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旧城改造实施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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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旧城改造实施意见

XXX市旧城改造实施意见

XXX市旧城改造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大城乡建设和旧城改造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早日把我县建成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东北明珠。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县旧城改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旧城改造,从XXX年起,力争用三年时间,把我县重点区域危旧房、棚户区、低洼地段和城乡结合部可改造地块全部改造完毕,通过旧城改造,建成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区,使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明显改善,城市规划及道路布局更加合理,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城乡经济快速发展,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三统一。

二、改造原则(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

旧城改造要以政府的统一规划和优惠政策为主导,引进社会资金,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通过旧城改造,实现群众得实惠,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城市出形象,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可靠。

(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原则。

旧城改造要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环境综合治理想结合,与城区产业提升相结合,拓展城市服务产业发展空间。

对道路、给排水、燃气、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

各改造地块要按照规划要求成片开发,限制低档次重复开发建设。

(三)区别对待、改造与保护相结合原则。

旧城改造要结合实际,对房屋现状较差、严重缺少配套设施的,要进行全面改造。

要注重历史文化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延续城市传统文脉。

(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原则。

坚持先易后难,全面规划,分步推进,成熟一块,改造一块。

对符合城区总体规划要求、环境急需整治、旧城区中群众积极性高、资金落实到位、改造方案可行及其他有关条件具备的,优先安排改造。

在改造模式上,采取引进开发商改造、村组自主改造、户户联合开发改造等方式,条件成熟的,也可由乡镇会同县级部门统一拆迁改造。

县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县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县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范本全文下载收藏本文扩展阅读:方案范文四、旧城规划范围界定的重点片区(一)以西关大市场为中心的西关街片区;(二)县人民医院通道至后街菜市场、世纪广场南侧;(三)新街、东门街、原汽车同步器公司厂房等片区;(四)南关街片区;(五)北大街片区。

五、旧城改造相关政策(一)土地政策。

旧城改造项目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所需土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开发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业服务项目的建设用地,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按政策标准下限收取土地出让金。

土地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县政府批准,可用于旧城改造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税收政策。

全面执行国家、省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明确减免规定的,一律依率计征、据实征收,及时足额缴纳(见附表)。

(三)收费政策。

原则上政府性基金按标准征收,行政性收费按现行政策法规标准下限收取,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见附表)。

今后新增涉及旧城改造的收费项目,必须经县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收取。

旧城改造项目涉及的行政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在县财政设立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足额征收入库后再兑现优惠政策。

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旧城改造项目收费窗口,具体负责旧城改造项目行政规费的征收与返还,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对低保户实施特殊优惠政策。

对私有产权的住房依原面积按照1:1的比例进行产权调换,还房面积(新购商品房户型面积在____m2以上)超过原房屋面积的,超出部分房价款按市场价优惠____%-____%计算产权调换差价。

办理土地、房产证时,免收契税、土地登记费、房产登记费。

(五)其他相关政策。

《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没有产权的住房,经县房管局、所在社区____确认后,可视为产权房屋,依法给予补偿或安置。

对违章建筑、空场、木板楼、公厕等设施,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产测量规范》、《竹山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2024年新编乡镇旧城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合计5份

2024年新编乡镇旧城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合计5份

2024年城区旧城改造工作方案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XX市《关于印发XX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工作原则1、XX府主导,多方参与。

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导。

区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会同各街道做好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参与小区改造决策和监督实施。

2、综合改造,突出重点。

结合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充分听取小区居民诉求,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以安全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为重点,鼓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3、财政支持,多方共担。

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

通过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4、整管结合,注重长效。

改造与管理相结合。

提前确定改造后小区管理方式,做到前期改造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

5、示范引领,全面推进。

先行推进一批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的实施,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样板、标杆。

(三)工作目标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其中,在XXXX 年全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XXXX年重点放在前期宣传,熟悉情况,入户调查,试点推动等工作;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对一批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启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改造;XX年——XX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XX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二、改造范围重点改造城镇和工矿区中200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施较差、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包括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以及城中村等)。

XX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XX街旧城改造拆迁实施方案

XX街旧城改造拆迁实施方案

XX街旧城改造拆迁实施方案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的城市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很多城市也积极开展旧城改造工作,将原来混乱、陈旧的城市区域得以更新改造,焕发出新的活力,提高城市品质和居住舒适度。

