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内传播中“里比多”的扩散——以杨丽娟事件为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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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中的公众人物——张钰和杨丽娟两案判决的比较研究

社会新闻中的公众人物——张钰和杨丽娟两案判决的比较研究

在 中 国 .O 纪 8 年 代 后 期 开 始 出现 了一 连 串新 闻媒 介 2世 O 和 记 者遭 到 侵 害 名 誉 权 民事 起诉 的现 象 , 公众 人 物 ” 概 念 “ 的 越来 越频 繁 的 出 现在 “ 关舆 论 监 督 和公 民的 名 誉权 、 有 隐私 权
的论 述 中” 自此 在 法 律 和 新 闻 传 媒 学 界 开 始 了对 “ 众 人 。“ 公 物” 的探 讨和研 究 。在 法 律实 务界 ,公 众人 物 ” “ 的概 念 出 现在 2 0 年 国脚 范 志 毅关 于 是 否赌 球 问 题 诉《 方体 育 日报 》 03 东 的法 律 文 书 中 , 决书 认 为 在 世 界杯 背 景下 , 脚 范志 毅 属 于 公众 判 国
s h l r,t e a t l c o a s h ri e ma e o c k s c mp r tv n l ss on t e i e t c t f p b i i u e ,t e d fn t f v l n a y aaie a ay i h d ni ai i f on o u l fg r s h e i i on o d u t r c i
Ke y wor u l i u e o u t r u lcfg r i h e u a i n i h fp i a y tt so e e s ds p b i f r v l n a y p b i i u e rg t p tto rg t rv c sa u f f n e c g r o d
自愿 性 公 众 人 物 的界 定 、 众人 物 忍 受 “ 公 轻微 伤 害 ” 义务 、 众 人 物 的 抗 辩地 位 的 问 题 , 而 多 角度 的 勾勒 出公 的 公 从 众 人 物 概 念 在 中 国的 发 展 现 状 和 使 用 建 议 。

从“杨丽娟事件”看媒体的责任

从“杨丽娟事件”看媒体的责任

从“杨丽娟事件”看媒体的责任
李晓玲
【期刊名称】《传媒观察》
【年(卷),期】2007()5
【摘要】13年的疯狂追星,兰州女青年杨丽娟为刘德华赔上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赔上了全部的家产,赔上了老父的性命。

这一家破人亡的悲剧,引发了无数人的思考与反省:青少年追星本是青春期出现的正常文化现象,这一正常行为为何最终演变成病态的疯狂?根源很快被探究出来,是家庭教育的迷失,学校教育的缺乏,社会工作的冷漠,还有一种越来越响、出乎媒体工作者预料的声音便是——媒体也是罪魁祸首,他们推波助澜,参与导演了这一悲剧。

【总页数】2页(P25-26)
【关键词】媒体工作者;责任;事件;文化现象;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工作;青春期【作者】李晓玲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11
【相关文献】
1.从“杨丽娟追星事件”报道看受众和媒体的共同自律 [J], 卢丽涛;;
2.从杨丽娟事件看媒体的社会责任 [J], 邓航
3.从"杨丽娟事件"看新闻媒体人文关怀的缺失 [J], 黄佳欢;张予
4.从"杨丽娟事件"看媒体的新闻专业精神 [J], 姚斐;吴勇
5.从"杨丽娟事件"看媒体的新闻专业精神 [J], 姚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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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娟名誉权案与知情权

杨丽娟名誉权案与知情权
有 不少) , 在做 了逐 一分析后 , 提 出这样论 断 : /杨 父 因为 女 儿 不 能 单独 与刘 德 华 见 面 而 跳
那么杨丽 娟们 的 / 自愿 0行 为是 怎 么发生的 呢?
陈 力丹 !刘宁 洁的文章 作 了详 细考察 :
/ 杨 丽娟 疯 狂迫 星 0 事件 最 早报 道是 在她 家 乡 的5 兰州晨报 6上 "2以 )6 年 3 月 2 日 , 5 兰 州晨报 6以 / 不见刘德 华今 生不嫁 人 0为题 , 报 道 了杨丽 娟疯 狂 爱慕刘 德华 1 2 年的 历程 , 在 这 1 2 年 中 , 她的 父母 出于 对女 儿的疼 爱倾 家荡 产 支持女 儿追 星 , 父 亲甚
央总 书记 胡锦涛 的十 七大 政治报 告 , 原 文是 : / 扩大
人 民民主 , 保 证 人 民当家 作主 " 人 民当 家作主 是社 会主 义民 主政 治的 本 质和核 心 " 要健 全 民主制 度 , 丰富 民主形 式 , 拓宽 民主 渠道 , 依 法实 行 民主选 举 ! 民 主决 策 !民主 管 理 !民主 监 督 , 保 障 人 民 的知 情 权 ! 参 与权 !表达权 !监 督权 " , 1 3
把杨 丽娟 拉 回正常 的生 活轨 道 !产生 正 面的社 会效
那 些 内 容 , 我 以 为完 全 够格 列 入 上面 所说 的 / 垃 圾
信息 0" 广 州 中院 这 篇 判 决 书 的 作者 犯 了一 个 逻 辑 错
国际新 闻界 加0 9 .1 0
传妞与 法
/ 弱 势群 体 0, 现 在 弱势 群 体 出来 告 媒体 了 , 怎 么 没
有 人说他 们 / 弱势 0了呢 ? 他们 难道一 下子变成 比国 有媒 体还 要强大 的 / 强势群体 0了吗? 判 决书还 说这

