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总额统计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一、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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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一)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
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
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三)企业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缴费,并在税前列支。
职工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缴费。
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缴费比例随着职工工资收入的增长而逐步提高。
具体比例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和职工承受能力确定。
已离退休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四)个体工商户本人、私营企业主等非工薪收入者,可以当地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费比例不超过当地企业缴费比例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具体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
缴费年限自开始缴费始,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止。
(五)社会统筹基金发生困难时,由同级财政予以支持。
二、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国家标准GB11643─89),为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逐月计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个人账户。
手册和个人账户由所在企业填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审核,职工本人保管。
职工离退休时,按照手册中记载的缴费工资和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为其计发养老金。
(二)个人账户包括:1.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或者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2.企业缴费中,职工缴费工资基数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200%以上至300%的部分,可以全部或者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3.上述储存额的利息。
2022年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计算器
![2022年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计算器](https://img.taocdn.com/s3/m/bc66b2e8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486b975.png)
2022年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计算器基础养老金概念基础养老金是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所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其又称社会性眼老金,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低限为0.6,高限为3。
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1、基础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目前a=0.6,今后随经济发展情况调整。
基础养老金每月为多少一、假设年限15年1、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2、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3、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一、假设年限1540年1、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2、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3、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成都历年社保缴费标准表
![成都历年社保缴费标准表](https://img.taocdn.com/s3/m/b676314a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6e.png)
成都历年社保缴费标准表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55%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3、2021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60%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4、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前,暂时使用2019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69267元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待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此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该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成都社保历年缴费基数成都社保历年缴费基数是多少成都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法律分析:一、养老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5.58元,个人246.56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二、医疗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62.4元,个人95.48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三、失业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a7f2b8c26fff705cc170abf.png)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苏劳社险[1998]26号各市、县社会保险机构:为适应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需要,加快省级统筹步伐,规范我省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工作,根据《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39号)、《〈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实施办法》(苏劳险[1998]11号)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和养老保险费的收缴(一)企业责任1、企业要凭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及企业与职工建立的劳动合同或有关证明到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开户登记手续,并提供企业及职工的有关资料,为职工建立养老保险关系。
2、为本企业职工建立个人工资收入台帐,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部分为依据,逐月登记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情况,经职工本人确认后,作为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
3、企业在每结算期规定时期内向经办机构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可以按上年的实际工资为基数,加上不超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适当调整部分,作为本结算期的缴费工资,也可以按上季(上月)实际工资收入为下季(下月)的缴费工资。
企业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要尽量以近期职工实得工资为依据。
4、企业按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的,一般应在每年1月底前按规定向经办机构申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有条件的应同时报盘),该基数经稽核确认后将作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一年间的职工缴费基数。
企业近季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的,申报时间规定在每季第一月内。
企业按月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的,应在每月的月初申报。
如在下季(下月)规定期内未申报的,经办机构可按该单位的缴费工资未作变化处理,仍按上季(上月)的基数计算。
并可按照不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率适当调整结算基数。
5、对每月的人员增减变化,企业要持有关资料,在当地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向经办机构分别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花名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表》,逾期不报的,经办机构作没有变化处理。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https://img.taocdn.com/s3/m/4afeebb667ec102de3bd8923.png)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实施范围第三章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一节缴费基数第二节缴费规定第四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第一节个人账户建立第二节个人账户记息和收益第三节个人账户转移第四节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和退还第五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第一节一般情况下缴费年限的确定第二节特殊情况下缴费年限的确定第六章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第七章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缴费工资指数第三节增发养老金第四节特殊情况下基本养老金计发第五节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和调整第八章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府令第 133 号印发,以下称《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二条《办法》实施前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应当自《办法》实施之日起30日内,按《办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法》实施后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办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三条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与编制外聘用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之月起,按《办法》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或聘用,下同)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从单位支付工资之月起按《办法》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条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和职工从规定的转制之月起,按《办法》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五条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或成为个体劳动者的,从到企业工作或从事个体劳动之月起,按《办法》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五险一金工资表
