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设备与材料管理规定
基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确保所有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涵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合同文件、会议纪要及各类通信记录等。
二、组织结构与责任1. 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并维护资料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资料管理人员:具体执行日常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资料。
3. 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
4. 质量控制部门:对资料的质量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三、资料分类与编码所有资料应按照预先设定的分类体系进行编码和存储,便于检索和引用。
分类体系应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
四、资料的收集与保存1. 收集:项目启动初期即应开始收集相关资料,如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 保存:所有资料必须保存在指定的安全区域,电子资料要有备份,并设置访问权限。
五、资料的整理与归档1. 整理:定期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2. 归档:完成整理的资料应及时归档,并建立索引,方便日后查询和使用。
六、资料的审核与更新1. 审核:资料在归档前需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2. 更新:随着项目的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保持最新状态。
七、资料的借阅与归还1. 借阅:建立借阅制度,任何借阅行为都应有记录,明确借阅人和归还期限。
2. 归还:借出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进行检查以确保资料完好无损。
八、资料的安全与保密1. 安全: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资料免受物理损害和数据丢失的风险。
2. 保密:对敏感信息实施保密措施,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
九、违规处理与改进1.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有明确的处理机制和纪律处分措施。
2.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资料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十、总结。
基建工程建设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实施细则
基建工程建设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基建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按照xxx,制订基建工程建设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实施细则如下:1 、材料(设备)的分类:1.1甲供材料(设备)甲供材料(设备)即为甲方(建设单位)直接采购并与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厂商)单独签订供货合同由施工单位领用并使用在工程上的材料(设备),按《基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1.2认质认价材料(设备)认质认价材料(设备)即为甲方(建设单位)认定材料(设备)的质量和价格,由乙方(工程承包商或施工单位)采购并与供货商(或厂商)单独签订供货合同的材料(设备)。
1.3乙方自购材料(设备)乙方自购材料(设备)指的是乙方(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已包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甲方(建设单位)只需控制其质量,一般指的是地方性材料(如墙体材料、砂石等)。
2 、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范围界定2.1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为“暂定价”的材料(设备)。
但甲方(建设单位)根据工期、质量和造价管理的需要,经基建工作组会议批准,招标文件中规定为“暂定价”的材料(设备)可以变更为甲供材料(设备)。
2.2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从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等因素出发,经基建工作组会议研究确定为认质认价的其它材料(设备)。
2.3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约定的非地方性的并经基建工作组会议批准为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
3 、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的方法及适用条件3.1询价法:一般是指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网络、报价单、走访等方式就材料(设备)的性能、质地及价格等因素调查该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商、经销商、用户,对该材料(设备)形成完整的技术要求和确定合理的价格的方法称为询价法。
该方法一般适用于用量不大,单项或单类材料(设备)估算总价5000元以下,产品质量稳定,不同档次产品的等级清楚,价格透明、有序的材料(设备)。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精选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11、工程质量验收包括采、掘工作面开工、复工、竣工、停工四项验收。
2、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由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执行开(复)、停(竣)工。
3、验收由业务科室参加。
包括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电力科、运输科、通风科、自动化。
4、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参加单位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5、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严格对照开(复)、停(竣)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能够现场进行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问题填写验收报告,并不予通过验收,复验收推迟进行。
6、开(复)、停(竣)工验收前,施工队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程、措施。
要求有记录、有签名,并提前送交生产科。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2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3工作职责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4工作内容4.1工程管理制度4.1合同管理4.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1.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4.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重庆市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分为:立项阶段、设计阶段、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后评价阶段。
按国家、中国科学院和重庆市有关规定,与代理业主单位一道履行报批手续,并抓好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