再论新闻炒作:从“杨丽娟2号”说开去

再论新闻炒作:从“杨丽娟2号”说开去
体 聚光灯 下 的“ 小 丑” , 被世 人狂欢般 地消遣 一番 , 最 终 落 得 事 实 朝 着 媒 体 所 预 期 的方 向转 化 。第 一 , 从精神层面上说 , 新
2 0 0 7年 初 , 杨父再次借款 1 1 0 0 0元 。3月 1 9日 , 一 家三
了一个所谓 的“ 健康追星 ” 大型调查活动 , 调 查 活动 与 报 道 活
口来 到 香 港 。 3月 2 5目 , 在“ 华仔天地 ” 的帮 助 下 , 杨 丽 娟 近 动 互 为 帮 衬 。 请 问 , 一 个 普 通 女孩 儿 , 爱 慕 刘 德 华 多年 , 希 望 至 于 铺 天 距离 接触 刘德华 , 并 与其合 影。这 本来是 个好事 儿 , 可 没 想 见 到 明 星 本 人 却 不 可 得— — 无 非 就 是 这 么 点 儿 事 , 连 篇 累 牍 地 予 以报 道 L B ? 至 于 在 此 基 础 上 搞 大 型 调 查 到, 3月 2 5日夜 ,杨丽娟 的父亲杨勤冀跳 海 自杀 ,原因竟然 盖 地 、 是, 杨父嫌刘德华没有和杨丽娟单独交谈 1
表 示 同情 , 也表示将全力帮助追星女完成 心愿。 ” [ 1 1 接下来 , 包
参与者、 执行者 、 指导者与裁定者。 有 了这个认 识 , 再来 回顾杨丽 娟事件 , 我 们 便 能 看 得 更
括《 兰 州晨 报 》 在 内 的 多 家 新 闻媒 体 , 参与到 了这场 “ 闹剧 ” 之
想, 杨 父 卖 了房 , 甚至还想 卖’ 肾来 筹 措 路 费 , 直 到 投 身 大 海 的 于 一个 新近发生 的事 实,有的媒体对之报道 得浓墨重彩 , 有
那一刻 , 还 不忘留下遗书恳求刘德华与女儿见面 “ 聊聊” 。
的 媒体 则 对 之 报 道 得 轻描 淡 写 , 这难 道 不 是 很 常 见 的 鸣 ? 难

人内传播中“里比多”的扩散——以杨丽娟事件为个案

人内传播中“里比多”的扩散——以杨丽娟事件为个案


洛伊德认为,打破一切伦理束缚的自我乃是受美育所拒斥、 有不可推卸的责任。⑦

道德规律所制裁的性欲需要所支配的。而对快乐的追求,称
媒体利用受众对他人“里比多”的窥视心理,达到新闻运

之为“里比多”— ——肆无忌惮的选取一般人所禁止的事物作 作的目的。但这种轰动性是建立在对他人直接伤害的基础上

为自己的对象:不仅是他人的妻子,甚至于是普通人都视为 的,尤违社会公德。即使取得了预期效应,这对负责任的媒体

神圣不可侵犯的— ——如母亲和姊妹,父亲和兄弟等。③杨丽娟 的长期发展也是极其不利的。


内心的真实世界,我们无从知道,因此,只能依托精神分析的
2、社区和心理学界要积极干预
基本理论,借助大众传媒的相关报道展开分析。
社区和心理学界在心理疾病防治初期有着举足轻重的
二、杨丽娟事件中“里比多”扩散
地位和作用,需在今后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对有心理问题的
在很大程度上媒体利用了人们的窥视欲通过将杨的里比多由隐秘的人内传播转为大众传播来完成这次运作杨丽娟的里比多也就随之进入大众传播环三杨丽娟事件中里比多扩散对传播控制的启示1媒体需要自觉其实从杨丽娟一人的追星到全家人的不可自拔尤其是其父母不惜倾家荡产满足女儿的疯狂其父自杀后的遗愿竟然仍是让女儿见偶像一面这一悲剧的逐步升级媒体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寻找和刘德华面对面的机会。其家人为了帮她实现和刘德华 度;另一方面,又可以抓住受众眼球,赚取巨额广告。因此,为

见一面的愿望也不惜一切代价,不仅债台高筑,就连家里不足 数众多的大众传媒蜂拥而起,进行了所谓的新闻策划。

40 平方米的房子也卖了,几乎倾家荡产。①2007 年 3 月 26 日

传播链的断裂与连通——兼论杨丽娟事件

传播链的断裂与连通——兼论杨丽娟事件

传播链的断裂与连通——兼论杨丽娟事件【内容摘要】杨丽娟事件已经引起学界各方的探讨,并对此进行了多重解读。

本文仅从传播学尤其是传播链的角度出发,通过详细分析内向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四种基本类型所构建的传播链在杨丽娟事件中的得与失,阐述了传播链的断裂引起的严重后果。

同时进一步指出,只有实现传播链的连通,才能达到有效传播以及个人和社会的良性发展,体现传播的真正内涵。

【关键词】传播链;杨丽娟事件0 引言轰轰烈烈的杨丽娟事件成为2007年的热门话题之一,刮了数年的“追星风”在今年成为一场飓风,女主角杨丽娟达到“追星族”的顶峰——青春空耗,家产散尽,老父自杀,从物质到精神,从自我发展到家庭关系,她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美国社会学家和传播学先驱杜威有一句经典名言:“社会不仅通过传播而存在,而且我们可以正当地说,社会存在于传播之中。

”一般来说,传播可依层次与范围分为内向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

其各自组成自身的传播链,又共同构成一套系统完整的传播网络,个体与社会正是通过这一套严密的传播网络,实现自身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那么,从传播的角度来看,杨丽娟事件实际上是一系列传播链的断裂所造成的恶果。

由此,本文力图从这一点切入,对该事件加以详细分析,以求引起人们的深思及警示。

1“多米诺骨牌”效应:断裂传播链导致杨丽娟事件1.1 内向传播:“I”和“Me”的主客相混内向传播即“一个人的传播”,其关键概念在于“主我”(I)和“客我”(Me)。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G.米德认为,人的自我感实际上可分为“主体我”(主我)和“客体我”(客我),前者是个体的自然特征,后者则展示个体的社会特征,由此内向传播可视作“主我”与“客我”即“I”与“Me”的对话。

个体在接受外界信息后,“主我”与“客我”进行沟通与交流,其结果可能是两者的协调统一,也可能是激烈冲突甚至完全对立,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个体随时完善个性和修正自我。

也就是说,内向传播看似是自己与自己的对话,实际上其背后有强大的社会背景起作用,使得个体保有及延续自身的社会性。

杨丽娟案资料

杨丽娟案资料

杨丽娟案尘埃落定来源:作者:杨丽娟诉南方周末名誉侵权纠纷一案,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杨丽娟被认定为自愿型公众人物,终审败诉,全案至此尘埃落定。

