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南移民搬迁方案-精选word文档 (9页)
【精品文档】乡镇移民搬迁方案-优秀word范文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乡镇移民搬迁方案【1】为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库区、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开展移民扶贫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扎实做好我乡移民扶贫搬迁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移民扶贫任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移民扶贫政策,改善库区、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户的生存、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其脱贫致富的步伐。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020年)》“稳步推进自愿移民搬迁”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村级实施”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取有土安置和无土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多种有效安置方式,把移民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移民“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移民扶贫工作是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
20**我乡年将重点抓好双田、秀水、洢溪、下沙、早禾田等9个村有移民搬迁愿望的搬迁工作,确保完成县下达的移民扶贫搬迁任务。
三、移民搬迁地和移民安置地应具备的条件(一)移民搬迁地应具备的条件1、搬迁地移民户必须是常住农业人口的农户。
2、必须是在20**年上报的库区、深山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调查范围内居住点且距离乡镇集镇较远,距常年通公路5公里以上,距学校、医院3公里以上,缺乏教育医疗网点,耕地少,耕地耕作难度大,生活条件恶劣的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农户。
3、必须是20**年1月1日至今仍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要求移民搬迁的农户。
4、有要求达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愿望。
(二)移民安置地的选择今年我乡移民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全部采取集镇集中安置的方式,集中安置点设在山庄新街道桥头沙洲(20**年移民集中安置点马路对面),交通、医疗、教育、行政办事非常方便,并拟配套山庄乡中心幼儿园。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省管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为加强和规范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9月5日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规范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资金管理,确保全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3〕4号)、《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10号)和《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是指中省财政用于地灾、洪灾、生态和责任主体灭失的采煤塌陷区移民搬迁安置建房、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红线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第三条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按照“分类筹集、按量拨付、规范使用、强化监管”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移民(脱贫)搬迁办公室按照年度搬迁任务统筹安排使用。
陕政办发[2016]66号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
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实施以建档立卡扶贫搬迁为主,避灾、生态及其他各类搬迁统筹推进的全省移民搬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总体思路。
着眼“四化同步”、城乡一体,把移民搬迁作为治本性的民生工程、全局性的发展工程、关键性的生态工程。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谋划推进,实现移民搬迁、城乡治理、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治理一举多赢、协同推进,加快我省追赶超越步伐。
第三条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面完成35.5万户125万人建档立卡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及同步实施的避灾、生态和其他类型搬迁安置任务。
陕南地区2016年基本完成避灾搬迁任务,2018年基本完成扶贫搬迁任务;其他地区2018年基本完成扶贫和避灾搬迁任务。
第二章搬迁对象第四条对象类型。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共建共享基础设施,集中提供公共服务,分类享受相关政策,区别标准组织考核验收”的原则,统筹扶贫、避灾、生态及其他类型搬迁。
(一)扶贫搬迁。
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易地搬迁的农村人口。
(二)避灾搬迁。
主要指生活在工程措施难以有效消除灾害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频发和采煤塌陷区农村人口(以下简称:地灾户、洪灾户、采煤塌陷户)。
(三)生态搬迁。
主要指生活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农村人口,包括自然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两类。
(四)其他搬迁。
主要指国家及省级公路、铁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搬迁群众;以及城镇化和镇村综合改革等涉及的需搬迁农村人口。
第五条对象识别。
