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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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优树先实施方案

为了健全对小学教师评价机制,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广大

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使我镇教育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年小学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一、评选条件

1、教师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评优;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影响恶劣者;

2违反法纪法规,情况属实者;

3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一学年内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30天者,未能达平均工作量或旷课5节及以上者迟到、早退两次算旷课一节;本项由学校提供详细考勤材料;

5不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者;

二、考评原则

评优、评先以各项考评内容的结果为依据;

评选办法:①成立评审委员会;②听取候选人述职;③对候选人进行审核

打分评比;④确定对象进行公示;⑤最后认定表彰名单;

注:1、凡违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取消评优资格;2、荣誉名额按一定比例抽取让学校中层参与竞争;以学校成绩学校总考核成绩+个人成绩按上述方法测算+教科研成绩;

三、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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