![五险一金工资表](https://img.taocdn.com/s3/m/94738cd4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db.png)
五险一金工资表“五险一金”最全攻略目录:1.什么是“五险一金”2.“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及比例(以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为例) 2.1 北京2.2 上海2.3 广州2.4 深圳3. 职工在缴纳“五险一金”后的受益方式3.1 养老保险3.2 医疗保险3.3 失业保险3.4 工伤保险3.5 生育保险3.6 住房公积金4. “五险一金”跨地转移的问题-----------------------------1. 什么是“五险一金”“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五险”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而“一金”也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
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在关于社保公积金的实际操作中,我们会听到“三险一金”、“四险一金”、“六险二金”等各种不同的说法。
“三险一金”,一般会少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四险一金”一般会少生育保险;六险二金,一般会多一个“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
近年来,因为企业少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而造成个人损失的案例也时常见诸于媒体。
在此,前程无忧呼吁各位求职者在入职时,除了要细算工资收入,更要抓牢个人应得的基本权益,为自己长远的职业生涯乃至更长久的生活打下保障的基础。
2. “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及比例(以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为例) 说到“五险一金”,我们先要了解两个基本概念——缴纳基数和缴纳比例。
无论是社保还是公积金,通用的公式都是: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费用。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的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职工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在每年的1—5月会有所调整,最低标准是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上限是300%。
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汇算清缴情况明细表
![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汇算清缴情况明细表](https://img.taocdn.com/s3/m/23194552804d2b160b4ec03a.png)
SB015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主表)企业编码:计算单位:元(列至角分)财务负责人签名:填表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供缴费人进行年度结算或终止结算时使用,共有3张附表,缴费人结算时请先填写附表(缴费人填表前,请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及当地地税部门提供的具体补充说明);2.本表表头资料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3.第1列费种、第2列费目分别从附表1中第1列、第2列提取,相同费目只提取一次;4.第3列从附表1中第3列分别提取起止日期,同费目所属期分段的,合并所属期后分别提取;5.第4列工资总额、第5列可扣减项目金额、第6列结算所属期缴费基数、第7列结算所属期应缴金额分别从附表1第4列、15列、16列、18列对应项目中提取,同费目分行计算的,按该费目合计数提取;6.第8列结算所属期内已申报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已成功向地税部门申报..的、费款所属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应缴数(结算所属期内缴费人自行申报金额,即按每月缴费基数乘以当月缴费比例计算申报的累计数。
不包括社保部门产生的应征数);若年度结算申报前,有发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退库金额,应当减除;7.第9列已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已减征金额或抵缴金额合计数;8.第10列结算期已批准未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结算期内已按减征或抵缴流程批准的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减征或抵缴数尚未减征或抵缴的金额。
9.表中补充资料由缴费人如实填报,有未填列项不能成功申报,并按提示返回操作。
SB015-1社会保险费结算汇总表(附表1)1、此表为《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的附表,结算时必须填写,并与主表同时报送;2、不能准确核算工资总额的缴费人必须先填写附表2,本表第4-15列可不写,第16列缴费基数按费种费目向附表2第7列取数;3、第3列所属日期、第5-14列调整项目和第17列缴费比例由各地自行维护,如果年度内缴费比例或调整项目发生变化的,可分不同时间段分行设置,各时间段应完整连接;4、表中需结算的费种、费目从《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中有结算标记的项目中取得,并按各地的维护设置产生第3列、第17列;5、第4列由缴费人据实填列结算所属期内实际发生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同费目所属期拆分的,工资总额对应所属期拆分填列;6、第9、14、15、18列,按表中逻辑维护计算公式。
第2章-养老保险ppt课件
![第2章-养老保险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07f10e08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8eb9f7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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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1年底,中国城镇职工养老保
险参保人数2.8392亿人 。
❖ 其中,参保职工21574万人,参保离 退休人员6819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 险的人数47291万人,增加4028万人。
❖If: 社平=2000;档次:10%; 时间:15年
❖ => 2000 X 10% X 12% X 12 X 15=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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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试点地区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农村居 民,其子女参保缴费后,本人可不缴费, 享受省政府规定标准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基础养老金。
12
二、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和 购买方式
(一) 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 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和实施范围的有
机结合,通常称之为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它是指养老保险所提供物质生活保障的 实施范围和享受这种保障的劳动者的数 量方面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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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遵从参加保险与享受待遇的一致 性原则,对必然事件进行补偿,其参保人数与 享受保险待遇的人数从长远看几乎是一致的。 与其它保险项目相比,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人 群最确定、最普遍、最完整。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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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养老保险的购买方式
❖ 1、农村居民 ❖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
的城镇居民
❖ 3、企业职工 ❖ 4、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 ❖ 5、参加养老保险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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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居民 按以下办法缴纳养老保险费:
❖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参保人,在区 (市)县政府按以下5个缴费档次确定的具体 档次中选择一档作为缴费基数,按12%费率 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计划)清算表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计划)清算表](https://img.taocdn.com/s3/m/1e755747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06.png)
