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项目案场客户房源管理制度[114470]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制度一、前言成功的房地产销售,除了进行市场营销和广告宣传外,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客户管理制度。
目前,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社会网络的发展,房地产销售的竞争已经不再是简单的产品竞争,而是客户体验和服务质量的竞争。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客户管理制度,加强客户服务和关系维护,已经成为现代房地产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从案场客户管理角度出发,介绍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和促进销售业绩的增长。
二、案场客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1 客户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客户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是案场客户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整个客户管理流程的基础。
因此,房地产销售企业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多种方式获取客户信息,包括在线注册、电话咨询、参观案场、公共区域等。
其中,最为有效的获取方式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网站、APP等)建立线上客户信息收集渠道。
通过线上客户管理系统,房地产销售企业可以对客户信息进行分类、归档和查询,以便后续的自动化营销和跟进。
同时,客户信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应当建立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2 客户需求的分析和评估房地产销售企业需要针对每个客户的需求和期望进行分析和评估,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客户需求包括购房用途、面积需求、户型要求、价格预算、贷款能力等,需要通过面谈、问卷调查、访问记录等方式进行收集。
客户需求的分析和评估还需要进行实际的现场考察,包括社区环境、交通便利性、生活配套设施等方面。
通过综合评估客户需求和现实情况,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的房产推荐和购房建议。
2.3 客户跟进和服务建立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分析客户需求和期望,是为了提供更好的客户跟进和服务。
房地产销售企业需要建立专门的客户服务中心,对客户进行持续的跟进和服务,包括候补客户和VIP客户。
通过客户服务中心,房地产销售企业可以及时回答客户咨询、提供房产资讯、介绍购房流程、协助办理贷款等。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制度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第二条客户接待顺序第三条客户登记第四条客户归属确认第五条客户争议处理第六条客户关系维护第七条大客户管理第八条客户资料管理第九条奖惩制度第十条客户保密管理第一条总则案场客户管理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客户负责、对员工负责的基本准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中所指客户为公司产品所针对的消费群体,即有意向购买公司产品的消费者。
第二条客户接待顺序案场负责人要合理安排销售人员的客户接待顺序,保证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接待顺序的公平、公正、合理。
1、接待客户要求。
接待客户是销售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销售人员的权利,但销售人员有下列情况时,暂不适宜接待客户:(1) 销售人员处于培训期,尚未达到上岗要求。
(2) 暂时身体不适或精神状态不好,销售主管建议暂不接待客户。
(3) 公司暂时有其它工作安排,工作尚未完成的。
(4) 正在办理离职手续期间。
(5) 考核不合格或在处罚期。
如客户情况较特殊,销售经理认为其暂不能应付时,为保证销售有效进行,销售经理可对接待顺序及时做出调整。
2、销售人员日常客户接待参考顺序及特殊情况下处理方式。
2.1日常客户接待参考顺序 (可任选其一或多种结合)(1)按照当日签到时间先后安排本日接待顺序。
(2)销售人员按顺序编号,轮流接待并且每日循环接待。
(3)依据上月销售业绩排名,固定本月每日接待顺序。
(4)依据当日销售业绩安排次日接待顺序。
(5)依据案场活动要求由负责人安排特定顺序接待。
2.2 特殊情况处理⑴轮到本人接待客户因有事离开时,如有客户来访由下一名销售代表接待,本人回来直接进入下一轮接待顺序。
如回来时本轮接待尚未跳过,仍继续参加本轮接待顺序。
⑵如果老客户来访,尚未轮到本人接待时,可跳过本轮接待顺序,如客户走时本轮接待尚未跳过,仍继续参加本轮接待顺序。
⑶客户较多销售人员不足以应付时可不按接待顺序,应兼顾大多数客户和重点客户,同时可安排试用销售人员协助接待客户。
房源客源管理制度
房源客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的房源客源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经纪人在房源客源管理工作中的使用。
第三条房源客源管理制度是经纪人工作的核心体系,经纪人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房源客源管理制度的内容由我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房源管理第五条我公司的房源管理主要包括房源信息的收集、登记、核实、展示和推广。
第六条经纪人在收集房源信息时,必须要求房东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核实。
