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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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29•【字号】穗府办函〔2018〕188号•【施行日期】2018.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18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29日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8〕28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水污染防治强化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8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剿灭黑臭水体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133号)要求,在清理整顿重点河涌流域“散乱污”场所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全市“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

为规范有效推进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指的“散乱污”场所:“散”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的企业(场所),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的规模以下企业(场所);“乱”是指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而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量、安全、能耗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企业,违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摊点、小作坊;“污”是指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企业(场所),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场所)。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一)工作思路。

加强统筹协调,在市“河长制”体系及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以街镇为落实责任主体开展“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

河涌整治方案

河涌整治方案

河涌整治方案1. 引言河涌是城市中的重要水体,对于城市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不当和自然因素的影响,很多城市的河涌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河涌整治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河涌整治的目标、原则和具体方案,以期为河涌整治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2. 整治目标河涌整治的目标是恢复并维护河涌的生态系统功能,改善水质,提升水环境品质,保护和修复河涌的生态系统。

具体目标包括: - 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水质污染程度; - 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促进生物多样性的恢复; - 改善河涌景观和居民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 加强河涌管理和监测能力,确保整治效果可持续。

3. 整治原则•生态优先:以生态修复为核心,积极推进河涌生态系统恢复和保护。

•全面治理:综合考虑河涌水质、水量、景观、生态和餐饮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实施全面治理。

•均衡发展:充分考虑沿岸经济和生态的平衡,通过科学规划和管理,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双赢。

•公众参与: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参与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整治工作。

4. 整治方案4.1 污染源控制制定严格的污染源控制措施,对排污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实施污水处理和排放标准。

鼓励污染源的减量和清洁生产,推广先进的治污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河涌水质的影响。

4.2 河床整治对河涌的河床进行清淤和疏浚,保证河涌的通畅。

增加河涌的流量,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

修复受损的河床和岸线,恢复自然河道的形态和功能。

同时,加强监测和管理,防止河床再次受损。

4.3 生态修复通过植被的恢复和保护,增加河涌的生物多样性。

建设湿地和人工景观,提供栖息地和觅食场所,吸引野生动植物回归。

禁止乱倒垃圾和乱放养宠物等行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4.4 沿岸景观改善通过景观营造和绿化工作,改善河涌沿岸的环境质量。

修建步道和休闲设施,提供更好的居民休闲和健身场所。

美化河岸和桥梁,提升河涌的景观价值,增加城市的文化氛围。

2023年河涌黑臭水治理整改方案

2023年河涌黑臭水治理整改方案

2023年河涌黑臭水治理整改方案一、背景介绍黑臭水体问题是城市水环境治理中的一大难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为了解决2023年河涌黑臭水体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方案。

二、问题分析1. 污水排放不规范:一些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未经预处理直接将废水排入河涌,导致水体的污染程度加剧。

2. 污泥清理不及时:河涌底泥中堆积了大量有机物,如果不及时清理,会加速水体污染。

3. 生活垃圾乱倒乱放:部分河涌岸边存在大量的垃圾杂物,影响水体的水质和景观。

4. 形成环境恶化的良性循环:水体污染导致鱼虾绝迹,鱼虾绝迹又使得水体难以自净,形成恶性循环。

三、整改措施1. 建立污水处理厂:对于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必须合规排污,未经预处理的废水必须先经过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后再排放入河涌,确保污水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2. 加强污泥清理:定期清理河涌底泥中的有机物,确保水体的清洁度,减少污染源。

同时也可以将清理出的底泥进行有机肥料的生产,以替代化肥的使用。

3. 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加大对居民的宣传力度,推动居民实行垃圾分类并正确投放,减少生活垃圾进入河涌。

同时加强清扫力度,定期清理河涌岸边的垃圾杂物。

4. 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植物绿化、湿地建设等措施,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恢复鱼虾的生态环境。

在河涌的两侧建立生态景观带,吸引鱼虾栖息,形成良性循环。

5. 河涌水质监测: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对河涌的水质信息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四、阶段目标1. 2023年底前,河涌黑臭水体整改率达到50%以上。

2. 2024年底前,河涌黑臭水体整改率达到80%以上。

3. 2025年底前,河涌黑臭水体整改率达到100%,实现全面整改。

五、实施计划1. 2023年上半年:完成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和建设,开始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污水排放进行规范。

2. 2023年下半年:加大河涌底泥清理力度,建立清理机制,并开始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清扫工作。

开展河涌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河涌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河涌整治工作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的发展,城市河涌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污染严重,水质恶化,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为了改善城市河涌的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水环境的整体品质,保护城市水资源,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必须加强对城市河涌的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1. 提高水质,通过整治工作,使城市河涌水质得到改善,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保障城市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2. 恢复生态,恢复城市河涌的自然生态系统,增加水生植物和鱼类的种群数量,提高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

3. 美化环境,通过整治工作,美化城市河涌的环境,提高城市水域的景观价值,增加市民的休闲娱乐空间。

二、整治措施。

1. 水质治理,加强城市河涌的水质监测和治理工作,减少污水排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2. 水生态修复,开展城市河涌的水生态修复工作,增加水生植物和鱼类的种群数量,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提高水域的生态功能。

