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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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检验员岗位考核奖惩制度

理化检验员岗位考核奖惩制度

理化检验员岗位考核奖惩制度1.努力完成布置的理化试验任务,对没能完成任务,不服从分配者,应扣除当月奖金50%—100%。

2.严格遵守和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对人为的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者,应扣除当月奖金100%,并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产生严重后果者,追求法律责任。

3.不断提高本职工作的技术水平,全面掌握理化操作技术,对不熟悉、不熟练业务,使试验结果造成差错,严重影响工作者,应扣除当月奖金100%,写出书面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

4.努力做好仪器设备安全使用和维修保养工作,仪器设备保持整洁完好,运输时放置牢靠,防止损坏。

对人为的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应扣除一季度奖金,并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5.在做试验时,试验方法正确、试验数据结果真实。

对弄虚作假、出据假试验报告或遗失原始报告者,应扣除当月奖金100%,并进行教育或调离工作岗位。

6.搞好环境卫生,试验室门窗玻璃保持明亮、工器具、材料、药品放置妥当。

工作室内保持整洁,不得有与试验室工作无关的生活物品,如有发现没有执行者,应立刻停职整顿,并扣除当月奖金50%。

7.工作室内,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电炉、电灯。

不得拿用工作设备作生活自用。

如发现有不执行者,应扣除当月奖金50%。

工作设备损坏,应按设备价格赔偿。

8.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对上班无故不来,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影响工作者,应扣除当月奖金100%,或调离工作岗位。

9.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不负责无事生非,影响室内团结,经教育后不改的,应扣除当月奖金100%,写出书面检查及调离工作岗位。

10.试验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落手清工作,仪器设备必须擦清、整理,放置牢靠,工作室内扫清,试验材料及附件放置妥当,如发现遗失,应按遗失的物品价格进行赔偿,并扣除当月奖金50%。

11.严格执行有毒、有害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随意送给他人者,应扣除当月奖金100%,并写出书面检查。

对药品送他人后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求法律责任。

建理化实验室规章制度

建理化实验室规章制度

建理化实验室规章制度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科学稳健的运行,维护实验室设备设施,规范实验室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凡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研究的人员必须遵守并执行。

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实验室管理机构1. 实验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的负责人,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具体职责包括:- 组织实验室人员开展科研、教学、实验工作;- 管理实验室设备设施,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制定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实验室人员的培训与安全教育;- 维护实验室的学术声誉和实验室的形象。

2. 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实验室技术负责人是实验室的主要技术支持,负责实验室设备的维护和日常管理。

具体职责包括:- 负责实验室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 督促实验室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协助实验室主任管理实验室设备设施;- 组织开展设备的新技术推广和培训。

3.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是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 制定实验室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实验室安全;-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提出改进建议,防患未然;- 制定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进行实施;- 处理事故,及时报告并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二、实验室人员纪律1. 准时上班实验室人员应按时到岗,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并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2. 参加培训实验室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3. 保密知识实验室人员应保密实验室的技术和研究成果,不得私自传播或外泄。

4. 爱护设备实验室人员应爱护实验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并及时上报设备的故障。

5. 安全第一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制度,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实验室安全。

6. 公私分明实验室人员应做到工作与生活的分离,不得将私人事务带入实验室。

7. 遵守规章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指导和要求。

三、实验室设备管理1. 设备管理实验室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实现使用记录的追踪和管理。

实验室检验管理制度

实验室检验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一. 适用范围:1.实验室含品管办公室,感官实验室,.理化实验室,无菌室,保温室等。

2.实验室内工作台. 工器具. 测量仪器. 仪表. 数据文件. 办公文具等使用.清洁. 维护及人员出入均依本规定管理。

二. 职责:1.实验室负责人为品管经理, 有关实验室之一切管理事务由品管经理负责。

2.实验室设备、人员增设、缩减应由品管经理决定, 送质量负责人备案。

三. 实验室管理内容:1.实验室仪器、工具、设备的管理:(1)实验室内仪器工具应加标示, 并建立清单;(2)实验室内仪器工具非经品管经理同意, 不得携出实验室;(3)实验室内仪器, 应由品管经理指定经培训人员负责操作及使用;(4)实验室内测定仪器说明书等文件应放置在专用文件夹内或仪器附近以备参考。