第二章职责定位第三条基建工作职责定位为:1.综合办:负责基本建设日常工作,代表我院对基建进度、质量和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负责落实院领导和院长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对代理业主单位进行管理,协助和督促代理业主单位管理其他基建供应商;负责与基建有关的对外联络与合同谈判;对有关事项进行调研,对文件与合同审核进行把关,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编写工作进展简报,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基建进展情况信息。
2.分管副院长:分工负责基建工作,落实院长办公会和院长的决议和决定,指导综合办基建工作。
3.院长:对基建项目总体负责,对基建各项事务进行决策。
批准基建方案、签署合同,批准支付基建经费。
4.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对基建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四条费用低于0.5万元的工程和服务由基建经办人员报综合办主任,由分管副院长审批。
第五条费用大于0.5万元(含),小于10万元的工程和服务,由基建经办人员进行至少三方报价比选,如是单一采购来源必须说明原因,将结果报综合办主任,商分管副院长,由院长审批。
第六条费用大于10万元(含)的工程和服务均属重大事项。
内容包括:1.确定供应商的评标办法或比选办法,以及我院的具体要求。
包括选择代理业主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基建设计单位、详细地质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评估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施工(含装修单位、电梯单位、强弱电单位、空调与通风单位、环保单位、消防单位、门禁与监控系统单位、绿化单位)等单位,及其工程与服务内容。
建筑工程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保养维护质量,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各类施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吊装机械、混凝土搅拌机、起重机、升降机、压路机等设备的管理。
三、设备管理部门1.设备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中所有设备的采购、验收、领用、使用、调配、保养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在良好工作状态。
3.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档案,对设备信息、购置日期、使用年限、维护记录等进行详细记录。
四、设备采购管理1.设备采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比选,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
2.设备采购前应当对设备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并确保设备符合项目要求。
3.设备采购后应当对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五、设备领用管理1.设备领用应当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领用日期、领用人员等信息。
2.设备领用后应当经过使用人员的合理使用和保养,确保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
3.设备领用后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进行归还或续借,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
六、设备使用管理1.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2.设备使用人员应当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设备设施正常。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及时处理。
七、设备保养管理1.设备保养应当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检查、维修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设备保养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质量和效果。
3.设备保养过程中如有需要更换零配件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八、设备维修管理1.设备维修应当由设备管理部门或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确保设备的维修质量。
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管理规定
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实现工程项目工期、质量、投资和安全环保的有效控制,依据股份有限公司与生产分公司《中国XXXXX田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油勘〔2009〕7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或股份公司授权管理)的基本建设工程,基本建设工程包括公司投资的新(改、扩)建、大修及维护修理工程的XXX田地面工程、海洋工程、矿区建设工程项目等(以下统称为“基建工程”)。
第三条基建工程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二)坚持方案优化简化、推行“标准化设计”;(三)实施样板化施工管理,实现“现场标准化、施工样板化、资料影像化”;(四)建管分离、监管分开、权责明确、强化管理,规范公司基建工程管理。
第二章职能划分第四条基建工程处(海洋工程处)是公司基建工程的归口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基本建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基本建设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基建工程专业市场管理工作,对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市场队伍进行监督、考核和管理。
(三)负责对基建工程的方案、项目立项进行专业审查和管理。
(四)负责基建工程的开工、竣工管理工作。
(五)负责基建工程项目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好基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审查基建工程的试运转方案,参加工程投产。
(七)负责组织局级基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和局级以下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按照程序负责股份公司限上项目的竣工验收初验和上报验收工作。
(八)负责基建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的编制和宣贯。
(九)负责基建工程的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基建工程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与推广应用。
第五条建设单位是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和内控程序,负责所属基建工程的建设管理,是基建工程的投资、质量、工期、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工程项目机材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机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机材使用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机材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有效性,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机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机材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中涉及的所有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机材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机材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持续改进。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对本制度进行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全体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机材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违反本制度。
