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

合集下载

第五章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

第五章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

1.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4.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5.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 业务的。
(四)注册变更 变更种类: 1、执业类别: 2、执业范围: 3、执业地区:
2006年9月,患者戊到丁医院治疗胃病服用 了甲开的药后出现了呕吐、腹泻胃疼加剧的 症状,对甲的医术产生疑问。戊了解到甲当 医生的来龙去脉后,认为甲没有执业医师资 格,是非法行医,要求丙市卫生局处罚甲和 丁医院,丙市卫生局认为甲不是非法行医, 未予处罚。戊对丙市卫生局处理决定不服遂 向法院起诉。
在法庭上丙市卫生局认为甲有执业医 师资格。甲从事的是传统医学,其取得医 师资格的方式有别于西医。甲向其父学习 过,并持有客座教授聘书,医术高明,丙 市卫生局批准其行医是为了保护、继承中 医的学术经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而 戊认为丙市卫生局下文批准甲执业是超越 职权的违法行为。
(2)及时救治病人的规则:
(3)按规定正确使用药品规则:
(4)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不正当利 益规则:
(5)尊重患者知情权规则:
(6)服从政府调遣规则:
(7)意外事件及时上报规则
七、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一)医师执业中的违法责任 (二)其他机构或人员的违法责任
(一)医师执业中的违法责任 1.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四、执业药师注册制度
(一)执业药师注册制度的概念 是指对获得执业药师资格人员在 执业活动 前 必须经过的准入控制,注册机构通过对申 请注册者的资格审核,符合条件才予以注册 ,同意准入的制度。
(二)执业药师注册的条件
1.首次注册: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经执业单位同意。

执业医师管理的法律制度

执业医师管理的法律制度
(一)考核主体。 (二)考核标准。
(三)考核结果。
二、医师的表彰或奖励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 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 (二)对医学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 (三)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 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 救死扶伤、急救诊疗表现突出的; (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 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 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二、不予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 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 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 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 织考核不合格的; 6.有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的其他情形的。
2、非法行医罪 3、非法节育手术罪
执业医师的行政法律责任是指医师在执业活 动中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时 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民事责任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 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开 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给患者造成损害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
1、医疗事故罪
(二)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 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 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执业医师法

执业医师法

执业医师法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学院校或者其他医学教育机构颁发的医学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相应学历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三)年满18周岁;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五)无违反医德、医风的行为记录;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

第十条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学院校或者其他医学教育机构颁发的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应学历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三)年满18周岁;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五)无违反医德、医风的行为记录;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

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级以上___或者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师资格证书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是医师执业的基本条件。

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医师应当在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注册地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

第十四条医师的执业范围和级别,应当与其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职务相适应。

医师的执业范围和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医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医疗、预防、保健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预防、保健技术操作规程,保护患者安全和健康。

医师不得执业于未经批准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得执业于没有取得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第十六条医师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继续教育证明。

医师未按照规定取得继续教育证明,不得继续执业。

第十七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医师资格证书:一)违反医德、医风,有较严重行为记录的;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较严重行为记录的;三)因医疗事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四)因医疗事故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五)其他应当吊销医师资格证书的情形。

医师执业管理法律制度 ppt课件

医师执业管理法律制度 ppt课件

医师执业管理法律制度
2000年9月15日,22岁未婚先孕的女青年刘某在男友陪同下来 到新疆某医院做人工流产,在妇科医生孙某的安排下,刘某按要 求做好准备,躺在检查床上等待检查。这时,医生叫进二十多名 身穿白大褂的男女围在床前,刘某非常紧张,要求医生让他们出 去。医生说,没关系,他们都是实习生。医生让刘某躺好,一边 触摸刘某的身体,一边向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九七级本科生介绍各 部位名称、症状等,检查讲解过程约五六分钟。10月8日,患者 刘某向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新疆某医院及当事 医生侵犯其隐私权,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万元。
4、考核和培训
1)考核内容
2)不合格的处理 3)表彰与奖励
5、法律责任
医师执业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医师执业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第三节 医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医师的执业规则 第五节 医师考核和培训 第六节 执业医师法历年真题分析
医师执业管理法律制度
一、法制建设 《执业医师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暂行医管理规定》
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二)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执 业 医 师
执业 助理 医师
学历条件 本科 大专
中专
大专或中专
师承或确有 专长
专业条件 医学专业 医学专业
医学专业
医学专业
考核合格 并推荐
资历条件 试用期满1年
地点条件
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