2. 实验室出入管理:(1)除经理级以上主管、品管部人员及生产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外, 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经检验人员同意或陪同;(2)除品管经理外, 实验室内所有物品(含仪器设备及文件及数据)携出, 应经品管经理同意, 登记后携出。

3. 检验数据管理:(1)实验室检验数据及文件如需查阅, 应经品管经理同意, 如需外借应先登记, 并经品管经理签字后带出, 归还时应经核对,注销登记;(2)当天检验文件应放置于指定地点, 便于随时查阅;(3)检验数据应依需要, 以每月或每一产期、每年等分别整理后, 妥为装订.依规定保存年限保管;.(4)非属品管部的检验相关资料,应依规定统一交品管部登录后保管、备查。

四、品管部应参考仪器生产厂商提供的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操作、校正、维修、必要时订定标准, 放置于实验室内参照使用。

1、目的:通过对实验人员、设施和环境、所用试剂和器皿、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等的有效管理,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2、范围:适用于公司实验室的内部管理。

3、职责:化验员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品管部监督其实施。

4、要求4.1 人员管理4.1.1 实验室配有专职的化验员,负责产品的微生物和理化检验。

原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用于广清城际施工的原材料质量,指导现场材料人员对进场材料的验收、储存、保管,按城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1)物资验收1)数量的验收,对螺纹钢、圆钢采用理论计算,对盘条、钢绞线、散装水泥等过磅计重,对地材采用过磅和收方结合的方法。

2)质量验收。

2.1外观验收:首先要对物资外观质量进行检验,检查外观有无变质、残破、锈蚀、变形、缺陷: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油污、潮湿,核对产品名称、牌号、型号、规格是否与合同、规范相符。

2.2理化检验:其次对物资的物理、化学性能等内在质量要通知驻地监理见证取样,并填写试验委托单送试验部门检测,试验部门书面出具的试验报告单是判断物资是否合格的最终标准。

3)验收程序3.1钢材、钢铰线等从材料厂供应基地送到工地的材料,由材料厂负责取样检验,材料员在收料时,要向材料厂索要质保书和试验报告,并检查是否与实物相符,同时请现场监理验收及办理《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

3.2由厂商直接供应到工地的结构性材料,到货时材料员要按第2.3条所规定的批次,通知试验室联系驻地监理旁站取样,并填写试验委托单,到监理认可的试验室检验。

同一批次物资经验收合格后,材料员及时作须监理确认的一式五份的《物资进货验收合格记载清单》,自留一份,监理单位一份,报物机部一份,工地材料厂二份。

依据见证试验委托单和试验报告,请监理签认《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

3.3数量验收和外观质量检验必须在1个作业日内完成,理化检验由物资人员通知试验室共同取样,合格与否以试验报告单为准。

3.4数量或质量的验收出现与合同、到货单据、规范等不符时,立即对该批物资单独存放,单独标识,并报物机部。

3.5物资经验收后要填写入库物资验收登记簿,不同批次物资的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等质量记载文件要相应进行编号、登记。

4)物资的标识4.1物资经验收后,要有正确、清楚的标识。

复检管理制度

复检管理制度

复检管理制度
1、化验员本人对检验结果有疑问的,由化验员自觉进行复检。

2、理化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化验员应及时报告上级,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

3、生产部门或工艺部门对检验及结果有异议时,应向主管提出申请,填写《复检申请表》,由主管批准后指定专人进行复检。

4、复检过程中要注意核对试剂、试液是否异常,必要时需重新配制,确认仪器、量器校正及操作过程的正确性,如时间、加热、恒温、灭菌。

5、复检后若复检结果与第一次检验结果相一致,则表示初次检验结果正确无误并以此结果出具报告。

6、若复检结果与第一次检验结果不一致,应找出不一致的原因,若第一次检验结果错误,错误原因明确,可以第二次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若不能查明原因应指定第二人复检。

7、第二人复检:由资深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检验后结果不合格,则判定不合
格;若检验合格,又找出合理的原因,可判定合格。

8、各次复检均应做详细检验记录,并作特殊标识以备复查。

食品理化检测规章制度范本

食品理化检测规章制度范本

食品理化检测是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食品理化检测工作,提高检测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检测机构1. 食品理化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构应具备专业的检测人员、先进的检测设备和可靠的技术手段。