3. 河涌景观提升,通过绿化、亮化等手段,提升城市河涌的景观价值,改善河涌周边环境,增加市民的休闲娱乐空间。

4. 河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城市河涌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河涌的监管和保护,提高城市河涌的管理水平和保护能力。

5. 社会参与,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城市河涌的整治工作,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对城市河涌整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三、整治保障。

1. 资金保障,加大对城市河涌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技术支持,引进先进的水质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技术,提高整治工作的技术水平。

3. 管理保障,加强对城市河涌整治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整治效果评估。

1. 水质监测,定期对城市河涌的水质进行监测,评估整治工作的效果。

2. 生态评估,对城市河涌的生态环境进行评估,评估整治工作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 美化评估,对城市河涌的环境进行评估,评估整治工作对城市环境的美化效果。

河涌治理与保护

河涌治理与保护
河涌治理与保护
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筱虹
演讲大纲
1、关于广州河涌环境的历史变迁; 2、广州市政府近几年来对广州河涌综合治理 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3、市民应该怎样理解河涌综合治理工程及如 何参与这些工程; 4、下一步的治理策略与思考—国内外经验的 、下一步的治理策略与思考— 借鉴。
什么是河涌 什么是河涌
〖中心城区雨污分流〗 中心城区雨污分流〗
计划建设污水管道3285公里、雨水管道1047公 计划建设污水管道3285公里、雨水管道1047公 里,实现雨水、污水分流处理。 雨水排入河涌, 雨水排入河涌,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广州市污水处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广州市污水处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08年 2008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河 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通告》 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通告》 及其配套的《 及其配套的《广州市污水处理和河涌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工作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 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及 其配套的《 其配套的《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 污水的综合执法方案》 污水的综合执法方案》 2009 “《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 “《 作方案 》项目设计要点” 2009《 2009《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污水治理和河 涌综合整治审批权限的规定》 涌综合整治审批权限的规定》
《广州市污水处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广州市污水处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调水补水工程〗 调水补水工程〗
北部片区:依托白云湖水利工程、流溪河左干 引水工程,向石井河、新市涌流域共14条河涌进 引水工程,向石井河、新市涌流域共14条河涌进 行补水。 西部片区:实施芳村和大坦沙群闸联控工程, 西部片区:实施芳村和大坦沙群闸联控工程,解 决花地河和大坦沙地区的河涌补水。 东中部片区:依托前航道三涌联合补水工程, 东中部片区:依托前航道三涌联合补水工程,向 沙河涌、猎德涌、车陂涌进行补水。 南部片区:实施海珠区群闸联控工程, 南部片区:实施海珠区群闸联控工程,主要解决 石榴岗河、黄埔涌、马涌的生态补水。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河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河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河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4•【字号】穗府[2008]53号•【施行日期】2008.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河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通告(穗府[2008]53号)为全面推进本市河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快推进全市河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分步骤实施河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列入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范围的河涌适用本通告。

二、河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有关工程建设范围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三、河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所在区域建设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相关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本市河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不得阻碍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及征地拆迁工作。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河涌两岸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行拆除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逾期不拆除的,由所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强拆,强拆费用由违法单位或个人支付。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新建建(构)筑物和建(构)筑物的扩建部分以及新栽种的植物不予补偿。

七、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有效期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列入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范围的河涌名单广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十二月十四日附件:列入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范围的河涌名单石井河、新市涌、沙河涌、滘心涌、海口涌、环滘涌、均和涌、机场周边涌、夏茅涌、潭涌、槎头涌、松南涌、松北涌、螺涌、煤涌、石门村西涌、鹅春岗涌、鹅掌坦涌、虎头涌、鲤鱼涌、石丰涌、潭岗涌、门口坦涌、黄涌、横海头涌、鹿颈涌、榕溪村涌、同德围涌、田心涌、粤溪涌、横窖涌、上步涌、沙涌(白云区)、长江涌、赵家涌、景泰涌、江高截洪渠、龙湖涌、鸦岗涌、牛路涌、大田引河、红路支流、嘉禾涌、永泰涌、沙坑、泥坑、旧泥坑、旧庄支流、建南排渠、两湖新坑、右干人和圩排渠、兔岗坑、琏窿支流、蟠龙涌、良田坑(东风坑)、流溪河左干渠、白沙坑、大沙河、花地河、大冲口涌、下市涌、五眼桥涌、增埗河、葵蓬涌、东塱涌、西塱涌、地铁A涌、地铁B涌、地铁C涌(含剑沙涌)、驷马涌、沙涌(荔湾区)、西郊涌、荔湾涌、沙坦涌、沙基涌、河沙涌、坦尾涌、坦南涌、茶滘涌、东漖涌、南漖涌、猎口涌、滘口涌、菊树南涌、菊树北涌、生南涌、大和涌、西浦涌、塞坝涌、秀水涌、江尾涌、西三涌、黄埔涌、龙潭涌、海珠涌、西碌涌、石榴岗河、磨碟沙涌、康乐涌、赤沙涌、北濠涌、琶洲涌、赤岗涌、大塘涌、瑞宝涌、敦和涌、石溪涌、人纸涌、沥滘涌、广纸涌、南箕涌、渔村涌、北降涌、北山涌(三叉路口涌)、上冲涌、大岗涌、陈涌、南便涌、小孖涌、程界涌、棠下涌、车陂涌、深涌、西边坑、谭村涌、猎德涌、员村涌、乌涌(左、右支流)、文涌、庙头涌、金紫涌、长洲涌(长洲浅水湾水系、长洲一号涌、长洲四号涌)、南湾涌、沙步涌、珠江涌、深井涌、东濠涌、新河浦涌、水均岗支涌、草河涌、浅海、大口涌、大塱涌、大隆涌、大鹏涌、大蕴涌、丹山河、东门涌、东西街涌、二塱涌、蕉门水道、洪奇沥、榄核河、沙湾水道、高沙河、福涌、官涌、海棠涌、仲元河、化龙运河、集滘涌、下细坑涌、大生涌、沥滘水道、砺江河、莲湖涌、支涌、龙湾涌、张松涌、罗家涌、裕丰涌、南派涌、屏山河、七沙涌、岐头涌、沙陇头涌、沙陇运河、沙墟涌、深涌水道、胜石河、陈村水道、市桥河、市沙一涌、四沙涌、虾芸涌、下婆涌、蚬涌、谢石环山河、新涌、思贤大围涌、幸福涌、杨家涌、三姓涌、芦湾涌、金洲涌、蕉门河、笔岗涌、鹤支坦涌、墩头涌、南岗河(独立高中至木强水库段、水声水库段)、天马河、田美河、老山水、铜鼓坑、小海河华景段、二龙河。