附表 22021 年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 方案) 清算表企业名称〔盖章〕项目单位企业申报集团审核一、2021 年末职工人数人二、2021 年末职工人数人三、2021 年职工平均人数人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人企业负责人平均人数人其其中中层管理人员〔含高级技术人员〕平均人数人中其他职工平均人数人离岗职工平均人数人四、2021 年其他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五、2021 年利润总额〔审计后〕万元六、2021 年利润总额〔审计后〕万元七、国资委核定的2021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数万元八、2021 年已提取工资总额万元九、2021 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万元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万元企业负责人工资总额万元其其中中层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含高级技术人员〕万元其他职工工资总额万元中离岗职工生活费万元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万元十、企业超预算〔方案〕发放工资数〔附文字说明〕万元十一、2021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万元十二、2021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万元十三、2021年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较上年增幅%附报资料:1、2021年企业实发工资超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文字说明,集团签署意见并盖章;专业资料整理2、2021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集团本部企业的职工名册。
专业资料整理附表32021 年度国有企业工效挂钩〔包干〕申报表填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元、万元、人序号项目人数数额序号项目人数数额一2021年工效挂钩情况--- --- 二2021 年工资总额调整情况--- ---1 企业户数〔个〕--- 18 工资总额调整小计2 职工年末人数〔人〕--- 19 其中:复转军人3 职工年平均人数〔人〕--- 20 新扩建工程4 挂钩经济效益指标基数--- 21 成建制划入5 其中:实现利润〔万元〕占% 22 成建制划出6 业务量〔实物量〕指标占% 23 新挂钩企业7 挂钩效益指标实际完成数--- 24 其它8 其中:利润完成情况--- 三2021 年工资总额基数---9 业务量〔实物量〕完成情况--- 四2021 年经济效益指标基数---10 挂钩浮动比例--- 25 其中:实现利润基数占%11 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万元〕--- 26 业务量〔实物量〕基数占%12 新增效益工资总额〔万元〕--- 五2021 年工效挂钩形式---13 应提工资总额〔万元〕--- 27 与实现利润挂钩〔含复合挂钩〕---14 实提工资总额〔万元〕--- 28 限额挂钩---15 实发工资总额〔万元〕--- 六2021 年工效挂钩比例---16 其中:用应付工资结余发放数--- 29 2021 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万元〕---17 实发人均工资〔万元/ 年〕--- 30 2021 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万元〕---18 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万元/ 年〕--- 31 2021 年末累计工资备查簿余额---企业集团签章:联系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专业资料整理附件 42021 年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申报表企业名称〔盖章〕:单位:人、万元项目2021年实际2021 年工资2021 年预算〔方案〕申报2021 年预计年末净增减人数总额清算数工资总额平均人数人均工资工资总额本年初人数人均工资合计1、在岗职工------企业负责人------ 其中中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人员------2、离岗职工------3、聘用人员------4、其他人员------------ 企业集团审核意见、签章:专业资料整理注:“2021 年预计年末净增减人数〞栏中,预计年末净增加人数用“+〞号表示;预计年末净减少人数用“- 〞号表示。
成都市历年职工平均年工资与社保养老保险交费标准
![成都市历年职工平均年工资与社保养老保险交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defa705e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ee.png)
成都市历年职⼯平均年⼯资与社保养⽼保险交费标准2007年有关计算(适⽤2006年度统计数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7年社会保险业务中使⽤全市职⼯平均⼯资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43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成都市统计局、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城镇职⼯平均⼯资的通知》(成统计发〔2007〕12号),2006年成都市城镇职⼯平均⼯资为19293元。
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2007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业务中涉及上⼀年全市职⼯平均⼯资的,以19293元为标准。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中的统筹基⾦起付标准暂保持不变,统筹基⾦最⾼⽀付限额调整为77172元。
⼆00七年三⽉⼆⼗九⽇成劳社办〔2007 〕 102 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根据四川省劳动厅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统计局《2006 年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 2006 年四川省在岗职⼯平均⼯资为 17852 元。
按照《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职⼯基本养⽼保险社会统筹与个⼈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 〕 134 号)第⼀百零三条的规定, 2007 年我市企业职⼯基本养⽼保险业务中涉及上⼀年四川省在岗职⼯平均⼯资的,以《统计公报》公布数据为准。
从2008 年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统计局《统计公报》公布后,我市企业职⼯基本养⽼保险业务涉及上⼀年四川省在岗职⼯平均⼯资的,均以每年公布的数据为准。
⼆00 七年五⽉⼗⽇1、计算标准:注:养⽼使⽤省平,即17852÷12×60%=892.60,即上表中的893元为60%的缴费基数;其他使⽤四险使⽤市平即19293÷12×60%=964.65,即上表中的965元为60%的缴费基数。
西安市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参数一览表
![西安市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参数一览表](https://img.taocdn.com/s3/m/9f3ed9c889eb172ded63b726.png)
西安市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参数一览表来源:西安养老保险经办处作者:个人账户管理科人气:51965 发布时间:2013-7-4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打印】【复制本页地址】【收藏】【关闭】注释1:合同工,指合同制职工,即企、事业和机关在劳动计划以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考核录用的职工。
根据《西安市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一九八六年十月十六日西安市人民政府颁发),第二章实施范围第五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简称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
”第三章退休养老基金的筹集第九条规定,“企业应从其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并支付工资的当月起缴纳退休养老基金。
企业缴纳退休养老基金的数额为本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半分之十七。
个人缴纳的数额按本人月标准工资计算:四十元以下的每月缴八角;四十一元至五十元的每月缴一元;五十一元至七十元的每月缴一元三角;七十一元至一百元的每月缴一元七角;百元以上的每月缴二元。
”注释2:固定工,根据西安市劳动局和西安市财政局(市劳险字〔1987〕第146号)《关于印发<西安市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统筹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一九八七年五月,是指列入统筹范围的企、事业单位中的全部固定职工和离休、退休、退职职工,以及实行与固定职工相同的退休退职办法的其他职工。
参加统筹的单位是:市、区(县)、驻市的中央部属、省属、部队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和实行企业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以及各主管部门举办、并经财政部门证实由主管部门利用留成利润或收取的管理费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
注释3: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参保的具体操作办法》(2001年),即为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包括,自由职业者(如:出租车司机、服务员、厨师、理发师、职员、程序员等),在我市的外城镇户口务工人员,原被“买断工龄”和被一次性安置现没有劳动关系的人员。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https://img.taocdn.com/s3/m/c045187401f69e314332944d.png)
《江西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赣府发[1999]14号
(一)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的法定保险。凡 本省境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 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以下统称企业)及其在职职工、离退休人 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 工、离退休人员,均应纳入实施范围。 (二)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帮工必须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
参保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某统筹地区 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以上一年该统筹 地区职工月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社会 保险费。 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 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作为计发基本 养老金的基数。