XX街旧城改造工作也在这个大背景下展开,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实施方案以及改造的目标和意义,特向社会发布以下文档。

一、实施方案(一)区域范围:本次旧城改造区域范围为XX街,覆盖面积约为250亩。

改造项目包括原来的住宅区、商业区、公共设施等资源。

(二)改造目标:1、城市环境与形象的提升:通过改造,让旧城区域焕发出新的活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打造人性化、绿色、智慧、高效的城市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生活体验。

2、流动人口的合理提供:针对旧城区域人口增多、居住条件不适应、环境污染等问题,《实施方案》对旧城改造特别强调“合理提供”,即为流动人口提供舒适与合理的居住环境,以保障城市人口的生活品质,同时也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

3、旧城区域的发展和更新:随着城市人口增加和精神文明水平的提高,原有的旧城区域设施已经显得不够用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实施方案》在概念设计中充分考虑了旧城区域未来的发展和更新,为其打造现代化的设施和服务。

(三)改造路线:1、旧房拆除需要遵循相关的拆迁制度,尽可能避免对当地住宅和商业的影响。

2、要对被拆的旧建筑实行分类处理,一方面尽量采用可回收的方式处理,另一方面则将部分可保存的建筑纳入规划之中。

3、新建房屋尽量减小建筑面积,提高空间利用率。

4、在建设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加强生态建设,加强供需之间的协调。

(四)实施重点:1、住宅小区:改造现有住宅小区,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小区品质。

2、商业区:控制改造区域内商家的数量,可以通过减少商业区面积的方式来实现。

3、公共设施: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可以增加城市公共设施密度。

比如将儿童公园与居民区内相关设施整合,减少土地占用密集度。

二、改造意义(一)促进经济的发展: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城市品质,可以直接提升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

某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5篇范文]

某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5篇范文]

某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5篇范文]第一篇:某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X XX 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根据《XX 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X 建房〔2019〕XX 号)文件要求,为大力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继续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现就我县2020 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基本情况:经过精细摸排,逐级申报,我县2020 年度有三个小区(二中老师宿舍、粮车队宿舍、粮食加工厂宿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改造户数 279 户,栋数 31 栋,改造面积 2.6 万平方米。

二、改造内容:遵循“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基本原则,县住建局会同秀谷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及设计人员现场探勘,结合现场实际及居民意见综合考虑改造内容:(一)二中老师宿舍改造内容:弱电管线整理,小区场地硬化;(二)粮车队宿舍改造内容:弱电管线整理,小区道路硬化,完善排水设施;(三)粮食加工厂宿舍改造内容:弱电管线整理,小区场地硬化。

改造内容符合《XX 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 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X 建房〔2019〕XX 号)文件要求,同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和群众急切要求。

三、资金来源:2020 年老旧小区改造成本预算 181 万,根据《X 财综指〔2019〕XX 号》文件精神,有 110 万中央专项资金用于 2020 年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用于涉及老旧小区改造、测量、设计、预算、施工等费用,不足资金部分由县财政兜底。

四、组织保障:根据 X 府办〔2019〕XX 号文件精神,成立 XX 县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委、房管局、秀谷镇、县城投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及秀谷镇各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一、方案背景老旧小区是中国城市中常见的居住区域,在城市化进程中,这些小区面临着许多问题,包括建筑老化、设施陈旧、环境卫生差等。

为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小区品质,需要进行老旧小区改造。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改善老旧小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2. 原则:(1)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2)可持续发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3)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小区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方案;(4)创新发展: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推进改造工程。

三、改造内容1. 建筑改造:(1)外墙修复和翻新;(2)屋顶维修和防水处理;(3)电线、管道等设施的更新;(4)公共设施的改建和增加。

2. 环境改造:(1)小区绿化的增加和改善;(2)公共区域的整治和美化;(3)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4)环境卫生管理的加强。

3. 设施改造:(1)改善供水和供电系统;(2)增加停车位和停车管理设施;(3)提升通讯网络和电视信号覆盖;(4)安装监控设备和智能家居设备。

4. 社区服务和管理:(1)改善社区服务设施,如邻里活动中心、健身房等;(2)加强社区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3)促进社区自治,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

四、实施步骤1. 前期准备:(1)成立改造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改造工作;(2)调查研究,了解各小区的具体情况和居民需求;(3)制定改造方案,包括具体的改造内容、实施时间和投资预算。

