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热点问题解答
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更新1-192
税务局12366上的热点问题解答
一、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之前未开具发票的,5月之后按什么税率补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即财税政策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并按规定交纳增值税。
二、办理退房时,是否可以退还已缴纳的契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的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三、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需不需要备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减低财税风险。
因此,不需要单独做备案。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什么类型的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第五条规定,本通知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五、纳税人跨县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什么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发布)第七条规定调整为: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增值税35个热点问题解答
增值税常见的35个热点问题及解答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 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 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 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第七条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 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 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 额。”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出租房屋并销售电力产品应属于兼 营行为应分别核算电力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 额,销售电力产品应按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常见的35个热点问题及解答
6、单位购买安装空调是否能进项税额抵 扣? 7、多项用途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否可以 抵扣? 8、公司分立过程中是否缴纳增值税? 9、供电线路维修如何纳税? 10、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 费用抵减增值税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增值税常见的35个热点问题及解答
增值税常见的35个热点问题及解答
5、出租房电费收入如何缴税? 问题: 我公司为服务业,将公司中空余房屋出 租另一方,并约定电费另算。电费方面我公司目 前给承租方另装电表,从承租方收取的电费单价 金额为供电公司每度金额基础上加计了25%的管 理费。请问我公司应对此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 全额计收入还是仅以加计的25%部分计收入,若 全额计收入的话,是应交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若 以加计25%部分计收入的话,是应交增值税还是 营业税?还有发票应提供什么发票(国税发票还是 地税发票)?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 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为职工办公提供饮用水而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因此, 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可 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 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之一,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然而,在实际纳税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到纳税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本文将重点分析纳税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改善纳税服务。
一、纳税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1. 受理窗口排队时间长:很多纳税人前去办理相关业务时,经常需要排队等候。
特别是在税务机关的窗口,排队时间长、效率低是纳税人普遍反映的问题。
2. 纳税信息公开不透明:部分地方税务机关在纳税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不足,纳税人无法及时获取相关的纳税信息和政策动态。
3. 纳税业务办理繁琐:纳税人在办理各类纳税业务时,常常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并填写繁复的表格。
这些繁琐的程序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降低了纳税服务效率。
4. 违规操作和服务态度恶劣:个别税务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如私收私留、擅自减免税款等。
另外,部分税务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恶劣,给纳税人带来不良影响。
5. 纳税服务数字化程度不高:尽管税务部门已经推行了一些数字化的纳税服务,但整体上数字化程度仍然不高。
纳税人不能在线上完成纳税申报和缴税,必须亲自到税务机关办理。
二、改进纳税服务的建议:1. 提升窗口服务效率:税务机关可以增加窗口服务人员数量,缩短业务受理时间,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的时间。
同时,可以推广自助服务设备,例如自助查询终端和自助缴费机,提高纳税人的办理效率。
2. 加强纳税信息公开: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公开纳税信息和相关政策动态,建立便捷的在线查询平台,让纳税人能够随时获取所需信息。
同时,加强对税收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更加便利的纳税咨询和服务,增加纳税人的满意度。
3. 简化纳税流程: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减少证明材料和表格的需求,简化纳税流程,降低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在线上开展纳税申报和缴税,提供一站式纳税服务。
4. 加强纳税工作人员培训和监管:税务机关应加大对纳税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纳税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纳税咨询热点问题解答-精选文档
问:公司现有一客户,月底前要我们开具增值税发票,客户 于次月付款,月末前我单位不会完成产品的组装及发货,问 此时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是否已经发生?企业所得税上要确 认收入吗?
