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及税制设计
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
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税收制度是一个国家财政走向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而公平性与效率是税收制度的重要评价标准。
本文探讨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
一、什么是税收制度的公平性税收制度的公平性是指税收在实施过程中不偏袒某些群体而影响其他群体的财产和收入,在实施过程中应该均衡、公正,并体现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1、税法平等原则税法平等原则代表了税法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它保证了税收的公平性。
税法平等原则要求对等情形下,相互享有相同的税收义务和相应的税收权利。
规定财产、收入等的纳税人,在同等情况下应该负担相同的税收。
2、税收调节作用税收在实施过程中,应该均衡、公正,并体现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税收的收取范围、调节力度等,都应该是合理的,以达到公平的收入和财产分配。
二、税收制度的效率税收制度的效率包括税收征收的效率和使用税收所得的效率。
1、税收征收的效率税收征收的效率是指采用税收征收手段时,要使税收成本最低,税收收入最大化,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2、使用税收所得的效率使用税收所得的效率指在达到主要政策目标的前提下,为保证内部安排和管理的正常运转,使税收所得的使用尽量达到最佳的效果。
同时要控制税收的支出,合理布局和配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收益的平衡。
三、税收制度的优化税收制度的优化是指在坚持公平性和效率原则的前提下的,对税制进行改革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
税收制度的优化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税收制度的合理性税收制度的设计应该符合社会和经济的需求,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个人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以实现不同政策目标。
2、税收调节力度的强度税收制度的调节力度应该与经济结构的变化相结合,合理调整税收体系,将税收的调节力度和目标进行统一。
3、税收科技化税收科技化提高了税收执法的效率,提高了税收数据的处理能力,并且实现了电子政务的信息化管理。
税收中的公平与效率
税收中的公平与效率2010-11-04 22:30国家公布了车船税征收的意见稿,许多人在为是按价值还是按排量征税率的看法而争论。
大多在讨论税收在贫富差别的调节公平的功能,却没有人注重税收的效率问题。
税收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调节社会公平,对富者多征税,用二次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穷人转移支付,如教育、医疗、最低保障等,这种税收的调节征用大多集中于一次分配的收入之中,即在取得工资、劳动报酬、知识产权所得、资本盈利所得、经营所得等初次分配的所得过程之中。
在发达国家也大多存在于财产拥有的阶段,如赠与税、物业税、遗产税等。
发展中国家大多因财富拥有情况远低于发达国家而未实行财产性税收政策。
但发生于消费过程中的税收却大多更注重于效率,而非调节公平。
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消费中的税制更多的是鼓励生产与消费的倾向,优先于提高效率,以便扩大消费、拉动生产。
中国的税制起源于计划分配中的一律平等,这种假公平的分配制下无需用税制来调节公平问题,因此是一个低税或无税的基础上开始的。
改革开放之后是小平同志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打破了平均分配,也逐步产生了收入与贫富之间的差别,于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税制是从每产生一个可能出现的富点上都设一个税种,而不是系统的建立一套合理的税制。
这样就出现了仅个人所得相关的税就多达十多种,并且相互之间漏洞百出,甚至出现穷者无法偷税漏税、而富者却可合法的利用税制的漏洞而少纳税的现象,未起到公平的调节作用反而加大了贫富的差别。
如按月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却可能因家庭抚养人口多尔要领取低保补贴;如那些低月工资或无月工资的演员、明星、大腕儿们一次性的演出收入高达几百万元,但按一次性劳务收入上缴20%的个税,但同样的工资性收入则要按45%的税率缴纳一倍以上的个税。
各国政府将个税统一化的税制改革并没有在中国接轨,因此45%的高税率只解决了一部分人的调节作用,却同时在创造另一部分人的贫富收入差别的加大。
我国也曾为抑制高消费和腐败而出台过宴席税之类的税收政策,但结果如何呢?不但没解决大吃大喝的腐败问题,也未解决公平的问题。
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论税收的效率与公平税收是一种分配方式,也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
国家征税是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转向政府部门,在这个转移过程中,除了会给纳税人造成相当于纳税税款的负担以外,还可能对纳税人或社会带来超额负担。
所谓超额负担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征税一方面减少纳税人支出,同时增加政府部门支出,若因征税而导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效益,则发生在资源配置方面的超额负担;二是由于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对纳税人的消费和生产行为产生不良影响,则发生在经济运行方面的超额负担。
税收的中性就是针对税收的超额负担提出的。
税收理论认为,税收的超额负担会降低税收的效率,而减少税收的超额负担从而提高税收效率的重要途径,在于尽可能保持税收的中性原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工作必须遵循公平与效率原则,而这两大原则的贯彻是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不断对经济进行调控的过程中最终得到实现的。
一、税收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一)税收效率原则是指用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消耗取得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并通过税收分配促使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
现代税收理论一般把税收效率原则概括为3个方面:1、资源配置角度:税收分配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使社会从可利用的资源中获得最大利益。
2、经济运行角度:税收分配要有利于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和微观经济效益的提高。
政府征税是将私人经济部门占有和使用的资源转移给政府部门的过程。
如果税收分配不当,就会造成对市场经济的扭曲,影响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正确决策,给社会带来福利损失,形成所谓税收超额负担,因此,征税要遵循效率原则,使社会承受的超额负担最小,并形成较小的税收成本换取较大的所得(即效率)。
