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区域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华能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华能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37b183e7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c6.png)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招标工作,确保采购质量,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华能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物资是指除燃料和集团公司系统内贸易公司的交易货物以外,与电力、煤矿、供热、交通运输企业相关的基本建设、生产维护、大小修、技术改造和科技环保等项目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第三条物资招标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招标范围和方式、招标代理、招标准备、发布和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合同签订、招标纪律等;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单位、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直管企业和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的物资招标工作;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应成立物资采购决策机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单位的相关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物资采购决策机构是物资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物资招标工作,对招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物资招标采购中的重要事项提交各单位相关决策会议审议;第七条各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物资招标的管理工作,并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招标采购管理细则,规范物资招标采购的业务流程和管理程序,依法开展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第八条各单位应依法组建物资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工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若评标委员会采用技术和商务分组评标时,则每组成员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技术和商务等方面专家原则上应从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取;对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其评标专家经同级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可直接选定;第九条各单位物资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参照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组建,负责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第三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十条集团公司系统物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二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科技环保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第十一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单位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但不得缩小本办法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第十二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应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第十三条依据国家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经项目核准、审批机构认定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以及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经同级采购决策机构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第十四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应选择履约能力强且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第十五条国际招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招标代理第十六条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原则上应采用委托招标代理的形式,并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系统内有招标代理资质单位的专业作用;第十七条采用招标代理方式时,招标人应当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代理范围、期限、职责和工作要求,收费标准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第五章招标准备第十八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项目组织编制招标方案,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与数量、规格与技术标准、招标方式、投标人资质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组成建议、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查的时间安排、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时间等;第十九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根据招标方案的安排,并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和要求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办法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等;第二十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第六章发标和投标第二十一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依法必须招标的,还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须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时间和费用,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内容;第二十二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向邀请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须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和费用,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内容;第二十三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五日;第二十四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三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日或者十五日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第二十五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第二十六条现场踏勘;如有必要,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组织全部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现场答疑,但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现场答疑;第二十七条资格审查;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可以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方式;一资格预审;采用资格预审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评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二资格后审;采用资格后审时,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第二十八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或补充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第二十九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须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不予考虑;第三十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电汇等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其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第三十一条招标文件须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须确定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仍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应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第三十三条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第三十四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第三十五条投标文件接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和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第三十六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须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经同级采购决策机构批准后可不再采用招标采购的形式;第七章开标、评标和定标第三十七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所有的投标人应准时参加;第三十八条开标工作人员由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和记录人组成;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项目,可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担任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及记录人;第三十九条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异议后,由开标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过程和内容须记录完整,开标记录表经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可以在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其结果须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须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十三条评标方法;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可采取如下评标方法:一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物资招标采购,一般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在满足投标资格和技术、商务条件的前提下,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二对技术、工艺复杂的物资招标采购,原则上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技术、商务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其中:1. 