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
临床输血标准规程
临床输血流程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安全有效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临床输血。
第二章输血申请流程第三条临床经治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治疗等,对病人实施临床输血疗法。
第四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履行告知义务:第一款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其直系属的同意,并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上全名签字。
第二款病人《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保存。
第三款无直系亲属与相关人员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保存。
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临床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
第一款《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包括:1.病人姓名、年龄、性别、民族、门诊号(住院号)、科别、病区、床号;2.疾病诊断、输血史、妊娠史、输血反应史;3.相关检验(Hb、HCT、PLT、HBsAg、Anti-HBs、HBeAg、Anti-HBe、 Anti-HBc、Anti- HCV、Anti-HIV1/2、梅毒等);4.输血成分与输血量、血型(已有红细胞ABO血型与RhD血型必须填写备查);5.申请日期、输血日期、输血地点、申请医师全名签字等。
第二款《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由主治医师核准全名签字,连同病人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三款输血科(血库)医师或工作人员可根据病人病情与输血目的选择最合适的血液制品种类进行配发血。
第三章病人血样采集与送检流程第六条确定病人输血后,医护人员(必须至少有一名注册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在病床旁核对病人有关信息后,采集血样。
第一款采集血样时,如病人意识清楚可要求病人回答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科别、病区、床号、血型(已知红细胞ABO血型与RhD血型)等确认其身份;如病人意识不清式,通过询问病人的亲属或其他护理人员,确认其身份。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输血是临床常见的治疗手段之一,对于许多疾病的治疗起到了关键作用。
然而,输血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来确保患者安全。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的建立,是为了规范输血操作流程,降低输血风险,提高输血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一、输血管理制度1.1 输血安全责任制度1.1.1 医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输血安全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1.1.2 输血科室要配备专业输血医师和护士,开展规范的输血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1.2 输血操作规范1.2.1 输血操作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输血质量。
1.2.2 输血前需对患者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检查,包括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
1.2.3 输血操作过程中要注意输血速度、输血量和输血时间,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
1.3 质控体系建设1.3.1 建立完善的输血记录和追溯制度,对输血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
1.3.2 定期进行输血操作的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输血操作技术规范2.1 输血前准备工作2.1.1 核对患者信息,确保患者身份正确。
2.1.2 准备输血所需的输血器材和血液制品,对输血液制品进行核对和检查。
2.2 输血操作流程2.2.1 采血前要做好消毒和穿刺准备,选择适当的穿刺部位和针头。
2.2.2 输血过程中要注意输血速度和患者反应,随时观察患者的症状变化。
2.3 输血后处理2.3.1 输血结束后要对输血器材进行正确处理,避免交叉感染。
2.3.2 对患者进行观察和监测,及时处理输血反应。
结语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的建立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输血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输血操作工作,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输血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
1 目的与合用范围制定本规章与流程的目的是规范护士采集与送检血样、领取与输注血液/血制品时应遵循的原则,以保证患者的用血安全。
2 规章2.1 护士须遵医嘱为患者输血,输血前查看输血治疗知情批准书(附件1)。
2.2 应由两名医护人员为患者输血,做到“三查十三对一注意”:“三查”是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核对;“十三对”涉及核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一注意”是注意输血后反映。