3、税务行政角度:在征税过程中征税主体支出的费用占收入的比例要尽可能地最小。
(二)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确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则。
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历史上,也多有强调税收公平的论述。
税收四项原则
税收四项原则:税收原则包括: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税收适度原则、税收法治原则。
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确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则。
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在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
在我国历史上,也多有强调税收公平的论述。
在现代社会,税收公平原则则更是各国政府完善税制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但税收怎样才算公平,在不同时期,往往标准不同,理解也不同。
从历史发展过程看,税收公平经历了一个从绝对公平转变到相对公平,从社会公平拓展到经济公平的发展过程。
税收公平,首先是作为社会公平问题而受到重视的。
“不患寡而患不均”,社会公平问题历来是影响政权稳固的重要因素之一。
税收本来就是政府向纳税人的无偿分配,虽然有种种应该征税的理由,但从利益的角度看,征税毕竟是纳税人利益的直接减少,因此,在征税过程中,客观上存在利益的对立和抵触,纳税人对征税是否公平、合理,自然就分外关注。
如果政府征税不公,则征税的阻力就会很大,偷逃税收严重时还会引起社会矛盾乃至政权更迭。
税收的社会公平,最早指的是税额的绝对公平,即要求每个纳税人都应缴纳相同数额的税。
在税收实践上的反映,就是定额税和人头税的盛行(人头税和定额税即使现在也没有完全消失)。
亚当.斯密所指的公平则是税负的绝对公平。
它强调每个纳税人都应按同一比例纳税。
这就是说,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其缴纳的税收绝对额虽不同,但其承担的税负(或税率)是相同的。
反映到税制上就是实行比例税率。
亚当.斯密的公平原则,在强调按比例税率纳税的同时,还强调税收应对所有国民一视同仁,不应有免税特权的存在。
这其实是针对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作为封建残余大量存在的贵族阶层享有免税特权而提出来的。
从理论上说,绝对公平,无论是税额的绝对公平,还是税负的绝对公平,都要求普遍征税,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考虑,瓦格纳在其社会公正原则中,首先提出普遍原则,即征税要普及每个人,不应存在享有免税的特权阶层。
试分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试分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鱼与熊掌可以兼得—浅谈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摘要:“公平”和“效率”是税收两⼤基本原则.然⽽.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并不是根本对⽴、互相⽭盾的.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可以做到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强调“公平”但绝不能忽视“效率”;在坚持“公平”与“效率”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功能.有效地促进经济、社会、⾃然等各组成部分统筹协调发展。
关键词:税收;公平;效率。
前⾔税.国家的基⽯;税收.乃国之⾎脉。
税收作为政府进⾏调控宏观和国民收⼊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段.对整个社会经济运⾏以及个⼈⽣活有着重要影响。
如何保证税收调控作⽤发挥关键在于解决公平与效率问题这两个重⼤课题。
不仅因为公平和效率是征税中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且因为公平与效率之间经常发⽣⽭盾.使征税⼈经常处于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的两难境地。
然⽽.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并不是根本对⽴、互相⽭盾的.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是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统⼀体。
正确认识效率是公平的前提.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就会调动企业和个⼈的积极性.使社会⽣产充满动⼒和活⼒.促进经济的蓬勃发展。
⼀、税收以公平为本的内涵古⼈云.“天公平⽽⽆私.故美恶莫不覆;地公平⽽⽆私.故⼩⼤莫不载。
”公平.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价值追求。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政府征税要使纳税⼈所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且在纳税⼈之间保持均衡。
税收公平是税收制度的重要原则.能对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作出合理的评判。
在最早由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威廉?配第提出的税收三原则中.公平原则为其核⼼。
英国古典经济学奠基⼈亚当?斯密在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位。
税收作为政府进⾏调控宏观和国民收⼊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段.对整个社会经济运⾏以及个⼈⽣活有着重要影响。
税收公平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特别是个⼈所得税的公平将直接影响到每⼀个公民的“社会平等感”.进⽽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般认为.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经济学原理之税制的设计
经济学原理之税制的设计简介税制的设计是经济学中一个重要的课题。
税制的合理设计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而不当的税制设计则可能引发经济不稳定和社会不满。
本文将介绍税制的设计原理,包括税基选择、税率确定、税收分配等内容。
税基选择税基是税收征管的对象,税基的选择直接影响税收的规模和分布。
税基的选择应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公平性:税基应该能够在广泛范围内实现公平的征税,避免对特定群体的过度征税或激励逃税。
2.高效性:税基应该具备高效征管的特点,可以容易地计算和征收,并且不会引发过多的行政成本。
3.稳定性:税基应该具有一定程度的稳定性,可以保持税收收入的稳定流动,避免大幅度的波动。
4.适应性:税基应该能够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能够适应经济结构的变化。
常见的税基选择包括消费税、所得税和财产税等。