对经济技术指标有重要影响的主机设备和重要辅机,以及对可靠性或环保排放要求高的辅机,价格所占权重应为综合评分的50%-70%;2. 其他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物资评标,价格所占权重不应低于综合评分的70%;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评标方法;第四十四条评标工作一般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一评标委员会组织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二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和比较,对投标人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三评标委员会原则上按照评标价格或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四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为获得多个标段同时中标而提出报价优惠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提出的报价优惠进行评审,按照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提出打捆授标的建议;第四十五条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情况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三个,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和办法、经评审的价格和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第四十六条各单位采购决策机构,根据以下定标原则确定中标意见: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二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三原则上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人不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时,应进行书面说明;第四十七条中标公示;一中标结果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示,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还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二公示无异议,招标人直接或者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八条物资招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将下列文件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一招标方案及批复;二招标公告或邀请函;三资格审查文件;四招标文件含补遗更正文件;五投标文件;六评标文件含投标人的澄清文件;七定标文件;八其它应当存档的招投标文件;第八章合同签订第四十九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九章招标纪律第五十条参与招标的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严禁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规定的行为;第五十一条遵守招标程序,禁止下列行为:一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二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三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四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五招标文件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六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七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八其他违反法定招标程序的行为;第五十二条维护公平竞争,禁止下列行为:一违法或者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二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三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四其他限制正当竞争的行为;第五十三条履行公正义务,禁止下列行为:一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二与投标人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三与投标人相互串通进行虚假招标;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擅离职守;五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八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九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第五十四条履行保密义务,禁止下列行为:一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二向投标人透漏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意见以及与确定中标人等其他情况;三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第五十五条遵守回避制度,禁止下列行为:一明知本人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主动回避的;二其他违反回避制度规定的行为;第五十六条执行招标结果,禁止下列行为: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五在订立合同时背离招标投标确定的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六不完整或者采取其他变通手段变相不执行招标中标结果;第五十七条规范招标代理,禁止下列行为:一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二违反保密规定,泄漏招标投标有关情况和资料;三与投标人串通,损害招标人和其他人合法权益;四违反规定越权代理,或者未按照规定履行代理职责;五其他违背委托代理义务的行为;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受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如出现违法行为,由国家相关法律机关处理;第十章监督与考核第五十九条物资招标工作应当接受同级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工作按集团公司有关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六十条物资招标工作纳入集团公司物资对标管理及考核范围;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第六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华能物资〔2015〕397号同时废止;附件1物资招标采购流程图(1)流程相关风险点(2)制度相关风险点。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127549d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a1.png)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某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维护公司利益、确保产品质量、控制开发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服务,开发项目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及物品采购,营销、策划、广告的委托代理等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外包活动,以及公司经营所需的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引进竞争机制,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价格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优选社会信誉高、技术管理水平高、价格最低合作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招投标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等组成,是公司招投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全面领导招投标系统的工作。
第六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职责:(一)监督、管理、指导、检查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二)定期召开招标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三)组织制订和修订公司招投标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四)审批或会签招标结果;(五)裁定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六)协调处理招标部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事项;(七)必要时参与重大项目商务谈判;(八)调解公司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疑议的中标结果;(九)检查并依照本制度处置违反招标投标的行为。
第七条招投标部门的工作职责:(一)股份公司由各职能中心进行相关专业的招投标管控工作,其主要的职责是:1、根据股份公司经营战略,确定招标采购的职能战略,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2、负责各专业的战略合作、集团化采购工作;3、开展定期和专项业务巡查,协助、监督和指导子公司的招投标工作;4、定期收集全国招投标项目的市场价格信息,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集团对子公司招标的管控(3篇)
![集团对子公司招标的管控(3篇)](https://img.taocdn.com/s3/m/252ef069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2d86b6c.png)
第1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集团在经营活动中越来越重视对子公司的管控。
招标作为企业采购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集团内部资源合理配置、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集团对子公司招标的管控原则、流程、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集团对子公司招标的管控原则1. 法规遵循原则: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活动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所有参与方在同等条件下竞争。
