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档案管理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二O O 九年前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资料,是工程竣工备案的重要档案材料,它全面反映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和验收情况,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重要依据。
结合本市近几年存在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有关机构项目的技术文件资料不统一、不规范。
造成工程检查、验收、管理、维护等方面不便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城建[2002]221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依据陕西省建设厅陕建发[2005]110号、陕建建发[2001]394号文件的通知,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制订了适用于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技术文件管理、建设单位投资管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文件管理的“实施办法”及统一用表填写说明。
以供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的施工技术人员、建设监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及各责任主体单位、有关机构资料人员使用。
由于汇编人员水平的局限性,难免出现编辑中的遗漏与不足,请各单位在使用中多提意见,以资修正。
并望将意见和建议收集后转达西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本市药王洞47号,邮政编码:710003)。
本“实施办法”审核人:李有良、王峰、丁兆民,主要起草人:任军峰、张佳生、沈造、胡耀军、余浩军、张巍、王学选、程晓辉、王钊、闫斌、关锐。
目次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1)附录一《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16)《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19)《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暂行办法》 (23)附录二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技术文件统一用表填写说明 (26)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技术文件统一用表目录 (36)一、封面格式 (40)二、施工管理表 (44)三、质量评定表 (63)四、质量检查表 (66)五、施工试验表 (76)六、施工记录表 (138)七、质量监督表 (170)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技术文件基本表式填写说明和编写要求 (220)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技术文件目录 (236)一、监理基本表式 (238)二、监理细则 (284)三、监理月报总结 (296)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的管理,促进和规范工程责任主体单位的管理工作,以真实地反映工程实体的质量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陕建发[2005]110号)、《陕西省建设工程监理统一表式》(陕建建发[2001]394号)等有关条例、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制定本《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2002-221(2)
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 】221 号2002 年9 月5 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印建设部文件建城[2002]221 号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现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城[1994]469号)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2 年9月28日印发印发给(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第四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
第五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按本规定的统一表格、表式(见附件)填写;未规定统一表格、表式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作出规定。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六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保存,其他参建单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关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2001) 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文件管理办法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文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和监督技术文件的管理,促进和规范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监督机构的管理工作,以真实地反映工程实体的质量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 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O319-2OO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11 月26日公告、、《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陕建发[2005]110号、、《陕西省建设工程监理统一表式》(陕建建发[2001]394号、等有关条例、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制定本《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文件管理办法》(20 1 0年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西安市城市范围的城镇道路、广场与城市桥梁、隧道工程,排水、给水、燃气、热力管道与污水、净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城市道路照明与道路绿化工程,城区停车场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等。
“管理办法”适用于西安地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大修项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凡在市内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等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均应执行本“管理办法” 。
第三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依据设计文件和施工、监理合同,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强制性监督和按照本省、市的有关标准、规定同步填写、收集、整理形成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和声像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
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均须按照本“管理办法”的统一表样格式填写。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保存、整理、归档和利用,提高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施工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材料报审资料、进度计划、现场记录、变更确认单、竣工资料等。
第三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工程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施工档案管理员,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提高施工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将施工档案管理列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关键要素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第六条工程单位应当为施工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质和人力支持,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施工档案资料保密制度,保护各类施工档案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施工档案资料管理流程第八条施工档案资料管理流程应包括资料的产生、整理、归档和利用四个环节。
第九条资料的产生环节是指各类施工档案资料在施工过程中的产生和收集的过程。
涉及的资料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材料报审资料、现场记录等。
第十条资料的整理环节是指对所产生和收集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资料的归档环节是指将整理好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归档标准和流程进行归档,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十二条资料的利用环节是指在需要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查阅、提取和利用各类施工档案资料,以支撑工程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单位应当明确施工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四条工程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施工档案管理人员和专业设备,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施工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管理和网络化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和便利性。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22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 22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第四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
