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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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备案申请表-宁波电子口岸

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备案申请表-宁波电子口岸

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备案提交材料:1.企业的书面申请;2.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许可证(正本)复印件;3.进出境集装箱场站登记证;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5.查验检疫处理和存储场(库)平面图;6.用于出口木质包装熏蒸处理的生产企业提供的出境木质包装生产、存储、使用、核销等管理制度;7.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企业提供的集装箱场地经营许可证或批文复印件;8.其他材料。

相关表格:NBQS植T-R29宁波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备案申请表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宁波口岸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检植[2003]108号)关于印发《宁波口岸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检验检疫局、大榭检验检疫局筹建办公室、象山检验检疫局基建领导小组,本局各检验检疫业务处、各办事处、技术中心:现将《宁波口岸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波口岸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备案申请表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宁波口岸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监督管理办法—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文件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宁波口岸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性病虫害随木质包装传入、传出,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及旅游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对进出境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

经人工合成的材料或经加热、消毒等深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除外。

第三条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是指存取出入境集装箱、货物及其他出入境物品并开展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工作堆放场地和仓库(包括生产企业用于出口木质包装熏蒸处理的场地和仓库)。

第四条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宁波局)对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实施备案制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61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61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61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2.15•【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61号•【施行日期】2015.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通关,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1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2月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局长支树平2015年2月15日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报检行为,维护正常的检验检疫工作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报检企业的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区域报检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报检企业,包括自理报检企业和代理报检企业。

自理报检企业,是指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本企业报检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出口货物的生产、加工单位办理报检业务的,按照本办法有关自理报检企业的规定管理。

代理报检企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为委托人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报检业务的境内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报检人员,是指负责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所在企业报检业务的人员。

报检企业对其报检人员的报检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备案管理第五条报检企业办理报检业务应当向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报检企业备案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四)《报检人员备案表》及报检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五)企业的公章印模;(六)使用报检专用章的,应当提交报检专用章印模;(七)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应当提交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涂料备案申请表(格式)》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涂料备案申请表(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进口涂料备案申请表(格式)
申 请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编号
生产厂商
名 称
地 址
授 权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产 品
名 称
型 号
品 牌
产 地
HS编码
主要进口口岸
用 途
随附单据(划“√”)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国内分装厂商名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 生产厂商声明和有关证明
□ 产品描述和有关文字说明
备注:
郑重声明:
1、备案申请人被授权申请备案。
2、上列填写内容、及随附单据正确属实。
法人代表签名申请人签名.
以下由备案机构填写编 章)
年 月 日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
报检单位登记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报检单 位首次办理报检时,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单 位登记。已办理登记的单位需向外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 检手续的,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证明书》向 外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备案。
报检时必须提供的有关单据
1.入境货物报检 外贸合同、境外发票、提单(海运提单、空运提单、国际铁路联 运运单等)、装箱单、磅码单、许可证(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 证、进口废旧物品环保批文等)、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出具的检疫 证书、熏制证书等。 2.出境货物报检 外贸合同(确认书)、信用证、许可证(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 卫生注册登记证)、厂检单等。
5、到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报检注册备案登记手续,5个工 作日; 6、向北京海关中国电子口岸申请备案,取得入网许可并预约IC卡,5 个工作日; 7、根据预约情况,工商、税务、海关联合审批发卡,购IC卡、软 件、读卡器,预计5-10个工作日; 8、外汇管理局出口核销备案,进口单位进入付汇名录备案,1个工作 日;
报检的时限
1.入境报检时限 ★申请货物品质检验和鉴定的,一般以到货后不少于索赔有效期满前20天报检。 ★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应当在检疫物进境前或者进境时报检。 ★入境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品在到达口岸时,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接受卫生 检疫,经检疫或 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其他必要的卫生处理合格的,方准入境。 2.出境报检时限 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 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出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在出境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或申报; 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9、出口企业核销章与中英文章刻制手续,1个工作日;