第二章机材购置和验收第六条项目部对购置的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机材,应提前做好市场调研,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签订正规合同,确保机材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七条项目部在购置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机材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严格验收,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退货或更换。
第八条项目部应定期对现有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机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机材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项目部应建立机材台账,对购置、验收、领用、维护等环节进行明细记录,形成完整的机材管理档案。
第十条机材管理员对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机材的存放、使用、保管和维护负责,要做好机材的周转登记和保密工作。
第三章机材使用和保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机材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载使用和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在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机材时,应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机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或更换。
第十四条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机材的保养工作应按照设备说明书或保养手册的要求进行,确保机材的正常运转和寿命。
第十五条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机材的保养工作由专人负责,保养记录要详实,保养次数要有规定的周期和标准。
第四章机材安全与检查第十六条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对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机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管理,涉及的项目经理、采购人员、仓库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应遵循“合理、规范、节约、有序”的原则,加强对材料设备的计划采购、入库管理、使用和报废处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最高管理者,负责项目的整体进度和质量,必须保证材料设备的正常供应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采购人员负责项目中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必须根据项目需求,合理选购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确保项目进度。
第六条仓库管理员负责项目中材料设备的入库、出库、库存管理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确保材料设备的安全、完整。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对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材料设备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材料设备的采购第八条采购人员在采购材料设备时,必须先制定采购计划,明确数量、型号、质量要求等,并经项目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选择信誉良好、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供应商,签订正规合同,并及时与供应商沟通、确认。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定期检查采购的材料设备,确保质量符合标准,发现问题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采购人员要合理安排采购过程,确保项目进度,避免由于采购问题导致项目延误。
第三章材料设备的入库管理第十二条仓库管理员应在材料设备入库时,进行验收并记录相关信息,确保材料设备完好无损,与采购合同一致。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员要按照入库清单对材料设备进行编码、分类、标注,做到有序摆放,方便管理和查找。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员要定期清点库存,及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员要对高值材料设备实行定期盘点,并建立详细的盘点记录和报表,确保资产安全。
第四章材料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项目经理负责对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和分配,确保项目所需材料设备供应充足。
(最终版)基建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属公司在疆新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线路工程项目、装饰工程、防腐工程、技改及安措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基建工程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职责划分(一)总经理是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基建项目的全面领导工作.(二)各基建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工程计划的编制、设计图纸的会审评审、工程材料和设备验收、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和评定、各类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各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抽检、验收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协调工作。
(四)项目监理依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等代表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对被监理工程的质量担负监理责任.(五)各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对所承包基建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负责.(六)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监督和认证管理。