探索2024年最新的医师法解读

探索2024年最新的医师法解读

探索2024年最新的医师法解读引言2024年最新的医师法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医疗行业,保护患者权益,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从而促进我国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2024年最新的医师法,帮助您了解其中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1.1 本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医师的管理,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保护患者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师。

1.3 医师定义:本法所称医师,是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专业人员。

第二章医师资格与执业2.1 医师资格考试: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2 医师执业证书: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2.3 医师执业范围:医师应当在其执业证书载明的范围内从事业务。

第三章医师培训与教育3.1 医师培训:医师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3.2 医师教育:医学院校应当加强医学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章医师职业道德4.1 医师职业道德:医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4.2 禁止行为: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患者财物,不得隐匿、伪造、篡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第五章监督管理5.1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医师的监督管理工作。

5.2 医师协会:医师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医师合法权益。

第六章法律责任6.1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6.2 医师违反职业道德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结语2024年最新的医师法在保障医师合法权益、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保护患者权益等方面做出了全面规定,对于我国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医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医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医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师的执业资格管理。

第三条定义1.执业资格:指医师在通过相应考核后,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证明文件。

2.医师执业范围:指医师依照执业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医疗活动和相关服务的特定领域。

第二章医师执业资格的取得和维护第四条医师执业资格的取得1.医师执业资格的取得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包含但不限于具备医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考试等。

2.医师申请执业资格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料子,并经过资格审核和考察。

第五条医师执业资格的维护1.医师应定期参加连续教育,提高专业水平,实现规定的学时和研修要求。

2.医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医师应乐观搭配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审核执业许可、参加医师考核等。

4.医师应及时续办执业资格证书,避开因证书过期而影响正常执业。

第六条医师执业资格的暂时停止和注销1.医师执业资格暂时停止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违反执业规范和伦理要求,被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纪委会处以纪律处分;–因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因患重点传染性疾病,经卫生行政部门确认需暂时停止执业。

2.医师执业资格注销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医师申请注销执业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审核通过;–医师年满退休年龄,自动注销执业资格。

第三章医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七条诊疗规范1.医师应遵从医学伦理和诊疗指南,依据患者的病情和病史,进行科学、合理的诊疗,并记录相关信息和处理过程。

2.医师应及时告知患者诊疗方案、风险和治疗效果,并听取患者的看法和选择。

第八条职业操守1.医师应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不泄露。

医师执业行为管理制度范本

医师执业行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在岗医师,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医技人员。

第三条医师执业行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二)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三)勤学不辍,精益求精;(四)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第二章医师执业注册与变更第四条医师应当取得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并在取得执业资格后,向医疗机构申请注册。

第五条医师注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整的医学教育背景;(二)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三)身体健康,无妨碍执业的疾病;(四)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

第六条医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需重新注册。

第七条医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应办理变更手续:(一)工作单位变更;(二)执业地点变更;(三)执业范围变更。

第八条医师变更注册应当向原注册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医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九条医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条医师应当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一条医师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关爱患者,为患者提供全面、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医师应当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诊疗水平。

第十三条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诊断明确,治疗合理;(二)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三)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四)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避免浪费。

第十四条医师不得擅自扩大执业范围,不得超出自己的专业领域开展诊疗活动。

第十五条医师应当积极参与医院管理,配合医院开展各项活动。

第四章医师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医师应当定期接受医院组织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十七条医师考核结果作为其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最新执业医师法全文

最新执业医师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和注册第三章执业规则第四章考核和培训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升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医师理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全社会理应尊重医师。

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

第六条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医师能够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第二章考试和注册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能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能够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执业医师法管理制度(全文)

执业医师法管理制度(全文)

执业医师法管理制度(全文)执业医师法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执业医师的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执业医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执业医师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评价和培养,促进医务人员的不断成长和提高。

第二章执业医师资格第四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二)通过国家统一举办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三)具有住院医师规定的实习岗位实习并取得规定的实习时数;(四)无执业限制或者暂停执业处罚。

第五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医学基础理论知识;(二)临床实践能力;(三)执业医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

