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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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电视台管理制度范文(4篇)

校园电视台管理制度范文(4篇)

校园电视台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园电视台的管理,确保校园电视台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校园电视台管理制度。

第二条校园电视台是学校基础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开展艺术文化活动,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的校园电视台。

第四条校园电视台的运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权益。

第五条校园电视台的管理应注重学生自主管理、教师指导、学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校园电视台的管理工作由校园电视台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领导指导工作。

第二章校园电视台管理委员会第七条校园电视台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牵头,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校园电视台代表共同组成。

第八条校园电视台管理委员会承担如下职责:(一)制定校园电视台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解决校园电视台运营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

(三)组织制定校园电视台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四)监督校园电视台工作的开展,对重大失误和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五)组织评估校园电视台的工作情况,对校园电视台的发展提出建议。

第九条校园电视台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讨论校园电视台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校园电视台成立与解散第十条学校可以依照实际情况成立校园电视台,由学生自愿组成,并得到学校领导的支持。

第十一条校园电视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成立:(一)有具备一定影视制作能力的学生。

(二)有可供使用的摄像设备、剪辑设备和播放设备。

(三)有固定的节目录制和播放场所。

第十二条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解散校园电视台。

第十三条校园电视台的解散应经校园电视台管理委员会的讨论决定,并得到学校领导的批准。

第十四条校园电视台解散后,设备和资产应交还给学校相关部门。

第四章校园电视台的运营和管理第十五条校园电视台的运营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

(二)保护学生权益,鼓励学生创新。

(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传播正能量。

广播电视台工作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播电视台的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新闻宣传和节目制作的正确导向,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编导、记者、播音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广播电视台工作应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四条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广播电视台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电视台委员会:负责电视台的重大决策,指导电视台的全面工作。

2. 总编室:负责电视台的节目策划、制作、播出等工作。

3. 新闻部:负责新闻采访、编辑、报道等工作。

4. 节目部:负责各类节目的策划、制作、编排等工作。

5. 技术部:负责电视台的技术保障、设备维护等工作。

6. 行政部:负责电视台的行政事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电视台委员会:- 负责制定电视台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 审议重大节目选题和播出安排。

- 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2. 总编室:- 负责节目编排、审核、播出等工作。

- 确保节目内容的正确性和导向性。

-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3. 新闻部:- 负责新闻采访、编辑、报道等工作。

- 确保新闻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 维护新闻工作的独立性。

4. 节目部:- 负责各类节目的策划、制作、编排等工作。

- 确保节目质量,满足观众需求。

- 创新节目形式,提高节目竞争力。

5. 技术部:- 负责电视台的技术保障、设备维护等工作。

- 确保节目播出的技术质量。

- 推进技术革新,提高工作效率。

6. 行政部:- 负责电视台的行政事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 确保行政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 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节目制作制度:1. 节目选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节目制作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策划,确保节目内容具有吸引力和教育意义。

中学校园电视台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中学校园电视台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中学校园电视台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园电视台的运作管理,提高校园电视台的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二条学校电视台是学校的校园文化、宣传、教学等方面的重要窗口,属于学校传媒组织之一。

第三条学校电视台的具体机构设置,根据实际情况,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第三章责任与职权第四条学校电视台的主要责任是承担校内的教学、文化、宣传等方面的任务,负责学校内重要活动的现场直播、录制和后期编辑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电视台的主要职权包括,决定节目计划、策划和制作栏目,负责节目播出的技术支持,负责设备运维和维修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电视台负责人主要负责整个电视台的日常运作、人员管理、资金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七条学校电视台的人员主要包括,编辑部、播音部、技术部、后期制作部等部门。

每个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内容。

第八条学校电视台的人员招聘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均由负责人审核并签订劳动合同,严禁私自雇佣人员。

第九条学校电视台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工作纪律上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条学校电视台的经费主要由学校负责提供,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用途明确。

第十一条学校电视台在使用经费时应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消费,不得超出预算。

第十二条学校电视台的经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学校进行报告,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章管理流程第十三条学校电视台的一切节目策划和制作工作应经过负责人的审批,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实施。

第十四条学校电视台的节目播出时间和内容应提前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节目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学校电视台的设备运维和维修工作应有专人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学校电视台应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节目录制、播出等工作进行档案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用于宣传展示的需要。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5篇)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5篇)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____年____月起试行)摄像机、录音机、录像机、编辑机是____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常用设备,是完成新闻宣传和广告创收的物质基础。

