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03•【字号】京技管〔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规定正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技管〔2020〕10号各相关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已经2020年第3次工委会议、第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2月3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部署,在切实加强防疫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开发区加强对企业和项目的服务保障,制定以下措施,确保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增长。
一、全面防控疫情。
出台防控指导手册企业版,向区内企业定点发布,做好节后返工人员的防控工作。
与专业机构录制防疫课程,利用多媒体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指导。
依托融媒体方式,推广网上健康服务。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二、提供餐饮保障。
出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企业就餐防控指南》,开通蔬菜直通车等方式保障食品供应,鼓励电商、快递、外卖企业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责任单位:商务金融局)三、解决住宿困难。
结合企业需求,在保障企业返京人员返回居住地的基础上,协调两区八镇提供更多住房资源。
提前为企业开展人才公租房配租工作,为区内企业提供1000间蓝领公寓作为周转用房。
因复工需要租住约定酒店的,给予实际价格50%的住宿补贴。
(责任单位:开发建设局)四、便利员工出行。
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为企业办理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
帮助企业定制通勤班车,优化公交线路。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工业保增长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京经信委发[2011]106号【发布部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统计局【发布日期】2011.09.15【实施日期】2011.09.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工业保增长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11〕106号)各有关单位:为保证2011年北京工业经济稳定增长,促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我市拟对保增长贡献突出工业企业实施奖励。
为规范资金使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和市统计局共同制定了《2011年北京工业保增长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1年北京工业保增长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附件:2011年北京工业保增长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和调结构并重,科学发展北京工业”的精神,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加快推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市国民经济平稳发展,特制定2011年北京工业增长贡献突出企业的奖励规定。
一、奖励对象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以2011年统计快报数为准,完成工业总产值1亿元(含)以上,100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不低于15%;或者完成工业总产值100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不低于12%的本市重点工业企业。
二、奖励原则(一)企业纳入北京市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
(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产业功能定位,连续生产两年以上。
(三)考核指标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北京市统计局共同认可的企业工业总产值指标。
(四)奖励政策暂定为2011年一次性政策。
三、奖励标准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其资金奖励标准按照下表执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5.05•【字号】京经信发〔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金融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经信发〔2022〕34号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帮扶作用,降低在京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市财政局5部门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对符合条件的、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的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首次贷款”认定标准参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贴息或担保费用补助支持,其中,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按照京政办发〔2022〕14号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签订合同并放款的“首次贷款”业务,贴息比例为40%。
现将《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财政局2022年5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章贴息要求第四章担保费用补助要求第五章职责分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附则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降低北京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首次贷款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制订本细则。
北京市惠企经济补助政策
北京市惠企经济补助政策
近年来,北京市政府推出多项惠及企业的经济补助政策,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政策环境,支持其科技创新和扩大产能。
其中的主要政策包括:
一、研发经费支持政策:北京市鼓励企业通过推动自主立项、合作研发等方式进行科技创新,提供最高50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
二、贷款利率补贴政策:为支持企业创业、发展和提高其竞争力,北京市宣布,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文化创意企业)组织的银行贷款,按年度贷款利率的50%予以补贴,最高可达30万元。
三、人才引进补助政策:北京市推出多项人才引进补助政策,包括人才公寓安居补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引进补贴、高层次人才引进补贴等,最高可达300万元。
四、环保和能源节约创新项目奖励政策:为鼓励企业开展环保和能源节约创新项目,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奖励政策,最高奖励金额可达200万元。
五、企业减免税政策:为鼓励企业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创业创新,北京市推出多项企业减免税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等。
以上政策是北京市针对企业的部分经济补助政策。
我们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以获得更多的发展支持和资源保障。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水泥202万吨)企业名单的公告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水泥202万吨)
企业名单的公告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京经信委发[2010]14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7.20
【实施日期】2010.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水泥202万吨)企业名单的公告
(京经信委发[2010]147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0]25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涉及淘汰落后产能(水泥202万吨)的11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上述企业于2010年9月
底前关停。
特此公告。
附件: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202万吨水泥企业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202万吨水泥企业名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发《北京市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发《北京市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17•【字号】京工促发[2009]75号•【施行日期】2009.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发《北京市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工促发[2009]75号)各有关单位:为保证2009年北京工业经济增长,我市拟对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增量部分给予贴息补助扶持的政策,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扩大规模,引导和支持企业吸引银行贷款。
为规范资金使用,市财政局、市工业促进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实施细则》二○○九年三月十七日附件:北京市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方针政策,实现2009年北京工业增长目标,2009年北京工业发展资金使用作适度突破,对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增量部分给予贴息补助政策支持。
根据《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资金使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助范围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企业可享受该补助政策:(一)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依法纳税、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结算在北京;(三)2009年与银行正式签订借款合同,贷款资金已到位,且为经核实的流动资金贷款增量超过500万元(含)。
