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三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部门档案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可检索性,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实施细则是对档案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节进行详细规定。
以下是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一、档案管理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部门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2.确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3.规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二、档案管理流程1.规定档案的创建、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的流程和方法;2.规定档案的审批和签发程序;3.明确档案外借和档案破损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三、档案分类和编目1.规定档案的分类标准和编目规则;2.明确档案编号和索引的管理方法;3.规定档案的分类存放和检索方法。
四、档案保管和安全管理1.规定档案保管的场所、设施和环境要求;2.明确档案保密和防火措施;3.规定档案借阅和查阅的管理制度。
五、档案整理和鉴定1.规定档案整理的标准和方法;2.明确档案鉴定和评估程序;3.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鉴定标准。
六、档案移交和接收1.规定档案移交和接收的程序和要求;2.明确档案移交和接收时的资料和手续。
七、档案利用和服务1.规定档案利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2.明确档案利用的方式和要求;3.规定档案的复制和扫描的管理方法;4.规定档案的编研和出版的管理制度。
以上是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实际制定时可以根据部门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二)根据部门档案管理的需要和要求,可以制定以下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档案管理原则1. 法定性原则:遵循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档案管理政策和规定。
2. 科学性原则:依据档案学原理和方法,科学地组织、保管、利用和管理档案。
3. 规范性原则: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4. 真实性原则: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篡改、丢失和损毁。
5. 便捷性原则:提供方便和快捷的档案查阅服务,满足各部门的信息需求。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1篇)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1篇)档案管理方法篇1第一条目的:为了档案材料有效使用,档案保管科学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人事档案保管制度原则1、保密原则;2、爱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3、准时补充入档材料,保证档案材料的连续性、完整性;4、合理有效的使用档案,使其发挥作用。
第三条人事档案保密1、人事档案设立专人负责保管,责任到人,并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2、人力资源部在使用或补充各种档案时应遵守保密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对资料的接触。
3、任何人包括公司领导在内,无特别缘由,不得随便查调个人档案。
4、查阅档案时由人力资源部专人监督,保证档案不被破坏与丢失。
5、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第四条档案接收:1、检查转来的档案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2、在档案底账上注明接收档案;3、填写《回执单》,退回原单位;4、把档案放置档案室内保存,并编号登记。
第五条档案转出1、取出要转走的档案;2、在档案底账上注销;3、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4、最终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5、接收档案单位将收到档案的回执退回。
第六条档案爱护1、档案室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2、档案室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3、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4、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保证平安。
第七条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准时归档,并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对材料进行鉴别是否符合归档要求;2、按材料分类确定其相应位置补填档案名目;3、将材料放入档案内。
第八条检查核对检查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平安的重要手段。
一般要定期进行核查,核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是否完整或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档案保管的环境检查。
第九条统计汇报1、人事档案数量;2、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状况;3、人事档案整理状况;4、人事档案保管状况;5、人事档案使用状况;6、档案室设备。
第十条人事档案的使用权限1、法制部门调查。
2、员工本人入党、出国等。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人事档案是企业或组织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员工个人经历、学历、培训、考核、奖惩等重要信息的文件材料。
它是企业了解员工、选拔人才、制定人力资源政策的重要依据。
为了加强人事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1、真实性原则人事档案应如实反映员工的个人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可靠。
2、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泄露或篡改他人档案。
3、完整性原则档案材料应齐全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和文件。
4、动态管理原则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反映员工的最新情况和变化。
三、档案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2、学历和培训经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培训证书、学习成绩单等。
3、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岗位变动记录等。
4、考核评价绩效考核结果、工作评价、奖惩记录等。
5、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相关证书、职称评定材料等。
6、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团关系材料、健康状况证明等。
四、档案收集1、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和收集。
2、在员工工作期间,各部门应及时将与员工相关的各类文件材料移交人力资源部门归档。
3、对于离职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收回相关档案材料。
五、档案整理1、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和装订,确保档案的有序排列。
2、建立档案目录,便于查询和检索。
3、对档案中的字迹模糊、纸张破损等情况进行修复和处理。
六、档案保管1、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存放环境安全、干燥、通风,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2、档案应按照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使用。
3、严格限制非档案管理人员进入档案库房。
七、档案查阅1、内部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需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2、外部查阅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部单位查阅员工档案。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0篇)