第六条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申请和领取:(一)具备申请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渠道申请;(二)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分.挣明、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三)领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执业登记手续。

第三章执业行为规范第七条执业医师在执业行为中应遵守以下规范:(一)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对患者实行高度负责的服务态度;(二)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医学职业无关的经营活动;(三)认真履行医疗保密义务,保护患者的隐私;(四)遵循医学伦理规范,不得实施虚假宣传、误导患者、隐瞒治疗风险等行为;(五)积极参预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第八条对执业医师违反执业行为规范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赋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执业等,并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第四章执业医师的继续教育第九条执业医师应每年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以提高专业素质和保持医疗行业发展的要求。

第十条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医生执业考核管理制度

医生执业考核管理制度

医生执业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订立旨在规范医院医生执业行为,提高医生的专业素养和医疗技能水平,保障医院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医院的内部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生,包含临床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

第二章考核标准第三条专业素养考核标准1.医生应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遵守医疗伦理,保持医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医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3.医生应具备较高的医学知识水平,连续学习和更新医学知识,提高自身医疗技能;4.医生应重视团队协作,与其他医务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

第四条医疗技术考核标准1.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医生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合理开展相关检查和治疗;2.医生应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和药品;3.医生应准确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做到记录真实、完整、规范;4.医生应乐观参加疑难病例讨论,供应诊疗方案,并经过与科室主任和专家的讨论确认。

第五条临床质量考核标准1.医生应依照医院临床路径和操作流程开展工作,提高临床工作效率;2.医生应严格依照医院规定的诊疗指南和医疗质量掌控标准开展临床工作;3.医生应擅长总结和反思工作中显现的问题,通过质控会议等形式改进工作。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六条考核周期医生执业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到次年的12月31日结束。

第七条考核方式1.医院将依据医生的执业表现和考核标准,采取定期考核和突发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2.定期考核由医务科组织,组织方式可以为临床技能竞赛、病例讨论、术前演练等形式;3.突发考核由医务科或上级医务部门组织,可以依据需要进行单项或多项考核,如突发事件处理本领、急诊抢救本领等;第八条考核结果评定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待提高和不合格4个等级;2.依据医生的考核结果,可以予以相应的嘉奖、惩罚或培训介绍。

执业医师法律制度

执业医师法律制度

大专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 医疗预防保 执业证书大专满2年 健机构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 医疗预防保 执业证书中专满5年 健机构 试用期满1年 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
中专
医学专业
大专或中专
医学专业
师承方式或医 术确有专场
考核合格并 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 推荐 或多年实践确有专 长

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级卫 生行政部门颁发卫计委统一印制的
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 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 医务人员。 执业医师 : 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2、医师的职责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 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 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 职责。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 责,受法律保护。
首批试点的14所高校分别是: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上海交 大医学院、同济大学医学院、第二军医大学、 武汉大学医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海南医学院 、汕大学医学院、宁夏医科大学、新乡医学院
、新疆医科大学和广西医科大学。
三 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执业应当经注 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 管理 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 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探讨


院外急救问题: 1、医师紧急情况下超地点、超类别、超范 围执业,是否违法? 2、没有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紧急情 况下抢救患者造成损害,是否应担责?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服务活动的医师。

第三条医师执业注册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确保医师的执业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

第二章注册条件第四条医师申请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无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医学继续教育要求;(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五)具有与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临床实习或工作经历。

第三章注册内容第五条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医师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二)医师的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三)医师的执业范围;(四)医师的执业地点;(五)医师的执业有效期。

第四章注册程序第六条医师申请执业注册,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执业注册申请;(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并颁发医师执业证书;(三)医师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3个月内应当申请再注册。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七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师执业注册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一)对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进行审查;(二)对医师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三)对违反执业注册管理规定的医师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八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注册从事医疗活动的;(二)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三)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职业道德的;(四)违反国家医学继续教育规定的;(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