(七)基建工程项目审批权限:投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审批;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在3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必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第四条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项目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实行经济合同制,明确各自经济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建设工期,争取早日达产见效.第五条在项目基建期间,各项目部负责妥善保管本项目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竣工后统一转公司综合部归档。
第六条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监督、跟踪合同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并做好各分包合同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要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十二项配套政策-7 基建施工企业装备配置管理办法
附件7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施工企业装备配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提升基建施工企业装备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建安全管理基础,切实加强基建施工企业装备管理,有效支撑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施工装备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制度标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建施工企业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所属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各省公司施工类集体企业参考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施工装备是指公司基建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类施工装备,包括重大施工装备和一般施工装备。
其中,重大施工装备是指购置费用较高、功能(钻孔扭矩、起重力矩、额定张力等)较强的中大型施工装备;一般施工装备是指除重大施工装备之外的与安全风险管控关联性较高的施工装备。
重大施工装备和一般施工装备范围见附表1。
第四条装备配置管理包括中长期规划编制和年度计划编制— 171 —及实施,其中年度计划包括年度装备采购计划和年度装备研发计划,年度装备采购计划纳入公司综合计划零购专项管理,年度装备研发计划纳入公司综合计划研究开发专项管理。
第五条基建施工企业装备配置坚持“统筹兼顾、需求导向、科学合理、创新引领”的原则,统筹兼顾装备采购、装备研发等配置方式,需求导向要确保施工装备满足基本配置和刚性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装备类型与数量,创新引领研发先进实用装备。
第六条本办法建立了基建施工企业装备配置常态管控机制,重点明确了装备配置管理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公司总部层面管理职责(一)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1.负责公司系统基建施工企业装备配置的专业归口管理,对各省公司基建施工企业装备配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2.负责公司系统基建施工企业装备配置中长期规划审核、发布。
3.负责组织各省公司开展年度装备采购计划、年度装备研发计划制定与实施。
— 172 —(二)国网发展部管理职责1.参与公司系统基建施工企业装备配置中长期规划的审核。
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设备使用效率,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架构1、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部门作为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制度。
2、建筑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
3、设备部门负责设备的采购、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建筑工程管理1、项目立项阶段,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明确工程范围和工期。
2、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3、建筑工程竣工后,应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设备管理1、设备采购前,应制定设备采购计划,明确设备型号和数量,并进行比选。
2、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设备报废后,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可以鉴别、封存、变卖、拍卖、报废或馈赠。
4、设备调拨、借调等工作,应有相关手续,并做好记录。
六、监督检查1、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和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2、外部检查人员或机构可以对工程和设备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七、奖惩制度1、对于建筑工程和设备管理工作出色的个人和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对于工程和设备管理工作不力,导致工程质量或设备使用效率低下的个人和部门,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八、附则1、本制度解释权归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部门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共同维护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基建工程中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定价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中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定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利益,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就工程建设中材料、设备采购定价事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定价共分三类:甲方选定并供应的材料、设备(简称“甲供材料”);甲方选定但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简称“甲控材料);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简称“乙供材料”)。
(一)甲供材料:由业主与材料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材料。
(二)甲控材料:1、在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有关暂定价材料、设备,业主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指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或指定供应商范围)、指定价格(或不定价),但由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材料。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需重新定价的材料、设备。
3、在招标前由甲方预先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
(三)乙供材料:由施工单位选择材料、设备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的材料。
施工单位所购材料、设备的质量或所选供应商需由监理单位和业主认可。
