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
参考评分要点:(1)要求分支机构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及重大事项,没有的扣0.5分。
(2)对分支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含内部审计)做出计划安排或其他制度性安排,没有
1.4 分支 机构的合 规管理: (2分)
1.4.1 对于分 支机构反洗钱 合规管理工作 机制是否健全 。(2分)
的酌情扣0.2-0.5分。(3)对分支机构开展定期的反洗钱现场检查或内部审计,没有开
2. 内
控制
2.3.1 各部门
度(5
(条线)将反
分)
洗钱风险控制
要求有机融于
参考评分要点:(1)与反洗钱相关业务条线的操作规程中均包含反洗钱工作要求,没有
业务流程,并 1 的酌情扣0.5-1分。(2)反洗钱内控要求和操作规程完全或大部分独立于业务条线操作
相应建立了业
规程存在的,扣1分。以上各项累计最高扣1分。
的,扣0.2分。(6)未能根据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扣1分,分
支机构未能根据内部审计和内部检查情况,开展有效整改工作的,发现一条扣0.5分。以
上各项累计最高扣2分。如评估对象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最基层机构,此项可不扣分。
2.1.1 反洗钱
内控制度全面
2.1 制度 覆盖监管要求
建立:(2 。(1分)
错用反洗钱法律基本概念和常用术语的,扣1分。以上各项累计最高扣2分。
1.3.1 设立反
洗钱专门机构
1. 组 织架 构
或者指定内设 机构负责反洗 钱合规管理工 作。(1分)
1
参考评分要点: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合规管理工作,未设 立或未指定的扣1分。
(12
分)
织架
构 (12 分)
反洗钱风险评估
反洗钱风险评估是对金融机构控制洗钱风险能力进行的定性定量评价,包括22个二级指标、62个评价标准、138个参考评分要点,对银行整体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评判。
2013年,该行在人民银行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围绕“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商业银行反洗钱职责和义务,有效开展各项反洗钱工作。
一是完成了反洗钱管理职能部门移交,全面调整反洗钱组织架构建设,严格履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二是下发反洗钱制度规范10余个,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提高反洗钱工作可操作性;三是推动反洗钱培训常态化,重点做好对新员工、新设反洗钱岗位人员、客户经理和中高层管理人员等的培训,并加强指导和交流;四是加大信息系统对反洗钱工作的支持,设计开发反洗钱报表系统,为各项日常反洗钱工作提供科技支撑,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广泛开展反洗钱宣传教育,积极履行我行社会责任;六是加强反洗钱检查及考核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及管理实效。
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均为该行反洗钱评估取得较好成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银发[2003]2号)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一、基本原则(一)风险相当原则。
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
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二、功能(一)本指引所列风险评估要素及其风险子项是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洗钱风险的参考指标,为金融机构划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供依据。
(二)本指引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机构科学整合内部各类资源,特别是发挥业务条线了解客户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评估、管理洗钱风险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于指导金融机构依据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优化反洗钱资源配置。
三、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
支付机构及其他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可参照本指引开展相关工作。
反洗钱5c评估标准
反洗钱5c评估标准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 AML)是指防止和打击洗钱活动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
在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洗钱活动不仅会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还可能会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严重的影响。
为了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反洗钱法律法规,并建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制度。
而反洗钱5c评估标准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1. Customer(客户)。
首先,反洗钱工作中的第一个C是Customer(客户)。
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需要对客户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客户的身份信息、职业信息、财务状况等。
在评估客户的风险时,需要考虑客户的背景、交易行为等因素,确保客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Category(类别)。
第二个C是Category(类别)。
金融机构需要对不同类别的客户进行不同程度的风险评估和监测。
对于高风险客户,金融机构需要加强监控和管理,确保他们的交易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洗钱活动的发生。
3. Cash(现金)。
第三个C是Cash(现金)。
现金交易是洗钱活动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对现金交易进行特别关注。