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是组织、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的规章制度,是现代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档案管理办法也在不断完善和升级,为各行各业提供了更加高效、规范的档案管理服务。
一、档案管理办法的基本概念档案管理办法是规范组织、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的一种制度,具有行政、法律、历史和文化的多重意义。
档案管理办法是指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实现对档案的有效管理和保护,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章。
二、档案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1.规范性原则:档案管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档案管理的各项规范要求。
2.史料价值原则:档案管理必须尊重史料的特殊价值,积极发掘和利用档案升华国家文化品位。
3.权责明确原则: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档案管理中秉持着明确的行政职责,确保管理与保护工作有序进行。
4.监督管理原则: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的监督管理,掌握档案的去向和利用情况。
5.公开透明原则: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档案分类处理规定,加强对档案的公开,保证公众知情权。
三、档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制定统一的档案管理流程和工作程序,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的分类、保密、使用、处置等方面制定规定,明确档案管理机构的行政权限和责任范围。
3.档案保管制度:制定档案保管区域的管理办法、保管设施、管理人员的职责、责任和考核等。
4.档案利用办法:制定档案利用的程序、标准、方式、限制和授权等管理制度,确保档案有效利用,保护档案史料的价值。
5.档案销毁规定:制定档案销毁操作程序、原则和标准,严格控制档案的销毁范围和销毁流程,防止档案销毁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四、档案管理办法的作用1.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档案管理制度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它能够规范档案管理机构的工作行为,防止档案管理机构的不当操作和违规行为。
2.保护档案安全:制定严格的档案保管制度,加强档案保管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档案机密保护,确保档案安全无虞。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完整准确,安全可靠;(四)便于检索,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四)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五)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其他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二)按照档案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三)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涵盖本单位所有业务领域和活动;(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三)时效性:收集的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来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系统化: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三)标准化:按照档案标准进行整理。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的具体要求:(一)收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整理档案时,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系统性;(三)对收集和整理的档案进行编号,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定期检查: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科学保管:采取科学的保管措施,延长档案寿命。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利用;(二)合理利用:合理利用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三)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依法进行保密。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办法旨在规范国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国家档案的有效利用率和保护程度,保护公民、法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参政权、监督权和合法权益。
本办法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并结合国家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档案管理部门,包括各级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1.3 基本原则国家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公开透明。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各类档案实行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权利。
2.史实为凭。
档案材料应当根据史实,真实、客观地反映历史事件和人物。
3.整理利用。
应当将档案整理、加工、利用,在服务于国家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档案管理2.1 档案保管1.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保管机构,对档案进行管理和保管。
2.档案保管机构应当设置专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保管和利用档案材料,并对档案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
3.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对所生成的和保管的档案材料进行规范化建档,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2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当遵循历史实证原则,保证网上平台信息的准确性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序开展。
2.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规范档案利用行为,并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调实施。
3.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利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数据库,为政策研究、科研活动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档案公开3.1 档案公开范围1.档案公开适用于各级机构和单位所生成的和保管的文件、证明材料、账簿、电子记录等各类档案资料。
2.经依法成文的国家机关决策和行政活动的档案以及历史档案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公开范围。
3.2 档案公开程序1.公开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公开申请。
2.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核实、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答复。
3.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开档案的同时,应当注意保密和个人隐私保护。
《行政档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行政档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行政档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档案管理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行政机关及其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行政档案管理活动中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行政档案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并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2. 公开公正原则:行政档案管理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其合法权益;3. 完整准确原则:行政档案应当保存完整,内容准确,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4. 统一管理原则:行政档案管理应当统一规范并实行集中管理;5. 便利使用原则:行政档案管理应当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便利,保证档案的合法使用。