为了提高现有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如下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1、____市广播电视台的采访设备(摄像机、录音机、话筒、三角架、电池、新闻灯等)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登记、造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使用。

原则上,原给各部门配备发放的摄像设备优先给该部门使用。

2、因应急和外宣需要,各部门发放____台摄像机设备,外宣部发放____台高清摄像机设备。

发放到部门的摄像机(含三脚架、无线话筒、电池和新闻灯等)和广播录音机设备,由部门自行保管。

3、设备室管理人员要热爱并熟悉设备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掌握摄录设备的维护保养相关技术。

4、设备管理人员在使用人领取设备时要及时登记,交还设备时认真检查完好情况,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并汇报。

5、设备管理人员每天收回设备后,应仔细清扫设备外部灰尘,给电池充电,整齐摆放,保证设备随时可用。

对自己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7、设备管理室常年存放的摄像等贵重设备,属工作重地。

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工作期间,设备管理人员不准吸烟、吃东西,当班期间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临时有事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安排带班。

二、设备领用1、设备使用人凭部门领导采访(录像)任务批条领用采访设备,([])采访结束立即归还保管室。

设备室工作时间:7:00--19:00。

2、使用设备不得在外过夜,最迟在当天下班半小时内归还设备室。

特殊情况下,经台长或分管台长同意并通知保管员先发设备再补办领用手续或延迟归还设备。

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领用记录。

3、记者次日需要提前用机器设备的,必须在头一天下班前领取设备。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范文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范文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范文广播电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播电视管理工作,提高广播电视行业管理水平,加强广播电视管理制度建设,保障广播电视工作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机构及其相关部门、人员。

第三条广播电视的管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应坚决贯彻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方针,积极反映群众的呼声和关切,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进步。

第五条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应加强国家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第六条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应保护广播电视作品的版权和知识产权,打击侵权行为。

第二章广播电视内容管理第七条广播电视内容应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

第八条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应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有暴力、色情、恶俗等不良内容。

第九条广播电视机构应制定严格的节目审查制度,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内容健康。

第十条广播电视机构应设置专门的节目监管部门,对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机构应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查,严禁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广播电视频率管理第十二条广播电视机构应合理规划广播电视频率资源,确保广播电视信号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频率分配规划,申请广播电视频率资源。

第十四条广播电视机构应加强对广播电视频率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广播电视频率的合法使用。

第十五条广播电视机构应定期检查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确保广播电视信号的正常传输。

第四章广播电视技术管理第十六条广播电视机构应积极引进先进的广播电视技术,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传输水平。

第十七条广播电视机构应确保广播电视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

第十八条广播电视机构应建立健全灾难性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传播。

第十九条广播电视机构应加强对广播电视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1. 前言广播电视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媒体形式,对于信息传播、思想引导、文化传承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行业的管理,规范广播电视的节目制作和播出,确保它们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道德要求,特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广播电视行业的管理,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内容安全,推动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涵盖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络等广播电视机构,以及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

3. 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审查3.1 节目主题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优秀的文化和艺术作品,关注群众的需求,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节目制作单位在确定节目主题时,应充分考虑观众的兴趣和需求,尊重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2 节目制作过程节目制作人员应确保节目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客观。

在进行镜头编排、编辑等制作过程中,应遵循职业道德,不得歪曲事实和虚构信息。

节目制作单位应加强对节目制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节目制作的质量和合规性。

3.3 节目审查广播电视节目应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确保节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审查机制,加强对节目内容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节目及时予以退回或拒绝播出,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健康发展。

4. 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管理4.1 时间安排广播电视节目应合理安排播出时间,尊重观众的选择和权益。

在节目播出时间安排上,应根据不同观众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分配各类节目的播放时间,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4.2 频道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应根据频道的定位和观众群体的特点进行合理安排。

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频道管理制度,明确各频道的定位和特色,规范频道接收和播出的节目内容,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观众的收视体验。

4.3 广告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中的广告播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包含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内容。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一、总则(一)为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广播电视台的消防安全,维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内各单位和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广播电视台应当建立健全预防火灾、控制火灾、疏散人员、救灾和恢复正常生产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消防安全责任(一)广播电视台的领导层应当落实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各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并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制度。