消费税可以通过消费的方式来征税,比较容易征收并且具有稳定的税收收入。
所得税则是通过个人或企业的收入来征税,可以实现一定的社会公平性。
财产税则是以个人或企业的资产来征税,可以避免资源浪费和财富积累的不均衡。
税率确定税率的确定是税制设计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税率的确定应该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效益:税率应该能够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即在不损害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实现最大的税收收入。
2.公平性:税率应该能够实现一定的社会公平性,即按照个人或企业的能力征税,避免过度征税或逃税。
3.激励效应:税率应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个人或企业的行为,鼓励他们增加收入、创造就业和投资创新。
4.稳定性:税率应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避免频繁的调整和引发不必要的不确定性。
税率的确定应该基于充分的经济分析和模型建立。
一般来说,税率应该根据税基的特征和税收政策的目标来确定。
例如,对于消费税,可以根据消费品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税率,以实现消费的引导和更好的社会公平性。
税收分配税收分配是税制设计中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税收分配涉及到税收收入的分配和利益的分配。
税收学论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税收学论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1000字税收作为一种政府强制性收入方式,具有调节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和促进资源配置等多种作用。
本文将从税收的公平和效率两个方面探讨税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税收的公平问题税收的公平是指在税收征收和分配过程中,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应得到合理的分配,具体体现在税收的税基和税率上。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税基不公平。
一方面,有些非法经营者和企业采用逃税手段规避纳税责任,导致公共财政收入减少,同时对合法纳税者不公平。
另一方面,税收立法和实践中较少关注贫富差距和地区差异,导致不同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不均衡。
对于这些问题,建议政府采取以下对策:加强税收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逃税行为;制定和实施更为公平的税收政策,调整税制结构,将税收负担更合理地分配到不同的纳税人身上。
二、税收的效率问题税收的效率是指满足国家财政收入需要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减少对经济的阻碍以及对市场资源配置的扭曲。
具体表现在税收的选择、实施和监管上。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效率不高。
一方面,政府在税收筹集过程中往往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对市场资源的配置产生不利影响,制约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税制设计中往往存在税费太高、征纳复杂等问题,影响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回报。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政府采取以下对策:在制定税收政策时注重对市场资源和企业的影响,避免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加强税收立法和监管,优化税制结构,改善税收征纳环节,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综上所述,税收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是当前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政府应采取合理的对策措施,促进税收制度更加合理、公平、高效地运行,从而更好地发挥税收的社会作用。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
08公司理财3班杨如思 200801002341 林松焕 200801002303邓丽荣 200801002313浅议税收中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摘要: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加强。
要进一步强化我国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市场经济下对国民经济的调节效应,必须妥善处理税收调节经济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社会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和有效使用是人类谋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人在社会生产中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公平,也是人类经济活动追求的目标。
在当代社会里,制定一个良好税制,应符合公平、效率、稳定、确实、便利、节省等要求。
其中,税收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两项最基本的原则,两者既是统一的又是排斥的。
本文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一、税收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内涵及关系。
二、我国税收公平与效率现状。
三、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及相关对策。
关键词:税收效率公平调控征管前言:税收原则是税收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经常被争论的问题。
不同时期、不同学者对税收原则的认识和阐述,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我们认为,税收本身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概念,人们对税收现象和本质的认识也存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因此,作为人们对税收认知的一种反映,税收原则也是不断发展的,我们应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税收原则问题。
税收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的内涵及关系(一)税收公平原则的理论含义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税收负担的公平,包括税收的横向公平——相同纳税能力的人缴纳相同的税和纵向公平——不通纳税能力的人缴纳不同的税;二是税收的经济公平,即通过税收机制建立机会平等的经济环境,实现起点的公平。