第七条经纪人在登记房源信息时,必须完整、准确地记录房屋的各项信息,包括房屋面积、装修情况、周边环境等。
第八条经纪人在展示房源信息时,必须做到真实、客观,不能夸大虚假。
第九条经纪人在推广房源信息时,必须积极地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推广,如网站、社交媒体、报刊杂志等。
第十条经纪人在收集房源信息时,应注重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擅自泄露客户信息。
第三章客源管理第十一条我公司的客源管理主要包括客户需求的收集、记录、分析和推介。
第十二条经纪人在接待客户时,必须认真倾听客户需求,了解客户的实际情况,如户型、区域、价格等。
第十三条经纪人在记录客户信息时,必须完整、准确地记录客户的各项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需求信息等。
第十四条经纪人在分析客户需求时,必须做到全面、深入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将客户的需求和房源信息进行匹配。
第十五条经纪人在推介房源信息时,必须积极地向客户介绍符合其需求的房源,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第十六条经纪人在跟进客户时,必须主动、及时地与客户沟通,做好客户关系维护工作。
第四章案例分析第十七条我公司每月对房源客源管理进行案例分析,总结成功案例和失败案例,为经纪人提供借鉴。
第十八条案例分析主要包括客户需求的分析、房源信息的匹配和宣传策略的总结。
第十九条案例分析结果将由公司领导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对经纪人进行奖惩。
第五章考核评定第二十条我公司每月对经纪人的房源客源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定,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房源信息的收集和推广、客户需求的分析和推介。
房地产项目销售案场管理制度(3篇)
房地产项目销售案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项目销售案场管理,提高销售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开发商自有房地产项目销售案场的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包括案场准备、销售流程、人员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全体案场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案场准备第五条案场准备应提前进行,确保案场设施齐全、环境整洁。
第六条案场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充足的桌椅、展示板、样板房等销售案场设施,确保顾客体验。
第七条案场应保持整洁,地面、墙面、玻璃等定期清洁,废弃物及时清理。
第八条案场应根据需要准备充足的饮用水和咖啡等待顾客。
第九条案场应准备充足的销售文件,包括项目宣传册、销售合同范本等。
第十条案场准备应提前做好安全检查,确保案场无安全隐患。
第三章销售流程第十一条案场销售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邀约顾客、接待顾客、项目介绍、展示样板房、解答问题、签订合同等。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应主动邀约顾客,了解其需求,并及时安排接待。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应接待顾客时客气热情,提供专业的服务。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对项目进行全面的介绍,包括项目位置、规划、配套设施等。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应结合顾客需求,有针对性地展示样板房,让顾客更好地了解项目。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应根据顾客提问解答问题,例如房产证、限购政策等。
第十七条销售人员应协助顾客完成签约手续,确保合同的签订和款项的交付。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八条案场应配备充足的销售人员,确保能够顺利进行销售工作。
第十九条销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销售技巧,能够熟练运用相关销售工具。
第二十条销售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销售能力。
第二十一条销售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第二十二条销售人员应相互合作,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案场应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案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案场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房地产售楼部房源管理规定制度
房地产售楼部房源管理规定制度一、所有房源的销售控制规定由案场经理统一管理,并由案场内务及时录入明源。
二、所有房源的保留由保留人与案场经理书面明确保留时间,经审批确认后才能进行保留。
三、房源的保留需经过以下程序,方可办理:(一)在办理时标明保留人姓名和所保留房源及保留时间。
(二)需经地产总裁和董事长或指定集团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保留。
(三)公司各部门人员需保留房源时必须到营销部填写“房源保留申请单”,待营销副总批准后方可保留,原则上保留期限不超过3天。
(四)在房源保留期间内,对外统一说辞一律“该房源已销售”。
(五)该房源在保留时间内若有变化,销售员应及时通知保留人。
四、房源在保留期间内销售员负责与保留人指定购买人联络,若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保留人。
五、放弃保留房源,需地产总裁和董事长及授权集团领导签字,审核同意后转达给项目营销副总,由营销副总进行安排。
六、无论任何原因该房源一旦保留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售。