3 名词释义3.1 血袋编码:为献血唯一辨认码,一般为13位条形码,如编码为00101 10 123456,一区码00101为采血机构辨认,001为北京,01为红十字血液中心;二区码10代表年代(2023年);三区码6位数字代表献血者编码。
4 规程4.1 血样的采集与送检4.1.1 拟定输血后,两名医护人员持执行单(附件2)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和贴好标签的真空采血管核对患者姓名、门急诊/病室、床号、性别、病案号、血型。
4.1.2 采集血样前,请患者说出床号、姓名,护士复述患者床号、姓名,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假如患者无法正常沟通,需要双人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
4.1.3 配送人员/医护人员将装有患者血样的真空采血管及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送至输血科,与输血科工作人员逐项核对后双方在输血科登记本(附件4)上签字。
4.1.4 注意事项4.1.4.1 不能同时采集多名患者的血标本。
4.1.4.2 交叉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4.2 血液/血制品的领取4.2.1 接到输血科告知后,由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附件5)取血。
4.2.2 取血者与发血者持输血记录单(附件6)、取血单(附件5)和取血登记本(附件7)对血液/血制品进行“十三对”(涉及核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
临床输血规范解读血液制品的选取和储存要求
临床输血规范解读血液制品的选取和储存要求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输血已成为临床治疗不可或缺的一环。
对于医务人员而言,了解血液制品的选取和储存要求是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对临床输血规范进行解读,介绍血液制品的选取和储存要求。
一、血液制品的种类血液制品是指从血液中分离出来的各种成分,主要包括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新鲜冰冻血浆和血浆制品等。
在临床输血中,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医务人员需根据相关指南和规范进行合理选择。
二、血液制品的选取要求1. 根据患者的血型和抗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
输血前应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测试,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2.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输血指征,选择适当的血液制品。
常见的输血适应症包括急性失血、贫血、凝血功能障碍等。
3. 根据血液制品的保存期限,选择存储时间最短的产品。
新鲜血小板和新鲜冰冻血浆的保存期限较短,需及时使用。
三、血液制品的储存要求1. 血液制品的储存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一般情况下,红细胞悬液和血小板悬液的储存温度为2~6摄氏度,新鲜冰冻血浆和血浆制品的储存温度为-18摄氏度以下。
2. 血液制品的储存容器应符合规范要求。
应使用无菌、密封且透明的容器,以确保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血液制品的储存时间不宜过长。
一般来说,红细胞悬液和血小板悬液的储存时间不超过7天,新鲜冰冻血浆和血浆制品的储存时间不超过1年。
四、血液制品的质量控制1. 储存过程中应定期监测和记录温度。
医务人员需定期检查和记录血液制品的储存温度,确保在合适的温度范围内。
2. 对于过期的血液制品,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过期的血液制品严禁使用,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正确的处理和记录。
3. 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交叉感染。
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总结:血液制品的选取和储存要求对于保障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医务人员在进行临床输血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正确的储存和管理。
安全输血规范
安全输血规范
1、输血器选择:输注血液一律使用一次性带过滤装置的输血器.
2、血制品: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注,不得自行储存。
输血前将血
袋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3、输注要求: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
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在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4、输血速度:全血或红细胞应在离开冰箱后30min后开始输注,
正常情况下一袋血(2U)须在4小时输注完毕(室内温度过高要适当缩短时间);血小板收到后尽快输注,(建议一个治疗量的单采血血小板要在30min内输完)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咨询输血科。
输血时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开始速度好不超过20滴/min观察15分钟后如患者无输血反应,调节滴速至40-60滴//min),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特殊情况遵医嘱执行.
5、血液加温:冷藏血不可随意加温。
6、药物禁忌:血内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7、静脉通道观察:保持血液输注通畅,防止输血管道扭曲,受压;
当出现针头脱落移位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8、初次输注特殊血制品,输注速度及相关注意事项应先咨询输血
科,明确要求后,再行输注.