广州市区河涌综合治理对策

广州市区河涌综合治理对策
河建筑 物进 行 改建 , 证 河道 行洪 畅顺 。 保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治不仅 要解 决 防 洪 、 涝 、 污 问 题 , 且 要 改 善 水 质 及 周 边 环 排 排 而 境, 这关 系到 广州 建 设现 代化 城 市和 人 民居住 环 境 。
1 广 州市 区 河涌 存在 的主 要 问题
1 1 随着 工 业 经 济 迅 速 发 展 , 市 人 口急 剧 增 加 , 市 不 断 发 , 城 城 展 , 城市 不 透水 面积 增 加 , 雨入 渗大 大减 少 , 使 降 引起 产流 汇 流加 快, 洪水 历时 缩短 , 区径 流系 数变 大 。 同时 , 城 由于 各 种人 为 和 自 然 因素 的影 响 , 州 市洪 ( ) 位 逐 年抬 升趋 势 已成 定 局 , 广 潮 水 高潮 江 水倒 灌 的机 会增加 , 使 内涝加 重 。 致
12 市 区废 水 污 水不 断 增 加 , 水 尤 其 是 生活 污 水 处理 设 施滞 . 污
214 外 挡 : .. 按设 防20 0 年一 遇洪 水加 固涌 口水 闸。 2 2 坚 持 防洪排 涝 整治 和河 涌水 污染 治 理并重 , 复 河 涌 生态 , . 恢 走 流域 可持 续 发展 的道 路 。 以河 涌水 质 达标 为 目标 , 针对 河 涌的 水 质污 染程 度 , 别采 取 以下 的方 法进 行水 污染 治理 。 分 2 2 1 对 污染 较 轻 的河 涌 , 要 进 行 污 染 防治 , 方 面 加 强 管 .. 主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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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期 02年 6 0 月 广 东 水利水 电
G A G 0N T R R S U C SAN DR P WE U N D G WA E E O R E D HY O 0 R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2.27•【字号】粤府办〔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3〕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2月27日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科学评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夯实基础为原则,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助力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水平建设美丽广东。

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与健康风险状况;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和示范技术。

新污染物治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监测、监管与科技支撑能力得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二、工作任务(一)开展调查评估,逐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

1. 实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

建立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度,衔接国家调查制度。

2023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中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

广州市河涌治理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广州市河涌治理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广州市河涌治理的问题与对策探讨广州市曾经的河涌景象;广州的河涌,总是与浓郁的岭南水乡独有风韵联系在一起。

四通八达的河涌网曾经与广州的生活连得那么紧。

那个年代的岭南生活,总是与河涌有着紧密的联系。

涌边的夏日黄昏,三三两两,成双结群。

凉风有信,秋月无边,那是打发无聊的欢乐小聚;端午时节则迎来大娱乐。

三五村镇相约于大河涌上,在喧天锣鼓和鞭炮声中,竞上几趟龙舟。

临涌的街边,一般是赶墟场所。

墟市交易的货品诸如瓜果花卉、百货商品,多用小船顺着河涌运抵赶墟的街边。

然而,河涌生活不仅仅为城镇与村落所独有。

珠三角的河汊网密布,大小河涌交织,恍若城市经脉一般盘活了整座广州城,既可用作交通,也可防洪排涝。

城内富商的豪宅大院,多筑有水道,引来河涌之水,造成水景花园。

花园边上,备有私家码头,泊有小商船。

每天清晨,富商坐上自家商船,沿着河涌到达上班之所。

广州如今的河涌现状:从1997 年开始,广州的河涌整治工作已广州如今的河涌现状经搞了10 多年,但直到今天,部分河涌的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被称为“黑龙江”的河涌黑水横流,臭味冲天,成为广州市民的心头之痛。