七、销售员在销售房源时必须到销控专员处核实该房源的现实情况,待核实清楚后方可按核实情况销售。
八、所有营销部人员不得将所保留房源的“房源保留申请表”出示给客户或透漏此信息。
九、如有代理公司,我司派专人驻场监督销控,我司销售经理是项目房号销控负责人。
双方团队经理为各自团队销控辅助负责人。
十、如有代理公司,严格执行销控制度,在带客户看房前及销售前需向团队经理查询房号是否可售,若客户确定认购房号,需团队经理签字确认,并最终我司销售经理签字确认方可销售,并在成交后及时填写各种成交记录,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十一、优先购买权:项目销售如遇两个以上的客户对同一物业有购买意向,置业顾问须通过我司销售经理确认该房号尚未售出,才能销售该单位,同时遵循成交优先的原则,即先交定金者得。
十二、《认购书》、《商品房卖买合同》签订后需经团队经理检查确认后方可交再给客户。
置业顾问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号确认单上添加任何自写内容。
房产公司客户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客户管理工作,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客户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包括销售、客服、市场、工程等部门。
第三条客户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以客户为中心,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2. 诚信为本,确保客户信息保密;3. 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4. 严谨细致,确保服务质量。
二、客户信息管理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客户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更新。
第五条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客户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2. 客户购房需求:购房类型、面积、价格、楼层、户型等;3. 客户购房记录:购房时间、购房地点、购房金额等;4. 客户投诉与建议:客户投诉内容、处理结果、客户满意度等。
第六条客户信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客户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客户接待与服务第七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客户接待部门,负责接待客户来访、来电咨询等工作。
第八条客户接待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1. 热情周到,耐心解答客户疑问;2. 熟悉公司产品、政策及市场行情;3. 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应变能力;4.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客户接待人员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接待:1. 告知客户公司服务项目及政策;2. 记录客户需求,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3. 引导客户参观样板房、了解项目详情;4. 协助客户办理购房手续。
第十条公司应设立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建议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四、客户关系维护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客户回访活动,了解客户需求,收集客户反馈意见。
第十二条客户回访内容包括:1. 客户购房满意度;2. 项目施工进度;3. 售后服务满意度;4. 其他客户关注的问题。
第十三条客户服务中心应针对客户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定期评估客户满意度,提高客户忠诚度。
五、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市场部负责解释。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一、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1.1 目的本制度主要在于规范房地产销售案场的客户接待,合理分配案场的客户资源,确保客户得到良好的服务和照顾,提高客户满意度和销售额。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房地产销售案场。
1.3 分配原则根据公司对案场的人员配置和所在地区客户资源的总体规划,以及各个案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客户分配方案。
具体分配原则如下:1.根据客户类型、优先级、购房意向等因素,进行优先级排序。
2.在分配客户时,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出现“抢客户”、“挑单”等问题。
3.分配的客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访和跟进,及时了解他们的购房进展,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4.客户分配应透明公正,避免出现分配不公等问题。
