依顿电子: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西安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X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
证券代码:XX 证券简称:西安XX 公告编号:2024-00X
西安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X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等政策要求,结合西安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计划,现对处于自主行权期间的股票期权进行限制。
本轮限制行权期间的相关说明如下:
1.公司202X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2023 年12 月11 日至2024 年12 月9 日,目前处于自主行权阶段。
2.由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计划的影响,本轮限制行权期间为2024 年2 月10 日至2024 年3 月10 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被限制行权。
2024 年3 月11 日起,全部激励对象恢复行权。
3.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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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 年1 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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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59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特别授予2021-03-02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公告编号:临2021-009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公告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34,843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3月5日一、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批准及实施情况1、2019年7月19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Edward Hu(胡正国)已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核,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9年7月20日至2019年7月2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草案)》项下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9年9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01872招商轮船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公告编号:2021[041]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行权期:2021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18日(包含首尾两日)●行权价格:人民币3.03元/股●可行权份数:19,697,664份●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批准情况1、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招商轮船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3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13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招商轮船股票期权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银行金融行业跟踪:二十大期间资本市场更多利好举措落地值得期待
DONGXINGSE CURITIE行业研究证券:本周市场受9月金融数据和CPI 、PPI 等经济数据超预期利好提振,交易情绪呈现复苏态势,日均成交额回升700亿至0.7万亿;两融余额(10.13)续降至1.54万亿,但已较周中的近期低点回升。
周末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推出一系列利好资本市场的政策,包括:1.证监会原则同意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首单试点,后续还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该业务创新模式既有利于PE/VC 优化募投管退流程,也有望进一步完善拟上市企业股权市场化定价方式,亦间接改善资本市场流动性;2.证监会修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沪深交易所也针对规则调整做了相应安排,规则修订主要包括优化上市公司回购条件、放宽回购限制、完善回购/增持窗口期、合理界定股份发行行为等,《规则》的调整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回购门槛,缩短多次回购周期,优化回购流程,鼓励上市公司在低迷市场环境中通过更为积极的行动提振投资者信心,进而利好资本市场;3.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的准备已就绪,目前已有14家券商获得做市资格,后续还将逐步扩容——和主板相比,当前科创板交易活跃度和市场生态均有继续改善的空间,科创板做市制度有助于提升优质高新成长企业上市融资的积极性,亦有望提升参与跟投券商的投资收益、对冲市场风险,此外,上交所还修订发布科创板询价转让实施细则,有望进一步降低科创板股权转让交易成本,提升市场流动性,有利于一、二级市场高效联动。
保险:年初以来保险负债端仍在承受居民消费能力下降、疫情和代理人减员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但从各家险企中报中也能看到渠道改革呈现的积极变化,特别是代理人产能和活动率的提升,同时银保渠道的持续发力亦助力头部险企稳住核心客户群体。
伴随疫情逐步缓解和各险企2023年开门红筹备工作的陆续展开,险企渠道改革成效有望陆续兑现,给予市场对险企经营层面更大的信心。
整体上看,四季度负债端表现值得期待,边际改善趋势有望更加显著。
2024年股权限制性授予协议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股权限制性授予协议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股权限制性授予1.1 股权授予数量1.2 股权授予条件1.3 股权授予时间2. 限制性条件2.1 锁定期2.2 解锁条件2.3 解锁比例3. 业绩承诺3.1 业绩目标3.2 业绩考核周期3.3 业绩未达标处理4. 股权激励对象4.1 激励对象范围4.2 激励对象资格4.3 激励对象权益分配5.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5.1 调整条件5.2 调整程序5.3 调整后的通知6. 股权激励计划的终止6.1 终止条件6.2 终止程序6.3 终止后的处理7. 股权激励计划的继承与转让 7.1 继承条件7.2 转让条件7.3 继承与转让程序8. 保密条款8.1 保密内容8.2 保密期限8.3 违约责任9. 争议解决9.1 争议类型9.2 解决方式9.3 仲裁机构10.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0.1 生效条件10.2 变更程序10.3 解除条件11. 违约责任11.1 违约情形11.2 违约责任承担11.3 违约处理程序12.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2.1 终止条件12.2 解除条件12.3 终止与解除后的处理13. 合同的适用法律与管辖13.1 适用法律13.2 管辖法院14. 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完整性与互斥性14.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4.3 合同的送达与接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股权限制性授予1.1 股权授予数量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限制性股权,授予的股权数量为【】股,每股的面值人民币【】元。
1.2 股权授予条件(一)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任职满【】年;(二)乙方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本协议的约定;(三)乙方不得因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授予事宜而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