2. 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食品理化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检测项目1. 食品理化检测项目应包括:水分、灰分、蛋白质、脂肪、总糖、膳食纤维、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粗纤维、电导率、色度、浊度、氯化物、总硬度、挥发酚、氨基酸态氮、酒精度、挥发性盐基氮、二氧化硫、硝酸盐、亚硝酸盐、原麦汁浓度等各类食品理化检验。

2. 检测机构应根据食品的种类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检测项目,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检测方法1. 食品理化检测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无相应标准方法的,可以采用检测机构自行制定的方法,但需经过验证和备案。

2. 检测机构应定期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和更新,确保检测方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四、检测过程1. 检测机构应按照检测方法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检测试剂和仪器设备,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检测人员应按照检测方法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3. 检测机构应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五、检测结果1. 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依据等信息。

2. 检测机构应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篡改、伪造检测结果。

六、检测质量控制1. 检测机构应建立和完善检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检测过程的准确性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2. 检测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控制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质量评价,确保检测质量的稳定和提升。

七、检测费用1. 检测费用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收取,确保检测工作的可持续性。

2. 检测机构应合理使用检测费用,不得违规使用检测费用。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实验室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可靠性,提高实验室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实验室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1. 实验室主任负责整个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对实验室所有工作负责。

2. 实验室主任设立质量管理小组,由实验室主任、质控主管等组成,负责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工作。

3. 实验室设立理化检验室主管和技术人员,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实验室工作任务。

4. 实验室设立质控主管,负责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和质控工作。

5. 实验室设立实验室安全管理主管,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三、实验室质量管理1. 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认证,严格按照ISO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

2.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内外部审核,确保实验室管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 实验室对于检验设备、试剂、耗材等采购的必须有标准化的流程,按照质量管理要求采购,并定期进行检测验证。

4. 实验室设定质量控制点,及时发现并纠正检验过程中的错误,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1.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制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等管理要求。

2.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实验室人员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和掌握。

3.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实验室中的安全隐患。

4. 实验室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对应急情况的有效应对。

五、实验室环境管理1.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测,确保实验室的环境符合检验的要求。

2. 实验室应建立清洁和消毒制度,保证实验室的环境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3. 实验室应建立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实验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实验室检验过程管理1. 实验室应建立标本采集、送检、检验、结果审核等管理流程,确保整个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实验室应建立日常工作记录和质量控制记录,以备日后追溯和问题处理。

3. 实验室应建立样品管理制度,严格保管样品,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股份公司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理化检验管理制度1 总则1.1 理化检验是监测和测量产品内在质量的主要手段,也是开发研究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重要手段。

1.2 理化试验室是质量检验部门专门负责公司理化检验和管理工作的归口单位。

1.3 理化试验室承担本公司生产用的原材料及工艺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的理化检验任务;还负责外来理化检验的协作任务。

对本公司不能开展的理化检验项目,负责统一对外委托检验。

2 理化检验的范围2.1 有色金属检验包括:铝合金、铝锭、铸铝、铜等的成份分析。

2.2 黑色金属检验包括:生铁、铸铁、普通钢、合金钢、工具钢等的元素分析及粉末冶金的硬度、密度测定。

2.3 非金属材料检验包括:工业用油、化工物品等材料。

2.4 表面处理液分析包括:镀镍、镀铬、发蓝液及淬、回火槽液等的分析。

2.5 机械性能试验内容根据公司生产的需要而确定。

2.6 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和试验研究。

2.7 有关次品、废品及失效件的分析与工艺性评定等。

3 理化检验项目与标准应用3.1 项目3.1.1 原材料和产品的检验,根据申请单位的委托单中提出的检验项目为依据。

3.1.2 科研、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研究项目,根据正式批准的试验研究计划中规定的为依据。

3.1.3 次品、废品、失效件的分析项目,由申请理化检验部门提出后确定。

3.2 标准应用3.2.1 理化检验用标准一般采用企业内部标准,无企业标准的检验项目,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2.2 国外技术引进项目的理化检验,按技术引进所要求的标准为依据。