扶贫搬迁对象由省扶贫办提供精准到户名册。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汉中、安康、商洛市国土资源局、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7月12日附件: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完善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的立项、实施、检查、验收和专项资金管理,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确保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陕南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办公室批复的、列入2011至2020年各年度计划建设的、有统一规划的、3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立项论证、设计审查、质量(经费)检查、竣工验收等业务活动须聘请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及技术经济监审专家参与。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项目实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
省国土资源厅与陕南三市、县(区)国土资源局根据集中安置点的建设规模分级负责承担项目的建设任务。
移民实施方案(五篇范文)
移民实施方案(五篇范文)第一篇:移民实施方案移民实施方案第1 篇:水库移民实施方案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扶人口登记核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本情况**区共有三座大中型水库:**水库、***水库、***水库。
其中**水库和***水库有 7 个村整村搬迁,包括***水库另有5 个村部分搬迁。
还有外省市、外区搬迁到**区的大中型水库移民。
2010 年享受水库农村移民待遇人口 6452 人。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目标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务院和北京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坚持移民安置与水源保护并重,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改善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2、工作原则----坚持解决当前困难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的的原则。
----坚持国家帮扶和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移民后期扶持与水源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市政府负总责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登记核定工作要求(一)人口核定登记范围主要工作任务是:在 2010 年移民人口登记的基础上,对 2011 年度新增、减少农村移民人口进行核定、登记、公示。
1、新增农村水库移民人口。
包括:新出生人口、新嫁入移民家庭人口、新入赘到移民家庭人口、外省迁入移民人口等。
2、减少农村水库移民人口。
包括:死亡、转非、户口迁出、服刑、学生毕业、部队提干等。
上述人口变化的时间范围界定为:2009 年 7 月 1 日 0 时--2010 年 6 月 30 日 24 时。
(二)人口核定登记程序为了做好**区 2011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确保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顺利贯彻实施,维护水库移民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制定《**区 2011 年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核定实施方案》。
最新乡村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最新乡村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乡村地区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等问题。
为了改善乡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我国政府决定实施乡村移民搬迁安置工程。
本方案旨在对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行详细规划,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搬迁对象及安置方式1.搬迁对象本次搬迁对象主要为生活在生态环境恶劣、资源匮乏地区的乡村居民,包括地质灾害隐患区、生态环境保护区、重点工程建设区等。
2.安置方式(1)原地安置:对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可在原地进行安置,改善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提高生活质量。
三、搬迁安置流程1.调查摸底对搬迁地区的生态环境、资源状况、人口分布等进行详细调查,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2.制定搬迁计划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包括搬迁时间、搬迁路线、安置地点等。
3.宣传发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搬迁政策,提高搬迁对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4.实施搬迁按照搬迁计划,有序组织搬迁对象进行搬迁,确保搬迁过程顺利进行。
5.安置过渡在搬迁对象到达安置地点后,提供过渡性住房和生活设施,确保搬迁对象基本生活需求。
6.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对安置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住房、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提高安置区的生活质量。
四、政策扶持与保障1.政策扶持(1)财政扶持:对搬迁对象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用于购房、租房、生活设施购置等。
(2)就业扶持:鼓励搬迁对象就业创业,提供技能培训、就业信息等。
(3)教育保障:确保搬迁对象子女教育不受影响,提供学位保障。
2.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村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3)严格考核评估:对搬迁安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工程质量。
1.注意事项:搬迁对象的权益保障解决办法:要确保搬迁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在补偿安置上,必须严格执行政策,公开透明地进行补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移民小区管理办法
山阳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陕政办发〔2011〕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4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决定》(商发〔2014〕6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地质灾害移民、洪涝灾害移民、扶贫移民、生态移民和工程移民五种类型移民搬迁对象,统称陕南移民搬迁。
地质灾害移民搬迁,主要是对地质活动频繁,滑坡、泥石泥、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危害严重,人居环境恶劣地区进行的移民搬迁。