2. 资金筹措:(1)政府资金支持:申请相关改造资金,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环保部门等;(2)社区筹款:号召社区居民自愿捐款,筹集改造资金;(3)招商引资:与企业合作,引入资本,实现共赢。

3. 工程实施:(1)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质量;(2)建立监督机制,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3)分阶段进行改造,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4. 宣传推广:(1)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公众宣传改造工作的意义和进展;(2)组织宣传活动,增加居民的参与和支持;(3)加强社交媒体的传播,扩大宣传影响力。

府西街旧城改造拆迁实施方案

府西街旧城改造拆迁实施方案

府西街旧城改造拆迁实施方案旧城改造为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攻坚年活动,改善城容城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正定县城市建设攻坚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府西街邮政局北侧、燕南路南侧进行旧城改造,为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我县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拆迁范围北至燕南路,南至邮政局、常山路,东至府西街,西至文昌街。

所有涉及到的被拆迁户一律全部拆迁。

二、拆迁政策拆迁工作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原则,由正定镇负责动员拆迁和安置。

拆迁评估由石家庄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根据正定县人民政府正政[2002]18号文件有关规定予以评估。

补偿、核定工作由正定镇政府负责。

三、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拆迁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法进行。

1、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即商品房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实行就地安置。

3、对所有被拆迁户,按照“谁先签定拆迁协议,谁优先在规定的安置楼内挑选楼房”的原则进行安置。

4、拆迁租赁房屋的对承租人给予搬倒费补偿,对经营门市从商的,按工商局注册从业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500元的停业损失。

5、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所拆正式房屋建筑面积给予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所拆正式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至新房竣工验收为止。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计算,搬迁补助费按每平方米3元计算。

6、对被拆迁户的空调按200元/article/台、电话158元/article/部、有线电视100元/article/台给予补偿。

7、树木补偿,果树按每株10-200元计算,一般树木按10元-50元计算补偿。

8、对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就补偿安置或产权不清有争议达不成协议的,按照先拆除后解决纠纷的原则办理,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某县XX年旧城改造实施方案

某县XX年旧城改造实施方案

某县XX年旧城改造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新家园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着力加大县城旧城改造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镇化进程,充分发挥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强劲推动作用,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家园行动计划三个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结合XX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佤文化特色边境园林商贸旅游城市的目标,按照有利于城市规划统一实施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和整体环境的标准,全面推进旧城改造工作,通过整体重建或整治改良方式,将旧城改造成为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文化进步、服务优良、群众富裕、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新区。

二、总体目标以打造佤文化特色边境园林商贸旅游城市为目标,对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旧城实施改造,将旧城区改造成为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建筑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市民生活舒适、文明和谐宜居的现代城市新区。

XX年,完成旧城区房屋改造7.92万平方米;XX年末,全县城镇化水平达31%,建成区面积达8.5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全面完成XX年启动的2600套、162679.39平方米廉租房建设任务;启动建设XX年廉租房1000套、50000平方米,公租房1500套、90000平方米,确保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

三、改造重点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改善民生推进旧城改造。

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加大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大历史性机遇,加大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实现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

XX年6月底前确保XX年514套2.57万平方米廉租房全部入住。

XX年9月底前确保XX年启动建设的2600套16.27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全部竣工,年底全部入住;科学规划布局XX 年2500套保障性住房,确保按计划开工建设,实现年内完成投资额的60%以上,竣工面积50%以上。

县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5篇)

县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5篇)

县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市中心街区旧城改造的指导思想是:以____为指针,以改变旧城区面貌,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承载能力和市民生活质量,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改造建设,全方位加强管理,将旧城区改造建设成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设施先进、质量优良的现代化街区。

中心街区旧城改造的基木原则是:高起点规划设计的原则。

规划设计坚持高起点,一步到位,保证旧城改造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保证功能和景观的先进性,确保____年不落后。

促进商业、服务业繁荣,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

调整用地功能,完善商业、服务业设施和其它基础设施,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就业机会,繁荣城市经济。