1.3 股权授予时间甲方应在满足本协议第1.2条所述条件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授予股权。
第二条限制性条件2.1 锁定期乙方获得的股权自授予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或出售,在此期间称为锁定期。
600887伊利股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行权后剩余获授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7证券简称:伊利股份公告编号:临2013-025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行权后剩余获授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72,056,022份●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72,056,022股伊利股份股票。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利股份”)于2006年12月28日经二00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表示无异议后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详见2006年12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07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名单的议案》(详见2007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安排,伊利股份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伊利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伊利股份股票。
若在行权前伊利股份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现在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80,921,158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49元。
具体情况如下:(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2007年12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采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首期行权,首期行权总额64,480股,行权价格12.05元,涉及行权人数35人,限售期为1年。
证券重要通知事项
证券重要通知事项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为了保护您的权益,我们特此向您发布本次证券重要通知事项,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一、通知事项背景随着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不断变化,为了及时向投资者传递相关信息并保障正常的交易秩序,我们公司决定发布本次证券重要通知事项。
二、通知事项内容1. 相关政策变动:鉴于最新的政策变化,我们公司决定对部分证券产品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将在后续公告中进行详细说明,请您及时关注并了解相关信息。
2. 交易时间调整: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公司决定对交易时间进行调整。
自即日起,开市时间调整为早上9:30,收市时间调整为下午3:00。
请投资者做好相应的调整安排,以免造成不便。
3. 交易费用调整: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我们公司对部分交易费用进行了调整。
具体费用变动将在后续公告中详细列出,请您仔细核对相关信息。
4. 投资风险提示:投资证券市场存在一定风险,请投资者在投资前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根据个人风险承受能力慎重决策。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三、操作指引1. 关注公告信息:请您密切关注我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动、交易时间调整、交易费用调整等内容。
公告信息将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
2. 调整交易时间:请您根据新的交易时间进行操作和调整,确保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正常交易。
3. 了解费用变动:请您详细了解交易费用的调整内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和调整。
4. 投资风险提醒:在进行投资之前,请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特征,并在投资过程中保持高度警惕,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符的投资方式。
四、总结我们公司会持续关注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并及时传达给您重要的证券通知事项。
希望您能够密切关注我们公司的公告信息,并在操作和决策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和调整。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支持与信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事项,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
依顿电子: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公告编号:2020-02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副总经理刘玉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共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重要内容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披露了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副总经理刘玉静女士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不超过1.4万股(含本数),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停止减持。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玉静女士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刘玉静女士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注: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包括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和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一)高管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减持时间过半(二)本次减持事项与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刘玉静女士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刘玉静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2024年股权激励对象选取标准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股权激励对象选取标准本合同目录一览1. 股权激励对象选取标准1.1 选取原则1.1.1 业绩贡献1.1.2 忠诚度与持续服务年限1.1.3 发展潜力与创新能力1.2 选取范围1.2.1 在职员工1.2.2 管理团队与核心技术人员1.2.3 外部专家顾问1.3 选取程序1.3.1 初步筛选1.3.2 综合评估1.3.3 董事会审批1.4 激励对象人数上限1.4.1 总人数限制1.4.2 各层级激励对象人数分配2. 股权激励形式与数量2.1 激励形式2.1.1 限制性股票2.1.2 股票期权2.1.3 其他形式2.2 激励数量2.2.1 个人激励数量2.2.2 总体激励数量上限2.2.3 历年激励数量累积上限3. 股权激励的授予与归属3.1 授予时间3.1.1 首次授予时间3.1.2 后续授予时间3.2 归属条件3.2.1 业绩达成3.2.2 服务年限要求3.2.3 法律法规与公司规定遵守4. 股权激励的考核与调整4.1 考核指标4.1.1 财务指标4.1.2 业务发展指标4.1.3 个人绩效指标4.2 考核周期4.2.1 年度考核4.2.2 半年度考核4.2.3 特殊项目考核4.3 激励调整4.3.1 奖励调整4.3.2 处罚调整4.3.3 其他调整情形5. 