在进行现金交易时,金融机构需要对交易金额、频率等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并进行报告。
4. Conduct(行为)。
第四个C是Conduct(行为)。
金融机构需要对客户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测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并进行调查。
同时,金融机构还需要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
5. Communication(沟通)。
最后一个C是Communication(沟通)。
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反洗钱工作的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和共享。
同时,金融机构还需要与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打击洗钱活动。
综上所述,反洗钱5c评估标准是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依据。
金融机构需要全面理解和落实这些评估标准,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和监测,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的发生。
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办法
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机制,客观评价ⅩⅩ金融机构洗钱风险情况,规范洗钱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反洗钱法》及配套规章、《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等反洗钱法规、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金融机构洗钱风险由金融机构潜在洗钱风险与反洗钱预防措施共同决定。
金融机构潜在洗钱风险要紧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出售金融产品、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等过程中被犯罪份子利用洗钱的可能性或者概率。
反洗钱预防措施能够降低金融机构的潜在洗钱风险,从而减少金融机构总的洗钱风险。
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是指人民银行在收集、整理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有关数据、材料、信息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原则、方式与标准,对金融机构潜在洗钱风险与反洗钱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从而全面、综合评估金融机构洗钱风险的系统性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ⅩⅩ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要紧包含:(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四条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的目标是:客观评价金融机构洗钱风险,促进金融机构严格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与有关义务,构建洗钱风险预防体系,有效防范与遏制洗钱行为,保护辖区金融秩序。
第五条ⅩⅩ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负责制定、解释与修改《ⅩⅩ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办法》,并领导、组织与协调ⅩⅩ全省洗钱风险评估工作。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ⅩⅩ各市州中心支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金融机构洗钱风险估的组织领导与实施推动工作。
第二章评估的组织实施第六条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由金融机构潜在洗钱风险评估与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评估构成。
银行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五)动态管理原则.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及分类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及分类第二版2012年10月18日定稿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及分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反洗钱体系,提高防范洗钱风险能力,加强内控管理,保障业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法律法规、《关于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以及《银行反洗钱规定》要求,特制定本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第二条所谓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就是在对客户性质、资金来源、经济状况等分析的基础上,对其金融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监测分析和评定,对其是否存在洗钱风险做出等级划分。
第三条本行在对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同时,需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客户的风险等级。
第四条本行根据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定期审核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禁止四大类别风险客户信息,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核。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有利于对客户洗钱行为和性质鉴定的正确把握,科学评价客户风险,提高风险控制质量。
第二章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原则第六条对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应简捷、清晰、科学,便于日常工作的实际管理和业务操作。