9、输注期间密切观察输血反应及患者病情变化,一旦发生不良反
应,停止输血,保留静脉通路,通知医生遵医嘱执行。
10、有输血治疗的科室,抢救车内应做必要抢救药品准备.。
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规章与流程/工作指导手册名称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部门护理部生效日期2010.11.1 文件编号修订次数0修订日期2010.7.29批准人医疗副院长适用对象护士、医师、输血科工作人员、配送人员医务处处长输血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修订:□ 大部分内容更改□ 少部分内容更改□ 句/段更改□新文件1 目的与适用范围制定本规章与流程的目的是规范护士采集与送检血样、领取与输注血液/血制品时应遵循的原则,以保证患者的用血安全。
2 规章2.1 护士须遵医嘱为患者输血,输血前查看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附件1)。
2.2 应由两名医护人员为患者输血,做到“三查十三对一注意”:“三查”是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十三对”包括查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一注意”是注意输血后反应。
3 名词释义3.1 血袋编码:为献血唯一识别码,一般为13位条形码,如编码为00101 10 123456,一区码00101为采血机构识别,001为北京,01为红十字血液中心;二区码10代表年代(2010年);三区码6位数字代表献血者编码。
4 规程4.1 血样的采集与送检4.1.1 确定输血后,两名医护人员持执行单(附件2)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和贴好标签的真空采血管核对患者姓名、门急诊/病室、床号、性别、病案号、血型。
4.1.2 采集血样前,请患者说出床号、姓名,护士复述患者床号、姓名,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如果患者无法正常沟通,需要双人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
4.1.3 配送人员/医护人员将装有患者血样的真空采血管及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送至输血科,与输血科工作人员逐项核对后双方在输血科登记本(附件4)上签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规章与流程/工作指导手册名称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部门护理部生效日期2010.11.1 文件编号修订次数0修订日期2010.7.29批准人医疗副院长适用对象护士、医师、输血科工作人员、配送人员医务处处长输血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修订:□ 大部分内容更改□ 少部分内容更改□ 句/段更改□新文件字。
医院血液及血制品管理制度
医院血液管理及输血流程一 主要原则:1血/成分血医嘱需由主治医生或以上医生申请(抢救用血除外)。
2医生/护士在整个输血过程中随时观察患者;如发生可疑输血反应,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见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输血反应应急预案)3血及输血过程中所用物品应视为污染物,并按“医院废物处理”执行。
4 先鉴定血型,再开具用血申请。
5 患者无姓名和病历号不得抽血或输血。
6 血/成分血中不能加入任何药物。
7 不得使用任何机械泵。
8 医院输血科一次只发放1袋红细胞或全血,离开血库后必须在30分钟内使用,1袋血需要在4小时内输完;第2袋及之后的发放时间以使用部门通知为准,(换血治疗及危及生命的情况除外)。
血浆、血小板、冷沉淀,根据病人心肺功能情况尽快输注完毕(每袋60分钟内输完)。
9 输血前若需加温,加温温度一般控制在32℃,不宜超过37℃。
10 离开血库的血不能送还。
11 血袋保存:输血人员(医生,护士)必须将输完以后的血袋装入一次性保鲜袋,扎紧袋口,送回输血科,输血科人员将其放入2-10℃冰箱保存24小时。
12 输血操作程序见护理实践指南-护理操作规程-第十章静脉管理-血/成分血输入。
13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一般输血反应的及时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如怀疑有溶血性或细菌性输血反应立即和输血科取得联系,采取进一步措施。
二 输血审批1 邵逸夫医院临床用血申请医生的等级分类:主治医生、主诊医师(ATTENDING)、科主任(副主任)。
2 临床医生严格按照医嘱申请管理程序进行申请,并完整填好申请单;3 临床医生有责任对患者备血情况做好解释工作;4 同一患者当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主治医生提出申请,主诊医师(ATTENDING)核准签发,输血科医生同意后,方可备血;5 同一患者当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生提出申请,主诊医师(ATTENDING)核准签发,科室主任核准签发,输血科医生同意后,方可备血;6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1600毫升或以上的,由主治医生提出申请,主诊医师(ATTENDING)核准签发,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输血科医生同意,报医务科批准, 方可备血。
输血技术规范
输血技术规范术中输血需严格掌握适应证,合理遵循“循证原则”,积极实施成分输血,缺什么、输什么,适当欠量输血。
1.浓缩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气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
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血红蛋白浓度>100g/L,一般不考虑输血;血红蛋白浓度<70g/L ,应考虑输;血红蛋白浓度在70~100g/L 之间,应根据继续失血的情况、手术进行的程度、患儿基本身体状况、心肺代偿功能以及循环动力学状态,综合考虑是否给予血液或血液制品。
2.血小板2.1适应证:①各种不同原因引起的血小板计数低于2.0 ×109/L ,伴有严重出血者;②血小板计数不低,但功能异常所至严重出血者;③大量输血所致的血小板稀释性减少(血小板计数低于5.0 ×109/L 伴有严重出血者)。