参考模板1 跨境电商企业检验检疫备案表

参考模板1 跨境电商企业检验检疫备案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境外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境外企业全称(请填写与境外注册证明上一致,且填写中文简体)
法人:请填境外企业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境外企业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
类别:□电商公共平台□电商企业□电商物流集中监管场所运营企业
二、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贸易方式、主要产品类别请勾选
□直邮进口 □网购保税进口 □出口
主要产品类别:请填写
三、跨境电商名称及网址
名称:境内企业全称
网址:请填写
四、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对电商平台/企业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产品流向溯源管理制度
□ 产品召回和主动报告制度 □ 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 (其他)
2、对电商物流集中监管场所运营企业
□ 产品物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 产品流向溯源管理制度
请填写四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对电商平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产品流向溯源管理制度产品召回和主动报告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其他2对电商物流集中监管场所运营企业产品物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产品流向溯源管理制度其他备案企业盖章加盖境内公章及境外公章或境外法人签字备案日期
附件1
跨境电商企业检验检疫备案表
备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
备案企业(盖章)加盖境内公章及境外公章或境外法人签字
备案日期:

出入境登记备案单位信息报备表

出入境登记备案单位信息报备表
联系人
单位印章式样
印章式样(盖章)
年月日
注:此表格可由珠海市公安局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用A4纸)。
姓名工作单位部门及职务联系电话签名式样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单位印章式样印章式样盖章注
出入境登记备案单位信息报备表
单位全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类别:□党政机关□金融系统□教科文卫系统□国有大中型企业□其它单位
地址及邮政编码:
单位传真:
姓名
工作单位(部门)
及职务
联系电话
签名式样办公电话手机 Nhomakorabea码有权代表单位签署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单位意见的负责人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8第二次修正)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8第二次修正)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8第二次修正)【法规类别】进出口商品检验【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40号令【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18.05.29【实施日期】2018.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2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1号公布根据2016年10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报检行为,维护正常的检验检疫工作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报检企业的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区域报检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报检企业,包括自理报检企业和代理报检企业。

自理报检企业,是指向海关办理本企业报检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出口货物的生产、加工单位办理报检业务的,按照本办法有关自理报检企业的规定管理。

代理报检企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为委托人向海关办理报检业务的境内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报检人员,是指负责向海关办理所在企业报检业务的人员。

报检企业对其报检人员的报检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备案管理第五条报检企业办理报检业务应当向海关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报检企业备案表》;(二)《报检人员备案表》及报检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应当提交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北京出入境检检疫局行政审批及备案等事项一览表

北京出入境检检疫局行政审批及备案等事项一览表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开发区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6号
顺义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天柱东路乙3号
20
进口涂料备案
检验处
58619082
周二上午8:30-11:30
周四上午8:30-11:30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1202
21
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周期检验备案
检验处
58619085
动植处
58619052
58619025
58648823
周二下午13:30-16:30
周四下午13:30-16:30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1209
7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使用单位备案
动植处
58619047
58619044
58619045
周二30
周四下午13:30-16:30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1209
15
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类)检疫审批
食品处
58619067
随时网上申请
网上受理
16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
食品处
58619064
随时网上申请
网上受理
17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
食品处
58619740
58649067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603
13
进口粮谷加工企业考核申请
动植处
58619052
58619025
58648823
周二下午13:30-16:30
周四下午13:30-16:30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1209

检测站备案信息登记表(样本)

检测站备案信息登记表(样本)

检测站备案信息
让检测站提供安检机构信息、检测线信息、检测线上线条件及检验能力信息、查验员信息、安检机构工作人员信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信息。