3. 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活动参与方应诚实守信,不得有欺诈、虚假陈述等行为。
4. 效率原则: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提高招标效率,缩短采购周期。
5. 优化配置原则:通过招标,实现集团内部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整体效益。
二、集团对子公司招标的管控流程1. 招标需求提出: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提出招标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采购预算等。
2. 招标方案编制:集团采购部门根据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
3. 招标公告发布:集团采购部门在规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 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5. 评标与定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标标准确定中标供应商。
6. 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与集团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7. 合同履行与验收: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集团进行验收。
8. 项目总结与评价:对招标项目进行总结与评价,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三、集团对子公司招标的管控措施1. 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制度:制定招标管理办法,明确招标程序、评标标准、合同管理等。
2. 加强招标文件管理:招标文件应包含项目需求、技术规格、评标标准等内容,确保招标文件完整、准确。
3. 规范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应由集团内部人员和外部专家组成,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4. 实施招标文件保密制度: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保密内容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泄露。
集团 招投标管理制度
![集团 招投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ab66463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b0.png)
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招投标工作,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合同管理,保障集团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集团招投标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维护集团和招投标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集团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五条项目部门在有采购需求时,应向招投标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并提交项目计划书、需求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招标申请应明确项目的基本信息、采购需求、招标范围等内容,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
第七条招投标管理部门应根据招标申请的内容,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时间、招标人员等具体安排,并制定招标文件。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标书、合同样本等内容,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在招标开始前向相关机构进行公示,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在招标开始前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确保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在招标开始前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确保招标活动合法合规。
第三章招标投标第十二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标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招投标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投标人须保证标书内容完整、真实、有效,并签署承诺书,确保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投标截止后,招投标管理部门应组织评标工作,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评选。
第十五条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合理。
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应由独立的专家组成,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并出具评标报告。
第十七条评标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标人公示,确保投标人了解评选结果。
第十八条评标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机构备案,确保评选活动合法合规。
第四章中标和合同签订第十九条中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集团签订正式合同,并交付保证金。
集团招采管理制度
![集团招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5cb2a31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011327f.png)
集团招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集团公司的招标采购活动,保证招标采购的公平、公正、透明,提高招标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级子公司的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包括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资产处置等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应坚持“合作共赢、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招标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依法履行招标采购程序和跟踪监督。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采购评审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履行招标采购程序的审批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采购管理机构,明确其设置,依法行使招标采购管理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采购监督机构,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招标采购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八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信息,保证投标人的知情权。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第九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根据招标采购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合同草案等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有关媒体公开发布,确保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文件审批制度,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合理、科学。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确保产品、工程和服务的质量。
第三章招标过程的组织和实施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人投标。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投标文件,不得串通或舞弊。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标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确保投标信息的安全。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评标会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e73ad3a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f4.png)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集团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原则: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第三条由预算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采购部、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总工办、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第二章招标系统组织职能第四条职能:1、董事会:公司招标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内一切招标事项的终决权,指导及监督招标工作系统内各执行单位的工作.2、集团领导:包括:财务经理、财务总监、集团企业管理部及主管领导.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单位考察结果的审核,参与开标、评标、议标、定标会议并拥有审查决策权.3、集团审计部: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确保公司内所有招标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展开.4、预算部:作为招标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发标、接标及资料归集整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议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各技术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查、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5、总工、设备总工:技术总协调,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方案的优化及把关、解决技术争议问题.6、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招标立项报批、设计和审核招标设计方案、投标队伍技术考查和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第五条定标抉择权:对各招标项目,在按照招标程序操作后,根据公司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将初步定标结果报总经理审核,并逐级报集团领导、董事长审批.