要求ABO 血型相合,一次足量输注。
2.2输注血小板的种类2.2.1浓缩血小板采集:我国目前规定手工法由200ml 全血制备的浓缩血小板为1 个单位,不含保存液的容量为25~30ml ,需要加入保存液者容量为50~70ml,所含血小板数应≥2.4 ×1100,红细胞混入量≤1.0 ×91。
0机采的血小板1 个单位(袋)为1 个治疗量,所含血小板数≥2.5 ×1110个,相当于10 个单位手工采血小板。
机采的血小板纯度高,外观半透明,橙黄色,混入的白细胞和红细胞极少。
保存:在22±2℃振荡条件下可保存24 小时,4℃保存有害。
特制的血小板保存袋在22±2℃振荡条件下可保存5 天。
剂量及用法:剂量视病情而定,用输血器输注。
一般每平方米体表面积输入血小板数1.0 ×1011个可使输注后1 小时的外周血小板数增高约1.0 ×109/L 。
儿童每10kg 体重要输手工法制备的血小板2 个单位;【注意事项】①输注前要轻摇血袋,混匀;②因故未及时输用要在室温下放置,不能放冰箱;③以患者可以耐受的最快速度输入,以便迅速达到止血;④要求ABO 同型输注;⑤Rh 阴性患者要输注Rh 阴性血小板;⑥如患者有脾肿大、感染、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检验地带网等非免疫因素存在,输注剂量要适当加大。
临床输血规范血液制品的标签要求和使用注意事项
临床输血规范血液制品的标签要求和使用注意事项临床输血是一项重要的医疗技术,涉及到血液制品的使用和管理。
为了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关血液制品的标签要求和使用注意事项必须严格遵守。
本文将从标签要求和使用注意事项两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一、标签要求血液制品的标签是对该制品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标签应包含以下要求:1. 产品信息标签上应明确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有效期、规格和剂型等信息,确保输血过程中对血液制品的追踪和辨识。
2. 生产单位标签上应印有生产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提供给医务人员查询和联系的便利。
3. 成分和质量如果血液制品是由多个成分混合制成的,标签上应详细说明成分的比例和质量。
4. 存储要求标签上应明确指出血液制品的存储条件,包括温度、湿度等要求,确保血液制品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保持稳定。
5. 警示和禁忌对于有特殊警示或禁忌的血液制品,标签上应明确标注,以提醒医务人员注意安全使用。
二、使用注意事项除了标签要求外,临床输血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验收和核对医务人员在接收血液制品时,应进行验收和核对。
首先要核对标签上的相关信息,确保与输血患者的需求相符。
其次要进行外观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
2. 温度控制血液制品的温度控制非常重要。
在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适宜的温度。
输血前应根据每种血液制品的温度要求,将其恢复至合适的温度。
3. 注意禁忌血液制品有一些禁忌症,例如过敏史、出血病史等。
医务人员在使用血液制品前应仔细了解患者的禁忌情况,并根据禁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输血。
4. 输血速率和观察在输血过程中,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输血反应情况,调节输血速率。
同时,医务人员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输血反应,如有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5. 记录和追踪对于每次输血过程,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血液制品的批号、输血速率、输血反应等信息。
这样可以提供给医务人员参考,并在需要时进行追溯。
结论临床输血规范血液制品的标签要求和使用注意事项对于保障输血的安全和有效至关重要。
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
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输注血液和血制品已成为医疗中常见的治疗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输注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制定和遵守血液血制品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输注血液血制品的准备、操作和监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一、准备工作1. 检查血液和血制品的有效期:在输注前,医务人员应仔细检查血液和血制品的标签,并核对其有效期。
过期的血制品不能用于输注,以免引发不良反应或感染等风险。
2. 检查患者的输注适应症:在输注前,医务人员应详细了解患者的病史、输血史和现状,并进行必要的相关检查。
患者是否适合输注血液或血制品需要医生的专业判断,以减少风险。
3. 准备输注设备:输注血液和血制品需要相应的输液器、输液管、输液针等设备。
医务人员应确保这些设备的清洁和无损,并在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消毒或灭菌。
二、操作规范1. 输注前洗手:医务人员在输注前应进行彻底的手部清洁,以减少细菌对输液过程的污染。
洗手程序应遵循医院的洗手规范,并使用适当的消毒剂。
2. 输注血液血制品的途径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临床需要,选择合适的输注途径。
通常可选择静脉输注或动脉输注,但根据患者病情可能还需其他特殊的输注途径。
3. 输液速率控制:输注血液和血制品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嘱要求,控制输液速率。
过快的输液速率可能引起液体过负荷,而过慢的输液速率则可能导致治疗效果不佳。
4. 输注过程的观察和记录:在输注过程中,医务人员应细心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并及时记录。
若发现异常情况或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医生。
