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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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管理

(一)开业登记

1、新办内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

承办地点:西城区经济服务大厅

承办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申请新开业企业持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的持有关部门批件复印件。(2)、公司章程。(3)、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财务主管、办税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4)、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无自有房产的需持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个人房产的应提供租赁协议及房产证明复印件。(7)、非独立核算企

业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统一核算证明并加盖上级主管纳税代码章(原件)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总机构在外埠的,分支机构在本市办理税务登记时

需由总机构出具核算。证明原件,并附总机构法人执照及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审核

征管流程图

税务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收

件后对企业填报的登记表及附

报资料进行对照复核,对企业

递交的证件及附件的有效性与

合法性进行确认,

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录入微

机。

登记证工本费,制作《税务

登记证》及副本发放纳税

人。

收款发证

2、新办涉外企业税务登记

承办地点:西城区经济服务大厅

总承办时限:即来即办;

受理申请

新开业企业持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合同、章程及批复,分公司同时提供总公司的合同、章程及批复

(3)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公司提供总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5)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或护照,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银行帐户及验资报告原件,分公司提供总公司的拨款证明及分公司的开户许

可证

(7)企业注册地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收费发证

税务登记收费窗口工作人

员按北京市物价局规定的

标准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

费,制作《税务登记证》

及副本发放纳税人。

(二)变更登记

承办地点:西城区经济服务大厅

总承办工作时限:即来即办。

纳税人:

1 、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不需领取营业执照的持有关部门批件或上

级有关决定、本企业董事会决议,

2、不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但原税务登记内容如经营地址、联系电话、财务人员、银行账

号等发生变动的应持有效证明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加盖企业公章和税务代码章后将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表及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递交给税务登记窗口。

(三)注销税务登记

承办地点:西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文书收递窗口

总承办时限:注销税务登记自接到纳税人申请后28个工作日内

纳税人税务所相关岗征收管理科

位税务登记管

理岗

1、清缴发票,

收回发票领 1 .审核资1.提交注销购簿。料并录入审

登记申请;2、清缴欠税、批意见;2.领取并填滞纳金。 2 .打印《注写《注销税3、清理纳税人销税务登记务登记申请已享受税收通知书》转审批表》。优惠政策。税务所;3.交回发放—/4、收回《税务 3.将纳税人

的全部证件登记证》正、档案资料转和未使用的副本。迁入地税务发票。5、取消相关资机关。

格认定。

纳税人关资料。

稽查局相关岗位

接收待注销户名单后,按照稽查工作规程实施稽查;

出口退税科相关岗位

1、办理出口退免税清算;

2、取消出口退税资格。

乙发票管理

(一)、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购领数量或次数

承办地点:西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文书收递窗口

承办时限:自接到纳税人申请后8个工作日内。

企业持下列资料:

(1)书面申请一份。

(2)《企业申请购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次增量审批表》一式三份;

(3)上述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和税务代码章。

文书收递窗口应于收到企业申请当日送交管理所。

管理所:

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报征收管理科审批。征收管理科

应于3个工作日内

完成审批工作,将企业申

请购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

增量审批表》一份退管

理所,另两份本科留存

归档。

征管科通知

纳税人持IC

卡到征管科

进行确认后

到发票窗口

购领发

(二八增加普通发票购领数量

承办地点:西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文书收递窗口 承办时限:自接到纳税人申请后 8个工作日内。

企业持下列资料:

(1) 书面申请一份。

(2) 《企业申请购领普通发票数量审批表》一式三份; (3) 上述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和税务代码章。 文书收递窗口应于收到企业申请当日送交管理所。

征收管理科

应于3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批工作,将

《企业申请购领普 通发票数量审批表》 一份退管理所,一份 转票证中心,一份科 留存归档。

管理所:

应于5 个工作日 内完成初 审工作,报 征收管理 科审批。

管理所通 知

纳税人 到发

票窗 口购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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