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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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改变现在那种事事讲人情,处处找关系的思想观念,提倡法治核心价值
中国的法治道路一直不容易走,原因有很多,有思想层面的,有制度层面的。制度上的不足在往后的发展中会不断进步。我认为要实现法治就不能有人情,要实现法治社会的艰巨目标,执法者必须要铁面无私,无视任何求情,应当追求公正。
中国一直以来人情关系思想占据社会的主导,现今社会中,人情关系思想也甚严重。人们习惯性的将自己放在很浓厚的关系背景之中,如家庭出身,家族地位等等观念更是残留在许多人的头脑中,尤其是在有权势的人之中,这种观念更加普遍。一直以来,人们把这种关系的不当理解作为社会生活中人际关系的标准和筹码,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它的消极影响。
如亲属间的利用职权走后门等等,都与社会法治精神背道而驰,这种行为势必对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的破坏,而且在社会上并不鲜见。中国人喜欢讲人情,人情是什么?依我的初浅的理解,人情不外乎两种,一种就是刚才所讲的人情关系,一种则是建立在金钱利益关系上的人际关系。当一种利益直接支配着他们,或者一些世俗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时候,往往会让这两种支配超乎法律的界线,对社会的法治道路设下了难以跨越的障碍。
因而,一旦法律参入了人情关系的成分,法治就会受到破坏,人们
的法治观念便会淡泊,渐渐减小对法律的畏惧,甚至不尊重法律,视法如无,法治就会失去它的威严与效力。就比如甲与乙的违章行为完全一致,而甲因为有权势通过人情关系受到了轻罚,乙因为找不到人情关系受到了重罚,这是完完全全的人治,是一种倒退。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可能谈及法治,法律成了执法者手中的橡皮泥,而执法者背后就是违法者的猖狂,他想怎么捏就怎么捏。这时法治相对人的行为则处于一种不定状态:轻罚或重罚,取决定因素的是违法者的人情关系的大小,这就可能迫使相关人去跑关系,而最后是否轻罚,就决定于谁的关系好、谁的送礼重,在此没有法律一点事,法律成了一个稻草人,成了一个摆设!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常常与特定身份、地位的人建立人情关系网络,从而使人情与经济、政治、权力等交织在一起而更加复杂化。在诉讼实践中,还存在着许多因为权力关系或人情关系而影响法官公正裁决的“人情案”、“关系案”这严重挑战了法律的权威。所以,要想尽快实现中国的法治建设,人们思想上的转变势在必行的,只有人们能做到都能以法律为权力和义务的准绳,那法治社会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然法律观念的加强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大力工作,尤其是法律观念和知识的普及工作。现在很多公民对法律一无所知,认为法律离自己很远。所以对人们的法律思想工作一定要加大力度。同时,执法人员务必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一起努力把中国法治道路上的障碍清除,建设一个真正依法治国的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