第三章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第一节工作目标第六条招标系统的工作目标是,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宗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公平公正、合理竞争的原则下,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实现公司的成本控制管理目标,而精心选择优秀的施工合作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第七条招标系统工作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保密的工作态度,做到招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第八条加大力度,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信息,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投标价格竞争力.第九条集中整体资源,最大限度采取集中招标降低成本.招标立项时,尽量采用集中招标,能集中招标的项目(工程),决不允许分项招标.第十条坚决杜绝恶意低价竞标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第二节各技术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工程部工作职责:1、负责在上一年的12月1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第二年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2、负责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下一季度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修正表.修正表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3、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进度,及时提出施工队伍及材料设备的最迟进场时间.4、在招标过程中,积极协助对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评定工作.5、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已中标的单位因质量问题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工程部应立即申报预算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第十二条总工办工作职责:1、负责审定专业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2、负责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技术条款的编制.3、在招标过程中,参与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招标文件会签.负责委派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对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并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施工图的变更通知单.4、负责在招标文件(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合同附件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5、负责邀请有关行业专家、高水平人员参与公司高难度招标工作.第十三条规划设计部工作职责:1、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10日)前根据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设计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设计修正计划.计划中要注明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会审确认时间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和设计单位.2、负责园建、绿化、雕塑、园林设施、儿童游戏设施等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图会审和优化审定工作.3、负责计划外招标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并将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报总工办审批.4、必须在招标计划要求的招标工作开始7天前,向预算部提供本部门负责项目的已会审优化盖章的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所提供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必须具备施工条件(有招标范围、深化设计图、施工大样图、主材样板等),满足投标报价的需要,两个以上方案必须是有可比性的.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负责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设计变更通知单.6、参与设计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第十四条预算部工作职责:1、预算部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的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招标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招标修正计划报总经理及集团领导审批.计划中要注明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编制完成时间、会签审批时间、招标时间、合理工期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集团和公司有关责任部门.每季度的修正招标计划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等.2、收集整理国家对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3、负责起草项目招标文件框架,编制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合同条款并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和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会签.4、对于需要编制标底的招标项目负责编制标底,并送交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组织进行对投标单位考查并编写考察报告.6、负责组织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并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7、负责草拟合同文本,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审批.8、参与所有集中招标项目合同会签、商谈及修改.第十五条采购部工作职责:1、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2、广泛接触市场,负责收集有关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及供求信息,供预算部参考.3、参与材料、设备招标文件的会签,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4、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5、参加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第十六条财务部工作职责:1、对招标工作全过程提供财务服务.2、负责收取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押金,并开出收据.3、负责在招标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付款方式等.4、负责向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押金,并收回开出的收据.5、全程参与招标、开标、议标、定标过程,并提供专业意见.第四章招标类别和合理工期第一节招标类别的划分第十七条集中招标:1、大宗建筑材料的采购:如土建材料、装饰材料、园林设施、金属制品、市政材料、给排水材料、电气材料、暖通材料、家用电器及其它零星材料等;2、各类设备采购安装:如外电设备、空调设备、电梯、游泳池设备、消防设备、冷却塔设备、康体设施、儿童游戏设施、智能化设备、水处理设备等;3、其他工程:如地质勘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外电施工工程、交通划线工程等;4、单项招标:园林建筑、雕塑、会所装修、会所家具制安、会所灯饰制安、油烟污水处理、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中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5、设计招标第二节招标各项目合理工作日要求第十八条建筑材料采购1、通用标准材料:15—30天.2、特定材料:30天—60天.第十九条大型设备采购、安装1、电梯:中速梯生产周期3.5个月,安装周期45天;高速梯生产周期6.5个月,安装周期60天.2、冷水机组、冷却塔:30—60天.第二十条园林配套设施制安1、雕塑工程:根据雕塑大小30天—120天.2、小区儿童游乐设施制安:70天.3、园林灯具:20—30天.4、小区指示牌制作:15—20天.5、园林建筑工程:工程总价1000万元以上4个月,1000万元以内2—3个月.6、道路车库交通划线工程:施工工期30天,完工验收45天.7、康体设施:羽毛球场40天、网球场50天、运动场跑道50天、篮球场15天、乒乓球场10天.第二十一条其他工程项目:视工程量及各专业要求而定.第二十二条特急项目1、特急招标项目程序:由预算部在项目审批表上写明原因,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应在审批表上注明“特急”和签名确认.特急项目,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领导及董事长审批.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21.0总则1.1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3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1.4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1.5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2.0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2.1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2.2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c)审批招标文件;d)评定中标单位.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席有关招投标会议.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2.3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2.4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g)在定标后7天内向上一级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关招标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3.0招标工作一般程序3.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3.1.1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3.1.2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3.1.3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3.1.4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3.1.5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3.2招标前期工作3.2.1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3.2.1.