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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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管理
(一)开业登记
1、新办内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
承办地点:西城区经济服务大厅
承办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申请新开业企业持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的持有关部门批件复印件。(2)、公司章程。(3)、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财务主管、办税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4)、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无自有房产的需持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个人房产的应提供租赁协议及房产证明复印件。(7)、非独立核算企
业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统一核算证明并加盖上级主管纳税代码章(原件)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总机构在外埠的,分支机构在本市办理税务登记时
需由总机构出具核算。证明原件,并附总机构法人执照及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审核
征管流程图
税务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收
件后对企业填报的登记表及附
报资料进行对照复核,对企业
递交的证件及附件的有效性与
合法性进行确认,
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录入微
机。
登记证工本费,制作《税务
登记证》及副本发放纳税
人。
收款发证
2、新办涉外企业税务登记
承办地点:西城区经济服务大厅
总承办时限:即来即办;
受理申请
新开业企业持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合同、章程及批复,分公司同时提供总公司的合同、章程及批复
(3)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公司提供总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5)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或护照,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银行帐户及验资报告原件,分公司提供总公司的拨款证明及分公司的开户许
可证
(7)企业注册地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收费发证
税务登记收费窗口工作人
员按北京市物价局规定的
标准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
费,制作《税务登记证》
及副本发放纳税人。
(二)变更登记
承办地点:西城区经济服务大厅
总承办工作时限:即来即办。
纳税人:
1 、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不需领取营业执照的持有关部门批件或上
级有关决定、本企业董事会决议,
2、不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但原税务登记内容如经营地址、联系电话、财务人员、银行账
号等发生变动的应持有效证明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加盖企业公章和税务代码章后将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表及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递交给税务登记窗口。
(三)注销税务登记
承办地点:西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文书收递窗口
总承办时限:注销税务登记自接到纳税人申请后28个工作日内
纳税人税务所相关岗征收管理科
位税务登记管
理岗
1、清缴发票,
收回发票领 1 .审核资1.提交注销购簿。料并录入审
登记申请;2、清缴欠税、批意见;2.领取并填滞纳金。 2 .打印《注写《注销税3、清理纳税人销税务登记务登记申请已享受税收通知书》转审批表》。优惠政策。税务所;3.交回发放—/4、收回《税务 3.将纳税人
的全部证件登记证》正、档案资料转和未使用的副本。迁入地税务发票。5、取消相关资机关。
格认定。
纳税人关资料。
稽查局相关岗位
接收待注销户名单后,按照稽查工作规程实施稽查;
出口退税科相关岗位
1、办理出口退免税清算;
2、取消出口退税资格。
乙发票管理
(一)、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购领数量或次数
承办地点:西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文书收递窗口
承办时限:自接到纳税人申请后8个工作日内。
企业持下列资料:
(1)书面申请一份。
(2)《企业申请购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次增量审批表》一式三份;
(3)上述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和税务代码章。
文书收递窗口应于收到企业申请当日送交管理所。
管理所:
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报征收管理科审批。征收管理科
应于3个工作日内
完成审批工作,将企业申
请购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
次
增量审批表》一份退管
理所,另两份本科留存
归档。
征管科通知
纳税人持IC
卡到征管科
进行确认后
到发票窗口
购领发
(二八增加普通发票购领数量
承办地点:西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文书收递窗口 承办时限:自接到纳税人申请后 8个工作日内。
企业持下列资料:
(1) 书面申请一份。
(2) 《企业申请购领普通发票数量审批表》一式三份; (3) 上述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和税务代码章。 文书收递窗口应于收到企业申请当日送交管理所。
征收管理科
应于3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批工作,将
《企业申请购领普 通发票数量审批表》 一份退管理所,一份 转票证中心,一份科 留存归档。
管理所:
应于5 个工作日 内完成初 审工作,报 征收管理 科审批。
管理所通 知
纳税人 到发
票窗 口购领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