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参考文本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本(三篇)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本尊敬的相关部门:我是一个关心食品安全问题的普通消费者。
我写信给您,希望能够表达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支持和期待。
作为消费者,我们购买食品的首要需求是食品的安全和卫生,而不合格食品的存在严重危害了我们的权益和健康。
因此,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推动食品行业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可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当发现某一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或不合格情况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立即退市的方式,迅速阻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
这样做不仅可以减少消费者的健康风险,还可以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维护。
其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可以维护市场秩序。
食品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如果没有有效的退市制度,那么不合格食品可能会长期存在于市场中。
这不仅对合规经营的企业造成了不公平竞争,还给消费者带来了市场混乱和不信任感。
只有建立起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才能够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
最后,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可以推动食品行业的发展。
食品行业是一个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
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可以迫使食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综上所述,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推动食品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真诚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并尽快制定完善的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健康的食品。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您真诚的消费者日期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本(二)尊敬的有关负责人:我写此信是为了就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和看法。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频曝光,让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产生了极大的担忧和不信任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认为建立一个严格的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势在必行。
首先,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任何不合格食品都有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制度目的:为了保障企业食品安全标准的有效执行,在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进行适当处理和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相关人员的处理和管理工作。
二、定义1.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指生产、经营中的食品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订立的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2.下架:指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从销售渠道和呈现区域中撤下,暂时停止销售和呈现。
3.退市:指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过下架处理后,彻底从销售渠道和呈现区域中撤下,禁止销售和呈现。
三、管理标准1.监测与检测:企业应建立监测与检测机制,对原材料子、生产过程、产品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2.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处理:一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立刻采取以下措施:–下架处理:•确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立刻通知相关生产、仓储和销售部门,要求其立刻下架这批食品。
•下架后,将食品隔离储存,并明确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批次和数量,并将该信息向相关部门报备。
–退市处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过下架后,应进行彻底退市处理,禁止销售和呈现。
•企业法务部门应与销售部门协调,订立合理的退市计划,确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能够及时从销售渠道和呈现区域中撤下。
•定期组织退市食品清理工作,确保食品完全下架,不再流入市场。
•将退市食品的情况进行记录,并紧密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来源和原因,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显现仿佛问题。
–销毁处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尽快布置销毁处理,采取符合相关环保、卫生标准的方法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中应建立完满的记录和监督机制,确保销毁操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完成销毁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销毁的完成情况,并保存相关销毁证明文件。
3.填报与报备:企业法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填报和报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批次、数量、原因等信息。
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文(四篇)
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文尊敬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我是一家食品经营者,对于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深感担忧,也深知作为食品经营者应尽到自己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我向您提出了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建议。
不合格食品对于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同时也对食品行业的信誉造成了重大损害。
为了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我认为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退市制度。
首先,制定明确的不合格食品标准。
针对不同的食品类别和属性,应制定相应的不合格食品标准,明确规定不合格的判断依据和标准。
这可以帮助食品经营者更好地辨别出自己所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其次,建立不合格食品的检测和监测体系。
通过建立完善的检测和监测体系,可以及时发现和甄别出不合格食品,防止其流入市场。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应及时通知食品经营者,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三,强化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食品经营者应对自己经营的食品质量负责任,定期进行自查和抽样检测,确保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
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置,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
最后,建立健全的退市制度。
不合格食品一旦被发现,应立即从市场上彻底撤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对于食品经营者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应从严处理,警示行业内其他经营者。
以上是我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对相关部门的决策有所帮助。
我愿意积极配合并落实这一制度,为食品安全提供我的力量。
希望相关部门能予以重视,并能尽快落实这一制度,确保我国食品行业的安全和健康发展。
谢谢!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文(二)尊敬的食品监管部门:我是一名食品经营者,最近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不合格食品。
我深感责任重大,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我决定主动退市这些不合格食品,并向您报告此事,接受相应的处罚和指导。
具体情况如下:我所经营的食品店发现了一批过期食品,其中包括过期的牛奶、糕点和罐装食品等。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文(4篇)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防范和控制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粮油制品、加工食品等。
第三条不合格食品是指未达到法定标准或者安全要求,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风险的食品。
第四条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是指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实施的召回、销毁、查封等行为,确保不合格食品不再流入市场。
第五条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企业、食品进口企业等。
第二章不合格食品的发现第六条不合格食品的发现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一)定期抽检: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监管部门及相关食品检验机构通过不定期的采样检验,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检测;(二)巡查检查: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监管部门及相关食品检验机构通过对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进口企业等进行巡查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三)消费投诉:消费者对购买的食品质量存在疑问或投诉,经核实后发现不合格食品;(四)食品召回:企业自行发起食品召回,经核实后发现不合格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食品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封存、标识、登记,并通知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第三章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第八条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机构应及时将不合格食品从市场上召回、销毁或查封,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流入市场,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机构应在发现不合格食品之日起7日内提出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方案,并向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备。