股权激励的行使与退出5.1 行使条件5.1.1 激励对象行使权利条件5.1.2 激励对象行使程序5.2 退出机制5.2.1 激励对象主动离职5.2.2 公司原因导致离职5.2.3 激励对象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6. 股权激励的管理与信息披露6.1 管理责任6.1.1 公司管理层职责6.1.2 激励对象管理职责6.2 信息披露6.2.1 股权激励计划公告6.2.2 股权激励执行情况披露6.2.3 重大事件及时更新7. 股权激励的费用与税费7.1 费用承担7.1.1 公司承担的费用7.1.2 激励对象承担的费用7.2 税费处理7.2.1 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7.2.2 公司税费优惠政策8.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8.1 生效条件8.1.1 合同签署8.1.2 相关政府部门批准8.2 变更条件8.2.1 合同内容变更8.2.2 合同主体变更8.3 终止条件8.3.1 合同自然到期8.3.2 合同解除8.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9.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9.1 违约责任9.1.1 公司违约9.1.2 激励对象违约9.2 争议解决9.2.1 协商解决9.2.2 调解解决9.2.3 法律途径解决10. 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1.1 合同内容保密10.1.2 商业秘密保密10.2 保密期限10.2.1 合同保密期限10.2.2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11.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1.1 合同签订地法律11.1.2 激励对象所在地法律11.2 争议解决11.2.1 适用法律途径11.2.2 争议解决地点12. 其他条款12.1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2.2 合同的继承与转让12.3 合同的附件13. 合同签署日期13.1 签署日期13.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股权激励对象选取标准1.1 选取原则1.1.1 业绩贡献:激励对象的选取将综合考虑其在公司业绩中的贡献程度,包括销售收入、利润、成本控制等方面。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提醒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提醒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
行权日、到期日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4.09.25
•【文号】上证公告(衍生品)〔2024〕58号
•【施行日期】2024.09.25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上证公告(衍生品)〔2024〕58号
关于提醒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的公告今日(2024年9月25日)为下列ETF期权品种(附后)2024年9月到期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到期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
一、行权日当天,提出行权的认购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资金,提出行权的认沽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合约标的。
二、行权交收日,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转到证券账户的合约标的不能用于当天期权的行权交收。
三、认购期权权利方通过行权得到的合约标的在行权交收日下一交易日起可以卖出。
请各期权经营机构做好投资者行权及到期提醒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9月25日。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正文:----------------------------------------------------------------------------------------------------------------------------------------------------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9月16日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提高限制性股票激励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备忘录,请遵照执行。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审议和披露(一)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次日披露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上市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前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材料:1、董事会决议及公告;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3、独立董事意见;4、法律意见书;5、激励对象名单;6、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7、监事会对已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或者范围核实情况的书面报告;8、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如有);10、有权部门的批复文件(如需);11、股东大会通知(如有);1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见附件 1)13、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总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预留股份激励对象经董事会确认后,参照上述要求披露;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或者授予日的确定方式、标的股票的锁定期;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如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前述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含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8、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9、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程序;10、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11、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但计划中不得设置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况下激励对象可以提前解锁的条款;12、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13、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测算并列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选择合理的方法计量股权激励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在草案中予以说明,计量方法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14、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董事会对考核指标合理性的分析;上市公司可以公司历史业绩或者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为对照依据,上市公司对照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指标设计解锁条件的,可比对象应当具体明确,且不少于三家,对照指标应当客观公开;解锁条件应当清晰透明、有利于体现上市公司竞争能力的提升,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得为负。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008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一、提取激励基金问题1、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2、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则(1)提取激励基金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并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程。