保留与改造扩建、拆迁与开发新建相结合的原则。

按照规划设计方案,逐个地段、建筑抓落实,对保留的建筑物实施改造、扩建;对可开发建设的地段,拆除旧建筑后实行综合开发建设。

地上地下、立体空间全方位改造的原则。

改造地段同时实施地下管线敷设,地上公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改造开发建设、空间艺术和环境艺术工程建设整体配套,相得益彰,不留死角。

政府推进和市场机制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旧城改造积极引入城市经营理念,坚持谁投资、谁收益,政府、社会多渠道筹措融通资金,共同为旧城改造做贡献。

保护文化遗产、突出特色的原则。

改造因地段建筑物制宜,突出历史文化底蕴和沿海城市的特色,打造城市品牌。

改造范围中心街区旧城改造范围是,解放路一南大街一青年路一北马路道路两侧及纵向廷伸区域,环路总长约____公里,面积约____平方公里。

改造时间____至____年完成主要改造任务,____年完成收尾工程。

启动时间为____年____月。

改造内容1、地下设施敷设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等必设管网,电力、广电、电信、联通、长途传输等“五线”入地,超前预设专业管线,有条件的区域建设地下综合管沟。

2、道路交通设施以路网通畅、路况完好率____%以上、设施齐全为目标建设。

地区旧城改建方案范文(二篇)

地区旧城改建方案范文(二篇)

地区旧城改建方案范文为切实做好“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进一步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提高城区承载能力,建设宜居城市,经县政府研究,在充分借鉴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新政策,就旧城改造开展试点工作。

为确保此次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和旧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___《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___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___》精神,按照“高标准规划、先安置补偿、后拆迁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加快拆迁改造步伐,打造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的京南生态旅游文化名城。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旧城改造试点工作,总结经验,掌握政策,积极探索旧城改造净地出让新模式,为今后我县的旧城改造工作奠定基础。

试点范围和内容(一)试点范围。

东至___庙街道路中心线,南至易兴路商业开发带边界,西至保险公司及家属楼用地东边界,北至现有团结路道路中心线地段,占地___亩,涉及拆迁户___户。

(二)试点内容。

1、科学编制试点范围内的改造规划。

2、完成试点范围内的安置补偿、拆迁工作。

3、完成试点改造范围内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4、建设和谐宜居的高端商品房。

实施步骤旧城改造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1、第一阶段:___年___月,政府规划原交通局驾校区域为安置住房用地,委托铸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期建设安置回迁楼。

2、第二阶段: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政府制定房屋补偿具体办法,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试点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与补偿。

3、第三阶段: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对试点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净地出让,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保障措施(一)健全___。

为确保旧城改造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___、统战部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___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房屋征收组、开发建设组、信访稳定组等专门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___协调、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开发建设、信访稳定等工作。

老城区村庄改造计划书范文

老城区村庄改造计划书范文

老城区村庄改造计划书范文一、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老城区的发展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老旧村庄的亟待改造。

老城区村庄改造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村庄居民的生活品质,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二、项目目标1. 提高村庄居民的生活品质:改善村庄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供电等,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

2. 保护文化遗产:保留和修复老旧建筑,保护传统文化,提升村庄的历史文化价值。

3. 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利用改造过程中的机遇,引进一些文化创意产业、农业观光等项目,提升乡村经济水平。

4. 提升环境质量:改善村庄的环境卫生状况,增加绿化覆盖面积,改善居民的生态环境。

三、项目实施方案1. 改善基础设施:投入资金改善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保护文化遗产:修复老旧建筑,保护传统文化,设立文化遗产保护区,加强对历史文化的宣传和教育。

3. 引进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引进一些文化创意产业,如手工艺品制作、传统文化展览等,提升村庄的文化内涵和经济水平。

4. 发展农业观光:利用村庄的自然资源,发展农业观光项目,吸引游客,增加村庄的收入来源。

5. 加强环境整治: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改善村庄的环境卫生状况,增加绿化覆盖面积,提升居民的生态环境。

四、项目预算及资金筹措1. 项目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2. 资金筹措:通过政府投资、社会捐赠、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项目效益评估1. 经济效益:通过引进文化创意产业和发展农业观光等项目,提升村庄的经济水平,增加村庄的收入来源。

2. 社会效益:改善村庄的基础设施和环境质量,提高村庄居民的生活品质,保护传统文化遗产,增加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3. 环境效益: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改善村庄的环境卫生状况,提升居民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六、项目推进机制1. 建立项目管理团。