第七条在制定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时应按照地域、业务、行业、行为等四类基本要素,并结合客户行业特点、业务类型、经营规模、客户范围等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记录风险评估情况。
第八条在同等条件下,来自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国家(地区)客户的风险等级应高于来自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客户。
对风险等级较高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应严于对风险等级较低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
第三章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标准第九条客户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一)国家或地区因素1、是否来自于FATA等国际反洗钱组织成员国(是0分,否5分);2、是否来自于贩卖毒品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是20分,否0分);3、是否来自于走私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是20分,否0分);4、是否来自于恐怖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是20分,否0分);5、是否来自于赌博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是20分,否0分);6、是否为“避税天堂”(多指瑞士、列支敦士登、卢森堡、西萨摩亚、百慕大群岛、巴哈马群岛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等43个国家或地区)的国家或地区(是5分,否0分)。
反洗钱识别标准
反洗钱识别标准
反洗钱识别标准是指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客户身份、资金来源、交易行为等进行识别、分析和判断,以发现和防范洗钱、恐怖融资等违
法犯罪活动。
反洗钱识别标准是反洗钱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重要内容。
反洗钱识别标准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评估、交易监测、可疑交易报告等方面。
客户身份识别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确保客户的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客户风险评估是指金融机构应当对客户的风险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客户的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反洗钱措施。
交易监测是指金融机构应当对客户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测和分析,以发现异常交易和可疑交易。
可疑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应当在发现可疑交易时,及时向
反洗钱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反洗钱识别标准的实施,对于金融机构防范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反洗钱识别标
准的具体实施细则,加强员工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实施。
同时,金融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反洗钱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升反洗钱合规水平。
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
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一、引言反洗钱是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求。
为了确保金融机构法人机构能够有效识别和管理洗钱风险,制定本标准,旨在提供一套明确的评估指南,帮助金融机构法人机构评估其反洗钱风险水平,确保其合规性。
二、背景反洗钱是指通过一系列措施和机制,防止犯罪分子将非法获得的资金或财产转化为合法资金或财产的行为。
金融机构法人机构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防范洗钱风险的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金融机构法人机构能够有效履行反洗钱职责,评估其反洗钱风险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三、评估指标1. 法律合规性评估- 评估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是否建立了反洗钱合规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
- 评估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反洗钱法》、《反恐怖融资法》等。
- 评估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是否建立了内部监控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交易。
2. 客户尽职调查评估- 评估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是否对客户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客户身份核实、资金来源核实等。
- 评估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是否建立了客户风险分类制度,并能够根据客户风险等级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控。
- 评估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是否建立了客户可疑交易监测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交易。
3. 内部控制评估- 评估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培训等。
- 评估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是否建立了内部报告制度,能够及时报告反洗钱风险和可疑交易。