(2)提取的激励基金不得用于资助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或者行使股票期权。
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成为激励对象问题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除非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若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但其所获授权益应关注是否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
同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折扣问题1、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2、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我部提交重组审核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分期授予问题若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方式为一次授予,则授予数量应与其股本规模、激励对象人数等因素相匹配,不宜一次性授予太多,以充分体现长期激励的效应。
期权行权通知模板6篇
期权行权通知模板6篇第1篇示例:【期权行权通知模板】尊敬的客户:您好!感谢您选择我们公司作为您的期权交易服务提供商。
根据您的期权合约,您已经获得了行权的权利。
为了便于您行使您的权利,我们特此给您发出行权通知。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根据以下步骤行使您的期权合约权利。
一、期权行权信息期权合约编号:【合约编号】行权股票代码:【股票代码】行权价格:【行权价格】二、行权步骤1. 您可以在本通知收到后的有效行权期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行使您的权利:a. 在我公司营业部办理行权手续;b. 致电我公司客服热线,委托我们工作人员代为行使;2. 在行权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期权合约等相关证件及信息。
三、温馨提醒1. 请确保在行权日之前,您的期权账户有足够的资金或持仓数额以保证您行权后的交易顺利完成;2. 若因故不能亲自行使权利,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在委托时请确保被委托人持有您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四、联系我们如果您在行权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客服热线:【客服热线电话】邮箱:【客服邮箱】再次感谢您选择我们公司作为您的期权交易服务提供商!祝您期权交易顺利,收益丰厚!祝顺商祺!此致敬礼!【公司名称】【日期】第2篇示例:【期权行权通知】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期权交易服务。
根据您在我公司开立的交易账户并持有的期权合约,我们特此通知您,您所持有的期权将要到期,现通知您根据下列注意事项进行行权操作:一、期权标的本次行权通知的期权标的为【标的资产名称】,至到期日【到期日时间】为止。
您所持有的期权合约为【期权合同编码】。
二、行权选择根据您所持有的期权合约,您有权选择以下之一:1. 现金结算:以现金形式进行行权结算,根据期权合约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和行权价格计算出行权收益或者行权损失。
2. 实物交割:根据期权合约规定,以实物形式进行行权交割。
请务必在到期日前确认您的行权选择,并按以下方式通知我们:(1)通过我们平台上的在线交易系统进行选择;(2)以书面形式发送您的行权选择至我们的客户服务邮箱【客户服务邮箱地址】。
正邦科技: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公告编号:2020—156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48万股,行权价格为18.66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2018年股权激励情况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18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4年本期权行权通知
本期权行权通知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某某公司期权计划管理办法〉及《中国结算股份有限公司期权交易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通知公告如下:期权简介股票期权是指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向期权持有人购买或出售股票的一种金融衍生品。
它是一种购买权或卖出权,即当期权持有人行权时,可以选择行使合约进行购买或卖出。
本次期权的标的资产为某某公司的股票。
行权时间和价格本次期权的行权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本次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0元/股。
行权方式期权持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行使期权,行权时间内可触发期权合约生效,即实现对期权股票的买卖。
行权方式可以通过开户银行的网络银行平台进行申报,也可以亲临某某公司的柜台进行行权申报。
期权持有人进行行权申报后,经过某某公司审核通过后,将在合约规定的日期内将股票转入该户名下的证券账户中。
操作注意事项1.行权价值计算:行权时按照期权合约约定的股票数量和行权价格计算,行权费用等与申报期权时缴纳的保证金信息相符。
2.行权时间限制:本次期权的行权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逾期将无法行权。
3.行权监管:本次期权行权在证监会和交易所法律法规的监管下进行,客户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期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4.行权费用:某某公司将根据行权时的合约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请参考期权合约相关规定。
总结此次股票期权行权的通知已告知到位,期待您在限定时间内,通过按时申报行权,获得较大的收益。
为保障您的权益,请您认真了解期权的基本知识和风险,合理掌控投资风险,谨慎操作,共同促进期权市场健康发展。
如对本次行权通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咨询,可致电某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XXXXXXXXX。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603187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公告编号:2021-070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首次授予权益登记日:2021年7月19日●首次授予权益登记数量:股票期权344.2889万份、限制性股票344.2889万股●首次授予权益登记人数:356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东方国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证券代码:300166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十二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2、3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或“本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
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546.5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2150万股的4.50%,其中首次授予权益496.50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2150万股的4.09 %,预留5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9.15%,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1%,具体如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72.5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2150万股的2.24%。