1.4 实施措施为确保本分配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设立专门负责客户分配的管理人员,协调处理客户分配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2.定期对客户分配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针对分配不当等问题,对相应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案场管理制度2.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旗下所有房地产销售案场的管理行为,规范案场内部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流程,提高案场工作效率,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提高销售额。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房地产销售案场。
2.3 实施措施为确保本案场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定期对案场的工作流程、管理流程、工作制度进行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
2.对案场人员的工作进行规范和标准化,确保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
3.对同一所案场经理、销售人员的对外沟通内容和方式进行统一规范。
4.对案场的各项工作给予适当的经济激励,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5.对案场的各项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掌握案场的工作情况。
6.建立系统化的交流渠道,对不同的案场进行交流和沟通,分享成功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地产售楼部客户服务管理制度
地产售楼部客户服务管理制度1. 引言地产售楼部客户服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地产售楼部的客户服务质量,确保与客户的良好沟通和满意度的提升。
本文档旨在明确地产售楼部客户服务管理的流程、要求和责任,以确保客户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客户服务体验。
2. 客户服务流程2.1 客户接待地产售楼部的客户接待环节是客户与地产售楼部的第一次接触,因此至关重要。
售楼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客户,并及时、热情地迎接客户到达售楼部。
接待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服务意识,以提供专业、礼貌和高效的接待服务。
2.2 客户需求了解与记录在接待客户过程中,接待人员应主动询问客户的需求,包括客户购房预算、房屋类型、居住需求等方面的信息。
同时,接待人员应将客户的需求进行详细记录,以备后续跟进和筹备工作。
2.3 展示楼盘与解说说明在接待客户后,接待人员应引导客户参观展示楼盘,并详细解说楼盘的设计理念、户型结构、配套设施、房屋销售政策等重要信息。
接待人员要对楼盘的信息了如指掌,以确保能够对客户提供详尽的解答和介绍。
2.4 议价与签约在客户对某套房屋表达购买意向后,接待人员需与客户进行价格谈判,并争取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价格优惠或增值服务。
在谈判达成一致后,接待人员应引导客户完成购房合同的签署,并解释相关条款和流程。
2.5 售后服务售楼部的服务不仅包括销售过程,还应延伸至售后服务阶段。
接待人员应主动与客户保持联系,及时解答客户的问题,提供相关资料和建议。
在房屋交付后,售楼部应派专人负责跟进客户的入住及后续维修问题,并确保客户的满意度。
3. 质量要求与指标3.1 服务态度地产售楼部的接待人员应以积极、热情的态度对待客户,并以礼貌、耐心的方式进行沟通和回答问题。
接待人员应注重细节,关注客户的感受,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3.2 信息准确性售楼部的接待人员应对楼盘的信息进行充分的了解,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详尽,以免给客户造成误导或疑惑。
3.3 售楼部环境售楼部作为客户接待的场所,应保持整洁、有序的环境,给客户以良好的第一印象。
房产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房产销售案场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完善房产销售案场管理,规范项目销售,确保销售顺利推进,配套设施齐全,购房者满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房产开发企业的房产销售案场管理。
三、管理制度:1.案场设施及环境要求(1)案场要求环境整洁、卫生,各项设施完备、设施时常检查、维护、保修,设立服务台。
(2)案场内部装修要符合案场销售标准,颜色要统一。
(3)案场地图、配套、户型、交通、绿化等相关项目要制作好,摆放在显眼位置,客户可以随意获取信息。
2.销售流程要求:(1)提前当好待售房产的市场调查,制定销售目标,合理分配人员。
(2)开盘前要摆放报名表格或预约表格,客户可以进行登记和预约,避免人员拥挤。
(3)对到场的客户要预先安排好座次,进行介绍和推销,消费者如遇到犹豫和其他问题等,可以通过专业人员进行解答。
(4)开盘时,需要制作好开盘纪念册、工程进度表等,确保消费者提供的数据与别处相符合,并即时报告质量监督部门。
(5)签订合同,支付定金、首付及其它费用前要咨询专业律师等,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3.销售人员的要求:(1)销售人员要能够熟悉案场销售情况,清楚待售房产各项数据资料,并且敢于接受消费者提问及疑难情况。
(2)销售人员不能强迫消费者进行购买,要了解消费者购买房产的实际需求和购房能力,做到投资收益好,价格合理。
(3)销售人员要具有一定的商业智慧,可以灵活应对各种消费者观点和众多不同的市场需求。
4.销售报表的要求:(1)报表覆盖的内容包括:每日进场的客户数量,每日签约的客户数量,翻了几手客户等情况。
(2)按照时间节点,详细统计不同描述的销售数据,包括销售房型、户型、平均价格、存量、交易量等。
(3)要求较好地进行米白和同类物管项目等的比较分析,查找自己的差距和优势,帮助提升自身对项目的优化。
四、制度执行:(1)制定本制度后,应当在案场负责人、销售人员、客服人员和监督部门等之间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均能理解并熟知本制度有下达的全面性含义和适用范畴。
[房产公司案场管理制度]售楼部案场管理制度