(三)每个员工都应当履行消防安全义务,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熟悉消防设施和逃生通道的位置,并能熟练操作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备。

三、防火措施(一)广播电视台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消防安全需求,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二)广播电视台应当确保易燃、易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

(三)广播电视台应当定期对电器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广播电视台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消防培训和演练(一)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安全知识、使用消防设备的方法等内容。

(二)广播电视台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等方面的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能力。

(三)广播电视台应当定期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火灾报警与应急处理(一)广播电视台应当配备火灾报警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二)一旦发生火灾,广播电视台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及时报警和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广播电视台应当配备灭火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

六、消防检查和考核(一)广播电视台应当接受政府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二)广播电视台应当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台的工作环境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的各个部门、项目组和所有员工。

第三条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广播电视台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保证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进行。

第五条广播电视台应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等方式,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广播电视台应定期检查消防设备与设施的性能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七条广播电视台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事故事件的处理情况等,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消防安全档案。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八条广播电视台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广播电视台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等工作。

第十条广播电视台的各个部门和项目组应指定专人担任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或项目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台的员工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按照岗位职责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设备第十二条广播电视台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台应设立消防控制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控制员,负责监控广播电视台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消防隐患。

第十四条广播电视台应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广播电视台应设置灭火器使用说明标志,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和灭火演练。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

广播电视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广播电视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播电视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广播电视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广播电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三)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广播电视节目的创新和特色;(四)坚持安全播出,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广播电视工作由广播电视部门负责,其职责如下:(一)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制作、审查、播出和管理工作;(二)负责广播电视设备的维护、更新和管理工作;(三)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宣传推广和版权保护工作;(四)负责广播电视工作的内部管理和协调工作;(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广播电视部门下设以下岗位:(一)节目策划与制作岗位;(二)审查与播出岗位;(三)设备维护与管理岗位;(四)宣传推广与版权保护岗位;(五)内部管理与协调岗位。

第三章节目制作与审查第六条节目制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内容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尊重事实,客观公正,不得歪曲事实;(三)注重创新,提高节目质量;(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第七条节目审查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审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二)审查内容应包括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科学性等方面;(三)审查程序应规范,确保审查质量;(四)审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节目制作部门。

第四章安全播出与管理第八条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工作的生命线,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确保广播电视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二)严格执行安全播出规章制度,防止事故发生;(三)加强值班制度,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四)定期对广播电视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九条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广播电视节目秩序;(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三)强化服务意识,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提供有力保障。

小学广播室管理制度(4篇)

小学广播室管理制度(4篇)

小学广播室管理制度一、广播质量要求1.所有稿件必须预先由管理责任人审稿,做到播报稿件时通畅流利,所有报道务必服务教育教学工作,内容真实准确,不得随心所欲,信口天河。

2.广播节目力求新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新闻报道短小精悍,文艺节目要适合学校特点。

3.坚持按时播音,无特殊原因,不得延误。

4.播音时必须严肃认真,不得嘻笑,广播通知必须事先得到有关领导的允许,内容力求简练,防止乱播和错播。

5.对已播稿件和资料,要妥善保存。

二、广播室管理责任人职责1.负责收集、审阅、登记各班稿件。

2.负责广播室的财产和人员管理。

3.做好每周一升旗广播工作和每天降旗广播工作,做到准时、保质。

4.做好广播员的思想工作,不断提高播音质量,节目力求创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

5.做好校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6.安排好广播室卫生保结工作,做到室内清洁,器材摆放整齐、表面洁净。

7.对广播室所有器材加强管理,定时维护、保养,保管好所有器材,不经领导批准不准外借,如有损坏和丢失应照价赔偿。

8.管理责任人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要负全部责任,并扣除“教师发展评价”考核分____分。

三、广播员职责1.按时到岗,准时播音。

2.播音时必须严肃认真,不得嘻笑打闹。

3.听从有关老师及广播室负责人的指挥。

4.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播音水平。

浦南小学校长室小学广播室管理制度(2)1.广播室的使用范围为学校内的广播服务,不可用于其他用途。

2.广播室的使用时间为课间休息、放学前以及其他特定的活动时间。

3.广播室的使用需提前预约,预约需在事先确定的时间段内进行。

4.广播室的使用由指定的老师或学生负责,必须经过授权方可操作设备。

5.广播室内的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禁止随意移动或损坏设备。

6.广播室内的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关闭并归还给管理人员。

7.广播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8.广播室内禁止播放不当内容,包括低俗、暴力、恶意等不适宜的节目。