洪涝灾害移民搬迁,主要是对长期受洪水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威胁地区进行的移民搬迁。
扶贫移民搬迁,主要是对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困难、维护成本高,生产生活条件极差,农民生活贫困、增收困难地区进行的移民搬迁。
生态移民搬迁,主要是对历史文化遗址、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生态公园、水源涵养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地区范围内,因群众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产生潜在威胁和负面影响地区进行的移民搬迁。
工程移民搬迁,主要是对库区建设和水库下游范围内,以及铁路、公路、管道运输、高压输变电设施、矿产资源开发等工程项目建设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威胁地区实施的移民搬迁。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陕南移民搬迁实行“县负总责、镇为主体、部门配合、分级负责”工作责任制。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陕南移民搬迁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考核,对陕南移民搬迁工作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确保政策保障、资金保障、组织保障、措施保障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移民办),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局,是陕南移民搬迁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陕南移民搬迁的计划编报、项目审批、资金监管、项目验收、档案管理及督查考评等日常工作。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7•【字号】汉政发〔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步伐,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按照“建设小城镇、发展现代农业和避灾移民搬迁”三位一体的思路,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消除隐患、脱贫致富、修复生态为目标,2011年至2020年,全市实施移民搬迁安置23.99万户85.25万人,其中2011年移民搬迁安置2.2万户8.8万人。
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移民搬迁工作任务,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灾害易发区及贫困农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存发展问题,切实改善民生,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二、移民搬迁对象1.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居民。
2.居住高寒边远山区、水电路不通、生存环境恶劣和危房的居民。
3.居住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重大工程项目区范围内的居民。
移民搬迁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的群众,户籍及户籍人口的认定时间为2011年6月1日前。
三、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
移民搬迁坚持政府引导扶持与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以县区内搬迁为主,控制跨县区搬迁,由符合条件的本市移民户自愿提出申请,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和建房形式,按程序申报,统一组织实施。
2.县区负总责与乡镇为主体的原则。
县区政府为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
乡镇政府为实施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建设主体。
陕西商洛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陕西商洛移民搬迁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陕西商洛地处秦岭深处,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
然而,由于地质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当地部分居民生活环境受到严重影响,亟需进行移民搬迁,以改善居住条件,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搬迁范围。
本次移民搬迁范围主要包括商洛市境内受灾较为严重的地区,涉及人口约10000户。
三、搬迁标准。
1. 搬迁安置点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等要求;2. 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应完备,包括学校、医院、商业设施等;3. 搬迁户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获得相应的搬迁补偿;4. 搬迁户应当按照政府要求进行居住证办理和社会保障转移。
四、搬迁程序。
1. 制定搬迁方案,明确搬迁范围和标准;2. 落实搬迁补偿政策,确保搬迁户合法权益;3. 宣传政策,征得搬迁户同意;4. 组织搬迁,确保搬迁过程安全有序;5. 完善搬迁后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搬迁户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五、搬迁效果。
1. 改善了受灾地区的生态环境,减少了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2. 提高了搬迁户的生活质量,增强了居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3. 有利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了区域经济的繁荣。
六、搬迁后的工作。
1. 建立健全搬迁户档案,做好后续管理和服务工作;2. 加强对搬迁户的帮扶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融入新的生活环境;3. 加强搬迁地区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七、总结。
通过本次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的落实,将有效改善受灾地区的生态环境,提升搬迁户的生活质量,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将为其他地区的移民搬迁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经验。
希望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本方案能够顺利实施,取得良好的效果。
移民(脱贫)搬迁补助方案(最新)