旧城改造实施方案(参考版)

旧城改造实施方案(参考版)

旧城改造实施方案‎旧城改造实施方‎案为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增强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国家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突出解决旧‎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特别是贫困‎家庭住房问题为目‎的,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改善旧城区‎贫困家庭和其他居‎民住房条件,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xxx 末,基‎本完成西关、东门‎、南门、南关、北‎大街等旧城区改造‎,建成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区,‎使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布局更加合理。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搞‎好配套建设。

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

(‎二)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

‎坚持成片开发、连‎片建设,与解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和廉租住房‎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相结合。

‎(三)依法运‎作,确保稳定。

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规‎定。

妥善解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在政策上倾‎斜照顾,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要。

实行旧城改‎造项目投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核‎开发企业资质。

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资金到‎位,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一)统‎一政策,健全机构‎。

完善配套政策,‎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明确‎保障措施。

健全旧‎城改造和拆迁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强化职能,扎实推‎进旧城改造工作。

‎(二)规划‎控制,市场引导。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旧城改造‎专项规划和旧城改‎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规划开‎展项目招商和土地‎招标、拍卖工作。

文安县旧城改造实施办法

文安县旧城改造实施办法

文安县旧城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年1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县城区旧城改造步伐,推进县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廊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它专业规划要求,结合旧城地块区位条件和特点、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旧城改造工作,县城区街道办事处作为主体实施单位,具体操作和管理征迁、建设、回迁等工作。

第三条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旧城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旧城,是指文安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及地上建筑物建设年代较早、结构陈旧,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居民住房条件较差的成片住宅区域,不包括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住宅区域。

旧城改造区域范围由县政府统一确定并对外公布。

第四条旧城改造采取原址改造或整体搬迁异地安置的方式,原则上改造单个项目的用地面积一般不得少于30亩(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地块狭小的改造区域可单独审批),按照统一规划、一次性征迁、综合开发的原则进行,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及开发企业的利益。

第二章工作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县政府成立文安县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与协调旧城改造工作。

县领导小组下设文安县旧城改造办公室(简称旧改办),办公地点设在县城乡规划局,具体负责旧城改造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城乡规划局局长兼任。

第六条县领导小组职责:(一)批准旧城改造计划,并进行宏观管理;(二)审定旧城改造申请、改造方案及配套政策;(三)对招商企业进行审查、批准;(四)督促、检查、指导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关工作。

--县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

--县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

**县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为了推进我县旧城改造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局片区基本情况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的规划占地面积约4200平方米。

涉及拆迁建设局、信用社、国资中心三个单位、36户房改房和17户居民自建房,共约8000平方米,人口约180人。

其中办公用房约平共处五项原则1500平方米,房改房5栋约3580平方米,自建房6栋约XX平方米,经营门面约1590平方米(其中单位门面约920平方米,私人门面约668平方米)。

二、改造建设方式该片区旧城改造,土地用途为商品住宅和商贸开发,属于经营性用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的规定,采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按照规划修建商品住宅小区和商业店铺。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1、该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挂牌出让,以基准地价为基础,由监察、财政、审计、国土核定后,加上拆迁安置补偿资金进行招商,竞标者将不低于地价款和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总和存入房管局指定银行的监管帐户作为该项目的保证金。

并按银行出据的存款证明和房管局核实的存款证明方可竞标。

2、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标以挂牌截止时间竞标者报价最高者为中标。

3、竞标者中标后对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也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4、竞标者中标后保证金即转为本项目资本金,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项目资本金,在房管局的监管下专项用于该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缴纳相关税费。

四、拆迁安置补偿原则1、拆迁人(开发商)可以自行拆迁安置补偿,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拆迁公司进行拆迁安置补偿。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作好拆迁安置补偿的政策宣传和协调服务工作。

2、拆迁安置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拆房还房)补偿两种方式。

某县某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某县某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某县某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一、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棚户区改造计划,把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201X年、201X年重点攻坚,2020年扫尾”原则,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

二、年度目标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合理制定我县棚户区改造计划,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改造任务,加大棚改项目谋划,大力推进,力争完成县政府确定的201X年全部棚户区改造工程。

三、改造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全面推进,统筹规划、市场运作,联片改造、分步实施”的原则,将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我县重点工程,坚持政府主导,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

坚持规划指导,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分阶段、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