杨丽娟状告南方周末2007年3月26日,甘肃女子杨丽娟的父亲为圆女儿的追星梦,在香港跳海自杀。

同年4月12日,南方周末第10版刊登了《你不会懂得我伤悲———杨丽娟事件观察》一文。

2008年3月10日,杨丽娟和母亲一起状告南方周末,认为该篇报道侵犯了杨父、杨母及杨丽娟的名誉权,3起案件共索赔30万元精神损失费,并要求南方周末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一审败诉后,杨丽娟母女上诉。

自愿型公众人物派生公众知情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杨丽娟追星事件被众多媒体争相报道,成为公众广泛关注的社会事件。

杨丽娟及其父母多次主动联系、接受众多媒体采访,均属自愿型公众人物,自然派生出公众知情权。

南方周末报社发表涉讼文章的目的,是为了揭示追星事件的成因,引导公众对追星事件有真实的了解和客观认识,自然涉及杨丽娟及其父母的社会背景、社会关系、成长经历,相关隐私是揭示追星事件悲剧性和反常态的关联要素。

涉讼文章从表面看确是涉及了杨丽娟一家人的个人隐私,但这一隐私与社会公众关注的社会事件相联系时,自然成为公众利益的一部分。

南方周末已尽谨慎注意义务法院认为,南方周末报社作为新闻媒体对这一社会关注的焦点进行调查,行使报道与舆论监督的权利,并无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还认为,涉讼文章是该报记者根据对杨丽娟及其母亲等知情人士进行采访后获得的新闻素材综合整理后撰写的,相关内容已删除了可能对杨丽娟的父亲杨勤冀造成严重影响的敏感素材,也没有过度渲染杨勤冀的个人隐私,故南方周末报社已尽了谨慎注意义务,不存在侵害杨勤冀隐私的主观过错。

涉讼文章没有使用污辱性言词刻意丑化、贬损杨勤冀,亦未掺杂对杨勤冀人品、道德等的负面评述,故南方周末报社客观上也不存在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杨勤冀名誉的违法事实。

大众传播媒介对_粉丝_亚文化的再_省略_以央视对_杨丽娟事件_的报道为例_陈霖

大众传播媒介对_粉丝_亚文化的再_省略_以央视对_杨丽娟事件_的报道为例_陈霖

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披头士乐队受到无数粉丝疯狂的追捧,美国《生活》周刊报道称,毫无防备的披头士成员胆敢走到大街上,就要冒着被自己的粉丝扯碎或踩死的危险。

从列侬被其粉丝杀害到朱迪·福斯特的粉丝刺杀里根总统,从2006年林俊杰的粉丝在高架桥上企图跳河自杀来向林俊杰示爱,到2011年广州某整形医院一位粉丝逼迫医生把他整成“哥哥”的样貌以悼念张国荣,这些中外粉丝的极端行为以其超越常规的性质,总是引起媒体、公众还有文化研究者的关注。

这方面,2007年的“杨丽娟事件”无疑极具典型性。

杨丽娟苦追偶像刘德华十二年,以致一家人倾家荡产,老父为满足女儿见偶像的愿望甘愿卖肾筹款,2007年3月26日凌晨,杨父因不满刘德华未与女儿单独见面而在香港跳海自杀。

大众传媒与“杨丽娟事件”及极端粉丝现象的关系,因其复杂性和丰富性,自然成为学界关心的议题。

事件过去后的一段时间里,学界对大众传播媒介在“杨丽娟事件”中的作用、表现、教训等多有讨论①。

这些讨论对我们理解“杨丽娟事件”和粉丝文化现象不无启示。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其一,这些讨论大多只将这一事件作为大众文化现象,而没有关注其亚文化性质。

当下中国的粉丝群体主体构成主要是20世纪80—90年代出生的人群,年龄主要在十五到三十岁之间。

他们爱好广泛而时尚,喜爱新事物,喜爱娱乐,喜爱自我表现,愿意与他人分享爱好并愿意为爱好付费②。

作为青年亚文化,粉丝现象的突出表现在于,粉丝群体以其特有的兴趣和习惯,以他们的身份、他们所做的事以及他们做事的地点而在某些方面呈现为非常规状陈霖杨培大众传播媒介对“粉丝”亚文化的再现本文通过分析中央电视台对“杨丽娟事件”的报道和评论,考察代表主流文化的大众传播媒介再现粉丝亚文化时的媒介逻辑及其表意特征,指出媒体建立的阐释框架将极端的粉丝个体从粉丝群体中抽离出来,将粉丝文化从其所属的文化整体中剥离出来,以此巩固主流文化的霸权地位,确立社会阶层与粉丝亚文化群体之间的区隔,同时模糊了社会公众对粉丝亚文化群体及其文化特征的认识,势必会加剧粉丝亚文化与主流文化间的隔阂甚至对抗。

一桩典型的传媒假事件

一桩典型的传媒假事件

一桩典型的“传媒假事件”——论“杨丽娟追星事件”报道中传媒的道德责任陈力丹刘宁洁2007年3月29日,一条“刘德华女歌迷之父跳海自杀”的新闻登上了全国各大报纸的重要版面,人们在为逝者感到惋惜时,未曾想到随后的一个星期中,这条简单的悲剧新闻被演绎成一个戏剧性的社会事件。

笔者翻阅并整理了2007年3月29日至2007年4月6日(“杨丽娟追星事件”报道最密集时期)北京和广州部分主流传媒对这条新闻的系列报道(见下表),一方面疑惑于这条新闻的社会价值所在,另一方面也为一些传媒严重缺乏职业道德感到遗憾:一些新闻记者报道“杨丽娟追星事件”时违背职业规范,参与、推动事实的进程,甚至导演事实,对悲剧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悲剧已经发生,事情逐渐归于平淡。

这一事件所凸现的我国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意识缺乏、对职业规范的无知,值得我们思考。

