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20190424010340)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细则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细则农民工实名制是指对农民工进行身份核实和登记管理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农民工的权益,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劳动力市场的透明度和管理效能。
下面是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细则的详细讨论。
一、实名制核实流程:1. 雇主在招用农民工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农民工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个人基本信息。
2. 雇主对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网验证其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3. 核实通过后,雇主将农民工的基本信息以及就业情况报送给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信息管理和保密措施,确保农民工的个人信息安全。
二、实名制备案登记要求:1. 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出生日期、学历、技能证书等。
2. 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包括工作内容、薪资标准、工作时间、休假等。
3. 防止欠薪措施:要求雇主提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履约保证措施,如提供劳动合同保证金等。
三、实名制管理的作用和意义:1. 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实名制管理可以减少虚假用工和欠薪现象,确保农民工按合同获得适当的工资和待遇,有效防止违法用工行为。
2. 规范用工行为:实名制管理强化了雇主对农民工的责任和义务,鼓励雇主依法用工,提高用工行为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3. 提高劳动力市场的透明度和管理效能:实名制管理促进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有利于提高劳动力市场的运转效率。
四、实名制管理问题及对策:1. 农民工信息泄露风险:应加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措施,防止农民工个人信息被滥用和泄露。
2. 实名制核实工作成本较高:政府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简化核实流程来降低实名制管理的成本。
3. 部分雇主不配合实名制管理:应加强对雇主的监督和惩罚力度,提高其遵守实名制管理的意识和行动。
总结: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细则的实施对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用工行为和提高劳动力市场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民工走向城市,为建设中国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农民工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其中工资支付和实名制管理问题尤为突出,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国家逐渐完善相关细则,下文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实施细则1.工资支付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有权选择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其他形式支付工资,但需保证支付方式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同时,企业也需向农民工公示工资支付方式并向农民工发放工资单。
2.工资支付的时间企业应当以月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时间。
例如,每月的5日到10日为支付工资的时间,但节假日可以酌情调整。
企业不能超过7日未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否则应当按日加倍支付延迟支付的工资。
3.工资支付的地点企业应当为农民工设立工资发放地点,并及时向农民工公示和告知工资发放地点。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工地或办公室设立工资发放点,让农民工前来领取工资。
如果农民工需要额外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企业应当为其支付手续费。
二、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1.实名制管理的目的实名制管理旨在确保农民工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防止冒名顶替和以假乱真现象的出现,提高工人的管理和保护水平。
实名制管理涉及工人个人信息等隐私,企业应当妥善保管保密。
2.实名制管理的方式企业应当在农民工来到公司之后,核实农民工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和其他有效证件,并在劳动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中注明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并保存农民工的相关信息。
企业不得强制农民工办理信用卡、购买理财产品等要求,避免侵害农民工的权益。
3.实名制管理的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实名制管理制度,将实名制管理纳入日常管理,保证管理制度的执行。
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信息管理、制度执行和违规处罚等方面,严禁泄露农民工的个人信息。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第三稿)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的劳务用工管理,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合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劳务队伍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所有劳务用工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公司代表集团公司行使农民工管理职能。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为进一步加大实名制管理,集团公司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
1、集团公司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并成立集团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2、分公司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支付纳入管理范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日常管理。
3、项目部需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或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集团公司的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劳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省、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的评价工作。
3、负责对劳务公司资格的预审和业绩能力考查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劳务队伍,对劳务承包集中管理。
4、组织分公司、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和更新合格劳务队伍。
5、定期汇总发布、更新集团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名册和不良劳务队伍名册。
6、参与项目劳务队伍的评审及监督。
7、负责对劳务承包合同单价的审核、签订的备案工作,并指导和监督分公司遵照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情况。
8、指导分公司对劳务公司与农民工之间发生工资纠纷的调解工作。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而制定的具体指导规定。
该细则包括以下内容:1. 实名制登记和身份验证:农民工在就业前应进行实名制登记,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明等基本信息,并进行身份验证。
用人单位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前核实其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2. 用工单位责任:用工单位应建立农民工实名制档案,记录农民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情况,并定期更新。
用工单位还应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职务变动、工伤等情况的统计和监测。
3. 农民工个人权益保障:农民工享有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劳动权益,包括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劳动法定假期等。
用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4. 工资支付保障:用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自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到其个人银行账户,并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明细单和结算凭证。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实现自动支付,用工单位应采取其他合理的支付方式。
5. 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侵害农民工权益、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违规用工单位予以相应的处罚。
对于拒不支付工资的情况,用工单位还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深入讨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保障农民工权益、规范用工单位行为,具有积极的意义。
实名制管理可以有效防止农民工身份被冒用或虚构,减少拖欠工资和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
同时,实名制登记和身份验证也可以提高用工单位对农民工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强化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信任关系。
在实名制登记和身份验证方面,可以借鉴其他行业已有的实践经验。
比如,可以使用电子身份认证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操作便捷性和信息安全性。
此外,要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照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和身份验证,并及时核实农民工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对于工资支付保障,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用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具体细则