坚持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

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统筹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配套改革,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合理配置,有效改善县城交通环境,力争消除交通堵塞,打通城市断头路,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和居住条件,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

四、工作安排为了顺利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制定《XX县201X年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作为我县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基础性文件。

我县201X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分别为前期工作阶段、具体实施阶段和房屋拆除阶段,续建项目、新增项目最迟五月底完成前期工作阶段,十月底完成具体实施阶段,十一月底完成房屋拆除阶段;重点镇未改造完毕项目最迟四月底完成房屋拆除。

(一)前期工作阶段1.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根据县政府对各个项目改造计划的批复,由县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XX县重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至县发改、国土、规划、财政或银行等部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具体为: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意见、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意见及勘察定界图、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意见及附图、补偿概算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

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实施细则

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实施细则

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实施细则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是农村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对于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农村面貌的改善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制定了新的实施细则,旨在推动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下是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实施细则(新)的主要内容:一、总体目标:实施新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要切实提高农村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改善农村面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2025年,全国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农民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新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成效显著,农村面貌焕然一新;3.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投入有保障,政策措施得到落实。

二、项目规划: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项目规划,包括住房建设规划、旧村改造规划等。

规划要充分调研,听取农民的意见和需求,确保规划的科学合理性。

三、资金投入:对于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项目,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财政部门要拨付专项资金,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支持各地开展PPP模式的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项目。

四、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对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

包括优化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的土地政策,提供贷款优惠政策,提供税收减免政策等。

五、标准规范:对于新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的施工、设计、质量等方面,要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

确保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的质量可控,符合各项规定。

六、农民参与: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使其参与到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中。

鼓励农民自愿参与并提供相应的补贴和奖励。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利益的保护,确保农民在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中的利益得到保障。

七、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的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地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对于工作不力的地区,要及时予以整改,确保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实施细则(新)的大致内容。

旧城改造施工方案【范本模板】

旧城改造施工方案【范本模板】

目录一、编制说明及工程概况 (2)二、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2-26三、质量保证体系和创优体系和措施…………………………………………26-30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和措施………………………31—43五、进度保证体系和措施、开竣工日期、施工进度计划……………………44-49六、总分包配合措施……………………………………………………………49-50七、冬雨季施工方案……………………………………………………………50-51八、成品保护措施………………………………………………………………51-58九、成本控制措施………………………………………………………………58-60十、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安排情况…………………………60-61 十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61-62 十二、项目组织管理机构………………………………………………………62—64 十三、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64-67 十四、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67-69 十五、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员的配合……………………………………69—72 十六、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及抵抗风险措施……………72-78 十七、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78-82一、编制说明及工程概况经过现场踏勘,综合考虑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等要求,结合我公司多年来从事此类工程的施工经验,编制此施工组织设计.1.1。

编制依据2。

1甲方提供的2016年长春市(二道区)旧城改造二期二十七标段招标文件;2。

2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2.3由甲方提供的旧城改造建筑物的范围示意图;2。

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实施细则(新)

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实施细则(新)

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实施细则(新)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集约节约用地,提升城乡建设品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莱州市委、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的意见(试行)》莱发〔2010〕1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城中村、城郊村、镇街驻地村、经济强村和迁村并点村。

城中村是指掖城区北苑路以南、云峰路以西、南阳河以北以东围合区域内的村。

城郊村是指玉泰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围合区域内城中村以外的村。

镇街驻地村是指镇街驻地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村;经济强村是指村集体经济较为发达、村两委班子齐全、有进行旧村改造能力的村。

迁村并点村是指将村庄规模较小的村整体迁至城中村、城郊村、镇街驻地村或经济强村的村。

第三条在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过程中,必须遵循“因地制宜、集约用地、集聚发展、群众自愿、有序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城中村、城郊村和镇街驻地村,旧村改造地块内的土地全部征为国有土地,村民回迁房建设用地可以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其余土地由市政府以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

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村民安置用地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第五条城中村、城郊村和镇街驻地村旧村改造实行“先拆后建”的原则,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可实行“先建后拆”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指挥部办公室督导、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局、环保局、房管局、气象局、公安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履行所涉及的行政职能。

第二章规划设计第七条城市中心区片区详细规划、旧村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全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专项规划、项目区实施规划,必须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和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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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旧城改造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XX县旧城改造工作,根据《XX 县旧城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结合XX县县城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XX县旧城改造方式主要是对城中村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经营性改造。

