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知识与操作技术规范
【最新】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 5) 未完成麻疹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未达到2剂 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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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疫苗计划的公式
▪ (1)疫苗年使用量=(基础免疫使用量+加强免 疫使用量+特殊免疫使用量)-上年底库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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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肌九区划分法(下图);把三角肌的长度 和宽度中线都均分为三等分,使三角肌成为 九个区,分别为三角肌上、中、下1/3部的 前、中、后区。
(1)三角肌的上1/3部的前、中、后区为 三角肌肌内注射的绝对安全区。
(2)三角肌的中1/3部的前、中区为相对 安全区。
(3)三角肌的中、下1/3部的后区深面, 因有桡神经通过,为三角肌注射的危险区。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免疫规划科 200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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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 2005年9月20日由卫生部发布,迄今一年 有余。
▪ 在98年版基础上经五次讨论稿后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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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计十一章,包括:
第一章 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二章 疫苗使用管理 第三章 冷链系统管理 第四章 预防接种服务 第五章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第六章 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 第七章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第八章 资料管理 第九章 督导、考核与评价 第十章 实验室管理 第十一章 附录
苗生
月龄 月龄
时
乙肝疫苗 1 2
3
卡介苗
1
脊灰疫苗
1
2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ppt课件

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最后1剂的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 4)按以上原则接种A+C群流脑疫苗,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5) 乙脑减毒活疫苗:8月龄时接种第1剂,18-24月龄时接种
第2剂,6岁时接种第3剂。
冷链系统的监测
冰箱等冷链设备在使用时,应配备温度测 量器材,每天进行两次温度记录。
冷链的管理
1、冷链设备的配置和安装:冰箱的上、后部分别 留有10~30厘米的空隙,底部设有20厘米的垫脚 架
2、冷链设备的测温:2~8℃
3、疫苗运输温度及要求:保持2~8℃;DPT不能 冻结。
四、接种实施
接种途径
皮内接种法
①接种(皮试)部位 结核菌素或卡介苗纯蛋 白衍化物(PPD)试验和锡克氏试验应在左前臂 掌侧中部,BCG接种应在左上臂三角肌外下缘皮 内。
②操作方法 用1ml注射器(卡介苗用蓝芯注射 器)配4.5号针头吸取疫苗,皮肤常规消毒,待 酒精干后,左手绷紧注射部位皮肤,右手持注射 器,食指固定针管,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呈 10~15度角刺入皮内,左手拇指固定针管,然后 注入疫苗或试验液,使注射部位形成一个圆形皮 丘,针管顺时针方向旋转45度角后,拔出针头。 勿按摩注射部位。
图 10-5 皮内注射法
皮下接种法
①接种部位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
②操作方法 用1ml 或2ml注射器配上 5.5号针头,吸取疫苗后,皮肤常规消毒, 左手绷紧局部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食 指固定针柄,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成 30~40度角,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 1/3~2/3,放松皮肤,左手固定针管, 回抽无血,注入疫苗,快速拔出针头。 若有回血,应更换注射部位,重新注射。
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技术规范

乙肝主要传播途径
HBV主要经血(如不安全注射等)、母婴及性接触传播。由于对献 血员实施了严格的HBsAg和HBV DNA筛查,经输血或血液制品引 起的HBV感染已较少发生;经破损的皮肤或黏膜传播主要是由于使 用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侵入性诊疗操作、不安全注射特别是 注射毒品等;其他如修足、纹身、扎耳环孔、医务人员工作中的意 外暴露、共用剃须刀和牙刷等也可传播。 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围生期,大多在分娩时接触 HBV阳性母亲的血 液和体液。随着乙型肝炎疫苗联合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HBIG) 的应 用,母婴传播已明显减少。 HBV不经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因此,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接触, 如同一办公室工作 (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 手、拥抱、同 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不会传染 HBV。 流行病学和实验研究未发现HBV能经吸血昆虫 (蚊和臭虫等) 传播。Βιβλιοθήκη 31第三部分
接种工作流程
三、接种工作流程
一、领取储存疫苗 产科接种点每月 5 日前根据上个月接种情况领取乙肝疫苗、卡介苗。 疫苗在储存和运输疫苗时,冷藏箱或冷藏包内应按照要求放置冻制好 的冰排,底层垫上纱布或纸,以便吸水并预防疫苗破损。疫苗瓶不能 直接与冰排接触,防止冻结。在箱体中部放置温度计,运输过程开展 温度监测并记录,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记录内容包括疫苗 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 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工具名称 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 在疫苗储存过程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测温至少查 阅1次温度监测记录 (间隔不少于6小时),填写“冷链设备温度记 录表”。
7月龄
8月龄
12月龄
预防接种规范第一章机构、人员及职责

成人第1剂0.5ml, 第2剂
钩体疫苗
流 行 地 区 可 能 接 触 疫 水 的 7- 60 岁高危人群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7-13岁剂量1.减0m半l ,必要时7 岁以下儿童依据年龄、体重 酌量注射,不超过成人剂量
接 种 第 1剂 次 后 7- 10天 接 种 第 2剂 次
乙脑灭活疫苗 甲肝灭活疫苗
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
未完成的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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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
接种年(月)龄
接种 剂次
接种部位
接种途径
接种剂量 /剂 次
备注
乙肝疫苗
0、 1、 6月 龄
3
上臂三角肌
肌内注射
酵母苗5μ g/0.5ml,
出 生 后 24小 时 内 接 种 第 1剂 次 , 第 1、 2
天
第 1、 2剂 次 间 隔 3个 月 2剂 次 间 隔 ≥ 3年 ; 第 1剂 次 与 A群 流 脑
疫 苗 第 2剂 次 间 隔 ≥ 12个 月
出血热疫苗(双价)
16- 60周 岁
3
上臂外侧三角肌
肌内注射
1ml
接 种 第 1剂 次 后 14天 接 种 第 2剂 次 , 第 3 剂 次 在 第 1剂 次 接 种 后 6个 月 接 种
。
6 麻疹疫苗复种可使用含麻疹疫苗成份的其它联合疫苗,如麻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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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定(二)
7如需同时接种两种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 种,并严格按照接种要求进行接种。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 1支注射器内接种。2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 4周再接种。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0602

