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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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学术会议、讲座、专题讨论会等。
法律责任
•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
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中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
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
三、医师执业规则 1、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 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符的 医学证明文件。 3、不得拒绝急救处臵。
4 、 不得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 械。 5、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 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6、如实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 者产生不利后果;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时,应经医院
System of law on practicing physician
内容简介
一、概述 二、医师资格考试 三、医师的执业注册 四、医师执业 五、医师的考核和培训 六、法律责任
医师的概念
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助理医师资格, 经注册在医疗、预防或保健机构(包括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 卫生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推进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指导规范卫生行 政执法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社区卫 生和妇幼卫生有关工作; • 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指导 卫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等有关工作,现有86个 部属(管)预算单位。 • 截至2010年底,在职人员90214人,离退休人员28535 人。 • 目前,我国在48个不发达国家(主要集中在非洲)有 50支援外医疗队,队员1173人。
医师执业
一、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 医学处臵、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 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 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二、注册程序
考试成绩合格
执业医师资格或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通知
申请注册
不予注册的情形 审核
复议或诉讼 注销注册
Leabharlann Baidu
注册
医师执业证书
重新注册 变更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 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 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其他情形
医师资格考试
一、医师资格考试介绍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是评价申请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的考试,是医师执业的准入考试。
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卫生部成立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全国医师资格
考试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成
立医师资格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1
出路: 目前,浙江、四川等地的医学院已开始引进“标准化 病人”模拟教学模式。 “标准化病人”,又称“专业 化模拟病人”,俗称病人模特。这些模特是健康人,经 过特殊学习和训练,能“扮演”各种病人,让学生检查 并作出诊断。
探索:三段式考试为“准医师”争得名 分
2010年8月3日,卫生部医政司召开医师资格三段式 考试研讨会。 三段式考试拟从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开始试点, 本科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的医师资格考试将分别安排 在基础医学课程学习完毕、临床专业课程学习完毕和 毕业后试用期满一年时三个阶段进行。
医师的管理机构
• 从世界各国的医师执业管理的情况来看,一般有两种 类型:一是医师协会(公会),如美国、英国等;二 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如日本的厚生省。 • 2002年1月,中国医师协会成立,其宗旨是:发挥行业 指导、服务、自律、协调、监督作用,团结和组织全 国医师遵纪守法,弘扬职业道德,提高医疗水平和服 务质量,维护医师的合法权益,为人民健康和国家建 设服务。 • 《执业医师法》规定:卫生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 区域内的医师工作。军队的医师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 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主管。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
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二、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 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
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 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 他不正当利益的; 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 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不服从卫生行 政部门调遣的; 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 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注册内容
•执业人姓名 •执业机构 •执业地点 •执业资格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注销注册的情形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 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 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7、应服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8、发生医疗事故或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按规定
向所在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师的考核和培训
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
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责令暂停执业活动3-6
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经考核仍不合格 者,则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培训的对象是从事医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医务 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内容包
• 在考试方案的设计上,专家建议,第一、第二阶段考 试合格的考生可获得临时执业身份,三段考试均合格 的考生可申领《医师资格证书》。 • 事实上,对处于临床实习环节、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 格的“准医生”,卫生部和教育部都有明确规定,即 医学生和实习医生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可以从事相 应的临床诊疗活动。 • 给予通过前两个阶段考试的医学生一个临时的资格认 证,可以使医学生和实习医生的身份更加明确。 • 实行三段式考试的目的,是解决医学教育和医师资格 考试的衔接问题,而卫生行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的 共同参与,将有利于解决供需脱节等矛盾。
2009年1月1日,卫生部颁布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施 行,规定:安排指导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临床实践,需得到患者同意, 且必须在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下坐诊,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 临床诊疗服务…… 显然这项规定对于西医学生、中医学生都是一个极大的冲击。很有可 能成为白衣天使成长路上的“绊脚石”,因为绝大部分患者不愿充当“实验 品”,不会选择让实习医生给自己问诊。 对医院通用的培养模式(指导老 师诊治、实习医生观摩,包括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 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提出了挑战 。 但是也可见国家对于活着的权益的重视度在逐年上升,也不能说是一 件坏事。
考核合 格并推 荐
大专或 医学专 中专 业
三、资格考试相关情况 考试类别:分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 四类,每年一次,国家统考。 考试方式:实践技能考试+医学综合笔试。
医师的执业注册
一、医师执业注册的概念 医师执业注册是指对具备医师资格者进行 执业活动的管理。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二、考试条件
学历条件 本科起 点
专业条 件 医学专 业
资历条件 试用期满一年
服务场所 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
大专、 执业 中专起 医师 点
医学专 业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 格 并且中专5年 大专2年
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 多年实践确有专长 试用期满一年 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
师承方 式 助理 执业 医师
执业医师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 执业医师法是调整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职业道 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合法权益和保障人体健康活产 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 1998年通过了《执业医师法》,于1999年5月起施行。 • 其适用范围即调整对象是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 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 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 对乡村医生、境外来华行医的医师、军队医师,由于其 特殊性,则在遵循《执业医师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的 基础上,依照相关具体法律规范文件进行管理。
重新注册的情形 1、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2、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应当先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 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 经考核合格,方可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三、个体行医 个体行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注 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5年。
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
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 重后果的; 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等 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 按照目前设想,第一、二阶段考试在试点医学院校进 行,第三阶段安排在国家医学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 进行,国家考试中心、考区和考点共同承担考务管理, 其中考点职责改由医学院校承担。 • 专家提醒,考试的常态化、参与部门的增多、考试环 节的增加,可能会导致试题泄露、考场作弊等现象的 发生,从而给执业医师考试带来公正性风险,需要加 以研究作出相应的制度设计。
• 课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10年 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7章医疗损害责任, 共1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医师的 哪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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