医师执业管理法律制度

医师执业管理法律制度

02 医师执业权利与义务
医师执业权利保障
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其人格尊严和人身安 全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 犯。
医师有权根据其付出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 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医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医师执业监管机制
医师执业资格认证
01
确保医师具备从事医疗活动的专业资格和技能,通过考试和审
核程序进行认证。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
02
对医师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执业类别等进行注册管理,确
保医师依法执业。
医师执业考核与评估
03
定期对医师的执业水平、医疗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和评估,以促进医师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医师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01
02
03
04
警告
对医师的轻微违法行为,可给 予警告处罚,提醒其注意并改
正。
罚款
对医师的一般违法行为,可处 以罚款,罚款数额根据违法行
为的性质和情节而定。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对医师的严重违法行为,可吊 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取消其执
业资格。
刑事责任追究
对医师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册变更与注销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医师因故注销注册的,应在注销注册后30日内向原注册主管部门备 案。
医师多点执业政策
01
政策背景
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医师合理流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

多点执业医师管理制度

多点执业医师管理制度

多点执业医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多点执业医师的行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执业医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多点执业医师是指在已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基础上,向设立医疗机构申请注册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的医师。

第三条多点执业医师应当依法履行执业登记手续,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保守病人隐私,倡导医德医风,积极投身医疗卫生事业。

第四条设立医疗机构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开展医疗活动的条件,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设立医疗机构有责任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支持,保障多点执业医师的正常诊疗活动。

第二章执业资格申请与审核第六条多点执业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二)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三)无不良执业记录。

第七条多点执业医师申请多点执业时,应当向设立医疗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身份证明;(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三)近期免冠照片;(四)健康证明;(五)有关职业证书。

第八条设立医疗机构应当对多点执业医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颁发多点执业证书。

第九条多点执业证书应当载明多点执业医师的姓名、执业范围、注册执业地点等信息。

第三章执业管理第十条多点执业医师在注册执业地点从事临床医疗活动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保障病人安全;(二)认真履行职业责任,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三)主动接受医疗质量评估,积极改进诊疗工作。

第十一条设立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多点执业医师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多点执业医师应当自觉接受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实提供执业信息,不得串联转移患者。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设立医疗机构应当对违反本制度的多点执业医师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执业等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设立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多点执业医师进行培训,提高其诊疗水平和医德医风。

医生执业管理制度

医生执业管理制度

医生执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医生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整体形象和声誉,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执业医生,包含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副主任医生和主任医生。

第三条医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道德规范,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进行执业管理。

第二章执业资格与注册管理第四条医院全部执业医生必需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执业资格证书和医生注册证,否则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第五条医生应定期向医院供应有效的执业证书和注册证,医院有权核实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期。

第六条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应当妥当保管,不得私自转借、买卖、伪造或冒用他人证件。

第七条医生一旦发现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医院报告,并按规定重新申请。

第三章医德医风第八条医生应秉持敬业精神,敬重生命、重视医德医风,对患者负责,依照科学规范和临床经验供应医疗服务。

第九条医生应保护患者隐私,敬重患者的人身权益,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十条医生应保持医学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高,不绝学习新的医疗技术和知识,提升医疗水平。

第十一条医生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耐性倾听患者的需求和疑虑,全面解答患者的问题。

第十二条医生应当尽职尽责,不偏袒,不收受患者或其家属的任何形式的财物回报。

第四章执业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医生应依照专科医师的规范,依据专业背景和患者需求,供应准确及时、有效的诊断和治疗。

第十四条医生在门诊工作期间应严格依照预约时间和诊疗项目布置,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更改患者预约。

第十五条医生应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和科学推断,订立科学合理的诊疗方案,并向患者及时解释和沟通。

第十六条医生应向患者认真解释诊断结果、治疗方案、预后情况和可能显现的风险及治疗费用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医生在实施医疗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医学伦理要求,确保操作规范、安全无误。

第十八条医生应自动接受医院内部医疗质量评审和学科技术沟通活动,乐观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论文发表。

医师执业管理办法

医师执业管理办法

医师执业管理办法医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师执业活动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师执业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执业,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伦理;(二)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三)促进医师执业能力的提升和终身学习;(四)加强医师执业行为的规范和监督。

第三条医师执业管理机构负责对医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依法对违反医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条医师执业行为应当以公益为宗旨,符合医学科学的原则,尊重患者的知情权、治疗权和隐私权,遵守诚实守信、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五条医师执业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

医师执业单位应当落实法定职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医师执业行为合法、规范、权益得到保障。

第六条医师执业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秉持医学精神,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减轻患者的病痛,尽力挽救生命,提供最佳的医疗服务。