• • • • • • • • • • • • • • 答:1、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证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 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不符合企业所得税上收入确认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875号)规定,除企 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 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应确认收入实现: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 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 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19〕18号)规定,红字 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 列资料(表二)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
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1
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1-192(更新至2011年2月18日192个问答录)问192:外资企业是否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011-2-14答: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的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1985年及1986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3号)规定,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问191:对已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期满的企业可否继续享受优惠政策?2011-2-12问题内容:对以前年度已招收下岗人员,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期满的企业,可否按财税[2010]84号规定,重新招收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享受财税[2010]84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回复意见: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二、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专业解答
201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房地产专业税收答疑1. 在异地进行建筑安装如何申报缴纳营业税? (9)2. 从政府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9)3. 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如何缴纳个税? (10)4. 企业一次性取得出租固定资产租金,应如何确认收入? (10)5. 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0)6. 发生福利费事项时,是否必须凭合法发票列支? (11)7. 有合法票据的利息支出可否税前扣除? (11)8. 计提未实际支付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12)9. 管理性质的业务招待费如何列支? (12)10. 职工福利费范围如何界定及处理? (13)11. 没有签订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13)12. 现在买卖二手房还有税收优惠吗? (13)13. 固定资产的残值率可以选择零吗? (14)14. 代有关单位、部门收取的费用是否要计征营业税? (14)15. 目前车辆购置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4)16. 一次性签订3年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14)17. 高级公寓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是否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1518. 企业安装电梯和货梯是否要并入房产总额计征房产税? (15)19. 房东是否可以申请退回半年租金的营业税? (15)20. 企业取得的赞助款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16)21. 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在计提的福利费范围内税前列支?.1622. 发放剩余车辆补助是否计征个人所得税? (17)23. 企业给客户赠送礼品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17)24. 企业让利活动,如何确认销售收入金额? (18)25.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包括视同销售收入吗?.1826. 职工集体宿舍楼折旧及日常修缮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8)27. 退休人员取得的过节费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18)28. 年终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9)29. 商品房买卖如何征收印花税? (19)30. 土地闲置费及契税滞纳金是否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1931. 房地产公司收取的违约金、更名费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19)32. 我公司向银行借了1500万元的贴息贷款,请问,签订的贴息贷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20)33. 在同一栋房产中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2034. 购物索取发票后得知发票中奖,获得的奖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2135. 自然人股东平价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1)36. 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还需要缴纳契税吗? (21)37. 房屋附属设施的契税应如何计算? (22)38. 某公司无偿使用村委会的一块土地用于经营,请问土地使用税应由谁缴纳? (22)39.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尚未出售的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是否可以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22)40. 用于生产经营并在按揭中的房产,没有拿到房产证,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23)41.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竞标方式取得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请问契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23)42. 银行罚息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3)43. 房产开发公司将自己开发的门面房作为售楼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2023年税务稽查的19个热点问题作出解答
01.偷税漏税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02.税务机关调取企业账簿进行检查的,应当什么时候归还?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八条规定,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
03.被执行人不履行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应采取哪些措施?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工作人员的税务咨询热点问题解答
税务工作人员的税务咨询热点问题解答税务工作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职业,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了解最新的税法政策,以便能够为纳税人提供准确的税务咨询和服务。
在实践中,税务工作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些热点问题,下面将针对一些常见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所得税是每个纳税人都会面临的问题,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解答。
1.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根据个人的收入和相关扣除项目进行计算的。
首先,需要确定个人的收入类别,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然后,根据个人的收入额和适用税率进行计算,最后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参考税务局的相关规定或咨询税务工作人员。
