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施工队伍分级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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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集团施工队伍分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施工队伍管理,促进提高劳务企业施工作业队管理能力和施工水平,夯实施工作业管理基础,集团对施工队伍进行考评分级。

第二条通过施工队伍分级评价和使用管理,建立集团施工队伍资源库,引导各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施工队伍,为集团施工生产提供最优化的劳务作业力量。

第三条集团劳务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施工队伍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考核评价办公室设在集团劳务开发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对集团施工队伍的考核评价和信息发布工作。

第二章施工队伍分级标准及考评指标

第四条凡在集团京内、京外、境外承接建筑工程施工的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均应参加队伍考评,按照A、B、C、D级对施工队伍进行评价分级。

第五条分级标准

(一)A级

1.集团施工队伍评价最高级别,该级别队伍能够在集团内发挥劳务队伍的引领示范作用。

2.施工队伍所属分包企业为集团年度合格劳务供方,队伍在集团连续施工5年以上,施工作业人员稳定,工人技能水平高;队伍管理人员占总人数8%以上,管理水平高;队伍资金实力雄厚,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多次承担集团重大和重点工程,与总包方配合出色。

3.结构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5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30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

装修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0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15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

架子工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5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4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

水、电、通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承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1000万以上,且其中单项劳务分包合同额400万元以上。

钢结构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承揽单项钢结构工程5000吨以上或累计8000吨以上。

市政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承揽市政道路工程合同额累计1500万以上。

4.施工现场管理严谨,工程质量、工期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用工有序,劳动力供应充足;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实名制管理到位,工资发放及时,无劳务纠纷或群体性事件;安全防范到位,安全教育和普法维权培训率达100%,未发生过队伍自身负主要责任的安全、质量事故。

5.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施工现场和外施队生活区的管理工作,在创建文明生活区方面成绩突出。

(二) B级

1.集团施工队伍评价较高级别,该级别队伍能够在集团内发挥劳务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2.施工队伍所属分包企业为集团年度合格劳务供方,队伍在集团连续施工3年以上,施工作业人员稳定,工人技能水平高;队伍管理人员占总人数8%以上,管理水平较高;队伍资金实力强,并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承担过集团重大和重点工程,与总包方配合良好。

3.结构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0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20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

装修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5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6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2万平方米以上。

架子工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工程施工面积累计10万平方米以上或劳务分包合同额累计200万元以上,且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

水、电、通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承揽工程累计劳务分包合同额500万元以上,且单项劳务分包合同额200万以上。

钢结构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承揽单项钢结构工程3000吨以上或累计5000吨以上。

市政队伍:上一年度在集团承揽市政道路工程合同额累计1000万以上。

4.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工程质量、工期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用工有序,劳动力供应及时;劳务分包合同履约记录良好,实名制管理到位,工资发放及时,无劳务纠纷或群体性事件;安全防范到位,安全教育和普法维权培训率达100%,未发生过队伍自身负主要责任的安全、质量事故。

5.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施工现场和外施队生活区的管理工作,在创建文明生活区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三)C级

1.集团施工队伍评价的一般级别,该级别队伍能够满足一般性工程的基本要求,发挥着劳务队伍基础作用。

2.施工队伍所属分包企业为集团年度合格劳务供方或年度一次性专项使用队伍,队伍在集团施工一年以上,施工作业人员稳定,工人技能水平较高;队伍管理人员占总人数8%以上,管理能力较强,具备一定抗风险能力,在与集团合作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施工现场管理较为规范,工程质量、工期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无重大劳动力短缺现象;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履约,实名制管理基本到位,无劳务纠纷或群体性事件;注重安全防范,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和普法维权培训,未发生过队伍自身负主要责任的安全、质量事故。

4.生活区管理符合基本要求。

(四)D级

集团施工队伍评价的最低级别,该级别队伍存在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劳动力趋于饱和,现场劳动力发生严重短缺;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劳务纠纷事件;与总包方配合不利,不服从总包方管理,不能满足工程需要;队伍内部管理混乱,班组及工人工资纠纷不断,严重影响项目正常管理和施工秩序。在项目部及二级公司对施工队过程考核中为差,表示该级别队伍使用风险很大。

第六条考评指标及评价标准

施工队伍评价从安全和社会和谐管理,劳务分包合同和质量工期管理,工资、考勤和财务管理,用工管理,人员素质和培训情况,作业队规模6个方面并按照26项指标进行考核,分别评价打分,计算得出总分值。总分值90分及以上为A级,80分至89分为B级,60分至7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评价标准及分值权重执行集团《施工队伍分级评价标准》(附件1)的相关内容。

第三章考评流程及信息发布

第七条各项目部按照《集团施工现场劳务管理规范》(建人〔2010〕186号)要求及时填写《施工队考核评价表》(附件2),上报二级公司劳务主管部门。在考核期末由施工队长负责填写《施工队伍基本情况表》(附件3),并上报至二级公司劳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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