具体请参考附录A。

A.1 安检机构
安检机构信息备案数据结构表见表A.1。

表A.1 安检机构信息备案数据结构表
A.2 检测线
检验线信息备案数据结构表见表A.2。

表A.2 检验线信息备案数据结构表
A.3 检测线上线条件及检验能力
检测线上线条件及检验能力信息备案数据结构表见表A.3。

表A.3 检测线上线条件及检验能力信息备案数据结构表
A.4 查验员
查验员信息备案数据结构表见表A.4。

表A.4 查验员信息备案数据结构表
A.5 安检机构工作人员
安检机构工作人员信息备案数据结构表见表A.5。

表A.5 安检机构工作人员信息备案数据结构表
A.6 检验业务信息系统
检验业务信息系统信息备案数据结构表见表A.6。

表A.6 检验业务信息系统信息备案数据结构表。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编号:
快件运营企业备案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报检专用章印模:(使用报检专用章的需提供。

另附页)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案表背面)本企业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检验检疫相关规章、规定。

二、服从检验检疫机构对报检企业的管理,遵守报检行业组织的行业管理章程。

强化对企业报检业务和报检人员的日常管理,自觉维护检验检疫报检工作秩序。

三、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四、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五、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报检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六、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中载明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检验检疫企业备案管理系统

检验检疫企业备案管理系统

检验检疫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企业端用户手册2018目录1.登录 (2)1.1操作步骤 (2)2备案申请 (3)2.1操作步骤 (4)3备案变更 (8)3.1操作步骤 (8)4备案注销 (14)4.1操作步骤 (14)5受理情况查询 (15)5.1操作步骤 (15)6当前备案信息 (16)6.1操作步骤 (16)7报检无纸化资质申请 (17)7.1操作步骤 (17)8代理报检业务报告申报 (18)8.1操作步骤 (18)9代理报检企业分类调整申请 (18)9.1操作步骤 (18)10修改密码 (22)10.1操作步骤 (22)11报检人员管理 (22)11.1操作步骤 (22)12合格保证书申请 (25)12.1操作步骤 (25)1. 登录1.1 操作步骤1、启动IE11及以上版本(请勿使用兼容模式)、Chrome、Firefox的浏览器。

先登录检验检疫企业备案管理系统:/NetagentWeb/,如下图。

进入检验检疫企业备案管理页面。

2、如果是已备案的,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账户登录】按钮,登录成功3、如果是未备案的,填写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新用户】按钮,登录成功2 备案申请2.1 操作步骤1、点击检验检疫企业备案——备案申请页面,如图:弹出注意说明,阅读之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备案申请页面,点击【取消】按钮,则退到登录页面。

2、填写企业基本信息A、企业基本信息B、企业人员属性、企业其他信息、上传电子资料文档(附件功能暂不开放),如图所示:填写正确,然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如图所示:如果附件开关关闭的情况下,提示去现场审核,如图:3、点击【打印备案申请表】,显示打印页面,如图所示:4、点击【撤销备案申请】按钮,弹出页面,如图所示:填写撤销原因,点击【确定】按钮,撤销成功。

3 备案变更3.1 操作步骤1、点击检验检疫企业备案——备案变更页面,如图所示:变更填写企业基本信息A、企业基本信息B、企业人员属性、企业其他信息、上传电子资料文档(附件功能暂不开放)2、填写变更原因,点击【提交】按钮,如图所示:如果附件开关关闭的情况下,提示现场审核,如图:3、点击【打印备案变更申请表】按钮,弹出备案变更打印页面,如图所示:4、点击【撤销备案变更申请】按钮,弹出撤销页面,如图:填写撤销原因,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

进出口备案登记流程

进出口备案登记流程

进出口备案登记流程进出口备案登记流程一、可申请进出口权的企业根据《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出口权一般来说~分为“外贸流通经营权”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一,外商投资企业1、自营进出口权。

根据《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贸权备案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2004年7月1日前已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未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其他进出口经营活动的~以及2004年7月1日后依法批准设立的从事本企业自用、自产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均不需要另行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此规定~04年7月1日前成立的外资企业并更经营范围的~以及 2004年7月1日后成立的外资企业~如果进出口是用作自用、自产~无需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但仍需要到海关、检验检疫、电子口岸、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CRH如果现在要进口自用设备~是不需要进行商务局备案登记~可到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并到海关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外贸流通。