第七条医师执业应当遵循医学科学原则,确保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医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第八条医师执业应当具备医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医师执业注册处办理注册手续。

第九条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二)联系明;(三)申请书。

第十条医师执业注册处应及时审核医师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注册,并发放医师执业注册证书。

第十一条医师执业注册证书为电子证书,医师可凭电子证书在医师执业过程中进行执业活动,并通过相关系统进行实时查询和验证。

第三章医师执业管理机构第十二条我国设有医师执业管理机构,负责对医师执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医师执业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职责:(一)制定医师执业管理政策和规范;(二)组织医师执业资格的考试和认定;(三)对医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四)对医师执业单位进行评估和审核;(五)处理医师执业违规行为;(六)协助进行执业管理的宣传和培训。

医师执业行为管理办法(2015版)

医师执业行为管理办法(2015版)

医师执业行为管理办法(2015版)医师执业行为管理是指医务科等各职能科室根据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要求对医师的工作行为、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师的全局意识、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危机意识,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按照“重点突出、导向明确”的原则,制定医师执业行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师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关于医师扰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2010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浙江省卫生厅《2014住院病历质量评分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执业医师,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扰业注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本院从事医疗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执业医师不良执业行为,是指执业医师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第四条医院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多点执业,并严格遵守《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

第五条为确保临床、医技等科室行政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开展多点执业医师不再担任医院、科室行政职务。

医院与开展多点执业医师实行全成本核算,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薪酬待遇。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院执业的所有医师并实行计分管理。

对检验师、技师等其他医疗相关人员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二章记分实施第七条实行执业行为年度内累积的记分管理制度。

执业医师执业行为的累积记分周期以自然年度为单位,周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积分分值自然消除,重新开始计分。

执业医师管理办法

执业医师管理办法

执业医师管理办法执业医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规范执业医师从业行为,切实维护执业医师的职业形象,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执业医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执业医师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证书)并取得相应职称,有执业资格和权限,从事临床医疗、公共卫生、科研及医学教育等有关工作的医师。

第三条执业医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行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执业医师应当注重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提高,树立医德医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面保护患者安全和隐私。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执业医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评价执业医师从业行为,保障执业医师的执业权利,促进执业医师健康覆盖和全面发展。

第六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有关执业医师管理规定和措施废止。

第二章执业证书的颁发和注册管理第七条申请执业医师证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中专学历,具备合法的医学资格或者主治医师职称。

(三)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及其他不完全性因素。

第八条申请领取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携带以下材料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一)身份证明文件;(二)学历学位证书、医学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相关规定,颁发执业证书。

第十条已经颁发执业证书并且未过期的执业医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执业证书进行注册备案。

第十一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备案的执业医师,其执业证书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执业医师的申报、审核、登记及查询等个人信息管理应当符合保密规定。

第三章执业医师的执业行为规范第十三条执业医师应当严格遵守临床规范和诊疗指南,不得在临床实践中违反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严禁违规行医、过度诊疗和滥用药品等。

中国医师法内容

中国医师法内容

中国医师法内容中国医师法是我国医疗行业的重要法律法规,它规定了医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为保障患者的权益、提升医疗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中国医师法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对我国医疗行业发展的影响,并提出一些建议以进一步完善这一法律。

第一章:中国医师法概述中国医师法是我国立法机关为规范和管理医师行为而制定的重要法律。

该法共计十章六十六条,从定义和范围、职业资格、执业许可、职责义务等多个方面对医师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二章:中国医师执业资格根据中国医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取得执业资格需要具备相关学历和培训,并通过国家统一考试。

这一章节详细介绍了取得执业资格的条件和程序,并明确了相关机构对于考试合格者发放执业证书的责任。

第三章:中国注册执业在这个章节中,我们将深入探讨注册执业在中国医师法中的重要性。

医师需要在取得执业资格后,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注册,才能合法执业。

这一章节将重点讨论注册执业的程序和要求,并探讨其对医疗行业的影响。

第四章:中国医师职责和义务中国医师法明确规定了医师的职责和义务,这是保障患者权益和提升医疗质量的关键。

本章将详细介绍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遵守的伦理规范、诊断治疗要求、保守患者隐私等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并探讨如何加强对其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五章:中国医疗纠纷处理在本章中,我们将重点探讨中国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由于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医患关系紧张等原因,我国发生了一系列严重的医疗纠纷事件。