“岭南水乡”广州河涌密布,仅市中心城区就有河涌231 条,总长913 公里。

上世纪末,随着广州城市规模扩大和人口膨胀,养育了千万广州人的河涌大多成为“排污渠”“臭水沟”。

石溪涌、车陂涌、猎德涌、沙河涌等都是广州有名的“臭水沟”。

广州市水务局副局长赵军明说,目前广州中心城区仍有65 条河涌还没有截污,水质基本为劣Ⅴ类水,水体发黑发臭,每天约有124 万吨生活污水经过这些河涌直排珠江。

以东濠涌为例,每小时产生垃圾就300 公斤,每天7.2 吨。

光这样污染严重的河涌就有14 条,整个广州大小河涌224 条,总量可想而知。

“河涌成为广州最大的排污口,不少河涌的水可以用来当墨汁写字。

”有人这样形容广州的河涌。

由于历史的原因,珠江两旁很多地方的生活污水都是直接排放到河涌,然后再汇入珠江。

3、152条黑臭河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五凤村)

3、152条黑臭河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五凤村)

目录第一章施工方案与技术能力 (1)第一节工程概述 (1)一、工程概况 (1)二、工程范围、现状及施工条件 (2)三、区域概况 (3)四、区域排水现状概况 (4)五、建筑立管改造工程 (6)六、街、巷管网改造工程 (8)七、道路修复工程 (15)第二节施工部署和施工准备工作 (19)第三节工程重点难点及对策措施 (27)第四节交通疏解、管线迁改及保护等专项施工方案 (40)第五节施工关键技术工艺 (47)一、施工测量 (47)二、立管改造 (50)三、沟槽开挖及支撑 (53)四、管道安装 (59)五、道路工程施工 (68)第二章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 (79)第一节工期目标 (79)第二节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79)第三节施工进度实施管理及工期优化建议 (80)第四节工程进度保证措施 (83)第三章劳动力、机械投入 (97)第四章民工工资保障体系(实名制管理方案) (99)第一节民工工资保障承诺 (99)第二节民工工资保障体系 (99)第五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10402)第一节项目管理机构 (1042)第二节主要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职责 (102)第六章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 (1086)第一节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1086)第二节质量保证体系 (1086)第三节质量保证机构 (1108)第四节质量管理制度 (112)第五节质量保证措施 (123)第七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307)第一节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307)第二节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307)第三节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1329)第四节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33)第五节文明施工措施方案 (147)第六节环境保护措施 (152)第八章应急救援措施 (160)第一章施工方案与技术能力第一节工程概述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海珠区五凤村、石溪村、瑞宝村、凤和村、东风村污水治理工程(五凤村、石溪村、凤和村)施工总承包2、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3、监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河涌黑臭水治理整改方案(二篇)

河涌黑臭水治理整改方案(二篇)

河涌黑臭水治理整改方案水环境治理是惠及广大市民、关系城市长远发展的大事,水源地保护事关城市饮用水安全。

要通过联合执法,坚决清理河道周边旧有污染源,严禁增加新污染源。

对河道沿岸的“小散乱”企业、小作坊等低端产业,要推动关停、搬迁,同时根据当地实际谋划打造高端高质高新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对河道沿岸的“农家乐”、畜禽养殖场等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要加大力度整治。

对河道蓝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要依法清拆。

对河道周边既有堆场,要严格排查、甄别,加强综合整治。

要加快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强已有设施的管理养护,杜绝污水偷排、漏排。

对此,政府部门分区进行开展全面排查,对河岸两侧存在的非法畜禽养殖、农家乐、砂石堆场等进行清理,与此同时加大力度推进区域内黑臭河涌整治工作。

图片来自网络河涌臭水该如何整治?1.制定整治管理实施方案俗话说得好:“无规则不成方圆。

”要彻底改进河涌臭水的治理,必须要设定一套长远的管理方案。

梳理问题,制定任务清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实地勘查,制定优质的方案。

2.建立河涌污水治理奖惩制度做事情有奖就有罚,对有功者必定有奖,不仅激励更多的人去学习,也能提供个人的积极性。

对于一些恶意破坏,教不好者必定重罚,这样起到一个警醒的作用。

奖惩制度,可以让更多的人积极的参与进来,提升市民的积极与环保意识。

3.设立投诉通道设定投诉的平台,保持畅通的投诉渠道。

建立街道河涌巡查整治___群,实现问题投诉快速上传、整改指令及时下达、整治反馈迅速到位,打造集信息互通、督导落实、相互监督于一体的信息堡。

4.控源截污持续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建设,进一步加大排污口的排查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出水水质,黑臭河涌截污工作主要包括黑臭水体治理截污部分及水利部分查缺补漏工程。

根据排水户管理信息系统,对各排水单元内分区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建构筑物进行地毯式核查,重点登记建筑物的雨水立管、污水立管以及混合水立管,并核实化粪池、隔油池等预处理设施,核查排水、污水许可、查清排水行为,做好源头控污。

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

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

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林树森二○○○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一条为加强对河涌的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充分发挥河涌的综合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河涌,是指用于防洪、排涝、排水、航运的天然河道(珠江干流、流溪河除外)、人工水道、人工湖泊。