第三条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程序(一)甲供材料由基建处工程管理科根据工程责任科室提供的采购计划,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经过初审,推荐3家以上报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或处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经过商务谈判认定价格;需要招标的进入招标程序定价。
(二)甲控材料由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具体品牌、产地等相关内容推荐3家以上单位报基建处工程管理科;然后由工程管理科对承包方上报内容进行整理汇总、市场摸底,确定或重新认定3家以上单位,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或处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经过商务谈判认定价格;需要招标的进入招标程序定价。
(三)乙供材料由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具体品牌、产地等相关内容推荐3家以上单位由监理报基建处审定品牌、型号,承包方自行采购。
(四)工程中除上述需要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外,其它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一般可参照同期《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五)材料、设备采购活动中如涉及供应商的任何“折扣”、“让利”等,均应在实际采购合同中以“让利”或“捐赠”形式体现。
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及竞价、比选管理暂行规定
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及竞价/比选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经济活动秩序,对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及竞价/比选工作实行程序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及竞价/比选管理暂行规定,请全院遵照执行。
一、建立健全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管理组织机构。
(一)成立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医院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等管理规定和流程,并组织全院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医院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等监督体系及流程,并确保监督体系发挥职能。
3、对进入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临床专家库和管理专家库以及监督委员会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并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和流程,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等部门,必要时上报司法部门。
(二)建立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临床专家库和管理专家库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临床专家库和管理专家库组成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临床专家库由本院临床专家组成;管理专家库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每次招标及竞价/比选活动于开标、评选当天,由纪委、监审负责人共同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其中:临床专家占80%,管理专家占20%;每次评审原则上由15人以上组成。
评标专家职责1、忠实履行招标及竞价/比选专家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评标纪律,并严格保密,按评标指南对参加招标及竞价/比选的项目进行公正、客观、全面的评价.2、接受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监督委员会监督。
(三)建立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监督委员会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监督委员会组成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监督委员会由院党政领导、院纪委成员、监审、综合办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组成。
基建工程材料与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材料与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基建工程的成败与材料与设备的质量直接相关。
为了保证基建工程的质量与进度,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材料与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二、采购管理流程1.需求分析与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基建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确定所需的材料与设备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
由相关部门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时间节点和项目经费预算。
2.供应商资质审核与招标公告:根据采购计划,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包括企业资质、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评估。
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对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
3.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布: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范围、技术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4.投标与评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采购管理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标标准确定中标供应商。
5.中标通知与合同签订:通知中标供应商,并告知中标结果。
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并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6.供货与质量验收: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供货,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如发现问题,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7.入库管理与物资台账:采购管理部门对进货的材料与设备进行入库管理,建立物资台账,记录物资的流向与使用情况。
8.整改与追责: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与设备,及时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并进行追责,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三、采购管理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采购管理过程应公开透明,公正公平,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采购的公正竞争性。
2.经济高效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合理控制采购成本。