;三是税收的社会公平,即通过税收机制对社会成员个人的收入进行调节,以征税或补贴方式实现社会成员间利益上的相对公平,实现结果的公平。
税收公平和效率原则对我国税制优化的影响
第22卷第2期延边教育学院学报Vol.22No.22008年04月Journal of Yanbian Institute of Education Apr.200821税收公平和效率原则对我国税制优化的影响钟明马嵩(东北师范大学,吉林长春130000)摘要:税收是市场经济下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一国税制设计应在满足财政收入前提下,尽量满足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关键词:税收;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税制改革中图分类号:G810.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4564(2008)02-0021-05税收是市场经济下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一国税制设计应在满足财政收入前提下,尽量满足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有效地运用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协调各项税收之间的关系,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税制的设计,从而优化我国的税收体系。
一、税收公平原则如何征税对纳税人才是公平的,首先应该界定公平的涵义。
一般而言,公平是与价值判断相联系的社会伦理道德范畴,是国家想要达到的社会目标之一,对公平的追求是以承认现有社会分配“不合适”为前提的。
按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下的分配原则,要素的价格即是该要素获得的报酬,而要素的价格是要素市场供给和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
在这种分配原则下,要素所有者在初始禀赋上的差异必然导致分配结果上的差异,因而市场经济下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通过国家的再分配,对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进行调整,是协调这一矛盾的主要方式。
税收作为国家再分配的基本工具,自然应该体现国家追求社会公平的意图,体现税制设计公平原则的“纳税能力说”正是这一意图的表现。
“纳税能力说”指就某一确定的财政总收入,每个纳税者应按他的纳税能力纳税,拥有相同能力的人必须缴纳相同的税收,而具有较高能力的人则必须缴纳更多,前者称之为横向公平,后者则称之为纵向公平。
无论是横向公平还是纵向公平,都要求有一种对纳税能力进行衡量的数量标准。
理想的标准应能反映每个人在所有可供选择的机会中得到的全部福利,包括消费、财富的占有和对闲暇的享受。
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
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10-2316:53在当代社会里,制定一个良好税制,应符合公平、效率、稳定、确实、便利、节省等要求。
其中,税收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两项最基本的原则。
一税收公平原则(一)税收公平的意义在当代经济学家看来,税收公平原则是设计和实施税收制度的最重要或首要的原则。
一方面,税收的公平性对于维持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必不可少。
例如,要是纳税人如实申报并依法纳税,必须使其相信税收是公平征收的,对每一个纳税人都是公平的。
如果人们看到与他们富裕程度相同甚至远比他们富裕的邻人少缴很多税甚至享受免税待遇,如果人们认为现实税制存在着偷漏税或避税的现象,纳税人的信心就要下降,纳税人很可能会因此而千方百计地逃税以至抗税。
另一方面,税收矫正收入分配不均或悬殊差距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避免爆发革命或社会**也是不可或缺的。
这也正是自威廉·配第、亚当·斯密以来的许多经济学家都将“公平”“平等”原则置于税收诸原则之首的原因所在。
那么,税收公平的含义是什么?又怎样才能使税收对所有纳税人都作到公正对待呢?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一是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即以同等的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这称作“横向公平”(亦称作“横的公平”或“水平公平”)。
二是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即以不同的方式对待条件不同的人,这称作“纵向公平”(亦称作“纵的公平”或“垂直公平”)。
可见,公平是相对于纳税人的纳税条件来说的,而不是税收本身的绝对负担问题。
或者说,税收公平问题不能孤立地看税负本身,而要联系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
税收负担要和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适应。
(二)衡量税收公平标准如何确定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问题,实质上是衡量税负公平标准的选择问题。
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
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
首先,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之一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收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简洁原则和便利原则。
其中,公平原则是税收制度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它要求税收应当按照纳税人的财产状况和能力来征收,确保不同纳税人在税负方面的公平性。
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分析税收制度是否符合公平原则来衡量税收的公平性。
其次,税收的分配效果也是衡量税收公平的重要标准之一。
税收的分配效果是指税收对不同群体的财富分配产生的影响。
一个公平的税收制度应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财富的不平等,让富人和穷人在税负方面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分析税收对不同群体的财富分配效果来评判税收的公平性。
另外,税收的合理性和透明度也是衡量税收公平的重要标准。
税收的合理性是指税收制度是否合理地调节了财富的分配,是否能够实现财富的合理再分配。
税收的透明度则是指税收制度是否公开透明,是否能够让纳税人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税负情况,避免出现不公平的情况。
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分析税收制度的合理性和透明度来评判税收的公平性。
综上所述,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税收的基本原则、分配效果、合理性和透明度等多个方面。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能够得到合理的满足,我们才能说税收制度是公平的。
因此,在评判税收公平时,我们需要全面考量税收制度的各个方面,确保税收制度能够真正实现公平和合理的要求。
税收征收的效率与公平性问题
