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项目申请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组织报名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组织报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6.18•【文号】卫办规财函[2012]553号•【施行日期】2012.06.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组织报名工作的通知(卫办规财函〔2012〕553号)在京部预算管理单位:现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工作通知的通知》(国管财〔2012〕153号)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通知》(国管财〔2012〕152号)转发给你们,请单位财务部门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积极做好组织报名工作2012年,财政部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组织、启动了行政事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医疗卫生机构专门班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工作。
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财务人员踊跃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申请,报名不设名额限制。
凡符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医疗卫生机构专门班报名条件的财务人员,应当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中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二、报送要求请按照填报要求,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或《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我部。
联系人: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王应琪、韩晔联系电话:************、68792705附件:1.《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工作通知的通知》(略)2.《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通知》(国管财〔2012〕152号)(略)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2.03.31•【文号】财会[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2]6号)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总部(后勤部财务部),北京、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的要求,服务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公立医院科学发展,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坚持依法依规理财、娴熟财务会计制度、精于经营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会计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的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领军人才队伍,努力缓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高端会计人才供需矛盾,带动和引导各级大型、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财务、预算、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会计服务质量和会计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人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依据《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有关规定,我部决定启动2012年行政事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医疗卫生机构专门班有关组织工作。
请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总部(后勤部财务部)(以下简称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级财政部门)协助我部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会计领军人才面试试题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会计领军人才面试试题篇一:会计领军人才20xx考试题目会计领军人才20xx考试题目一、不定项选择(30分)1、关于金融资产确认的问题。
2、关于不涉及套期保值权益调整的相关问题。
3、关于分部报告的相关问题。
4、社会责任的相关问题。
5、企业发债融资及财务公司管理审批及流程问题。
6、对于可靠性的理解问题。
7、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的转换问题。
8、授予行权的相关问题。
9、内控——董事长、财务总监、总经理等对企业制定内控的说法判断。
10、内控——财务审计、非财务审计。
内审与外审的关系等内控审计的说法判断。
11、内控——企业内控各层次的职责。
12、(会计领军人才面试试题) 内控——对内控设计的说法判断。
13、略14、略15、略二、综合分析题1、企业合并方面(25)。
(1)确认合并成本及商誉。
(2)非同一控制下相关费用计量问题。
(3)100%收购股权商誉确认。
(4)是否具有控制权的判断。
(5)反向收购判断及双方性质,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处理差异。
2、内控方面(25)。
.(1)企业招标及采购方面(2)项目规划及项目建设方面(3)销售业务(4)海外投资(5)集团内部竞争3、项目投资方面(25)。
(1)净资产收购(2)房地产投资项目(3)现金流(4)战略投资者(5)计算eVa三、英文题1、境外上市中国公司遇到的一些问题(25)。
(1)汉译英(10)(2)多选(8)(2)提出措施(7)2、iFRs10及修订对spe计量影响(20)。
(1)简述spe作用(6)(2)根据国际财务准则及修订对spe分类。
(3)阐述理由。
篇二:20xx年会计领军资料关于开展第五批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xx-03-3116:38:55来源:本站原创浏览次数:1827豫财会〔20xx〕7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五批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会计行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xx-2020年)》(豫人才〔20xx〕9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拔第五批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学员55人,其中企业类学员25人,行政事业类学员15人,学术类学员5人,注册会计师类学员10人(各类别报名人数与录取名额比例若低于3:1,将视情调整)。
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附件1
山东省“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
服务申请表
申请人员姓名:
所在单位名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须知
申请人选须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内人员,要求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富有担当奉献精神,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博士学位;
(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指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派出单位优势条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十强产业”以及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会计干货之会计领军人才选拔,你值得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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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会计领军人才选拔,你值得尝试!