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3.2.1.2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经营部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3.2.1.3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3.2.1.4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3.2.2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3.2.3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3.2.4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3.2.5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3.3开展招标工作3.3.1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3.3.2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3.3.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3.3.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3.3.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4收标、开标工作3.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3.4.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3.4.3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3.4.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处没有按照规定盖章和签名的、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该投标文件均无效.3.4.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3.4.7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3.5评标、定标工作3.5.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3.5.2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3.5.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5.4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3.5.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3.5.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3.5.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5.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4.0投标保证金4.1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此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标准或数量,由招投标小组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确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的定额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的1‰.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5.0罚则5.1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2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3违反本制度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4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中标单位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5参加招标工作的成员有意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接受投标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没收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6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固定成员,取消其招投标小组成员资格;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临时成员,以后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5.7经营部不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拖延或浪费时间,造成招标工作时间紧迫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5.8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5.9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3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2bc5a7e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ad.png)
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制度应明确招投标的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包括公平竞争、公开透明、诚实守信和效率优先。
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所有参与招投标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每一步骤都合法合规。
制度应详细规定招投标的流程。
从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的准备、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到投标书的递交、开标、评标、中标结果的公示,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操作规范。
流程中还应包括对投标者的资格预审,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评审标准。
为了保证招投标的公正性,制度中还应设立专门的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应由公司内部不同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评标过程的客观性和专业性。
同时,对于评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制度应提供相应的处理机制,比如利益相关者的回避规则。
为了提高招投标的效率,制度应鼓励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
通过电子化平台进行招投标,不仅可以减少纸质文档的使用,降低环境成本,还能加快信息流通速度,提高整个流程的透明度和追踪性。
在监督和责任追究方面,制度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以及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
对于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应当有严格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罚款、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确保制度的生命力,应定期对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自身的发展,制度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挑战。
这份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本旨在通过规范化的流程、严格的监督和持续的改进,来提升企业的招投标管理水平。
这不仅有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https://img.taocdn.com/s3/m/59ace6c1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92.png)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系统。
第二章供应商资料收集第三条项目部提供材料需求计划(一)任何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有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审批单,只有做到"以需定购",才能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
无材料采购审批单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二)根据材料采购审批单,确定每个具体项目的采购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部就采购材料的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详细的沟通。
(四)材料需求计划应有明确的数量、技术指标以及到货时间要求。
第四条搜寻并联系供应商(一)可通过internet、黄页、供应商介绍等方式搜寻材料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交流的过程中应努力学习材料知识和行业知识,力求在每次一种材料采购结束后成为该材料的专家。
(三)严禁供应商与项目部私下单独接触,供应商对项目的疑问由采购管理中心与项目部沟通后由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答复,严格执行前后台管理,杜绝腐败滋生的机会。
第五条供应商资格预审(一)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将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初步淘汰,减少后期的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供应商的规模、技术资质、市场信誉、财务状况以及过往业绩。
(三)一般选出1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将来邀请招标的对象。
第六条建档及封样工作(一)选出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后应建立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产品、资格预审的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供应商的信息档案建立起来后应集中汇总,并做到在采购管理中心内部的信息共享。
(二)凡是进入招标采购程序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
由项目负责人做好封样工作,封样库的两把钥匙由专人保管,非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不得进入封样库,避免质量以及腐败的问题发生。
第三章招标和投标第七条编制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相应的的项目负责人来统一草拟,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供应商投标需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分别投标装订成册。
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3ccd37e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302f31b.png)
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集团公司的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公正和合规性。
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招投标工作。
2. 定义在本文档中,以下术语定义如下:•集团公司: 指包括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内的集团实体。
•招投标: 指集团公司向外部供应商或承包商发布项目需求并接受竞标或报价的过程。