税收征收的效率与公平性问题一、税收效率问题1.1 税收效率的定义税收效率是指税收政策的实施是否能够取得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税收征收的效率越高,越能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1.2 税收效率的影响因素(1)税负水平:较高的税负会限制企业的投入和消费者的消费,从而降低经济活动的水平。
(2)税种结构:不同税种的征收对市场的影响不同,如消费税和进口关税可以减少进口商品的数量,引导市场内部资源的重新分布。
(3)税务管理水平: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税务机关的管理层次越高,越能有效地减少非法漏税,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
1.3 税收效率的提高方案(1)税制改革:通过减少税收负担、优化税种结构等方式,优化税收政策,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
(2)提高征管效率:通过完善税收征管程序和系统化管理,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
二、税收公平性问题2.1 税收公平的定义税收公平是指税收政策的负担分担是否公平合理。
在税收的征收过程中,每个人所承担的税收负担不能过分地偏向于某一方面,应该保持一定的平衡。
2.2 影响税收公平的因素(1)社会阶层: 社会不同阶层的人群往往受到的税收负担差别较大,在公平性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2)地理位置:地域差异会给不同地区的人们分配税收负担产生显著的影响,如城市化程度、地区人口密集程度等。
(3)税收政策设计:在实际政策设计中,税收政策所谓公平性的体现存在一定问题,导致负担越来越多地集中在某些人身上,对公平性产生冲击。
2.3 如何提高税收公平性(1)税基扩大:通过增加纳税人的数量、税基的扩大以及宣传纳税义务,使税负得到平衡。
(2)税收政策制定:政府应制订更为合理、更为科学的税收政策,将负担分散给每个人,实现公平合理。
(3)税收征收程序的完善:应当加强税务管理,确保纳税人的利益充分保护,避免执行差异带来的不公平现象。
总结:税收效率与公平性是税收政策设计的两大问题。
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必须探索合适的税收政策,并加强税收征管管理;提高税收公平性,则需要税收政策制定方面和税收征收利益平衡方面同时加以重视,而且每一项措施的实施均须综合考虑。
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税收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内在功能,其具体表现则为税收的作用。
税收作为政府的一种分配行为,在性质上属于经济活动中的分配范畴,因此,税收的职能作用,也只能从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中来考察。
一、税收与经济的关系税收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越发展,税收越重要。
税收与经济的紧密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经济决定税收和税收对经济的反作用。
经济决定税收,这是前提。
经济是税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经济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税收分配的范围和程度,并从根本上决定新税种的产生、发展和更替。
商品生产、贸易的发展和繁荣,使商品课税成为可能,而跨国经济的发展又促使税收分配范围的国际延伸,国际税收也随之产生和发展。
不仅如此,不同税种的构成、不同税制模式的选择,也在很大程度上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如今,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快,知识经济发展迅速,这些无疑都预示着税制将随经济的发展而面临新的创新和发展。
税收依赖于经济,只是一个方面。
从税收研究角度讲,更重要的还在于另一方面,即税收对经济具有反作用。
随着税收分配的广度和深度的增加,税收职能也随之拓展,税收对经济的影响和作用也不断扩大。
这主要表现在税收的财政地位的不断提高和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的日益加强。
正因为如此,税收也随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
二、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职能筹集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的首要职能,有的将其简称为税收的财政职能或财政收入职能。
由于税收分配是一种无偿分配,税收收入又具有及时、充裕、稳定、可靠的特点,因此,税收一直都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特别是在现代经济中,绝大多数国家的财政收入的80%以上都是通过税收筹集的。
税收的财政职能决定了税收在财政中的重要地位。
税收与财政同属于分配范畴。
虽然税收是财政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财政分配关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
这种独特的地位,不仅表现在税收具有独特的调控功能,而且税收活动对财政的意义重大。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所得税改革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而对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在税收制度下对个人和企业实行公正和公平的税收政策,确保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
本文将从税收公平原则的角度出发,对个人所得税改革进行解析,探讨如何在维护税收公平的前提下推动个人所得税改革。
一、税收公平原则的内涵及意义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1. 税负公平:个人和企业应当按照其经济能力承担相应的税收。
对于收入较高的个人和企业,要求其支付更多的税款,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2. 税收分配的公平:税收制度应当能够合理调节社会收入的分配,让更多的财富流向社会弱势群体,促进社会繁荣和稳定。
3. 纳税行为的公平:税收制度应当保障纳税人的基本权益,避免不公正的纳税行为和税收滥用,确保税务机关的公正执法。
税收公平原则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通过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可以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从而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2. 有利于推动经济的发展:税收公平原则可以确保经济参与者的公平待遇,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创造和创新环境,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3. 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税收观念:税收公平原则的贯彻执行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税收观念,提高他们的纳税积极性,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税收基础。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现状及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面临着改革的迫切需求。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 税负不公平:由于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阶梯税率较低,加之存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导致高收入者的税负相对较低,而中低收入者的税负相对较高,这种情况严重损害了税收公平原则。
