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环境保护局责任清单

合集下载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为了明确各方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和任务,制定一份清晰、全面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肩负着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监管执法等重要职责。

首先,环保部门应负责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测和监管,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和个人遵守环保法规。

自然资源部门要合理规划和管理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防止过度开发和滥用。

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监管,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

农业部门则应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工业部门要引导企业进行绿色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

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交通运输部门在规划和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时,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因素。

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减少交通运输对环境的影响。

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城市绿化和生态修复工作,打造宜居的城市生态环境。

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各类生产企业应遵守环保法规,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大环保投入,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同时,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也能发挥重要作用。

环保公益组织可以通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组织志愿者参与生态保护行动,监督企业和政府的环保工作。

科研机构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科学研究,为环保政策的制定和技术创新提供科学依据。

环保责任清单及整改措施

环保责任清单及整改措施

环保责任清单及整改措施1. 环保责任清单1.1 企业责任1.全面遵循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加强全面整改,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2.勤奋做好环保工作,定期评估并改善环保绩效,并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推广低碳生产模式,持续改进产品的环保性能。

3.坚决遏制环境破坏和污染源,切实加强环境监测和防治措施,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排除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减少对自然生态的损害。

1.2 员工责任1.全员环保意识。

每个员工应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从自己做起,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减少环境污染。

2.员工参与环保。

鼓励员工参与环保活动,如参与“无车日”、义务植树、环保演讲等等。

3.举报违法行为。

发现违法环境污染行为,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举报,维护环境生态安全。

2. 整改措施2.1 生产环节1.维护设备。

保证设备运行状态正常,减少设备故障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2.节约能源。

鼓励减少不必要照明和停机时间,优化生产流程,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3.增强环保意识。

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要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强化环保意识,推进绿色发展理念。

2.2 污染治理1.增强污染治理能力。

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升级和改造力度,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污染治理效率。

2.落实日常管理。

落实环保责任制,强化日常巡检、监测等环保管理工作,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3.做好环境保护投入。

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提高环境保护效果,持续改进环境治理水平。

3. 结论本文从企业责任和员工责任两个角度,提出了环保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明确了企业和员工应承担的环保责任,为企业提高环保水平、促进行业绿色发展提供了指导和帮助。

在实践中,企业应全面、有效地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责任,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范文(二篇)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范文(二篇)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范文一、立法和政策制定职责1. 研究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以规范和引导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2. 组织评估现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修订建议,以确保法规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3. 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通过促进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等措施,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监督和执法职责1. 监督企业和个人的环境保护行为,监测和评估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2. 制定执法标准和程序,并严格执行,确保执法的公正、公平和效果。

3.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增强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4. 加强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罚力度,对违法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和处罚,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三、环境监测和评估职责1. 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网络,监测空气质量、水质状况、土壤污染等关键环境指标,及时掌握环境变化趋势。

2. 进行环境质量评估,分析和评价环境状况,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措施。

3.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协调。

四、生态修复和保护职责1. 制定和实施生态修复方案,对受损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和恢复,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恢复。

2. 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培育和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护湿地的水质和生物多样性。

3. 推动可持续农业发展,加强农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

五、环境教育和宣传职责1. 开展环境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培养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行动习惯。

2. 组织和推广环境知识普及和宣传活动,提供环境保护知识的媒体平台和宣传信息。

3. 加强与学校、社区等组织的合作,开展环境教育项目和活动,培养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和支持。

六、国际合作和交流职责1. 参与国际环境保护组织和机构的活动,推动国际间的环境合作和交流。

2023年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

2023年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

2023年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2023年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如下:一、大气环境监管职责1. 指导、监督和检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包括大气污染源的排放控制、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等方面。

2.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区域和领域的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如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

3. 审查和批准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监督项目的实施情况,对超标排放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4. 强化大气污染应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

5. 协调各部门加强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提升数据监测和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水环境监管职责1. 指导、监督和检查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包括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2. 加强对水源地、水生态环境和水体污染的监测和评估,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

3. 监督和检查水污染源的排放控制,对超标排放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4. 推动水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应用,促进水环境的净化和治理。

5. 强化水环境应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对水污染事故的应对能力。

三、土壤环境监管职责1. 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规划和政策,推动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