3.风险防范原则:在选用供应商时,应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和信誉度,减少相关风险。
4.资源合理利用原则:合理配置采购资源,优先采购国内优质产品和设备,推动国内产业升级。
四、采购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制: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违规行为,确保采购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能源、水利、环保、通信等领域。
三、管理原则1.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3.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原则;4.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严格责任的原则。
四、管理机构及职责1.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2.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3.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
五、建设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项目立项,并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2. 招标投标: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供应商;3. 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4. 监理管理: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5. 材料设备管理: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材料设备采购,确保材料设备质量;6. 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六、质量安全监管1. 质量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2. 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管,确保施工安全;3. 验收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管,确保验收质量。
七、监督检查1.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行为进行举报。
项目部项目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项目部项目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一、材料管理制度1、由施工单位所购材料(构配件)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规定,否则不能进场。
若所进材料出项质量问题不得用于本工程,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2、由项目部负责供的材料,各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图纸提前提出总的用量计划,报项目部有关人员,并要求计划准确,因材料计划不准确而造成材料的超欠供则由施工方承担;由项目部的原因则由项目部负责。
3、由项目部负责供应的材料,因场地狭小,需分期分批进场。
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报给项目部有关人员,总包供应的材料提前一个月,钢材、水泥等大宗物资按月计划、周计划上报。
其它消耗材料提前三天上报,因材料计划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4、由项目部供的材料,在材料进场两天之内前来项目部办理领料手续,否则追究其责任,并罚款100-300元。
5、现场材料做到定置管理,图物相符。
必须分区存放,不得混料,且应按材料品种、规格、材质、状态悬挂或摆放标示牌,进出口要保持畅通,装卸有序、无堵塞。
6、工序间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均按规定存放在指定位置,做到现场无不用之物。
各种临时存放物要划定区域,定点存放,且摆放整齐有序。
及时记录进出动态,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设备管理制度1、所有机械设备在进厂时要进行检查,应整体完整,有必要的图纸,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转动部分都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等)或其它隔离装置。
除需要调节和维修外,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备和安全装置,调节或维修以后,要立即恢复安全防护装置。
3、电气设备都要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4、机械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自动加油或注油器,油的牌号应符合要求,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油壶等。
难以加油的应定期停车加油。
五、运转设备在检查或清理前,应先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挂上禁动标志,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工作。
6、对于可能危害工人安全或导致火灾的高温设备应有适当的隔离装置。
7、对于要提供安全通道的设备,应装上台板、梯子、扶手或围栏和挡脚板。
工程材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材料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材料的管理,确保材料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材料管理工作。
3. 材料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质量的可靠性。
二、材料采购1. 材料采购前,必须进行市场调研,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价格、质量和服务,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2. 采购合同应明确材料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要求等条款。
3. 对于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采购,应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批。
三、材料验收1. 材料到场后,应由专人负责验收,对照采购单和合同进行核对。
2. 验收时应注意检查材料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与供应商联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四、材料存储1. 材料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应单独存放,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 存储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材料受潮变质。
3. 定期对存储的材料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五、材料使用1. 材料的领用应由施工班组提出申请,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2. 施工中应合理使用材料,避免浪费,对于剩余材料应及时回收利用。
3.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项目负责人处理。
六、材料核算与结算1. 材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核算,确保材料用量的准确性。
2. 材料费用的结算应根据实际使用量和合同约定进行,避免超支。