第二章行政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第四条行政档案的归档和保管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对行政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分类清晰;2. 归档后的行政档案应当进行密封,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3.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的行政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4. 行政机关对行政档案的借阅、复制和转借应当依法进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章行政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第五条行政档案的利用和销毁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行政档案进行利用,提供便利;2. 行政机关应当制定行政档案利用的有关规定,明确利用方式和权限;3.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确定行政档案的保存期限,并在保存期满后及时进行销毁;4. 行政机关对行政档案的销毁应当依法进行,并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六条行政机关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档案管理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请求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精选3篇)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精选3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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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 概述
公司的档案是重要的资产,对企业的发展和管理都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的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非常必要。
2. 档案管理办法
2.1 档案分类管理
将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时按照档案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管理,采用密级制度进行保密。
2.2 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
在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上,应该注重规范性、严密性和保密性,确定档案保管责任人,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3 档案利用和归档
在档案利用和归档上,应该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保证档案资料被科学地运用,同时实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归档。
3. 实施细则
3.1 电子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电子档案管理,明确电子数据的属性和形态,实现电子数据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管理、流转。
3.2 纸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纸质档案管理,对档案馆的场地、环境、设施和人员等方面进行规定,并进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规定,确保档案真实可信。
3.3 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
为保障档案馆的安全稳定,制定了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措施和救援机制。
4. 结论
制定一个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于企业档案管理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企业档案的科学和规范管理,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意义。
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档案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工作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单位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确保档案工作有序开展。
二、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单位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三)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档案工作。
(五)组织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系统。
第八条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归档范围,及时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方案进行,确保档案有序、便于查找。
第十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审核、整理、编目、装订等工作。
四、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十一条档案管理机构应确保档案保管场所的安全,采取措施防止档案遗失、损坏。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应实行分类、分卷、分层存放,便于检索和利用。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五、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十五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档案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第十六条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单,按程序报批后进行销毁。
六、档案的利用与统计第十八条档案管理机构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单位各项工作提供档案支持。
第十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保护本单位档案资源,维护国家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和单位档案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三条次第不一的档案按最早记录时间进行排序。
第四条严格对档案进行分类,由专人负责质量监控。
第五条内部档案外传应事先经过批准,并对外出档案做好备案。
第六条对档案的页码,页数、时间、地点等信息应统一规范。
页码信息应附于档案定位的第一页。
第七条本单位档案使用应严格依法进行。
第八条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保管人、保管辅助人员组成。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和保管第十条本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和保管的规定。
第十一条本单位负责收集档案。
基本情况、决策依据、财务支出、评估报告以及合同、协议、决策文本等文件均应为重点收集档案。
第十二条收集、整理和归档档案必须按时按地收集出库文件,并经过统计记录和定期汇总。
第十三条本单位档案必须按规定逐级鉴定。
无需鉴定的档案,也应当经过核实之后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本单位档案应当按规定分类编制目录。
第十五条本单位档案储存应当合理规划,统一调配,由专人负责。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保管人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
第三章档案利用第十七条档案利用应符合国家保密、保护知识产权和保障人民利益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为了方便利用,本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档案目录,并公开必要的内容。
