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文本的静态对等翻译
《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协定》英汉误译原因分析
MING RI FENG SHANG331社 会 视 野文|张青莲《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协定》英汉误译原因分析摘要: 翻译有优劣之分,本文就《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协定》英汉翻译失误,为其简单分类并简要分析误译原因。
关键词: 《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协定》, 英汉误译,原因一、失误分类本文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协定》英汉翻译失误主要分为三类:术语翻译失误,词句漏译和主观增译,不符中文表达习惯。
1、术语翻译失误就英语句法方面来看,其“专门语言”与“普通语言”之间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吴群,2002)。
英语中的术语翻译就是属于“专门语言”。
例We begin to see how the WTO interface requires the inter-legalities to be resolved. The focus here is how national l egalities are meant to deal with foreign legalities in a non-discriminatory way.译文:我们开始看到,WTO 这个界面要求怎样解决法律交叉问题。
这里的焦点是,人们怎样利用各国的法律制度以非歧视的方式去应对外国的法律制度。
例句中legality 翻译成法律制度,法律交叉问题。
经查词典发现该协定中反复出现的legality 没有一个准确的词来对应。
综合各定义共同点,翻译成法律规范最为恰当。
董晓波提出一致性与同一性原则是指在法律翻译过程中用统一法律术语表示统一法律概念的原则。
法律语言翻译如果缺乏一致性和同一性,无疑会使法律概念混淆,也会使大众不必要地去揣测不同词语的差别,从而影响法律信息传递的精确度(董晓波,2014)。
本专著译者片面依据词典定义而从目标语中选择该术语对应词,且同一术语翻译出现多种译词,既不严谨也违背了术语翻译的一致性与同一性原则。
2、词句漏译和主观增译好的翻译不主张逐字逐句翻译。
Legal-Translation-II法律文本的静态对等翻译
criticism
当然从翻译原则这一宏观视角来看, 目 的论这个大道理对许多( 并不是所有) 文类的翻译来说不无道理: 各类翻译都 有其不同的目的, 为了实现不同的目的, 译者应采用相应的策略(即翻译目的决 定翻译策略)。但把目的论本身当作法 律翻译策略来用, 容易误导译者, 而且也 缺乏应有的可操作性。
3
Domestication vs. foreignization
从大量成功的法律翻译实践来看, 归化式的法律文本比较 少见。凡属动态对等或功能对等的译文, 无论属于哪一个 文类, 其语言都是相当归化的。既然我们否定了动态对等 或功能对等对于法律翻译的适用性, 我们同样不可以接受 归化作为法律翻译的主流策略。但正如上例所述, 我们并 不排斥法律文本中包含部分归化的译法。如果从具体的 或微观的翻译方法角度而论, 紧扣原文文意的异化翻译方 法的确可以出产精确度更高的译文文本。不过, 就英译汉 而言, 异化文本往往句子冗长、结构复杂, 可读性差, 文意 不容易为读者所理解。但凡在翻译中采用归化策略的, 一 般都是为了迎合目的语大众读者的审美情趣和欣赏习惯。 而这在法律文本的翻译中往往没有必要, 因为在绝大多数 的情况下, 法律文本的读者不是一般民众, 而是专业的法 律工作者。他们需要的是咬文嚼字式的精确表达的法律 概念或条文。所以归化翻译策略对于法律翻译也不适用。
再且, 目的论的第三条规则, 即译文的信息不可清晰回译, 显然也与法律翻译的实践不相符。回译规则, 不但对于法 律翻译, 即使对一些要求比较严格的社科领域作批量用途 的文件( 如量表、调查问卷题目等) 的翻译, 都是适用的。
精确的翻译往往需要用清晰的回译文本跟原文核对; 有时 候为了确保译文的对等质量, 甚至还需要有不同译者的多 重回译, 这已经是翻译实践领域的常识。
对等翻译理论及其对法律文本的适用性研究
2015年第09期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No.09,2015(总第1 6 3期) JOURNAL OF MUDANJIANG COLLEGE OF EDUCATION 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Serial No.163[收稿日期]2015-04-20[作者简介]刘桂英(1981-),女,厦门南洋职业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大学英语教学研究、翻译理论与研究;倪爱霞(1982-),女,山东工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
对等翻译理论及其对法律文本的适用性研究刘桂英1 倪爱霞2(1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0;2山东工商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0) [摘 要] 文本类型决定翻译理论的选择,不同的翻译理论适用于不同的文本类型。
通过分析文本类型,阐释对等翻译理论,论述形式对等、动态对等和动能对等不适用于法律文本的翻译,进而指出静态对等翻译对于法律文本翻译的适用性。