3.2.3 公司外委托理化检验项目及标准,由委托单位在“委托单”中注明所依据的标准号及标准名称。

4 理化检验试样的提取和加工4.1 试样的提取和加工,一律由委托单位按QJ/C 06.07—89《理化检验取样标准》的规定,取样加工,并经检查员检验合格。

4.2 理化试验室收到试样后,必须进行复检,发现试样不合格时,通过检查员通知委托单位重新取样加工。

实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范文

实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范文

实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确保实验室检验和试验的质量、准确性和可靠性,规范实验室的检验和试验流程,保障实验室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的检验和试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等。

二、管理要求2.1 体系建设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从人员、设备、环境等方面的管理,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

2.2 人员培训实验室应定期为检验和试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实验技术和操作能力。

同时,要求实验室人员掌握相关规范和标准,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实验要求。

2.3 试剂和设备管理实验室应建立试剂和设备的登记制度,确保试剂和设备的来源可追溯,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2.4 检验和试验计划实验室应根据需求制定检验和试验计划,明确每项工作的目标和内容,合理安排和调度工作。

2.5 检验和试验方法实验室应选择合适的检验和试验方法,确保其科学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更新和改进方法。

2.6 检验和试验记录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检验和试验记录系统,及时记录实验过程和结果,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2.7 不合格品管理实验室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不合格品,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2.8 保密和知识产权实验室应加强对实验数据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确保其安全和保密。

三、工作流程3.1 检验和试验计划根据需求制定检验和试验计划,明确每项工作的目标和内容,确定实验员和设备的安排。

3.2 试剂和设备准备根据计划,准备所需的试剂和设备,并进行登记和确认。

3.3 检验和试验操作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整个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4 数据记录和分析及时记录实验过程和结果,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并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

3.5 不合格品处理如发现不合格品,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理化检验工作是确保产品内在质量的重要手段,它是防止产品的早期失效,对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质量水平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因此,为加强理化检验的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范围适用于理化检验活动全过程的控制。

3 职责3.1 检验组(站)负责本制度在理化检验范围内实施。

3.2 理化检验人员认真遵守本制度,切实把好原材料、产品质量关。

4 程序4.1 理化检验的主要任务4.1.1 进厂原材料的理化检验。

4.1.2 生产过程理化检测,监控。

4.1.3 产品(零件)失效性分析。

4.1.4 新产品开发或工艺试验过程理化检测等。

4.1.5 收集、整理、保存理化检验记录。

4.2 理化检验试样委托4.2.1 进厂原、辅材料需进行理化检验时,由理化检验员根据报验单及相关文件,按相应标准进行取样、试验。

4.2.2 生产过程中常规的理化检验,由理化检验员根据相关文件如《检验指导书》的规定进行取样、试验。

4.2.3 新产品开发或工艺试验过程中要求进行的理化检验项目,其可行性,检验周期等,委托单位须与检验室共同研究决定,并办理委托手续。

4.2.4 对于失效零件和废品的分析,委托部门应会同理化检验人员决定取样部位和检验方法,并提供详细的零件材质,热处理工艺及使用过程的资料。

4.2.5部份理化检验室不能开展的检测项目,可外委检查,实验室协助。

4.2.6理化检验室接收样品后应在样品登记本登记、编号。

4.2.7 试样件由理化室妥善保存备查。

a、一般试样(除溶液、易挥发、易变的样品外)至少保存1年;b、重要试样(金相、化学、力学性能试样等产品主体)至少保存5年;c、新产品研究开发用试样/外购产品样件长期保存。

e、固体试样采用试样袋袋装放置,认真填写标识,并做好防潮、防霉变等工作。

4.3 理化检验周期4.3.1 进货检验、委托检验可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和缓急程度确定提供理化检验报告的天数,但不得超过3天。

4.3.2 过程常规理化检验必须当天出具报告,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报告时,应提前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并说明原因。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一、理化检验管理规定
1.理化检验由品保部负责归口管理。

包括原材料的机械性能试验、化学分析;产品试板,焊接工艺评定试板的机械性能试验。

2.理化检验外协具有检验设备及资格的单位实施,双方签定委托协议签章有效。

3.品保部监督协助制造部(车间),按规程、标准要求完成试样制作,并取样加工。

4.品保部检验试样合格并送检。

受委单位的试验负责人对试板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试验。

5.受委单位应出具完整、规范、有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试验报告一式两份,并对所出具的试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理化检验结果确认与重复试验
1.检验责任工程师根据相应国家标准对检验结果和报告进行确认。

