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约翰·洛克与《政府论》
《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
《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政府论》是英国约翰·洛克于1690年出版的政治著作,其汇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学思想,不仅使洛克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对于后世的现实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读后感,供大家参阅大学生《政府论》读后感【一】斗胆看了洛克的《政府论》,完全是抱着崇拜的心情看完了这本可以被称之为“圣经”的政治类书籍。
《政府论》,洛克的政治著作。
1690年出版。
作者写作的目的是对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进行辩护和理论总结。
全书分上、下2篇,上篇撰于1681年,作者逐条批驳了保皇派思想家菲尔默宣扬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说。
下篇撰于1689年,在批判君权神授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理论。
洛克用自然法学说和社会契约论阐述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人处在一个时代能够看清楚这个时代,看清自己的国家,甚至看清楚自己国家的前途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早在三百多年前的洛克就做到了。
他可以理智的驳斥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君权神授的理论和王位的世袭理论,并且看到英国资产主义革命的光辉的前途。
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本身不是徒,所以对他用《圣经》上的理论来驳斥“君主神授”的思想,其实是不屑一顾的。
但现在想来,一个人对一件事件都有权发表自己的看法的,这没什么了不起,即使在惊世骇俗。
但这个人如果能在这个看法的基础上形成一整套系统的理论,并且把以书的形式出版出来了,实在是应该让我们来尊敬的。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最大的感触是第一次如此透彻的看清楚了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人民谋福利。
祖祖辈辈的我们放弃了很多的权利,放弃了很多自由,放弃了我们最早的自然状态。
本来的我们都是我们自己的上帝,我们可以把打猎打到的藏羚羊认为就是自己的而不用担心会不会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甚至可以把一片因为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海滩认为是自己的。
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一切,而不会受制于任何人。
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自己去惩处那些我们认为罪有应得的人。
《政府论(下篇)》读书笔记
拿什么保护你?我的财产——读《政府论(下篇)》有感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是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
他的一生经历了整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由此,他的思想是1688年英国封建贵族同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妥协的产儿。
在《政府论(上篇)》洛克主要批判了拥护封建王权的菲尔麦的君权神授说,而在本篇中,洛克系统提出了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基础,试图以自然法学说说明国家的起源和本质问题,从自然状态出发,批判封建集权制度,主张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国家基于契约、立法权为最高权力、国家权力分立和人民有权反抗暴政等观点。
具体来说,《政府论(下篇)》是以“政府的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为主线的。
洛克开宗明义地说道,我认为政治权力就是为了规定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法律的权利,判处死刑和一切较轻处分的权利,以及使用共同体的力量来执行这些法律和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害的权利;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公众福利1。
首先洛克描述了自然状态是一个有自由、有平等、有自己财产的状态2,自然法统治着自然状态,自由平等和财产都是人们的自然权利,但自然状态却缺乏公共的裁判者,因此当它的成员收到损害时,就会有不能得到申诉和决定争论等种种不方便之处,通过社会契约所建立的“公民社会的目的原是为了避免并补救自然状态的种种不方便”3,而公民社会建立后,个人的一切自然权利,特别是财产权利都仍然保留。
政府,在洛克看来便是财产权的保护者。
“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4。
”要保护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什么形式的政府最合适呢?洛克的回答是:由民选的议会掌握最高权力的政府。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洛克对财产权的重视。
在洛克看来,财产是合乎自然法的,也是合乎“人性”的。
因为人还在自然状态中的时候就拥有了财产,保护财产就合乎自然法亦合乎理性。
洛克把自然状态描绘为自由、平等的世界,正是反映资产阶级渴望一个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和平安定的环境;把私有财产权说成是天赋权利,正是企图用私有制的悠久历史来论证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永恒性;把自然状态说成为缺乏公共裁判者、一直是一切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正是为了强调建立一个足以保护资产阶级各种权利的国家政权的必要性。
政府论下篇导读,详细版,读书笔记
《政府论》下篇导读目录一、《政府论》及洛克的思想 (1)二、本书逻辑体系和内容提要 (2)起:政治权力,自然状态、战争状态、奴役和财产权(1至5章) (2)承:父权、父权的嬗变与王权、政治社会及其渊源(6至8章) (3)总:政府的目的、形式,三权分野与政治权力的属性(9至15章) (6)申:政府的征服、篡夺与解体(16至19章) (11)三、对本书的一些思考 (15)(一)、自然状态、自然法以及政府的起源与性质:契约政府 (15)(二)、立法权、执行权和政府形式:分权政府和有限政府 (16)一、《政府论》及洛克的思想无疑,我们研究政治学,用政治学独特的视角去审视政治学发展历史的时候,我们的目光不得不在《政府论》驻留,不得不再次向洛克这位伟大的政治学家致敬,《政府论》上下两篇不仅剥去了君权神授最后一件外衣,从合法性上消融君主专制的理论基石,而且还从起点上论证自然辩证法、社会契约论,创立君主立宪下的议会主权理论,提出三权分立学说,探究“政府”的终极目的(保护私有财产)和最好形式(民主宪政、议会具有最高主权的制度),初步奠定了现代政治学发展基础。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人,《政府论》上、下篇是他的代表作,上篇主要批判了菲尔麦的“君权神授”学说,下篇系统提出了资产阶级革命和宪政理论,其内容较上篇更为重要。