[关键词] 对等翻译理论;静态对等翻译;法律文本[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23(2015)09-0025-03 一、文本类型分析文本类型决定翻译理论的选择,不同的文本类型适用于不同的翻译理论。
关于文本类型的划分,在翻译史上有两种看法,一种是早期以主题为标准对文本进行分类,另一种是以文本的功能为标准进行分类。
随着社会语言学、语用学和功能语法的出现和发展,根据文本的功能进行划分越来越得到广大学者的认可[1]194。
Snell-Hornby考虑到文本分类的功能、方法及其他条件提出了一个自上而下的综合性文本分类方法,并确定了各自的翻译标准的模式。
详见下图:图1 文本类型与翻译标准示意图[2]8该示意图中第一层是翻译的三个领域,第二层是三大类文本的原型分类,第三层是翻译的三大类涉及的非语言专业知识(语言外现实),第四层是制约翻译过程的要素和翻译标准,第五层是与翻译有关的语言学各学科。
Legal Translation II法律文本的静态对等翻译
我们以一个人们最熟悉的谚语的翻译来说 明静态对等的概念: 明静态对等的概念:
我们可以将/ All roads lead to Rome翻译成 (1)/ 条条大道通罗马 或 (2) / 所有的道路都通往罗马 , 也可以翻译成 (3) 殊途同归 或 (4) 百川归大海 , 等等。 但只有译文(1) 、(2) 属于静态对等的范畴, 任何具有相应 双语水准的人士在读到这两句时都能想到原有英谚中的 主要词素, 都可以将这两句回译成相同的英文句子, 尽管/ all 可能被/ every、/ road 可能被/ way、/ lead 可能被/link/ connect to 所取代, 但这些译法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 在静 态上都是对等的; 而译文(3) 、(4) 属于意译、归化式或动态式的译法, 将其 精确回译成原文的可能性极低。
Legal Translation: strategies and objectives
The school of interpreting and translation studies GDUFS
法律翻译的目的 法律翻译的目的
法律翻译策略的确立与源法律文本制定的目标有着直接 和必然的关系, 任何策略的制定本质上都是为实现一定的 目标服务。从宏观上讲, 一个国家或政府制订法律条文的 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某种司法或治国理念。立法的目的 是如此, 执法的目的是如此, 司法的目的也是如此。从微 观上讲, 法律文本的制定在许多情形下是为了传意, 即把 立法者/ 统治者或法律文本制作人的意旨或意图传达给有 关人士: 让民众知法守法,当触犯或违反有关法律或规定时 , 他会受到什么样的惩处; 让当事人明白在一定的法律框 架或条件下他有什么样的权利和利益, 为了享有这些权益, 他应尽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没有尽到有关的责任和 义务, 他又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或受到何种处罚。就这类法 律文本的译本而言, 它的目标或功能与源语文本也应该是 完全相同的。
静态对等视角下法律条文的英译问题探析
静态对等视角下法律条文的英译问题探析作者:田新宇来源:《传播力研究》2019年第34期摘要:本文采用静态对等的翻译策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三个译本为研究对象,探讨法律条文中的术语和常用句型的英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我国法律条文英译质量的建议。
本文认为,静态对等的翻译策略对法律翻译,尤其是法律条文的英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关键词:静态对等翻译策略;《外商投资法》;英译对比分析中国的对外开放已然迈进全面开放、高水平开放的新征程,急需完善依法治国的框架。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该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钟昌标,2019,72(05):138-147.)该法融通了内外资企业营商的统一规则、为外商营造了清新的投资环境、贯通了“一带一路”倡议,其实施将助推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转型。
(周智,2019(18):72-74.)《外商投资法》的英译本无疑是外商来华投资的重要参考,更有助于实现该法的立法意图。
笔者共选取《中国日报》官网刊登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的译本(以下简称“孔译本”),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凌云的译本(以下简称“高译本”),以及国内权威学术机构——北大法宝提供的译本(以下简称“法宝译本”)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比分析尝试总结出可行的翻译,旨在为官方译本的制定提供参考,并为今后我国法律条文英译规范化提供借鉴。
遗憾的是,截至发稿前,该法的官方英译本尚未出版,因此无法纳入笔者的研究对象。
一、法律文本的特点及其翻译原则西方法律翻译研究界最为著名的学者之一苏珊·沙尔切维奇(Susan Sarcevic)认为,语言的主要功能为“规范功能”和“提供信息功能”,前者是“规定性的”,后者是“描写性的”。
法律文本按功能可分类为:(1)主要是规定性的文本;(2)主要是描写性的但也有规定性成分;(3)纯描写性的文本(Sarcevic,1997:11)。