[房产公司案场管理制度]售楼部案场管理制度案场管理制度营销中心是直接面向市场与客户的窗口,代表了公司及项目的形象,为保证项目销售工作开展的统一性、规范性、严肃性,提升公司的专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当天值班人员对销售现场的卫生维护工作负责,应随时保持销售现场地面的整洁,无过多尘土,无掉落的纸张和客户丢弃的垃圾,随时保持现场的清洁,未能及时执行,发现一次贡献10元。
二、置业顾问接待完客户以后,应及时进行客户的来访记录工作,并将桌椅归位,将烟灰缸垃圾倒掉,清洗烟灰缸,未能及时执行,贡献10元一次。
三、销售前台不允许有销售道具以外的任何物品(各人的水杯除外),各置业顾问的私人物品应放置在储物柜内,有客户及开发商在场时不得在前台吃零食,一经发现,贡献10元一次。
四、各置业顾问应严格执行客户接待轮排制度,值班人员应监督每日的签到记录,轮排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时,末位置业顾问应及时给客户倒水,相互协助。
五、当公司人员或访客(非看房客户)在售楼部逗留时,由末位置业顾问接待,并及时倒水,待客户离开后,及时清理桌面上的一次性水杯及桌椅复位。
未能执行到位,贡献10元一次。
六、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应热情主动,不能挑客选客,决不允许客户已到前台咨询了,置业顾问还坐在前台不起身或做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贡献10元一次。
七、置业顾问在做义务接待时应当成自己的客户来对待,不能因为不是自己的客户而不理睬,更不能因为客户要求去看房而出现不愿带看的现象,如经发现,且无合理解释,罚款10元一次。
(每个人都会有做义务的时候,团队精神是每个销售人员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八、为安全考虑,置业顾问在带客户去施工现场看房时必须戴安全帽,如发现未按要求执行者贡献20元一次。
九、上班不允许迟到,早退,迟到5分钟到10分钟内,贡献10元一次,10分钟到30分钟20元一次,30分钟以上算旷工半天,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向经理请假。
十、下班后,值班置业顾问负责关水关电,如经发现未关水电者罚款20元每次;如因水电未关而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班置业顾问负全责。
房地产销售现场案场售楼处管理制度
销售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客户接待规定一、接待顺序以《接待排序表》为准,按接待排序轮回。
二、销售员按照排班表的时间上班,早到或迟走可以按照正常的接待顺序接待客户。
三、若当值销售员未打任何招呼不在现场,则被跳过,由下一个销售员接待,该销售员不给予补接。
四、接待已成交客户回访不计接待名次,跳过可优先补接一轮,接待未成交老客户回访,计接待名次,不给予补接。
(成交客户指已经买筹或已经购买了的客户。
)五、未成交的老客户带新客户到访,只计销售员一个接待名次,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新客户未做客户登记的,则不计名次,新客户做客户登记的,则计名次。
六、当天新客户或未成交老客户当天重复多次到现场,只计一个接待名次。
七、已被接待的客户未离开现场前,当事销售员未经项目经理许可,不得再接待新客户。
八、销售员接待客户期间,如有其未成交老客户到访,销售员可选择同时接待或指定他人代接老客户,无指定则由排位最后的销售员帮忙接待,如当事销售员选择接待新客户,则不论老客户是在当事销售员还是在帮手销售员手上当日成交分半。
老客户当日未成交,则计当事销售员接待名次,帮手销售员可补接一次,如当事销售员选择接待老客户,则新客户完全归属按次序接待的销售员。
九、销售员在接待客户过程中,如发现该客户为同事在本项目的老客户,须第一时间通知该同事并交由该同事接待,并计该同事接待名次,销售员则可优先补接,如该同事休息,应电话通知,由其指定同事接待,联系不到,则继续接待,当天成交为分半,不成交则为义务接待,可优先补接新客。
十、来访客户必须留下真实姓名和电话等基本资料,并经销售员签名,才视为有效客户登记,所有客户归属问题,均以此为原则:十一、以有效客户登记的先后秩序确定其归属权。
客户登记有效期为15天,如超出15天而销售员登记跟进本里又无近期客户跟进记录的,视为归属权丧失。
1.不完整的客户登记视为无效登记,发生争议时不拥有客户归属权;2.同姓名不同电话,得不到证实则属无效登记;3.同电话不同姓名,则视乎是否直系亲属关系;。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制度
客户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指客户为公司产品所针对的消费群体,即有意向购买公司产品的消费者。
第二章客户接待顺序第二条销售主管要合理安排销售人员的客户接待顺序,保证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接待顺序的公平、公正、合理。
第三条接待客户是销售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销售人员的权利,但销售人员有下列情况时,暂不适宜接待客户:⑴销售人员处于培训期,尚未达到上岗要求。
⑵暂时身体不适或精神状态不好,销售主管建议暂不接待客户。
⑶公司暂时有其它工作安排,工作尚未完成。
⑷正在办理离职手续期间。
第四条客户情况较特殊,销售主管认为其暂不能应付时,为保证销售有效进行,销售主管可对接待顺序及时做出调整。
第五条销售人员日常客户接待参考顺序及特殊情况下处理方式。
第一节日常客户接待参考顺序⑴按照当日签到时间先后安排本日接待顺序。
⑵销售人员按顺序编号,轮流接待并且每日循环接待。
⑶依据上月销售业绩排名,固定本月每日接待顺序。
⑷依据当日销售业绩安排次日接待顺序。
第二节特殊情况处理⑴轮到本人接待客户因有事离开时,如有客户来访由下一名销售代表接待,本人回来直接进入下一轮接待顺序。
如回来时本轮接待尚未跳过,仍继续参加本轮接待顺序。
⑵如果老客户来访,尚未轮到本人接待时,可跳过本轮接待顺序。
⑶客户较多销售人员不足以应付时可不按接待顺序,应兼顾大多数客户和重点客户,同时可安排试用销售人员协助接待客户。
⑷同一组客户人数较多时,应遵循接待顺序安排其它销售人员协助。
⑸销售人员自身难以应付客户时,销售主管应及时提供援助或安排其它销售人员协助接待。
第三章客户登记第六条客户登记分为公共登记和个人登记,销售人员必须保证客户登记内容的一致性、连贯性、次序性。
第七条营销部为销售人员统一配置销售时所用的公共登记本和个人登记本。
登记本包括:来客登记本、来电登记本、客户信息记录本等。
第八条销售人员必须将客户的来电、来访日期、姓名、联系方式、客户需求等信息做详细记录。