洛克的一生经历了英国革命的全过程。
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特有的思想、理论,而每一阶级和政治派别都有他们的政治思想上的代言人。
这本写作始于1679年,完成于1681年的政治哲学著作《政府论》两篇使洛克成为这个时代的历史标签。
该书的目的是为沙夫茨伯里伯爵及其辉格党的朋友们企图推翻查理二世的革命提供理论和智慧的武器。
洛克于1689年回到英国以后,由于革命已经发生,他便根据新形势修改了《政府论》。
尽管该书第一版上印出的年代是1690年,但它在1689年10月已经上市销售。
《政府论》笔记
政府论(下篇)《政府论》上篇主要是批评君权神授说,下篇主要是关于自然法、社会契约论和三权分立的论述。
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看,下篇更具重要性。
洛克在本书首先提出了自己的自然法理论。
他认为,在结成社会之前,人们处在“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然状态”之下,人与人之间高度自由、高度平等,不存在从属和受制的关系。
所有人只服从于理性的自然法。
在自然法的指引下,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等自然权利。
任何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每个人都可以行使自卫权力来惩罚违反自然法的人。
但是由于自然状态缺少众所周知的法律、缺少有权裁判一切争执的裁判者,也缺少保证判决的执行力量,人们的自然权利得不到稳定的保障。
为了克服上述缺陷,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人们选择订立社会契约。
“人们订立契约,组成国家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权利,以及生命、自由等自然权利”。
另一方面,人民始终抱有“最高的权力”,如果政府违背了社会契约的宗旨,人民有权改变和废除社会契约,重新组织政府。
与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相比,洛克的社会契约论是一种“小社会契约论”(这个提法是任强上课时说过的)。
其表现有二:第一,洛克认为,人们订立社会契约时,只是转让保护自己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力,生命、自由、财产等自然权利仍然是不可放弃、不可转让的,而霍布斯则认为,人们订立契约是转让的是全部权利。
第二,洛克认为,作为被授予权力的一方,政府也是契约的当事人,应当受契约内容和宗旨的限制,按照社会成员的委托行使权力。
而霍布斯则认为,虽然主权者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但是主权者的权力是至高无上、不受限制的。
为了保护人们的自然权利,洛克进一步提出了分权学说。
他也是近代史上第一个提出分权学说的思想家。
洛克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三种,其中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力,执行权和对外权出于从属的地位。
但是即使是最高的立法权也仍然是一种受限制的权力。
第一,立法权来自于社会契约,其行使必须符合“在最大范围内,以社会的公共福利为限”;第二,立法权必须按照正式公布的法律进行统治;第三,立法权或最高权力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侵犯财产权;第四,立法机关不得把制定法律的权利转让给别人;第五,立法权不是终极性权力,因为“社会始终保持着一种最高权力,以保卫自己不受任何团体(即便是他们的立法者)的攻击和谋算”。
《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
《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政府论》是英国约翰·洛克于1690年出版的政治著作,其汇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学思想,不仅使洛克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对于后世的现实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读后感,供大家参阅大学生《政府论》读后感【一】斗胆看了洛克的《政府论》,完全是抱着崇拜的心情看完了这本可以被称之为“圣经”的政治类书籍。
《政府论》,洛克的政治著作。
1690年出版。
作者写作的目的是对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进行辩护和理论总结。
全书分上、下2篇,上篇撰于1681年,作者逐条批驳了保皇派思想家菲尔默宣扬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说。
下篇撰于1689年,在批判君权神授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理论。
洛克用自然法学说和社会契约论阐述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人处在一个时代能够看清楚这个时代,看清自己的国家,甚至看清楚自己国家的前途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早在三百多年前的洛克就做到了。
他可以理智的驳斥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君权神授的理论和王位的世袭理论,并且看到英国资产主义革命的光辉的前途。
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本身不是徒,所以对他用《圣经》上的理论来驳斥“君主神授”的思想,其实是不屑一顾的。
但现在想来,一个人对一件事件都有权发表自己的看法的,这没什么了不起,即使在惊世骇俗。
但这个人如果能在这个看法的基础上形成一整套系统的理论,并且把以书的形式出版出来了,实在是应该让我们来尊敬的。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最大的感触是第一次如此透彻的看清楚了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人民谋福利。
祖祖辈辈的我们放弃了很多的权利,放弃了很多自由,放弃了我们最早的自然状态。
本来的我们都是我们自己的上帝,我们可以把打猎打到的藏羚羊认为就是自己的而不用担心会不会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甚至可以把一片因为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海滩认为是自己的。
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一切,而不会受制于任何人。
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自己去惩处那些我们认为罪有应得的人。
洛克《政府论》读后感5篇
洛克《政府论》读后感5篇第一篇:洛克《政府论》读后感洛克《政府论》洛克的《政府论》较《论自由》好懂,几乎没有什么晦涩的语言让我抓脑壳。
全篇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以神、上帝的名义做例来“说教”,才更被西方的人们所接受和信服。
比如说论财产中,洛克说世界一切事物都是上帝给予人类的,是人类共有的,若人类加入自己的劳动,将事物脱离自然状态,那便是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
洛克在下篇中总结上篇的结论,他反驳罗伯特菲尔麦爵士所主张的君权神授学说。
在下篇中也在不断印证自己的观点。
他认为权力是以公民的立场上而存在的,特别是政治权力。
主要是为了公众的福利。
国家基于契约。
自然状态中常以自然法作为标杆,那自然法到底是什么,是人类始来形成的一些规则、法规?这是个在后文中都经常提到摸棱两可的概念。