三、监测与安全措施1. 监测输注速率:在输注血液和血制品时,医务人员应密切监测输注速率,确保按照医嘱要求输注。
特别是在初始阶段,在监测血压、脉搏、尿量等生命体征的同时,也要注意输液速率的控制。
2. 监测患者的不良反应:输注血液和血制品可能引发过敏反应、感染等不良反应。
因此,在输注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始终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不良反应,确保患者的安全。
临床输血规范
2021/10/10
11
常规输血
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 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 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 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 毫升(4IU)的, 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 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 毫升至1600 毫升的, 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 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 可备血。
2021/10/10
12
大量输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 毫升的, 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 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 血。
2021/10/10
22
(2)慢性贫血:①Hb<60g/L并有明显贫血症状者, 可考虑输注;②贫血严重,虽症状不明显,但需要手术 或待产孕妇,可考虑输注。
(3)不合理应用:①急性失血患者补液扩容前就输红 细胞;②Hb>100g/L输注红细胞;③失血量<20%血 容量输注红细胞;④慢性贫血病因未查明,Hb>60g/L 无明显贫血症状输注红细胞。
2021/10/10
7
输血指征
血小板
(1)内科:①血小板数>50×109/L一般不需输注;② 血小板数(10~50)×109/L根据出血情况决定;③血 小板数<5×109/L应立即输注。
(2)外科:①血小板数>100×109/L不需输注;②血 小板数<50×109/L应考虑输注;③血小板数在 (50~100)×109/L之间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 口渗血决定。
2021/10/10
输注血液血制品规范
目的与适用范围制定本规章与流程的目的是规范护士采集与送检血样、领取与输注血液/ 血制品时应遵循的原则,以保证患者的用血安全。
2 规章2.1 护士须遵医嘱为患者输血,输血前查看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附件1)。
2.2 应由两名医护人员为患者输血,做到“三查十三对一注意”:“三查”是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十三对”包括查对门急诊/ 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一注意”是注意输血后反应。
3 名词释义3.1 血袋编码:为献血唯一识别码,一般为13位条形码,如编码为00101 10 123456 ,一区码00101为采血机构识别,001为北京,01为红十字血液中心;二区码10代表年代(2010年);三区码6位数字代表献血者编码。
4 规程4.1 血样的采集与送检4.1.1 确定输血后,两名医护人员持执行单(附件2)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和贴好标签的真空采血管核对患者姓名、门急诊/ 病室、床号、性别、病案号、血型。
4.1.2 采集血样前,请患者说出床号、姓名,护士复述患者床号、姓名,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如果患者无法正常沟通,需要双人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
4.1.3 配送人员/ 医护人员将装有患者血样的真空采血管及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送至输血科,与输血科工作人员逐项核对后双方在输血科登记本(附件4)上签字。
4.1.4 注意事项4.1.4.1 不能同时采集多名患者的血标本。
4.1.4.2 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4.2 血液/ 血制品的领取4.2.1 接到输血科通知后,由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附件5)取血。
4.2.2 取血者与发血者持输血记录单(附件6)、取血单(附件5)和取血登记本(附件7)对血液/ 血制品进行“十三对” (包括查对门急诊/ 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
血液制剂使用指南与规范
县第一人民医院血液制剂使用指南与规范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
目前,血液是一种稀缺资源,血液制品资源有限,虽进行严格检测,但仍具有传播疾病的风险,不当输注血液制品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针对目前血液制品临床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提出以下血液制品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血液制剂使用指南1、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应用指征血液制品限用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而其它手段、方法不可替代的患者。
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输注血液制品,如治疗或预防血液成分的减少或丢失,应尽量选用血液制品替代物。
2、血液制品的选择根据患者的需求,合理选择血液制品的种类。
选择血液制品时,要保障来源合法性。
安全的血液制品来自无偿献血者和国家法定的采、供血机构。
商业来源的血液制品传播疾病的风险最高。
3、避免输注血液制品的不良反应在输注血液制品时,要密切观察患者输注情况,避免可能发生的任何不良反应,并做好不良反应处理应急预案。