第五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按本规定的统一表格、表式(见附件)填写;未规定统一表格、表式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作出规定。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六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保存,其他参建单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关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2001)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七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文件。
第八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本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完整真实。
第九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中,应由各岗位责任人签认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
工程竣工,文件组卷成册后必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组卷顺序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须知一、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从事建设工程资料工作的人员须取得有效岗位证件,持证上岗。
二、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计算机输出文字和图件应使用激光打印;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定一律采用A4幅面,图纸采用国家标准图幅;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归档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册、盒)。
三、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纸应是新蓝图,必须加盖规范的竣工图章。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
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四、声像档案应当具有成套性,真实全面地反映工程建设总体情况(包括原貌)。
建设工程归档照片的数量不宜少于10张,照片应洗印成5英寸~7英寸的彩色照片,照片与底片应同时归档,数码照片的归档保存应选用一次性写入光盘作为载体, 数码照片其分辨率不得小于500万有效像素。
所有照片应有简洁、准确的文字说明,使用照片档案专用盒存放。
录音录像档案应结构完整,不应少于10分钟,应经过编辑、整理、配有解说词及文字说明,且图像清晰,色彩正常。
以上规定务必请各建设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做好工程档案的形成、收集、审查、整理、移交等工作。
对不按照要求收集、整理、移交工程档案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罚。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组卷顺序第一部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一、立项文件1、项目建议书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5、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6、专家建议文件7、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2、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5、划拨建设用地文件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3、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4、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5、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四、招投标文件1、勘察设计承包合同2、施工承包合同3、监理委托合同4、中标通知书五、开工审批文件1、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2、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6、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六、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1、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第二部分监理文件一、监理规划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二、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三、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四、进度控制1、工程开工审批表2、工程停工、复工令五、质量控制1、不合格项目通知2、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六、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七、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1、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2、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3、合同变更材料八、监理工作总结1、工程竣工总结2、质量评价意见报告第三部分施工文件一、施工准备1、图纸会审记录2、工程定位测量资料3、工程定位测量复核记录4、导线点、水准点测量复核记录5、工程轴线、定位桩、高程测量复核记录二、设计变更、洽商记录1、设计变更通知单2、洽商记录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分材料按汇总表在前,合格证、试验报告在后的顺序排列组卷)1、砂、石、砌块、水泥、钢筋(材)、石灰、沥青、涂料、混凝土外加剂、防水材料、粘接材料、防腐保温材料、焊接材料等试验汇总表2、砂、石、砌块、水泥、钢筋(材)、石灰、沥青、涂料、混凝土外加剂、防水材料、粘接材料、防腐保温材料、焊接材料等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检(试)验报告及现场复试报告3、水泥、石灰、粉煤灰混合料;沥青混合料、商品混凝土等试验汇总表4、水泥、石灰、粉煤灰混合料;沥青混合料、商品混凝土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现场复试报告5、混凝土预制构件、管材、管件、钢结构构件等试验汇总表6、混凝土预制构件、管材、管件、钢结构构件等出厂合格证书和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7、厂站工程的成套设备、预应力混凝土张拉设备、各类地下管线井室设施、产品等汇总表8、厂站工程的成套设备、预应力混凝土张拉设备、各类地下管线井室设施、产品等出厂合格证书及安装使用说明四、施工试验记录1、砂浆、混凝土试块强度、钢筋(材)焊连接、填土、路基强度试验等汇总表2、道路压实度、强度试验记录⑴回填土、路床压实度试验及土质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试验报告⑵石灰类、水泥类、二灰类无机混合料基层和标准击实试验报告⑶道路基层混合料强度试验记录⑷道路面层压实度试验记录3、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记录⑴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报告⑵混凝土试块抗渗、抗冻试验报告⑶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4、砂浆试块强度试验记录⑴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⑵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5、钢筋(材)焊、连接试验记录6、桩基础试(检)验报告五、施工记录1、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⑴地基钎探记录及钎探位置图⑵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⑶地基处理记录及示意图2、桩基施工记录⑴桩基位置平面示意图⑵打桩记录⑶钻孔桩钻进记录及成孔质量检查记录(4)钻孔(挖孔)桩混凝土浇灌记录3、大型构件设备安装和调试记录4、预应力张拉记录⑴预应力张拉记录表⑵预应力张拉孔道压浆记录⑶孔位示意图5、沉井工程下沉观测记录6、管道、箱涵等工程项目推进记录7、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8、预制安装水池壁板缠绕钢丝应力测定记录六、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七、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记录八、功能性试验记录1、道路工程的弯沉试验记录2、桥梁工程的动、静载试验记录3、无压力管道的严密性试验、通球试验等记录4、压力管道的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5、消化池气密性试验记录6、电气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7、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8、供热管网、燃气管网等管网试运行记录9、燃气储罐总体试验记录10、电讯、宽带网等试运行记录九、质量事故及处理记录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十、竣工测量资料1、建筑物、构筑物竣工测量记录及测量示意图2、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记录第四部分竣工图1、道路工程2、桥梁工程3、广场工程4、隧道工程5、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交通工程6、地下铁道等轨道交通工程7、地下人防工程8、水利防灾工程9、排水工程10、供水、供热、供气、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工程11、高压架空输电线工程12、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工程13、场、厂、站工程第五部分竣工验收文件一、工程竣工总结1、工程概况表2、工程竣工总结二、竣工验收记录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及报验单2、竣工验收证明书3、竣工验收报告4、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包括规划、消防、质量监督等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及备案证书(备案时已留存将作为管理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室的,可以不直接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5、工程质量保修书三、财务文件1、决算审计报告2、交会使用财产总表和财产明细表四、声像、电子档案1、声像档案(须按绵建委[2002]76号文要求提交一套完整的录像和照片档案)⑴工程照片⑵录音、录像材料2、电子档案⑴光盘⑵磁盘。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阶段。