对于自然状态下的惩罚,是“冷静的理性和良心的指示”能解决了的,我和洛克一样担心政府也是人,裁判者也是人,执行自然的权力是否能做到公平公正。
因此要求公民们相互订立合约——国家契约论——来发挥这一作用。
虽说人处于自然状态下是好的,但是论财产中也说到,在社会中缺乏公正裁判者的存在。
权利的存在也无可避免,这样政府便应运而生了。
洛克认为政府是为了替公民运用自然法的执行权,以避免人性交往、利益等发生的冲突。
相应的,公民既然订立了契约,共同建立政府,就要放弃一部分的权力和自由。
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得徇私。
讲自然状态和战争状态时,“谁使人流血的,人亦必使他流血”,还有一些任何人都有杀死侵犯他的人的权力。
大有“你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活”的冷绝,我刚看的时候,我觉得有点残忍,是不是有点不尊重坏人的人权,不过后来想想,还是有道理的,我都死了我还有闲心管别人的人权。
这种权利看在什么情况下,严重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就一定要行使这种权利。
在社会中可能起“杀一儆百”、“杀鸡儆猴”的作用。
洛克用了很多例子阐述了财产的定义,说明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洛克是1690年写的《政府论(下篇)》,为什么那时候的中国没有这个意识呢,鼓吹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读书笔记政府论
《政府论》下篇读书笔记————旅游管理101班张勤丹《政府论》的作者是约翰·洛克(John Locke)的政治著作,他是英国哲学家、经验主义的开创人,同时也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人。
《政府论》出版于1690年,分上、下两篇,包括破坏性和建设性两个方面。
上篇致力于驳斥保皇派思想家罗伯特·菲尔麦在《论父权、国王的自然权利》(1680)一书中宣扬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说。
下篇在批判君权神授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主权理论。
现在,我读的是下篇。
《政府论》下篇分为十九章,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七个部分。
第一章:主要是对《政府论》上篇的回顾,延续上篇,驳斥君权神授的专制观念,提出政府构建与政治权力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
作者认为当今世上的统治者们都不可能从“一切权力来源于亚当的个人统治权和父权”这个说法中得到什么实惠,也不要指望从中取得任何权威。
书中阐述:“现在世界上的统治者要想从以亚当的个人统辖权和父权为一切权力的根源的说法中得到任何好处,或从中取得丝毫权威,就成为不可能了”。
同时指出,政治权力就是为了确认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有关死刑以及各种较轻处罚的法律的权利,以及为执行这些法律和保卫国家免受外来侵略而使用共同体力量的权利,而所有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公众福利。
第二、三章:论证了自然和战争的两种状态。
第二章是论自然状态,指出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然状态,他们在自然法(即理性)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
在这种状态下,人的行为只取决于自己的意志。
同时,自然状态是一种自由、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
虽然,这是一种自由的状态,但并不是一种放任的状态。
尽管人们在这种状态中,拥有处理其人身或财产的无限自由,但是他并不拥有毁灭自身或自己所占有的任何生物的自由。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一部重要著作,它详细阐述了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和政府权力等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
在阅读这部作品后,我对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对政府权力的来源和限制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洛克的自然权利观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认为,人类在进入社会之前就拥有了生命、自由和财产等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是不可剥夺的。
这一观点为后来的启蒙思想家提供了理论基础,对于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等历史事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强调了政府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同意。
他认为,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自愿放弃部分自由,通过签订社会契约来建立政府。
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
这一观点对于现代民主制度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洛克对政府权力的限制进行了深入探讨。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能滥用权力侵犯人民的权利。
他提出了分权制衡的思想,主张将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以实现权力的制衡和监督。
这一观点对于后来的法治国家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
《政府论》是一部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政治思想的著作。
通过阅读这部作品,我对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对政府权力的来源和限制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这部作品对于我们今天理解政治制度和法治原则仍然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读书笔记洛克政府论有感
课后读书笔记与感想作业题目:从《政府论》看中国——阅读洛克《政府论》的读书笔记与感想作者单位:金融学院保险目录一、契约说与人民主权论 (1(一自然状态下的政府权力 (1(二结合中国政府的分析 (2二、有限政府与权力分立 (2(一分权理论内涵 (2(二依法治国在中国 (3三、个人感想 (3(一读书体会 (3(二宪政民主思想对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启示 (4从《政府论》看中国——阅读洛克《政府论》的读书笔记与感想摘要:通过阅读《洛克政府论》本人收获良多,对于权力分立、有限政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理论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本文主要对权力分立、有限政府和契约说两个方面展开谈谈我的看法。
在理论知识扩展的同时,从十七、十八世纪的《政府论》反思当代中国政府的运行管理模式,也是收获之一。
发展中的中国,需要博采众长、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关键词:《政府论》人民主权权力制约一、契约说与人民主权论按照洛克的论述,在文明社会里,只有通过建立公民政府,人的基本权利才能得以保障。