- 评估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是否建立了内部审计机制,能够对反洗钱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估。
4. 外部合作评估- 评估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是否与相关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及时共享信息和情报。
- 评估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是否参与行业自律组织,并积极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 评估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是否与国际反洗钱组织保持联系,了解国际反洗钱最佳实践并进行借鉴。
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
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反洗钱风险评估成为金融机构法人机构的一项常规工作。
反洗钱风险评估是指评估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在金融活动中可能面临的各种洗钱风险,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和监控措施,从而更好地保护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和客户利益。
一、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概述1、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的目的是什么?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是为了帮助金融机构法人机构:①准确识别和评估各种洗钱风险和威胁,以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和管理措施;②建立和实施防止洗钱、恐怖融资和其他非法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③保护金融机构和客户不受洗钱等不法行为的侵害。
2、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①法规规定的基本要求和监管要求;②客户预定义和风险评估;③客户身份验证、客户出入境资料核查、客户资金来源追踪和交易监控等;④针对特定业务或行业的风险评估和监控;⑤员工内部控制和培训;⑥报告和记录;⑦定期检查与监控。
二、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的具体内容分析1、客户预定义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要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特征来进行,比如客户所在的国家或地区、职业和行业特点等。
同时,金融机构也可以设置不同的预定义等级以区分客户的风险等级,以便更好地识别和管理风险。
2、客户身份验证、客户出入境资料核查、客户资金来源追踪和交易监控等这些是反洗钱风险评估的基础内容,包括客户身份验证、客户出入境资料核查、客户资金来源追踪和交易监控等。
其中,客户资金来源追踪和交易监控是关键的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全面、及时、准确地完成。
3、针对特定业务或行业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在针对特定业务或行业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时,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客户的业务特点、行业风险和监管要求等因素,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预防和监控措施,从而更好地控制风险。
4、员工内部控制和培训员工内部控制和培训是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营的重要保障之一。
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员工反洗钱意识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监管机制,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反洗钱工作流程和技能,严格遵守法规要求和公司规定。
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维度
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维度
法律分析: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目前,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
根据法人金融机构的评分及本办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法人金融机构实施分类管理,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共5类11级。
A类分数区间:95≤AAA≤100,90≤AA﹤95,85≤A﹤90。
B类分数区间:80≤BBB﹤85,75≤BB﹤80,70≤B﹤75。
C类分数区间:65≤CCC﹤70,60≤CC﹤65,55≤C﹤60。
D类分数区间:50≤D﹤55。
E类分数区间:E﹤5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 AML)是指防止和打击洗钱活动的一系列措施,其目的是防止犯罪分子通过合法渠道将非法所得资金转移、隐匿、掩盖其来源,使其看似合法。
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则是在反洗钱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从而采取相应的反洗钱措施。
一般来说,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主要包括客户身份、客户行为、客户交易等方面的因素。
首先,客户身份是划分客户风险等级的重要因素之一。
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客户风险等级的判断至关重要。
其次,客户行为也是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重要考量因素。
客户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正常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异常交易,这些都是判断客户风险等级的重要依据。
最后,客户交易也是划分客户风险等级的重要因素之一。
客户的交易金额、频率、对象等都是评估客户风险等级的重要考量指标。
