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低碳城市建设原则(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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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条件及原则

(CSST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原则) CSST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是指:在一定规模的区域内,运用先进的城市发展理念对城市进行合理规划设计,全面采用以物联网、云计算、低碳环保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解决各种城市弊病、优化城市环境,利用集成技术打破行业孤岛,实现城市资源的共享与调度,并大力发展智慧低碳产业,向市民提供充分的就业岗位和均等的社会服务,成为促进城镇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示范性区域。 CSST作为“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的综合运营商,提供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的总体概念性规划、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智慧低碳系统解决方案,并由CSST及其旗下企业承担示范区的土地一级开发、规划设计和工程总包等总体建设和后续产业园区招商引资与企业孵化、园区运营管理等可持续运营。政府方委托CSST对示范区的土地进行一级开发并确认CSST作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商对示范区进行全面建设和开发。一、基本原则

(一)示范区选址

● 距离省会城市或中心城市车程1小时范围内,或具有鲜明的国家级特色地域(如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等);非省会城市周边20-30公里范围内亦可。

● 住建部公布的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为佳(第一批90个,预计到今年年底总共批复可达200个)。

(二)项目区域:

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建设面积为3-15平方公里不等;备选项目区域应该有相当面积的水面、山脉,且风景优美。根据示范区区域大小,暂分类如下:

● 3-5平方公里:土地用途应基本为商业及住宅用地;

● 5-10平方公里:此面积范围最宜进行示范区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含产业园、商业、住宅、观光等;

● 10-15平方公里:有山、有水,建设内容含产业园、商业、住宅、农业观光、休闲旅游等。

(三)项目土地获取

● 土地取得方式需合法:工业,商业和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获得;属于非经营性用地的,通过采用协议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 土地用途搭配合理,通过顶层规划设计合理配置商服/居住/科研/工业用地/配套用地。

● 每年取得的土地面积应当明确且能保证项目如期建设。

● 土地价格基本原则:土地获得总价不超过CSST在项目地块内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投资本金和回报总额。

备注:中国安防技术有限公司(China Security & Surveillance Technology, Inc.英文简称:CS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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