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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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凉府发〔200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各工业园区:
加快产业园区发展,是打造工业凉山的重要平台,是工业反哺农业、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举措,是灾后恢复重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战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产业园区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州工业再上新台阶,现就加快全州产业园区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重要意义
加快产业园区发展,是聚集生产要素,发挥规模效益,提升产品竞争力,降低管理成本,发展工业的重要载体;是落后地区发挥后发优势,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新型工业化、促进新型城镇化、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对实施工业强州、承接产业转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我州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工业园区化、集中化、区域化开始起步,对创新工业发展模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但是,思想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够、规划水平不高、产业定位不准、管理体制不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服务能力弱是制约全州产业园区发展的主要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分析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州工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用好用活灾后恢复重建政策,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快产业园区建设,为全州经济跨越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我州优势资源为依托,围绕构建“一极四基地”和打造“工业凉山”的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率开发、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把产业园区建设与产业升级相结合,按照科学规划、整合提升、重点支持、管理创新的要求,设立、培育和发展产业园区,推动全州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协调发展。产业园区建设要着眼长远,高起点、高标准制定总体规划。要加强园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的衔接,做到布局协调、功能协调、园区与企业发展协调,园区与服务配套设施协调。
2.合理布局、集聚发展。积极推动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要素保障向园区集中。加强市场细分、促进同业集聚、推进产业协作、实现园区间产业错位发展

。充分发挥园区的辐射、带动功能,以优势产业(产品)链为纽带,积极发展“一园多区”,发展关联性强、集约水平高的产业集群。
3.突出主业、体现特色。园区建设要与省州工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相衔接,避免产业趋同和重复建设,要根据当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交通区位状况,按照“一县一园区、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的原则,明确主导产业,形成产业特色。
4.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园区应建在工业发展比较集中的县市,一个县原则上只能集中办好一个园区,区位优势差、经济落后的偏远县不宜兴办园区,鼓励突破行政区划,整合资源、合作办园区。
5.保护环境、集约发展。推进土地、能源、资本等资源的集约节约使用,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有效整合产业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有效推进工业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实现节约生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
(三)发展目标。
到2012年,全州产业园区初步形成规模,省、州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基本建设和服务设施完善配套,全州产业园区工业增加值达到400亿元以上,产业集中度达到65%以上,着力在钒钛钢、铜、铅锌、稀土、磷化工、建材、烟草、农副产品加工等8个产业中培育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产业园区12个,其中销售收入300亿元以上的1个,100亿元以上的2个, 50亿元以上的3个,30亿元以上的1个,10亿元以上的5个。支持西昌钒钛产业园发展成为销售收入超过300亿元的产业园区;支持西昌烟草食品产业园、会理有色产业园发展成为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产业园区;支持雷波磷化工产业园区、会东产业园区、盐源产业园区发展成为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特色产业园区;支持冕宁稀土产业区发展成为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的产业园区;支持德昌、越西、喜德、甘洛、美姑等县发展一批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产业园区,形成全州工业进一步向重点园区集中,优势产业进一步向重点地区集中、主要产品进一步向重点产业链集中的发展格局,成为推动凉山工业快速发展,跃居全省前列的重要支撑。
三、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产业园区健康发展。
成立凉山州产业园区领导小组。与凉山州工业领导小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对全州产业园区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州产业园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经委),负责全州产业园区的综合协调、指导管理和对重点产业园区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检查督促。各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