本章将详细介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处理这些纠纷事件所做出的规定,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第六章:中国医师职业道德建设医师职业道德建设是中国医师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章将对医师职业道德的内涵进行深入探讨,并探讨如何加强对医师职业道德的培养和引导,以提升整个医疗行业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第七章:中国医疗行政管理本章将重点研究中国医疗行政管理体制,并探讨其与中国医师法之间的关系。

在这一章节中,我们将对卫生行政部门在执法监管、人才培养、服务管理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完善当前的管理体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品文档------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医师资格证书》 《医师执业证书》
其他材料
-----精品文档------
2.注册的注销: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八种情形之一
-----精品文档------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五、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一) 注册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助理医师资 格证
-----精品文档------
2、医师经注册后: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二)不予注册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精品文档------
(4)考核不合格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 (6)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 (7)有出借… (8)其他情形
-----精品文档------
第一节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
※一、执业医师法的概念 二、业医师法的适用范围 三、执业医师的管理机构
※四、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五、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六、医师执业管理
七、法律责任
-----精品文档------
※一、执业医师法的概念
执业医师法(Law on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由国家制定的, 用于调整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医 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关系
-----精品文档------
第七章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管理法律制度
-----精品文档------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依法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职称 的人员。即经考试、考核、注册取 得执业权利,从事医疗、预防、药 剂、护理、卫生监督等工作人员。
-----精品文档------
试分析:甲是否有执业医师资格?说明理
由。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相关问题:
1、《执业医师法》规定如何取得医师执业 资格?
-----精品文档------
2、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甲 能获得医师执业资格的途径是什么?
-----精品文档------
3、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丙 市卫生局在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 过程中是否有权批准医师执业资格?
-----精品文档------
在法庭上丙市卫生局认为甲有执业医 师资格。甲从事的是传统医学,其取得医 师资格的方式有别于西医。甲向其父学习 过,并持有客座教授聘书,医术高明,丙 市卫生局批准其行医是为了保护、继承中 医的学术经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而 戊认为丙市卫生局下文批准甲执业是超越 职权的违法行为。
-----精品文档------
1、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 历
-----精品文档------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
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
-----精品文档------
(3)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 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精品文档------
2、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 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精品文档------
3、其他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者经 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
-----精品文档------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三)注册程序
1.申请: 2.审核: 3. 注册:
-----精品文档------
4、重新申请注册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
-----精品文档------
(四)注册的变更与注销
1.注册的变更: 执业地点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等注册事项
-----精品文档------
二、执业医师法的适用范围
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
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精品文档------
三、执业医师的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
-----精品文档------
行政管理:
行业自律管理: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2006年9月,患者戊到丁医院治疗胃病服用 了甲开的药后出现了呕吐、腹泻胃疼加剧的 症状,对甲的医术产生疑问。戊了解到甲当 医生的来龙去脉后,认为甲没有执业医师资 格,是非法行医,要求丙市卫生局处罚甲和 丁医院,丙市卫生局认为甲不是非法行医, 未予处罚。戊对丙市卫生局处理决定不服遂 向法院起诉。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
-----精品文档------
(4)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
(5)重新申请注册 (6)其他情形
-----精品文档------
甲是一名会计师,其父是有名的中医,甲 虽没学过医但多年受其父耳汝目染,颇通医 道。上世纪90年代末甲父去世,甲在工作之 余结合其父留有的大量各种疑难杂症的中医 秘方给前来求医的亲朋开方治病,口碑很好 。甲名声渐响2000年被中医学校聘为客座教 授。2006年8月经丙市卫生局批文同意,甲在 丙市丁医院中医科正式执业行医。
-----精品文档------
我国医师执业管理实行: 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精品文档------
※四、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一)医师资格考试的种类
-----精品文档------
2、 考试类别 考试方式
-----精品文档------
(二)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1、参加执业医师资格 2、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其他人员参加医师资格
医、药、护、技
医师、乡村医生、外国医师、疾病预防 控制……
药剂师、药师、药检…… 护理…… 卫生监督、检验检疫、放射……
-----精品文档------
管理制度
资格考试和注册
注册 健康管理和个人剂量管理 邀请回聘和注册 ……
-----精品文档------
※第一节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节执业药师管理法律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