二、血液制剂的管理制度1、全血及血液成分的临床应用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以下管理工作:(1)来源管理医疗机构临床治疗所使用的全血及血液成分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体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输注前经过输血相容性检测,确定与受血者相容。
医疗机构因应急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时,必须遵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2)程序管理制定包括全血及血液成分库存管理(包括用血计划、入库、复核、保存等),患者用血需求评估,输血治疗告知程序,输血前实验室检查,输血申请(包括血液成分选择,填写申请,血样采集,输血科接收并审核等),输血相容性检测,全血及血液成分的发放,临床输注管理(包括核对、输注、监测等),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估及处理,输血治疗效果评估等临床用血各阶段的操作程序。
输血管理规程
输血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输血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订立本规程。
本规程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血液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输血相关的工作,包含输血申请、血液手记、血液检验、血液储存、输血操作、不良反应的处理等。
第三条输血管理机构本医院设立输血管理机构,负责输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质认证及人员管理第四条输血资质认证1.本医院须具备医疗机构血液专业资质,并定期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
2.输血科医师必需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和经验,并每年参加连续教育,不得从事与个人资质不符的工作。
第五条输血人员管理1.输血科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输血人员需每年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专业本领。
第三章输血程序及要求第六条输血申请与审核1.输血申请需由医师提出,并进行申请表单填写,明确输血原因、类型、数量和患者信息。
2.输血科医师依据患者的病情和试验室检查结果进行审核,评估输血风险,并确定输血方案。
第七条血液手记1.血液手记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遵守严格的消毒程序和采血技术要求。
2.采血时应核对患者身份信息,并进行相应标本签注明,确保采血和患者信息全都。
第八条血液检验1.手记的血液样本应送至合格的试验室进行血液检验,确保血液质量符合要求。
2.血液检验结果应及时上报输血科医师,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第九条血液储存与标识1.血液制品应储存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冰箱或冷藏设备中,确保血液的质量和保管期限。
2.血液储存时应标注血型、保管期限、手记日期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登记。
第十条输血操作1.输血前应对患者的身份进行核对,并告知患者输血的过程和注意事项。
2.输血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如血压、脉搏、体温等。
3.输血结束后应记录输血量、输血时间和患者不良反应情况。
第十一条输血不良反应处理1.输血过程中如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刻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紧急救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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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与适用范围
制定本规章与流程的目的是规范护士采集与送检血样、领取与输注血液/血制品时应遵循的原则,以保证患者的用血安全。
2 规章
护士须遵医嘱为患者输血,输血前查看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附件1)。
应由两名医护人员为患者输血,做到“三查十三对一注意”:“三查”是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十三对”包括查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一注意”是注意输血后反应。
3 名词释义
血袋编码:为献血唯一识别码,一般为13位条形码,如编码为00101 10 123456,一区码00101为采血机构识别,001为北京,01为红十字血液中心;二区码10代表年代(2010年);三区码6位数字代表献血者编码。
4 规程
血样的采集与送检
确定输血后,两名医护人员持执行单(附件2)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和贴好标签的真空采血管核对患者姓名、门急诊/病室、床号、性别、病案号、血型。
采集血样前,请患者说出床号、姓名,护士复述患者床号、姓名,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如果患者无法正常沟通,需要双人核对腕带信息(床号、姓名)。
配送人员/医护人员将装有患者血样的真空采血管及临床输血申请单(附件3)送至输血科,与输血科工作人员逐项核对后双方在输血科登记本(附件4)上签字。
注意事项
不能同时采集多名患者的血标本。
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血液/血制品的领取
接到输血科通知后,由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附件5)取血。