根据以上因素,可以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为低风险、中等风险和高风险三个等级。
低风险客户一般指那些身份信息真实完整、交易行为正常、交易金额适中、频率适度的客户。
中等风险客户一般指那些身份信息真实完整、但交易行为存在一定异常、或者交易金额较大、频率较高的客户。
高风险客户一般指那些身份信息存在疑点、或者交易行为异常明显、或者交易金额巨大、频率极高的客户。
在实际操作中,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客户风险等级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反洗钱措施。
对于低风险客户,可以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如简化的客户身份验证、交易监控等;对于中等风险客户,需要更加严格的客户身份验证和交易监控;而对于高风险客户,则需要进行更加深入的尽职调查,并且采取更加严格的反洗钱措施,如提交更多的身份证明文件、限制交易金额和频率等。
总之,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在反洗钱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从而采取相应的反洗钱措施。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风险等级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反洗钱措施,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防范洗钱风险。
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反洗钱局鲁政
基本要素:地域风险
评估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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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上,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的审核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 低一等级客户的审核期限不得超出上一级客户审核期限时 长的两倍
➢ 客户被初次确定其风险等级后的三年内至少应进行一次复 核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操作步骤1:收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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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客户向金融机构披露
的信息
• 金融机构客户经理或柜面人员工作记录
• 与金融机构建立或开展了代理行、信托等高风险业务关系
• 客户为非居民,或者使用了境外发放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 涉及可疑交易报告
• 由非职业性中介机构或无亲属关系的自然人代理客户与金融机构建立 业务关系
• 拒绝配合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
指标体系:绝对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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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户,即可定为最高风险: • 客户被列入我国发布或承认的应实施反洗钱监控措施的名单; • 客户为外国政要或其亲属、关系密切人; • 客户实际控制人或实际受益人属前两项所述人员; • 客户多次涉及可疑交易报告; • 客户拒绝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 • 金融机构自定的其他可直接认定为高风险客户的标准。
内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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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管理政策
• 法人管理:在总部或集团层面建立统一的洗钱风险管理基 本政策,并在各分支机构、各条线(部门)执行。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系统指引(银发[2003]2号)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一、基本原则(一)风险相当原则。
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
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二、功能(一)本指引所列风险评估要素及其风险子项是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洗钱风险的参考指标,为金融机构划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供依据。
(二)本指引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机构科学整合内部各类资源,特别是发挥业务条线了解客户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评估、管理洗钱风险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于指导金融机构依据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优化反洗钱资源配置。
三、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
支付机构及其他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可参照本指引开展相关工作。
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分类评级标准
3.2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筛选、 提取和报送有必要的技术系统支持
在开展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中,缺乏技术条件筛选、提取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或缺乏
技术条件开展数据报送工作,影响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及时、准确、有效履行,扣1-3分,
3
最多扣3分。 例如:(1)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范围不全,扣1分;(2)因存在过渡账户等原因,导致大额交易
