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研究生学业

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学生与助学奖学金

【发文字号】晋财教[2014]184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10.30

【实施日期】2014.10.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晋财教[2014]184号)

有关厅局、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精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山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30日

山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我省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本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我省各有关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高校应按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