【前言】最近,财政部印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未来培养会计领军人才的战略规划,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2000多万会计从业人员中,将出现一大批优秀的领军人物。
作为曾经入围某期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面试阶段的一员,本期大鹏就和大家说说会计领军那些事。
先说说大鹏经历的与会计领军培训选拔擦肩而过的真实故事。
201*年(具体时间就不说了),大鹏参加了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第*期选拔培训并有幸通过笔试入围面试。
那时大鹏尚在某世界500强企业里工作,在集团公司下属二级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前两年刚参评了高级会计师,正好看到全国海选会计领军人才的通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大鹏报名了。
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训的通知(分为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一般是每年三、四月份从财政部官网发出,然后各地的财政部门就会根据安排组织本地人员报考,一般各地报名截止时间是6月末。
当年大鹏根据要求填报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上了相关证书资料等复印件,此表有一项要求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大鹏当时不想把报名闹得沸沸扬扬,所以就低调地以集团公司二级单位的名义报名了。
大鹏兢兢业业工作十多载,履历尚可,顺利地通过了选拔的第一关申报材料资格审查,收到了参加9月份笔试的通知。
由于当年没有此类考试的相关资料参考,大鹏没有做太多的准备,就参加。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选拔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选拔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8.04.14•【文号】财会便[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会计司关于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选拔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便[2008]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会计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计资产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会计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会计局,中国人民武警部队财务部会计处,铁道部财务司会计处: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
为做好2008年企业类、行政事业类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学员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考试的宣传及解答工作。
今年是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的第四年,鉴于该项目已在全国范围受到广泛关注,并将同时招收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各1个班共90名学员,前来咨询、报名的考生较多,请你们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08]2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08]3号)有关精神,做好培训的宣传及解答工作。
二、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于人才的选拔,选拔考试是选拔程序的重要环节。
请你们进一步加强对本次选拔考试的认识,组织好考生报名工作,做好考场安排及考试保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为保证试卷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安全及时地送达各地,请你们认真填写附表一有关内容,并于6月30日前传真至我司会计人员管理处。
四、为便于掌握考试情况,请你们于9月7日上午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附表二有关内容,及时传真至我司会计人员管理处。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含注册会计师类)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含注册会计师类)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2.10•【字号】财会函[2012]847号•【施行日期】2012.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含注册会计师类)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财会函〔2012〕847号2012年10月)各相关单位:根据《安徽省会计领军人才“三五”工程培养规划》(财会〔2009〕453号),经所在单位推荐和严格审核,我厅于2011年选拔出一批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计划分类培养,并委托安徽财经大学举办安徽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含注册会计师类)第一期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和地点1.报到时间:2012 年11月5日全天2.报到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汽车管理学院学术交流中心(蚌埠市燕山路1155号)3.培训时间:2012年11月6日-18日二、报名方式1.请学员认真填写学员注册表(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印章,于10月25日前发送至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 现场报到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三、培训内容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会计职业与会计能力研究;财务管理前沿;财务报表透明度分析;注册会计师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问题研究;当前经济与金融形势;财务报告分析;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财政体制改革与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与网络会计等。
四、相关费用本次集中培训期间发生的培训费由安徽省财政厅解决;学员交通及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解决,食宿费每人每天约200元。
五、注意事项1.请学员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报到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得请假。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
2.本次集中培训为课程密集式训练,要求所有学员均住宿。
附 件1财政部2009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实施方案
附件1财政部2009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实施方案一、培训目标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发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在强化会计职能、宣传会计政策、组织继续教育、研究实务问题等方面的组织推动和辐射作用,促进我国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组织领导财政部会计司具体负责培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能力框架,组织协调开发培训教材,建立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信息库,对学员实行跟踪管理,指导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工作。
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在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会计人才培训的同时,负责组织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报名、材料审查、组织考试和后期管理等工作。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实施,具体负责培训课程开发、教学组织、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教务管理等。
三、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在中央管理企业、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和省属大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及其后备人员,或在上市公司担任总会计师的高层次会计人员。
四、培训对象的选拔(一)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在中央管理企业、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和省属大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及其后备人员,或在上市公司中担任总会计师,并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
4、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除个人自愿申请外,中央管理企业、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本单位2-3名后备干部参加培训选拔;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省级财政部门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2-3名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高级会计人才参加培训选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10.09•【文号】财会[2016]20号•【施行日期】2016.10.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的通知财会[2016]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武警总部后勤部,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我部制定了《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该《规划》适用于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武警总部后勤部,可以参照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的选拔方式、培养内容、培养方式等,因地制宜,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附件: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财政部2016年10月9日附件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会计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不仅关系到提高会计行业核心竞争力、确保会计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有效发挥,而且关系到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会计人才强国的大局。