从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看法律英语的翻译功能对等理论在法律英语翻译中的应用
3、文化对等
文化对等强调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文化差异,避免因文化误解导致翻译失误。 在法律英语翻译中,译者需了解源语言和目标语言的文化背景,以确保译文符合 目标语言的文化习惯。
三、法律英语翻译中的应用
在法律英语翻译中,译者应运用翻译功能对等理论准确传达法律概念、描述 法律行为,以提高翻译质量和可读性。以下是一些应用实例:
2、描述法律行为
法律英语中描述法律行为的词汇较为专业和精确,译者需确保准确传达原文 含义。例如,“arraign”一词在法律英语中表示“传讯”,而不是简单的“指 控”或“责备”。因此,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需准确理解并选择适当的词汇来描述 法律行为。
四、结论
本次演示从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出发,探讨了法律英语的翻译功能对等理论 在法律英语翻译中的应用。通过分析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和翻译功能对等理论, 以及在法律英语翻译中的应用实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翻译功能对等理论 在法律英语翻译中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意义、形式和文化等 方面的对等,以确保准确传达法律概念和描述法律行为。
在法律英语术语的跨文化翻译中,功能对等理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语义对等:法律英语术语的翻译首先要追求语义的对等,即翻译后的术 语应该与源语言的术语在含义上保持一致。这需要翻译者对源语言和目标语言都 有深入的理解,以确保翻译的准确性。
2、文化对等:法律英语术语往往蕴含着特定的文化背景和含义,因此翻译 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文化的因素。在功能对等理论的指导下,翻译者应尽可能在目 标语言中找到与源语言文化内涵相对应的词汇,以避免因文化差异引起的误解。
从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看法律 英语的翻译功能对等理论在法
律英语翻译中的应用
目录
01 一、法律英语的语言 特点
对等翻译理论及其对法律文本的适用性研究
N i d a的动 态 对 等 翻译 和 功 能 对 等 翻 译 来 指 导 法 律 文 本 的 翻译 , 在此将论述形式对等 、 动 态 对 等 和功 能 对 等 对 于法 律 文 本 翻译 的 不适 用 性 , 并 指 出 静 态 对 等 对 于 法 律 文 本 翻 译 的适用性 。
( 一) 形 式 对 等 翻 译 以及 其 对 法律 文 本 翻译 的 不 适 用性
出法 律 合 同的 特 殊 性 , 功能 对 等 不 适 用 于 法 律 翻译 。
Ni d a 在 进 一 步 阐 释 功 能 对 等 时 还 提 出 了不 同层 次 的
形式 对 等 翻译 是 N i d a首 先 在 “ To wa r d a S c i e n c e o f Tr a n s l a t i o n ” ( 2 0 0 4 ) 一 书 中 提 出 的 一 个 翻 译 理 论 Ni d a 认 为, 追 求形 式对 等 的 翻译 关 注 文 本 信 息 本 身 , 既 包 括 文 本 信 息 的形 式 也 包 括 文 本 信 息 的 内容 。形 式 对 等 翻 译 是 以文 本 为导 向 的 , 将 一 种语 言 的 表 层 结 构 直 接 转 换 成 另 一 种 语 言 的表 层 结 构 , 追求“ 形式对等” _ 5 ] 。 由于 英 汉 语 言 差 异 巨大 , Ni d a的形 式 对 等 翻 译 在 英 汉 翻 译 中 存 在 一 定 的 局 限 性 。
内容 , 而不必考虑语言形 式 , 所 以 Ni d a 为 了强调 “ 功 能” 后
来将动态对等改 为功 能对 等, 强 调 翻译 的社会 交流 功 能 。 Ni d a 认 为 判 断 翻译 效 度 不 能仅 局 限 于 词 汇 意 义 、 语 法 类 别 和修辞手段 , 重 要 的是 译 本 读 者 正 确 理 解 和 欣 赏 译 本 的程
法律文本用词特点及其翻译 ——以《香港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管理条例》为例
法律文本用词特点及其翻译——以《香港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管理条例》为例摘要:法律文本有别于一般文本,其特殊并有自己的特点,无论在词语、词义、专业用语以及表达方式等方面都有别于普通文本;因此,法律文本的翻译绝非易事,在进行法律文本翻译时,必定要熟知源语国家和译入语国家的文化和语言表达习惯、法律规范等。
本篇将主要以《香港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管理条例》等正统法律文本和部分商业合同等准法律文本为例,分析法律文本的用词特点,并探究其翻译。
关键词:法律文本;用词特点;《香港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管理条例》;翻译引言从唐朝的佛经翻译到清朝的依法治国再到当代的全面翻译,中国历史共出现过三次翻译高潮。
谈到当代的全面翻译,必然不能少提法律翻译的地位。