第九条公共登记本的客户信息必须按客户来访、来电的先后顺序依次登记编号。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工作,提高销售业绩和客户满意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房地产销售案场的客户管理工作。
三、客户管理流程1.客户接待:接待员应热情接待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和意向,并填写客户登记表。
2.客户资料整理:接待员应将客户登记表及相关资料按时整理,并录入客户信息系统。
4.家访跟进:销售人员应协调好客户家访的时间和地点,并及时与客户签订预订合同。
5.贷款办理:如客户需要办理贷款,销售人员应协助客户办理贷款手续,并确保贷款的顺利申请。
6.合同签订:销售人员应全面了解合同条款,并与客户协商签订购房合同。
7.资金支付:销售人员应协助客户办理房款的支付手续,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8.房屋交付:销售人员应与客户一起验收房屋,并帮助客户办理交房手续。
9.售后服务:销售人员应对客户进行售后服务,包括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处理客户投诉等。
四、客户管理责任1.接待员负责客户接待工作,包括客户需求了解和资料整理。
3.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房款支付手续。
4.售后服务部门负责对客户进行售后服务。
五、客户管理绩效考核1.客户接待情况统计:接待员的客户接待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2.销售业绩考核: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六、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本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制度,为公司提供了一个规范客户管理工作的指导,旨在提高销售业绩和客户满意度。
同时,通过明确客户管理流程和责任,有效提升了客户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公司应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各环节的顺畅运作,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销售服务,达到公司的销售目标。
售房部案场客户规章制度
售房部案场客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售房部案场客户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售房部案场的所有员工,包括销售人员、客户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于制定后立即生效,任何员工都必须遵守,不得擅自修改。
第五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应提高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做到真诚、细心、耐心。
第二章客户招待规定第六条在接待客户时,员工应礼貌待人,用语文明,态度热情,尽全力满足客户的需求。
第七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在接待客户时,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客户接待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在接待客户时,应主动了解客户的需求,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第九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在接待客户时,应对客户的问题及时回答,不得敷衍了事。
第十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在接待客户时,应主动了解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记录并上报。
第三章客户信息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客户信息管理规定,对客户的信息保密。
第十二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在接待客户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对客户信息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不得擅自利用客户信息谋取私利,一经查实,将被开除。
第十四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应保护客户的隐私,不得将客户信息泄露给外部第三方。
第十五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应定期对客户信息进行清理,确保信息的整洁和有效性。
第四章投诉处理规定第十六条客户对售房部案场的服务有任何投诉,应当及时向售房部案场的客户服务人员提出。
第十七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在接到客户投诉后,应立即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给客户。
第十八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在对客户投诉进行处理时,应客观公正,保持沟通畅通,有效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应记录相关信息,及时上报给领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理。
第二十条售房部案场的员工有权向领导反映客户投诉处理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售楼中心案场规章制度