2007年3月29日——2007年4月6日北京和广州部分主流传媒对“女歌迷疯狂追星”事件的报道节选:一、“传媒假事件”:消息来源与报道者重合传媒的基本职责是报道传媒以外客观存在的世界,新闻是关于事实的报道。

在我国,“传媒假事件”是指一些传媒为了迅速扩大知名度或者增强美誉度,以弘扬主旋律的名义,策划、推动的事实,它本来很小,可能有一点新闻价值,但在传媒的推动下,事实不再是自然发生的,而成为传媒自导、自演、自报的“假事件”,这时报道的“事实”,已经不是本来意义的新闻,其本质是传媒公关活动的一部分。

这类“新闻”,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特征:第一,消息来源与报道者重合;第二,新闻背后存在隐藏的动机;第三,导演事件;第四,事件媒介化;第五,暧昧的真实。

[1]一些传媒对“杨丽娟疯狂追星”的系列报道,呈现出“传媒假事件”的典型特征。

“杨丽娟疯狂追星”事件最早报道是在她家乡的《兰州晨报》上。

2006年3月22日,《兰州晨报》以《“不见刘德华今生不嫁人”》为题报道了杨丽娟疯狂爱慕刘德华12年的历程,在这12年中,她的父母出于对女儿的疼爱倾家荡产支持女儿追星,最后父亲甚至想出卖自己的肾脏换得女儿赴港与刘德华见面的路费。

媒体虚假报道案例分析

媒体虚假报道案例分析

虚假新闻分析王迎雪(1118007159)广播电视编导媒体报道的应该客观事实,这是新闻界的一个共识。

不过,随着市场经济和媒介竞争的加剧,虚假新闻开始作为很多媒体卖点之一,典型案例分析。

一、挟尸要价和直播诺康死刑事件,两件事情同样涉及媒体底线问题,以及它将人的尊严放到了一个怎样的地位。

媒体真实报道看起来无可厚非,但要跟人的尊严让位。

窥私欲的膨胀不能以对个体的伤害为代价,我们都应该知道底线在哪里。

二、杨丽娟事件和杨武事件。

过度报道的事实,在利益的驱使下,媒体成了一个放大镜策划人推动整的事件的紧张,真实是第一个牺牲的东西。

媒体抛弃了旁观者的角色,主动参与事件发展甚至大力推动,这样就可以推出更加独特更吸引人的新闻,也意味着更低的成本更多的新闻资源。

媒体井喷式的报道,毫不费力的把一件事或者一个由头变成新闻热点,哪怕事实或根本不存在或者本身无关痛痒。

媒体只是需要这么一个新闻来刺激观众匮乏的注意力,事实本身没有可读性,策划的新闻,有故事一样发展高潮的新闻,才是媒体最喜欢的原料。

本来杨丽娟只是一个狂热的粉丝,微不足道,但是媒体发现了这道菜,相互争抢,循循诱导当事人,才导致了一场媒体的狂欢和一个家庭不可挽回的悲剧。

杨武,一个极其普通的强奸事件,但是加上城管贫苦大众之类的帽子以后,肯定会更加耐人寻味,所以我们需要这些兴趣点,媒体做的就是这么一个事情,把新闻做成一个故事,把新闻变成一个商品,炒作包装欺诈一应俱全。

三、藏羚羊走过青藏铁路和bbc报道伊拉克战争照片失实问题,同样还有新闻联播采用虚假资料欺骗大众的问题。

政策的需要,和媒体监管制度的缺失这诸如此类的事件中,都是不可缺少的推动力。

因为媒体自身固有的政治属性,很多时候为了当时的政治需要,媒体会选择性报道某些所谓事实。

虽然这些虚假新闻后来被澄清推翻,但是媒体自身和政府背后的操控力量损失极小,最后被送上审判台的只能是替罪羊。

一个民主开放的社会,应该保证新闻的相对自由,这是基本常识。

杨丽娟事件拷问传媒娱乐生态

杨丽娟事件拷问传媒娱乐生态

杨丽娟事件拷问传媒娱乐生态
李相成
【期刊名称】《东南传播》
【年(卷),期】2007(000)006
【摘要】@@ 一、杨丽娟事件:传媒娱乐生态失衡的标志rn杨丽娟一家追星最终酿成悲剧--杨勤冀因绝望和不负重债最后跳海自尽.在报纸、网络、杂志等媒体"绑架"下,媒体的议程设置使受众对杨丽娟由同情转变成唾弃,受众在指责、辱骂杨丽娟的同时,却很少有人理性地反思杨丽娟事件的幕后导演--媒体.
【总页数】2页(P19-20)
【作者】李相成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从杨丽娟事件报道看新闻的娱乐化 [J], 张桂兰
2.从"杨丽娟事件"看市场化背景下的报纸传媒话语策略 [J], 芦何秋
3.新闻传媒应从"杨丽娟事件"中反思什么? [J], 丁柏铨;杨坚
4.新闻娱乐化及受众媒介素养分析--以“杨丽娟新闻事件”为例 [J], 孟诗怡
5.娱乐化时代下的媒体——反思"杨丽娟事件" [J], 肖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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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公务员测试申论热点范文:媒体

2008年公务员测试申论热点范文:媒体

2008年公务员测试申论热点范文:媒体杨丽娟事件,媒体的盛宴?!变卖家产,卖肾换钱,伴随女儿去香港……这一切,不是为饱暖和生计,而是为了支持女儿追星。

在影星拒绝与女儿单独相处后,他一跃跳入大海中,结束了年近七旬的生命。

近日,甘肃追星女孩杨丽娟父亲的过激行为,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从网络上读到这则消息,内心深处涌上了一片悲凉,为什么以爱为名,却导致这样一场家破人亡的惨剧?或许,人们可以说,杨丽娟对影星的迷恋已到疯狂的地步;人们可以说,杨丽娟父母过于溺爱孩子,在明明知道孩子失去理智,仍依然偏执的支持;人们甚至可以说,刘德华及其经纪公司为什么就不能满足杨丽娟的愿望?但这一切说法,面对鲜活生命的消逝,变得苍白无力。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反思媒体在这整个事件中的暧昧态度和不光彩角色。