第三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档案安全;(二)全面收集,确保档案完整;(三)规范整理,提高档案质量;(四)科学利用,发挥档案效益。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全面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计划;(二)确定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三)督促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设工程档案;(四)组织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和保管。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阶段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档案;(二)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三)按照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第六条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档案,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勘察、设计、监理过程中的各类档案;(二)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三)按照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第七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经验。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各类档案应涵盖工程建设全过程;(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三)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完整无缺。
第九条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清晰:按照档案内容、性质、形式等进行分类;(二)编目规范: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检索方便;(三)装订整齐:档案装订应整齐美观,便于保管和利用。
建设部关于《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的有关规定
建设部文件建城[2002]221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臵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第四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
第五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按本规定的统一表格、表式(见附件)填写;未规定统一表格、表式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作出规定。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六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保存,其他参建单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关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七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文件。
第八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本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完整真实。
第九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中,应由各岗位责任人签认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
工程竣工,文件组卷成册后必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的规定。
(221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章)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十四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
(一)、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关按单位工程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设计单位应按施工程序或需要进行设计交底。设计交底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点、补充说明、注意事项等,并做交底纪要。
(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及工序施工交底。各种交底的文字记录,应有交底双方签认手续。
8、总含碱量有要求的地区,应对混凝土使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等的含碱量进行检测,并按规定要求将报告纳入施工技术文件。
建 设 部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建城[2002]号 2002年9月5日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印
建设部文件
城建[2002]221号
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天津、上海市市政工程局:
现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城[1994]469号)同时废止。
(三)施工组织设计应特点、工期要求、参建单位等。
2、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施工阶段、区划安排;进度计划及工、料、机、运计划表和组织机构设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及其它各部门主要责任人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类别A1 A1.1 A1.2 A1.3 A1.4 A1.5 A1.6 A1.7 A2 A2.1 A2.2 A2.3 A2.4 A2..5 A3 A3.1 A3.2 A3.3 A3.4 A3..5A3.6A3.10 A4 A4.5 A4.6 A4.7 A4.8 A4.9 A4.10 A4.11 A4.12 A5 A5.1 A5.2 A5.3工程文件资料名称决策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关于立项的会议记要、领导批示专家对项目的有关建议文件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建设用地文件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和对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准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与附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证附件与附图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土地使用证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建造用地控制点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与附图有关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白蚁、审图、防雷、文物、通讯、XX、河湖、教育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和有关协议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工程招投标文件与其他承包合同文件勘察中标通知书设计中标通知书施工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通知书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工程开工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与附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城建档案馆√√√√√√√√√√√√√√√√√√√√√√√√√√√√√√A6 A6.5 A7 A7.1 A7.2 A7.3 A7.4 A7.5 A7.6 A7.8A7.9A7.11 A8 A8.2 A8.3 A8.4商务文件工程结、决算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文件建设工程概况工程竣工总结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勘察单位质量检测报告设计单位质量检测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他文件室外地下管线覆土前测量成果工程未开工前的原貌、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录音录相资料√√√√√√√√√√√√√工程文件资料名称监理管理资料监理会议记要(工地例会、专题例会、内部会议)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建设单位工程师通知单建设单位工程联系单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进度控制资料工程开工报审表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变更单城建档案馆√√√√√√√√√√√类别B1 B1.4 B1.6 B1.7 B1.8 B1.9 B1.10 B1.11 B1.12 B1.13 B2 B2.1 B3 B3.2B3.9 B3.10 B4 B5 B5.2 B5.3 B5.4 B6 B6.1 B6.2 项目监理机构向有关主管部门质量安全通知单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意见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报审表延长工期报审表竣工验收资料单位/分部工程竣工报验单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类别工程文件资料名称城建档案馆TJ1 TJ1.1 TJ1.2 TJ1.3 TJ1.4 TJ2 TJ2.1TJ2.2 TJ2.4管理资料工程概况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岗位证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汇总表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设计交底记录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验收记录原材料进场抽样复验报告钢材复验报告汇总表钢筋进场复验报告预应力钢筋进场复验报告预应力锚具、夹具与静载锚固性能进场复验报告金属螺旋管进场复验报告其他水泥、掺加剂、砂、石复验报告汇总表水泥进场复验报告预应力孔道灌浆水泥进场复验报告混凝土外加剂复验报告√√√√√√√√√√√√√√√√√√TJ2. TJ2.4.4 TJ2. TJ2. TJ2. TJ2.TJ2.TJ2. TJ2. TJ2.TJ2.4.5TJ2. TJ2. TJ2.5TJ2.5.2 TJ2.5.2.1 TJ2.5.2.2 TJ2.5.2.3 TJ2.5.3 TJ2.5.4 TJ2.5.4.1 TJ2.5.5 TJ2.5.5.1 TJ2.5.6 TJ2.5.6.1 TJ2.5.6.2 TJ2.5.6.3 TJ2.5.7 TJ2.5.7.1 TJ2.5.7.2 TJ2.5.7.3 TJ2.5.8 TJ2.5.8.1 