第十条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不合格食品的具体名称、批号、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进口企业等相关信息;(二)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销毁、查封等具体措施;(三)不合格食品的退市时限及执行机构;(四)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给予企业的处罚措施。
第十一条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应采取以下方式:(一)公告召回:通过媒体、官方网站等发布公告,通知消费者召回不合格食品;(二)电话召回:通过电话联系销售商、经销商、经销商、零售商等相关单位,要求召回不合格食品;(三)线下召回:通过检查批发市场、超市、商场、餐饮等销售场所,查找并要求召回不合格食品。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5篇)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一、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单位:(一)、腐烂变质、____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持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行政监管机____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八)、其他违____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二、本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五、本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2)食品安全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问题,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架退市制度是指当食品被检测出不符合法定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时,相关部门会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并下架该食品,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下架退市制度的实施有以下几个优点:1. 保护消费者健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如果不及时下架退市,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通过下架退市,可以及时阻止不合格食品继续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食品安全退市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退市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市场上流通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维护公共利益,特制定本食品安全退市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市场流通的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
三、退市标准1. 食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
2. 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地方相关法规的。
3. 食品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过程中被污染的。
4. 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虚假或误导性内容的。
5. 食品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的。
6. 食品被国家相关部门通报为不合格的。
四、退市程序1. 识别:企业或监管机构在日常检查或抽检中发现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
2. 报告:发现问题的企业或监管机构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3. 核实:相关部门对报告情况进行核实,确认食品是否符合退市标准。
4. 决定:经核实确认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由相关部门下达退市通知。
5. 执行: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不合格食品下架,停止销售,并进行后续处理。
6. 公告:相关部门应将退市食品的名称、批次、原因等信息向社会公告。
五、退市后处理1. 不合格食品应由企业负责召回,并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2. 企业应对退市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企业应将召回和处理结果报告给相关部门,并接受监督。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拒不执行退市要求的企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不合格食品未及时退市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八、其他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本制度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性。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食品下架召回制度范本
食品下架召回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和餐饮服务食品。
三、下架召回条件1. 食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2. 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3. 食品标签、说明书等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情况;4. 食品生产经营者认为需要下架召回的。
四、下架召回程序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法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经检验,确认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召回。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召回期限、召回方式等,并报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召回的食品进行监督,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召回计划履行召回义务。
5.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6.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召回行为进行评估,必要时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五、信息公开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并按照要求公开召回信息。
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和召回情况,提示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
六、法律责任1.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制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给予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RHD-QB-K444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示范文本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示范文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包括:(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三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第二条所列的食品,应停止销售,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二)将标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退回供货方(三)将质量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市场开办者或者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的质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五)食品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应当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消费者退货。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3篇)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一、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守法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产品实行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推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本企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三、经自查,发现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本企业停止销售,推出要经营单位:1、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的食品;2、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3、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4、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5、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食品;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10、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食品;11、假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让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食品;12、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法或经法定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四、本企业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退回已售出食品,退回供货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货销毁。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2024年不合格货物整改、退运和销毁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不合格货物整改、退运和销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退运方案如若本公司进口不符合国家标准,危害国家食品安全的产品,将立即安排退运,并及时联系发货方做退回处理。
二、销毁方案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产品不合格食品,将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做销毁处理时,立即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销售方,积极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3、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或自行送至商检认可的处理机构处理进行制作(无害化处理)有机化肥处理。
4、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5、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三、改变用途方案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产品需改变用途时,将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做改变用途处理时,立即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清点需改变用途的产品,登记入册;2、对需要改变用途的产品严格管理,立即进行清分,并运送至工业企业进行工业原料加工处理,用于制作工业用原料;或运送至饲料加工企业加工处理,用于制作成饲料产品。