类 别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二章
疫苗使用管理 (2)
疫苗的免疫程序和使用指导意见
- 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
- 疫苗种类:根据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流行情况、 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 疫苗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BCG)、重组乙型 肝炎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 伤风联合疫苗(DT)、麻疹减毒活疫苗(MV)。
2003年6月进行讨论,并进行串稿(第1稿) 2003年7月在大连会议上介绍,并广泛征求各省意见(第2稿) 2004年3月召开有关人员会议讨论(第3稿),由起草组部分成员 进一步修改(第4稿) 2004年4月又由起草组成员作进一步修改(第5稿),并在杭州会 议上进一步征求意见
2005年4月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预防接种工作规 范(讨论稿)》
修改说明:乙肝疫苗(1)
乙肝疫苗第1针在新生儿出生后24h内尽早接种,第2针 在第1针接种后1个月接种,第3针在第1针接种后6个月 (5~8月龄)接种。 如果新生儿出生后24h内未能及时接种,仍应按照上述 时间间隔要求尽早接种。 如果第2针或第3针滞后于免疫程序的规定,应尽快补 种。 第1针和第2针间隔不得少于1个月。第2针和第3针的间 隔不得少于2个月。
注:文中红颜色为增减内容
2005年公布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共分11章5个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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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章节

乙脑减毒活疫苗注射2剂,第1剂为基础免疫;第2剂为加强免疫(24月龄接种)。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为:
一类疫苗适用规定
一类疫苗适用规定
流脑疫苗注射4剂,第1、2剂为基础免疫(A群),2剂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第3、4剂次为加强免疫(A+C群多糖疫苗),3岁时接种第3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年;6岁时接种第4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年。 使用A+C群流脑疫苗时,应按照以下原则实施: (1)已接种过1剂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 (2)已接种2剂或2剂以上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最后1剂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 (3)按以上原则接种A+C群流脑疫苗,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基础免疫要求在12月龄内完成。
免疫程序所列各种疫苗第1剂的接种时间为最小免疫起始月龄。
01
02
甲肝减毒疫苗接种1剂(18月龄接种)
一类疫苗适用规定
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各剂次的间隔时间应≥28天。
01
乙肝疫苗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2剂在第1剂接种后1个月接种,第3剂在第1剂接种后6个月(5~8月龄)接种。第1剂和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和第3剂的间隔应≥60天。
04
疫苗使用计划的下发
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的制订与报告
接种单位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02
01
冷链系统管理
概念 冷链是指为保证疫苗从疫苗生产企业到接种单位运转过程中的质量而装备的储存、运输冷藏设施、设备。冷链设备、设施包括冷藏车、疫苗运输工具、冷库、冰箱、疫苗冷藏箱、疫苗冷藏包、冰排及安置设备的房屋等。 冷链系统是在冷链设备的基础上加入管理因素,即人员、管理措施和保障的工作体系。
《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3—2024)》解读PPT课件

苗质量合格。
接种操作规范流程
确定接种部位
流感疫苗通常采用肌肉注射方式接种,首选 上臂三角肌部位。
消毒接种部位
在接种前,医务人员应对接种部位进行消毒 处理,以降低感染风险。
规范注射操作
医务人员应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注射,确保注 射深度、角度和剂量准确。
观察接种反应
在接种后,医务人员应观察受种者的反应, 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01
根据流感病毒流行 情况调整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及国家流感监 测数据,适时调整疫苗组分以应 对流感病毒变异。
02
03
考虑不同人群特点
提高接种率
针对不同年龄、性别、地域和健 康状况的人群,制定差异化的接 种策略。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流感 疫苗的认识和接种意愿,实现全 面覆盖。
03 流感疫苗接种程序与操作 规范
01
提高接种率
通过指南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公 众对流感疫苗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促进流感疫苗的广泛接种。
03
保护高危人群
指南强调对高危人群的优先接种 ,降低高危人群感染流感的风险
,保护其健康。
02
规范接种服务
指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接种服务 提出明确要求,规范接种流程,
提高接种服务质量。
04
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流感疫苗接种现状及问题
接种率不足
01
尽管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的有效手段,但我国流感疫
苗接种率仍然不足,尤其是高危人群的接种率更低。
接种意识不强
02 公众对流感疫苗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人存在
接种犹豫和抵触情绪。
接种服务不足
03
基层医疗机构的接种服务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大量人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第一章机构、人员及职责(1)机构预防接种单位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称接种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控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件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人员-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社区防保组织根据其职责、任务,结合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接种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人员。
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疫苗使用管理(1)疫苗分类:按照预防接种经费来源和任务性质等因素,将疫苗分为两类。
类别适用范围费用承担第一类国家免疫规划和省级增加政府的疫苗县级以上组织的应急接种县级以上组织的群体性接种第二类公民自愿且自费受种者或监护人疫苗的免疫程序和使用指导意见- 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 疫苗种类:根据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麻疹减毒活疫苗(MV)。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疫苗年(月)龄出生时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8月 18~24月 4岁 6岁乙肝疫苗第1针第2针第3针卡介苗接种脊灰疫苗第1剂第2剂第3剂第4剂百白破疫苗第1针第2针第3针第4针白破疫苗加强麻疹疫苗第1针第2针使用规定-基础免疫要求在12月龄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