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向外界提供档案服务。
请求参阅本单位档案的人员,应当依法申请,由档案管理机构核实后签署档案使用证明。
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本单位购买复制本和出版物。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档案应当通过出版、展览品等形式加强政策的宣传教育。
第四章法律责任和附则第二十二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守档案中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三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篡改档案,或者销毁档案。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一、档案收集与整理档案收集:各部门应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及时接收、清点、登记并核对移交的档案资料,确保资料完整无误。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号、编制目录、装订等,确保档案整齐、有序、易于查询。
二、档案分类与保管档案分类: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形成时间等因素,将档案分为不同的类别,如人事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等。
档案保管:各部门应建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或档案柜,确保档案安全、防潮、防霉、防火。
档案保管室内应设置监控设备,确保档案安全无虞。
三、档案利用与授权档案利用:各部门和个人因工作需要,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阅、借阅档案。
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档案密级和申请人身份,审核申请并决定是否批准。
档案授权:对于涉密或敏感档案,需经上级领导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查阅。
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销毁与控制档案销毁:对于已无保存价值或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销毁前需进行档案鉴定,确保不销毁有价值的档案。
档案控制: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盘点,确保档案数量、种类与登记信息一致。
对于丢失、损坏的档案,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处理。
五、档案保密与安全档案保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涉密档案应单独存放,并采取加密措施防止泄露。
档案安全: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保管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档案安全无虞。
六、档案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录入: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方便查询和存储。
数字化存储: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存储和备份。
数字化利用: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档案在线查询、借阅等功能,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七、档案统计与监控档案统计:定期对档案数量、种类、利用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档案利用趋势和需求。
档案监控:通过档案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档案的查阅、借阅等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利用。
档案管理办法(范本文)
档案管理办法一、背景为了规范和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在组织和管理档案过程中,制定了本档案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档案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机构和组织内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学校和社会团体等。
三、档案收集和建档1.档案收集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相关机构或组织的过去和现在的重要资料。
收集的原则如下:–公司内部档案应包含组织的基本信息、运营数据、财务报表、人事档案等。
–外部档案应包含与公司业务、合作伙伴、客户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往来信函等。
–档案应根据文件类型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和归档。
–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档案必须标有文件名称、编号、文件日期和责任人等信息。
–档案必须以电子和纸质方式保存,确保多样化保存以防丢失。
四、档案保存和保管–应将档案保存在干燥、通风、防尘、防水和防火的场所。
–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清除过期和不必要的档案。
–档案保存的时间应根据法律法规和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档案保管应有专人负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档案保管员应定期进行档案整理、维护和备份工作。
–档案保管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档案泄露。
五、档案利用和借阅–内部利用:公司内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查询和使用档案。
–外部利用:需要提供给合作伙伴、客户或相关部门的档案。
–借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申请单,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逾期需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延期。
六、档案销毁–档案销毁需填写档案销毁申请单,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档案销毁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保证档案信息不被泄露。
1.档案销毁的时机:–档案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使用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销毁。
七、档案管理责任–负责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组织和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工作。
–监督和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档案使用人员必须使用档案登记系统进行查询和借阅,不得随意挪用档案。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依据《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及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项目档案作为企业档案的核心组成部分,不仅是企业建设经验的积淀与宝贵的技术资源,更是项目稽查、审计、验收及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它承担着维护企业资产安全与权益的重要职责,为项目的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生产运行及后续维修改造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持,承载着历史与现实的双重使命。
第二章档案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项目经理部需严格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确保项目各阶段档案资料的全面收集与及时整理。
第四条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部应设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通过定期召开档案专题会议,及时掌握档案工作进展,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专用的资料存储场所,采用符合标准的装具与资料录入设备,并确保资料员持有“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以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与连续性。