本规定所称河涌附属设施,是指水闸、截污栏、护栏、渠箱、泵站等设施。

第三条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河涌管理、整治、利用、保护等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涌的主管部门。

市市政管理部门依据市政府的分工,对市辖区范围内的荔湾涌、司马澳口涌、沙基涌、马涌、新河浦涌、东濠涌、猎德涌和沙河涌(天平架桥到珠江段)及人湖泊实施代管理。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按照管理分工,负责辖区内河涌的具体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规定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本市河涌专业规划应当符合区域防洪排涝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市政管理部门和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报市政府批准。

河涌应实行有计划整治,整治计划应当按国家、省、市规定的防洪、排水及水污染防治要求。

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市政管理部门分别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河涌管理范围按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红线确定。

对尚未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河涌,管理范围按两岸堤防背水坡脚以外6米之间的全部区域确定;没有堤防的,按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具体范围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七条在河涌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机动车保管(修理)站、加油站、商品市场、饮食摊档。

(二)利用河涌护栏设置广告、张挂标语。

(三)擅自开启、关闭河涌附属设施。

(四)毒鱼、炸鱼、电鱼、设置拦河渔具及在非指定的水域捕涝、垂钓。

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

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

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城市河涌在社会和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

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河涌的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充分发挥河涌的综合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河涌,是指用于防洪、排涝、排水、航运的天然河道(珠江干流、流溪河除外)、人工水道、人工湖泊。

本规定所称河涌附属设施,是指水闸、截污栏、护栏、渠箱、泵站等设施。

第三条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河涌管理、整治、利用、保护等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涌的主管部门。

市市政管理部门依据市政府的分工,对市辖区范围内的荔湾涌、司马澳口涌、沙基涌、马涌、新河浦涌、东濠涌、猎德涌和沙河涌( 天平架桥到珠江段 )及人工湖泊实施代管理。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按照管理分工,负责辖区内河涌的具体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规定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本市河涌专业规划应当符合区域防洪排涝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市政管理部门和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报市政府批准。

河涌应实行有计划整治,整治计划应当按国家、省、市规定的防洪、排水及水污染防治要求。

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市政管理部门分别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河涌管理范围按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红线确定。

对尚未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河涌,管理范围按两岸堤防背水坡脚以外6米之间的全部区域确定;没有堤防的,按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具体范围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

第七条在河涌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机动车保管(修理)站、加油站、商品市场、饮食摊档。

(二)利用河涌护栏设置广告、张挂标语。

(三)擅自开启、关闭河涌附属设施。

(四)毒鱼、炸鱼、电鱼、设置拦河渔具及在非指定的水域捕捞、垂钓。

海珠区河涌整治方案

海珠区河涌整治方案

海珠区河涌整治方案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河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显。

为了改善海珠区河涌的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海珠区政府制定了一套全面的河涌整治方案。

一、背景介绍海珠区位于广州市中心,拥有众多的河涌资源,然而由于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和环境管理不善,导致许多河涌出现了较严重的水质污染和乱倒垃圾的现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海珠区政府积极行动,制定了河涌整治方案。

二、整治目标1.水质改善:通过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使河涌水质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标准,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2.环境整洁:加强河涌沿岸的环境保洁工作,确保河涌畅通无阻,减少污染源的排放。

3.生态恢复:注重河道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

三、整治措施1.加强执法力度:建立河涌巡查执法队伍,加大对乱倒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查违法排污行为。

2.加强河道疏浚和沉淀池建设:定期进行河道疏浚工作,加大对沉淀池的投入,有效处理水污染物。

3.建设河涌景观带:在沿岸地带建设景观绿化带,增加植被覆盖,美化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4.推行源头治理:对沿岸企事业单位进行环保设施建设,并加强对排污口的监管,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5.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向居民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四、组织架构为了保证整治方案的顺利实施,海珠区政府将成立河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方案的落实和推进工作。

同时,将成立河涌巡查执法队伍,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五、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估整治方案将分期分步实施,首先针对污染较为严重的河涌进行治理,逐渐向其他河涌扩大。

同时,将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进度表,并定期对整治结果进行评估,确保方案的有效性。

六、预计效果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工作,预计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河涌水质明显改善,满足国家相关水质标准;2.河涌沿岸环境整洁有序,景观绿化达到预期效果;3.河道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数量和种类的水生动植物有所增加;4.居民环保意识普及,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

河涌整治工作方案

河涌整治工作方案

河涌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许多城市的河涌问题日益突出。

长期以来,由于城市建设和人类活动带来的污染和垃圾等问题,许多河涌已经严重受损,对生态环境和市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河涌整治工作方案,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整治工作,实现河涌水质改善、生态环境恢复、城市景观提升的综合目标。

2. 原则:(1) 科学规划:根据河涌的特点和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规划。

(2) 综合治理:结合水质改善、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等多方面因素,综合治理河涌问题。

(3) 可持续发展:注重项目的可持续性和长远效益,推动河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 公众参与:重视公众的参与和意见反馈,形成共识。

三、整治措施1. 河涌水质改善措施:(1) 加强污水治理: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污水处理效率。

(2) 减少污染源: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推动工业企业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3) 增加水源补给:改善河涌环境,优化水体自净能力。