(四)贷款发生在市属和本市管理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二、补助原则(一)流动资金贷款增量指2009年当期相对于2008年底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增长的部分;(二)重点支持当年有市场、有订单、有增长,符合本市产业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大的企业;(三)贴息比例为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增量的2个百分点,每户企业当年补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1-7月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1-7月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3.08.28•【字号】•【施行日期】2023.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1-7月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为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综合费率,结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8号)相关要求,现开展本市2023年1-7月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北京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以转移支付方式下达,用于对在本市小微企业融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进行奖励和补助的专项资金。
奖补资金支持对象为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中及时、全面、准确填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相关数据信息、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综合费率的北京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重点支持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领域引导性强、效果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特别是对直接服务小微企业且取费较低的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奖补力度。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且在北京地区注册、生产和经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房地产、金融服务行业和投资(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等企业除外。
本年度企业同笔贷款已享受或计划享受中小微企业首次担保费用补助政策的,不纳入本次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范围。
2012年稳增长实施细则
附件:2012年北京市大兴区工业稳增长奖励政策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调结构,稳中求进,科学发展北京工业”的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力推进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确保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2012年北京市大兴区工业稳增长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如下:一、奖励对象(一)在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以2012年统计快报数为准,完成工业总产值 2000万元(含)以上,同比增长高于12%,且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上年单位产值能耗的本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对完成区经济信息化委下达的2012年工业产值指标任务的镇、街道、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用于加强本地区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分析和工业运行保障服务等支出。
二、奖励原则(一)企业纳入大兴区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
(二)符合本区和北京市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产业功能定位,连续生产两年以上。
(三)考核指标为企业正常入统并经区经济信息化委及区统计局共同审核认定的工业总产值指标及单位产值能耗。
(四)企业有比较健全的经济运行监测体系,能够配合区工业主管部门开展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工作。
(五)奖励政策暂定为2012年一次性政策。
三、奖励标准(一)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其资金奖励标准按照下表执行。
根据符合上述条件企业的实际产值总量和增速以及单位产值能耗情况在相应档次内确定具体奖励金额。
对工业企业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允许工业企业从获得的奖励资金中,按不超过50%的比例计提资金,用于奖励“稳增长、拓市场”工作表现突出的相关人员(市、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除外)。
(二)对完成区经济信息化委下达的2012年工业产值指标任务的镇、街道、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按照完成年初计划绝对额,且增速高于12%以上,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京政发〔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22〕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2日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国务院稳经济相关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加力助企纾困和营商环境优化,全力稳住经济基本面(一)留抵退税“直达快享”1.严格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主动服务,“一对一”精准推送信息,全程网上办理,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应退尽退”。
(责任单位:北京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二)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缓尽缓”2.按照国家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及扩围要求,对特困行业企业、科技创新型困难中小微企业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缓缴社会保险费,明确困难企业申请条件,扩大享受范围,以自愿申请、书面承诺等方式简化办理程序,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3.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
【工信方案】大兴区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工信方案】大兴区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重点任务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切实做好我区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工作,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一)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1.成立区级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领导小组。
建立区级层面的统筹机制,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跟踪督促重点任务落实。
充分借助市级智能制造等8个专项专家顾问组,指导各专项行动实施,带动重点产业领域实现突破。
责任单位:区经信委2.发挥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积极发挥市级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
筹备设立大兴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支持符合大兴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
充分发挥区级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相关专项和重点项目建设。
围绕国家战略需求,聚焦新兴产业领域、高端制造环节和创新业态进行投资运作。
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3.严格执行工业行业发展目录和标准。
严格执行即将出台的《高精尖产品目录及项目优选线标准》、《技术改造指导目录》。
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统计局4.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工业项目。
完善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加快星光生产科研基地项目、一诺康生物、北京长赢企业汇、悦康凯信、怡展生物、星昊盈盛药业、葛兰科制药、壹诺药业、黄村标准厂房三期(D-12-2B、D-17地块)等10个重点项目开工。
实现海纳川协众、同仁堂科技、海纳川长鹏、温彻斯工贸、同仁堂股份、同仁堂健康、中科兴仪、北京同仁堂(集团)、均大制药、一手店食品、北京润滑油厂(华北物流中心)配套完善二期工程、航天新长征等12个重点项目竣工。
逐一跟踪重点项目建设,定期梳理重点工业项目库,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当年升规先进制造业企业奖励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当年升规先进
制造业企业奖励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布日期】2023.10.27
•【字号】
•【施行日期】2023.10.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当年升规先进制造业
企业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一批)》(详见我局官网通知公告)方向12“升规稳规创新奖励”关于“对2023年度新建投产(开工)且当年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的要求,现开展具体组织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2023年当年新建投产(开工)且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二、材料要求:满足标准的企业需要签订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承诺书、提供首次升规佐证材料以及所在区推荐函(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一体化申报平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立即申报”,按照填报指引进行申报。