根据《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贸权备案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基础上要求增加其他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需按《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增项变更~并凭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增项后的营业执照及《备案登记办法》要求的其他文件及程序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注:不需办理批准证书的变更手续)~登记机关在登记表上加盖“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章。

”并且根据《备案登记办法》第五条和第八条~在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后~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二,其他企业外经贸部【2001】 370号文件《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一条规定~“各类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商业物资、供销社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企业除外~下同,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办法。

入境备案手续表

入境备案手续表

建筑施工企业入境备案登记表年 月 日外埠建筑业企业入境办理企业登记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外埠建筑业企业入境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出境施工证明和介绍信。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

五、注册建造师(建造员)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近期本单位办理的个人养老保险证明。

六、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资料(五大员)。

七、法人授权委托书。

八、拟参加投标工程的招标公告。

以上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公告可提供下载网页或复印件,其他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同时再提供A4纸复印件一份。

外埠企业近3年内有过以下不良行为之一的,不予办理入境备案登记手续:1、 发生过死亡事故或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的;2、 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或恶意讨要而发生群体事件的;3、 出借资质或以他人名义施工的;4、 转包或非法分包工程的;5、 未办理入辽(铁)备案承揽工程或擅自开工无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手续的;6、 在投标活动中有规避招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7、 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8、 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中,有暴力抗法行为或受处罚后未按时履行处罚的;9、 中标后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建造师)经常不在现场的;10、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入境备案登记的。

9、 中标后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建造师)经常不在现场的;10、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入境备案登记的。

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认定-样表

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认定-样表

申请材料示例受理编号: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省市区有限公司填表日期:年月日受理机构:海关受理日期:年月日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申请表填制说明1.申请单位中英文名称需填写公司全名,没有英文名称的请填写“无”;2.注册地址、邮编,经营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及其电话,联系人、电话、传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等各项均须如实填写;3.申请单位按照申请类别勾选表中检疫处理类别;4.提交的文件资料须真实无误;5.申请单位申明须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填写示范受理编号:*****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省**市**区**有限公司填表日期:****年**月**日受理机构:**海关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编号: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变更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省市区有限公司填表日期:年月日受理机构:海关受理日期:年月日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变更申请表填制说明1.申请单位中英文名称需填写公司全名,没有英文名称的请填写“无”;2.注册地址、邮编,经营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及其电话,联系人、电话、传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原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编号等各项均须如实填写;3.申请单位按照实际变更事项勾选表中变更事项,如勾选其他重大变更事项,请补充填写具体原因;4.证明材料一栏须如实填写可证明变更事项真实性的材料名称;5.申请单位申明须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填写示范受理编号:*****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变更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省***市***区***有限公司填表日期:****年**月**日受理机构:***海关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编号: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延续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省市区有限公司填表日期:年月日受理机构:海关受理日期:年月日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延续申请表填制说明1.申请单位中英文名称需填写公司全名,没有英文名称的请填写“无”;2.注册地址、邮编,经营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及其电话,联系人、电话、传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等各项均须如实填写;3.申请单位申明须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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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报检专用章印模:(另附页)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案机构(签章) 年月日
(备案表背面) 本企业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检验检 疫相关规章、规定。
二、服从检验检疫机关对报检企业管理,遵守行业组织的 行业管理章程。强化对企业报检业务的日常管理,自觉维护检 验检疫工作秩序。
三、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出 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
四、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五、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报检活动有关的文件和 资料。 六、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出入境 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中载明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30 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申请日期)
2
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
编 号: 备案类别:□自理报检企业 □代理报检企业 □快件运营企业 备案号码:
企业名称
中文 英文
住所
机 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企业类别 营业执照号 行政区划 有效证件号 联系电话
快件运营企业备案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快递业务经 营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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