为支持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实现会计审计标准国际趋同,加快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管理型会计人才培养步伐,财政部在2005年正式启动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
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 寸)
外语语种
口语交流 □ 可 □ 否 文字交流 □ 可 □ 否
现工作单位 单位注册
资金
联系电话
移动 办公
单位职工 总人数
主管部门
单位财务 人员总数
邮箱 QQ
单位 性质
单位地址
邮编
学 习 培 训
―2―
工 作 经 历
已 发 表 论 文 及 著 作
―3―
获 得 奖 励 或 表 彰 情 况
承 担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情 况
―4―
近 5 年以来主要工作业绩 (1500 字以内)
本人签字: 日 期:
―5―
所在 单位 鉴定 及局、 或市 级主 管部 门初 审意 见
领导签字:
日期:
(盖章)
日期:
(盖章)
―6―
附件
材料编号:
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
(2024 年)
申请人姓名: 单 位 ( 全 称 ): 单位类别: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单位级次: 单位所在区县: 主管部门:
―1―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财会工作时间
现任职务 健康状况
学历学位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获得其他执业 资格证书情况
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领导签字:
日期: 盖章
中
央
有
关
主
管Leabharlann 单位、省级
财
政
部
门
初
审 意
领导签字:
日期:
盖章
见
7
选 拔 考 试 成 绩
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意见
领导签字: 日 期:
8
全日制
毕业院校
教育
及专业
在职
毕业院校
教育
及专业
口语交流
移动: 住宅:
□可 文字交流
□否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 寸)
□可 □否
2
要求:从大学开始(含已参加国内外培训经历) 学 习 简 历
要求:请按时间顺序注明境内外工作经历及所担任职务。 工 作 经 历
3
要求:请注明发表论文及著作的名称、时间,发表刊物名称或出版 社名称等。 已 发 表 论 文 及 著 作
材料编号:
会计领军(后备)人才 培训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所 在 单 位: 报 考 类 别: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所在地区或部门: 备 注:
1
姓名 政治 面貌 入党时间
现任职务
健康状况
学历 学位
外语语种 联系电话 通讯住址
性别
出生年月 (岁)
民族
籍贯
参加工作
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资
格
获得其他执业
资格证书情况
4
要求:请注明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奖励或表彰的时间、名称以及级 别等。 获 得 奖 励 或 表 彰 情 况
承 要求:请注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时间、级别、名 担 称、担任职务或职责等。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情 况
人才培训计划申请表
人才培训计划申请表一、基本信息1. 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2. 申请单位地址:_______3. 申请单位联系人:_______4. 联系电话:_______5. 申请人数:_______6. 培训计划起止时间:_______7. 申请培训的范围:_______8. 受训人员职务及职责:_______9. 申请培训的目的:_______10. 业绩目标:_______二、课程内容1. 课程名称:_______2. 课时安排:_______3. 授课方式:_______4. 授课地点:_______5. 授课讲师:_______6. 课程内容概述:_______7. 希望获得的学习收获:_______三、申请理由1. 申请培训的具体原因:_______2. 申请培训的紧迫性和必要性:_______3. 申请培训的长远意义:_______四、预期效果1. 培训后预期改进的工作能力:_______2. 培训后预期实现的业绩目标:_______3. 培训后预期达成的职业发展目标:_______4. 培训后预期对公司发展的贡献:_______五、培训费用预算1. 培训费用总预算:_______2. 培训经费的来源:_______3. 培训费用的具体支出项目及费用预算:_______六、其他需求1. 其他特殊需求或备注:_______七、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1.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2. 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_______八、人力资源部门意见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_______2. 人力资源部门意见:_______九、审批意见1. 审批领导签字:_______2. 审批意见:_______十、申请日期:_______以上是本单位申请的人才培训计划申请表,希望能得到批准,谢谢!。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8.03.09
•【字号】财会〔2018〕17号
•【施行日期】2018.03.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财会〔2018〕17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财会〔2018〕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此表可登陆财政部网站()“会计司”中查阅下载。
在宁单位将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外地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当地设区市财政局会计处或者邮寄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以寄出时间为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选拔笔试,考试为闭卷形式。
考试时间为2018年9月9日上午8:30—12:0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单位及电话
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传真)。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做好文件转发、政策宣传等工作,组织、动员具备条件者积极申报。
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3月9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2.05.30•【文号】国管财[2012]152号•【施行日期】2012.05.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通知(国管财〔2012〕152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在京企业: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关于“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要比照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做法,大力培养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会计领军人才”的要求和国管局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国管财〔2012〕141号),我局决定启动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条件和程序(一)行政事业类。
1.报名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中央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财务部门正副处长级干部。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4)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2.选拔程序(1)个人申请。
会计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2)笔试。
由国管局组织命题,考试内容包括财务会计、预算管理、行政管理和英语等四个方面知识。
其中,财务会计重点考察考生掌握、运用财务会计制度、实施成本核算与管理的能力;预算管理重点考察考生掌握、运用国家有关预算管理政策和制度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决算编制等的能力;行政管理重点考察考生掌握、选用行政管理知识实施单位内部控制、绩效(考核)管理、资产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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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项目申请表
填写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学习经历”须写清楚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5.“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6.“所在单位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对申请人的工作鉴定。
该意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如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的,应填写“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并注明通过成绩,加盖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8.除此表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9.“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0.申请人为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会计领军(高层次)人才的,请在封面“备注”处标注“是”字,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11.封面右上角“材料编号”无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