9.广播室内禁止插播个人广告或商业广告。

电视广播管理制度

电视广播管理制度

电视广播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电视广播作为一种重要的传媒形式,承载着丰富的信息和文化传递功能。

为了保障广播电视业的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电视广播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二、管理体制1.政府监管机构的设立为确保电视广播行业的规范运行,政府必须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

该机构负责制定相关法规、规范广播电视市场的竞争秩序,并对广播电视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许可和审批制度为了保证广播电视市场的有序发展,许可和审批制度不可或缺。

广播电视企业在开展业务前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证,以确保其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

此外,根据广电市场的需要,政府还需对广播电视节目进行审批,以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合法性和良好品质。

3.监督和执法机制为了确保广播电视企业的合规运营、维护消费者利益和传媒市场的良性发展,监督和执法机制必不可少。

政府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广播电视企业的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维护广播电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三、广播电视内容管理1.廉洁和中立原则广播电视节目的廉洁和中立是广播电视内容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

广播电视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制作、编辑和播出节目时,要遵循道德规范和客观公正的原则,杜绝以权谋私、歪曲事实等行为。

2.内容审查和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审查和监管是广播电视管理的重要环节。

政府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审查机制,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进行审核,并及时处理涉及违法违规内容的投诉和举报。

同时,对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文化传承等方面的节目,应进行特殊管理和指导,确保内容的质量和积极意义。

四、市场准入和竞争机制1.市场准入制度广电市场准入制度是电视广播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政府应明确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准入者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从而维护广播电视市场的规范竞争秩序。

2.竞争机制竞争机制是广播电视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应鼓励和推动广播电视企业之间的竞争,提高广播电视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中学校园电视台管理制度(4篇)

中学校园电视台管理制度(4篇)

中学校园电视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校园电视台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第二条中学校园电视台是一个以宣传、报道、交流等功能为主的媒体组织,其任务是传播正能量,宣传学校文化,服务全体师生。

第三条中学校园电视台依托学校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向。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中学校园电视台设有负责人,主要负责电视台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中学校园电视台的负责人由学校指派,有在电视台工作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

第六条中学校园电视台设有编辑部、摄影部、播音部、制作部等部门,各部门的职责由负责人和部门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第七条中学校园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八条中学校园电视台应供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确保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质量。

第三章节目制作第九条中学校园电视台的节目应以宣传学校为主,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学校的宣传要求。

第十条中学校园电视台应根据学校的活动安排,提前策划和准备节目,确保节目制作的质量和时间。

第十一条中学校园电视台的节目制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关政策。

第十二条节目制作团队应有明确的分工和合理的配合,确保节目制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节目制作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和个人权益。

第四章播出管理第十四条中学校园电视台的节目应有明确的播出时间和频率。

第十五条中学校园电视台应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节目内容的多样化和适应性。

第十六条中学校园电视台应定期组织节目回顾和评估,对节目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和改进。

第十七条中学校园电视台应做好播出记录和存档工作,保留相关证据和素材。

第十八条中学校园电视台应加强与其他学校电视台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自身的影响力和实践能力。

第五章奖惩机制第十九条对于中学校园电视台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电视台设备管理制度范文(4篇)

电视台设备管理制度范文(4篇)

电视台设备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视台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和保障设备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电视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视台所有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摄像机、录音设备、播放设备等。

第三条电视台设备管理的目标是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维护质量,确保电视节目的正常制作和播放。

第二章设备管理部门和人员第四条电视台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计划,安排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监督设备管理的实施情况。

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设备管理和维修经验,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知识,能够独立进行设备故障排查和维修工作。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培训,提高设备管理人员的技能水平。

第三章设备的购置和验收第七条设备购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电视台的采购制度进行,需经过合理的招投标程序。

第八条设备购置前,设备管理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实际需求和技术要求,确定购置的设备型号和数量。

第九条设备购置后,设备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备的验收。

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十条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谨慎使用,杜绝超负荷使用。

第十一条设备的使用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设备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设备的维护手册和维护计划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故障。

第十三条设备的维护工作应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设备的清洁、润滑和调整。

第十四条设备的定期维护和大修工作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计划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

