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示药品、易混淆药品管理的持续改进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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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示药品、易混淆药品管理的持续改进报告

为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对高浓度电解质、听似、看似、多规等易混淆药品的贮存与识别均作出了相应的要求,我院积极进行完善和改进,具体报告如下:

一、我院高警示药品及易混淆药品管理现状

1.高警示药品 2018年药学部统一制定高警示药品目录,统一制作红底黑字的药名标签,在门诊药房、住院药房、PIVA、中药房、库房推行。全院各病区仅对氯化钾注射液、浓氧化钠注射液使用白底红字的药名标签,与药学部的标签颜色不一致,品种也少得多。

2.听似、看似、多规等易混淆药品药学部对于易混淆药品一直要求分开放置,门诊药房还制作了易混的黄色警示标识,但未推广至其他药房。2019年,各药房、库房将自己的易混淆药品品种进行归纳,区分为听似、看似及多规。但医院未对各病区与药房做统一要求。

二、影响全院高警示药品及易混淆药品统一管理的原因分析

1.管理因素

(1)药学部为医技科室,病区小药柜及急救药车的管理由护理部完成,两个部门沟通不够,因而各自为政,标识不统一。

(2)各科室未重视高警示药品及易混淆药品的管理。

2.行业标准因素

(1)国家没有统一规定高警示药品和易混淆药品的目录及警示标识。

(2)国家对高警示药品、易混淆药品的管理没有强制性要求。

3.医院各部门的协作因素

(1)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三方协作不够。

(2)医务部人员紧张,牵头工作不力。

(3)全院病区多,存放急救药品的功能科室多。

4.其他因素

(1)究竟选取哪种警示标识众口难调,不易取得一致意见。

(2)药架尺寸不统一,导致标识尺寸不统一,难制作

(3)高警示药品及易混淆药品相关知识普及不够。

三、改进措施

2020年以来,药学部采取了如下措施来规范高警示药品及易混淆药品的管理:

1.药学部制定我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高警示药品目录》以及《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易混淆药品目录》,由医务部审核发布。

2.药学部第三次修订《药品名称速查手册》,对高警示药品增加标识,注明属于高警示药品的级别。

3.为全院统一制作高警示药品警示标识,及听似、看似、多规的标识。

4.在门诊发药系统制作药品外形图,并用醒目的字样标注“易混”“高警示”提醒发药人员注意,并且在电子处方的药名后标注明高警示药品。

5.在HIS系统医生工作站药品名称后增加高警示药品警示。

四、整改效果评价

通过整改高警示药品及易混淆药品的管理,2020年5月以来效果明显。

1.全院标识统一,管理规范。

2.提醒医师开方时注意遵守相关规定,保证用药安全。

3.提醒药师发药时多审核一眼,减少差错发生。

4.全院普及了高警示药品、易混淆药品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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