2. 监督和检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包括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和固体废物的处理等。

3. 执行土壤污染源的排放控制措施,对超标排放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4. 推动土壤修复技术和方法的研发和应用,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5. 加强对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提高数据监测和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1. 制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监管和管理。

2. 监督和检查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等环节的合规情况。

3. 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排放控制和减量化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
1. 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规划和政策,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监督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包括大气、水体、土壤和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监测、评估和管理。

3. 检查和评估企事业单位的污染排放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减排措施。

4.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监管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5. 监督和管理污染物的处理与处置,包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垃圾等的收集、运输、处置和回收利用。

6. 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水源、森林、野生动植物等,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7. 开展环境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公共生态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8.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9. 开展环境监测和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掌握和发布环境状况。

10. 加强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参与国际环保组织和机构,推动全球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职责清单,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以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一、政府部门的职责:
1. 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

2. 监督和管理环境污染治理,对污染企业实行监管和处罚。

3. 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4.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二、企业单位的职责:
1. 减少和控制污染排放,积极参与环保治理。

2. 完善环境保护制度,制定环保责任清单。

3. 提高环保技术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减少污染排放。

4. 定期开展环境检测,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三、公民个人的职责:
1. 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

2. 减少环境污染,妥善处理垃圾和废弃物。

3. 爱护自然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4. 合理使用资源,节约能源,在家庭中推广环保知识。

以上职责清单旨在通过政府、企业和公民个人的共同努力,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打造美丽中国。

生态环境局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最新分享

生态环境局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最新分享
12月30日前
1
11.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深刻吸取各类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卡使用、公车使用、厉行节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根治“四风”顽疾。
12月30日前
1
1
3.每月至少学习传达1次中央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文件、讲话精神,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或专项工作。
每月28日前
不少于12次
4.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逐人逐项审核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确保主体责任清单可执行、无遗漏、不笼统。
7.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东*生态环境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及《东*生态环境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要点》。
3月31日前
1
8.全年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12月30日前
2
9.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省、市、
生态环境局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最新整理分享)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数量指标
统筹谋划部
1.组织召开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强调工作重要性。
3月31日前
1
2.制定、实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3月31日前
1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记实制,通知纪检组织负责人参与“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并听取意见建议。

县环境保护局责任清单

县环境保护局责任清单

监督管理股
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 并公布考核结果。
拟定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实 施方法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监督管理股
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 组织拟定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和污染治理 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 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人事计划财务股
处理工作。
与辐射环境管理站
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 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 任县生态环境保护
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划、标准, 射源。
与辐射环境管理站
8
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 组织实施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的污染 任县生态环境保护
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 防治工作。
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 偿和行政应诉工作。 拟订全县饮用水源地、重点区域、重点 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体、大气、 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 治法律、法规、规章、规划、标准和规 范。
人事计划财务股 综合股
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权
4
限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 织实施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
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人事计划财务股
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
气候变化。
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行政许
环境破坏。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 可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审批、审核及服
负责对辖区内单位落实各项环保制度的 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任县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排污申报工作。

环境保护局落实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清单

环境保护局落实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清单

环境保护局落实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清单背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局制定了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清单,以确保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履行生态保护监督责任。

该清单旨在明确具体的职责和要求,促进全面生态保护监督的顺利实施。

目的本清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的落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

通过明确责任和要求,促使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可持续发展。

责任清单内容根据环境保护局的指导意见,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资源保护责任: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要积极推动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资源配置,防止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2. 生态系统保护责任: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要加强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

3.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要加强环境污染的监测、排查和治理,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落实污染物排放的减排措施。

4. 环境公众参与责任: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要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知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行动,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合作。

5. 法律法规遵守责任: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落实措施为了实现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清单的落实,环境保护局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保责任清单的有效执行。

2. 完善监测体系:建立全面覆盖的监测网络,监测环境污染和生态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各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责任清单的有效实施。

4. 提高技术支持: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提供科技支持,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

结论全面生态保护监督责任清单将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要求。

通过落实清单中的责任和要求,我们可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审核县城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和控制县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

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四)负责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

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的管理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的监管。