2.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有哪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
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项目。
例如,如果纳税人有子女正在接受学前教育或普通高中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费用的减免。
如果纳税人赡养了年满60周岁的老人,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减免。
3. 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税务机关。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可以通过纸质申报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具体的申报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税务工作人员或参考税务局的相关规定。
二、企业所得税问题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面对的税务问题,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解答。
1. 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根据企业的利润和适用税率进行计算的。
企业的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减去相关的成本和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5%。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参考税务局的相关规定或咨询税务工作人员。
2.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包括生产成本、费用和税前损失等。
生产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成本,如原材料、人工工资、制造费用等。
国家税务总局热点问题解答整理
国家税务总局热点问题解答整理2012-1-30答疑1、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规定,对企业持有2011年~2020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进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农产品初加工,加工费能否列入免税范畴?问:农产品初加工,加工费能否列入免税范畴?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待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依照托付合同,受托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待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能够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3、外购大包装润滑油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是否缴纳消费税?问:单位和个人外购大包装润滑油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是否缴纳消费税?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5号)第四条“关于对外购润滑油大包装改小包装、贴标等简单加工的征税问题”规定,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
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热点咨询问题集锦
纳税人热点咨询问题集锦问题一: 问:我单位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现在要外出从事建筑施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在哪里开具?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含本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增值税的,向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营业税的,向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为兼营行为的,可向国税或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
因此,您单位应当向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含本级)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
问题二:问:我公司既从事种植业,又从事养殖业,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从事种植业免税,从事养殖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应申请享受免税还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或是需分开核算,分别就不同收入分开享受免税或减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因此,企业应就不同优惠所得单独进行计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
问题三:问:企业放弃免税12个月后,能重新申请免税吗?答:不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使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问题四:问: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什么?答:国税发【2008】30号文件中指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截止2013年2月04日519-748)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更新至2013年2月04日)748·技术转让含配套设备,配套设备收入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2013-02-04) 747·婚后财产转让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2013-02-04)746·居住地与身份证上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013-02-04) 745·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2013-02-04) 744·股民取得的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13-02-04) 743·社保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2013-02-04)742·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013-02-04)741·企业为员工缴纳年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013-02-04)740·开发区内无偿代建政府体育设施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01-28) 739·房地产在汇算清缴期内取得相关支出的发票如何处理?(2013-01-28) 738·被认定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如何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优惠?(2013-01-28) 737·满足哪些条件的搬迁属于政策性搬迁?(2013-01-28)736·占用草地建设奶牛饲养厂是否要缴纳耕地占用税?(2013-01-21)735·被列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能否开办新企业?(2013-01-21)734·国税局代开发票是否可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13-01-21)733·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如何计算营业额?(2013-01-21)732·如何处理以“还本”方式销售商铺的行为?(2013-01-21)731·在异地取得的收入如何确定营业税纳税地点?(2013-01-21)730·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的时间不一致,如何确定购买时间?(2013-01-21) 729·提供外派海员劳务是否缴纳营业税?(2013-01-21)728·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返还手续费的比例是多少?(2013-01-14)727·将自产的啤酒自用或用于连续生产是否缴纳消费税?(2013-01-14)726·企业进口葡萄酒是否缴纳消费税?(2013-01-14)725·用于日常餐饮调制的料酒企业是否要缴纳消费税?(2013-01-14)724·红字专用发票是否需要认证?(2013-01-14)723·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零头是否可以免征税款?(2013-01-14)722·个体工商户没有达到营业税起征点,是否可以领购发票?(2013-01-14) 721·临时占用耕地恢复原状后是否退还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2013-01-14) 720·函授学校占用耕地建设教育用房可否免缴耕地占用税?(2013-01-14) 719·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可否免车购税?