取血者与发血者持输血记录单(附件6)、取血单(附件5)和取血登记本(附件7)对血液/血制品进行“十三对”(包括查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不得领取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血袋有破损、漏血。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核对无误后,取血者与发血者双方在取血登记本(附件7)及输血记录单(附件6)上签字,将血液/血制品和输血记录单(附件6)放于密封容器中取回。
不同患者的血液/血制品分开放置。
输注血液/血制品前的确认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持病历、输血记录单(附件6)对血液/血制品进行“十三对”
(包括查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
查看患者或家属已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附件1)。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需紧急输血,应报医务处或医疗副院长同意、备案,并由医师记入患者的病历中。
输注血液/血制品时的注意事项
两名医护人员持病历、输血记录单(附件6)及血液/血制品到患者床旁,进行“十三对”(包括查对门急诊/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血液或血制品外观、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编码),核对无误后方可输血。
血液/血制品取回后应尽快输注(在室温下放置不宜超过30分钟),不得自行贮血。
输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输注血液/血制品均应使用一次性输血器,不得重复使用。
血液内不得加入任何药物,如需稀释只能遵医嘱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
输血前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输血管路。
连续输注两袋及以上的血液及血制品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输血管路,再接下一袋血液/血制品继续输注。
输血前、输血过程中及输血结束时测量患者的脉搏及呼吸并在一般病人住院护理记录单(附件8)上记录。
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年龄及输注要求调节速度
输入全血或红细胞:开始输入速度宜慢,观察10min无不良反应,再根据患者情况调节滴速,成人一般2~3ml/min,儿童酌减。
一般2个单位红细
胞(相当于400ml全血)在4小时内输完。
如大量出血需迅速补充血容
量时,遵医嘱调节滴速。
新鲜冰冻血浆(FFP):融化后的血浆立即输注,输入速度不超过5ml/min~10ml/min。
如用于出血治疗或凝血因子替换时遵医嘱加快输入速度。
白蛋白:宜在1小时内输完。
纯化凝血因子Ⅷ:快速输注,但最大速率不得超过6mL/min;输液过程中监测患者脉搏。
血小板:以患者可耐受为度,尽快输完,一般4~5ml/min。
粒细胞:缓慢输注(不得使用白细胞过滤器),在12小时内滴完。
输血过程中每15~30分钟巡视患者一次,并严密观察患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发热反应:发热、寒战,伴有头痛、恶心、呕吐。
过敏反应:皮肤瘙痒、荨麻疹。
溶血反应:头胀痛、四肢麻木、腰背部剧烈痛、黄疸、血红蛋白尿、胸闷。
大量快速输血引起的并发症:手足抽搐、出血倾向、血压下降、心率缓慢、心室纤维颤动,甚至发生心跳停止。
输注血液/血制品后的处理
如患者继续从该通路输液时,更换一次性输液器。
将血袋上的条码贴于输血记录单(附件6)上并归入病历中保存,在护理记录单(附件8)上记录输血起止时间、输血品种及总量。
将血袋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标明患者床号、姓名、输血结束日期和时间,放入冰箱中保存24小时。
如患者未出现输血反应,24小时后将其丢弃在黄色医疗垃圾袋内;
若出现输血反应,连同医师填好的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附件9)一起送交输血
科。
5 参考文件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1999年)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生部(2000年)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1996年)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规章与流程,给药原则(2010年)
6 文件保留
1年
7 附件
附件1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附件2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执行单
附件3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临床输血申请单
附件4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输血科登记本
附件5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取血单
附件6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输血记录单
附件7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取血登记本
附件8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护理记录单
附件9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
8 特别说明
输血前护士必须查看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输注血液/血制品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严格按照“三查十三对”进行查对。
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一旦发生不良反应,立即通知医生予以处理。
9 文件交付
院长
医疗副院长
医务处处长
输血科主任
临床科室主任(所有)
护理部主任
科护士长(所有)
护士长(所有护理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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