(五)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自然资的合理开发、利用;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森林公园和生物多样性与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村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

(六)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管理。

(七)负责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投诉。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通报全县环境质量。

参与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环境保护科技示范工程,负责全县对外环境保护科技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职责分工

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职责分工

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职责分工背景环境保护局是负责保护和监管环境的机构。

为了确保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各个工作人员在局内承担不同的职责和分工。

职责分工以下是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1. 执法人员- 负责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法工作。

- 进行环境污染现场检查和调查,并记录相关证据。

- 检查和审核环境保护设施和工程的建设、运营情况。

- 处理环境违法行为投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2. 监测人员- 负责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空气、水质和土壤等环境指标。

- 定期收集、分析和报告环境监测数据。

- 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建议。

- 协助执法人员进行环境污染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3. 许可审批人员- 负责环境许可审批工作,审核环境污染源的排放许可申请。

- 制定环境许可标准,并监督和管理已获得许可的企业的排放情况。

- 检查许可企业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运营情况,确保其合规运行。

4. 宣传教育人员- 负责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认知。

- 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的宣讲和培训活动。

- 组织环境保护专题展览和宣传活动,传播环保理念。

- 解答公众关于环境保护的问题,指导和推广环保行为。

5. 管理人员- 负责环境保护局内部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 制定和推动环境保护局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 监督和评估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

- 沟通和协调环境保护局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合作。

结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包括执法、监测、许可审批、宣传教育和管理等方面。

他们共同努力,以保护和管理环境,确保人类生活在一个健康、安全和可持续的环境中。

以上所述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简要介绍。

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模板

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模板

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模板
背景
为了促进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责任的重要性,在这里提供了一个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模板,以帮助组织和个人明确和履行他们的环境保护责任。

责任清单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可根据特定情况进行调整和定制:
1. 符合与环境法规的遵守:确保遵守当地、国家和国际的环境法规,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合规。

2. 资源使用的优化:减少资源的浪费和能源的消耗,通过节约能源和资源来降低环境风险。

3. 环境影响评估和管理:对组织的活动、项目和产品进行环境
影响评估,并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来降低负面影响。

4. 污染预防和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防止对土壤、水源
和大气的污染。

5. 废物管理和回收:合理管理和处置废物,推动废物的减量化、分类、回收和再利用。

6. 环境培训和教育:开展员工和相关方的环境培训和教育,提
高他们的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

7. 环境应急准备和响应:建立适应性强的应急预案,并在环境
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及时响应。

8. 环境数据和监测:建立有效的环境数据和监测系统,及时获
取环境状况的信息,并加以分析和记录。

9. 森林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森林保护和管理,保护和维护
生物多样性。

10. 环境绩效和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和监测环境绩效,不断改进和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效果。

结论
该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模板可以作为参考,帮助组织和个人明确和履行他们的环境保护责任。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清单进行调整和定制,以确保符合特定环境保护要求。

领导班子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每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而作为领导班子,更应该在生产经营、法规遵守、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着力构建生态文明。

因此,制定一份领导班子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在制定清单之前,我们需要了解领导班子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应该承担的责任。

其次,我们应该从这些责任中挑选出最重要的,并逐一在清单中进行详细描述。

最后,清单应该由管理部门、环保部门以及法律部门共同审定,确保涵盖了所有的责任,并且确保在法律范围内。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领导班子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1. 确保环保法规的遵守领导班子应该对公司的环保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确保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规和标准,并监督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推行环保政策领导班子应该向公司全体员工普及环保意识,并推行公司的环保政策,加强对环保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3. 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领导班子应该组织专业的环保团队,负责监督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确保所有环保项目的实施步骤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标准。

4. 建立环保管理制度体系领导班子应该制定全面、有效的环保管理制度,对公司所有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规范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环保工作的实施情况。

5. 推广环保理念领导班子应该积极推广环保理念,组织绿色宣传活动,向员工、供应商和广大业主宣传环保意识,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

总之,作为领导班子,我们应该时刻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己任,以正面态度积极推进公司的环保工作,落实好自己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积极为保护环境和建设生态文明做出贡献。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岗位职责〔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审核县城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和控制县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

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四)负责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

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的管理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的监管。