四、政策咨询:经济运行处:************;************;技术支持:北京通企服版APP客服人员,************,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系统运维人员,************。
附件:1.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承诺书(2023年)
2.所在区升规稳规创新奖励推荐函推荐函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7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1.12.09•【字号】•【施行日期】2021.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2021年12月9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本市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推动形成本市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现提出本市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措施如下: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1.落实国家开放政策。
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好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加快推进金融、汽车等领域开放政策在京落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2.深化重点领域开放。
在特定区域(自贸试验区)取消应用商店的信息服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争取国家增值电信业务进一步开放试点,探索在自贸试验区特定区域率先开放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增值电信业务;积极争取数字经济、数字贸易领域开放政策在京先行先试。
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参与“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发展;积极争取外资独资医疗机构开放政策在京落地。
吸引一批国际顶尖的会计、法律、建筑、管理咨询、广告等知名企业在京落地。
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示范项目,允许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落户。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集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奖励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集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奖励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12•【字号】•【施行日期】2018.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集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奖励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一〔2017〕1926号)要求,现开展2019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重点方向(一)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对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底期间开展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再担保机构,单户在500万元(含)-800万元(不含)的融资担保业务,按照担保额的0.5%给予奖励;单户在5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按照担保额的1%给予奖励。
再担保业务奖励比例按照担保业务的奖励比例减半执行。
单个担保、再担保机构获得的奖励资金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对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租赁服务的融资租赁机构,单户融资金额在3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融资租赁业务,按照实际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户融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融资租赁业务,按照实际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
单个融资租赁机构获得的奖励资金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
二、申报条件(一)申请融资担保奖励的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2.注册地在本市且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2年及以上,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无严重不良记录。
3.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担保机构当年在北京市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担保机构当年在北京市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28•【字号】京政办发〔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28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发〔2018〕1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7〕20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结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为出发点,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着力点,推动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强化项目过程服务监管,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投资管理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
深入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和流程再造,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探索创新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加快破除制约投资落地的制度性障碍。
2021年北京市稳岗补贴政策
2021年北京市稳岗补贴政策还在找北京市的稳岗补贴政策吗,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年北京市稳岗补贴政策的全文内容,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每月人均将涨百元,所涨工资将从去年10月起开始补发,最晚明天,补发工资全部到账。
这是市人保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做客北京城市管理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时透露的。
此外,本市稳岗补贴政策将于8月出台,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裁员,就可得到这笔由失业保险支付的补贴。
公务员工资每月人均涨百元今年1月,国务院发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方案。
近日,人保部要求各地7月底前将这笔钱调整到位。
市人保局副局长张祖德表示,本市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涨工资的测算工作已经完成,“最晚明天这笔钱就会打到大家的工资卡上。
”由于工资改革与养老保险并轨实施,今后公务员的工资条中会多出“养老保险”这项扣款,因此可能会出现一部分人的工资涨不抵缴的情况。
为此,本市又拟定办法,确保每人工资不下降且略有提髙,涨幅水平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每月人均涨100元,从去年10月起补发。
企业不裁员可获稳岗补贴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20. 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41%,就业形势平稳。
国务院最近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其中最大的政策变化是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并不限于原来的停产、破产、结构调整企业。
“稳岗补贴”是指为稳定企业用工岗位,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而向企业发放的补贴。
张祖德透露,预计8月份本市就会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届时,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就能享受稳岗补贴。
实际上,本市从去年4月起已启动稳岗补贴试点工作,试点的47家企业涉及28 万余名职工,补贴资金四千余万元。
今年留京指标压缩千人据张祖德透露,今年本市人才常规引进规模将控制在九千人以内。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材工业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材工业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2.08•【字号】京经信委发〔2017〕5号•【施行日期】2017.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材工业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17〕5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加快调整优化我市建材工业,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建材工业调整优化实施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2月8日北京市建材工业调整优化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加快调整优化我市建材工业,结合我市建材工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在“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机遇,主动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趋势,围绕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退出一般性建材工业,聚焦服首都核心功能、加快优势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发展“高精尖”务新型建材产业,提升示范引领京津冀建材工业协同发展的能力,使我市建材工业在更好地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中实现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创新经营模式和业态,推动联合重组,增加有效供给,促进优胜劣汰;政府要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完善支持政策,搭建服务平台,优化建材工业发展环境。