TJ2.5.8.2 TJ2.5.8.3 预应力孔道灌浆用外加剂进场复验报告粉煤灰进场复验报告砂、石料进场复验报告其他砖(砌块)试验报告汇总表砖(砌块)检验报告防水和保温材料与其他建造材料复验报告汇总表防水材料和保温材料复验报告饰面板(砖)复验报告人造地板甲醛含量复验报告玻璃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室内用大理石、花岗岩、墙地砖与其他无机非金属材料放射性检测报告、天然花岗岩放射性复验报告涂料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装修用粘结剂性能检测报告其他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检验报告、门窗复验报告等汇总表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检验报告门窗复验报告施工试验报告与见证检测报告标准养护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汇总表混凝土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用于装配式结构拼缝、接头处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特种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汇总表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评定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检验报告抗渗混凝土试块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抗渗混凝土试块抗渗试验报告砂浆强度汇总评定表砂浆试块试验报告预应力灌浆用水泥浆试块试验报告特种砂浆试块试验报告钢筋连接试验报告汇总表钢筋连接试验报告预应力钢丝鐓头强度试验报告后置埋件现场拉拔试验报告其他试验报告汇总表土壤试验报告地表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粘结强度试验报告√√√√√√√√√√√√√√√√√√√√√√√√√√√√√√√√√√√√√√√√TJ2.5.8.4 TJ2.5.8.5TJ2.5.8.6TJ2.5.8.7 TJ2.5.8.8TJ2.5.8.9TJ2.5.8.10 TJ2.6TJ2.6.2 TJ2.6.3 TJ2.6.4 TJ2.6.5 TJ2.6.6TJ2.6.7 TJ2.6.8 TJ2.6.9 TJ2.6.10 TJ2.6.11 TJ2.6.12 TJ2.6.13 TJ2.6.14 TJ2.7.TJ3 TJ3.2TJ3.3 TJ3.4TJ4 TJ4.1 TJ4.2 TJ4.3 TJ4.4 TJ4.5 TJ4.6 ★水泥土搅拌桩取芯强度试验报告★砖体拉结筋拉拔试验报告★地基基础填方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度试验报告钢筋保护层厚度实测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报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无同条件养护试件或者不合格时)其他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筋工程隐蔽验收记录预应力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下防水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后浇带、埋设件、施工缝等细部做法隐蔽验收记录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者翼环与套管隐蔽验收记录地下连续墙的槽段接缝与墙体与内衬结构接缝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屋面天沟、檐口、檐沟、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抹灰工程隐蔽验收记录门窗预埋件和锚固件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门窗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隐蔽验收记录吊顶工程隐蔽验收记录轻质隔墙工程隐蔽验收记录饰面板(砖)工程隐蔽验收记录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预埋件隐蔽验收记录其他施工记录工程质量事故与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土建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幕墙与外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检测报告 (当设计对幕墙有平面位移性能要求时,应有相应平面位移性能检测报告)建造物沉降检测报告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土方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基坑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地基与基础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混凝土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砌体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钢管混凝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TJ4.7TJ5TJ5.1 TJ5.2 TJ5.3 TJ5.4 TJ6 TJ6.1TJ6.2 TJ6.3 TJ6.4 TJ6.5 TJ6.6 TJ6.7 TJ6.8 TJ6.9 TJ7 TJ7.1 TJ7.2 TJ7.3 TJ7.4 TJ7.5类别ZJ1 ZJ1. 1 ZJ1.2 ZJ1.3 ZJ1.4 ZJ1.9 ZJ1. 10 ZJ2 ZJ2. 1 ZJ2.2 ZJ2.3ZJ2.6 地下防水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混凝土结构子分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砌体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木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钢管混凝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装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地面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活动地板面层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抹灰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门窗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吊顶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轻质隔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饰面板(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涂饰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裱糊与软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屋面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卷材防水屋面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涂膜防水屋面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刚性防水屋面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瓦屋面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隔热屋面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文件资料名称管理资料桩基工程概况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岗位证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桩基工程开工报告桩基工程竣工报告质量控制报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桩基质量事故处理记录钢材、焊条(剂)、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等复验报告汇总表√√√√√√√√√√√√√√√√√√√√√√√城建档案馆√√√√√√√√√√类别工程文件资料名称城建档案馆GJ1 GJ1. 1 GJ1.2 GJ1.4 GJ1.6 GJ1.7 GJ2 GJ2. 1GJ2.4 GJ2.5管理资料钢结构工程概况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岗位证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深化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钢结构见证取样送样复验报告汇总表钢材复验报告焊接材料复验报告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检验报告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检验报告磨擦面抗滑移系数复验报告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焊接球焊缝超声波探伤或者检查检验报告螺栓球、焊接球、封板、锥头和套筒等检测报告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报告防火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复验报告其他试验报告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施工记录√√√√√√√√√√√√√√√√√√√钢材复验报告焊条(剂)复验报告水泥试验报告砂、石、外加剂、掺合料复验报告硫磺胶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者抽样送检报告其他材料检测报告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汇总表混凝土强度评定表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混凝土强度非破损与其他测试报告施工记录钢桩焊缝探伤检查报告桩承载力检测报告桩身质量检验报告ZJ2.7 ZJ2.8 √√√√√√√√√√√√√GJ3 GJ3. 1类别MQ1 MQ1. 1 MQ1.2 MQ1.3 MQ1.4 MQ1.8 MQ2 MQ2. 1 MQ2.3MQ2.4 MQ2.4. 