(2013-01-14)718·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的会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2013-01-07)717·购进油漆用于粉刷门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013-01-07)716·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货物运输配载服务部门提供的服务业剪贴发票,开具的内容是运费,可...(2013-01-07)715·取得对方单独开的“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013-01-07)714·既有生产又兼营批发、零售业务,是否可适用3%的简易征收办法?(2013-01-07)713·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否需要认证?(2013-01-07)712·企业职工为本企业推销加盟品牌取得的佣金收入如何缴纳个税?(2012-12-17) 711·个人转租房屋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2012-12-17)710·作者从电影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如何缴纳个税?(2012-12-17) 709·企业无偿赠送房产给投资者本人或家属是否缴纳个税?(2012-12-17) 708·企业车辆因违章缴纳罚款,取得的发票可否税前扣除?(2012-12-17) 707·公司因担保所造成的损失可否税前扣除?(2012-12-17)706·软件生产企业如何确定“获利年度”?(2012-12-17)705·保险公司的哪些准备金支出可税前扣除?(2012-12-17)704·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是...(2012-12-10)703·市足协组织经费由旅游局拨款的足球赛,这笔拨款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12-12-10)702·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实际发生的两项费用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2012-12-10)701·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如何计税?(2012-12-10)700·政府所办学校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学校模拟开办面向学生营业的酒吧和客房是否应缴纳营...(2012-12-10)699·网络公司的广告代理业务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营业税?(2012-12-10) 698·取得境外单位支付给中国劳务人员的管理费是否缴纳营业税?(2012-12-10) 697·建筑企业境外施工是否在境内缴营业税?(2012-12-10)696·同一省内不在同一县(市)的总分支机构能否汇总申报消费税?(2012-11-26) 695·收到预收款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2012-11-26)694·从何时起稀土企业开具的发票,需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2012-11-26)69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时间是否有新的规定?(2012-11-26) 692·受托代销二手车企业什么情况下不征增值税?(2012-11-26)691·航空公司空勤人员取得的飞行小时费和伙食费是否缴纳个税?(2012-11-19) 690·出口企业将从其他企业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口,应如何计算退税?(2012-11-19)689·用于农业大棚的卷帘机是否属于农机范围?(2012-11-19)688·企业不想享受相关免税政策是否允许?(2012-11-19)687·如何给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12-11-19) 686·企业作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收回已交给购货方的联次?(2012-11-19)685·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可否税前扣除?(2012-11-19)68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入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2012-11-05)683·公司有一笔小区管网配套费的工程预收款,尚未开工,已开具发票,是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2012-11-05)682·发放给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员工的福利可否税前扣除?(2012-11-05)681·即征即退税款用于产品研发可否享受加计优惠?(2012-11-05)680·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40年,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可否按10年期限摊销?(2012-10-29)679·从事代理服务的企业其作为营业成本的佣金、手续费支出,能否在税前据实扣除?(2012-10-29)678·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所得税时,应...(2012-10-29)677·企业在09年有一笔业务当时没有计入成本,也未在税前扣除,现在是否仍然可以扣除?(2012-10-29)676·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如何补救?(2012-10-29) 675·将持有的A公司股权低价转让给其亲属,是否需要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依据?(2012-10-29)674·汇算清缴时多缴的税款可否要求加算银行利息?(2012-10-29)673·由于市场原因企业存货价格降低,是否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2012-10-15) 672·外贸企业取得二级特别关注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退税?(2012-10-15)671·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是否缴纳增值税?(2012-10-15)670·哪些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2012-10-08)669·以前年度有一笔费用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在还能否作税前扣除?(2012-10-08)66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上海某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时如何填写增值...(2012-10-08)667·已经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其剩余部分的房屋销售后是否还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2012-10-08)666·房屋交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2012-10-08)665·中小信用机构的担保赔偿准备可否税前扣除?(2012-10-08)664·在西部地区开设分支机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2012-09-24)663·小额贷款公司适用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吗?(2012-09-24) 662·为职工支付的旅游费能否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2012-09-24)661·融资租赁费可否税前一次性扣除?(2012-09-24)660·房地产公司支付给拆迁公司的拆迁劳务费,是否需要缴纳契税?(2012-09-17) 659·以分期收款形式取得外币收入,在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如何折算人民币?(2012-09-17)658·单独建造一个地下车库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12-09-17) 657·如何判断企业所购买的建筑物是否属于契税的应税房屋?(2012-09-17) 656·拆迁原址重建的房产,其收入如何确认?(2012-09-17)655·承租他人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2012-09-17)654·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如何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012-09-03) 653·如何理解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的规定应?(2012-09-03)652·技工院校占用耕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2012-09-03)651·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自用房产是否免缴房产税?(2012-09-03) 650·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的认定标准是什么?(2012-09-03)649·保险机构如何判断购置新车的纳税时间?(2012-09-03)648·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如何处理?(2012-08-06)647·贴现息费用是否可认定为增值税价外费用且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12-08-06)646·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开户行是否可以是外资银行?