首先法律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权威,是一个国家的管理科学的象征;其次中国的法律尚未完善,需要引进并吸收别国法律的长处;最后,种种这些都证明了法律翻译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也支撑着各类学者在法律翻译上不断进行深入研究,致力于开拓一个法律翻译的更广阔的空间,不断完善本国法律文件,更好传达文件法律精神。
无论是中文法律文本还是英文法律文本,在翻译的总体策略上均有共通之处,而在具体内容的翻译手法上又有所差别,需结合两种语言本身的特点及其国家的文化背景和表达习惯来谈。
接下来,本篇共分为三大部分,首先对法律文本的翻译做一个总体概述,即翻译总体策略分析,这是本文的重点部分;其次结合具体例子,分析法律文本用词特点,及相应的具体的翻译方法,这是本文的中心部分;最后是结语。
一.法律翻译总体策略1.1法律翻译的目的即一个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
宏观上讲,一个国家或政府制定法律条文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某种司法或治国理念;微观上讲,法律文本在许多情形下是为了传意,即把立法者/统治者或法律文本制作人的意旨或意图传达给有关人士。
让民众知法守法,当触犯或违反有关法律或规定时,他会受到什么样的惩处;让当事人明白,在一定的法律框架或条件下,他有什么样的权益,为了享有这些权益,他又该尽什么样的义务,如果没有尽这些义务,又会受到什么样的后果或受到何种处罚。
Legal Translation 法律翻译概述
• Example:
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 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The election or recall of chief procurators of people's procurators shall be reported to the chief procurators of the people's procuratorates at the next higher level for submission to the standing commitees of the people's congresses at the corresponding level for approval.
Pragmatic feature—语用特征
法律法规的主要作用之一是规范法律主体的行为,调节法 律主体之间人际关系。这种规范调节作用主要是通过具有 法律效果的言语行为(即法律言语行为)来实现的。因此, 作为言语行为实施者的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法律能力和语言 能力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准确、得体地使用法律言语行为, 以便能够传达其所意图的法律效果。这里的得体就是准确 使用法律言语行为而言的,不是Brown & Levinson (1987) 等人所谓的礼貌得体这一日常交际原则。法律也是人与人 较量的工具,较量双方都使用法律作为武器为自己服务。 其中一方必然会想方设法钻法律的漏洞以维护自己的非正 当权益。为了不给这种人钻空子,立法者所使用的表述法 律内涵的法律英语必须准确严谨。法律英语表述的准确性 对司法者的断案、判决而言至关重要。
(六)同义并列结构的使用
法律语言还有一特征就是使用近义词或者同义词的并 列结构。所谓的近义词或者同义词的并列结构是指两个或 两个以上意义相近或相同的词用并列连词and、or 或用连接 起来而构成的并列结构。这种表达的目的是使意思更加准确, 最大可能地避免歧义和疏漏,同时可使所传递信息的语气更 加强烈。例如:“明知校舍或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 施 或不及时报告,致使……”,“……不得买卖、出租、抵押、 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同时,这些近义词也可分为重叠 意 义近义词和递进意义近义词。如:
功能对等理论指导下的法律文本翻译
功能对等理论指导下的法律文本翻译作者:赵鑫来源:《青年时代》2020年第24期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法律文本翻译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由于法律文本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如何将原文准确无误地翻译成目的语,实现法律功能的对等,是法律翻译的重点及难点。
本文在功能对等理论的指导下,从词汇和句法特征层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汉英翻译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翻译策略,希望对今后的法律翻译有所帮助。
关键词:法律英语;功能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翻译策略法律文本翻译,是促进各国间法律交流的重要途径,而法律文体属于正式用语,语言庄重、规范。
因此,准确地进行法律文件的翻译,实现汉英语言间的功能对等是极为重要的。
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首先是对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进行简要的介绍,然后对法律英语的语言特征进行探究,最后具体阐述在功能对等理论的指导下,进行汉英翻译时采取的一些策略。
一、功能对等理论简介美国著名翻译学家尤金·奈达曾首次提出“动态对等”和“形式对等”的概念,并把重点放在了“动态对等”这一论述上。