售楼中心案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售楼中心案场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售楼中心案场指售房者和购房者交流的场所。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售楼中心案场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售楼中心案场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秉承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售楼中心案场管理委员会是售楼中心案场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维护售楼中心案场的正常秩序。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等组成。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售楼中心案场内所有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并配合执行。
第六条售楼中心案场内的售楼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接受相关培训后方可从事销售工作。
售楼员不得私下与购房者交易,否则将受到处理。
第七条购房者在售楼中心案场内参观时,应自觉遵守秩序,不得随意触碰展示物品,如有破坏行为,责任自负。
第八条售楼中心案场内不得吸烟、大声喧哗,违反规定者管理委员会有权劝阻并予以警告。
第九条售楼中心案场内严禁打赌、赌博等违法行为,如发现相关情况,将违法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售楼中心案场内应设有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突发情况下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售楼中心案场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特殊情况需堆放,必须经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条售楼中心案场内应设有紧急出口标识,并保持畅通,确保人员疏散时无障碍。
第十三条售楼中心案场内应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确保购房者和售楼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四条售楼中心案场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乱丢垃圾,违者将受到处罚。
第十五条售楼中心案场内应定期清洁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第十六条售楼中心案场内厕所应保持清洁,配备充足的洗手液和纸巾。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七条售楼中心案场内所有人员不得私自接待携带宠物进入,如有特殊情况需携带宠物,需提前向管理委员会申请。
第十八条售楼中心案场内不得进行一切商业广告行为,如有商业活动需经过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九条售楼中心案场内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等行为,如有需要,需提前向管理委员会申请。
房地产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一、客户接待制度:1、销售人员每天按《接待客户次序表》接待客户;依次排为A、B、C、D位,A位不得空位,如有空位出现,追究A位责任;如A位已告知B位,而B位没有及时补位,则追究B位责任,以此类推;2、不予补接待客户状况:请假、休息、办私事;3、可补接客户状况:正在接待新客户、老客户、上洗手间(去洗手间应与其他同事打招呼)、公出、调研、外出午餐、房交会及其他特殊状况由销售经理安排;4、亲属、朋友购房算个人业绩,上班前、下班后接待新客户均不计算接待次序;5、有老客户在场销售人员不得接待新客户;6、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完毕,必须做次序记录,如未来得及做或直接带客户看房,则由下一位接待人员做次序记录;7、接待时最先问旳问题:“请问您是第一次来吗?”假如不问则轮空一次;8、确认来访者身份,如是初次来访旳客户则按次序接待,并做好客户来访登记;9、老客户来访(已做过客户登记)不记得第一接待人旳姓名,则按次序接待,并做好客户登记,事后告知各销售人员,认领期为两天。
如两天内无人认领,则该客户归最终接待旳销售人员所有;10、老客户曾来访过但未做过登记,一律按新客户处理(除客户带销售人员名片来找之外);11、销售人员旳老客户回访不算接待次序,接待已成交或给客户补定均不算接待次序,但老客户来访必须标注来访次数;12、一切以客户登记为准,严禁其他销售人员上前问询客户;13、所有客户以第一接待为主,并整顿好存入自己旳客户跟踪簿,每天由经理签字确认客户归属;14、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旳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15、销售人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及争辩客户旳权属问题;16、销售人员不得在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客户时积极插话或协助简介(除邀请外);17、每个销售人员均有义务协助其他销售人员促成交易,其他销售人员旳老客户来访,销售人员必须立即与原销售人员联络,理解状况后继续协助接待;18、不得将不在场原销售人员旳老客户占为已经有或私自分单。
房地产_案场的管理制度
案场管理制度1客户接待及判定规范一、销售顾问轮候接待客户规定1、现场设接待总负责人,负责安排案场接待顺序并监督接待服务规范,建议由销售主任担任,每周进行轮换,如发现不负责任、违反原则、争吵打架、包庇等行为,取消当周的协调资格并予以相应惩罚。
2、销售中心需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站岗人数,由当天的接待负责人安排接待顺序,建议根据排岗顺序设置双人AB问岗制,起到互相监督、及时补岗、避免空岗的作用。
(比如A、B、C、D、E、F组,各指定一人站位,AB首站,来新客户,A先询问,B组来监督,未按照要求询问时,B组人员可以补充询问,A接待新客户离开,C组上来一人补位。
循环站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接到客户的小组,换人接替,不换岗。
