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案场规范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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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管理中心案场管理制度

20XX -X-X

案场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现场基本工作制度

一、考勤:严格执行案场上班时间,(具体案场实施公布为准)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二、仪容:工作时间必须佩带公司工牌,穿统一制服。女生着黑色丝袜、黑皮鞋,淡妆上岗(严禁在接待区域化妆);男生需着领带,黑皮鞋,保持仪表形象的整洁。

三、早会:早会按各项目正常上班时间9:05后进行,此前必须完成吃早餐、换工装、化妆等准备工作,并对会议纪要进行记录,早会简短扼要,原则上以10分钟为限,当日首次轮排必须在各项目正常上班时间半个小时后开始。

四、值班:当天销秘同事视为当日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中午14:00之前不得离开前台。其他员工用餐,由用餐完毕的同事替换(中午12:00-14:00保证前台至少有2人待岗)。推盘期间,所有置业顾问中午吃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五、晚会:晚会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结束后所有的同事需在晚会笔记本上签字确认当日的晚会内容,当天休息的同事次日认真阅读后签字确认。

六、当日值班主管(经理)负责检查案场仪器、沙盘、灯光等情况,如有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七、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登记,无事先汇报者事后一律不予签字。

八、每月允许一次调班机会,但必须在前日18:00前报备,并在排班人处及时修改调班安排,公司每月1日为上个月考勤结算日,逾期尚未报备修改,视为无效,后期一律不予签字。

九、所有请假需当面或电话请示销售经理,短信请假视为无效,批准后及时填写OA 请假单,提交销售经理签字,逾期作废。

十、须时刻保持售楼处整洁,下班后须将个人资料放在资料柜中。保持自己抽屉和共用抽屉的整洁,清楚资料的摆放位置。置业顾问接待完毕必须及时清理桌面,并将桌椅摆放整齐。所有人有义务保持接待区、办公室、洗手间的整洁,下班后一律在洽谈桌上发现的物件,一律上缴公交,后期办公用品不予补发,自行承担。

第二部分:现场工作注意事项

一、每日接待顺序前日休息人员先站岗,前日销秘第二,其他按前日站位多少安排。

二、所有置业顾问上岗接待期间,需携带公司配备的讲义夹、激光笔,该项由主管或

经理自行检查。

三、门口接待台置业顾问在轮岗台站位期间不允许玩手机,长时间打电话,坐在吧椅

上。站位时间不得低于20分钟,到时间后可选择继续站位也可选择放弃,如需长时间通话需让次待置业顾问替换。

四、前台接待位置,除明源录入外,不允许发生上网、补妆、照镜子、吃东西、喝水

等与销售无关的事情。

五、销售现场排班时间由现场主管(经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每月由主管制定

下月《排休表》,列出置业顾问上班、会议、培训及休息时间。如置业顾问相互调班须经主管同意。部门培训及重要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须向经理请假,无故不到视为旷工。

六、销售人员在工作上如有任何问题,不得私自处理,私自越级对接,必须及时反馈

给销售经理,实行统一的规范化逐步对接和处理。若销售员因工作错失或服务态度差,受到发展商或客户投诉,查明属实者,交由公司处理。

第三部分:案场基本管理制度

一、基本管理制度

1、现场总销控由案场经理负责,销控出现错误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罚。置业顾问不

得以任何理由跟经理谈销控房源。销控以客户下定金为依据,客户实行先到先得的原则,未经

经理同意,不可预留房号。及时核对销控,保证销控表的准确无误。作废定购单必须缴回接待台,不得擅自撕毁或留存,特别情况经经理授权人员可查看;

2、未经经理、主管同意,不得翻阅任何销售资料(日报、周报、月报、协议书、已

购、未购文件夹等);

3、各类需填写并提供接待台留存的资料,应及时办理,以免给接待台作业造成困难;

4、定金一律随房屋定购单交至案场财务处,当事业务员需陪同客户办理交款手续,

严禁业务员代办交款;

5、退房一律凭退房申请单办理,退房申请单必须由退房客户本人亲自填写、签字,

交与售后部登记备案,并由经理审核签字,由经理报请开发公司审批,审批后的退房申请

单交财务,财务核对无误后安排退款时间,由置业顾问通知客户办理退款手续;

6、退款必须本人亲笔签收,本人不能到现场,则代理人需持退款申请单及本人、代

理人身份证、订购单原件及定金发票原件办理,必要时请代理人出示退房客户的代理委托书;

7、卖重房号,产生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8、置业顾问签错认购书或合同,造成经济损失且无法追回的,除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将

视情况给予处罚。

9、销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销售条件变更及客户资料变更必须由销售经理在有关单据上签

字认可。

10、销售人员不得自行向开发商要求优惠客户,更不能随意承诺客户有优惠。

11、置业顾问不可私下为客户转让物业,更不得私下向客户或他人收取规定之售价及

服务费等以外之任何费用;以上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12、对于未经授权之事,不得擅自答应客户之要求;

13、未经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修改合同条款;

14、每位置业顾问都有义务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客户的一切个人资料,否

则,一经发现处以1000元的罚款及没收所得,公司立即给予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须承担法律责任。

15、未经批准,置业顾问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之任何资料,公司一切文件

及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

16、销售人员应有成本控制意识,不得随意浪费任何宣传资料和物品,不得有损害开

发商的整体利益之行为。

17、销售人员在任职期间如有违法或违返公司规章制度者,视情节严重给予口头警告、

书面警告、罚金、扣减提成直至解雇。触犯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8、现场主管(经理)须及时、准确地向部门领导提供准确的销售信息。未能按部门

要求时间报送各种报表数据,或所报数据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或下岗。

二、来电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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