____市金利源粮油有限公司第二篇:6.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退市销毁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制度为加强市场内经营主体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市场内经营主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市场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销毁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市场、销毁处理等措施的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文(二篇)
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文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频曝光,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需要加强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和责任追究。
在这个背景下,制定并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方面探讨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范文。
第一部分:导论食品安全是国民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而食品经营者是关键环节。
然而,在现实情况中,一些食品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存在将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的行为。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于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
下面,分别从监管主体、退市标准、退市程序和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阐述。
第二部分:监管主体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落实,需要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与权限。
一方面,食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确保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生产和销售食品。
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应积极参与监督,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此外,媒体也应发挥积极作用,及时曝光违法食品经营者的行为。
第三部分:退市标准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
此处我们可以借鉴已有的相关标准,如国家卫生标准、行业指导标准等。
具体而言,不合格食品可以分为生产过程不合格、产品成分不合格、卫生安全不合格等类型。
食品经营者如在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都应被纳入退市范围。
第四部分:退市程序不合格食品退市程序是制度实施的关键环节,既要保证迅速处理不合格食品,又要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食品监管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包括立案调查、抽样检测等。
如果确实存在不合格情况,可以通过责令整改、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手段进行处罚。
同时,对于严重违法的食品经营者,应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部分:法律法规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实施,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持。
在我国,已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食品安全领域,比如《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应当与这些法律法规相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以便更好地推动制度的实施。
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模版(3篇)
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模版不合格食品实行预警退市措施是商品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不合格食品退市和杜绝再次流入市场,特制定本规定:一、对已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仍在上市交易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强制抽检,根据检验结果,确定食品流向,销毁或退回原厂进行处理。
二、对不能确定其食品来源或食品是否合格,又无质量检验的,要求该食品一律不准上市交易,必须退出市场。
三、对经质量抽检,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由工商部门予以处罚外,不影响食用的,可经厂家整改后继续销售;不能食用的,就地销毁。
四、对退出市场的问题食品,经营者必须提供其流向证明,备案存查,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五、为确保问题食品流向到位,超市配合工商部门与问题食品退回厂家当地工商部门联系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问题食品得以有效的监督管理。
索证索票制度一、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等产品质量管理,全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和食品等产品准入制度建设,防止假冒伪劣食品等产品流入市场,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____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等产品索证是各个经营单位按食品等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向供货单位索取相关的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拒绝不合格食品等产品流入市场的一种制度。
三、凡经销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等产品,经营单位在进货时,应按本制度进行索证。
四、须索证食品等产品的范围。
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经营单位应索取供货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食品供货单位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六、经营单位应索取生产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非注册商标不作要求,但提倡使用注册商标),食品等产品生产单位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对非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经营单位还应索取经国家商标局核发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范文(3篇)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范文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同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第五条对已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经营单位。
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文
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范文食品安全是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其中,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是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份关于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范文,旨在帮助大家了解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维护食品安全,加强食品经营者责任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食品的各类食品经营者,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者、食品销售企业等。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负有责任确保所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不得销售不合格食品。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是指食品经营者在销售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未按国家标准销售的食品,需要根据相关程序进行退市处理的制度。
第五条不合格食品是指未达到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发现不合格食品后,应立即停止销售,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退市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消费者对于经一定途径购买的不合格食品有权要求退货、退款、赔偿等。
第二章退市流程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发现不合格食品后,应立即进行以下流程操作:一、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并做好相应记录;二、将不合格食品从销售区域中清除,并做好相应记录;三、保留原始购货记录、验收记录、销售记录等相关证据;四、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据材料;五、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包括检测、封存、销毁等。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不合格食品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不合格食品的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对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风险的不合格食品,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并立即进行销毁处理;二、对于存在较小食品安全风险的不合格食品,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并进行封存,待处理结果出来后再做决定;三、对于存在一般食品安全风险的不合格食品,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并进行检测、整改等处理;四、对于屡教不改、严重违法的食品经营者,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甚至吊销经营许可等。
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三篇)
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清除商品质量隐患,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流通领域不合格商品退市,是指商品因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规定,需要立即停止交易,而采取的暂停销售、撤柜、召回、扣押封存、没收、强制退出市场等措施。
上述商品包括商业性服务提供的商品。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重质量、讲诚信的商业道德,加强自律,抵制假冒伪劣和违法商品。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商品,必须退出流通领域:(一)、假、冒、伪、劣商品;(二)、过期、失效、变质商品;(三)、侵权商品;(四)、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五)、国家禁止买卖的商品;(六)、应当经国家强制认证、许可而未取得认证、许可的商品;(七)、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八)、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拍查中严重不合格的商品;(九)、其它必须退出流通领域的商品。