•招标人: 指集团公司作为需求方发起招标活动的个人或团体。
•投标人: 指对招标活动感兴趣并提供竞标或报价的个人或团体。
•评标: 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和选择最优投标人的过程。
3. 招投标程序本章节概述集团公司的招投标程序,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3.1 招标准备在招标准备阶段,招标人应执行以下步骤:•确定项目需求,并编写和发布招标公告;•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和评标标准;•确定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和费用;•筹备开标环境和设施,并确保相应的安全措施;•定义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并制定评标程序。
3.2 投标阶段投标阶段是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阶段。
在该阶段,投标人应遵循以下步骤:•购买招标文件,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报价和其他必要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并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遵守所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密要求。
3.3 开标评标开标评标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选择最优投标人的过程。
在该阶段,评标委员会应执行以下步骤:•开标前进行签到和确认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公开开标,报告投标人的名称和投标金额;•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标标准进行打分;•对商务报价进行评估,确保其合理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技术和商务评审结果,确定最优投标人;•编写评标报告,记载评审过程和评标结果。
3.4 中标结果和合同签订中标结果和合同签订阶段是招标人与最优投标人确认合作意愿、商讨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的过程。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494f620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882ad52.png)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统一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的管理,确保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并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的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项目招标、货物采购、工程承包等。
二、招投标程序2.1 招标公告2.1.1 招标单位应及时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规模、要求等详细信息,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
2.1.2 招标公告应在合适的媒体上进行广告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投标人的报名和咨询。
2.2 投标文件准备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递交。
2.2.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合法的企业资质、技术方案、报价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2.3 投标文件评审2.3.1 招标单位应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评审,评审结果应根据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公示。
2.3.2 评标委员会应公开、公正、公平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规定的标准进行打分和排名。
2.4 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2.4.1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及时通知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
2.4.2 中标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签署和公正。
三、考核与认定3.1 招投标成果考核集团公司应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项目的成本控制、工期管理、质量保证等方面的绩效。
3.2 业绩认定根据评审结果和评标委员会的意见,集团公司应对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奖惩,优秀的员工可以进行奖励和晋升,而不符合要求的员工则应进行处罚和督导。
四、违约与制裁4.1 中标违约中标人如违反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履约或提供合格的产品或服务,集团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并解除合同。
4.2 失约行为制裁对于故意违反投标文件要求或工程管理规定的行为,集团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并取消其招投标资格。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本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552cf49e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22.png)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的招投标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维护集团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第四条下列项目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一)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二)物资采购项目,包括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三)服务项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审计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对于未达到上述规模标准的项目,但集团认为有必要进行招标的,也可以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
第三章招标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集团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集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二)审批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三)协调解决招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监督招标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集团设立招标工作办公室,作为招标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招标工作办公室设在_____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招标工作;(二)审核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四)受理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五)整理和保存招标工作的相关资料。
第四章招标方式第九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公开招标是指通过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的对象应当不少于三家。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一)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其他情形。
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38df316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df.png)
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招投标管理行为,加强风险控制,提高投标成功率,确保集团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公正和透明,保护集团股东和客户的利益,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进行招投标活动中的相关人员。
三、管理要求
1. 招投标申请程序
(1)申请
集团各部门及子公司投标前,应在《招投标申请表》上详细填写有关信息,包括投标业务范围、项目信息、投标人员名单等,并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2)招投标策划
集团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策划方案,包括工作分配、商务谈判计划、编制申报文件的过程管理、现场工作安排等。
2. 招投标申报程序
(1)申报文件准备
申报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申报文件中涉及到的任何细节,包括对于投标人和投标项目的具体描述、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报价明细表等,均应在准备阶段尽可
能明确。
(2)申报文件审核
申报文件的审核过程应当全面、系统,对于文件中每一项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的权责,应当明确。
对于冲突、矛盾、无法解释的信息,应当立即修改或调整。
(3)申报文件备案
申报文件的备案应当尽可能做到完整,包括编号、日期、录入人员、来源、版本号等。
3. 招投标开标程序
1 / 2。
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a9d6bd826fff705cc170acd.png)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促进廉政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水运公路招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
(一)本办法所称计划,是指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经批准后的年度和临时采购计划。
(二)本办法所称采购活动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等行为,其中: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物资、办公、劳保用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土建、水工、管网、电气工程等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评估评价、监理,资产的租赁、处置,保险、广告、代理、咨询、信息化建设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采购泛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比价)、竞争性谈判、直接采购、重复采购和定点采购等方式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管理的采购。