第五章设备的报废和更新第十五条设备达到预定的使用年限或者经过评估认定为无法使用时,应及时报废。

第十六条设备报废前,设备管理部门应进行设备的清理和登记,确保设备报废过程的合规和规范。

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广播电视台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传媒机构,其管理制度需要有严格的规范和流程。

这不仅可以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规范性,还可以保障广播电视台的合法权益。

为此,广播电视台需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下面是一个基本的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范本:一、基本规定:1.广播电视台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精神。

2.广播电视台应该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有关技术设备、证照等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正常运转和安全操作。

3.广播电视台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加强业务技能提高和理论知识积累,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社会要求。

4.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要强化职业操守,要公正、客观、真实的呈现新闻与厘清事实,表达正确意见,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人情主义和享乐主义。

二、基本职责1.广播电视台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的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保障节目质量和负责任的播出奉献。

2.广播电视台要积极宣传和推广有助于公众健康、文明、和谐和进步的新闻信息和良好文化,倡导公正、客观、和谐与平衡的报导态度,娱乐和纪实性质的节目要强调优良传统和道德规范。

3.广播电视台要在遵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坚持多元化的传媒运作,不断拓展节目制作、采编、发布等业务板块,以提高广播电视媒体的市场竞争力。

4.广播电视台要建设一支素质高、水平差异较小的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员工的职业素养,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鼓励创新、勇于尝试和个性语言风格的鼓舞能力。

三、重点工作1.制定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发布的规章制度。

要按照年度计划,结合市场需求,确定节目制作、采编和发布的内容类型,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目质量。

2.针对直播节目,要注重实时性、即时性、专业性和临场执行力,加强出发点和结束点的统领管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开展广播电视媒体文化活动,根据风俗,发表广播电视媒体的文化作品和探究一些有深度的文化话题,促进普及教育和全民文化素质提升。

广播电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广播电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广播电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电视行业的管理,规范广播电视行为,保障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等从事广播电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广播电视行业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积极传播先进文化,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第四条国家对广播电视行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从事广播电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活动。

第五条广播电视行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广播电视节目质量,提高广播电视服务水平,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第二章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第六条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展现国家发展成就。

第七条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广播电视行业标准,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第八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

第九条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实行质量审核制度。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当对播出的节目质量进行审核,不得播出质量不合格的节目。

第十条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实行收视率调查和统计制度。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报告收视率数据,不得虚报、漏报、谎报。

第三章广播电视传输与覆盖第十一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保证广播电视信号的质量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建设、改造和运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规定,不得占用无线电频率资源,不得干扰其他无线电业务。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建设和运行应当保障信息安全,防止广播电视信号被非法截取、篡改和干扰。

广播电视室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室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室管理制度一、管理目标1.确保广播电视室的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节目制作的顺利进行。

2.规范广播电视室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目质量。

3.保障广播电视室的安全和信息的安全性。

二、设备和设施管理1.广播电视室所有设备和设施由设备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设备管理员需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组织维修和维护工作。

3.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故障的报修,及时跟进和解决。

三、人员管理1.广播电视室的工作人员需遵守工作纪律,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广播电视室的工作人员需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在工作时穿着非正式服装。

3.广播电视室的工作人员需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和清洁工作区域。

4.工作人员需遵守工作规范,严守工作保密,不得私自泄露任何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5.工作人员需遵守广播电视室的工作流程和程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节目制作。

四、安全管理1.广播电视室的工作人员需参加安全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应急措施。

2.广播电视室的工作人员需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操作设备,不得私自调整设备设置。

3.广播电视室的工作人员需及时上报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广播电视室的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其他规定1.禁止吸烟、饮食和喧哗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2.严禁私自拆卸或更换设备,并避免未经授权调整设备设置。

3.工作人员需遵守版权法规定,不得私自复制、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侵犯版权。

4.安全出入口需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阻碍安全通道。

5.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况进行纪律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广播电视行业的管理,规范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1.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设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广播电视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管。

2. 地方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各地设立地方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的广播电视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协助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进行相关工作。

3. 广播电视企业:广播电视企业应设立内部管理机构,负责对本企业的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管理1. 禁止内容:(1)违反国家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内容;(2)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3)涉及国家机密和敏感信息的内容;(4)煽动民族仇恨、宗教偏见和地域歧视的内容;(5)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6)传播淫秽、色情和暴力内容;(7)宣扬封建迷信和邪教的内容;(8)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9)其他违反广播电视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内容。