1 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与验收记录检验与抽样检测资料检验与抽样检测汇总表★钢结构超声波或者射线探伤检测报告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检验报告钢屋(托)架、桁架、钢梁、吊车梁等垂直度和侧向弯曲检测报告钢柱垂直度检测报告钢网架安装完成后与屋面工程完成后挠度检测报告单层 (多层与高层) 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垂直度检测报告单层 (多层与高层) 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平面弯曲检测报告其他工程文件资料名称管理资料工程概况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幕墙设计资质证书、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质量控制资料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施工试验报告与见证检测报告汇总表幕墙工程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和组件等材料复验报告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复验报告石材弯曲强度复验报告室内花岗岩放射性复验报告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的复验报告石材幕墙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强度复验报告石材幕墙结构密封胶的污染性复验报告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建造密封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其他隐蔽工程项目验收记录预埋件或者后置埋件或者后置螺栓连接件埋没隐蔽验收记录构件连接节点、构建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安装隐蔽验收记录幕墙的伸缩缝、变形缝、沉降缝、防震缝与墙面拐角处的构造节点隐蔽验收记录√√√√√√√√√√城建档案馆√√√√√√√√√√√√√√√√√√√MQ3 MQ3. 1MQ3.2 类别幕墙防火构造隐蔽验收记录幕墙防雷装置与防雷构造节点隐蔽验收记录其他隐蔽验收记录防雷装置测试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幕墙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与平面位移性能(当设计未对平面位移性能提出要求时,不检测) 检测报告工程文件资料名称√√√√√√城建档案馆SN1 SN1. 1 SN1.2 SN1.6 SN1.7 SN2 SN2.3SN2.3.2 SN2.5SN4 SN4. 1 SN4.2 SN4.3 SN4.4 SN4.5 SN4.6 SN4.7 SN4.8SN4.9 SN4. 10管理资料建造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概况建造给水排水与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岗位证书建造给水排水与采暖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材料、配件进场检(试)验报告、系统检测报告汇总表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报告给水管道消毒检测报告太阳能热水器系统性能检测报告其他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与中间验收记录管道隐蔽验收记录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室内给水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室内排水系统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卫生器具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室内采暖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室外给水管网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室外排水管网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室外供热管网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造中水系统与游泳池水系统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供热锅炉与辅助设备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类别工程文件资料名称城建档案馆DQ1 DQ1. 1 DQ1.2 DQ1.6 DQ1.8 DQ2DQ2.5DQ4 DQ4. 1 DQ4.2 DQ4.3 DQ4.4 DQ4.5 DQ4.6 DQ4.7管理资料建造电气工程概况建造电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岗位证书建造电气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材料、设备进场检(试)验报告汇总表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性能抽样检测报告★开关电气和机械系能现场抽样检测报告★插座电气和机械系能现场抽样检测报告★电线、电缆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抽样检测报告导管现场抽样检测报告型钢和电焊条抽样检测报告镀锌制品和外线金具抽样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线槽、电导管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重复接地(防雷接地)工程隐蔽验收记录防雷接地系统布置简图配线敷设施工隐蔽验收记录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室外电气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变配电室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供电干线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电气动力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电气照明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防雷与接地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文件资料名称城建档案馆类别ZN1 ZN1. 1 ZN1.2 ZN1.3 ZN1.4 ZN2.2ZN3 ZN3.4 ZN4 ZN4. 1 ZN4.2 ZN4.3ZN4.4ZN4.5 ZN4.6 ZN4.7 ZN4.8 ZN4.9 ZN4. 10管理资料智能房屋建造工程概况表智能建造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岗位证书智能房屋建造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随工检查)验收管道罗列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管道连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管道安放护圈标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接线盒与桥架加盖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线缆对管道与线间绝缘电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线缆接头处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重大施工事故报告与处理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通信网络系统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表信息网络系统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表建造设备监控系统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表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表安全防范系统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表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表智能化系统集成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表电源与接地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表环境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表住宅 (小区) 智能化系统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表√√√√√√√√√√√√√√√√√√√√√类别工程文件资料名称城建档案馆KT1 KT1. 1 KT1.2 KT1.6 KT1.8 KT2 KT2. 1管理资料通风空调工程概况表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岗位证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质量控制资料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与洽商记录√√√√√KT2.3 KT2.3. 1KT3 KT3.5 KT4 KT4. 1 KT4.2 KT4.3 KT4.4 KT4.5 KT4.6 KT4.7 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试验)报告汇总表材料进场检验(试验)报告设备进场检验(试验)报告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通风、空调系统综合效能检测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送、排风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防排烟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除尘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空调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净化空调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制冷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通风与空调(空调水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类别工程文件资料名称城建档案馆JN1 JN1. 1 JN1.2 JN1.4 JN1.5 JN2JN2.3管理资料建造节能工程概况建造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岗位证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建造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主要材料、设备与构件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汇总表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者压缩强度复验报告聚苯板(EPS、XPS)等表现密度、尺寸稳定性、抗拉强度、导热系数复验报告胶黏剂干燥状态和浸水48h 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浆)复验报告抹面、界面、抗裂砂浆干燥状态浸水48h 拉伸粘结强度(与保温层)复验报告耐碱玻纤网格布单位面积质量、耐碱拉伸断裂强力、断裂强力保留率复验报告热镀锌电焊钢丝网网孔大小、丝径、焊点抗拉力、热镀锌质量(抗腐蚀性能)复验报告√√√√√√√√√√√JN2.4 