在人员变动时,应迅速调配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条资料员需积极参与工程例会,根据工程进度督促相关部门整理施工资料,确保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收集齐全并分类管理。
同时,负责收集项目施工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向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及集团公司档案部门移交档案。
第七条建立健全档案及内业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遵循“分级管理、科学收集、统一归口、定向移交”的原则,实现“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
1、分级管理:明确档案形成部门、项目经理部及各子公司档案室的职责,确保文件资料或档案得到有效管理。
2、科学收集:依据施工合同或业主、档案部门提供的标准、法规,全面收集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各类有价值文件资料。
3、统一归口、定向移交:参建单位将文件资料统一集中到项目经理部,再由项目经理部向项目投资者(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及集团公司(子公司)档案部门移交。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通用3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通用3篇)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篇1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
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
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载体的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确保档案的产生、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合法合规;(二)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随意删除、篡改档案内容;(三)保密性原则:保护档案的保密性,依法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范围和权限;(四)便捷性原则:提供便捷的档案检索、查阅和利用服务;(五)长期保存原则:建立长期保存和定期更新档案的机制。
第四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三)制定安全保密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泄漏和损坏;(四)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五)提供档案的查询、借阅和复制服务;(六)组织档案的转移、调取和销毁工作。
第五条档案的管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档案收集:及时收集和登记相关档案资料;(二)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编目和分类;(三)档案保管:建立安全的档案库房,采取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四)档案利用:提供便捷的查询、借阅和复制服务;(五)档案转移:根据需要将档案移交或调回相关部门;(六)档案销毁:依法对无用的档案进行销毁。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档案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档案管理是机构和组织管理规范、有效运行的基础,对于保护信息资产、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决策和历史研究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我会继续介绍一些相关内容,包括档案分类、保存期限、安全保密、电子档案管理以及档案利用。
组织部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部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组织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部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组织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安全。
(二)集中统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三)规范有序: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四)方便利用:提高档案利用率,为组织部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一)档案收集范围:包括组织部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资料、照片、声像资料等。
(二)档案收集方式:通过接收、征集、交换、购买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资料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目索引:编制档案目录和索引,便于查阅和利用。
(三)编号标识: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标识,确保档案资料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
(一)档案库房: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保持适宜的温湿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二)档案防护: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资料的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
(三)档案保密: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秘密性。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查阅档案应填写查阅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复制档案:复制档案应经批准,并注明复制用途。
(三)档案归还:查阅、复制档案后,应按期归还,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数字化与信息化第八条组织部应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档案数字化:将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等转化为电子档案,实现档案的数字化存储和利用。
档案管理办法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单位的档案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并监督执行。
2、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负责档案的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4、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工作,其职责包括:1、按照规定做好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2、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档案分类及编号档案分为以下几类:1、行政管理类:包括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要等。
2、人事管理类:包括员工的个人档案、招聘、培训、考核等资料。
3、业务管理类:包括业务项目的合同、方案、报告、成果等。
4、财务管理类:包括财务报表、账目、审计报告等。
档案编号应遵循唯一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原则。
采用分类号和流水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编号,确保每一份档案都有唯一的编号,便于查找和管理。
四、档案收集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齐全完整、及时准确的原则。
1、各部门应定期将本部门产生的档案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2、档案管理部门应主动收集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外部档案资料。
3、收集的档案应经过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按照分类方案进行,遵循规范化、标准化原则。
1、对收集的档案进行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2、对档案进行分类、组卷和编目,使其条理清晰、便于查找。
3、填写档案封面、目录等相关信息,确保档案信息准确无误。
六、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应具备良好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