(一)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方式;(二)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一般不得少于三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方式;(三)询价(比价),是指以询价函的方式,向三个以上的拟选供货商进行询价,并按照满足需求,质量和服务同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择优确定供货商的方式;(四)竞争性谈判,是指邀请三个以上的供货商就事先确定的谈判文件逐一进行谈判,并按照满足需求,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供货商的方式;(五)直接采购,是指在保证采购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直接从唯一的供货商处进行采购的方式;(六)重复采购,是指在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时间内,在需求不变情况下,从以往选定的供货商中再次进行采购的方式;(七)定点采购是指采购人首次采购需经以上方式确定中标商,并将其作为定点供货商,在一定期限内(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需重复采购此种货物,经过市场调研,可向定点供货商采购,但采购价格不应超过其中标价格。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ad84627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c51555c.png)
招杼采网管理力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内部招标采购环境,促进依法治企、提质增效、廉洁从业,保障项目有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集团各下属单位有关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班组)、材料设备、工程服务等方面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为有效推进集团招标采购业务活动的集约化管理,推动集团内部资源整合提升,夯实项目管理基础,凡集团内部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在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上进行。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四条集团内部招标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集团设立集中采供中心。
第五条集团集中采供中心主要职责包括:(一)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二)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三)对各单位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四)与各单位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的协同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须建立内部招标采购管理体系。
各单位须明确招标采购工作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的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班组)、材料设备、工程服务等方面的招标采购管理流程、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二)负责规定范围内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三)负责协调本单位招标采购活动的重大事项;(四)负责建立、完善和管理各类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部评标专家库;(五)负责对下级单位及项目部招标采购活动的指导、管理、检查、监督;(六)负责其他本单位有关招标采购工作实施的具体事项。
第三章内部招标采购方式第七条集团内部采购包括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第八条集团内部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各单位应参照监设办发(2019)17号《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各自实施细则中明确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标准,对符合相应招标标准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班组)、材料设备、工程服务等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龙湖招投标管理制度
![龙湖招投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3a4b58b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bf.png)
龙湖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龙湖集团在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的公平、公正、透明,保护公司和各参与方的利益,提高公司在建设项目中的管理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招标的基本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2. 充分竞争的原则;3. 诚实信用的原则;4. 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三章招标的范围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建设项目中的招标活动。
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合作伙伴,包括供应商、承包商、监理等,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章招标管理的组织机构公司设立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在建设项目中的招标活动。
第五章招标管理的工作流程1. 招标需求确认:相关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招标项目;2. 招标文件编制: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条件、要求等;3. 招标公告发布:根据公司规定,制定招标公告并发布;4. 投标人资格审查: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严格筛选资质合格者;5.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6. 开标评标: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7. 合同签订:与中标人签订相关合同;8. 履约管理:监督中标人履行合同。
第六章招标管理的监督与评估公司设立招标管理评估机构,对招标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招标管理的责任和处罚1.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有监督、验收和执法责任,如有不当行为需追究责任;2. 对违反招标规定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公司将进行公告并重新发布。
本制度解释权归龙湖集团所有。
龙湖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以其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为公司在建设项目中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也为各参与方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愿所有员工和合作伙伴共同遵守本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建设项目贡献力量。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1114b59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35.png)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xx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了规范本集团公司的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内部以及与本集团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条件1. 本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集团公司”)的所有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均应当纳入招投标的范围。
2. 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 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已经批准;(2)资金已经落实;(3)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和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招标组织和程序1. 招标组织工作由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委员会由集团公司领导、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确定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文件编制、审查投标资格、组织开标评标等。
2. 招标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发布招标公告;(2)编制招标文件;(3)报名和资格预审;(4)发售招标文件;(5)踏勘现场;(6)投标文件的递交;(7)开标评标;(8)中标结果的确定和签订合同。
第四章投标和开标1.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3.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4.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cd9d45c6fdb6f1aff00bed5b9f3f90f77c64d6b.png)
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高效性。
招投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竞争性的方式选取最优质的供应商,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招投标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原材料采购、服务外包等各类物资和服务的采购。
三、组织机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采购的全过程管理。
该部门应配备专业的采购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市场分析能力。
四、招投标程序1. 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明确采购物资的规格、数量、预算等要求。
2. 招标准备:采购部门审核采购申请,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指南等。
3. 发布招标:通过公司网站、行业平台或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招标信息,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4. 投标接收:设定合理的投标截止时间,收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评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6. 中标公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监督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投标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外部监管等多重监督措施,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制度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集团各区域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集团各区域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260a93a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b4cb4ec.png)