复合保温砂浆干密度、压缩强度、吸水率、导热系数复验报告复合保温砂浆保温浆料同条件试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复验报告硬质泡沫聚氨酯表现密度、压缩性能、拉拔强度、导热系数复验报告自保温墙体块材导热系数、密度和抗压强度复验报告锚固件拉拔力复验报告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复验报告幕墙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复验报告幕墙气密性检测报告寒冷、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复验报告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复验报告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复验报告采暖工程中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复验报告空调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与功率复验报告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复验报告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电缆、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复验报告其他节能材料抽样复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隐蔽验收记录周边与墙体的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固定隐蔽验收记录构造缝、结构缝隐蔽验收记录隔气层隐蔽验收记录热桥部位、断桥节点隐蔽验收记录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隐蔽验收记录冷凝水采集和排放构造隐蔽验收记录通风换气装置隐蔽验收记录门窗节能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采暖节能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通风与空调节能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与管网节能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配电与照明节能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监测与控制节能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建造外遮阳节能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太阳能光伏系统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其他隐蔽验收记录√√JN4 太阳能热水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JN5 太阳能光伏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JN6 地源热泵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类别工程文件资料名称城建档案馆DT1 DT1. 1 DT1.2 DT1.5 DT1.6 DT2 DT2. 1 DT2.3 DT4.2 DT4 DT4. 1DT4.2DT4.3管理资料电梯工程概况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岗位证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土建布置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电梯安全装置检验报告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电力驱动曳引式或者强制式电梯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土建交接检验质量验收记录液压电梯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土建交接检验质量验收记录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类别工程文件资料名称城建档案馆JG1 JG1. 1竣工验收资料(JG1 资料装订在土建工程资料前)工程概况表√JG1.2 JG1.3 JG1.4JG1.5 JG1.7 JG1.8 JG1.9 JG2 JG2. 1JG2.3 单位(子单位)工程资料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资料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 (子单位)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与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数字化档案确认书房屋建造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资料监督报告竣工图(全套,单独保存)建造工程竣工图建造竣工图结构竣工图钢结构竣工图幕墙竣工图建造给水、排水与采暖竣工图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图建造电气竣工图电梯部份竣工图智能建造部份竣工图室外各种设施竣工图地上部份的道路、绿化、庭院照明、喷泉喷灌等竣工图地下部份的各种市政、电力、电信管道等竣工图√√√√√√√√√√√√√√√√√√类别工程文件资料名称城建档案馆DL1 DL1. 1 DL1.2 DL1.5 DL1.6 DL2 DL2. 1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工程概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汇总表√√√√√DL2.2DL2.3 DL2.3.2 DL2.3.2.1 DL2.3.2.2 DL2.3.2.3 DL2.3.2.4 DL2.3.2.5 DL2.3.2.6 DL2.3.2.7 DL2.3.2.8 DL2.3.2.9 DL2.3.2.10 DL2.3.2.11 DL2.3.2.12 DL2.3.2.13 DL2.3.2.15 DL2.3.2.16DL2.3.2.17 DL2.3.2.18 DL2.4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测量交接与复测记录测量交接桩记录与附件导线点复测记录水准点复测记录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验收记录原材料与构配件出厂合格证书与进场复验报告原材料进场复验报告汇总表钢筋进场复验报告其他钢材进场复验报告水泥进场复验报告石灰进场复验报告粉煤灰进场复验报告砂、石料进场复验报告砖(砌块)进场复验报告土工(布、网、膜、格栅)产品进场复验报告砂袋进场复验报告塑料排水板(带)进场复验报告混凝土外加剂(与其他材料)复验报告道板(砖)、面砖、路缘石、料石面层进场复验报告沥青混凝土进场复验报告无机结合料粒料级配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无机结合料稳定类基层混合料中水泥 (石灰) 剂量试验报告无机结合料稳定类基层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其他施工试验报告与见证检测报告混凝土试块检测报告汇总表混凝土试块检测报告混凝土强度评定砂浆试块检测报告汇总表砂浆试块检测报告砂浆强度评定钢筋连接试验报告汇总表钢筋连接试验报告土工试验记录汇总表土壤标准击实报告无机结合料标准击实报告轻型动力触探试验报告土的承载比(CBR)试验报告界限含水率试验报告(液、塑限联合测定法)灰剂量检测报告试验汇总表√√√√√√√√√√√√√√√√√√√√√√√√√√√√√√√√√√√√√√√。
DBJT13-135-2011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市政工程施工结果的图纸。
2.0.5组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施工技术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立卷。
2.0.6归档 archiving
施工技术文件整理组卷并按规定移交相关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
2.0.7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闽建科[2011]1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主编的《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城镇道路、城市桥梁、给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 13-135-2011,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5.6Physical inspection of concrete structures83
5.7Bridge Load Test84
6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files of municipal85
6.1Project completion report85
6.2Built drawings85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城镇道路、城市桥梁、给水排水构筑物及管道等工程所进行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和维护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3施工技术文件constructiondocument
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建设部文件[2002](221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第四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应当归档的保存的文件。
第五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按本规定的统一表格、表式(见附件)填写;未有统一规定表格、表式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作出规定。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六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保存,其他参建单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关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七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文件。
第八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本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完整真实。
第九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中,应由各岗位责任人签认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
工程竣工后,文件组卷成册后必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定代表或法人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是一种管理规定,用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
该规程旨在确保所有工程的档案资料得到完整、准确地保存、保护和使用,以便能够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和证据,支持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
该规程通常适用于政府机构、建筑公司、设计机构、施工单位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组织和个人。
该规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档案资料的内容要求:规定了档案资料应包含的基本内容,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质量验收记录等。
二、档案资料的分类和编目要求:规定了档案资料的分类和编目方法,以便进行整理和检索。
三、档案资料的保存和保护要求:规定了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存放环境和安全措施,以保证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档案资料的利用要求:规定了档案资料的使用方式和范围,包括了借阅、复制等事项的管理。