(五)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自然资的合理开发、利用;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森林公园和生物多样性与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村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

(六)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管理。

(七)负责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投诉。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通报全县环境质量。

参与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环境保护科技示范工程,负责全县对外环境保护科技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为了明确各方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特制定本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一、政府部门的责任1、环境保护部门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他们要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严格环境执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2、发展改革部门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规划内容。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发展,鼓励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

3、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推进工业领域的清洁生产,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淘汰落后产能。

4、国土资源部门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生态保护和修复。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防止过度开发和破坏土地生态。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防止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5、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推动城镇生态化建设。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环境承载能力。

加强建筑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6、交通运输部门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

加强公路、铁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环境管理,减少交通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推广新能源汽车。

7、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8、水利部门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环境管理,防止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9、林业部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推进植树造林和森林生态修复。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
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政策,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性。

2. 实施环境监测和评估,对各类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要求。

3. 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惩戒,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4.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修复工作,对生态环境受损的区域进行修复,保障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5. 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

6.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度,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 核实和处理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行为,加强对重大环境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8. 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对环境质量优良、环境保护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和惩戒。

9. 加强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协调合作,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统筹。

10. 进行环境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监管和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

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清单
1. 监测环境质量:负责监测空气质量、水质、土壤质量等环境指标,确保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2. 环境污染防治: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事业单位的排放行为,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标准,并推动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3. 生态保护:负责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包括森林、湖泊、湿地、河流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同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植物保护,防止非法采伐、盗猎等行为。

4. 废弃物管理:负责监督和管理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推动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5. 环境应急管理:负责组织应急响应,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和事故,保障公众安全,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6. 环境法律法规执行:负责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秩序。

7. 环境监察:负责对各类环境监管对象进行监察和检查,发现并处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环境监管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8. 环境信息公开与宣传教育:负责向公众公开环境信息,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9. 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负责开展国际环境合作和交流,参与国际环境议题的讨论和决策,推动全球环境治理的进程。

10. 督促和指导地方环境监管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推动地方环境监管能力的提升。

环境保护所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二篇)

环境保护所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二篇)

环境保护所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环境保护机构是负责监管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非营利组织,其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包括以下方面:一、环境保护部门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1. 环境监察部门:负责环境监测、监察和执法工作,监测环境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法权益。

2. 环境规划部门:负责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编制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环境影响评价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估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环境保护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 排污许可管理部门: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和管理,制定排污标准和限制条件,对企事业单位的污染排放进行监管,促进污染物减排。

5. 生态保护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开展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

6. 环境教育部门:负责开展环境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绿色生活方式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普及。

二、环境保护机构的职责任务:1. 监测环境质量:建立环境监测网络,监测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指标,及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指导环境规划:根据环境状况和需求,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环境保护措施,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管理排污许可证: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和管理,对企事业单位的污染排放进行监管,推动污染物减排,提高环境质量。

4. 执法环境法规: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生态环境的合法权益。

5. 修复生态环境:开展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治理水土流失、荒漠化和沙化等生态灾害,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6. 推动绿色发展: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发展,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7. 加强环境教育: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素质,培养绿色文明的社会风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华县环境保护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二、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登记表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四、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一)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二)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管(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事项监管(四)排污许可事项监管(五)高环境风险辐射工作单位许可事项监管(六)危险废物管理许可事项监管(七)环境空气质量的考核监督(八)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九)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一)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环保局主要负责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检查和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开展执法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主要负责本级执法事项的具体实施,统筹协调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对局执法股室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

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监督对象环保局机关工作人员及下属环保机构工作人员。

二、监督内容(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行政程序的合法性;(三)适用依据准确性;(四)具体行政行的适当性;(五)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六)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七)行政处罚裁量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八)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情况;(九)行政复议案件审查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应诉处理情况;(十)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情况;(十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施行情况;(十二)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监督方式以抽样检查、跟踪调查、执法评估、案卷评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等方式进行。

四、监督措施对行政执法主体、履行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依据、处理决定是否合法适当、执行情况是否到位等进行全面检查。

五、监督程序(一)对环境执法机构报送案卷审查,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三)作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决定;(四)监督执行。