移民(脱贫)搬迁补助方案(最新)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移民搬迁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66号)和《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扶办发〔202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秉持以党的十八小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扶贫攻坚、移民迁址工作的决策部署,着眼“四化同步”、城乡一体,把移民迁址做为治身本性的民生工程、全局性的发展工程、关键性的生态工程,秉持系统思维,统筹规划谋划大力推进,同时实现移民迁址、城乡环境治理、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治理一举多输、协同大力推进。
2022年全面完成3799户9402人贫困户贫困户的迁址任务。
二、安置方式移民(扶贫)迁址必须尊重群众意愿,统筹规划考量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优先考量存有发展潜力、劳动力能力、定居安全且公共服务设施较好的城镇、社区和中心村,秉持分散征用与集中征用结合,以分散征用居多。
分散征用率为严禁高于85%。
(一)集中安置。
主要包括进城、进镇、进社区和中心村安置四种方式。
充分利用县城征用。
提高县城人口招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大型移民社区分散征用,引导有条件农民返乡落户、创业劳动力。
依托小城镇或新型农村社区安置。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在重点镇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集中安置区,使有一定劳动技能或商贸就业基础的搬迁对象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充分利用中心村征用。
融合镇村综合改革和近几年实行整村改建建设项目情况,现有村民达至100户以上且贫困户较多或迁址50户以上贫困户贫困户的,全县统一规划建设中心村分散征用点。
(二)分散安置。
在城镇、社区和中心村集中安置点范围以外搬迁安置的搬迁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0•【字号】陕政办发[2012]116号•【施行日期】2012.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116号)汉中、安康、商洛、榆林、延安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5)》、《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20)》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陕北移民搬迁安置若干政策规定》,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确保移民搬迁的集中安置比例(一)移民搬迁工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灾后重建等工作统筹规划实施。
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的比例以市为单位计算,集中安置不得低于年度移民搬迁安置计划户数的80%。
(二)统规统建形式修建多层(四层以上且一户一层)普通住宅单元化安置的搬迁户,省财政给每户增加建房补助资金5000元,其建设项目和建房户数由各市于当年计划下达后三个月内,分别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北扶贫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备案,在移民年度计划完成考核前由各市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分别报省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北扶贫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
(三)省、市、县(区)建房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移民搬迁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分散安置户数超过全市年度计划任务20%的部分,不计入年度移民搬迁安置任务,省级有关部门不予拨付移民搬迁建房补助资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4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4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切实巩固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充分发挥移民搬迁的综合效益,经省政府同意,制订本意见。
一、完善搬迁规划,优化集中安置点布局1 完善移民搬迁规划。
各县(市、区)要按照民生优先和移民搬迁与城镇化建设、农业产业发展“三位一体”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移民搬迁布局规划和安置规划,做好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
各县(市、区)移民搬迁规划由本级政府审定,报省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优化集中安置点布局。
坚持靠城、靠镇、靠园区布局、利用闲置低效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建设集中安置点。
严禁削山填河、破坏生态环境。
3 积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审定后的规划一次性确定所有集中安置点,分年度制订实施计划。
认真做好征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前期工作,以规划统领移民搬迁各项工作。
二、严格审定移民对象,优先搬迁危困群众4 严格界定搬迁范围。
各县(市、区)要将搬迁范围严格限定在《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规定的六种范围之内,不得随意扩大。
5 严格搬迁对象审定程序。
按照搬迁户申请、村民评议、镇村初审、相关部门审定、县(市、区)政府批准的程序,坚持村、镇、县(市、区)三级公示制度,精准确定搬迁对象。
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
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实施以建档立卡扶贫搬迁为主,避灾、生态及其他各类搬迁统筹推进的全省移民搬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总体思路。
着眼四化同步、城乡一体,把移民搬迁作为治本性的民生工程、全局性的发展工程、关键性的生态工程。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谋划推进,实现移民搬迁、城乡治理、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治理一举多赢、协同推进,加快我省追赶超越步伐。
第三条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面完成35.5万户125万人建档立卡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及同步实施的避灾、生态和其他类型搬迁安置任务。
陕南地区2016年基本完成避灾搬迁任务,2018年基本完成扶贫搬迁任务;其他地区2018年基本完成扶贫和避灾搬迁任务。
第二章搬迁对象第四条对象类型。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共建共享基础设施,集中提供公共服务,分类享受相关政策,区别标准组织考核验收的原则,统筹扶贫、避灾、生态及其他类型搬迁。