2. 税制不透明: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过于复杂,税率结构不合理,很多纳税人难以理解和计算自己应该缴纳多少税款,导致税制的透明度不高。
浅议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及其关系
浅议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及其关系税收是指政府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及公共财,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征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工作必须遵循公平与效率原则,而这两大原则的贯彻是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不断对经济进行调控的过程中最终得到实现的。
一税收的公平与效率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税收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
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19世纪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
”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
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税收的两项最基本的原则。
所谓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国家征税应使各个纳税人的税负与其负担能力相适应,并使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平衡。
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方面。
前者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亦即应该以同等的课税标准对待经济条件相同的人;后者是指经济能力或者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亦即应以不同的课税标准对待经济条件不同的人。
税收公平主义(原则)要求税收必须普遍征税、平等课征和量能课税。
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税收的两项最基本的原则,一个合理的税收体系既要体现公平原则,也要体现效率原则。
什么是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一)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税收公平原则是设计和实施税收制度的最重要或首要的原则。
早在300多年前,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1623—1687年)就提出税收的公平原则。
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
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
税收原理是指税收制度设计的指导原则,包括公平、效率、简单、透明等。
中国税制是指中国国家对公民和企业实行的税收政策和制度。
下面将分别介绍税收原理和中国税制。
税收原理:
1.公平原则:税收应该按照能力付出原则进行征收,即高收入者应该承担更多的税收负担。
2.效率原则:税收应该尽可能地避免对经济产生不良影响,避免阻碍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
3.简单原则:税收制度应该简单易懂,避免繁琐复杂的税收规定。
4.透明原则:税收制度应该透明,让纳税人清楚地了解税收政策和税收征收方式。
中国税制:
1.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收入、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个人所得的不同来源和金额征收税收。
2.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实际利润征收税收。
3.增值税:按照企业销售额或进口货物的税前价格征收税收。
4.消费税:按照特定的消费品种类、数量或价值征收税收。
5.关税:按照进口货物的种类和价值征收税收。
6.资源税:按照开采和利用自然资源的情况征收税收。
7.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等。
总之,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税收制度的设计涉及到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和公正以及政府的管理效率等多个方面。
在这方面,中国税制的设计反映了税收原则的基本要求。
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
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10-2316:53在当代社会里,制定一个良好税制,应符合公平、效率、稳定、确实、便利、节省等要求。
其中,税收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两项最基本的原则。
一税收公平原则(一)税收公平的意义在当代经济学家看来,税收公平原则是设计和实施税收制度的最重要或首要的原则。
一方面,税收的公平性对于维持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必不可少。
例如,要是纳税人如实申报并依法纳税,必须使其相信税收是公平征收的,对每一个纳税人都是公平的。
如果人们看到与他们富裕程度相同甚至远比他们富裕的邻人少缴很多税甚至享受免税待遇,如果人们认为现实税制存在着偷漏税或避税的现象,纳税人的信心就要下降,纳税人很可能会因此而千方百计地逃税以至抗税。
另一方面,税收矫正收入分配不均或悬殊差距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避免爆发革命或社会**也是不可或缺的。
这也正是自威廉·配第、亚当·斯密以来的许多经济学家都将“公平”“平等”原则置于税收诸原则之首的原因所在。
那么,税收公平的含义是什么?又怎样才能使税收对所有纳税人都作到公正对待呢?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一是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即以同等的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这称作“横向公平”(亦称作“横的公平”或“水平公平”)。
二是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即以不同的方式对待条件不同的人,这称作“纵向公平”(亦称作“纵的公平”或“垂直公平”)。