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具体细则1.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就业人数逐年增加。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加强劳动力管理和监督,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成为必要措施。
2. 目标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3. 实施方式为了简化管理程序并避免法律复杂性,我们提出以下具体细则:3.1 农民工登记- 所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将招用的农民工的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 农民工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 登记备案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实名制证件- 每位农民工应当配备一张实名制证件,用于证明其合法身份和就业信息。
- 实名制证件应当包括农民工的个人信息、用人单位信息、劳动合同信息等。
- 实名制证件应当具有防伪措施,以防止证件的伪造和冒用。
3.3 用人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全面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包括登记备案、发放实名制证件等。
-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农民工的实名制信息,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和监督可查。
3.4 政府监管- 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 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4. 实施效果评估为了确保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应当定期进行实施效果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劳动力市场稳定情况等。
5.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
6. 结论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保障农民工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
我们应当以简化管理程序、保证信息准确性为原则,加强政府监管和评估工作,确保实名制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实名制管理问题一直存在,并且给他们的权益保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因此,为了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实施一套完善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细则显得尤为重要。
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首先需要加强企业的责任意识。
国家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强制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规定相应的罚款措施以惩罚违法行为。
同时,政府应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工资信息平台,使农民工能够随时查询自己的工资情况,确保工资支付的公正合法。
其次,应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对于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纠纷,应设立专门的仲裁机构,及时解决劳动纠纷,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仲裁机构的监管,确保仲裁结果的公正和公平。
此外,还需要推进实名制管理的落地。
企业应确保在招聘、录用、培训、绩效评估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实名登记。
以实名制管理为基础,从根源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合同违法的问题,减少信息不对称和虚报农民工数量的现象,为农民工提供更加安全和稳定的工作环境。
在实名制管理方面,政府也要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严格依法实施实名制管理。
政府可以通过定期抽查、举报投诉等方式对企业的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实名制管理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曝光。
此外,政府还应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向广大农民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维权能力。
最后,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评估机制。
政府应定期对企业的工资支付和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企业享受各种优惠政策的参考依据。
同时,也可以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激励良好的企业,惩罚违法企业,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
综上所述,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是保障农民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三篇)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____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资支付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及时的原则,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
第二章工资支付管理标准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农民工实际工作时间和劳动生产量,制定合理的工资支付标准,并将其写入劳动合同。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确保农民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以现金、银行存款、电汇或者其他合法支付方式支付给农民工,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代替。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安全和保密,不得将有关农民工工资信息泄露或者用于其他非法目的。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信息,并及时提供查询和打印服务。
第三章工资支付时间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按月、季度或者半年支付农民工工资。
其中,按月支付的工资应当在每月15日前支付。
第十一条当农民工完成劳动任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计算工资并支付给农民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天,但延长理由必须充分且合理。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农民工以任何形式垫付工资,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工资支付管理程序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程序,确保工资支付的规范、透明和高效。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委派专人负责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明确工资支付责任人,并向农民工及时告知工资支付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工资支付的金额、时间、方式等信息,并保存至少5年。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规范细则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规范细则1. 背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指对农民工从事就业活动时的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并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定本细则。
2. 登记要求2.1 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在雇佣农民工之前,要求农民工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并进行登记。
2.2 农民工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合法有效的证件。
2.3 登记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农民工的个人信息进行记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4 登记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农民工解释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农民工的权益和义务。
3. 信息保护3.1 用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农民工的个人信息,严禁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
3.2 用人单位在必要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供农民工的个人信息,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3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农民工的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获取或使用。
4. 信息更新4.1 农民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进行更新登记。
4.2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核对农民工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处罚措施5.1 对于违反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等。
5.2 对于故意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农民工个人信息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 宣传教育6.1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对实名制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6.2 相关部门可以开展培训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定的遵守程度。