新闻衔接
2010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根据 社平工资计算出2011年度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 2337.6元(=3896*0.6),最高封顶基数为11688元 (=3896*3); 员工工资数未达到最高封顶数的,按照上年实际 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超出封顶数的 以最高封顶数缴纳社保,低于最低基数的以最低 基数缴纳社保。
年 份
年末城 参保职 制度内 未参保 未参保 比率 镇就业 工人数 离退休 人数 人数 (万人) 人数 (万人) (%) (万人) (万人)
21014 21274 23940 24780 25639 26476 9502 10448 10802 11128 11646 12250 2984 3170 3381 3608 3860 4103 11512 10826 13138 13652 13993 14226 54.8 50.9 54.9 55.1 54.5 53.7
一、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保障对象和实施原则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ce1cd8167ec102de3bd8977.png)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企业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发放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
鼓励和支持企业根据其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作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
第四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以下称参保单位)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以下称参保人),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与发放具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协调解决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第六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统一管理。
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业务工作。
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七条发改委、财政、审计、统计、质监、人事、民政、税务、国资委、工商、公安、建委、经委、监察和工会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5fa9ddc6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f3.png)
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一、参保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没有固定职业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现与机关事业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应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度为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
参保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
对企业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按照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基数。
职工本人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
月工资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职工月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范围(60%-80%-100%-150%-200%-300%)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三、缴费比例:参保企业缴费比例为28%,其中用人单位承担20%;职工个人承担8%,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四、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参保企业职工: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②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③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参保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169bdce76a20029bc642d01.png)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7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应收尽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的有关规定,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就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通知如下: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确定(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部分.以用人单位上月工资总作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单位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工资总额。
对全年一次性计发的工资总额,应在实际发放下月计入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平均分摊到全年。
(二)职工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费基数,缴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的300%.最低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无法确定月工资收入的,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三)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四)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二、关于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一)计时工资,包括:l.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
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
5.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杜会保险、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
(二)计件工资,包括:l.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计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社会保险统计报表指标解释逻辑关系
![社会保险统计报表指标解释逻辑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d7ea816d16fc700aba68fc45.png)
一、主要指标解释TH 厅统表(一)厅统表TH1号甲栏: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划分。
宾栏:1. 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社保经办机构已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中断缴费但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包括只登记未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人数。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实施统帐结合的职工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已建立缴费记录档案)并实施统帐结合办法(在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建立个人帐户,下同)的职工人数,包括符合医疗照顾条件的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实施统帐结合的退休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实施统帐结合办法的退休人员人数,包括符合医疗照顾条件的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单建统筹基金的职工期末人数指截止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未建立个人帐户的职工人数。
包括参加原劳动部门开展的大病医疗费用统筹的职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单建统筹基金的退休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未建立个人帐户的退休人员人数。
包括参加原劳动部门开展的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和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人员。
城镇居民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已建立当年缴费记录)的人数。
城乡统筹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城乡统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已建立当年缴费记录)的人数。
城镇居民享受待遇人数指年初到报告期末,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数。
城乡统筹享受待遇人数指年初到报告期末,按规定享受城乡统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数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同人社统WI1号表宾栏(2)。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同人社统MI1号表宾栏(1)。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同人社统UI3号表宾栏(1)。
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统计表
![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统计表](https://img.taocdn.com/s3/m/841ccfc9b9f3f90f76c61b3d.png)
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年 月 日