3. 对于节约的材料,应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合理使用材料。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项目的材料管理进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材料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3. 材料管理的绩效应纳入项目管理人员的考核范围,以此激励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材料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材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单位工程材料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设计、采购、运输、仓储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三、管理原则1. 遵循法律法规:建设单位在工程材料管理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法乱纪。
2. 精细管理:建设单位应建立细化的工程材料管理流程和规范,确保每一个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3. 安全第一:建设单位工程材料管理应以安全为首要考虑因素,防范和避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4. 公平公正:建设单位应实行公平公正的审批和监督机制,保障工程材料的质量和价格。
五、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对工程材料的需求进行合理评估和计划,制定采购方案。
2. 材料管理员:负责材料的采购、验收、储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确保材料管理的质量和安全。
3. 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以及监督建设单位材料管理的合规性。
四、管理流程1. 采购管理(1)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提出材料需求计划,材料管理员制定采购方案,根据工程要求和预算审批。
(2)选定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货款支付方式和交货时间。
(3)监督供应商生产和交货的质量和进度,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2. 运输管理(1)建立运输管理制度,明确运输工具和路线,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2)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材料的完好性,减少运输损耗和意外发生的可能性。
3. 仓储管理(1)建立仓储管理制度,明确仓库的使用规定和仓管人员的责任。
(2)做好仓库的环境卫生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材料的储存安全和干净。
4. 使用管理(1)建立材料领用申请和审批流程,确保每一个领用环节的合规性和质量。
(2)对使用过程中的材料进行监督和检验,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
五、管理制度1. 文件记录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文件记录体系,对每一个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归档。
工程建设的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的材料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项目通常涉及大量的材料采购、存储、使用和回收等环节。
因此,制定一套全面的材料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材料需求计划制度应规定项目经理部在项目启动初期,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材料需求计划。
这包括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以及预计使用时间等。
需求计划应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确保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材料采购管理材料采购是控制成本的关键环节。
制度中应明确采购流程,包括供应商的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
同时,应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定期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时间和服务水平进行评价,以保证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材料验收与入库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符合项目要求后方可入库。
制度中应详细规定验收标准和程序,以及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办法。
应建立材料入库登记系统,确保每一笔材料流动都有明确的记录。
四、材料储存与保管合理的材料储存不仅能保证材料质量,还能减少损耗和浪费。
制度中应包含材料储存的环境要求、堆码规范和安全措施等。
同时,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仓库的管理,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五、材料领用与退库为了有效控制材料使用,制度应规定严格的领用程序。
施工班组需根据实际需要填写领料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未使用完的材料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避免资源浪费。
六、材料使用监督制度应明确施工现场材料使用的监督责任,确保材料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使用。
对于关键材料的使用,应实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材料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七、废料回收与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应妥善处理,以减少环境污染。
制度中应制定废料分类、回收和处理的具体措施,鼓励采用可再生材料,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八、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应设立专门的监督团队,对材料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明确相应的责任追究和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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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基建工程设备与材料管理规定1 目的工程设备和材料是电厂建设的物资基础。
为了加强对工程设备和材料的控制、管理,把好设备、材料质量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发电厂基建工程建设阶段设备的开箱验收、设备缺陷处理和材料的采购、仓储及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的领用的管理,不适用于电厂自购部分的管理。
3 职责公司受XX发电厂的委托,对基建工程的设备供应实行总承包,负责合同范围内设备的招投标、采购订货、监造、三大主机设备的催交催运、索赔、安装以及试运中、质保期内有关设备问题的处理。
XX发电厂物资分公司受XXX公司委托负责基建物资(设备和材料)的综合管理,协调解决设备问题,参与XXX公司承包合同范围内设备,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的验收,负责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的移交和移交后的保管保养工作,监督检查现场设备材料的管理,负责电厂自购设备的管理工作。
发电厂物资分公司受XXX公司委托全权负责设备的开箱验收、所有设备的催交催运,负责向有关方面通报设备催交和到货情况。
监理公司负责复查XXX公司向电厂提供的已订货设备、材料清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设备、材料开箱检验进行监控;对现场设备材料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理意见。