(一)扶贫搬迁。
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易地搬迁的农村人口。
(二)避灾搬迁。
主要指生活在工程措施难以有效消除灾害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频发和采煤塌陷区农村人口(以下简称:地灾户、洪灾户、采煤塌陷户)。
(三)生态搬迁。
主要指生活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农村人口,包括自然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两类。
(四)其他搬迁。
主要指国家及省级公路、铁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搬迁群众;以及城镇化和镇村综合改革等涉及的需搬迁农村人口。
第五条对象识别。
扶贫搬迁对象由省扶贫办提供精准到户名册。
避灾、生态搬迁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级初审、公开,镇(街)复审、公示,县(区)审定、公告的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精准识别,逐户签订搬迁协议,从严、从实确定搬迁规模,对象识别完成后,市级汇总报省移民(脱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核定。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辉社区陕南移民搬迁跨县区集中安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辉社区陕南移民搬迁跨县区集中安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辉社区陕南移民搬迁跨县区集中安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光辉社区陕南移民搬迁跨县区集中安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6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2日光辉社区陕南移民搬迁跨县区集中安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为统筹解决全市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建设房和保障性住房入住问题,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47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意见》(汉政发〔2015〕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试点办法(一)将光辉社区B区、D区限价商品房项目整体转换为汉中市陕南移民搬迁跨县区集中安置试点项目。
具体工作由市移民办、市住管局协助汉台区政府负责项目变更、申报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变更的行政许可工作。
(二)汉台区政府代各县政府履行试点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工程建设仍采取代建实施;各县政府承担安置主体责任,负责试点项目政策宣传、对象确认、相关政策兑现、试点项目“小配套”资金筹措等任务。
(三)按照市政府2015年第1次专题会议精神,将光辉社区B区、D区1000套现房分年度列入移民搬迁安置任务,由市移民办根据各县区对象摸底情况,将安置任务分解下达,对后期B区、D区续建项目根据群众意愿,按需求列入移民搬迁计划。
移民安置项目策划方案
移民安置项目策划方案移民安置项目策划方案范本一、基本情况乡或村概况经普查,现在需搬迁深山独居户和散居中户仍有户、口人,需要搬迁。
二、实施易地搬迁扶贫的优势条件1、移民户搬迁欲望强烈。
走出困境,摆脱贫穷,是他们梦寐以求、渴望已久的事,祖祖辈辈饱受交通不便、吃水困难之苦的山区群众。
听到移民搬迁的消息,如同久旱逢甘露,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
他们的积极配合,将是移民搬迁能得以顺利进行。
近几年移民搬迁试点的顺利实施,让搬出深山的群众尝到了甜头,也使深山区群众打消了种种顾虑,更加增加了他们搬迁的欲望。
2、具有一定的安臵条件。
一是随着近年来滩涂治理、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成,新增和扩大了土地面积,为解决移民户的口粮田奠定了基础。
二是小集镇和工贸小区建设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拓宽了移民搬迁的领地,为移民户开僻了新的就业门路。
3积累了丰富的移民搬迁经验。
XX乡从XXX年开始开始实施财政扶贫资金易地搬迁扶贫试点工作,共搬迁户、人。
加之XXXX年XXX 县特大洪灾后也实施了灾民集中安臵点建设,安排了户,口人,目前,搬迁新区呈现出了人下山、民心安、市场兴、产业旺的.可喜局面。
三、移民搬迁任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次经初步调查统计,全县需要移民的深山独居户和散居户xxx 多户、XXXX口人,涉及到除XXX镇以外的XXX个乡镇、XXX个行政村。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就近迁移、统一规划、先易后难”的原则,XXX县的移民搬迁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分批分期地进行,先搞好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扩大。
初步计划安排在XXX年完成XXXX户、XXX口人,项目涉及XX个乡镇,XXX个行政村。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房XXXX间及配套的护堤、造地、道路、饮水及其它配套工程。
另有XXX等XX个乡镇的XX处群众已自发建成的搬迁安臵点,没有项目资金,无法落实配套设施。
XXX个集中安臵点配套硬化道路XXXX米、护堤XXX米、引水管道XXXX米、排水渠XXX米等工程,配套道路、护堤、供水等工程,需申请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项目解决。
移民搬迁工作方案
移民搬迁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桌面上,我泡了一杯热茶,打开电脑,开始构思这个移民搬迁工作方案。
思绪如潮水般涌来,我迅速捕捉并记录下来。
一、项目背景1.1项目名称:地区移民搬迁工程1.2项目地点:我国省市县1.3项目原因:因国家重点工程水库建设,需对周边居民进行搬迁。
1.4项目目标:确保移民搬迁顺利进行,保障移民权益,促进移民安置区可持续发展。
二、搬迁对象及范围2.1搬迁对象:涉及水库淹没区的居民,共计1000户,约4000人。
2.2搬迁范围:包括淹没区内的房屋、土地、附着物等。
三、搬迁时间及步骤3.1搬迁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两年。
3.2搬迁步骤:3.2.1宣传发动阶段(1-3个月)组织力量对移民政策进行宣传,让移民充分了解政策内容,提高搬迁积极性。
3.2.2评估摸底阶段(4-6个月)对移民房屋、土地、附着物等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3.2.3搬迁实施阶段(7-12个月)按照补偿标准,组织移民签订搬迁协议,实施搬迁。
3.2.4安置保障阶段(13-24个月)对移民进行安置,提供就业、教育、医疗等保障措施。
四、补偿安置方案4.1补偿标准根据评估结果,对移民的房屋、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合理补偿。
4.2安置方式4.2.1住房安置:提供移民公寓或安置房,确保移民有稳定住所。
4.2.2土地安置:按照移民原有土地面积,提供相应面积的耕地或林地。