第三条经营性旧城改造项目用地应当纳入全县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第四条鼓励省内外有实力的机构通过竞标开发或者参与开发我县经营性旧城改造项目。

第五条旧城改造应加强对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的保护,历史标志性建筑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应纳入旧城改造的规划和计划。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县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县旧城改造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与修改我县旧城改造规范性文件;12(二)审定我县旧城改造计划和规划(包括旧城改造专项规划和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审定我县旧城改造项目投资方;(四)其它重大旧城改造事项。

第七条县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旧城办)负责下列事项:(一)贯彻落实、宣传落实旧城改造的法规政策;(二)根据旧城改造工作的需要,制定与旧城改造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报县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三)组织编制旧城改造计划和规划报县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四)发布旧城改造公告;(五)对申报经营性旧城改造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查,上报县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六)设立旧城改造专项资金监管账户,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行监管;(七)管理全县旧城改造的评估工作;(八)核查改造范围内的房地产权属情况;(九)核发《确认旧城改造项目开发主体资格意见书》;12(十)管理与指导城关镇、社区办拆迁补偿与安置的具体工作;(十一)对旧城改造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十二)为改造项目提供相应的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十三)协调与旧城改造工作相关的各部门工作;(十四)其它旧城改造工作。

第三章实施步骤第一节规划与计划第八条县旧城办根据县城发展与建设要求,结合改造区域的实际情况,在县城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负责组织编制旧城改造专项规划,经县旧城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将生效的专项规划予以公示。

专项规划指导旧城改造工作。

第九条县旧城办根据县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产业发展需求制定旧城改造年度计划,报县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审定。

改造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改造项目的位置、范围、现状与规划情况;(二)项目改造的时间安排、业主意愿、投融资计划、拆迁安置方案和改造性质;12(三)有关改造的其它要求。

第十条列入改造计划的改造项目,由县旧城办组织编制项目改造详细规划,报县住建局审批。

详细规划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改造范围、规划设计条件和城市设计要求;(二)改造实施顺序和时间安排;(三)经济分析;(四)其它要求与建议。

第二节投资方的确定和改造资金的监管第十一条经确定的改造项目由县旧城办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告。

公告的内容包括:(一)项目的位置、范围、占地规模;(二)项目的改造规划指引及规划设计要求;(三)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参与改造的投资方向县旧城办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改造申请书,包括申请改造地区的名称、区位、范围、面积、改造意向。

(二)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2(三)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旧城办要求的其它材料。

第十三条县旧城办对投资方的资质、资金能力、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项目初步规划方案等进行初步审查。

第十四条在规定时间内,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提出申请时,县旧城办可要求其提交2个以上规划设计方案。

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邀请国土局、住建局、消防、监察等部门进行综合评议。

第十五条县旧城办经以上程序初步确定项目投资方后,报县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涉及重大产业结构调整或因公共利益需要改造的特殊项目,县旧城办初审后,报县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并经综合考察后,直接确定投资方。

第十六条在县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审定项目改造投资方后,由县旧城办、投资方、资金监管银行三方签订《XX县旧城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监管协议书》,在县旧城办设立改造项目的专项资金监管账户,实施改造项目资金的监管。

12第十七条受监管的改造项目的专项资金由拆迁补偿安置中约定的全部货币补偿金额、全部产权调换评估金额、项目包装费及异地绿化费构成。

项目包装费:每个改造项目按50万元收取;异地绿化费:每个项目按每亩地2万元收取。

第十八条县旧城办根据核定的专项资金额度,向投资方发出《关于旧城改造项目专项监管资金总额核定通知书》,投资方应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将专项监管资金打入监管账户。

第十九条在核定的专项监管资金按要求打入规定监管账户后,由县旧城办向投资方核发《旧城改造项目主体资格确认意见书》。

第三节工作程序第二十条经县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改造项目由县旧城办组织进行权属核查、测量查丈和登记存档,在住建局配合下编制详细规划和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第二十一条县旧城办将确定的详细规划方案、规划设计条件报县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和住建局审定。

第二十二条住建局根据县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12审定意见,在30个工作日内核发改造项目详细规划批复、核定规划设计条件。