因为无论是处于无政府主义的自然状态还是权力无限的君主专制的统治状态,都威胁到人基本权利的实现。
(一自然状态下的政府权力在自然状态中,“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他人的权力,人人享有充分而自由地权力”。
同时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人享有惩罚犯罪的和充当自然法的执行人的权力”。
不过,既然每个人都享有自然法的执行权,那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是可以充当判决是否违反自然法的裁判。
人人都是裁判,实际上就等于没有权威,公平公正的权力的裁判。
其结果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无序。
这样的自然状态缺少一个有权依照法律处理纠纷的公正裁判者,同时也去缺少一个权威来使人们服从法律的正确判决。
在自然状态中人们还享有保护自己人身、财产和自由地权力,而在君主的专制统治下人们丧失了几乎一切权利,只能任由君主肆意挥霍。
因为“人权的丧失给与主人们以第三种权力,即专制权力,来为他们谋利益而御使那些被剥夺一切权力的人”。
《政府论(下篇)》[英]洛克著读后感
《政府论(下篇)》[英]洛克著读后感第一篇范文《政府论(下篇)》[英]洛克著读后感洛克先生的《政府论(下篇)》是一部关于政治哲学的经典之作,通过对政府本质的深入剖析,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观点和见解。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受启发,对于政府、权力以及人民权利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在书中,洛克先生首先探讨了政府的起源和目的。
他认为,政府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生命、自由和财产而产生的。
这一观点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因为它指出了政府存在的根本价值。
在我国,政府也一直强调保护人民的权益,但这需要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努力,以确保政府的行为符合人民的期望。
洛克先生提出了政府的三种形式:民主制、贵族制和君主制。
他对这三种形式的政府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和分析,指出每种形式的优缺点。
这让我想起了我国的政治体制,我们实行的是一种民主集中制的政府形式。
这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结合了民主和集中的优点,但也存在着权力过于集中、民主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因此,如何更好地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避免其不足,是我们需要不断探讨和实践的课题。
在书中,洛克先生还强调了分权制衡的重要性。
他主张将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以实现相互制衡。
这一观点对于我们理解现代政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虽然宪法规定了权力分立,但在实际操作中,权力过于集中、部门之间的协调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
因此,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实现权力合理分配,是我们在政治体制改革中需要重视的问题。
此外,洛克先生还深入探讨了人民权利问题。
他认为,人民拥有反抗不公正政府的权利,这也是政治权利的来源。
这一观点对于我们理解人民权益的保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我国,政府一直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的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存在着一些侵犯人民权益的现象。
因此,如何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益,是我们需要持续关注和努力解决的问题。
第二篇范文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来看,《政府论(下篇)》[英]洛克著读后感社会契约论是政治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而洛克先生的《政府论(下篇)》则是对该理论的一次深刻阐述。
政府论下篇读书笔记汇总[五篇][修改版]
第一篇:政府论下篇读书笔记汇总《政府论(下)》读书笔记第一部分:作者简介及著作背景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是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著名的哲学家,对哲学和政治学界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洛克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从小便收到严格的教育。
在英国革命时期,作为清教徒的父亲拥护议会,并参加了克伦威尔的革命军队。
1652年洛克进了牛津大学的基督教会学院,该院的院长兼副院长约翰·欧文(John Owen)也是一个清教徒。
无疑,洛克接受的家庭熏陶和文化教育,都是当时资产阶级的思想观点,影响着他后期主要思想的形成。
《政府论》这本书是洛克在英国资产阶级和封建专制势力作斗争的过程中写作和出版的。
第二部分:《政府论(下)》的基本内容第一章:洛克在第一章中主要承袭了上篇的内容,表明菲尔麦的君权神授论是毫无依据自相矛盾的观点。
同时,洛克提出了他对政治权力的看法,“认为政治权力就是为了规定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法律的权利,判处死刑和一切较轻处分的权利,一级使用共同体的力量来执行这些法律和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害的权利;为这一期都是为了公众福利。
”第二章:论自然状态。
洛克认为认识自然状态对了解政治权利有重要意义,自然状态是一种平等的状态,每个人的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人人平等,不存在绝对的统辖权和主权。
同时,这也是自由却并不意味着放任的状态,因为在自然状态下的人们仍然需要接受自然法,亦即理性的约束。
当一个人违反自然法,即罔顾理性而对他人作恶时,受到损害的人可以与别人共同享有处罚权,并享有对侵害他的人提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但是,在自然状态下,“对犯罪人的处罚应该根据冷静的理性和良心的只是,比照他所犯的罪行,对他施以惩处,尽量起到纠正和禁止的作用。
”另外,洛克对对他的学说提出反对的人给予了解答。
第三章:论战争状态。
而战争状态是一种敌对的和毁灭的状态,是和自然状态几乎对立的状态,两者迥然不同。
洛克在这论战争状态一章不仅提出了战争状态的成因,即“凡用语言或行动表示对另一个人的生命沉着的,确定的企图,而不是出自一时的意气用事,他就使自己与他对其宣告这种意图的人处于战争状态。
最新 关于洛克政府论读书笔记-精品
关于洛克政府论读书笔记想要读懂政府论,需要一些知识有些人认为政府论是基督教的产物,这一点我不敢苟同。
如果我们考察历史,我们也可以说:君权神授是基督教的产物;猎杀女巫是基督教的产物;爱人如己也是基督教的产物。
基督教是个筐,好的坏的都能往里装。
洛克用了不少宗教语言来论证今天称之为“人*权论”的那套理论,因而使某些人认为“人*权论”是基督教的产物。
如果洛克不是一个英国人,或者英国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洛克依然可以用佛教,或是其它什么教的语言来说相同的东西。