在杨丽娟事件狂轰滥炸的报道中,我们看到了一种无可名状的残忍,杨丽娟事件分明变成了一场媒体的盛宴,舆论的狂欢!去年4月,兰州《西部商报》首次披露,杨丽娟苦苦追求刘德华十二载,杨父为其不惜变卖房产甚至卖肾。

从杨丽娟接受采访所说的话中,可以明显地感到,语无伦次,逻辑混乱。

从常识判断,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不工作、不学习,生活被追星所主宰,是不是患有精神疾病?这时,如果我们的媒体能够用引导的态度报道这件事情,并帮杨丽娟进行心理救助,她就有可能走出了追星的荒诞光圈。

可是,媒体在做什么?把杨丽娟当成了一个小丑,当成了一个大家取笑的对象!在某些媒体的描写下,杨丽娟是可笑的、病态的,他们家人是不可思议的。

没有人帮助他们,这些媒体在诱导人们欣赏一场上好的闹剧。

于是,在某些媒体的促成下,杨丽娟一家终于可以到香港,去和她的偶像刘德华亲密接触了。

我们很容易预测到,一个已经出现妄想症征兆的女孩,面对刘德华,她很有可能会做出一些过激举动,她对于刘德华的迷恋很可能陷入更加不可自拔的地步。

果然,在刘德华没有满足杨丽娟进一步要求时,杨父跳海了!媒体又一次沸腾了,杨丽娟事件达到高潮。

从杨丽娟事件看媒介责任的缺失

从杨丽娟事件看媒介责任的缺失

从杨丽娟事件看媒介责任的缺失疯狂追星女杨丽娟只因为16岁时的一个梦而深深迷恋上的刘德华,从此开始了她13年的追星生活。

在13年里,她的父母过着非人一般的生活,为了满足的她想见刘德华的心愿,一次又一次的借债赴港,其父亲杨勤冀在刘德华没有满足他女儿单独见面聊天十分钟的要求后,竟然跳海自杀,结束了他68年的人生岁月,而他留下的遗书却是斥责刘德华不该拒绝自己女儿的要求,父亲的死没有让杨丽娟停止那种疯狂的行为,为了追星,搭上自己老父的性命,值得吗?在整个杨丽娟事件中充当着重要角色的无疑便是全国大大小小的几十家新闻媒介了,从港台几十家媒介把话筒齐对着杨丽娟,杨丽娟面对着尽头痛哭失声,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爸爸都死了,我现在很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希望你们能够尽快安排,我至少要跟华仔单独见面半个小时…”我们看到了她的疯狂。

而媒体无疑在这整个事件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注意力经济时代,读图时代,眼球经济时代,媒介竞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谁能在第一时间内吸引住受众的眼球,谁就能提高自己的收视率、点击率和发行量。

于是,媒体为了提高发行量、收视(听)率、点击率,为了满足读者和受众的猎奇心理,他们疯狂的追求刺激、新奇,追求吸引尽可能多的目标受众,而媒介责任则被抛到了一边,统统让位于收视率、点击率和发行量。

这样一来,媒介又怎么能够担当起舆论引导和监督的重任?在这个不乏媒介炒作的时代,杨丽娟事件的轰轰烈烈除了她自己本身不健康的心态外也可以说是媒介炒作的结果,甚至有一些媒体花大量的篇幅来报道杨丽娟事件的始末,去挖掘她甚至她整个家庭的隐私,赤裸裸的暴露在社会大众的目前,想不被关注,想不疯狂都难,可以说媒介的这种疯狂炒作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杨丽娟继续疯狂追星的行为。

本来父亲带着遗憾离开人世,母女俩流落香港街头这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尤其是教育特别是家庭教育的悲剧,而在这里却成为了一场媒介的盛宴,舆论的狂欢,这显然是有悖于媒介的职业道德和行业精神的。

媒体的有所为与有所不为_从_杨丽娟事件_反思媒体作为

媒体的有所为与有所不为_从_杨丽娟事件_反思媒体作为

JOURNALIST CAMP记者部落·茶座媒体的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从“杨丽娟事件”反思媒体作为主持人:赵 金嘉 宾:徐 静 北京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 晋雅芬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 陈卫星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传播学院教授主持人:媒体让杨丽娟“火”了,同时也惹“火”上身。

当受众从对杨丽娟一家人疯狂的“追星经历”的指责中清醒过来,看到其背后的病态和心理缺陷之后,更多批判和谴责的目光投向了媒体的所作所为。

的确,回顾整个事件的发展脉络,媒体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确实有些过火——本来应该是“记录者”,在某种程度上却成为了“参与者”,有时甚至是“策划者”。

也有不同的声音。

比如广州知名心理学者张结海就认为,“任何一个追求阅读率、收视率、点击率的媒体都会这么做。

既然我们已经有了假药、假烟、假奶粉、假……,杨丽娟事件就一定还仅仅只是个开始。

 凭什么单单要媒体自律?”向左走,是新闻的客观性,向右走,是新闻的倾向性;朝前一步,是商业利益的诱惑,退后一步,是伦理道德的限制和人类良知的拷问。

面对新闻实践中的困境,媒体该如何做出选择?不应视为恶炒的盛宴徐静在杨丽娟事件狂轰滥炸的报道中,我们看到了一种无可名状的残忍,杨丽娟事件分明变成了一场媒体的盛宴,舆论的狂欢!去年4月,兰州《西部商报》首次披露,杨丽娟苦苦追求刘德华12载,杨父为其不惜变卖房产甚至卖肾。

从杨丽娟接受采访所说的话中,可以明显地感到她语无伦次,逻辑混乱。

从常识判断,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不工作、不学习,生活被追星所主宰,是不是患有精神疾病?这时,如果我们的媒体能够用引导的态度报道这件事情,并帮杨丽娟进行心理救助,她就有可能走出追星的荒诞光圈。