1、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设施。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构内的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内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等方面。
第三条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能和可靠性。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安全、实用、公开、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的建立、归档与整理第五条本部门应制定档案建立和归档的标准和程序,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档案建立和归档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
第六条档案应当按照制定的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归档,不同类别的档案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对于已经建立的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和修复,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与保管第八条档案的保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档案的性质和重要性确定合适的保存期限。
第九条档案的保管应定期检查档案的状态,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可采用数字化保存等方式提高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条对于档案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应采取相关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权限。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共享第十一条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不损害涉及个人隐私及机构利益。
第十二条本部门应建立档案共享的机制,促进档案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第十三条对于外部机构或个人的档案请求,本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处理,确保档案的合法使用。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督导与评估第十四条本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职责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
第十五条本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将评估结果报告上级部门或机构。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档案管理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涉及重要档案的疏忽或失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损毁、篡改或泄露档案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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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单位档案工作秩序,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单位经济发展和品牌建设服务,避免因档案管理工作失误给单位带来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档案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单位等有保存价值的,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图片、声像、实物等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单位各部门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交单位档案室统一管理。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四条单位员工有保护档案安全、完整的义务。
单位各级人员应提高档案管理意识,遵守本办法管理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档案职责第五条分管档案工作领导的职责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负责将档案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发展计划,统筹规划档案工作的建设与发展,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第六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贯彻实施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单位各部门、各子单位档案工作有统一指导、督促的责任;负责改善档案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单位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第七条单元档案管理员的职责单元档案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单元各部门档案材料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供给利用、鉴定与烧毁等与档案有关的事件;负责管理和维护单元级档案,并供给单元级档案查询服务;负责对各子单元档案事情实行业务指导;负责管理档案室库房,保持环境的整洁,温度、湿度按要求调控,并进行防雨、防虫维护,发现意外情况及时汇报、处理。
第八条单元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立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定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负责监督部门分管范围内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检查部门分管范围内归档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履行情况,负责部门分管范围内档案的鉴定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单位各部门指定的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的具体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定期向档案室工作人员移交,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对案卷材料的安全和保密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条XXX部门关于人事档案的职责单位人事档案是单位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单位XXX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单位XXX部门负责制定单位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及细则,并统一管理单位各级员工人事档案的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等工作,以及负责收集全单位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真实地全面地反映单位员工全貌。
第三章档案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单元实际情况,单元档案的保管限期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第十二条反映单元主要发展过程和基本历史面貌,需长远利用的,列为永久保管档案。
永久保管的单元档案主要包孕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单位证照单位生产经营必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XXX 许可证、XXX证书、XXX证书、XXX证书、XXX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贷款卡、土地证、房产证、商标证、专利证、XX技术企业证等各种证件原件。
二、文书档案1、单元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停业或其他更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单元资本登记、资本更改、融资文件材料、重大投资事项相关资料。
3、单位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院系构成及变更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单位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材料。