一个17世纪末的英国人不可能不用基督教的语言来粉饰自己的观点,这是历史环境决定的。
别忘了,洛克以后的不少人,各种信仰的都有。
并不妨碍他们认同洛克的思想。
对于不了解西方思想发展的人,光看政府论是不会有多大的收获的。
没有一种思想是孤立存在的,它们往往和过去的思想及同时代的思想发生联系。
一.人的本质启蒙时代以后,反对当时欧洲反动派的思想家,包括马克思,都喜欢谈一个概念,就是“人的本质”。
从动物上来讲,人不过是灵长类动物中的一类。
然而,思想家终究觉得人和人科动物是有区别的。
不同点在于动物没有自己的意志,而人是有的,一个胳膊不能称为人,一把斧头也不是。
而人丢了斧头或是断了胳膊依然是人。
因为胳膊或斧头是工具,而人不是。
二.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今天有不少人反对以上命题,其理由都是现实中并无什么自由平等。
但别忘了,启蒙思想家所处的时代是一个连名义上的平等都没有的时代。
今天,即便是我们东邻某半岛北部国家,名义上也要谈平等。
但启蒙思想家所处的时代,贵族就是高于平民,他们比你更有资格这么说。
卢梭说:“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人是不是自由平等的和人是否处于自由平等之下是两回事。
浅人往往只能看见直观,而不能想象抽象。
如果我们说,从人的意识上讲,人是不自由也不平等的。
那么,你就得承认,要么统治者是神或神的代表,神理所应当统治人。
要么,人民是牲口,人理所当然统治牲口。
如果你承认这种观点,那谁是神,谁是牲口就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
政府论下篇 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政府论》(下篇)洛克的《政府论》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期间所写,它不仅为之前没有头绪的英国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同时也影响了欧美各国的思想与政治体制。
而具有直接意义的是他推出之后,英国经历了“光荣革命”,此时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
所以,我想针对本书所谈的有关政府的一些内容,写下一些自己的看法和感受。
本书在开篇就为我们解释了两种状态:“自然状态”○1和“战争状态”○2。
这两种理论是洛克关于政府的基础理念。
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平等的、自由的状态,不存在从属和隶属的关系。
人们在自然法范围内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方法采取行动,处理自己的财产和人身。
”○3这是一种每个社会最初都会存在的状态,是本能的状态。
但是因为“人们为了弥补自己单独生活所带来的缺点和缺陷,自然而然就会聚在一起共同生活。
”○4所以这种自然状态不会长时间存在,也因为人们在自然状态下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极易出现战争状态,所以就会形成政府。
人们理性生活就不会出现争端,也就是“战争状态”○2。
也就不需要裁决者。
但这是不可能的,所有人们需要一个“有权威的共同裁决者”○5。
但这个时候,人们就需要上交自己的部分权力,交由公共管理者执行,最后形成了自己的政府。
政府成立之初是由每个人都同意加入才形成的○6,所以人们有权选择自己的政府,也有权推翻自己的政府。
但是,随着政府的长时间建立,权力的膨胀,执行者在执行过程中渐渐从遵从大多数人的意见变成了专制独裁者,这是人们在给予权力之初所没有想到的。
由此出现了君主专制,也就形成了封建社会。
然而“君主特权和专制权力是君主沿袭过程中主张并施加于人民的。
”○7以至于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已经很难行使自己的权力了,甚至渐渐不了解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了,思想和行为上都受到了控制,所谓的自由已经不存在了。
我认为洛克对政府的形成的描述及现有君主政体的批判,正是在为君主立宪政体做铺垫。
他在后文还提出了“权力制衡”○8,并且对国家权力归属和法律都做了详细的解释。
读书笔记:约翰·洛克与《政府论》(4)
读书笔记:约翰·洛克与《政府论》(4)洛克战胜了罗伯特,但是没有“与天公试比高”的狂妄,还是把上帝放在很高的位置。
只是没有把自己的理论建立在上帝那里,而是从自然状态说起,一步一步推导而来。
他似乎是对上帝造人确信不疑的,所以也没有纠结什么,直接进入了人的世界。
人天生是平等的,自由的。
因为上帝造人,上帝便是人类之父,而父亲的天性就是要保护自己的儿女生活的好,所以人从出现就是平等的,他没有管夏娃是否是亚当的肋骨化成,反而也给予了他们平等的权利。
人天生就有生命权神圣不可侵犯,如果有人对你的生命造成威胁,则视为他也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权而和你处于战争状态,此时你有权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权去战斗,甚至像杀死威胁自己生命的动物一样,杀掉那个人,这也是人自然的权利;另一个重要的权利便是财产权,而财产权是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所有的自然物平等地供人类享用,如果你对一个自然物付出了劳动,就改变了其公共性,反而成为了你的私有财产,而别人就没有权利剥夺你用劳动换来的财产,因为还有更多可以被分的自然物;这的确是个不错的方式,但是作者仍然预见到了有人会用人的贪欲进行攻击,便又为这种获得设立了一个限度,即保证自然物不会在自己手中白白浪费掉,如果浪费了就是算是损失了共有的财产,因为每个人的私有财产只是自己可以消费掉的。
而这一切的实现,都是基于作者所说的自然法。
而我一直比较疑惑的就是这个自然法到底是什么,有时像是保全自己生命和财产的权利,并且扩大到保护人类的生命和财产;有时又像是上帝的某种特定的安排;有时是一种联合抗拒威胁人类存在的意识。
在这种自然状态(与霍布斯的不同)下,人享有绝对的平等与自由,是自然法的享有者、裁判者、执行者。
但是这种状态下的生命权和财产权都是没有保障的,随时可能遭到威胁,人会因此而生活在不安和恐惧中。
为了能够保证自己的权利有保证,人们便团结起来,通过契约组成社会并选出一个裁判者——政府便由此而产生了。
而这样的契约的签订,是人们放弃一部分自然权利为前提的,因为如果人人都不放弃一部分自然权利,那么契约便是一纸空文,毫无价值。
《政府论》下篇读书笔记
《政府论》下篇读书笔记第一篇:《政府论》下篇读书笔记《政府论》读书笔记《政府论》下篇读书报告第一部分:作者及著作背景情况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是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英国杰出的政治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自由主义的奠基人。
他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其父亲是一个小土地所有者,是一位清教徒,也当过律师。
洛克十四岁时经过父亲朋友介绍进入伦敦维斯特敏斯特学校读书,正是在这个学校,洛克学习了希腊和拉丁文,为日后研究古典哲学打下了基础。
1652年洛克进入牛津大学基督会学院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
1660年封建王朝复辟时,任牛津大学讲师。
1667年,洛克成为艾希利勋爵即后来辉格党创始人沙夫茨伯里伯爵的医学顾问,长达15年。
1681年受沙夫茨伯里伯爵牵连而受迫害,他1684年逃亡荷兰。
直到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胜利后,洛克获得自由,才于1689年与英女王玛丽二世一同回到英国。
此后,他先后担任了高等法院法官,贸易,垦殖部专员等职务,后由于身体原因,他辞去政职,归去乡里。
1704年,10月28日因病去世。
《政府论》一书是洛克在英国资产阶级和封建专制势力作斗争的过程中写作和出版的。