可是,媒体在做什么?把杨丽娟当成了一个小丑,当成了一个大家取笑的对象!在某些媒体的描写下,杨丽娟是可笑的、病态的,他们家人是不可思议的。

没有人帮助他们,这些媒体在诱导人们欣赏一场上好的闹剧。

于是,在某些媒体的促成下,杨丽娟一家终于可以到香港,去和她的至尊偶像刘德华亲密接触了。

新闻娱乐化及受众媒介素养分析--以“杨丽娟新闻事件”为例

新闻娱乐化及受众媒介素养分析--以“杨丽娟新闻事件”为例

媒介的错误介入客观上助长了杨家更加疯狂的追星举 动 , 这 些 哗 众取 宠 的行 为反 过 来 又 成 为 媒介 扩 大销 量 与推 销 自己的 报 道 对 象 。在 媒 介 与 舆 论 重 重 包 围 下 出 现 的杨 父 自杀的悲剧一幕, 部分媒介难咎其责。在当今 这个 时代 , 受 众被 赋 予 了更 高 的地 位 与更 大 的 权利 , 如 何跟 进 受众 的 媒 介 素养也 是个 值 得探 讨 的话题 。 1 9 9 2 年美 国媒体素养研究 中 c  ̄ , x - , t 媒介素养 下了如下 定义: 媒介素养是指在人们面对不同媒体 中各种信息时所 表 现 出 的 信 息 的选 择 能 力 、 质疑能力 、 理解 能力 、 评 估 能 力、 创 造 和 生产 能 力 以及 思 辨 的反 应 能力 。 “ 杨丽娟事件” 从 一个 侧 面 暴露 了当下 受 众媒 介 素 养 的缺 失 问题 , 笔 者在
中图 分 类 号 :G 2 0 6 . 2 文 献 标 志 码 :A 文章 编号 : 1 6 7 4 — 8 8 8 3( 2 0 1 4)0 8 — 0 0 6 6 — 0 1
新 闻娱 乐化 新 闻娱 乐化 没 有 一个 准 确 界定 , 一般 从 内容 和形 式 来 阐述的 : 内容上 , 偏 向软新闻或者是尽力使硬新闻软化 , 即 “ 硬 新 闻 软着 陆 ” , 将 名 人趣 事 以及 带 有 煽情 性 和刺 激 性 的 犯罪新闻 、 暴 力事 件 、 体 育新 闻 、 花边 新 闻等 软性 内容 作 为 新 闻 的重 点 , 并且竭力从政治、 经 济 变 动 中挖 掘 其 娱 乐 价 值; 从报道形式上看 , 从最初 强调新 闻写作 中适度加人 人 情 味 因素 , 加强贴近性 , 演 变 为一 味地 追 求 趣 味 性 和 吸 引 力, 走 新 闻故事 化 、 文 学 化 的道路 。 新 闻娱 乐化 的 出现 是 正 常 的 、 也 是 必 然 的。 一 方 面 , 媒 介 具有 娱乐 功 能 。 媒介 娱 乐具 有社 会 “ 减压 阀 ” 的效 用 , 人们在媒介环境中选择适合 自己的娱乐形式 , 以此缓解生 存竞争中的压力 , 在娱乐狂欢 中释放苦闷 ; 另一方面, 处于 市场经济下 的媒介之间 , 为追求利润必然存在着激烈的竞 争, 竞争对象就是受众的注意力 。 有学 者 将 “ 杨 丽 娟事 件 ” 简单 归 罪 于新 闻娱乐 化 , 笔 者认 为 并不 妥 当。媒 介 作 为社 会公 器 , 以百 姓 喜 闻乐 见 的 形 式 与 内容来 报 道新 闻 , 这 本无 可厚 非 。但 “ 杨 丽 娟事 件 ” 暴露 的 一个 现 实 是 , 现 在 很 多 传媒 把新 闻娱 乐 过 度 化 了 , 客观的报道变成了恶俗的炒作 , 在追求受众喜好的过程 中 丢掉 了应 有 的社 会责 任 。 首先 ,“ 杨丽娟事件”确实有一定的新 闻价值 , 作为 则普 通 的社 会 新 闻稍 加 报 道 即可 。但 很 多 媒 介 在 利 益 驱使 下 , 大 力 挖 掘 杨 丽 娟 追 星 的 反 常性 与 戏 剧 性 , 将 其 作 为一 个 炙 手可 热 的新 闻商 品 来 售 卖 。从 开 始 的简 单 采 访 到后来 的全程策划 , 媒介的步子越 迈越大 , 在积极造势与 扩大事态的驱赶下 , 把杨家逼人一个无路可退的死角。 媒介 推 波 助澜 下 所 造成 的 恶果 并 不 是 “ 杨 丽娟 事 件 ” 的专利 , 早 在1 9 9 7 年 香 港 明 星 白冰 冰 之 女 白晓 燕 绑 架 案 中, 人 质原 本 可 以安 全 放 回 , 但媒 介不 断 对 白冰 冰 围追 堵 截, 爆 料警 方 的侦 破进 程 , 甚 至 出现 了奇 特 的一 幕 : 白冰 冰 驾车赶赴绑匪要求的地点交付 赎金时, 后面紧紧跟随着大 批新 闻采访车。最终绑匪陈进兴失去 了理智 , 残忍杀害 了 年仅 1 6 岁的白晓燕。白冰冰事后 面对女儿的尸体哭诉 : “ 是 媒体 害 死 了我 的孩子 !” 其次 , 从 新 闻 伦 理来 看 , 很 多 媒 介 报 道 行 为 有 违 职 业 道德 。从杨 丽娟 面对 采 访语 无 伦 次 , 逻 辑 混 乱 的言 论 中可 以看出 , 她是一个有心理缺陷的人 , 媒介对 于这样 的弱势 群体 理 应 给 予帮 助 与关 怀 。事 实 上 , 很多 媒 介 的确 以一 种 “ 帮助与关怀弱势群体”的高姿态来介入事件 , 但这种 “ 帮 助与关 怀”是用人力物力不断鼓励与怂 恿杨丽娟不理智 的追星行为 : 无论是最开始媒介联手刊登请愿书 “ 逼刘见 杨” , 还 是 后 来 资 助杨 家赴 港 并 充 当 “ 导游” , 不 过是 一 次 次将杨家推向镁光灯下 , 听任看客的欺凌与嘲笑。 再次, “ 杨 丽娟 事件 ”存 在新 闻策划 失 当 。新 闻炒作 、 新闻策划是新 闻娱乐 化的惯用手段 , 而在 “ 杨丽娟事件” 中的 炒 作 与 策 划 的运 用 更 是 登 峰 造 极 、 走 火 人魔 , 在 这 里