所谓“动态对等”指的是译文读者的反应与原文读者对原文基本一致。
后来为了避免误解,奈达用“功能对等”这一更严谨的表述代替了“动态对等”,但二者的涵义基本是相同的。
奈达提出的“对等”并不强调译文要与原文达到完全对等,实际上完全对等也是不可能达到的。
奈达曾指出,翻译首先在意义上,其次在风格上用接收语再现源语信息最接近的、自然的对应信息(或相当信息)。
奈达的理论以译文的读者反映为核心进行翻译活动。
法律文体属于庄重文体,用语正式、严谨。
翻译法律文本时,必须首先保证译文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内容上的对等。
其次,译者需要把握汉英法律语言间的差异,体现法律文体严谨、专业的特点,从而实现语言上的对等。
由此来说,用功能对等理论指导法律文本的翻译是切实可行的。
二、法律英语的语言特征(一)词汇层面其一,存在大量的法律术语。
法律作为一门有着特殊用途的学科,必然存在大量的专业术语。
论英汉法律术语的不完全对等现象
摘要:法律术语的翻译是法律翻译中的难点,因为翻译法律术语时,译者面临这样一个问题:一方面,法律翻译要求语言功能上的对等和法律功能的对等,另一方面,翻译中又经常没有确切对等词,面对的是接近对等、部分对等和不对等这几种情况。
本文探讨了法律术语英译中时这种不完全对等的现象,并提出了翻译法律术语的一些方法:使用功能对等词、扩充词义、释义、使用非法律专业用语的中性词、译借或创造新词等。
关键词:法律翻译:法律术语;不完全对等;确切对等词;权威性翻译Abstract:The translation of legal terminology is one of the difficulties encountered by legal translators,for legal translation requires equivalence both in linguistic function and in legal function,but the absence of exact equivalents is not uncommon and the translator is often faced with near equivalence,partial equivalence and non-equivalence. This article looks into the absence of exact equivalents in legal terminology translation from English to Chinese. In addition,it illustrates some ways,such as the use of functional equivalent,lexical expansion,paraphrase,neutral term,borrowing and neologism,to deal with terminology translation. Key words:legal translation;legal terminology;non-equivalence;exact equivalent;authoritative translation一从事过翻译工作的人一般都能体会到在翻译特定目的文本(special-purpose texts)时的种种困难,其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障碍是术语的翻译。
静态对等翻译视角下《美韩自由贸易协定》中定语从句的英汉翻译
第3期2016年6月No.3June,2016第43卷 第3期Vol.43 No.31 引言经过近38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国内总产值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国际经济地位得到显著提高。
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瓶颈也相继出现,粗放型的增长不再适合推进经济进一步发展,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进入关键时期。
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协定作为一种进一步拓展中国开放和发展空间的选择,既在自由贸易协定签订的执行方面有较大的灵活性,同时相对WTO又有更大的自由度,所以我国应更为积极主动地努力加速自贸区(FTA)的建设。
2012年3月15日,美韩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这是美国与东亚主要经济体签订的第一个FTA。
在美国推进“重返亚太”战略的背景下,美韩FTA具有多重影响,将对东亚多个经济体产生冲击和示范效应,进而深层影响亚太经贸和政治格局的演变进程。
因此,《美韩自贸协定》对我们来说就有借鉴和针对性研究的双重意义。
法律文本为信息型文本,主要表现事实、信息、知识、观点等,其语言特点逻辑性强,行文严谨,限定语多,不会让人们有多义性解释或理解;文本焦点是内容而非形式;翻译时译者需要使用符合目的语法律文书的表达形式,准确地表达源语文书中的信息。
为了保证法律文本中语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不产生歧义和误解,其多采用长句。
法律文本的句式特点之一就是多用语法结构复杂的长句,此类长句中从句和修饰语较多,其中内容层次较丰富。
句中名词多带有修饰语,从而形成修饰成分层层叠加的长句。
定语从句是法律文本使用最频繁的从句之一,定语从句的翻译既是重点又是难点。
面对法律文本中的定语从句,要求译者首先要理清定语从句的脉络,对源文句子成分有准确的理解。