经过了1642年到1649年的流血冲突,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建立了共和国。
不久之后,资产阶级及新贵族领袖克伦威尔走上了军事独裁道路,克伦威尔死后的军人统治时期,财政危机以及到了1659年已经十分严重的农民运动使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向往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认为只有王权才能镇压人民的反抗,于是有了1660年的复辟。
然而,复辟后的查理二世恢复了旧的选举制度,使得大土地所有者在议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造成了大土地所有者和资产阶级的利益对立,形成反对王权,力主议会至上,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辉格党”和拥护王权,主张君主专制,代表大土地所有者利益的“托利党”两大派系。
1685年詹姆士二世上台后,他进一步加强了封建君主和专制,激起了人民群众新的反抗浪潮。
政府论读书笔记
《政府论(下篇)》读书笔记一、作者生平简介洛克是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重要政治思想家,其主张“议会主权”的政治制度,以此限制王权对资产阶级力量发展和壮大过程中的阻碍和侵害,最为核心的是对要限制王权的任意征税权造成的对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侵害,因而也可以说,洛克的政治思想中最为重要的是保障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由此引出洛克的社会契约思想、议会主权思想等主张。
二、社会契约思想洛克认为,在进入政治社会之前,人民处于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然状态之中,并在共同的法则即自然法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利保护自己和追求利益。
但是这种自然状态总是存在些许不方便的地方,一是缺少可供处理纠纷的衡量尺度;二是缺少能够按照既定法律处理纠纷的裁判者;三是结果的执行往往缺乏保障。
为克服自然状态下的这些弊端,于是乎在人民同意的基础上,每个人把自己拥有的政治权力交由集体,这种权力正是自然法所规定的若果有人违背共同的理性法则,那么每个人都能按照自然法的要求去惩罚他,建立一个存在共同的为大家服从的裁判者,此即政治社会产生的缘由。
既然政治社会是人民为了摆脱自然状态中的不方便之处成立的,那么政治社会的目的就应该与签订契约的意图相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私人财产。
三、议会主权思想洛克认为,根据立法权的归属,国家形式可分为,民主政制、寡头政制和君主政制,其中君主政制又分为世袭君主制和选任君主制,事实上洛克并未明确指出拥戴哪种政体,但通过其之后的论证,不难发现,洛克拥护是一种权力分立的立宪君主制。
为此,首先需要对洛克的分权思想进行简要论述。
洛克认为,政治权力包括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三个方面。
立法权应当由经人民选举产生的议会行使,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能够和平安全的享受他们的财产,因而立法权只能以社会公众的最大福利为限,绝不可能是专断的,也就意味着需要根据经常有效的法律实现统治,更不能不经人民同意侵害人民的私人财产。
政府论读书笔记
《政府论》(下篇)读书笔记作者的背景:洛克(John Locke,1632-1704)一生经过整个革命时期,他的政治思想是为通过1688年的妥协而奠定的议会制的资产阶级国家辩护的。
所以,我们可以说洛克是1688年英国封建贵族同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资产阶级化的贵族)妥协的产儿。
同时,洛克被称为是近现代政治自由主义最主要的启蒙者之一。
他的代表作《政府论》开启了人类政治思想的一个新时代,成为政治自由主义最经典的作品之一。
《政府论》(下篇)概述:本书包括“自然法”“自然状态”“自然权利”“社会契约”等内容,归根结底就是两条:第一,政府的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第二,最好的政府形式是议会具有最高主权的制度。
在洛克看来,财产是合乎自然法的,也是合乎人性的。
因为人们还在“自然状态”中的时候就有了财产。
财产既是保持生命的必要手段,保护财产就合乎自然法,亦即合乎“理性”。
而要保护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应该是由民选的议会掌握最高权利的政府最适合。
本书中,洛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自己主要的政治思想:一、自然状态。
1、自然状态中的人们是完全自由的,完全听从自己的意愿的指导而从不屈从任何其它的意志或权威,除了遵从自然的道德律,即自然法,而自然法也就是理性;同时人们之间是完全平等的,因为人们毫无差别地生来就享有自然的一切同样的有利条件,没有一个人有多于别人的权力。
2、根据自然法,人们拥有一些最基本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生命、自由、财产以及对任何他认为违反自然法的他人及其行为进行裁判和处罚的权力。
自然法的宗旨就是维护和平和保卫全人类。
3、人类一开始就处在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的、平等的自然状态中。
4、根据理性,人们有在自然法的范围内采取任何行动的一切自由,但由于自然法需要研究才能得到较好的领悟,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根据理性在自然法的范围内行动的,这就有可能侵犯其他人的自然权利,从而进入一种战争状态。
5、战争状态是一种对另一个人的生命有所企图的敌对的和毁灭的状态,谁企图将另一个人置于自己的绝对权力之下,谁就同那个人处于战争状态,因为这将被理解为对那人的生命有所企图,从而使得那人的生命权得不到保障。
《政府论》洛克 读书笔记
《政府论》读后感前言《政府论》是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约翰洛克的政治著作,全书分为上下两篇。
上篇针对保皇派罗伯特菲尔麦爵士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观点进行反驳;下篇中,洛克从人的自然状态出发,割断了“父权”和“君权”的关系,围绕“自然法”、“自然权利”、“契约社会”等形成了西方民主社会世俗国家早期的起源学说,认为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建立国家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
《政府论》是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产物,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起着重要的作用,是英国政体乃至其他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体制思想和立论基础。
《政府论》内容简介在《政府论》上篇中,洛克对菲尔麦爵士以《圣经》为立论基础的“绝对君主论”和“君权神授论”,同样以《圣经》为基础,通过缜密的逻辑推理得出了与菲尔麦针锋相对的几点结论,将菲尔麦爵士的理论彻底驳倒。
洛克的驳斥理由可归纳为:第一,亚当并不基于父亲身份的自然权利或上帝的明白赐予,享有对于其儿女的权威或对世界的统辖权;第二,即使他享有这种权力,但他的继承人无权利享有这种权力;第三,即使他的继承人仍享有这种权力,但是由于没有自然法或上帝的明文法来确定谁是合法继承人,就无从确定继承权,因而也无从确定该由谁来享有统治权;第四,即使继承人及其享有的权利等已确定,但是谁是亚当的长房后嗣已绝对无从考证,这就使人类各种族、各家族无法确定谁是嫡裔来享有继承权。
洛克通过以上推理,打破了君权神授的立论基础,论证了人类的天赋自由和平等。