杨丽娟追星事件

杨丽娟追星事件

杨丽娟-甘肃省兰州市追星女杨丽娟(1978年—),女,甘肃兰州阿干镇人。

是一位极端崇拜刘德华的疯狂歌迷。

她的父亲杨勤冀是一位老师,母亲无业、残疾。

从16岁开始痴迷香港歌手刘德华,此后辍学开始疯狂追星。

杨丽娟的父母劝阻无效后,卖房甚至卖肾以筹资供她多次赴港及赴京寻见刘德华。

2007年3月25日歌迷会后当晚,溺爱杨丽娟的杨父写抗议信后跳海身亡,3月26日香港警方在海中发现了杨勤冀的遗体。

事后,刘德华发表声明,呼吁杨丽娟停止一切无理取闹的行为“杨丽娟事件”也引发各界对过度追星行为的深刻反思。

1 个人简介杨丽娟杨丽娟,甘肃省兰州市女子,从16岁开始痴迷香港歌手刘德华,此后辍学开始疯狂追星。

杨丽娟的父母劝阻无效后,卖房甚至卖肾以筹资供她多次赴港及赴京寻见刘德华。

2007年3月22日,曾经赴香港参与刘德华歌友会,实现生平夙愿,跟偶像合照。

不过,其父最后由于杨丽娟的“追星”行为而跳海身亡。

[1]2 事件经过2.1 事件经过1994年杨丽娟突然梦到刘德华,命运从此改变。

杨丽娟1995年迷恋刘德华已理智尽失,不上学、不工作、不交朋友。

1997年20岁的杨丽娟在父母的支持下,花了9900元参加了一个香港旅游团,却未能看见华仔。

2003年父母为满足女儿追星的心愿,连家里的房子都卖掉,一家人搬到了每月花400元租来的房子中。

2004年杨丽娟得知刘德华在甘肃拍《天下无贼》后,每天从早至晚都站在自家的8层楼顶,但仍未见偶像。

2005年得知华仔住所,与父亲再次赴港,失望而回。

2006年3月父亲卖肾筹措资金帮女儿赴港追星。

2007年3月25日第三次赴港的杨丽娟终于可以与偶像近距离接触,还被安排上台跟刘德华谈话及拍照。

2007年3月26日老父跳海自杀,留遗书大骂刘德华。

2007年3月27日杨丽娟埋怨刘德华痛哭失声连呼后悔2007年3月28日杨丽娟母女返回内地。

2007年至今,杨丽娟认识到了自己当初的冲动与不足,如今已经踏实的过着自己的生活。

说说“杨丽娟”事件_初二作文

说说“杨丽娟”事件_初二作文

说说“杨丽娟”事件刘德华歌迷杨丽娟,疯狂追星13年。

为博与华仔一面,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其父最终自杀,命丧黄泉。

身死人灭,为天下笑者,何也?有人说:是刘德华把杨丽娟的父亲“杀”死的,你刘德华太没有良心啦你刘德华不是人。

也有人说,如果没有你刘德华,杨丽娟的父亲就不会死,这是你刘德华的不对。

这些话听起来有点像三国周瑜之感慨:既生瑜,何生亮?听着听着这话让人不禁感到有点可笑。

其实那些一昧“批评”刘德华的人并不知道,把一个无谓的罪名加在一个并没有罪责的身上那是怎样的一种不公平。

其实,刘德华很无辜。

想当年,刘德华知道了“杨丽娟事件”后也曾好心规劝她不要盲目追星和崇拜。

可是她听不进去。

她说对刘德华的“爱恋”已至死不渝,自己非刘不嫁诸如此类。

听着听着这话表面让人感到了这女孩的深情,也挺让人感动。

可没有人会看到其后的暗流汹涌。

我想这已经不是我们单单是我们所说的普通fans,这种人已经具有了极端的偏执心理,她的思维已经狭窄得没有退路。

就像当年有一fans为博得某明星的关注而去刺杀里根一样。

不可否认,这些人精神本身就已经存在问题。

所以我觉得刘德华没有错,如果有的话,那就是他太有魅力啦。

但如果魅力也是一种错的话,那这个世界这个人类就没有存在下去的理由了。

再者,造成“杨父自杀”事件的原因本身就在于杨父自己。

说到杨父我不能表示一种深切的同情,同时也感到一种沉痛的悲哀。

有人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学校。

可杨丽娟13年追星,一路走来,作为父亲不但不加以规劝,反而为了一份对女儿的纵容和溺爱而不顾倾家荡产不顾家破人亡,甚至买器官以达女儿之心愿。

死后遗书上还口口声声说是你刘德华害了我是你刘德华杀了我没有你刘德华我就不会死。

这是怎样的一种不可思议和荒唐啊!换个角度思考一下:如果真的没有刘德华,但有着另一个明星华德刘或者刘华德呢?那是否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你杨父就不会死吗?这些也就只有杨父自己知道啦!记得有人说过:父母对子女的子不够,子女会感到痛苦;但是过分的溺爱虽然是一种伟大的情感,却会使子女遭到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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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不可侵犯的— ——如母亲和姊妹,父亲和兄弟等。③杨丽娟 的长期发展也是极其不利的。