六、监督处理对发现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如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确认违法或者依法撤销、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二)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管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13]38号)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二、监督检查内容检验机构委托变更、质量体系运行和管理、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检测人员业务技能及人员配备情况;三、监督检查方式1、现场检查。

2、台帐、资料核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通过检测车间现场检查、抽查暗访等措施,发现检测机构违反技术规范要求、程序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作出处理。

五、监督检查程序1、实施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2、通报检查结果,根据检查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六、监督检查处理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检验机构,县环保局将暂停其机动车尾气定期检验业务,并提交整改方案直到整改完毕。

违规行为严重的,报请上级环保部门取消其机动车尾气检测委托关系。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事项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措施等要求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通过现场检查、环境监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方式,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等要求。

四、监督检查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开展环境监理,环境监理报告作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必备材料。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要求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要求建设单位组织环境影响的变更补充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备案。

五、监督检查程序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后,要求建设单位开展环境监理。

项目建设期间进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措施等要求落实情况。

项目竣工后,对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对项目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一致的,视情要求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报批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六、监督检查处理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四)排污许可事项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县环保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排污单位许可证年度执行情况,主要核查排污单位是否按证排污。

三、监督检查方式(一)每年环保局审批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进行书面核查;(二)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现场不定期抽查,抽查比率为15%。

(三)局环境监察机构在日常环境监理中对持证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书面核查上年度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材料,现场核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五、监督检查程序(一)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收集相关材料和信息,制定检查方案);(二)部分检查下发检查通知,部分检查实行随机抽查;(三)持有效执法证进行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人;(四)实施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等;(五)根据检查情况,视情处理各类情况(对需要纳入行政处罚的,依法办理);(六)检查情况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上记录,相关材料归档。

六、监督检查处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当场改正;责令限期改正;作出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等行政处罚;通报相关部门;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五)高环境风险辐射工作单位许可事项监管高环境风险辐射工作单位监管是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责,为切实改变“重许可、轻监管”局面,特制定如下监管措施。

一、监督检查对象高环境风险辐射工作单位及单位辐射工作人员的相关活动。

二、监督检查内容对高环境风险辐射工作单位以及辐射工作人员相关活动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年度评估报告的实地抽查、《辐射安全许可证》颁发前抽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一)县环保部门应当对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实施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回访。

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巡查频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

环保部门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现场等方式,对《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对《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由2名以上环保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出具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归档。

《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指定有关人员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相关问询,协助检查工作。

(二)专项检查可由当地环保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也可由上级环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县环保部门对《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之日起,每年度应当向环保部门提交年度评估报告。

《辐射安全许可证》未满一年的企业,可以下一年度提交年度评估报告。

环保部门对《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的年度评估报告进行实地抽查。

(四)环保部门负责高环境风险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颁发前的现场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证,并要求、督促其限期整改。

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一)环保部门加强在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的事中监管,加大许可审批工作和单位辐射工作行为的过程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叫停,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环保部门不定期对《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加强高环境风险辐射工作单位事后管理。

(三)高环境风险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辐射工作人员上岗资格:未按相关规程从事辐射相关工作的;未按规定对自身进行辐射防护和辐射剂量监测的;单位检查人员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的;未如实填写相关工作记录表格和工作检查表格的;(四)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未依照有关规定定期提交年度评估报告的,当地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五)环保部门对《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有关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按照环保法要求,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六)危险废物管理许可事项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国家、省市、本级危险废物产生重点源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危险废物管理档案资料、贮存、利用、处置等规范化管理相关内容。

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原则上每年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规范化管理检查;(二)对国家、省市级危险废物产生重点源单位的抽查比率达到国家要求。

四、监督检查措施对照环保部下发的《“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所规定的内容,逐项检查、填写,并存档。

五、监督检查程序(一)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二)部分检查下发检查通知,部分检查实行随机抽查;(三)持有效执法证进行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人;(四)实施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等;(五)根据检查情况,视情处理各类情况(对需要纳入行政处罚或违法的,依法立案处理);六、监督检查处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当场改正;责令限期改正;立案移交环境监察机构进行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等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并将有关信息进行公开。

(七)环境空气质量的考核监督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加强监管,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评估考核办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