分析句子结构时,分清定语从句中主句与从句之间的逻辑关系,根据它们在意义上所起的语法作用以及汉语的表达习惯来进行翻译,这样才能使得译文符合信息准确传递的要求。
2 静态对等翻译策略法律翻译的最高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尽一切可能全方位地忠实于源文,这种忠实往往需要落实到文本中所用的所有实词以及语言形式的层面。
法律文本的语言特征及其功能对等翻译的必要性
法律文本的语言特征及其功能对等翻译的必要性
蓝杨
【期刊名称】《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3(027)004
【摘要】法律文本具有独特的文体特征,注重准确性、严谨性和庄重性,这就使得这一特殊文本的翻译具有极强的专业特色.翻译法律术语并非易事,一方面要求语言功能对等和法律功能对等,但另一方面又经常遇到没有确切对等词的情况,这主要是由源语和目的语中的文化差异尤其是法律文化差异造成的.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是20世纪翻译理论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颇为广泛.【总页数】4页(P46-49)
【作者】蓝杨
【作者单位】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0
【相关文献】
1.比较法律文化视角下法律文本的对等翻译研究 [J], 黄敏
2.基于类比语料库的中英旅游文本对比研究——语言特征和文本功能维度 [J], 翟淑洁;时晓婷
3.对等翻译理论及其对法律文本的适用性研究 [J], 刘桂英;倪爱霞
4.法律文本的语言特征及功能对等翻译原则 [J], 陈维维
5.中国国家博物馆英文官网语言特征分析——文本功能理论视域下 [J], 李俊杰;徐近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静态对等翻译视角下的劳动合同汉英翻译实践
静态对等翻译视角下的劳动合同汉英翻译实践
刘桂英
【期刊名称】《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5(000)012
【摘要】法律文本的特点和功能目的决定了其适用于静态对等翻译.对劳动合同文本特点进行分析后,运用静态对等翻译来指导劳动合同的翻译实践,特别实例论证了劳动合同句式中的并列关系和主从关系的静态对等翻译以及劳动合同中具有文化差异的词汇的静态对等翻译.
【总页数】3页(P115-117)
【作者】刘桂英
【作者单位】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外国语与旅游学院,福建厦门361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H159
【相关文献】
1.静态对等翻译视角下《美韩自由贸易协定》中定语从句的英汉翻译 [J], 戴晓杭
2.静态对等翻译视角下《美韩自由贸易协定》中定语从句的英汉翻译 [J], 戴晓杭
3.静态对等翻译视角下《美韩自由贸易协定》中定语从句的英汉翻译 [J], 戴晓杭;
4.功能对等翻译视角下的英汉古诗词翻译研究 [J], 王慧
5.功能对等翻译理论视角下的广告翻译初探 [J], 宋彦杯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法律文本的静态对等翻译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推进,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日益频繁,法律文本作为国家间合作和人民交流的重要媒介,其翻译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受到了广泛。
其中,静态对等翻译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在法律文本的翻译中具有重要意义。
静态对等翻译是指将源语言的语义和语法结构转化为目标语言,并在目标语言中找到与之相对应的词汇和表达方式。
在法律文本的翻译中,静态对等翻译的主要目标是确保翻译后的法律文本与原文本的法律
意义和法律效力保持一致,同时也要保证翻译后的文本符合目标语言的语法和表达习惯。
在法律文本的翻译中,静态对等翻译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准确的翻译可以避免误解和歧义,确保法律文本的准确理解和执行。
静态对等翻译可以帮助不同国家之间进行有效的法律沟通和交流,促进国际间的合作和发展。
静态对等翻译也可以为法律文本的本土化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使得翻译后的法律文本更易于被目标语言的文化和法律环境接受。
实现法律文本的静态对等翻译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翻译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双语语言功底,这样才能确保翻译的准确性。
翻译者需要对源语言和目标语言的文化和法律背景有深入的了解,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律文本的含义和意图。
翻译者需要遵循一定的翻译原则和方法,例如“直译”和“意译”相结合,对于一些特殊的法律术语,可以采用“解释性说明”等方法,以确保翻译的质量和效果。
静态对等翻译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在法律文本的翻译中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准确的翻译,可以避免误解和歧义,促进国际间的合作和发展,为法律文本的本土化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实现法律文本的静态对等翻译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双语语言功底,了解源语言和目标语言的文化和法律背景,遵循一定的翻译原则和方法。