2.发现试验不合格或对其有怀疑须重复试验时,由检验员提出重复试验的材质、试验项目。

制造部重取样,试样加工,外委试验。

3.若重复试验为试板(焊接工艺评定试板、产品焊接试板)时应在原试板检验合格的部分取样。

三、对受委单位的评价
1.委托协议有效期内,每年对受委单位的人员、设备、资格进行一次评价。

2.对受委单位的评价与质量控制,由品保部负责,质保工程师确认。

管理评审管理制度(5篇)

管理评审管理制度(5篇)

管理评审管理制度1、总则针对公司管理的发展规划,评审质量体系是否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符合质量方针、目标的要求,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的运行。

2、内容:2.1质量方针的实施情况。

2.2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并制定新目标。

____组织机构,资源配备的适宜情况。

2.4由质量管理为公司提交效益的发展前景。

3、职责和职权3.1总经理主持管理评审工作。

3.2管理者代表协助组织评审,并提交质量体系运行的信息。

负责监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

3.3相关部门负责整理提交管理评审的有关资料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工作程序4.1管理评审每年进行一次。

如有重大质量投诉、组织机构大调整等特殊情况可以增加评审次数。

4.2管理评审计划由管理者代表编写,经总经理审批后在评审前一周,通知有关人员、部门。

14.3评审的实施。

4.3.1各部门根据管理计划的要求,整理并提交相关的质量信息和资料。

4.3.1.1管理者代表需提交a.内部质量审核报告和体系运行情况。

b.质量方针、目标贯彻情况。

c.机构及资源配置的适宜性分析。

4.3.1.2办公室需提交a.管理性文件控制情况。

b.员工培训管理情况。

4.3.1.3业务部需提交a.合同的评审及执行情况。

b.产品交付控制情况。

c.用户服务落实情况。

4.3.1.4采购组需提交a.原辅材料采购供应计划的实施情况。

b.分承包方供货能力分析和质量状况。

c.供应厂商的新信息。

4.3.1.5品保部需提交2a.技术文件管理情况。

b.技术应用管理情况。

c.检验和试验控制情况。

d.检测和试验设备管理情况。

e.不合格品控制情况以及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情况。

f.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情况。

g.内部质量审核控制情况。

4.3.1.6工程技术部需提交a.工艺改革的设想和工艺执行情况。

b.人员素质和技术力量的分析。

4.3.1.7制造部需提交a.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及能力分析报告。

b.生产作业环境控制情况。

c.生产设备的管理情况及完好状况。

理化检验科实验室安全管理 PPT

理化检验科实验室安全管理 PPT
实验室安全管理
理化检验科
一、相关制度和措施

主要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制度和责任制 (二)、实验人员安全知识培训 (三)、废弃物处理 (四)、实验室的基本安全守则
(一)、实验室安全制度和责任制
1、建立和完善制度 2、实行责任制 3、实验室通用安全制度



(二)、实验人员安全知识培训
二、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危险性化学试剂安全管理 (二)化学性伤害的预防和急救 (三)检测样品安全管理 (四)压缩气体钢瓶的安全使用
(一)危险性化学试剂安全管理



1、分类 (1)、易燃易爆试剂 (2)、易燃液体试剂 (3)、氧化性试剂 (4)、毒害性试剂 (5)、腐蚀性试剂 (6)、低温存放试剂 2、管理原则
(一)、电气安全

2、静电防护 静电危害 静电防护措施
(一)、电气安全




3、用电安全守则 不得私自拉接临时供电线路。 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正确操作开关,应使之完全合上或完全拉断的位置。 新购的电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 使用烘箱和高温炉、恒温箱时,必须确认自动控温装置可靠。 电源或电器的保险丝烧断时,应先查明原因。 使用高压电源工作时,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 上。 擦拭电器设备前应确认电源已全部切断。严禁用潮湿的手接触 电器和用湿布擦电门。
(二)化学性伤害的预防和急救



1、化学毒物暴露途径及预防急救 (1)常用有毒物质 (2)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及作用 2、预防与急救 (1)、预防原则 (2)、急救 “化学灼伤”是指人体因受到化学药剂的作用 而引起的伤害。