接到客户的才换岗。
)来客户接待客户的先后顺序建议以先来后到为原则。
3、站岗的销售人员需提前做好接待准备,主动上前接待客户(开发商参观、同行踩盘、媒体等由其他人员人员接待,站位同事不参与接待。
如果在询问的时候没有问出来,在接待的过程中发现的,视为新客户),如客户非首次来访客户或指定要某销售顾问接待,该销售员所属的小组不计入轮岗。
4、接待完客户后,需做好登记并将客户信息录入碧桂园销售系统,客户资料录入情况将作为判断客户归属的第一原则。
5、在有其它销售人员站岗的情况下,一名销售顾问一次只能接待一批客户,如遇该销售顾问未成交老客户来访,新客户尚未带到样板房的,则需把新客户交给组内当值销售人员做正常接待。
6、客户曾到访参观但未作登记未报销售员姓名的视为无归属客户,再次上门时视为新客户,按正常顺序接待。
7、当值的销售人员如离开则视为轮空。
二、客户冲突评判原则1、客户归属评判第一原则是明源跟进记录和录入记录。
2、判客依据:明源记录(明源登记)、来访表、通话记录(沟通短信或者微信)三者必须齐全。
3、如有冲突客户,在明源跟进期10天内有跟进记录的,以第一录入明源为准,必须提供(第2点)证据。
前提是客户已经到访售楼处,如果没有到访,由销售员自行沟通解决。
X房产项目案场客户及房源管理制度
X房产项目案场客户及房源管理制度1.项目概述1.1 项目简介X房产项目是一家专业房地产开发商,主要开发各类住宅、商业、办公及工业用地。
为了更好的管理项目中的客户及房源,建立了案场客户及房源管理制度。
1.2 项目目的•提高客户满意度•提高项目销售业绩•提高项目房源利用率和效益1.3 项目范围•案场客户管理•房源管理2.案场客户管理2.1 客户信息采集在客户进入案场后,录入客户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等信息,同时为客户办理客户卡。
2.2 客户卡管理客户卡是一个精细而实用的通行证,客户卡拥有特定的编号和条形码,用于记录客户的相关信息和购房情况。
客户卡应按照新老客户标准不同而对其进行分类,并对其每次进出案场进行记录,以便于统计客户活跃程度。
2.3 客户需求调查通过记录客户的信息和反馈,了解客户需求,并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意见,优化项目开发方向,提高项目质量和满意度。
2.4 客户意见收集和处理每一个客户都可以在案场填写反馈单或通过官方网站提交投诉或反馈。
官方客服人员要及时回复客户反馈信息,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并在系统内记录客户反馈信息和结果。
3.房源管理3.1 房源信息采集在每一个楼盘项目中,需要详细记录每一套房源的信息,包括房型、房号、面积、朝向、楼层、房价等信息。
3.2 房源销售状态管理对于每一个房源,需要对其的销售状态进行记录和管理,包括已售和未售等状态,并根据销售情况调整房源销售策略和房价。
3.3 房源信息查询为了方便客户购房,应当在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开项目中所有的房源信息,卖方所有经手房源需全部上架。
3.4 房源跟踪管理对于处于销售状态的房源,需要对其信息及时更新,并对客户的反馈进行处理,及时跟进销售情况,并做好客户信息的管理。
4.总结案场客户及房源管理制度是X房产项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提高项目的销售业绩和客户满意度。
通过不断的完善和优化,可以让客户在项目中获得更加良好的购房体验,也可以提高项目的品牌和认知度,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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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项目案场客户房源管理制度[114470]
房产项目案场客户及房源管理制度
*任何时候,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并绝对不能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
*若销售人员的客户发生冲突时,则以最早有效登记为准。
*不同的销售人员接待一家中的不同人,同样以第一接待的销售人员为准。
*如客户为销售人员介绍新客户,销售人员应提前登记被介绍客户姓名及特征。
此客户看房或来电时,无论是否提及该销售人员姓名,其他销售人员均有义务将此客户还给该销售人员。
如销售人员未登记,被介绍客户是否提及该销售人员,则该客户与此销售人员无关。
*若老客户直接带新客户来,并事先声明找某销售人员,则由本销售人员接待。
如某销售人员不在,则由其他销售人员义务接待,不计入轮流接待顺序。
*若老客户没有来,也没有打电话给某销售人员说要介绍新客户来,则归当值销售人员所有。
*来电登记本所登记的客户两月内未到售房部咨询的,只作为资料留存,不再划分客户归属。
*现场客户来访登记表将实施绝对保密制度,由销售主管单独保管,销售人员经过允许后可以翻看。
*不得在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客户时,主动插话或帮忙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凡是进到售房部的客户不论是哪种类型都必须接待,严禁挑客户或拒绝接待客户。
*当值销售人员不论所接待客户时间长短、质量好坏,都属于轮流一次。
*接待客户时,严禁欺骗、诱导或无中生有的承诺。
销售过程中如需申请折扣,由销售经理请示开发商领导;严禁销售人员对客户私自承诺优惠。
*如果发生客户向销售主管、经理或开发商领导投诉或反映原始销售人员不称职,销售主管有权安排其他销售人员继续谈判至签约,业绩、佣金归分配的销售人员所有,此类客户今后带来的新客户有权自愿选择销售人员洽谈,原始销售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销售人员严禁在所在项目炒房,如被发现予以开除。
*客户退定以后,销售人员应及时注销并公开房源,严禁私自保留房源。
*销售人员不可私下为客户转让房源,更不得私下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严禁用非正常方式逼客户交诚意金或下定单,对意向很好、的确钱未带够的客户可报告销售主管或经理后,酌情处理。
*任何时候,绝对禁止销售人员与客户发生争执或冲突。
一旦发生,严肃处理当事人,直至开除。
*辞退或离职人员没有交房的所有客户和有遗留问题的客户由销售主管均分给其余销售人员。
分到客户的销售人员必须在三天内进行客户回访,回访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销售主管。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