五、档案资料的检查和鉴定要求:规定了档案资料的检查和鉴定程序,以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档案资料的销毁和转移要求:规定了档案资料的销毁和转移程序,以确保不合理存档的资料及时销毁,合理转移的资料及时移交。
以上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的基本内容,通过对该规程的遵守和执行,能够有效地保障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为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
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02〕22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建函〔2002〕394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二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第四条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一)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符合本规定附录A。
第五条工程文件归档的质量要求(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m×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资料检查的基础上填写验收记录,应签字并加
盖岗位证章,对验收文件资料负责,并负责工
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其它签字人的资格
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的规定。
可整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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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本条强调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 工程质量检查员填写,质量检查员必须 在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基础上填写验 收记录,应签字并加盖岗位证章,对验 收文件资料负责,并负责工程验收资料 的收集、整理。
3该份记录作为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原件,同时作为输入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的原始记录。
4“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根据输入的信息自动对分项工程检 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评价。
5检验批评定时,将评价结果记录到“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验收 记录”原始记录表中,签字、盖“质量检查员”印章,报监理 签字。输入到“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的“分项工程质量检 验批验收记录”使用电子扫描签名,打印后形成纸质资料时盖 “质量检查员”印章。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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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程资料管理 4. 1 建设单位
4.1.1 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建设单位工程文件资料的管理 工作,并对建设单位的文件资料整理和归档负责。
4.1.2 按规定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等单位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3.0.5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应符合本规范技 术要求。
3.0.6 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通过“工程 档案管理系统”下载《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汇 总表》,《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汇总表》应经 检测单位确认并加盖检测单位的公章或业务 专用章,检测单位应保证经确认盖章的《工 程质量检测报告汇总表》的真实性。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 22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第四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
第五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按本规定的统一表格、表式(见附件)填写;未规定统一表格、表式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作出规定。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六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保存,其他参建单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关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2001)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七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文件。
第八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本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完整真实。
第九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中,应由各岗位责任人签认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
工程竣工,文件组卷成册后必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管理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形成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物资档案形成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六.熟悉几项规定和办法一.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空间(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1.城市道路及其设施: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停车场、广场、安全通道、护栏、街路标牌、道路建设及道路绿化控制的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属设施。
2.城市桥涵及其设施:城市桥梁、隧道、涵洞、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属设施。
3.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河道及沟梁、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它附属设施。
4.城市防洪设施:城市防洪堤岸、河坝、防洪墙、排涝泵站、排洪道及其附属设施。
5.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广场、公共绿地、景点等处的照明设施。
6.城市建设公用设施:城市供水、供气、集中供热的管网、城市公共交通的供电线路及其它附属设施。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1. 单位工程: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产生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是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A. 具有独立设计文件。
B.竣工后可以独立运行。
C. 单位工程是编制工程档案的基本单位。
2.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中能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单位工程中一般按专业性质和工程建设部位划分和确定。
3.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型等划分,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的基本单元工程。
注:①城市道路工程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②城市桥梁工程应符合《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③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④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⑤城镇供热工程应符合《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
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 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 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 )、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02〕221 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建函〔2002〕394 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二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第四条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一)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符合本规定附录A。
第五条工程文件归档的质量要求(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 (297mr^ 210m 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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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2年9月28日印发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呆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十)防水材料及粘接材料
防水卷材、涂料,填缝、密封、粘接材料,沥青马蹄脂、环氧树脂等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抽样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十一)防腐、保温材料
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应标明该产品质量指标、使用性能。化镁含量。