和可疑交易漏报,扣1分;(3)复核环节对可疑交易上报或排除的具体分析意见未能在系统中留痕,
扣1分;(4)未能通过系统对分支机构可疑交易报告的及时性和报告质量进行管理,扣1分。
3.3总部采取必要技术措施防止客户 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缺失、损毁或泄 露
3.4黑名单监控有必要的技术系统支 持
4.1总部反洗钱合规工作人员(包含 反洗钱合规管理人员和反洗钱专员) 具有履职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2.员工反洗钱违规行为问责程度与其他业务违规行为问责严厉程度不相当,扣0.5-1分,最多扣1分。
最多扣4分。
1.未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2.未设立反洗钱专岗、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并明确其职责;
3.反洗钱部门和岗位人员变动未按规定报备;
2
4.未明确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反洗钱工作职责; 5.高级管理人员未充分履职;
1.未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内控制度;
2.评级期内推出新业务(产品、服务),未及时制定或对已有的反洗钱内控制度或相关业务操作规程
3
进行更新; 3.评级期内反洗钱工作组织形式或反洗钱工作流程、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制定或对已有的反洗钱
内控制度或相关业务操作规程进行更新。
存在1项扣1分,最多扣3分。
6.反洗钱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未包含涉及客户、交易、技术、产品研发和内部监督等主要部门;
银行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
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一、环境〔Circumstance〕〔29分〕1. 组织架构〔18分〕1.1 风控架构:〔2分〕1.1.1 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控制政策目的明晰。
〔1分〕参考评分要点:〔1〕反洗钱内控制度中不具有反洗钱风险控制政策或反洗钱风险控制目的的描画扣0.5分,具有相关描画那么不扣分。
〔2〕董事会或下设专业委员会、初级管理层人员能否知晓反洗钱风险控制政策或反洗钱风险控制目的,知晓的,不扣分,不知晓的,扣0.5分。
1.1.2 金融机构依照片面风险管理思想树立健全反洗钱风险控制体系。
〔1分〕参考评分要点:〔1〕反洗钱风险管理政策与其他风险控制政策相比不存在清楚弱化现象。
能否清楚弱化可从以下方面判别,例如,反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制定的层级能否足够,反洗钱风险管理政策与其他风险控制政策问责严峻水平能否足以警示金融机构任务人员。
发现一项效果,均扣0.5分,扣完为止。
〔2〕金融机构对各类风险的管理政策平衡,反洗钱风险控制体系与金融机构控制其他方面风险的机制性差异不能够招致洗钱风险控制不力。
〔3〕金融机构自身公司管理结构不存在较严重的缺陷,例如金融机构能否依照«公司法»成立并树立了相应的公司管理结构。
如被评价金融机构为上市公司,原那么上此项可不扣分。
以上各项累计最高可扣1分。
1.2 高管履职:〔4分〕1.2.1 董事会或下设专业委员会、初级管理层的反洗钱职责定位适当。
〔2分〕参考评分要点:〔1〕金融机构没有以制度方式明白初级管理层的反洗钱职责并予以完整明晰描画的扣0.5分。
〔2〕承当反洗钱合规管理职责的高管人员级别适当,具有履职的充沛权限,例如高管人员级别应不低于承当对其他风险事项停止管理的高管人员。
承当反洗钱合规管理职责的高管人员为单位主要担任人的不扣分;为分管担任人的,假设经了解,其分管的反洗钱业务经主要担任人授权可取得充沛履职权限的,扣0.1分;级别低于分管担任人,或为分管担任人但没有充沛履职权限的扣0.5分。
银行金融产品洗钱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银行金融产品洗钱风险评估管理办法银行金融产品洗钱风险评估管理办法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反洗钱成为了国家重视的问题,银行机构在提供金融产品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洗钱风险的存在。
为了规范银行机构的金融产品洗钱风险评估管理,有效降低洗钱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本文将阐述银行金融产品洗钱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一、评估对象银行金融产品洗钱风险评估的对象包括银行机构提供的各类金融产品,如贷款、存款、信用卡、理财产品等。
二、评估内容1.风险评估标准银行机构应根据《反洗钱法》和相关法规,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的风险评估标准,对金融产品进行洗钱风险评估。
对于高风险的金融产品,应当建立特殊的审查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加强防范洗钱风险。
2.风险评估方法银行机构应该采用多元化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系统的使用、数据采集和分析等等。
在识别风险的过程中,应当针对不同的金融产品和客户,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和指标,做到因人而异、因产品而异。
3.风险评估周期银行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周期,对金融产品进行定期的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对于高风险的产品和客户,应当增加评估频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评估过程1.建立评估制度银行机构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业务需求,建立评估管理制度,明确评估范围、标准、方法和周期。
制度内容应当包括评估流程、职责分工、数据分析、问题解决等等。
2.数据采集和分析数据采集是银行机构进行风险评估的重要步骤。
银行机构可以通过反洗钱系统和其他信息系统,采集客户和产品的数据,包括客户身份信息、交易记录、交易金额等等。
对于数据的分析,应该使用数据挖掘技术等工具,探索隐含的规律和特点,识别风险因素。
3.问题解决和反馈在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银行机构应该加强问题解决和反馈的工作,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银行机构应该及时通知业务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风险的出现。