临床化学检验相关规章制度

临床化学检验相关规章制度

临床化学检验相关规章制度一、引言临床化学检验是临床医学中一项重要的辅助诊断手段,通过对人体内各种生物化学成分的检测,可以帮助医生及时了解患者的疾病情况,指导临床诊疗,提高医疗质量。

为了保证临床化学检验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高检验质量,确保患者安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实验室设施1. 实验室环境实验室应设置在洁净、明亮、通风良好的地方。

实验室墙面、地面和天花板应采用易清洁的材料,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实验室内应配备足够的工作台、实验设备及仪器,并设置标本处理区、试剂储存区、废液处理区等专用区域。

2. 实验室设备实验室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学分析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质控,并保持良好状态。

仪器使用应符合相关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试剂及标准品实验室应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试剂和标准品,确保其质量可靠,使用前应检查有效期及保存条件,避免使用失效试剂。

三、操作规范1. 检验流程临床化学检验应按照规定的标本采集、标本处理、检测分析、结果评价等流程进行,避免操作失误和交叉污染。

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质控体系,对所有操作环节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 标本采集标本采集是临床化学检验的第一步,应按照规范操作流程进行。

采集管、采血针等物品应符合卫生标准,护士应佩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遵守无菌操作规范,避免引起医源性感染。

3. 标本处理标本处理是检验结果准确性的关键环节,应对标本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储存、运输和处理,避免标本受污染或变质。

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接收和处理,确保标本信息准确无误。

4. 检验分析检验分析是实验室中最关键的环节,应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仪器的设置和校准,准确调配试剂和标准品,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操作人员应熟悉仪器的使用方法,遵守操作规范,减少操作误差,确保检验结果稳定可靠。

5. 结果评价检验结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价和解读,根据临床病史和症状进行综合判断,并及时向临床医生报告。

理化检验岗位职责

理化检验岗位职责

理化检验岗位职责1. 引言为了规范企业中的理化检验岗位职责,确保理化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2. 岗位背景理化检验是企业生产过程中至关紧要的环节,通过对原材料子、中心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理化检验人员承当着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紧要责任。

3. 职责描述3.1 岗位职责1.进行原材料子、中心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检验,包含但不限于外观检验、成分分析、物理性能测试等;2.依据标准操作程序,使用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3.搭配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抽样检验,帮助解决质量问题;4.及时记录并上报检验结果,编制相关的检验报告和档案;5.参加相关岗位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6.乐观参加质量改进过程,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不合格品率和本钱;7.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工作的安全和环境的卫生。

3.2 管理标准1.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知识背景,熟识理化检验的基本原理和方法;2.岗位人员应熟识和遵守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检验工作符合法规要求;3.岗位人员应严格依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检验工作,不得私自更改数据或结果;4.岗位人员应保证检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及时进行设备检修或报修;5.岗位人员应乐观参加团队合作,与其他部门紧密搭配,共同完成工作任务;6.岗位人员应保密工作涉及的商业机密和产品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3.3 考核标准1.定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并保证工作质量;2.检验结果准确可靠,检验报告规范完整;3.乐观参加质量改进活动,并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4.遵守公司相关制度,没有违纪行为;5.及时完成岗位培训计划,不绝提升自身的专业本领和素养。

4. 附则4.1 培训计划公司将定期组织理化检验人员的培训,包含技术培训、质量管理培训、安全培训等。

岗位人员应乐观参加培训并完成培训计划。

4.2 工作安全岗位人员应坚固树立安全意识,防范和避开工作中可能显现的不安全,正确使用和保养检验设备,确保工作安全。

理化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理化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理化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保障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工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对实验室内的一切行为和活动有规范和监督作用。

第三条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是实验室工作的基本准则,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的修改由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经实验室工作组织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五条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实验室负责人所有。

第二章实验室基本规定第六条实验室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下午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午休时间。

第七条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酒和进食,严格遵守实验室内的规定。

第八条实验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实验台面、地面、实验器材等必须保持清洁。

第九条实验室内不得擅自更换实验室设备,如有需求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第十条实验室内各类试剂和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存放,不能随意乱放。

第十一条实验室内实验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第十二条实验室负责人有权对实验室内的一切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使用规定第十三条实验室内的实验设备必须合理使用,不得私自使用未经培训的设备。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的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实验室内实验设备如有损坏或故障,必须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实验室内的设备如有需要借用或调整位置,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第十七条实验室内的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擅自调整或改变设备设置。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规定第十八条实验室内的一切实验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安全规定,确保实验人员安全。