2. 生态环境恢复措施:(1) 植被恢复:种植适应性强的水生植物,提高生物多样性。

(2) 水生动物保护:采取措施保护稀有或濒危物种。

(3) 拆除违法建筑:清理、修复、恢复违法建筑,提高景观品质。

3. 城市景观提升措施:(1) 建设景观节点:在河涌两岸设置景观节点,增加城市景观品质。

(2) 提升休闲设施:增加游憩设施,提供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

(3) 路灯照明改造:优化路灯布局,提升夜间景观效果。

四、工作计划1. 制定整治规划:(1) 调研分析:了解河涌问题的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2) 制定目标:根据河涌的水质和生态环境情况,确定整治目标。

(3) 制定措施:根据河涌问题和整治目标,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

2. 资金筹备:(1) 资金来源:通过政府投资、社会募捐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

(2) 资金规划:根据整治规划,合理规划资金使用。

3. 实施整治工作:(1) 河涌水质改善措施:根据目标,依次实施污水治理、减少污染源、增加水源补给等措施。

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日期:2008-12-29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我市污水治理和河涌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加大执法、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10年亚运会前完成污水治理和河涌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全局,以推进宜居城市和建设广东“首善之区”为目标,下定决心,迎难而上,统筹兼顾,通力合作,举全市之力系统推进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确保2010年6月底前全市水环境出现根本性好转。

二、整治目标以污水治理为主、调水补水为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城乡统筹,全市治污,实现中心城区全面截污,乡镇污水全面治理。

(一)污水治理。

建设并完善包括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提升泵站等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

2010年6月30日前,按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的目标要求,完善中心城区(包括越秀、荔湾、海珠、白云、天河、黄埔6个区,下同)污水处理系统,基本实现珠江广州市区段、中心城区主要河涌截污,主要污染源接入污水处理系统。

农村地区中心镇按照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同时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工作,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二)调水补水。

通过取水、引水、蓄水、提水,促使中心城区有关河涌水系的河道达到水体循环及水系联通,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同时补充河涌生态用水。

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北部片区、西南部片区、中东部片区及南部片区4个片区调水补水系统工程建设。

(三)河涌综合整治。

建设内容包括堤岸整治、河道清淤、景观创建以及相应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2010年6月30日前,重点进行中心城区主要河涌的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至2010年,全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各类工程估算总投资486.15亿元,其中包括污水治理184.73亿元(含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心城区调水补水27.59亿元、全市河涌综合整治119.33亿元、中心城区水浸街治理9亿元以及中心城区雨污分流145.5亿元。

广州城市水保护——以河涌滨水景观环境综合整治为例

广州城市水保护——以河涌滨水景观环境综合整治为例

广州城市水保护——以河涌滨水景观环境综合整治为例摘要:水是生命之本,同样,城市的河流也是城市的流动血液,保护河道周围的环境是非常关键的。

现本文对广州的河涌滨水的综合治理进行分析。

关键词:广州;水保护;河涌滨水;综合整治一、广州河涌存在的问题1.河涌环境污染严重河涌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污染严重,对水质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笔者对广州的一些河涌进行了实地查考,发现广州城中心多处河涌都有着严重的污染,水体表面漂浮垃圾,水质呈现黑色或者深绿色,有些甚至会散发出恶臭味。

经过了解,造成河涌污染的主要原因便是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河涌周围有工厂的,则工厂废水大多都直接排放到河涌中,造成河涌水质污染,周边有居民楼的,则是将生活污水或者一些固体或者塑料垃圾直接扔到河涌中,使河涌散发出臭味。

除了这些直接原因造成的污染之外,还有过度开发同样也是造成河涌污染的间接因素,经济的过度开发破坏了河涌周边原有的生态环境,使绿色植物的数量大大减少,导致河涌的自净能力变差,无法通过河道流动改善水质,从而使得河道污染越来越严重,污染物数量也随之增加,虽然相关的管理部门对河涌环境采取整治措施,但由于监管力度不够,致使效果不明显。

2.河涌生态系统破坏随着广州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涌的岸堤周边植物覆盖面积越来越少,反而是工程混凝土将岸堤全都覆盖住,破坏了原有的河涌的生态环境,植物面积的减少,让河涌原有的水气循环失去平衡,河堤岸都变为水泥混凝土,使植物失去生存条件,也使一些动物失去栖息之地,使河涌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减少,从而导致了河涌的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如下图。

而造成这些的原因就是城市化建设加快,导致河道和堤岸周边的生态环境不断被改造,原有的岸堤自然景观已不复存在,使生态系统失去平衡,最终使得河道周围环境质量严重下降,环境质量下降而引起河涌水质也不断恶化。

3.河涌自然形态破坏一般自然形成的河涌河道多是呈弯曲状的,且河流深浅程度都不一样,有些还会有湿地存在,很少有一条笔直的河流。

2024年河涌黑臭水治理整改方案

2024年河涌黑臭水治理整改方案

2024年河涌黑臭水治理整改方案____年河涌黑臭水治理整改方案一、背景和问题概述河涌黑臭水是指由于污水、垃圾、废水或生活污物等因素导致的水体变黑、臭味浓厚的现象。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建设和人口增长的速度在不断加快,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加。