2. 广告内容:(1)广播电视节目中的广告应遵循广告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广告宣传规范;(2)不得在禁播时间段播放广告;(3)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4)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节目审查:(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地方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应设立节目审查机构,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进行审核和审查;(2)广播电视企业应配备专业的节目审查人员,对节目内容进行内部审核和审查。

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1. 制作资质:(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应取得相关的节目制作资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2)制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2. 制作内容:(1)广播电视节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2)节目内容应具有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念,不得宣扬不良风气;(3)节目制作应尊重知识产权,不得盗用他人作品。

3. 制作管理:(1)广播电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节目制作管理体系,对节目制作过程进行全面监管;(2)制作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制作节目。

高中校园广播室管理制度(4篇)

高中校园广播室管理制度(4篇)

高中校园广播室管理制度1. 使用权限a. 只有经过培训并获得授权的学生才能使用广播室设备。

b. 学生需在指定时间段内申请使用广播室,申请需提前一天提出,并经学校审批,以避免时间冲突。

c. 优先权给教师组织的活动和学校重要活动。

d. 不得将设备租借或借给其他学校或个人。

2. 设备使用a. 学生使用广播室需先签到并按照使用规定启动设备。

b. 使用完毕后,学生需关闭设备并归还使用工具和设备。

3. 广播内容a. 广播内容应符合学校的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b. 不得传播淫秽、暴力、违法、低俗等有害信息。

c. 广播内容应涵盖学校重要信息、校内活动通知、学生创意作品等。

4. 管理责任a. 学校指定一位老师负责广播室管理,负责培训学生、审批广播申请、管理设备等事务。

b. 学生需遵守广播室管理制度,未经授权不得私自使用设备。

5. 违规处理a. 学生如有违反使用规定的行为,将被取消广播室使用权,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b. 如因违规使用造成损失,学生需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6. 安全注意事项a. 使用广播设备时需注意安全,避免电源过载、火灾等事故发生。

b. 使用完毕后,学生需关闭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并保持环境整洁。

以上是高中校园广播室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和完善。

高中校园广播室管理制度(2)1. 广播室的使用范围:广播室为学校内部使用,用于宣传学校重要活动、播放音乐、发布学校通知等。

2. 管理人员的选拔:广播室的管理人员由学校指定,并进行选拔。

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广播操作技能。

3. 广播室使用时间:广播室的使用时间应与学校的正常课程和活动安排相协调。

管理人员需提前预约使用时间,确保与其他活动不冲突。

4. 使用规范:广播室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范:a. 不得播放不良音乐和内容,包括低俗、暴力、歧视等。

b. 不得私自发布未经学校批准的信息。

c. 不得影响学生正常上课和学习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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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制度4篇【第1篇】广播电视局考勤管理制度广播电视局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制度1.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光,及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

工作时光必需坚守岗位,仔细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脱岗、串岗,不得擅离岗位外出办私事,按时参与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及各类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全局工作人员应自觉参与考勤记下,采取上下班签到和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记下,一线采编人员因外出采访、加班等缘由无法签到、签退的,由部门负责人在考勤签到表上注明去向、事由。

3.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考勤记下、统计、汇总,通报考勤状况。

4.工作日正常上班时光5分钟内签到,超过正常上班时光5分钟签到视为迟到,上班时光30分钟后签到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脱岗1小时以上的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不签到作为一天缺勤处理。

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弄虚作假替代他人签到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局里组织的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时光为活动开头15分钟内,不在考勤时光内所作的考勤视为无效并实施处罚。

5.采取一日两签制,即:上午、下午上班时光签到。

二、请销假及考勤报备制度1.工作人员请假应填写请假条。

请假条统一由办公室考勤记下负责人保存,请假人返回单位上班时应准时到办公室销假。

2.请假审批权限如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

请假2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必需经局长审批;请假手续不完备的按旷工处理,节假日期间、离开深泽外出的,须向有关负责人报备,并保持通讯畅通。

3.因公休假、事假或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而不能准时办理考勤记下的,应第一时光向考勤记下负责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备;凡预先支配的应事前报备,暂时性支配的可事中、事后报备;凡履行了规定的报告、报备手续的不属于迟到、早退、脱岗或缺勤、旷工情形。