7. 监督检查7.1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7.2 农民工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举报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方面的问题。
8. 法律责任8.1 农民工享有根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项目。
二、管理职责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2、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负总责。
负责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核实、整理、录入、更新和上传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相关信息。
3、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应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本单位农民工的实名信息和考勤记录等。
三、实名登记1、信息采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农民工进场施工前,收集其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银行卡号等基本信息,并核实其真实性。
2、签订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等条款。
3、办理实名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卡,实名卡应包含农民工的个人信息和考勤信息。
实名卡应由农民工本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四、考勤管理1、考勤方式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虹膜识别等技术手段,对农民工进行考勤。
考勤记录应实时上传至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
2、考勤时间农民工的考勤时间应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记录,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
3、请假制度农民工请假应提前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期间的考勤记录应予以注明。
五、工资支付管理1、工资核算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农民工的考勤记录和劳动合同约定,核算其应得工资。
工资核算表应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2、工资专户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规范细则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规范细则1.背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
本细则旨在确保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
2.实名制登记2.1农民工基本信息登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农民工入职时,及时进行实名制登记,包括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用人单位应核实并记录相应信息。
2.2工资支付信息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将工资支付信息与农民工的实名制信息进行关联登记。
■工资支付信息应包括工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3∙实名制管理1.1实名制信息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农民工的实名制信息,防止泄露和滥用。
-不得将农民工的实名制信息用于非法活动或违法用途。
1.2实名制信息更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更新农民工的实名制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农民工有义务提供变更后的个人信息,用人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更新。
4.违规处理4.1违规行为界定-未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保护和使用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的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行为。
-对于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应予以警告、罚款等相应处罚。
-严重违规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包括吊销劳动用工许可证等。
5.监督检查5.1监督机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范执行。
5.2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农民工和社会公众对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相关部门应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并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事项。
6.宣传教育6.1宣传活动■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知晓率和遵守度。
-相关部门应组织培训活动,提升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认识和操作能力。
以上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规范细则,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并落实执行,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
江油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实行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逐渐完善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 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 深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起旳群访事件旳发生, 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合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旳各类施工企业, 各施工企业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 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旳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和市城镇规划和住房保障局统一对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进, 详细工作由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第五条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该企业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旳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设置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 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围。
项目部应设置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旳农民工旳考勤、记工等管理工作。
第七条分包企业应设置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 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旳农民工工资平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和市城镇规划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对全市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状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状况进行督导, 详细应做好:1.严格执行本辖区内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担保金制度;2.监督本辖区开发项目工程款旳拨付状况;3.监督本辖区在建项目贯彻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4.监督本辖区在建项目旳农民工工资支付状况;5.积极做好平常纠纷调解工作。
第九条总承包企业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 重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管理旳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 贯彻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不停完善内部管理措施, 制定并实行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旳用工登记、平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状况等有关制度, 提高对建筑业农民工管理水平;3.验证分包企业旳必备施工资格, (即: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入川立案表、不良行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整顿归档;4.规范分包协议管理。
(完整版)农民工实名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实名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农民工实名管理及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为规范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预防和解决项目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各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合同管理项目部与分项分部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内容要详尽,要明确承包范围、分项承包价、临杂工单价,要求承包人同意本管理办法。
开工后项目部要对合同的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2、农民工进场管理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农民工在进场前进行身份登记造册、预留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时进行分类按承包人分大类按工种分小类,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工种、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特殊工种要对操作证进行验证,登记后由承包人进行确认签字。
2)、对于日常管理应做到随时登记增加和减少人员,及时核对。
对于中途离场又回来人员要按新进场人员进行重新登记。