这导致了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一些城市的河涌黑臭水现象尤为突出。

河涌黑臭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的质量和人民生活的舒适度。

黑臭水不仅对环境造成了污染,还对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威胁。

因此,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有必要对河涌黑臭问题进行治理和整改。

二、整改目标____年河涌黑臭水治理整改的目标是:1.黑臭水体面积减少至10%以内;2.黑臭水体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3.黑臭水体臭味显著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降低;4.黑臭水体周边环境得到改善,生态系统得到恢复。

三、整改措施和具体方案1. 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改造为了减少城市生活污水对河涌的污染,需要逐步建设或改造现有的污水处理厂。

首先,应规划和建设分布合理、覆盖面广的污水处理厂网络,确保城市各个区域的生活污水都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其次,对于现有的污水处理厂,需要进行提升和改造,提高处理效率和水质净化能力。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营和排泄水质达标。

2. 河涌疏浚和治理河涌的疏浚和治理是解决黑臭水问题的关键环节。

首先,需要对河涌进行疏浚,清理淤泥和垃圾,保证水道的通畅。

其次,可以采用生态修复的方式,引入水生植物,增加氧气供给,降低水体污染物浓度。

此外,还可以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手段对黑臭水进行处理,减少臭味的释放和传播。

3. 防污染措施和管理为了防止河涌再次被污染,应该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这包括:- 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 强化城市建设和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采取防尘、防污染的措施;-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力度,提高垃圾收集和处理的效率;- 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提倡生态耕种和农田污水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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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日期:2008-12-29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我市污水治理和河涌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加大执法、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10年亚运会前完成污水治理和河涌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全局,以推进宜居城市和建设广东“首善之区”为目标,下定决心,迎难而上,统筹兼顾,通力合作,举全市之力系统推进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确保2010年6月底前全市水环境出现根本性好转。

二、整治目标以污水治理为主、调水补水为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城乡统筹,全市治污,实现中心城区全面截污,乡镇污水全面治理。

建设并完善包括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提升泵站等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

2010年6月30日前,按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的目标要求,完善中心城区(包括越秀、荔湾、海珠、白云、天河、黄埔6个区,下同)污水处理系统,基本实现珠江广州市区段、中心城区主要河涌截污,主要污染源接入污水处理系统。

农村地区中心镇按照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同时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工作,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通过取水、引水、蓄水、提水,促使中心城区有关河涌水系的河道达到水体循环及水系联通,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同时补充河涌生态用水。

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北部片区、西南部片区、中东部片区及南部片区4个片区调水补水系统工程建设。

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2010年6月30日前,重点进行中心城区主要河涌的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至2010年,全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各类工程估算总投资486.15亿元,其中包括污水治理184.73亿元(含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心城区调水补水27.59亿元、全市河涌综合整治119.33亿元、中心城区水浸街治理9亿元以及中心城区雨污分流145.5亿元。

估算总投资额中,市本级投资362.36亿元216.86145.5亿元),区一级(含县级市,下同)投资123.79亿元。

具体任务如下:(一)污水治理工程。

2010年6月30日前,全市污水治理工程估算投资共计184.73亿元,将建成38座污水处理厂、75座污水泵站、1140 公里市政污水管网,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5万吨/日,同时建设覆盖白云、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区和从化、增城市32个镇(街)所属的245个村、65.93万农村常住户籍人口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1. 中心城区。

2010年6月30日前,中心城区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分4个片区开展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

同时对白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补助1.3亿元。

各片区工程建设任务包括:北部片区(以白云区为主):新建污水处理厂5座(含从化市城区、温泉镇、太平镇、良口镇4座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泵站9座、管道280.75公里,增加处理能力25万吨/日(含从化市10万吨/日。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覆盖白云区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及钟落潭镇共36 个村,涉及农村常住户籍人口161814人。

西南部片区(荔湾区):新建污水泵站1个,建设管道4公里,增加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

中东部片区(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各1座,建设泵站2个、管道89公里,增加污水处理能力44万吨/日。

南部片区(海珠区):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泵站1 个、管道62公里,增加污水处理能力20 万吨/日。

2. 其他区(县级市)。

2010年6月30日前,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区和从化、增城市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拟建污水管网704.2公里、污水处理厂30座、污水泵站62座。

同时,市补助这些区(县级市)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覆盖28个镇(街)的209个村、49.74万农村常住户籍人口。

(二)调水补水工程。

配合上述4个片区污水治理工作,2010年6月30日前估算投资27.59亿元,开展中心城区4个调水补水系统工程建设,主要建设人工湖1个、闸泵自动化控制系统2个、泵站24座、水闸37座、连通河涌17处,实现对中心城区部分河涌的生态补水。

1. 北部片区。

依托白云湖水利工程、流溪河左干引水工程,对石井河流域的河涌进行补水。

2. 西部片区。

包括芳村和大坦沙群闸联控工程,主要解决花地河及大坦沙地区的河涌补水。

3. 中东部片区。

依托前航道三涌联合补水工程,向沙河涌、猎德涌、车陂涌进行补水。

同时,对东濠涌进行调水补水。

4. 南部片区。

实施海珠区群闸联控工程,主要解决石榴岗河、黄埔涌、马涌的生态补水。

(三)河涌综合整治工程。

2010年6月30日前,全市估算投资119.33亿元,综合整治河涌121条,整治总长度388.52公里。

1. 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6个区共整治66条河涌,整治长度240.64条,其中主要河涌29条,整治总长度154.33公里;一般河涌37条,整治总长度86.31公里。