可见,公平是相对于纳税人的纳税条件来说的,而不是税收本身的绝对负担问题。
或者说,税收公平问题不能孤立地看税负本身,而要联系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
税收负担要和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适应。
(二)衡量税收公平标准如何确定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问题,实质上是衡量税负公平标准的选择问题。
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一、税收公平
• 如何征税对纳税人才是公平的,首先应该界定 公平的涵义。一般而言,公平是与价值判断相 联系的社会伦理道德范畴,是国家想要达到的 社会目标之一,对公平的追求是以承认现有社 会分配不合适为前提的。税收应该以公平为本, 公平合理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和税制建设的目标, 从古至今,横贯东西方国家税收的实践证明, 税收公平与否往往是检验税制和税收政策好坏 的标准。
• 首先,效率是公平的前提。如果税收活动阻 碍了经济发展,影响了GDP的增长,尽管是公 平的,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税收作为调节经 济的手段,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一个有效政策工 具,目的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发展, 离开了效率,公平便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变得毫无意义。所以真正的公平必须融合效率 的要求,必须是有效率的公平。
• 其次,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高效率 内含着公平原则,如果税收不公平必然 会挫伤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甚至还会 引起社会矛盾,从而使经济缺乏动力和 活力,自然也就没有效率可言。
• 税收的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不是绝对的,就某一 税种而言,两者会有矛盾和冲突。例如,商品 税可以通过各类奖限政策推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一般认为是有效率的,但 由于它背离了量能负担的原则,有时会造成纳 税人的苦乐不均,通常由被认为是不公平的。 所得税具有负担合理、课征公平的优点,但它 距离经济运转过程较远,很难调节生产和流通, 又有效率不高的缺点。
公平的种类
• 起点公平 • 结果公平 • 规则公平
体现公平的税收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理论导刊#$$%&!!一、税收公平原则如何征税对纳税人才是公平的,首先应该界定公平的涵义。
一般而言,公平是与价值判断相联系的社会伦理道德范畴,是国家想要达到的社会目标之一,对公平的追求是以承认现有社会分配“不合适”为前提的。
按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下的分配原则,要素的价格即是该要素获得的报酬,而要素的价格是要素市场供给和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
在这种分配原则下,要素所有者在初始禀赋上的差异必然导致分配结果上的差异,因而市场经济下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公平与效率的矛盾,通过国家的再分配对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进行调整是协调这一矛盾的主要方式。
税收作为国家再分配的基本工具,自然应该体现国家追求社会公平的意图。
体现税制设计公平原则的“纳税能力说”正是这一意图的表现。
“纳税能力说”指就某一确定的财政总收入,每个纳税者应按他的纳税能力纳税,拥有相同能力的人必须缴纳相同的税收,而具有较高能力的人则必须缴纳更多,前者称之为横向公平,后者则称之为纵向公平。
无论是横向公平还是纵向公平,都要求有一种对纳税能力进行衡量的数量标准。
理想的标准应能反映每个人在所有可供选择的机会中得到的全部福利,包括消费、财富的占有和对闲暇的享受,但这种全面的衡量标准不太现实,因为纳税能力高低是纳税者私有的信息,或者说征税者与纳税者在纳税能力高低方面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
征税者只能通过观察纳税人的行动来大致地确定其能力高低,在实践中,收入水平是一种次佳但又可用的标准,因而成为“纳税能力说”中最适用的纳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是最能反映“纳税能力说”的典型税种。
但收入作为衡量纳税能力的次佳标准产生了一个问题:纳税人收入水平的高低不仅取决于他的纳税能力,而且取决于其工作的努力程度,而纳税人是否努力工作,则又取决于其税后收入水平。
假定其税前收入不变,此时,政府税率的高低将影响纳税人工作的努力。
如果税率过高,纳税人宁愿多休闲而少工作。
此时,个人所得税在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上出现了后文所说的矛盾,税制设计特别是边际税率的确定变得重要。
税收的公平原则不仅体现在“纳税能力说”中,同时还体现在“受益原则”中。
即每个纳税人根据其从公共劳务中得到的受益而相应纳税,谁受益,谁纳税。
在该原则下,公平的税制依支出结构的不同而不同。
“受益说”仅适用于缴纳的税收直接对应着某项公共品服务,其应用的范围如对汽油课税等很窄的领域。
在市场经济下,税收往往并不直接对应某项公共品,人们缴纳税收的多寡也并不必然与其享受到的公共品成比例,这正是税收三性“无偿性”所隐含的意义:无偿性并非意味着人们纳税是无偿的,从广义上来讲,人们向政府缴纳了税收,同时享受了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如国防、司法、教育等服务,因而,税收是人们享受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代价。
从这个意义上说,纳税并非是无摘要:税收是市场经济下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一国税制设计应在满足财政收入前提下,尽量满足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税制设计如何在这二者之间取舍,经常引起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的争议。
发达国家关于最优所得税制的理论应该对我们有所借鉴。
关键词:税收公平;税收效率;税制设计;信息不对称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论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及税制设计王宇(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西安+!$$.%)改革研究理论导刊!"#$$"%!!偿的。
然则税收三性中“无偿性”主要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如收费而言的,即政府提供的大部分公共产品具有纯公共晶特征,为这种公共品筹资更多是量能纳税的。
“受益说”不能处置这一类的公共品筹资,也无法实现社会公平所要求的再分配目的。
二、税收效率原则税收的效率体现在三个方面:征税的行政管理费用应尽量节约;对纳税人的从属费用不应毫无必要地增加;最后,税收的“超额负担”必须尽可能的小。
由此,税收的效率体现在如何设计税制以降低这三种成本之和。
行政费用:对税收金额的确定与征收需要行政人员与相应设备,这一活动形成了一个重要的公共劳务部门即税务部门。
有效率的税务部门应该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某一确定的税收收入。