对于没有身份证人员限期补办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驾驶证,限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清退。
特殊工种没有操作证的人员要求办理操作证。
3)、各项目部应按日对工人进行计工考勤,考勤表中要附加班、加点清单,为便于及时统计数据,考勤情况必须有班组长签字确认。
小段承包的要对承包范围、承包价、承包人员组成、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由班组长签字确认。
4)、每月25日,承包人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工人书面签认,并按手印,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3、工程量结算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按节点进行工程量结算,并与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留原件(加盖劳务队伍公章)存档,复印件留项目部一份,原件上报财务部,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4、农民工工资结算和发放1)、承包人必须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花名册(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必须一致)、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工程量结算清单(其中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人员姓名必须一致),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可申请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在实际工作中,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和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本文将就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的背景、具体内容、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农民工作为我国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劳动力需求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在农民工就业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薪资拖欠、工伤保险缺失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得以推行。
二、具体内容1. 登记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首先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工登记制度。
雇主在招用农民工之前,需要将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劳动合同等进行登记,确保农民工的身份和就业状况可追溯。
2. 劳动合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雇主在招用农民工时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工时、薪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 薪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对薪资支付进行了明确规定。
雇主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禁止恶意拖欠工资。
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薪资支付的方式和周期,便于农民工合理维权。
4. 劳动保险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农民工的劳动保险权益。
雇主在招用农民工的同时,应为其购买工伤和医疗保险,确保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和赔偿。
5. 维权渠道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还规定了农民工的维权渠道。
雇主应当设立专门的维权投诉机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维权渠道的建立也便于相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三、实施效果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的推行,对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和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确保农民工的信息可以得到全面记录,为政府部门监管提供了依据,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发生。
同时,细则的实施也使得农民工的劳动合同、薪资支付等方面得到更好的保障,有效缓解了一些用工问题。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执行规定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执行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农民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指在建筑施工领域,对农民工实行身份信息登记、劳动权益保障、工资支付监管等管理制度。
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内容第三条(一)农民工身份信息登记。
施工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联系方式等,并实时更新。
(二)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等内容,并备案。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实行工资月结月清制度,并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四)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
施工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保障农民工依法参加工会、表达诉求等合法权益。
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职责第四条(一)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实施与监督第五条(一)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民工信息在线实时更新,方便农民工查询个人信息和相关权益。
(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
五、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六条(一)违反本规定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问题的解释
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问题的解释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旨在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存在的问题。
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是指用工企业通过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采取实名制的方式,确保工资的及时支付到个人账户,并由个人自主支配。
下文将对该问题进行详细解释。
首先,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的背景和意义。
我国农民工是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在工资支付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由于部分用工企业管理混乱、资金流转不明,农民工的工资无法及时支付到位,甚至存在拖欠现象。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农民工无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容易遭受不公平待遇。
因此,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的推行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工资支付问题,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的工作机制是怎样的?首先,用工企业在聘用农民工时,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时间和地点、工资结算周期等内容。
同时,用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工资支付和工资发放渠道的选择。
其次,农民工要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确保自己与用工企业之间的合法身份和权益。
农民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银行卡等工资支付账户信息提供给用工企业,用工企业在发放工资时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个人账户。
最后,农民工要自主支配自己的工资,合理规划和管理。
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的有力措施体现在哪些方面?首先,通过实名制支付,可以确保工资的及时支付到农民工个人账户,杜绝了用工企业拖欠工资的行为。
其次,实名制支付可以提高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可查性,农民工可以随时查询个人工资流水,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再次,通过实名制支付,农民工可以自主支配自己的工资,根据个人需求合理安排和利用资金。
此外,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还可以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服务,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如贷款、储蓄、理财等,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的经济状况。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维护劳务人员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名制管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请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项目部。
第三条本细则内容包括劳务实名制相关劳务承包方进场基本要求、劳务人员身份确定、上下班考勤记录、劳务实名制工资确定及发放、劳务工资发放纠纷的处理与责任界定等,其它相关管理若与《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细则》内容发生冲突,照本细则条款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条工作原则(一)项目经理为直接责任人;(二)杜绝出现劳务人员群体性滋事讨薪情况及在施工现场采取极端方式讨薪事件;(三)不允许隐报、瞒报欠薪事件,严禁各级管理人员出现将事态扩大化的不良言行;(四)严禁将劳务人员工资一次性支付给劳务承包方委托人,必须遵循实名制“银行卡”,发放劳务人员工资。
第五条实名制管理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生产副经理组员:技术负责人、劳资员第二章实名制管理施行流程第六条劳务人员实名制息采集(一)天分审核未通过,可要求更新天分或直接清退;1.《劳务人员花名册》。