(十三)水泥、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
第十五条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
(一)一般规定
1、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检(试)验报告,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2、合格证书、检(试)验报告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印章方为有效,并注明使用工程名称、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经办人签名及原件存放地点。
2、总含碱量有要求的地区,应提供混凝土碱含量报告。
(十六)管材、管件、设备、配件
1、厂(场)、站工程成套设备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设备安装使用说明等。工程竣工后整理归档。
2、厂(场)、站工程的其它专业设备及电气安装的材料、设备、产品按现行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进行进场检查、验收,并留有相应文字记录。
第八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本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完整真实。
第九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中,应由各岗位责任人签认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工程竣工,文件组卷成册后必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进口设备必须配有相关内容的中文资料。
4、上述l、2两项供应厂家应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
5、混凝土管、金属管生产厂家应提供有关的强度、严密性、
无损探伤的检测报告。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十七)预应力混凝土张拉材料
1、应有预应力锚具、连接器、夹片、金属波纹管等材料的出厂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
第十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
(一)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并按单位工程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设计单位应接施工程序或需要进行设计交底。设计交底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点、补充说明、注意事项等,并做交底纪要。
(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及工序施工交底。各种交底的文字记录,应有交底双方签认手续。
(八)砂、石
工程所使用的砂、石应按规定批量取样进行试验。试验项目一般有:筛分析、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等。结构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还应按要求加做压碎指标值等相应项目试验。
(九)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
各种类型的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使用前,应按相关规定中的要求进行现场复试并出具试验报告和掺量配合比试配单。
①石灰类、水泥类、二灰类等无机混合料应有石灰、水泥实际剂量的检测报告。
②石灰、水泌等无机稳定土类道路基层应有7天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③其它基层强度试验报告。
3、道路面层压实度资料。
(1)有沥青混合料厂提供的标准密度。
(2)有按质量标准分层取样的实测干密度。
(3)有路面弯沉试验报告。
(三)水泥混凝土抗压、抗折强度,抗渗、抗冻性能试验资料
l、填土、路床压实度(密度)资料
(1)有按土质种类做的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试验报告。
(2)有按质量标准分层、分段取样的填土压实度试验记录。
2、道路基层压实度和强度试验资料
(1)石灰类、水泥类、二灰类等无机混合料基层的标准击实试验报告。
(2)有按质量标准分层分段取样的压实度试验记录。
(3)道路基层强度试验报告。
第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在施
工技术文件中按有关规定签署意见。实行监理的工程应有监理单位按规定对认证项目的认证记录。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施工技术文件进行预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收到施工技术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验收意见,视为同意。
(4)冬季施工混凝土,应有检验混凝土抗冻性能的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5)主体结构,应有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以验证结构物实体强度。
(6)当强度未能达到设计要求而采取实物钻芯取样试压时,应同时提供钻芯试压报告和原标养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如果混凝土钻芯取样试压强度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由设计单位提供经设计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处理意见资料。
(三)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l、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参建单位等。
2、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施工阶段、区划安排;进度计划及工、料、机、运计划表和组织机构设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及其它各部门主要责任人等。
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主要措施、办法及工序、部位、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第十二条不得任意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损毁或丢失文件,对于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而造成文件不符合真实情况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三章 内容与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中型的工程应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分部位、分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并须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要求办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
2、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二十)各种地下管线的各类井室的井圈、井盖、踏步等,应有生产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
(二十一)支座、变形装置、止水带等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设计有要求的复试报告。
第十六条施工检(试)验报告
(一)凡有见证取样及送检要求的,应有见证记录、有见证试验汇总表。
(二)压实度(密度)、强度试验资料
5、对按国家规定只提供技术参数的测试报告,应由使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对技术参数进行判别并签字认可。
6、进场材料凡复试不合格的,应按原标准规定的要求再次进行
复试,再次复试的结果合格方可认为该批材料合格,两次报告必须同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7、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其记录、汇总表纳入施工技术文件.
8、总含碱量有要求的地区,应对混凝土使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等的含碱量进行检测,并按规定要求将报告纳入施工技术文件。
(二)水泥
1、水泥生产厂家的检(试)验报告应包括后补的28天强度报告。
2、水泥使用前复试的主要项目为:胶砂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等。试验报告应有明确结论。
(三)钢材(钢筋、钢板、型钢)
3、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和生产许可证。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试)验。
4、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在使用前必须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合格方可使用。
2、一般混凝土预制构件如栏杆、地袱、挂板、防撞墩、小型盖板、检查井盖板、过梁、缘石(侧石)、平石、方砖、树池
砌件等,生产厂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书。
3、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十九)钢结构构件
1、做为主体结构使用的钢结构构件,生产厂家应依照本规定提供相应的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基本质量保证资料。如:钢材的复试报告、可焊性试验报告;焊接(缝)质量检验报告;连接件的检验报告;机械连接记录等。
1、钢材使用前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材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如需焊接时,还应做可焊接性试验,并分别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
2、预应力混凝土所用的高强钢丝、钢绞线等张拉钢材,除按上述要求检验外,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外观检查。
2、设计或规范有要求的桥梁预应力锚具,锚具生产厂家及施工单位应提供锚具组装件的静载锚固性能试验报告。
(十八)混凝土预制构件
1、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板、墩、柱、挡墙
板等预制构件生产厂家,应提供相应的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基本质量保证资料。如:钢筋原材复试报告、焊(连)接检验报告;
达到设计强度值的混凝土强度报告(含28天标养及同条件养护的);预应力材料及设备的检验、标定和张拉资料等。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5、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6、安全措施。
7、文明施工措施。
8、环保措施。
9、节能、降耗措施。
10、模板及支架、地下沟槽基坑支护、降水、施工便桥便线、构筑物顶推进、沉井、软基处理、预应力筋张拉工艺、大型构件吊运、混凝土浇注、设备安装、管道吹洗等专项设计。
1、应有试配申请单和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施工中如果材料发生变化时,应有修改配合比的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