电力建设公司全面负责设备的收货、保管、发放和现场设备管理工作。
4 设备的开箱验收管理规定设备到货后一周内必须开箱验收,XX发电厂物资分公司在设备在设备开箱前一天通知设备验收各方参加验收的时间和地点(XX发电厂物资分公司负责通知以下部门:生产准备办公室、基建筹建办公室、生技部、安监部、生产准备专业小组,基建筹建办公室负责通知监理、XXX电建公司)。
主要设备(监理公司确认)的开箱须先经监理公司批准填写“主要设备开箱申请表”(附表1)后再发通知。
设备开箱验收由XX发电厂物资分公司组织并主持,参加验收单位:XX发电厂(物资分公司、生产准备办公室、基建办、生产技术部、安监部、生产准备专业小组)、监理公司(见证)、施工单位、制造厂家。
必要时请商检部门(对于进口设备)参加。
开箱前对包装质量先进行验收。
开箱清点设备及附件应与装箱单相符,装箱单应与合同相符。
装箱资料要齐全,一般包括:设备清单;设备总图;基础外形图与荷载图;性能曲线;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
验收时由主持单位做好记录。
对存在缺件和缺陷问题,应经过共同研究后作出纪要,明确责任,落实处理方法、费用和时间要求。
当有关各方在验收时对设备缺件、缺陷、质量、技术标准、处理方法意见不一致时,由XXX公司主持,组织各有关方面进行协商解决。
当工期紧迫时,XX发电厂有权请某单位先行处理,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设备开箱验收完毕要作出开箱签证书(见附表2),由参加单位签字生效。
设备随机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经验收签证后(见附表3),交XX发电厂物资分公司保管。
除随机装箱单由施工单位保管外,剩余资料均交生产准备资料组按《工程资料管理程序》规定分发、保管,有合同规定的资料要按合同执行(见附表6)。
设备移交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要按设备厂家提供的产品控制程序贮存、维护好设备。
同类机组工程已经证明质量不过关的设备,本工程不再使用;同类机组工程中发现的设备缺陷,不准许在本工程中重复出现;未经验收的设备不准安装使用。
5 备品配件、专用工具领用备品配件、专用工具领用要经XX发电厂副总工程师和XXX电建公司副总工程师签字后,到XX发电厂物资分公司领用和借用(见附表4),其中专用工具借用时要明确归还日期。
对专用工具(特别是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共用的),施工单位应正确使用并注意保管。
专用工具损坏要经XX发电厂基建筹建办公室相关专工认可后办理确认手续,填写《专用工具损坏记录单》(见附表5),因使用不当损坏或保管不善遗失,则应由责任单位重新采购赔偿。
机组移交试生产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应与XX发电厂物资分公司办理完整个机组专用工具归还手续。
6 材料及构配件的采购管理施工单位对自购材料订货时要认真考核制造厂家的资质、信誉和业绩,防止伪劣产品混入本工程。
施工单位对于招标和需要签订订货合同的主要材料(监理公司确认),在招标和订货前要通知监理公司、XX发电厂物资分公司、XX发电厂参与考查供货商资质(见附表7),未经XX发电厂认可的上述材料,XX发电厂有权按照施工单位与XX发电厂签订的合同予以处罚。
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如焊条、高强螺栓等,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核,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见附表8)。
材料质量例行检验项目和方法,应符合国家和部颁规程、规定的要求。
工程中所用各种构件、配件、必须有厂家批号和合格证。
对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制品,应按国家和部颁有关部门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抽样检验。
7 仓库管理设备材料验收入库,由XXX电建公司按原电力部《主要设备储存仓库分类表》和XXX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保管,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坏等问题,由XXX电建公司负责赔偿。
库存设备、材料要按有关部门设备材料保管保养标准方法定期保养检查,做到不腐蚀,不变质,不损坏,保证性能良好,对需要定期保养的物品,做到定期保养,并认真填写器材维护、保养记录(见附表9)。
8 相关文件国标GB/T19000集团《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4年版)》,《质量管理手册》。
制造厂家的技术标准及文件XX发电厂与XXX公司签订的关于“XX发电厂基建工程设备总承包合同”。
9附则本制度由基建生产准备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表1 主要设备开箱申请表编号:工程名称合同编号致项目监理公司:现计划与年月日时,在地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检验,请予审批。
附件:设备保管措施要点。
承包商(章)负责人:年月日项目监理公司意见:项目监理公司(章)监理工程师:年月日本表由承包商填写一式四份,监理签署意见后,项目法人、项目监理公司、供货商(制造厂)、承包商各存一份。
附表2XX发电厂基建工程设备开箱签证书开箱日期:年月日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供货商制造厂合同号装箱号验收情况:处理方法:备注:单位监理供货商/制造厂三公司物资公司生技部安监部基建办生产准备专业小组验收人员签字日期此件签字方各存一份。
共页第页附表3XX发电厂基建工程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签证书开箱日期:年月日编号:机组名称包装箱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供货商合同号备品配件或专用工具登记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及图号单位数量属性备注属性栏内注:A—安装用备品;V —运行用备品;Z—专用工具有关事项说明及处理意见:开箱检查资料确认签证单位监理公司供货商三公司物资公司基建办生产准备专业小组验收人员签字日期此件签字方各存一份。
附表4XX发电厂基建工程备品配件、专用工具领用申请单机组名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备品配件、专用工具需用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及图号单位数量属性备注有关事项说明及处理意见:单位物资公司电厂副总安装单位副总施工负责人申请人签字人员签字日期1.此件签字方各存一份。
2.专用工具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归还日期附表5专用工具损坏记录单施工单位:年月日编号:专用工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专用工具制造厂家损坏原因:施工单位专工(签字):日期:XX发电厂有关专业意见:签字:日期:注:XX发电厂、施工单位各存一份附表6XX发电厂基建工程设备开箱资料交接表开箱日期:年月日编号:机组名称包装箱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图册名称图号供货商合同号装箱资料登记及处理序号资料名称页数份数备注有关事项说明及处理意见:开箱检查资料确认签证单位监理公司供货商/制造厂三公司XX发电厂生产准备资料组签字人员签字日期此件签字方各存一份。
共页第页附表7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供货商资质报审表工程名称致项目经理部:根据本工程要求,经我方审查,生产的产品,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现将有关该企业的资质证书资料送上,请审批。
附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关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承包商(章)项目负责人:年月日项目监理公司(章):总监理师:年月日监理工程师:年月日1.本表也适用于非标件承制单位的资质审报;2.本表一式三份,由承包商填报,电厂、监理公司、承包商各一份。
附表8主要工程材料报审表工程名称致项目经理部:经过我公司自查,下列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本工程设计的要求,拟在本工程中采用。
现报请审查,请予批准。
附件:承包商(章)项目负责人:年月日项目监理公司(章):监理工程师:年月日本表一式三份,由承包商填报,电厂、监理公司、承包商各一份。
附表9特殊物资保管保养记录年月日编号:序号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保养方法保养周期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