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内部牵制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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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财务部内部会计控

制规范内部牵制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内部牵制制度是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在集团内部明确规定财务部各岗位的权限职责,由经济事项有关各方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明确责任,发挥自动检查作用的一种内部控制制度。本制度就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各岗位的职责、限制条件和权限,做出了统一的规定,目的是使集团财务部各岗位之间、各岗位与各部门之间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相互监督、相互协作,达到钱账分离和避免发生财经违纪违法事件的目的,更好地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本制度,才能保证提高财务会计记录及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客观性、可靠性和效率性,通过对监督者的再监督,达到纠错防弊,保护国家、学校和集团财产的安全和完整。集团各中心在财务管理规范方面也执行本制度。

一、内部牵制制度的基本原则:

1. 财务开支必须接受审核监督

任何经济业务(或其他业务)必须都应通过授权、批准后才能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人或部门共同办理;钱、财、物必须实行分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以防错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2. 财务部门的分工必须体现牵制关系

二、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

1. 负责现金收支及保管好现金。当天收入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超额保存现金,周末和月末更要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量。

2.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 负责办理银行的转账业务及银行结算单据的签领工作,根据会计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进行收款和付款,严格银行现金管理制度。未经会计人员审核的原始凭证,出纳无权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业务;已由会计审核的违

反制度的业务,出纳员有权拒绝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出纳人员必须对会计复核过的收、付款的原始凭证进行再次复核,无误后才能进行现金和银行的收付款。

三、会计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1. 本单位一切账务核算应用计算机进行管理。

2. 根据集团的规定,对员工的工资进行统一管理,不得随意增减人员工资;做好外聘员工的管理和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

3. 执行各项法律、政策,做好工资、福利、补贴的发放与管理。

4. 会计人员根据分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核算各部门的财务收支,每月根据各中心的经济活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正确预提和分摊各项费用,正确进行班组的收入、成本核算,并做好分析工作;及时打印各部门的应收款项明细账,并督促检查各中心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防止拖欠,减少呆账。

5. 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收款员、出纳员、仓库物资保管员、固定资产管理员的账、款、物,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

6. 根据学校的要求,集团各部门实行“钢性预算”,不能超预算开支。财务部要管理好预算经费,坚决抵制无计划无预算的开支,做好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工作。

7. 银行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账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的余额调节相符,对未达账要及时查询。

8. 会计人员应在办理经济业务时,认真履行对有关部门的监督、控制职能。如:对各中心预算经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控制;对各中心的财产物资的收、发、存、管理进行监督;对各中心核算员、收款员、报账员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和监督。

9. 财务人员应当认真遵守关于会计人员岗位轮换和会计人员交接制度,使原经管的工作人员在轮换或调动后接受接替人员的检验,纠正错误行为和防止舞弊行为,防范行为风险,自觉接受监督。

四、票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 票据管理人员由柜台复核岗位的会计人员担任。

2. 负责财务印章和各类票据(含支票和集团各类自制原始票据)的管理。对各种票据的领用发放、核销均应按规定做好登记核销工作。

3. 审核各类票据。审核各类票据的页码是否连号,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是一次复写、交款数是否准确。

4. 对集团各类自制原始票据进行管理,定期进行盘点。票据管理人员不得兼管现金的收、付工作。

5. 负责对出纳现金日报表进行审核,及时核对出纳现金。

五、内部牵制的具体规定

1. 凡涉及资金和财物的收付业务,财务部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2.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预留的银行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得由会计或出纳员一人统一保管。未使用的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领导印鉴由审核岗位的会计保管。办理银行存款支付业务时,由会计人员填写结算票据,然后由出纳员和会计分别加盖银行印鉴章,才能办理银行结算;不允许事先在空白支票加盖印鉴章。

3. 费用开支,必须按有关财务制度办理;收付的现金、银行存款业务必须在收付凭证中加盖“现金收讫”和“现金付讫”或“银行收讫”和“银行付讫”,同时由经手人在票据上盖章或签字;购买实物或固定资产的购置的报销,必须有验收人或固定资产管理员签收,不允许出现以票据代替实物验收的行为。固定资产的购置一律凭请购报告并办好有关手续后才能购置。

4. 商品、材料购进付款,必须要按照有关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经会计人员审核所有合同及单证后,出纳员才能办理银行和现金的付款业务。

5. 各主管会计在审查经济业务时,要注意在经营业务(商品销售)中需要用现金结算的业务,要求各中心必须根据收款人员开具的销货单或现金收银机的收款单据领取商品;业务终了,各收款员必须真实数据的现金日报表把收取的现金足额存入银行,并把日报表附在收取货款的单据后面;不允许不开票而收取现金;各实物负责人必须与收款人员相互核对账目,做到账实相附。

6. 各岗位会计编制的会计记账凭证由稽核人员负责复核,各分管明细账的会计,每月终了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并及时核对和结算往来账。

7. 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日报出现金日报表,由负责审核的会计复核签字,每月复核会计向各主管会计报送现金收入月报表;现金稽核人员(由财务部副主任担任)要每月不定期的监督盘点出纳及各中心有关人员的现金一次,并要有盘点记录。

8. 会计人员不得兼管实物的保管工作。每年各主管会计必须到各中心盘查库存物资一次。

9. 各部门负责管理好本部门的财产物资。部门之间的物资流动必须办理调拨手续,经办人员及部门领导必须签字。各中心在更换保管员及各实物负责人时,必须由主管会计负责监督移交,账实核对后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六、财务部内部牵制的监督、检查,由财务部负责人组织领导会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会计监督,对财务部相关联的会计岗位相互牵制职能的执行情况和集团各部门相关联的岗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配合财务、审计及纪检等部门做好各项审计和财务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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