4、单位资产权属证明文件材料:(1)单元土地、衡宇、基础设施等不动产产权登记文件材料;单元有关区域变化和解决边境纠纷、征用土地的文件材料;(2)重要的技术装备、设备等固定资产登记文件材料;(3)单位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计算机软件、技术等知识产权创造、申请、审批、登记、运用、保护和管理中产生的文件材料;(4)单位特许经营权文件材料,单位资质认证、用评级等文件材料;(5)单元其他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权属文件材料。
5、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销售政策、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办法、年度和年度以上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
6、单元级会议形成的原始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决定、指示等文件材料。
7、单位行政文件和党群团文件。
8、单位关于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向有关机关、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与有关机关、上级主管单位批复、批示。
9、单元与外单元往来的重要的经济合同、协议、签收回执、委托书、担保书等。
10、建设项目事情文件材料,包孕但不限于:前期立项、规划、论证、设计、预算、招投标、协议、合同、申请、审批、合同检查、完工验收、决算报告、重要的专项报告、审批意见等材料。
11、息网络建设与安全方面合同、资料;息化建设项目资料。
12、产品材料,包孕但不限于:产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制或开发计划、方案及方案论证报告;阶段评审文件材料;产品与服务市场调查、考察、预测报告、调研综合报告;产品目次及批准件等资料。
13、安全生产档案,包孕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制度及管理文件、伤亡变乱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和其他重要资料、质量变乱阐发、产品召回、理赔等文件材料。
14、XXX文件,包括标准化体系文件和验证文件。
15、年度财政报告或决算(包孕文字)。
16、涉及法律诉讼的重要法律文书。
17、涉及审计监察的重要文件材料。
18、单元获得的奖证、奖状、奖牌、奖杯、奖章、奖旗等。
19、有关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社会着名人士、重要来宾检查、视察、调研本企业事情时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指示、讲话等材料。
20、重大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中形成的专辑资料,报刊资料、光盘、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字画、获奖荣誉证书等具保存价值的重要资料。
21、新闻媒体对单元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
重要的客户来、来访资料。
22、同级机构或下级子单位与本单位有关联的重要资料等。
23、单位认为有必要永久保存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在一段时间内需要覆按的文件材料,列入定期保管的单元档案范围。
原则上定期分为三十年、十年。
一、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需要查考的,保管期限一般为三十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单位党、团、工会等组织形成的年度工作报告、总结、重要的会议文件。
2、上级机关掌管会议中本单元预会人员带回的领导讲话等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3、下属单元报送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总结、统计报表、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4、产品与服务市场的市场需求分析报告、收益预测分析报告;产品专题分析报告、研制或开发计划、方案及方案论证报告;售后服务文件。
5、周全质量管理事情形成的文件材料。
6、单元财产、物资的交接凭证。
7、单元各部门认为有必要存档,保存限期在十年以上三十年以下的其他资料。
二、在较短时间内需覆按的档案,列为短期保管,保管限期为十年。
包孕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子单位重要证照复印件。
2、涉及单位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材料。
3、单元签署的一般性的短期合同、协议,包孕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销售协议等;单元简报。
第十四条财政档案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限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结合单元实际执行。
会计档案的保管限期起算日为会计年度结束后的第一天。
第十五条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限期,按单元XXX部门制订的单元人事档案事情规章制度及细则实施。
第四章档案立卷及归档要求第十六条立档部门应遵循形陋习律,按照历史完整、真实准确、便于管理和利用的要求规范立卷。
单元各部门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对收集的档案应依据分类、系统整理、排列、编号、编目、装订、装盒等基本步调完成整理事情,合理分类存放,并定期归档。
一、立卷材料一律存放原件,原件要用蓝黑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二、立卷的文件、资料,其种类、份数、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具体到每个案卷,应当使一个产品、一个工程项目、一个案件、一件事项等应立卷的文件齐全完整。
三、卷内文件、资料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在文件材料首页的右上角或上方盖档号章。
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按照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等顺序进行排列,并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码和件号。
项目的文件材料按项目的前期、项目设计、项目施工、项目监理、项目竣工、项目验收、项目组织管理及项目运行与维护阶段组卷或排列。
管理性科技文件材料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技术图纸按图纸顺序排列。
四、案卷上应注明保管期限和秘密等级,并应在卷首附上卷内目录,同时编制必要检索工具。
五、单位各部门下发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的原件上需盖部门公章。
六、数码照片应选择在单位活动中形成的有归档价值的照片归档。
归档时对不同年度、不同活动的照片设文件夹管理,在同一类别文件夹内按序设子文件夹存放数码照片、照片说明性目录,每一组照片写说明文件。
有代表性的数码照片应扩印成纸质照片归档。
七、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第十七条移交档案应当完整,全面、真实地反映该工作的面貌和立档部门的主要职能。
归档檀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檀卷目次清楚,檀卷标题简明扼要。
交档人员应完整填写移交档案目次,并在移交档案目次上签字确认。
立档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移交档案目次上签字确认,并出具交档答应函。
因跨部门事情事项形成的档案,由主责部门统一归档并交档。
主责部门负责人需在移交档案目次上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移交档案应符合长期保管的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用原件存档,不得用热敏纸、复写纸;手写体均须用蓝黑或黑色墨水的钢笔书写;存档文件中不得有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等写的字迹;移交档案中无金属物;超过A4幅面的纸张须折叠成A4大小等。
第十九条各类文件、资料应按时归档。
不能按时交档,确需延长时间的,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说明,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原则上,文书档案于次年6月底前归档;基建档案于项目结束或中止后归档;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归档;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按年度整理归档,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声像材料、电子文件、实物等随时归档。
特殊情况下,档案室可要求部门随时移交有关档案。
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尚未移交的档案和因使用频繁保存在部门的档案原件、复印件,由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按规定要求规范管理。
第二十条所属子单元重要档案移交事情由单元产权管理部门统筹。
由单元产权管理部门另行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明确立卷及归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