县旧城办根据详细规划批复、规划设计条件在15个工作日内发布旧城改造项目公告。

自旧城改造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住建局、国土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采取相关措施,停止办理改造范围内的调整用地红线、改变用地功能、新建、改建、扩建、产权转移、工商登记、房屋租赁等手续,确保现状保全。

第二十三条旧城改造项目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投资方备齐相关资料向县旧城办提出主体资格认定申请。

县旧城办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后,将初步确定的项目投资方报县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审定。

第二十四条在县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审定项目投资方后,并完成资金监管手续后,由县旧城办核发《旧城改造项目主体资格确认意见书》。

第二十五条在取得项目主体资格确认意见书后,由开发主体单位向住建局提出申请办理用地规划报批手续。

住建局受理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核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在取得项目主体资格确认意见书后,城关12镇、社区办向县旧城办领取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许可证》,具体实施拆迁补偿事宜。

第二十七条城关镇、社区中心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明确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过渡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家用设施拆装费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实施拆迁补偿。

(一)补偿标准:土地补偿价以县旧城办和县国土局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举行听证会的基础上公布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为参考,确定土地补偿价;房屋价以房产评估公司结合房屋所处区域、环境、产权性质等因素综合核定的价格为准;(二)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或实行产权调换方式,由被拆迁人自主选择;采取货币补偿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房屋交接手续后,可享受房屋补偿总价(不包括装修、附属物、过渡费、搬迁补助费、家用设施拆装费等其他款项)10%的奖励;实行产权调换的,在产权认定面积的基础上,遵循等面积置换原则进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为全产权房。

若被拆迁房屋12面积与安置房面积相等时,按照安置房综合价与被拆迁房屋补偿价互找差价结算;少于部分按安置房市场价以货币结算;超出部分按被拆迁房屋补偿价以货币结算。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按搬迁顺序选择楼层、房号;同时搬迁的,以剩余房屋摇号选择。

(三)安置地点:采取原地安置。

(四)搬迁过渡方式:采取被拆迁人自行安置的方式。

(五)过渡期限:参照《XX县旧城改造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第29条执行。

(六)过渡补助费:按被拆迁人户籍在册人口50元/月.人标准执行。

(七)搬迁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的,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实行产权调换的,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

(八)家用设施拆装费:对被拆迁人原有的电话、网络电视、电脑宽带等拆装按相关行业收费标准予以补偿。

(九)经确定的经营性商业用房,按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补偿外,并对被拆迁人因拆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十)改造项目涉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巷道和道路不予补12偿;给排水管道,电力、电讯等杆线迁移费由对应单位拿出方案,报旧城办审定,城关镇、社区中心予以补偿。

(十一)改造项目涉及企事业单位拆迁的,由对应单位拿出方案,报旧城办审定,城关镇、社区中心予以补偿。

(十二)改造项目涉及生活困难和享受低保的人员,政府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进行再就业;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的,政府定期发放救助金。

第二十八条县旧城办应定期向社会公布县城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土地及房产拆迁评估指导价格。

第二十九条城关镇、社区中心与被拆迁人按照公布的拆迁指导价格协商不成的,城关镇、社区办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从县旧城办建立的有资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库中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共同出具评估委托书。

城关镇、社区办与被拆迁人不能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拒绝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任何一方可申请县旧城办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抽签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相关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

12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县旧城办申请裁决,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被拆迁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三十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订立后,被拆迁人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城关镇、社区中心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依法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城关镇、社区中心认为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障碍的,可依法申请向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三十一条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由县旧城办申请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县旧城办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行强制拆迁前,城关镇、社区中心应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被拆迁房屋、附属物及其它物品的证据保全。

第三十二条已领取《房产证》或其他土地、房屋权利证书的建筑物,在进行拆迁补偿安置时,应收回已核发的《房产证》或其他土地、房屋权利证书原件,并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十三条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完成以后,县国土部门在受理投资方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根据签定的《拆迁补偿12安置协议书》办理收地手续,完成地价测算,在旧城办制定的改造项目用地出让条件的基础上,对改造项目用地进行“招、拍、挂”,最后与投资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第三十四条完成土地出让手续后,由投资方按照规定向县住建局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项目报建、开工、施工、竣工、销售许可、规划验收、产权登记等后续手续。

第三十五条旧城改造项目中,涉及税收征收管理事项,严格遵照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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