4.2.3产业安置:引导移民发展特色农业、旅游业等产业,提高收入。
4.2.4就业安置:提供就业培训,推荐就业岗位,确保移民有稳定收入。
五、保障措施5.1政策保障制定完善的移民政策,确保移民搬迁顺利进行。
5.2资金保障确保移民搬迁资金充足,专款专用。
5.3组织保障成立移民搬迁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协调。
5.4社会保障对移民进行社会保障,提供养老、医疗、教育等保障。
六、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6.1项目风险6.1.1移民积极性不高应对措施:加强宣传,提高移民积极性。
陕西省移民搬迁工作实施细则
陕西省移民搬迁工作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规范和加强我省移民搬迁工作,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所称移民搬迁,是指因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或地方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扶贫因灾后恢复重建等原因,经批准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迁出原居住地,安置到其他地方生产生活并重建家园的专项工作。
3、移民搬迁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移民的意愿,切实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移民搬迁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移民搬迁工作。
二、搬迁安置1、移民搬迁应当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货币安置、土地置换等多种方式进行。
2、移民搬迁计划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3、移民搬迁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搬迁的范围、对象、数量;(2)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3)生产生活安置用地安排;(4)搬迁所需经费及来源;(5)其他应当纳入计划的事项。
4、移民搬迁计划应当在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并依法组织实施。
5、移民搬迁应当按照就地就近、方便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安置。
6、移民搬迁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承担。
7、移民搬迁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地、房屋等征收、补偿和安置问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8、移民搬迁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后期扶持工作,帮助移民尽快适应新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监督检查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移民搬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监察部门应当对移民搬迁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3、审计部门应当对移民搬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移民搬迁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
桥梁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桥梁监理工作是确保桥梁建设质量、安全和效益的重要环节。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指导桥梁监理工作的实施,本文将详细阐述桥梁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04•【字号】陕政办发[2006]55号•【施行日期】2006.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5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已经2006年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九月四日陕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水利水电建设快速发展,在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水库移民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截至2006年6月30日,我省境内共修建大中型水库82座,加上枢纽不在我省的三门峡库区和宝珠寺宁强库区,涉及我省移民的大中型水库共有84座,库区范围涉及全省10个设区市的59个县(市、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陕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坚持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从2006至2010年,重点解决全省水库农村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改善农村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村移民自我发展能力,农村移民稳定解决温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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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南移民搬迁方案
陕南移民搬迁方案实施办法【1】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我省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改善陕南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消除自然灾害对陕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威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三市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及有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移民搬迁对象分为以下几种:
(一)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
(二)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
(三)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四)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
(五)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
(六)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