四、风险防范银行机构在评估金融产品洗钱风险的同时,应该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增加交易监管、实行内部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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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用反洗钱法律基本概念和常用术语的,扣1分。以上各项累计最高扣2分。
1.3.1 设立反
洗钱专门机构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 组 织架 构
或者指定内设 机构负责反洗 钱合规管理工 作。(1分)
1
参考评分要点: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合规管理工作,未设 立或未指定的扣1分。
(12
分)
织架
构 (12 分)
标清晰。(1
分,不知晓扣0.5分。
1.1 风控 架构:(2
分 1.)1.2
银行业
分)
金融机构分支 机构按照全面
风险管理思想
建立健全反洗
钱风险控制体
系。(1分)
参考评分要点:(1)能否按照总部制度制定分支机构层面的操作细则,全面执行总部反
洗钱制度。(2)反洗钱风险管理政策与其他风险控制政策相比不存在明显弱化现象。是
附件2
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标准
分数
参考评分要点
得分 评分依据
1.1.1 银行业
金融机构分支
参考评分要点:(1)反洗钱内控制度中不具有反洗钱风险控制政策或反洗钱风险控制目
机构反洗钱风 险控制政策目
1
标的描述扣0.5分,具有相关描述则不扣分。(2)询问高级管理人员(单位分管负责 人)及各业务条线人员是否知晓反洗钱风险控制政策或反洗钱风险控制目标,知晓不扣
1
否明显弱化可从以下方面判断,例如,反洗钱操作细则制定的层级是否足够,反洗钱风 险管理政策与其他风险控制政策问责严厉程度是否足以警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在内外部反洗钱审计及检查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是否按照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
理,发现一项问题,均扣0.5分。以上各项累计最高扣1分。
参考评分要点:(1)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没有专门制度明确高级管理层的反洗钱职
展不得分,年度现场检查覆盖率(按下一级分支机构数计算)低于10%的扣1.5分,10%-
2
20%的扣1分,20%-30%的扣0.5分,30%以上的不扣分。(4)对分支机构的检查和审计项 目设置不合理、流程不规范,扣0.5分,未将最新监管要求纳入检查和审计项目的扣0.2
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分类),良好扣0.2分,及格扣0.5分,不及格扣1分。
。(1分)
以上各项累计最高扣1分。
参考评分要点:(1)洗钱高风险业务领域有设置反洗钱岗位并明确其反洗钱职责的,高
1.3 机构
风险业务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定义,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明确高风险业务范围或在高
和岗位设 1.3.3 业务条
参考评分要点:(1)要求分支机构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及重大事项,没有的扣0.5分。
(2)对分支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含内部审计)做出计划安排或其他制度性安排,没有
1.4 分支 机构的合 规管理: (2分)
1.4.1 对于分 支机构反洗钱 合规管理工作 机制是否健全 。(2分)
的酌情扣0.2-0.5分。(3)对分支机构开展定期的反洗钱现场检查或内部审计,没有开
道德、资质、经验、专业素质及其他个人素质设置相关要求,未设置的,扣0.5分。以上
各项累计最高扣1分。
一、 环境 (Cir cumst ance
) (19 分)
1.3.4 反洗钱 人力资源配置 是否与银行业 金融机构分支 机构业务发展 和风险变动情 况相适应。(1 分)
1
参考评分要点:指标1:占比1=反洗钱岗位专兼职人员/反洗钱业务条线数+全部网点数; 占比1>1.5,不扣分;1<占比1≤1.5,扣0.5分;占比1≤1,扣1分。 指标2:反洗钱岗位专兼职人员增长率=本年反洗钱岗位专兼职人员/去年反洗钱岗位专兼 职人员*100%-1,客户增长率=本年客户数/上年客户数*100%-1。 计分方法:(1)客户增长率低于10%,反洗钱岗位专兼职人员增长率超过10%的不扣分, 未增长的扣1分,其间扣0.5分;(2)客户增长率高于10%但低于50%:反洗钱岗位专兼职 人员增长率超过15%的不扣分,未增长的扣1分,其间扣0.5分;(3)客户增长率高于50% 的,反洗钱岗位专兼职人员增长率超过20%的不扣分,未增长的扣1分,其间扣0.5分; (4)客户增长率<0,反洗钱岗位专兼职人员未增长,不扣分。以上各项累计最高扣1分
风险业务领域内未设置反洗钱岗位的、未明确职责的或明确了职责但未与岗位相匹配的,
置:(4 分)
线反洗钱资源 配置情况。(1
1
酌情扣分。(2)业务条线人员参加反洗钱知识测试平均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 及格分类),良好扣0.2分,及格扣0.5分,不及格扣1分。(3)在新聘用人员时,在资
分)
料审核和考核中,是否对聘用对象履行所在岗位反洗钱职责所需的基本能力,如:职业
1.2.1 高级管 理层的反洗钱 职责定位适当 。(2分) 1.2 高管 履职:(4 分) 1.2.2 高级管 理人员反洗钱 履职情况。(2 分)
2 2
责并予以明确清晰描述的扣0.5分。(2)承担反洗钱合规管理职责的高管人员级别适 当,具有履职的充分权限,例如高管人员级别应不低于承担对其他风险事项进行管理的 高管人员。承担反洗钱合规管理职责的高管人员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不扣分;为分管负 责人的,扣0.1分;级别低于分管负责人,或为分管负责人但没有充分履职权限的扣0.5 分。(3)在制度中明确、完整地规定了高级管理层对于反洗钱重大事项或敏感事项处理 的责任。上述三个层次人员的责任缺一项扣0.5分。以上各项累计最高扣2分。 参考评分要点:(1)高级管理层讨论反洗钱事项的会议次数年均少于3次的,酌情扣 0.5-1分。(2)高级管理层对反洗钱工作的批示年均少于5次的,酌情扣0.5-1分。(3) 根据会议记录、书面批示以及监管掌握的其他情况,判断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履行相 关反洗钱职责的素质或能力,判断标准:一是会议记录、书面批示以及监管掌握的其他 情况出现与反洗钱法规政策不符或滞后于当前反洗钱法规规定的,扣1分;二是会议记录 、书面批示仅是简单复制反洗钱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要求的,扣0.5分;三是批示中明显
1.3.2 反洗钱 合规管理人员 具有履职的基
参考评分要点:(1)反洗钱合规管理人员岗位级别,无中层人员的扣0.5分,无主管及 以上人员的扣1分。(2)反洗钱合规管理人员稳定性,反洗钱专员岗位任职年限低于24 1 个月的扣0.5分,低于12个月的扣1分。(3)反洗钱合规管理人员反洗钱知识测试平均成
本能力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