第十九条实验室内的实验过程中如有火灾、漏电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条实验室内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保障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内不得进行危险实验,必须遵守实验安全技术规范。

食品原料检验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原料检验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原料检验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为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原料进入生产环节,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食品原料的检验管理工作。

二、检验原则1. 食品原料检验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高效的原则。

2. 食品原料检验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要求进行。

3. 食品原料检验应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检验机构与人员1. 设立独立的食品原料检验机构,负责原料检验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 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验条件和能力,包括专业人员、仪器设备、试剂等。

3.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四、检验内容与方法1. 检验内容:包括食品原料的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2. 检验方法: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相关检验方法进行。

3. 检验项目:包括原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新鲜度、卫生状况等。

4. 检验周期:根据原料的种类、来源、保质期等因素确定检验周期。

五、检验程序1. 原料进厂时,由检验机构对原料进行现场验收,确认原料的包装、标签、外观等是否符合要求。

2. 对验收合格的原料,进行采样,并按照检验计划进行实验室检验。

3. 检验完成后,检验人员应填写检验报告,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4. 检验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检验结果,并对不合格原料进行标记、隔离、处理。

5. 检验机构应及时将检验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并跟踪不合格原料的处理情况。

六、不合格原料处理1. 对不合格原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标识、隔离。

2. 检验机构应通知采购部门和生产部门,分析不合格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3. 对严重不合格原料,应立即通知供应商,要求其采取措施改进,并进行追溯。

4. 不合格原料的处理结果应记录在案,并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

七、记录与追溯1. 检验机构应建立完整的检验记录,包括原料进厂验收记录、采样记录、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等。

食品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食品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食品理化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保障食品安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质量,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包括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以及销售等环节。

三、食品原料采购管理1. 采购供应商核查(1)采购部门应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评估,签订合格供应协议。

(2)严格执行“三证合一、许可证齐全”原则,对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进行核查。

(3)对于首次合作的供应商,应开展认证检查,定期对已合作的供应商进行专项抽查。

2. 食品原料验收管理(1)验收人员应具有较高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2)对不合格食品原料及时进行退货处理,并填写相关记录,对问题供应商进行整改跟踪。

四、生产加工管理1. 生产前检验(1)生产部门应对生产场所、设备、餐具、工具等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洁消毒。

(2)对食品生产所需原辅料进行检查,并确保所用原料符合相关标准。

2. 生产中检验(1)生产中应对生产工艺和环境进行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卫生标准。

(2)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控制,如温度、湿度、细菌、霉菌等。

3. 生产后检验(1)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合格率。

(2)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处理,记录整改情况。

五、储存运输管理1. 储存管理(1)对生产好的产品进行检验合格放行,产品应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包装、标识和储存。

(2)对储存环境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2. 运输管理(1)对产品进行装车前检验,确保车辆卫生、整洁。

(2)对运输途中进行监控,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六、销售管理1. 食品流通环节检验(1)销售人员应对产品的保存条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检查和讲解,消费者对已售产品有疑义时应积极配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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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理化检验工作是确保产品内在质量的重要手段,它是防止产品的早期失效,对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质量水平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因此,为加强理化检验的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理化检验活动全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3.1 检验组(站)负责本制度在理化检验范围内实施。

3.2 理化检验人员认真遵守本制度,切实把好原材料、产品质量关。

4 程序
4.1 理化检验的主要任务
4.1.1 进厂原材料的理化检验。

4.1.2 生产过程理化检测,监控。

4.1.3 产品(零件)失效性分析。

4.1.4 新产品开发或工艺试验过程理化检测等。

4.1.5 收集、整理、保存理化检验记录。

4.2 理化检验试样委托
4.2.1 进厂原、辅材料需进行理化检验时,由理化检验员根据报验单及相关文件,按相应标准进行取样、试验。

4.2.2 生产过程中常规的理化检验,由理化检验员根据相关文件如《检验指导书》的规定进行取样、试验。

4.2.3 新产品开发或工艺试验过程中要求进行的理化检验项目,其可行性,检验周期等,委托单位须与检验室共同研究决定,并办理委托手续。

4.2.4 对于失效零件和废品的分析,委托部门应会同理化检验人员决定取样部位和检验方法,并提供详细的零件材质,热处理工艺及使用过程的资料。

4.2.5部份理化检验室不能开展的检测项目,可外委检查,实验室协助。

4.2.6理化检验室接收样品后应在样品登记本登记、编号。

4.2.7 试样件由理化室妥善保存备查。

a、一般试样(除溶液、易挥发、易变的样品外)至少保存1年;
b、重要试样(金相、化学、力学性能试样等产品主体)至少保存5年;
c、新产品研究开发用试样/外购产品样件长期保存。