注:请各参保单位统计人员严格按要求进行统计,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再上报。
附《填表说明》
统计人员(签字): 审核人员(签字): 单位负责人: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凡是在莘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及个体工商户人员、自由职业者。
2.有关统计项目说明:统计缴费日期是指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具体时间、缴费基数是指当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个参数、缴费年限是指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起止时间、缴费金额是指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及缴费月数及缴费比例的积。
3.统计要求:请各参保单位统计人员认真填写,印章签字齐全,所有表内项目必填,一律报A4纸质表格二份和电子版 ,同时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单位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4.填报时间:请各参保单位于2018年6月25日前申报完毕。
5.报送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版邮箱:。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多少](https://img.taocdn.com/s3/m/0afaf466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43a5671.png)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多少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般是:1,养老保险,单位是工资的20%,个人是工资的8%,2,医疗保险,单位是工资的6-10%,个人是工资的2%,3,失业保险,单位是工资的2%,个人是工资的1%,4,工伤和生育保险,全由单位交,工伤是工资的0.5%,生育是工资的0.8%,(各地缴费比例大致相同)(仅供参考)以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当年月缴费基数;新成立企业无上年度工资的,应以职工一个月的工资总额作为当年月缴费基数,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低于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1484元)缴纳;缴费基数高于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较高基数7422元缴费。
1978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90元;1979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9元;1980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43元;1981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48元;1982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61元;1983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80元;1984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12元;1985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62元;1986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37元;1987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40元;1988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84元;1989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64元;1990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16元;1991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96元;1992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60元;1993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64元;1994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20元;1995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45元;1996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156元;1997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6元;1998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939元;1999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475元;2000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445元;2001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68元;2002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268元;2003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595元;2004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063元;2005年度四川省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826元2006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852元2007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312元1990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16元;1991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96元;1992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60元;1993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64元;1994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20元;1995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45元;1996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156元;1997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6元;1998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939元;1999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475元;2000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445元;2001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68元;2002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268元;2003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595元;2004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063元;2005年度四川省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826元2006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852元2007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312元企业职工养老险缴费比例是多少企业职工养老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国家规定须缴纳的职工保险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交20%,个人交8%,其中8%进入到个人帐户。
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
![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https://img.taocdn.com/s3/m/1f3b63ef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ef.png)
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
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沈劳社函[2009]71号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部队、外埠驻沈企业: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09]70号)和市统计局的数据,现将200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公布如下:
一、200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9545元,月平均工资为2462.08元。
二、2008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544元,月平均工资为2795.33元。
三、2008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23666元,月平均工资为1972.17元。
四、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729元,月平均工资为2310.75元。
凡按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的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均以公布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五、200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2001年6月30日前累计储存总额)的年平均记帐利率为2.25%。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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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经办人员:
参保负责人(签章):参保单位(章)
我单位承诺,以上工资数据真实、完整、有效,我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对养老保险基数申报应遵循的法规及相应的罚则已了解。
若在今后的检查、稽核、劳动监察过程中发现因我单位提供了虚假、伪造的数据和资料,导致少报、瞒报、漏报缴费基数,我单位及负责人和相关经办人员
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总额统计表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 年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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