在《政府论》的下篇中,洛克基于上篇中的论点,围绕人的自然权利、自然法解释了政治权力的来源。
洛克认为人类最初处于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为了克服人类自然状态的缺陷,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人们基于契约建立国家,而保障人的自然权利和财产是成立国家的唯一目的,这个国家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的授权。
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这一目的相违背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将权力收回。
洛克《政府论》上篇读书笔记
洛克《政府论》上篇读书笔记格老秀斯,罗伯特爵士洛克就像林怼怼一样,在疯狂的怼着罗伯特爵士。
但这怼是有依据而又极其有文采的。
依旧维持着很高贵的礼貌。
我相信,如果不是仔细揣摩他的话,光看他的语气与当时的能想象的行为动作的话,任谁都会以为他是在夸赞甚至是进行诚恳的谈话与罗伯特爵士。
在我看的不多的一段中,洛克不仅是政府论。
他起码是反对君主制的。
他不认为谁是遵循上帝的旨意能够有权力掌握全世界的人的。
他这样说,“如果有,请指出来,并向我证明,他是根据上帝的旨意而统治我的。
”这很明显,看出来,他是一个很好的、很优秀的辩手。
按照辩论的方式来思考,虽然我不能证明我是有理由的,但是,我起码能说,你是毫无根据的。
就这一句话,便可以打破对方的一切根据,便可以让对方羞红了脸,毫无还击之力。
在我看来,洛克不仅是反对君主,甚至都有一些反对上帝的存在了。
要是上帝存在,绝对不会放任这种毫无理由的君主继承现象不管。
绝对不会让这种没有基本的道德的人,继承我这神圣的通知。
作为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
我是绝对不会相信上帝的存在的。
这也让我很难相信,为什么很多法学家最后都成为了虔诚的基督徒,作为一个法学在学生,是很难理解一个具有强烈批判主义的人,会相信这种虚无的东西。
就像电影《1942》中,那人问神父,“上帝会安排好一切,上帝一直在看着我们,那为什么上帝看到这么多人饿死,却坐视不管。
”神父只能回答“这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
总有他的理由。
”“这些人都是好人,上帝有什么理由,看着这么多人死呢?”是啊,上帝为什么对于这么多的好人坐视不理呢?所以,信奉上帝根本是无奈的而又让人费解的无理由的东西。
为什么要讲自己的幸福,将自己所有的一切,交付给一个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人,跪在地上去哀求呢?这让我想到了“父母无恩论”,但是父母的确是将你生了出来,将这个弱小的、没有任何作用的你带到这人世,所以需要保护你。
但是,父母将你带来,在不知道你将来会是什么样子的条件下,不知道你会不会不孝顺,不知道你未来会不会成为危害社会的人。
政府论下读书笔记
《政府论》两篇作为洛克在政治领域的重要著作,其中的上篇是洛克对当时保皇派的代表菲尔曼“君权神授”思想的批判,而下篇才是对自己政治思想的论述。
在《政府论》下篇中,洛克首先提出了自然状态这一概念,这是一种自然法约束下的平等并且完全自由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们只受自然法的约束,拥有自由处理自身与财产的权利,并且没有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利。
但洛克马上就指出了这一理想状态的缺陷,即没有明确规定的法律,缺少具有足够权威的仲裁者,以及人们由于利害关系产生的偏见会导致冲突的发生。
从而推导出了人们脱离自然状态,进入公民社会的必要。
而人们组成公民社会是通过契约的方式,同意将自己执行自然法的权力让渡给社会而得以实现,这就从权力来源出发证明了政府权力的有限性,既不能超出社会公民让渡给它的权力的范围;同时也从政府产生原因出发证明了政府存在的目的,即保障社会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也就是说,政府的一切权力都应处于并且只能出于这一目的。
对于洛克学说中的自然状态,被认为是先验的,其存在性受到普遍的质疑,但洛克在当时世界中找到了自然状态的实例,即不同王国的两位君主。
而对于人们走出自然状态步入公民社会的实例,洛克坦言找不到,但他详细的论述其中的原因。
在他看来,人类在进入公民社会是文字还没有产生,并不能对此有记载;另一方面,人类一定是在公民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会产生追溯本源的想法,但往往在那时有关社会起源的种种传说也已经很难寻觅。
基于这两点原因,洛克认为不能因为现实中找不到这样的事例,历史上没有相关的文献记载,就断定公民社会不是以如他所说的方式产生的。
确实,在历史上从来就没有一个国家是通过契约的方式产生的,相反,几乎所有国家在建立洛克所说的政府前都处于专制统治之下,都是通过暴力斗争才得以实现洛克所谓的政府形式。
那么,难道说专制统治下的社会就是洛克所谓的自然状态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对此,洛克指出,专制主义之所以能大行其道,其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将自然状态下的父权与专制制度下的绝对权力等同起来,人们在专制社会建立之初对专制权力的拥有者是非常信赖的,就如同子女对父亲一般,事实往往也确实如此,每一个国家的开国君主总是英明、廉政、爱民,与后世的暴君、昏君有很大不同,因此民众也没人意识到他们的权利在这样一种制度不断发展的后期会受到严重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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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约翰·洛克与《政府论》
《平凡的世界》虽是平凡的故事,却告诉我们平凡当中的真实,是活生生的一代人的记忆。
一起来看看它的读后感吧!
红尘漫步读后感之《平凡的世界》
引言:红尘漫漫,岁月悠悠。
一路,有多少悲欢离合、爱恨情仇于人生的银幕上演。
或跌宕起伏,或波澜不惊。
最后,存留于心的,唯有那一缕浮动的暗香。
最爱路遥的这一句: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
初次看到这句话,是在一个订阅号里。
作为心灵鸡汤,时不时的喝上两口是很有味道的,但对于其中真正的养分的吸收,是在看了《平凡的世界》一书后。
爱情赞歌
关于爱情,我们想到的最多的莫过于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般的恩爱缠绵,莫过于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般的坚贞不屈。
关于爱情,我们会用尽世间一切美妙的词语,来描述我们对它的痴迷与向往。
尽管随着经济浪潮的不断推动,拜金女单身狗一系列的名词不断的弹上荧屏,让我们中的一些人不禁对爱情有一丝的惶恐。
但无论如何,我们向往的都是自由的轰轰烈烈或细水长流的爱情。
以前,一直怀疑爸妈之间的真正的是否存在爱情。
因为,爸妈的婚姻,不是自由的。
由于外公家里那时很穷,供不起妈妈上学,加之重男轻女的观念,认为女孩即使是出人头地
了,也不是自家的,便在妈妈20岁的时候逼迫她与爸爸结了婚,以减轻家里的负担。
作为一个旁观者,爸妈说不上如胶似漆,也不像有的家庭那样整天吵吵闹闹。
有的,只是平淡如水、相敬如宾。
对于相敬如宾这个词,我一直无法理解为何要将其用到爱情上,且作为褒义词来用。
我觉得,对夫妻来说,相敬如宾就如同形同陌路,彼此存在着无形的距离。
但当看到小说中的田润叶和李向前的爱情长跑时,我似乎突然明白了所谓的爱情,不在于它是否轰轰烈烈,也不在于它是否细水长流,不在乎一切外在的形式,唯一与爱情相关的,是一颗真诚的心。
哪怕那颗心没有荷尔蒙的初悸动,哪怕这颗心逐渐由亲情作为主宰,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孤独的一面,只要这颗心能慰藉那份孤独,这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爱情呢?