导,把园区发展放在突出位置,设立相应的机构,选择事业心强、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工作。
(二)抓住工作重点,着力培育发展一批省州级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
进一步强化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在我州产业集聚发展中的先导、龙头作用。着力培育发展3个布局合理、辐射力强、功能突出的省级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重点扶持西昌钒钛产业园、西昌烟草食品产业园、会理有色产业园作为省级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做优做强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示范效应的州级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会东、德昌、冕宁、雷波、盐源、喜德、越西、美姑等县市应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围绕城镇化发展目标培育发展具有一定规模、上档次的州级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对原有区位偏、基础差、投资强度低的县市可设立产业集中区或工业点,有条件的可将其整合到省州级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作为配套区予以规范发展。
(三)统筹协调发展,高起点搞好产业园区规划。
统筹规划园区产业定位和项目布局,编制《凉山州产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指导意见》,科学有序、统筹协调全州产业园区发展。各县市要按照“一次规划,总体控制,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的思路,认真制定和完善产业园区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和工作举措。规划中应突出区域产业特色,明确产业园区的战略定位、资源整合利用、产业组织引导、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配套功能完善等内容,正确处理好特色产业、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一个园区原则上确定一个主导产业,省级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主导产业的 销售收入占产业园区销售收入的比重应达到40%以上,州级园区应达到30%以上,县市级园区应达到20%以上。要充分考虑园区长远需要,留下必要的发展空间,州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制订完善各类规划,加强对各园区规划的业务指导,做好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价,加强对园区的环境监管。
(四)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产业园区管理服务能力。
把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采取“政府规划、封闭运行,公司运作、市场经营,滚动开发、自谋发展”的方式。一是政府搞好园区发展总体规划。二是成立园区管委会。负责制定园区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统一招商和开发管理;负责园区项目立项、进园投资企业的审批。三是财政、国土、环保、发改、工商、税务、建设、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园区管委会下设立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建立相对独立的园区财政、国土规划和经济发展管理体制,为

进入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接受双重管理和考核,推行限时办结制,为企业办理立项、用地、建设、工商、税务、环评、安评登记及各种证照的报批手续和规费的收取。四是园区管委会下设开发经营公司,实行股份经营,开展市场化运作,负责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融资、征地、厂房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等。五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组织供电、供水、电信、移动等部门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五)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园区配套服务能力。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自主经营、有偿服务”的原则,鼓励支持环保治污、技术研发、产品检验检测、信息网络、公共物流、原材料市场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入驻企业提供良好的公共配套服务。各园区成立投资开发公司,承担园区投融资平台和开发建设工作。以投资开发公司为主体,多渠道筹集园区建设资金,进行土地前期开发,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园区内企业进行融资担保,促进园区发展。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园区承载能力。
园区建设最低要做到“三通一平”,有条件的争取做到“五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和土地平整,降低园区内企业运行成本。
(七)突出项目引进,高质量搞好产业园区招商引资。
在灾后恢复重建和世界金融危机不利影响中积极寻找机遇,主动吸引和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提升园区产业发展档次和水平。编制《凉山州产业园区招商指南》,围绕规划,针对特色优势资源产业的缺失、薄弱和关键环节,确定重点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开展定向、定位招商和产业承接,促进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大集团到凉山投资。
(八)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实施产业园区目标考核。
加强对产业园区发展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综合监测分析,建立园区统计指标体系,以培育发展的省州级园区为重点,对园区企业数、固定资产投资、销售收入、增加值、利税、招商引资、就业人数、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和主导产品产量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定期发布统计数据。园区要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切实做好各项报表报送工作,在上报州统计局园区资料的同时,抄报州园区办。
制定园区考核奖励办法,对园区实行目标和动态管理。根据园区建设进度、产业发展等状况,对综合考核指标名列前茅的园区,州政府给予奖励和加大扶持力度,对发展严重滞后的园区适时进行调整。
四、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政

策措施
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州的决定》(凉委发〔2006〕13号)和《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凉委发〔2007〕6号)确定的相关政策,在资金投入、人才引进、土地使用、产业政策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为产业园区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企业准入。
凡进入已经州园区办批准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业园区,且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产业园区导向投资项目,除国家和省规定必须前置审批、核准外,均可直接办理备案手续。
(二)财政扶持。
1.加大政府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投入。从今年起,州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作为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在此基础上,逐年增长,重点支持省州级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发展,主要用于建立投融资担保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基金和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州园区办、州财政局制定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各县市政府也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一般预算收入1亿元以下的县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同时按一般预算收入进行累加计算,以1亿元为基数,每增加1亿元相应增加不少于100万元。
2.财政单列。建立和健全园区自我发展的机制,增强造血功能,对园区收益实行财政单列核算,产生税收超基数部份70%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
(三)用地保障。
1.整合零散工业用地。对原有分散零星的工业用地,各县市应根据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通过调整城市规划功能分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鼓励和引导其向产业园区集中。今后新上工业项目,原则上要求进入园区。已在园区外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尚未建设的工业项目,应引导其将土地调整到园区内进行建设。
2.用地指标单列。对省、州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实行倾斜政策。每年在国家、省下达我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按不低于30%的比例切出一块实行计划单列,保障重点工业园区项目用地;各县市安排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所在地产业园区建设需求。
3.提高投资强度。实行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最低标准制度。每亩土地的实际投入,州级以上园区一般不低于100万元,其他园区一般不低于80万元。对投资额低于5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鼓励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对投资规模及强度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企业,可采取租赁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经营用地。对已进入园区土地利用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应督