4.工作人员未经请假、报告(含未履行准假手续或手续不全)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时光执行上下班制度的视为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

5.请假时长严格遵从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勤监督制度1.成立考勤督查小组,负责全局考勤记下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并对工作人员考勤状况和工作纪律状况举行不定期暗访。

2.考勤结果将作为年终效能考评的重要依据,当月的考勤结果和检查状况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通报。

四、考勤奖罚制度1.考勤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技术职务聘任等重要依据,对违背考勤管理制度的人员,除批判教导外,应予以须要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2.处罚细则:凡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发岗位津贴15元;凡缺勤的扣发同等工作日工资,旷工扣发双倍工作日基本工资;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6次,或缺勤、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职称等次;延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无故缺席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及各类集体活动,每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50元,全年累计缺席3次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职称等次。

所扣罚款项年底作为全勤奖,嘉奖全勤人员。

五、加强管理与催促检查1.各科室负责人要仔细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状况和填签准假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对有意隐瞒事实袒护违背纪律人员,要予与郑重批判。

2.成立考勤制度督查小组,督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仔细负责,严格查处各种违背考勤制度的行为,不得隐瞒和袒护。

本规定自7月1日施行。

广播电视局【第2篇】广播电视台消防平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规矩,结合我局详细状况制定。

其次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局的防火平安工作,庇护广播电视设备、国家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平安,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当举行。

第三条我局的防火平安工作,采取“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平安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其次章防火平安的组织与机构第四条局及各中心、公司、网站均采取防火平安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我局的防火第一责任人由局长担任,各中心、公司、网站防火第一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局技术物业中心负责全局消防平安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我局成立防火平安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的防火平安工作,各中心、公司、网站设立相应的防火平安领导小组。

此外,各部门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平安员。

第六条我局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扩散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平安职责第七条局全体员工都应增加消防意识并且负有平安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局防火责任人和各中心、公司、网站的消防责任人分离对我局和各部门的防火平安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平安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规矩。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方案、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选。

3、执行防火平安制度,依法订正违章行为。

4、帮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缘由,提出处理看法。

第十条防火平安领导小组的职责1、处理我局防火平安工作。

2、制定我局的防火平安制度。

3、组织防火平安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沟通阅历,评选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平安员在防火平安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平安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平安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仔细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消防平安教导、培训第十三条每年以创办消防学问宣扬栏、消防平安讲座、开展学问比赛等多种形式,提升全体员工的消防平安意识。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规矩和各项规则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举行消防平安教导培训。

第十六条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举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第十七条对新员工举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八条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需举行再教导培训。

第十九条消控中心等特别岗位要举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五章防火巡查、检查其次十条落实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其次十一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大楼举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各部门举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其次十二条检查中发觉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根据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其次十三条检查部门应将检查状况准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周查看消防平安检查状况通报,若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准时整改。

其次十四条对检查中发觉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光准时整改的,按照奖惩制度赋予处罚。

第六章平安疏散设施管理其次十五条保持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平安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其次十六条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其次十七条保持防火门、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其次十八条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平安出口上锁。

其次十九条严禁将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笼罩。

第七章消防控制中心管理第三十条认识并把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精确快速。

第三十一条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第三十二条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等状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十三条发觉设备故障时,应准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准时修复。

第三十四条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报警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第三十五条上班时光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第三十六条发觉火灾时,快速按消防应急预案紧张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和报告部门主管。

第八章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第三十七条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保持设施干净、卫生、完好。

第三十八条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修理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看法,发觉异样准时支配修理,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十九条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保部参与,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按照不怜悯况打算测试时光。

第四十条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举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常常检查,发觉走失、损坏应立刻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九章火灾隐患整改第四十一条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该准时予以消退。

第四十二条在防火平安检查中,应对所发觉的火灾隐患举行逐项记下,并将隐患状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状况记录。

第四十三条在火灾隐患未消退前,各部门应该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平安,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该提出解决计划,准时向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报告,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第四十四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章用火、用电平安管理第四十五条用电平安管理1、严禁任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经动力部负责审核。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第四十六条用火平安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或作适当的平安隔离,并向安保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照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主任级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需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过处分,严峻的予以免职。

第十一章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第四十七条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第四十八条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方案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举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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