工程经理部自承包方劳务人员出场之日起,必须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内容的填写、单方负责人签字、盖印必须完全,及时记录人员增减动态,并正确标明劳务人员进、退场工夫;2.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务人员身份证原件由承包方负责人统一收集上交项目部,项目部劳资专管员统一复印;3.影像息采集。
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全体务工人员按照劳务承包方逐一进行集体影像采集和个人影像采集(要求:免冠、正脸);4.劳资专管员将劳务人员实名制息录入农民工监管平台,纸质材料装订保存。
第三章劳务人员考勤管理第七条考勤制度(一)建立多媒体考勤机考勤管理制度。
1.工程部劳资专管员按照承包方称号分门别类的对劳务人员进行指纹录入、人脸录入或者密码录入等息采集。
2.劳务作业人员每日至少需要进行2次考勤(进场、出场)。
(完整word版)关于农民工资实名制管理实施补充细则
关于《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补充制度》(试行)通知为维护公司信誉,加强分包企业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规范项目部、分公司的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劳务用工的实名制管理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公司的所有在建项目(包含自完、联和施工、甲方指定分包工程)。
二、时限及目标自项目劳务人员进场开始至项目劳务人员离场后截止。
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加装考勤设备,完善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2019年底公司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覆盖率达到100%,银行开发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内容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是通过登记现场施工劳务人员的身份、教育培训、工资结算及支付等信息,建立能动态反应每日用工实际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的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落实“一金三制"管理制度。
一金,即工程项目实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三制,即工程项目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银行代发工资支付制度、农民工工资储蓄账户制度。
四、各部门职责1、工程部:负责闸机、门禁等与劳务实名制管理相关设备的配置情况,要纳入项目前期策划和临时设施建设方案中.负责实名制管理纸质档案的保存。
负责对农民工的技术培训等。
2、安质部:负责进场前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安全培训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3、工经部:负责在分包拨付工程款之前核算各分包实际人工费总额、已发放人工费总额、已付款所占合同额比例及合同额剩余工程款、已付款所占产值比例及剩余款额,并核算现场其他费用结合人工费剩余款、剩余合同额、剩余产值额进行比较分析,做到有计划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
4、财务部:负责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负责统一为农民工办理工资发放银行卡,负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五、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细则及流程1、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项目要积极与施工地建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业主沟通,确定农民工工资账户的开户行,按照开户行的要求准备各项开户材料,报公司财务部审批后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总3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14)工程竣工或分包工程终止后,负责该工程所有分包企业的《提示书》(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附件4)以及《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附件5)等资料的存档工作。
4第十条分包企业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1.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分包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2.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并履行分包合同;3.施工现场劳资员均须有分包企业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4.委派劳务队长、劳资员,主要工作内容有:(1) 负责收集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填制《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2) 组织本队伍农民工参加进场培训工作,配合总承包企业农民工管理员完成《提示书》(附件1)的签订工作;(3) 负责每天核对农民工变化情况,记录施工人员出勤、工资,填制《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附件4),并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管理员;(4) 负责本企业劳动力变化情况的统计工作,并随时更改《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撤场人员填写《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附件5)经总承包企业认可后方可离场;(5) 配合分包企业及其劳务队长解决队伍内部的争议;(6) 配合项目部进行在册人数的确认和检查工作;(7) 负责监控和审核农民工进场后分包企业填制的农民工花名册的真实性,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以及配合项目部做好进场后培训工作;(8) 配合项目经理或农民工管理员,依据分包合同(大清包协议),每月结算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收集农民工出勤记录和工资单,并据 5此计算出农民工工资总额,审核后上报公司;(9)工程竣工或分包合同终止后,负责该工程的《提示书》(附件1)、《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附件4)以及《分包人员)等资料的存档工作,存档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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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72 贵三公路 SG02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 G572 贵三公路 SG02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
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在 G572 贵三公路 SG02项目部从事施工活动的劳务队伍,各劳务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项目部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青海省公路收费处统一对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
具体工作由各劳务队伍负责。
第五条各劳务队伍负责该队所施工范围内所有工地现场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
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进出场登记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
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1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G572 贵三公路SG02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
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具体应做好:
1.严格执行项目现场施工农民工工资担保金制度;
2.落实项目工程款的拨付情况;
3.落实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4.监督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5.积极做好日常纠纷调解工作。
第九条G572 贵三公路SG02项目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
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制定
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工资支付与发放情况等相关制度,提高对农民工管理水平;
3.及时掌握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
督促劳务队伍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和工资支付的
有关规定,每月定时按工程项目收集《农民工人员花名册》;
4.由项目收集各劳务队伍委托书及民工身份信息代为办理工资卡并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每月由项目部在劳务队伍工程款中扣除当月民工工资部分银行代为支付。
并将发放情况填写于民工
工资发放公
示牌,同时收集存档工资发放表。
积极主动处理各种纠纷,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5.劳务队必须委派农民工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 1)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部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各种管理工作;
2
(2)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
(3)认真做好进场农民工实名制登记,收集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每天核对农民工变化情况,记录施工人员填制工作;
(4)审核每月各劳务队提交的农民工工资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G572 贵三公路 SG02项目部要将各劳务队伍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监管范围,对
不按本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的劳务队伍,依法给予限期或停工整改等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项目部要充分发挥各自管理作用,组织各劳务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协调力度,
采取典型引路、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广先进单位做法,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 G572 贵三公路 SG0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