促其提高投资强度和用地效率,对达不到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约定的项目及企业应退出园区。
(四)跨区域投资分成。
鼓励突破行政区域限制,支持通过“飞地工业”等多种途径有序推进州内区域间的产业转移。妥善处理好产业输出地和产业接收地的利益关系,对迁入企业所缴纳税费,从缴纳年度起两地按比例分成,对产值,增加值、利润等经济指标按比例分成。各县市要充分调动受客观条件影响、发展工业受到一定限制的乡镇政府的积极性,制定境内企业跨乡镇进园区和吸引境外企业进园区的扶持政策。
(五)融资措施。
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金融机构与园区企业建立协调沟通机制,改善园区融资环境,建立园区担保体系和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愿相互担保融资,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建立公共融资平台。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完善适合园区特点的信贷管理方式,优化贷款报批程序和流程,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六)智力扶持。
各园区要根据发展需要制定用工计划,支持州内外高、中等职业技术院校,根据园区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实行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由劳动部门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培养园区紧缺的专业技能人才。
五、产业园区设立的申报和审批
(一)设立产业园区的基本条件。
1.根据产业园区的规模及发展趋势,将其分为省级、州级和县市级产业园区,实行分类动态管理。设立省级重点产业园区,预计到2010年销售收入达50亿元以上;设立州级产业园区,预计到2010年销售收入达30亿元以上;设立县市级产业园区,预计到2010年销售收入达10亿元以上。
2.认真搞好规划。产业园区建设要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的要求,经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专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并通过评审。
3.认真做好相关评价。设立园区必须通过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认真做好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价。
4.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进入园区的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进入园区。
5.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各县市设立园区要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工业发展基础及经济发展规划,准确定位,综合考虑环保、供水、电力、交通等保障因素,建立各具特色的园区。
6.有专门管理机构。拟建立产业园区的县市应抽调人员成立产业园区开发筹备机构,开展前期工作。
(二)申报对象及资料。
申报对象为各县市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筹备

组或管委会。申报资料包括:
1.设立园区的申请。申请中应有:本地区设立园区概述;本地区交通、地理、资源优势概况;园区的产业定位、目标规划及发展前景;园区的名称(凉山州××产业园区或××县产业园区);园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园区现有企业情况;地方政府对建设园区的措施与打算。
2.设立园区的建设规划方案。方案中要有园区建设总体目标,分期目标,建设总规模,分步实施规划,建设实施进度安排,资金筹措办法,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生态环保、园区内项目的招商引资概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内容。
3.规划方案必须附以下文件资料。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筹备组批文及组成人员名单;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审批文件;园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三)报批程序。
1.省、州级重点产业园区的设立和审批。四川省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按省相关规定认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州级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由各县市工业园区筹备组负责牵头制定方案和规划,经县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送州园区办,由州园区办聘请省、州相关专家组织评审,通过后由州园区办行批复,报州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
2.县市级产业园区的设立和审批。按照上述设立工业园区的基本条件,由各县市工业园区筹备组负责牵头制定方案和规划,经各县市园区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由县市园区办规划批复,报县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同时报州园区办备案。
六、产业园区管委会机构的设置和审批
(一)设置。
州级产业园区设置副县级管委会;县市级产业园区设置区科级管委会。
(二)审批。
州级产业园区管委会的审批。由各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向州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州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州级产业园区的批文。州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报批。
县市级产业园区管委会的审批。由各县市产业园区筹备组向县市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县市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县市级产业园区的批文。县市机构编制部门按相关程序报批。
七、产业园区的组织管理
(一)产业园区分别由州园区办、县市园区办负责指导管理。州园区办负责省州级重点产业园区的管理,并对县市级产业园区管理进行指导;县市园区办负责本县市产业园区的指导和管理。
(二)设立产业园区必须按照政府审批的原则。四川省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州级产业园区报凉山州人民政府批准;县市级产业园区报

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工业 产业园区△ 发展 意见
抄送: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州纪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凉山军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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