第五条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____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为严重不合格的商品,该批次或同型号、同规格商品退出流通领域;同一种商品,连续两次在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该种商品必须退出流通领域。
前款所指商品,须经整改和复查合格后,方可再次进入流通领域。
第六条经营者要经常对其经营的商品进行清理和查验,发现有第四条所列的商品,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清除,并填写《不合格商品退市登记表》。
第七条经营者明知或者应其所经营的商品属第四条所列情况,既不主动采取措施,又隐瞒不报继续销售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法从严查处,并录入不良信用记录档案。
第八条经营者主动清除应当退市的商品,可以免于追究行政责任。
第九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辖区内流通领域不合格商品退出的监管执法工作。
对在日常监督检查、市场巡查和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本制度条四条所列的商品,应及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使其退出流通领域,并如实填写《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市登记表》,同时要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范文(三篇)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范文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针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需要建立相应的下架退市制度,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
本文将介绍一个不含分段语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范本》。
如下所示:第一部分: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流通和销售。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网络经营者等。
第二部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定义和分类1. 定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指的是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中,未能符合国家、行业以及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分类: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和危害程度,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分为三类:严重不符合标准食品、一般不符合标准食品和轻微不符合标准食品。
第三部分:食品下架退市的程序和要求1. 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程序:生产经营者在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发现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停止销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2. 食品下架退市的程序:(1)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不符合标准食品的下架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通知接到后的24小时内完成不符合标准食品的下架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将下架食品进行安全处理,确保不会再次流入市场。
(4)相关部门应对下架的食品进行验收,并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相应处罚和监管。
第四部分:食品下架退市后的责任追究和措施1. 责任追究: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部门将对生产经营者进行责任追究,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暂停生产经营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 处理措施:除了对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外,相关部门还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和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意识;(2)加大对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3)加强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4)加大法律法规宣导力度,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模版(四篇)
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商品管理,防止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提高产品质量,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销售的所有商品,包括自主生产的商品和代理销售的商品。
第三条所谓不合格商品,是指对应于商品标准的技术规范或质量标准要求中的一项或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或者在适当使用情况下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商品。
第四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处理和排除不合格商品,确保市场上的商品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退市流程和具体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第二章不合格商品退市的程序第六条不合格商品退市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环节:(一)不合格商品的发现和初步评估(二)不合格商品的核实和评估(三)不合格商品的处理和销毁(四)不合格商品的追溯与整改第七条不合格商品的发现和初步评估(一)发现不合格商品的权力主体有以下几方面:1. 消费者发现不合格商品并向我公司反映的;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市场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进行通报的;3. 其他公司部门、下级单位或供应商发现的不合格商品。
(二)发现不合格商品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对商品进行初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报告给质量管理部门。
第八条不合格商品的核实和评估(一)质量管理部门收到初步评估报告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核实和评估。
(二)进行核实和评估时,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小组进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商品的不合格原因;2. 商品的不合格程度;3. 商品造成的可能危害及风险等级;4. 商品是否能够修复或改进;5. 商品是否能够重新上市等。
第九条不合格商品的处理和销毁(一)如经核实和评估后,确认商品是不合格商品,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2. 就地销毁不合格商品;3.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 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落实整改措施。
食品退市制度食品退市管理制度范本(2篇)
食品退市制度食品退市管理制度范本食品退市制度是指针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确认后,对其进行退市处理的一项管理制度。
食品退市管理制度旨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下面是一个食品退市管理制度的范本。
一、目的和依据1. 目的:以食品安全为首要任务,确保市场上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2. 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2) 国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3)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布的关于食品退市管理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所有食品。
三、退市条件和程序1. 退市条件:(1) 食品安全标准超过允许的限量;(2) 食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损害;(3) 食品标签虚假或误导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4) 其他依法应当退市的情形。
2. 退市程序:(1) 接到举报或发现相关问题后,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抽样检测;(2)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知生产企业停止销售,并责令整改;(3) 如生产企业未按要求整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决定对相关食品进行临时停售或下架处理;(4)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公众公布退市信息,并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相关产品;(5) 退市产品应当立即下架,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责任及处罚1. 生产企业责任:(1) 主动履行自我检测和监管义务,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2) 如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召回或退市;(3) 如未按要求整改或未履行召回退市义务,将被处以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2. 销售商责任:(1) 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2) 如发现产品不符合要求,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3) 如未按要求停止销售或未履行报告义务,将被处以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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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
度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如发现经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漏
气),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厂家和消费者,
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报情况,符合生产厂家所规定的下架
退市条件,开具下架退市凭证,立即下架退市。
二、仓库保管员凭配送中心开具的下架退市凭证,对
下架退市食品进行核对无误后,将下架退市食品存放于退
货库区。
三、符合下架、退市管理的食品,下架退市食品应指
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下架退市食品管理台帐,其内容
应包括该下架退市食品的基本情况及下架退市原因、处理
结果等内容。
四、符合下架、退市的食品(过期、漏气),将下架退市食品退回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应当对下架退市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下架退市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局报告。
五、配送退回的食品质量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的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校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七、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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