关于爱情,似乎内心的温暖才至为重要。
每当窥视到少平和晓霞的内心世界时,总是莫名的有一股暖流和寒流在我的身体里交汇。
于亲密关系而言,他们是挚友、是彼此的恋人;于能力才干而言,都是见解独到者,有志有实之辈;于人生际遇而言,他们受身世背景、家庭环境的影响,过着千差万别的生活。
精神的对等与社会地位的差别让他们在一起却又提心吊胆。
到底是精神世界占上风,还是社会压力压倒一切,故事末尾让我们遐想连篇。
如若晓霞活着回来,他们会过怎样的日子,我们无从得知。
我们所知道的只是有真千千万万种可能。
对于可能,谁又能得出答案呢?这,就是该书的精彩之处。
人间烟火
关于婆媳关系,以前我一直都相信是别人说的那是两个女人在抢一个男人的心,但看了这本书后,我察觉似乎与他们说的有点出入。
少安的老婆善良、勤劳、处处为少安着想,是典型的中国好媳妇。
但正是由于她对少安的爱,让她自己为少安打抱不平。
少安是孝子,贫困时,是家里的顶梁柱;富裕时,是家乡的摇钱树。
在吃不饱的岁月,秀莲和少安一起孝敬爸爸、妈妈和奶奶。
但是等他们富裕了一些时,她就吵着要分家,害怕父女会拉少安的后腿。
她也将分给奶奶的馒头偷偷的就给了少安,在盛粥时将米饭舀进了少安的碗。
为此,少安还动了手。
也许在外人看来,有钱就变坏似乎是她的特质。
但真的是这样吗?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亲爱的丈夫,为了他,她愿意做任何事。
以致在最后,她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为了那个家走向了一条不归路。
虽说最后秀莲与婆婆的关系处的并不那么遭,但如果碰到一个稍微斤斤计较的婆婆和公公,那会出现怎样的状况呢?
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婆媳关系问题一直是人们谈话的闲资。
对于婆媳矛盾,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我们也许无法评论太多,因为其中的种种原由是我们或许无从得知的。
生活在农村,见惯了很多让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比如说,农闲时,邻里间呈现出一派和乐融融的景象。
但一到天很久
没有下雨,稻田里没有水时,各种各样的矛盾逐渐膨胀起来,总能听到叹息抱怨的和破口大骂的。
一到问题解决,用不了一个月,人们的亲密度似乎更胜从前了。
以前,我认为他们太过于小气、太过于假惺惺。
但当看到《平凡的世界》中描绘出似曾相识的场景时,我看到了世界不一样的一面。
他们争吵、抱怨,不是因为他们小气,而是因为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命根子,没有水,他们的命根子没有了,那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都满足不了。
就心理学的需求金字塔而言,生存需求正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需求。
能难能可贵的是,当基本生存需求满足后,他们能尽释前嫌,这又何尝不是宽容大度的表现呢?
当然,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十全十美,每个人都会受时代背景的制约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作者描绘的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也有一些眼光狭窄的农民、一些中饱私囊、目中无人、好溜须拍马的官员、一些投机倒把的商人、一些偷鸡摸狗的浪人但所有的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这毕竟是个平凡的世界,毕竟是洋溢着红尘气息的人间烟火。
那份精神
小时候,经常问妈妈,什么是理想?她的理想是什么?她总是不假思索的回答理想对每个人定义都不同,我的理想是你和弟弟都能成功,都能幸福。
为什么自己的理想要放在别人身上?为什么要靠别人实现?为什么不知道靠自己?当我做出这样的回答时,妈妈总是摇头不语。
为此,在心底,虽然表面上不说,我觉得是有点鄙视她的,假如她不是我妈的话。
因为,无论从哪本书上,我们都知道自己的梦想不能让别人来实现。
《平凡的世界》让我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
我的父母就像孙少安、孙少平的父母一样,像许许多多的父母一样,他们没有接受过很多的知识,没有很深的文化底蕴,看事情的角度有些狭隘。
但,这就自己应该轻视他们的理由吗?不是。
没有读过多少书,并不是他们的错,正如古语所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连接触书本的机会都没有,那知识又从哪里来呢?文化底蕴又从哪里来呢?此外,没有谁的理想想让别人帮他实现,只不过他们为自己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而感到伤痛,为不能过自己理想的生活而心痛,他们想让自己的孩子过上幸福的生活又有什么错呢?能何况,孩子们过上幸福的生活对他们自己来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他们本就苦了大半辈子,即使再苦几年又何防呢?更何况他们不惜耗费自己的生命和金钱来无偿的帮助我们达到理想的高度,实现他们认为的会让我们幸福的生活。
这一切,不正是最伟大的爱的写照吗?
什么是理想?现在我可以准确的给出答案。
理想是在我们自己的世界里努力奋斗,给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带来幸福。
这一切,都是《平凡的世界》告诉我的。
此外,它还告诉了我,于茫茫红尘中,每个人都很平凡,即使是平凡,我们也要让自己成为灵魂深处的不平凡的人。
龙丽凤
北大清华讲座
读书笔记:约翰·洛克与《政府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