这里,行政费用既受制于该行政部门工作效率的高低,还受到该国税制结构的影响,如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费用高于其他流转税的费用,而人头税的费用最低。
从属费用:即纳税人的奉行征纳费用,指私人部门按税制的要求纳税所付出的费用。
降低该费用的方法是尽可能简化税制,使纳税人易于理解并执行。
超额负担:税收的超额负担是指税收将会干预经济决策,并扭曲原有有效率的选择,从而对社会福利带来损失。
因此,有效率的税制应使超额负担尽可能的小。
避免这一代价的最简单的方法是采取课征人头税的方式来获取全部财政收入,让每个人缴纳相同的税收,这样做会避免所有的额外负担。
然而,从公平的角度,这是无法接受的。
如果要使税收与纳税能力联系起来,它就必须与收入、消费或财富等经济指标相结合。
因此,公平的税收必须以经济活动作为基础,而这不可避免地会干预经济决策,从而引起超额负担。
现实中,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一般可以分为商品税与所得税,商品税就支出征税,所得税就收入征税。
由于商品税直接涉及到商品交易的价格,从而会扭曲市场价格损害市场效率。
在这点上,所得税则因不涉及价格从而不存在这种超额负担被认为优于商品税,但正如上面所说,在不完全信息下,以收入为课税基础的所得税的超额负担表现在税收同样扭曲了纳税人的工作决策,使高能力者选择工作更少时间。
三、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税制设计的公平与效率原则之所以会引起取舍和争议,正是因为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之间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既体现在由于现实中的信息不对称,税收公平与效率难以兼顾,也体现在具体的税种上。
!&信息不对称下所得税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所得税因为最能体现量能纳税原则被认为是公平的税种,同时因其不会扭曲市场价格也不存在商品税的超额负担问题,由此所得税被认为是兼具公平与效率的优质税种。
但是莫里斯教授!’(!年发表在《经济研究评论》的“最优所得税理论探讨”证明,在不完全信息下,所得税同样存在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因而政府的税制设计对于兼顾效率和公平非常重要。
按照前面关于税收公平的探讨,我们知道,满足公平的税收应该体现量能纳税原则,即能力高的人缴纳更多的税收,而能力低的人则更少缴税或免税。
如果政府对纳税人的能力有完全的了解,就可以根据能力对不同的人征收不同的税,这样既保证了社会公平也不损害效率。
但在现实中,政府对纳税人能力的大小是不清楚的,或者说,在纳税能力方面,政府处于信息劣势而纳税人处于信息优势。
在能力不可观察时,只能选择能够大概反映能力的收入水平征税。
但如果对高收入的人征高税,有能力的人就会假装能力很低,使政府征不到税,从而政府通过再分配调节收入的初衷难以实现。
莫里斯教授关于最优所得税制的研究表明,不完全信息下政府实现最大税收的政策是规定最高收入的边际税率为零。
考虑到政府能够通过转移支付将支出用于有利于穷人的项目,这种税制对低收入者也是有利的。
因而,在不完全信息下,公平与效率的兼顾不能仅从税收的量能纳税单方面考察,而应该结合财政支出进行评价:政府通过最优税制设计诱使高能力者选择有效率的工作时间,并据此获得最大的财政收入,而增加的财政收入对于穷人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税收公平与效率在具体税种上的矛盾上面我们假定政府以所得税获取全部财政收入,以及在此假定下,效率表现为税收政策应尽可能不扭曲当事人的工作努力决策,由此我们探讨不完全信息下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然而正像我们在税收效率中所表述的,税收效率不仅表现为所得税所产生的超额负担,而且还涉及到行政费用、从属费用,税收效率应表现为这三者总和尽可能的低。
在此产生的税收公平和效率的难题是,税收公平与效率在具体税种上可能是矛盾的。
通过前面的考察我们发现,累进所得税制对纳税人工作努力的负激励使其同样存在超额负担的效率问题,并因此与公平目标产生矛盾,如果说最优税制设计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一条思路的话,那么所得税因高额改革研究的征收费用和从属费用所产生的效率问题往往使发展中国家望而生畏,从这个意义上说,所得税同样存在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对于商品税而言,虽然其征收和从属费用可能小于所得税,但其对市场价格的扭曲所产生的超额负担是显而易见的,从另一方面,商品税所具有的累退性从税收公平方面是难以让人满意的。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增值税作为商品税中的独特税种,其“中性”特征作为区别于其他商品税的最大的优势被认为是克服了商品税的超额负担问题,但从公平的角度,这种高效率的税种同样也未能避免商品税所共有的缺憾———累退性。
由此我们看到,在具体的税种上,公平与效率往往难以两全。
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矛盾要求政府必须重视税制的具体设计及税种的选择。
现时,国际上一般认为,在复合税制的基础上按照各类税种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大小,各国的税制体系可分为两大模式:一种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另一种是以商品及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
实行第一种模式的大多是经济发达国家,其特点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高,具有征收所得税的基础。
据有关资料,世界上以所得税为主要税种的国家有’$多个,包括美、加、英、日等国。
第二种模式主要为发展中国家所采用。
世界上!$$多个发展中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美元的低收入国家占#(’,这些国家人均可支配的收入极少,因而没有征收所得税的基础,财政收入主要靠货物税、关税甚至古老的农业税。
由此可见,税制设计和税种选择首先应依据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及相应的产业结构,整体而言,所得税在公平和效率方面虽然优于商品税,但并非所有的国家都适宜采用,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一则较低的人均收入水平限制了所得税的税基,二则所得税高昂的征管和从属费用相对于发展过国家较低的所得税税基也得不偿失,结果很可能是政府根本不足以筹措到足额的税收来应付必要的开支。
由此,讨论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必须基于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税收的功能首先是组织财政收入,因而应在满足财政收入的基础上才谈得上公平与效率的问题。
最优所得税制的设计其实就是针对以所得税为基础的发达国家如何更好地兼顾公平与效率的问题,而以商品税为主体税种的发展中国家则更应倾向于如何加强商品税的横向公平及税收“中性”,并逐渐过渡到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
为此,增值税在横向公平及“中性”方面的优势成为世界银行向发展中国家推荐的优质税种。
四、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我国)%税制改革的背景是承包制下两个财政比例的持续下降,另一个大的背景是中国的改革正决心朝着市场经济迈进。
这两个背景注定改革的首要目的是提高两个财政比例,并强化市场经济下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方面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