内心的真实世界,我们无从知道,因此,只能依托精神分析的
2、社区和心理学界要积极干预
基本理论,借助大众传媒的相关报道展开分析。
社区和心理学界在心理疾病防治初期有着举足轻重的
二、杨丽娟事件中“里比多”扩散
地位和作用,需在今后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对有心理问题的
宠溺女儿,为促成女儿与偶像见面,不惜倾家荡产。杨勤冀去
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当事人要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心理
年为了让女儿筹措赴港旅费,甚至打算“卖肾”为她圆梦。④在 疾病,尽快找心理医生就诊,让心理问题得到及时疏导,让
常人看来极不合理的事,却在杨丽娟一家人的身上发生了。 “人内传播”趋于正常。家庭要积极配合当事人的心理治疗,
影响,也引发了一场激烈的关于媒体责任的讨论。本文试图
3、 “里比多”由“人内传播”扩散到“大众传播”
通过运用精神分析的相关理论,为解读杨丽娟事件提供一个
“杨丽娟事件”发生后,传媒蜂拥而上,报道铺天盖地。更
心理学视角。
有消息称,有媒体资助杨丽娟母女的各种声讨行为,以求得
【关 键 词】 杨丽娟 杨丽娟事件 里比多 扩散 “独家报道”。而网友对杨父遗书的质疑,也使得“策划炒作
寻找和刘德华面对面的机会。其家人为了帮她实现和刘德华 度;另一方面,又可以抓住受众眼球,赚取巨额广告。因此,为

见一面的愿望也不惜一切代价,不仅债台高筑,就连家里不足 数众多的大众传媒蜂拥而起,进行了所谓的新闻策划。

40 平方米的房子也卖了,几乎倾家荡产。①2007 年 3 月 26 日
在很大程度上,媒体利用了人们的“窥视欲”,通过将杨
①《“不见刘德华今生不嫁人”》,载《兰州晨报》
2、“里比多”由“人内传播”扩散到“组织传播”
②《刘德华怒斥歌迷病态行为 母女二人离开香港》,载网
但自从 68 岁的杨勤冀在香港跳海自杀后,他曾经租住 易
过的甘家巷 72 号院便出现在数以千计的新闻报道中,这个 ③ [奥]弗洛伊德著、高觉敷译:《精神分析引论》,商务印书

洛伊德认为,打破一切伦理束缚的自我乃是受美育所拒斥、 有不可推卸的责任。⑦

道德规律所制裁的性欲需要所支配的。而对快乐的追求,称
媒体利用受众对他人“里比多”的窥视心理,达到新闻运

之为“里比多”— ——肆无忌惮的选取一般人所禁止的事物作 作的目的。但这种轰动性是建立在对他人直接伤害的基础上

为自己的对象:不仅是他人的妻子,甚至于是普通人都视为 的,尤违社会公德。即使取得了预期效应,这对负责任的媒体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人内传播”和“人际传播”范围,已经进入了“组织传播”。杨
(责任编辑:林水钊)
东南传播 2007 年第七期 (总第三十五期)
原先仅在杨丽娟一人身内传播的“里比多”经不断传播,竟然 通过“人际传播”的沟通交流,使当事人看清自身的问题,培
转变为一家人“里比多”的集体爆发,酿成了惨剧。
养健康的“人内传播”心态。
杨丽娟刚开始疯狂追逐刘德华时,其父母极力反对,但
后来因溺爱女儿,便与之一起开始了追梦之旅。由此,“里比 注 释:
多”便由“人内传播”扩散到“人际传播”。

凌晨,香港尖沙咀一个通宵营业的快餐店内,68 岁的慈父杨勤 丽娟的“里比多”由隐秘的“人内传播”转为“大众传播”来完

冀写下怒斥刘德华“狠心、无德”的 10 页遗书后,在尖沙咀天 成这次运作,杨丽娟的“里比多”也就随之进入“大众传播”环
星码头跳海,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一个悲怆的句号。!"
节。
杨丽娟事件一出,便引起了国内各大媒体的竞相追逐,
DOI:10.13556/35-1274/j.2007.07.043
So u t h e a s t Co mmu n i c a t i o n 2007
人内传播中“里比多”的扩散
— ——以杨丽娟事件为个案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文/ 张 浩 刘金星 石 芳
【内容提要】杨丽娟事件一经报道,便产生了不小的舆论 丽娟一家成为他们的谈资,并成为话题人物。
说”迷雾纷呈。⑥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
2006 年,杨丽娟事件由《兰州晨报》首先报道后,开始并
77
1、研究背景
没有引起多大反响,但杨勤冀的跳海自杀却成为此事产生轰
一个 28 岁的女子发誓“:不见刘德华,我决不嫁人。”12 动效应的一个重要导火索。大众传媒当然不想错过这次绝好
年来(此事于 2006 年初次报道),她前后三次前往香港和北京 的“媒体盛宴”— ——一方面可以借机炒作,拓展自己的知名
1、“里比多”由“人内传播”扩散到“人际传播”
公众进行积极的心理干预和预防,尽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发
疯狂“追星”的杨家独生女杨丽娟自 1994 年开始迷恋刘 生,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至于危及他人和公共利益。
德华后,苦追偶像 13 年,不愿工作,当起“全职追星族”。双亲
3、当事人需正视自身,家庭需防微杜渐
三、杨丽娟事件中“里比多”扩散对传播控制的启示
特 别 策
演变为一场“媒体盛宴”。 2、研究目的
1、媒体需要自觉 其实,从杨丽娟一人的追星到全家人的不可自拔,尤其

运用精神分析的相关理论分析杨丽娟事件,会让我们对 是其父母不惜倾家荡产满足女儿的疯狂,其父自杀后的遗

该事件以及此类事件有个全新的再认识。所谓“里比多”,弗 愿,竟然仍是让女儿见偶像一面,这一悲剧的逐步升级,媒体
不起眼的院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刚一跨进院门,一群 馆,1984 年 11 月第 1 版,第 106 页
正在打牌、聊天的大姐大妈便冲记者大喊起来:“嘿,你是哪 ④《女儿 13 年苦追刘德华老父倾家荡产跳海自杀》,载网
儿来的记者?是不是采访追星女来了?今天已经是第三拨儿 易
了,香港记者还采访过我们呢。”⑤
⑤《杨丽娟事件反思“媒体效应”谁负责》,载甘肃新闻网
在杨丽娟事件中,不仅杨丽娟一家成为公众人物,与该 ⑥《杨丽娟事件:媒体缺失了什么》,载新华网
事件有关联的有价值的人物都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围绕在 ⑦《杨丽娟与媒体,谁比谁更疯》,载中华传媒网
杨丽娟一家周围的组织也都成为这件事的主角。从这个角
度,我们不能不说由杨丽娟产生的“里比多”效应已经超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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