在翻译领域,尤其是法律文本的翻译,精确性和专业性是至关重要的。
这就需要一个系统化的理论框架来引导译者进行准确、专业的翻译。
功能对等理论就是这样一个可以提供有效指导的框架。
功能对等理论最初由美国语言学家尤金·奈达提出。
他强调在翻译过程中,不应只追求语言形式的对应,而应重视原文和译文在语义和语用上的等效。
这一理论对于法律文本的翻译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法律文本作为一种具有极高权威性和约束力的文本,其语言必须准确无误,语义清晰明确。
功能对等理论强调的正是这种准确性。
它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原文和译文的字面对应,更要注重它
们在法律语境下的意义和功能的对应。
比如,“合同”这个词在英语中是“contract”,它在中文中有着完全相同的含义。
然而,如果将“contract”直接翻译成“合同”,可能会引起混淆,因为在某些语境下,“contract”可能并不代表法律意义上的“合同”。
这就需要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充分理解原文的法律语境,以确保语义的准确性。
功能对等理论还强调语用上的等效。
法律文本的翻译不仅仅是文字的转换,更是文化的传递。
在法律语境下,一些特定的法律概念、法律制度或法律思想可能无法直接在另一种语言中找到对应词汇,这就需要译者在理解原文的基础上,借助自己的专业知识,通过适当的翻译策略,将这些概念、制度和思想准确、清晰地表达出来。
比如,“无罪推定”这个原则在许多法律体系中都存在,但在中文中并没有完全对应的表达。
如果直接翻译成“no guilty presumption”,可能会让读者产生误解。
此时,译者就需要借助功能对等理论,通过适当的翻译策略,将“无罪推定”的含义准确地传达出来。
功能对等理论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法律文本翻译理论。
它既强调语义的准确性,也重视语用的等效性。
在具体实践中,译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这一理论,以确保法律文本的翻译既准确无误,又能清
晰明确地传达出原文的法律意义和文化内涵。
功能对等视域下的法律术语翻译:挑战与解决方案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跨文化交流的增多,法律术语翻译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功能对等视域下的法律术语翻译,旨在追求源语言和目标语言之间的动态对等,为法律文化的传播搭建桥梁。
本文将探讨功能对等视域下的法律术语翻译,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翻译实践提供借鉴。
功能对等视域下的法律术语翻译,是指在翻译过程中源语言和目标语言之间的功能相似性,而非简单的词汇对应。
这种翻译具有以下特点:重视语境因素,源语言和目标语言之间的文化差异,力求实现动态对等。
功能对等视域下的法律术语翻译还具有准确、严谨、专业化的性质,以确保法律信息的准确传递。
尽管功能对等视域下的法律术语翻译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的研究还存在一定不足。
例如,已有研究多从翻译理论角度探讨功能对等在法律术语翻译中的应用,而对其具体实践的较少。
大多研究仅源语言和目标语言之间的词汇对应,而忽略了文化背景和语境因素对翻译的影响。
为了解决前人研究的不足,本文将采用以下研究方法:在术语的选取
上,我们将源语言和目标语言之间的功能相似性,而非简单的词汇对应。
在翻译流程上,我们将重视语境因素和文化背景的差异,采用适当的翻译策略。
为确保翻译的准确性,我们将通过专业法律人士的评审,以实现翻译效果的功能对等。
通过以上研究方法,我们得出以下功能对等视域下的法律术语翻译能够有效地传递法律信息,确保源语言和目标语言之间的动态对等。
同时,由于法律术语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翻译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挑战。
为解决这些挑战,我们需要不断优化翻译策略,提高翻译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未来,我们建议进一步研究功能对等视域下的法律术语翻译的应用和实践。
特别是在翻译技术和工具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另外,对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术语的差异,也需要进行深入的比较和研究。
还可以考虑从用户角度出发,探究用户需求和满意度,以推动功能对等视域下的法律术语翻译的持续发展。
功能对等视域下的法律术语翻译在法律文化的传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源语言和目标语言之间的功能相似性,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翻译过程中的挑战,提高翻译的质量和专业性。
未来,我们应进一步功能对等视域下的法律术语翻译的应用和实践,以期为全球法律文化
的交流和传播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