同时,组织开展有关河道清淤工作。

2. 其他区(县级市)。

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区和从化、增城市计划整治河涌共计55条,整治总长度147.88公里。

(四)中心城区水浸街治理工程。

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中心城区228处水浸街地段的治理工作。

其中,越秀区26处,荔湾区66处,天河区39处,海珠区70处,白云区20处,黄埔区7处。

(五)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

由市建委牵头组织开展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作,2010年6月30日前基本实现中心城区雨污分流。

四、责任分工(一)市、区分工。

1. 建设任务分工。

市本级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区的污水治理工作,负责从化市城区、温泉镇、太平镇、良口镇4个污水处理厂建设,负责组织中心城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指导区(县级市)开展污染源摸查,并负责组织建设西航道引水补水工程、前航道引水补水工程。

中心城区6个区负责辖区的污染源摸查、雨污分流改造、辖内污水接驳到市政污水管网、河涌综合整治、辖区内污水治理工程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水浸街治理工程。

荔湾区负责建设西南部片区调水补水工程,海珠区负责建设南部片区调水补水工程。

其他区(县级市)根据本方案,制订本辖区的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投资计划以及各项工程倒排工期计划),报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实施本辖区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本辖区污染源摸查,并组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2. 建设资金分担。

中心城区的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及主要河涌综合整治资金(包括征地拆迁费),调水补水工程建设资金由市统筹解决。

一般河涌综合整治资金,由市、区按1:1共同承担。

从化市城区、温泉镇、太平镇、良口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所需资金由市承担大部分,从化市承担小部分;其他工程由从化市自行解决建设资金。

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区和增城市自行解决建设资金。

各区(县级市)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由市按工程项目所覆盖的农村常住户籍人口给予补助,其中对从化市按1000元/人、其他区(县级市)按800元/人的标准安排财政补助。

(二)市有关部门分工。

1.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发动群众,积极引导舆论,支持污水治理、调水补水以及河涌综合整治工作。

2. 市委组织部:负责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将水环境治理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3. 市府办公厅:负责协调各区(县级市)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市委宣传部开展有关宣传工作。

4.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

5. 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会同环保部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配合市环保部门开展企业达标排放整治以及对逾期未达标排放企业实施停产关闭。

6. 市监察局:负责同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7. 市财政局:负责概算评审工作;为中心城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和黄埔等6个区和从化市设立专门的水治理工作资金帐户,定期划拨工作经费,确保资金需求,同时严格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8.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污水处理、河涌整治等工程用地手续的审批和用地指标的保障。

9. 市建委:负责本方案所涉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协调各区(县级市)的征地拆迁;牵头组织对工程方案的会审,协调城建口各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整合审批程序,快速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牵头负责组织全市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10. 市水务局:统筹全市污水治理和河涌整治工作。

负责制订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编制相关工程设计要点;合理规划市政污水管网,配合市建委做好雨污分流工作;配合市规划局落实污水处理系统各类设施选址工作;负责新建小区雨污分流与接驳的监管工作;会同市水投集团等单位合理测算工程建设资金方案;指导开展中心城区水浸街治理工作;牵头指导各有关区(县级市)开展污染源摸查、农村污水治理;会同市物价局、环保局商定出台鼓励企业将污水自行处理或主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奖励办法,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地税局研究制订鼓励企业(主要是工业企业)节水的政策。

11. 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农业生产使用农药以及畜牧业污染源排放的监管,配合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实施。

12. 市卫生局:制订医院生活污水和医疗垃圾的收集处理方案,配合市环保局做好综合执法检查。

13.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全市工业污染源摸查;配合市法制办出台《关于禁止向河涌排放污水的通告》,牵头组织加强污染源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等违法环境行为,包括依法整治非法设置的排污口以及超标准、超总量排污的企业,重点开展对白云区以及流溪河流域的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违法排污企业限期整改,对2009年6月底仍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提请关闭;定期在媒体上公布偷排、乱排污水等违规企业和单位名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14. 市规划局:牵头组织落实污水处理系统各类设施的选址工作,负责河涌整治征地拆迁红线的审批。

15.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做好污水、排水等工程建设涉及的市政道路开挖审批工作。

在相关市政道路建设、改造时,负责同步敷设污水管线、雨水管线。

16. 市市容环卫局:负责珠江和市区河涌的水面保洁工作,制订禁止向河涌倾倒垃圾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办理余泥渣土排放手续。

17. 市物价局:负责制订新的广州市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办法,适当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

18. 市工商局:负责做好排污企业经营登记管理工作,配合对违规排污企业的检查、整改、关闭等执法工作。

19. 市城管局:配合市环保局、水务局,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20. 市公路局:负责协调并办理有关公路开挖审批工作。

21. 市法制办:负责组织制订《关于加快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通告》、《关于加强雨污分流系统建设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禁止向河涌排放污水的通告》、《广州市雨污分流系统建设通告》、《广州市排水管理规定》等文件,修订《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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