e、固体试样采用试样袋袋装放置,认真填写标识,并做好防潮、防霉变等工作。

4.3 理化检验周期
4.3.1 进货检验、委托检验可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和缓急程度确定提供理化检验报告的天数,但不得超过3天。

4.3.2 过程常规理化检验必须当天出具报告,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报告时,应提前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并说明原因。

4.4 理化检验的原始记录
4.4.1 理化分析数据必须归类记录于原始记录中,原始记录应写明检验编号、名称、检验日期、材料(名称、牌号、规格、数量)和检验项目等。

4.4.2 金相鉴定和力学性能试验的原始记录,还应说明热处理过程,试样状态和炉(批)号、渗碳、渗氮试样测试要写明抽样时间。

4.4.3 化学分析的原始记录,要记录试样名称、重量,所用标样名称、含量等,用容量分析时要写明消耗标液的容量、浓度及分析结果。

4.4.4 原始记录本上的检验数据不允许撕毁或随意涂改,如记录有误可采用划改或杠改,由更改人签章负责。

4.4.5 理化检验原始记录应按月分类、整理,应保存3年备查。

4.5 理化检验报告单
4.5.1 理化检验人员在试样检验结束后,应认真自查检验数据及记录,当出现检验极限数据时,应复查检验过程、排除检测误差必要时重新检测。

出具理化检验报告核对无误后签字,并送审核人员核对确认签字。

报告由检验员及时发送有关单位。

4.5.2 审核人员对检验数据有疑问时,理化检验员应自行复查,也可指定本专业人员重测。

4.5.3 理化检验报告必须按规定周期提交。

理化检验室应对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留存的报告按月按零件分类装订成册统一存档。

4.5.4理化检验报告保存期:
A、一般(普通)试样报告5年;
B、原材料、新产品(样品/样件)、成品试样报告长期保存。

4.6 理化检验安全要求
理化检验室按GB2595-1981《冶金分析化学实验室安全技术标准》及《理化检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4.7 化学试剂(药品)与标准样品管理
4.7.1 化学试剂与标准样品应由专人保管。

4.7.2 化学试剂(药品)应在“在用试剂药品”目录中登记,并按化学性质分类存放(如:酸碱分开,氧化还原性分开,液体固体分开等),尽可能保留原始标签,如有损坏应及时补充标识。

4.7.3 必要时,药品应放置在料架上,室温存贮,保证通风良好。

对需避光或受热易分解的药品,应贮存于阴冷处,它的配制液应用棕色瓶分装。

4.7.4 需要干燥或受潮易变质的试剂(药品)应放置于干燥处或干燥器中。

未使用完的药品应采用原包装,不允许采用其它包装物分装。

4.7.5 各类标样应在“在用标准样品目录”中登记,建立标样使用台帐,标样用完后及时销号,重新领用。

标样贮存于干燥器中,干燥剂应定期更换或处理。

4.7.6 化学试剂、标准样品溶液的配制
a、每瓶化学试剂或标准溶液都应贴有与瓶中物质相符的标签、无标签的需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b、每瓶试剂应标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属于标准溶液的还要的标定日期、标定人等。

试剂的配制过程应记录、以便备查。

4.7.7 化学试剂(药品)贮存的有效期限
a、对贮存的药品应定期检查:如固体物出现结块,溶化,霉变等;液体出现:明显变色,分层等,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b、一般化学无机试剂(药品)如酸类,碱类、盐类等有效期一年;
c、特殊的指示剂、有机试剂或受热见光易分解溶液有效期限3个月;
d、个别试剂需使用前配制属一次性使用。

4.8废液处理
实验室应进行废液收集,集中后交公司废水处理站外置。

4.9 理化检验的文件控制
A、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B、理化作业现场文件应目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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