2023年上半年促进工业稳增长奖励项目
2023年上半年促进工业稳增长奖励项目摘要:一、背景介绍二、奖励项目概述三、申报条件与流程四、奖励金额与对象五、项目意义及对工业发展的影响正文: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工业稳增长成为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激发工业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我国在2023 年上半年推出了促进工业稳增长奖励项目。
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工业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国际经济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的背景下,工业稳增长面临较大压力。
为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稳定工业增长,提高工业发展质量。
2023 年上半年促进工业稳增长奖励项目便是其中之一。
二、奖励项目概述2023 年上半年促进工业稳增长奖励项目主要针对在工业稳增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项目涵盖了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绿色制造等多个方面。
通过奖励这些企业在工业稳增长方面的优秀表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三、申报条件与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首先,企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等;然后,通过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最后,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至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奖励金额与对象奖励金额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和贡献程度,分为若干档次。
对于获得奖励的企业,政府将一次性发放奖金。
具体金额根据企业所在地区、行业及项目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
五、项目意义及对工业发展的影响2023 年上半年促进工业稳增长奖励项目的推出,不仅有助于激励企业加大投资、提高生产效率,还有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此外,这一政策还有利于提高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和创新发展的意识,为我国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总之,2023 年上半年促进工业稳增长奖励项目是我国政府为稳定工业增长、提高工业发展质量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北京市坚持需求导向 突出精准帮扶 以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
北京市坚持需求导向突出精准帮扶以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作者: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22年第06期为了落实好国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4月22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包括4方面18项措施,主要包括“三减三补两保障”:“三减”即通过减税费、减房租、减疫情防控支出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三补”,即通过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偿、科技型企业创新补助、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补贴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两保障”,即通过建立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和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提供保障。
经初步测算,《若干政策》将惠及160多万户中小微企业,资金总规模约1300亿元。
一、全面精细化落实各项服务业纾困政策一是全面贯彻国家要求。
逐项对照落实国家纾困政策,确保在北京市全部落实到位。
最大限度地让在京中小微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比如,在“六税两费”减征方面,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采取的是按照50%税额幅度顶格减征,把国家政策用好用足,让企业享受到更多“真金白银”优惠。
二是充分回应企业诉求。
当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受疫情影响消费减少、活动取消、业务下降,中小微企业面临着租金、税费、信贷等生存压力。
《若干措施》对企业突出诉求都进行了充分回应、提出了明确措施。
比如,在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方面,结合北京实际,将减免6个月租金的区域范围确定为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相较国家政策文件中要求的县级行政区扩大了覆盖范围。
三是突出体现精准帮扶。
除了落实国家纾困政策外,北京市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文化演出、外卖、快递等行业的扶持措施。
比如,明确提出2022年对餐饮、零售、巡游出租车、外卖、快递行业以及从事进口非冷链货物相关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初步测算涉及相关从业人员90余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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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市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为加快推进全市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强化实体经济对首都经济的支撑作用,推动世界城市和“三个北京”建设,确保经济转型期我市国民经济平稳发展,特制定北京工业稳增长贡献突出企业的奖励规定。
一、奖励对象
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以当年统计快报数为准,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亿元(含)以上,增速高于当年全市工业平均水平一定幅度,且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上年的本市重点工业企业(纳入单独考核的控股公司和集团管理的企业除外)。
二、奖励原则
(一)企业纳入北京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
(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产业功能定位,连续生产两年以上。
(三)考核指标为市经济信息化委及市统计局共同认可的工业总产值及单位产值能耗。
(四)企业有比较健全的经济运行监测体系,能够配合国家、北京市和区县工业主管部门开展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工作。
三、奖励标准
(一)奖励标准分为以下三档:
1. 当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0亿元(含)以上,增速高于全市工业产值增速5个百分点,且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上年,每户企业奖励金额50-100万元;
2. 当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0亿元(含)-50亿元,增速高于全市工业产值增速7个百分点,且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上年,每户企业奖励金额30-50万元;
3. 当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亿元(含)-10亿元,增速高于全市工业产值增速20个百分点,且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上年,每户企业奖励金额20-30万元。
(二)根据符合上述条件企业的实际产值总量和增速以及单位产值能耗情况在相应档次内确定具体奖励金额。
四、资金申请、受理、审核和拨付程序
(一)奖励申请:企业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请表》;
2.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当年和上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骑缝),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受理部门。
《北京市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请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原则上为下一年度的2月1日-2月
28日。
逾期不予以受理,视为企业自动放弃。
(三)受理部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处
(四)材料审核: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统计局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统计局联合出具最终审核意见。
(五)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审批和拨付。
五、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
(一)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支出。
(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和市统计局负责对奖励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
(三)如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分。
六、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北京市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表:
北京市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