集团各区域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投资活动的增加,集团各区域公司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竞争以及资源的有效利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招投标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该制度,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规性。
二、背景1. 招投标管理的重要性:招投标管理是企业采购和销售的基础环节,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2. 现状分析:当前,集团各区域公司在招投标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流程不规范、信息不透明、评标过程不公开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目标本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目标如下:1. 建立规范且透明的招投标流程,确保参与机构和个人享有平等机会。
2. 提升招投标活动的效率,降低成本,并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
3. 规范评标过程,保证评标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4. 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5. 提供有效的沟通渠道,解决招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纠纷。
四、招投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定义和范围1.1 定义:明确招投标活动的含义和相关的基本概念,如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等。
1.2 范围:明确适用本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范围,包括涉及金额、业务类型等方面的界定。
2.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2.1 编制: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如招标公告、招标邀请函、招标文件等。
2.2 发布:明确发布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时间,包括集团内部和外部的发布方式和途径。
3. 投标的资格和要求3.1 资格审查:明确投标者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资格要求,如注册资格、信誉评级等。
3.2 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方式,以及相关的管理措施。
4.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控制4.1 评标委员会:明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和客观。
4.2 评审准则:制定具体的评审准则和评分标准,确保评标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4.3 投标文件的保密:加强对投标文件的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各区域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地区公司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非工程类项目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除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及集团下属公司承建的项目可选择招标或议标外,其他所有项目的发包必须进行招标,超出此范围议标的项目,必须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二章招标工作流程
第三条招标项目的立项:原则上需求部门负责立项,立项书必须包括项目概况及单位资质要求,并经公司负责人签名同意。
所有项目由地区公司招投标部牵头组织招标策划会,公司负责人主持。
第四条投标单位的征召、选择和资格审查
1.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品牌和综合实力全国30强单位、本省前5强或国际著名品牌和企业,确无全国及全省行业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行业领先企业。
2.地区公司负责人汇总由征召小组(招投标部、总工室及采购部)采用背靠背原则分别在网上搜索各10家以上单位,由地区公司负责人独立筛选确定拟入选单位并亲自或指定专人(一人)向入选单位发正式公函,表达初步建立合作关系的愿望,向入选单位落实具体情况,邀请有合作意愿单位的第一负责人见面,或根据需要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带队对最终入围单位进行考察,确定5家以上(含5家)的合格投标单位。
3.严禁推荐投标单位,否则,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五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
1.地区公司自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由地区公司招投标部负责编制;集团组织招标的项目由地区公司负责编制招标文件,集团招投标中心进行修改定稿。
招标文件原则上按集团的标准格式编制。
招标文件必须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原则上采用集团法律事务中心下发的标准合同范本。
2.对于具备量化条件的项目必须编制量化清单(例如工程量清单),并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3.工程类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统一标准的设计条件,并由总工室制订必须要控制的标准或要求。
4.招投标部根据需要可组织立项部门、合同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招标文件由主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招标答疑
1.集团组织招标的项目,由集团招投标中心负责发标及招标答疑;地区公司自行招标的项目,由地区公司招投标部负责发标及招标答疑。
招标答疑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集中解答。
2.在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核对对方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开标及定标
1.开标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由招投标部牵头组织,现场开标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招投标部必须2人以上,合同管理部、监察分室各1人以上。
2.若有技术标,技术标与经济标应同时开标,开标前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是否完好,回标单位少于3家的不得开标,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牵头组织技术标封闭评审,如涉及到施工工艺的,由工程技术部牵头组织技术标封闭评审(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加),并当场确定评定结果。
技术标只涉及施工组织方案的不进行评审,定标后技术标存档备查。
4.中标原则:原则上投标总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5.经济标采用内部公开开标,并当场由各投标单位单独进行二次报价,开标小组在技术标评审结果上,当场确定拟中标单位。
严禁二次报价之后再次接受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调整。
6.工程招标的审批:招投标部将100万元以下项目的定标结果报地区公司预决算部审核后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100万以上项目的定标结果经地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再逐级报集团主管招投标中心的总裁助理、集团主管工程建设的副总裁、董事局主席审批。
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时间:永久用电、永久供水3天;消防、供暖4天;其它类2天。
第三章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
第八条招投标部(必须2人及以上)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并做好谈判记录。
第九条中标单位对合同签字盖章后,招投标部填写《合同审批表》按以下权限,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下的报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合同,经地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法律事务中心审核,再逐级报集团主管招投标中心的总裁助理、集团主管工程建设的副总裁、董事局主席审批。
集团预决算审计部的定标价格审核报告作为合同报审的附件。
第十条合同签订后,招投标部和合同管理部组织对立项部门及
相关部门进行合同交底。
第四章招标工作的管理
第十一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对地区公司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管理、监督、检查,每季度对每个地区公司工程招投标项目的10%进行抽检。
管理中心负责考核。
第十二条地区公司招投标部应在招标完成后3天内及时准确建立招标台帐,未完成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
第十三条招投标部未在每月5日前及时准确上报招标项目月报表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同时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
瞒报或故意拖延不报造成集团招投标中心无法完成抽检的,上报集团董事局领导。
第十四条招投标部未按时组织招标策划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同时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
第十五条招投标部未及时、完整提供招标立项资料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
第十六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在地区公司抽查中发现违反招标管理制度的,每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100元,同时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100元,发现重大问题的上报集团董事局领导。
第十七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每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中心。
第十八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对地区公司的检查,按《XX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招标纪律
第十九条招标系统以外的任何人员不得干预招标工作。
第二十条参与招标的各部门独立运作,禁止相互串通、干预。
第二十一条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宴请、馈赠,不得与投标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往来。
第二十二条评标小组成员须严格保守机密,应对有关招标资料承担保密责任,在定标前不得泄密、公开。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员必须注意保存并慎重地使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严禁以此谋求任何个人利益,严禁以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方式滥用上述资料。
第二十四条凡违反招标纪律的,交集团监察室查处。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如有以往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