其中首次授予247.5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2150万股的2.04%;预留25万份,占本计划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9.17%,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1%。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74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2150万股的2.26%。
其中首次授予249万股,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2150万股的2.05%;预留25万股,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12%,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1%。
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及减持规定
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及减持规定一、引言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及减持规定是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环节,旨在维护市场公平、公正、透明,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本文将就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及减持规定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实践提供参考。
二、股份锁定期安排1、股份锁定期的定义与目的股份锁定期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锁定,不得在公开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的期限。
股份锁定期的目的在于防止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保障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稳定。
2、锁定期的设定上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情况下,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进行锁定。
锁定期的设定通常根据股东的类型、持股比例、交易行为等因素来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年。
3、锁定期的执行上市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股东的持股情况,并督促股东履行锁定期承诺。
股东在锁定期内不得进行股票买卖,也不得进行质押、担保等处置。
三、减持规定1、减持的定义与原则减持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在锁定期满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开市场上进行出售的行为。
减持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原则,防止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市场稳定。
2、减持的限制与要求股东减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并遵守以下限制和要求:(1)减持比例限制: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减持价格限制:股东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3)减持通知义务:股东减持前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减持期间限制:股东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3、减持的执行与管理上市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减持管理制度,规范股东减持行为,防止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
股东在减持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如出现违规行为,将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四、结论与建议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及减持规定是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市场公平、公正、透明,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目录一、前言 (2)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 (3)2.1 激励原则 (4)2.2 激励对象 (5)2.3 激励方式 (5)三、基本薪酬与福利体系 (7)3.1 基本工资 (8)3.2 绩效奖金 (9)3.3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9)3.4 其他福利 (10)四、中长期激励计划 (12)4.1 企业年金 (13)4.2 股票期权 (14)4.3 限制性股票 (16)4.4 员工持股计划 (16)4.5 项目跟投 (17)五、激励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19)5.1 制定与审批 (20)5.2 执行与监督 (21)5.3 评估与调整 (22)六、风险管理与控制 (23)6.1 风险识别 (25)6.2 风险评估 (25)6.3 风险控制 (27)七、附则 (28)7.1 解释权 (28)7.2 施行日期 (29)一、前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要想取得持续的成功和发展,必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是激发员工潜力、提升员工绩效的有效手段之一。
本激励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使员工在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平公正:激励方案基于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贡献,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得到公平的回报。
奖惩结合: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既鼓励员工积极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又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
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设置合理的激励目标和条件,使员工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能关注公司的整体利益。
针对个体差异进行激励: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和绩效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激励措施,提高激励效果。
确保可行性:激励方案需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顺利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激励方案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以期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为了更好地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本公司制定了全面而系统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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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0) 1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0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计划,现就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行权时间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代码:0000000087)
已于2019年6月21日正式进入自主行权期,有效行权期为2019年6月21日至2020
年5月30日,目前尚处于自主行权阶段。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1日,
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不得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