(2012-08-06) 645·企业合并、分立,其存续的土地、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2012-08-06) 644·全资子公司取得母公司划转的房屋是否缴纳契税?(2012-08-06)643·财税[2008]175号文件政策是否延续?(2012-07-02)642·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是否缴纳车船税?(2012-07-02)641·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如何处理?(2012-07-02)640·托开垦耕地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2012-07-02)639·“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是否包括地方教育附加?(2012-07-02)638·物流企业仓储设施用地何种情形可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012-07-02) 637·受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能否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2012-06-18) 636·企业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2012-06-18)635·境外公司开具的发票可否抵扣相应进项税额?(2012-06-18)634·保障性住房能否免缴土地使用税?(2012-06-18)633·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2012-06-18) 632·购买交强险时应该提供哪些资料给保险公司?(2012-06-18)631·履带式专业机械车是否应缴纳车船税?(2012-06-18)630·“营改增”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2012-06-18)629·如何处理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2012-06-11)628·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否包括装卸费?(2012-06-11)627·如何确定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的时间?(2012-06-11) 626·管理费是否也要合并到租金中一起缴印花税?(2012-06-11)625·工程监理合同是否需要贴花?(2012-06-11)624·购买二手车如何取得车购税完税凭证?(2012-06-11)623·股东需要就增资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吗?(2012-06-04)622·向引进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是否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2012-06-04) 621·发放独生子女津贴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2012-06-04)620·发放的交通、通信补贴需要全额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2012-06-04)619·如何处理自然人将技术评估后投资设立公司的征税?(2012-06-04)618·孙公司员工取得的原境外母公司股东支付收购价与行权价的差额如何缴税?(2012-06-04)617·发放给职工的误餐补助是否并入工资并计征个人所得税?(2012-06-04) 616·分支机构可否享受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2012-06-04)615·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12-05-28)614·如何确定合伙企业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在地?(2012-05-28)613·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如何缴纳个税?(2012-05-28) 612·公司借入其他法人的资金,支付利息时的入账凭据有哪些?(2012-05-28) 611·合伙企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的退税方法取得的退税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2012-05-28)610·个人转让自建房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2012-05-28)609·个人所得税各税目之间如果有亏损,是否可以抵免有收入的税款?(2012-05-28)608·3月计提的工资4月发,个税应在哪个月申报?(2012-05-28)607·农、林、牧、渔产品中一定的生长周期具体为多长时间?(2012-05-21) 606·股票分红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012-05-21)605·分支结构的福利费、教育经费、对外公益捐赠和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扣除额如何计算?(2012-05-21)604·福利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否继续执行?(2012-05-21)603·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年如何摊销?(2012-05-21)602·汇率变动,未实现的汇兑损益是否作纳税调整?(2012-05-21)60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小区内建造地下停车场所的成本如何处理?(2012-05-14) 600·国有学校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民办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2012-05-14)599·2006年前设立的企业在2009年后取得软件企业证书,能否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2012-05-14)598·研发项目中职责为全面主持(或协调)项目的进行人员算不算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2012-05-14)597·农作物的新品种选育如何才能享受税收优惠?(2012-05-14)596·符合原《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的企业,可否申请2011年的企业所得税优惠?(2012-05-14)595·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可否继续享受15%的优惠税率?(2012-05-14)594·单位给解聘员工的经济补偿是否缴个税?(2012-05-14)593·如何理解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第五条所规定的“调整”?(2012-05-07) 592·只要是发给员工的福利都要纳入当月的薪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2012-05-07)591·小额贷款公司可否适用财税[2011]104号和财税[2012]5号文件内容?(2012-05-07)590·收到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012-05-07) 589·研究开发费人工支出中受雇的其他支出,是否包括社保、住房公积、福利费?(2012-05-07)588·子公司合并孙公司且外资股份不撤出,已享受的定期税收优惠应如何处理?(2012-05-07)587·申请加计扣除的研发费是否必须在“管理费用”税目核算?(2012-05-07) 586·从两处以上取得的收入可否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纳税地?(2012-05-07) 585·增资扩股、稀释股权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2012-05-07)584·单位给出差人员发放的交通费、餐费补贴和每月通讯费补贴,是否计征个人所得税?(2012-04-30)583·应该按照哪个文件执行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2012-04-30)582·企业赠送礼品免征个税,如何界定征免界限?(2012-04-30)58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免税是指全部所得免税吗?(2012-04-30) 580·国税函2009年3号文件中的福利费范围是什么?(2012-04-30)579·补充医疗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2012-04-30)578·纳税人进行资产重组,涉及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是否缴纳营业税?(2012-04-23)577·装修公司发生的设计费能否合并申报建筑安装业营业税?(2012-04-23) 576·运输公司将货物由境内运到国外码头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2012-04-23)575·村里的土地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种菜,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2012-04-23)574·取得异地租金收入如何申报缴纳营业税?(2012-04-23)573·铁路运输企业间合作完成运输业务如何缴纳营业税?(2012-04-23)572·由于房屋租赁合同未能执行,那么按合同规定取得的违约金是否要缴纳营业税?(2012-04-16)571·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如何缴纳营业税?(2012-04-16) 570·包销房地产应如何缴纳营业税?(2012-04-16)569·企业销售房产兼装修行为,装修费部分如何缴税?(2012-04-16)568·单位从事婚姻介绍取得收入缴纳营业税吗?(2012-04-16)567·受托拆除建筑物取得收入如何缴纳营业税?(2012-04-16)566·金融机构办理贴现业务是否缴纳营业税?(2012-04-16)565·集团内部统借统还业务是否缴营业税?(2012-04-16)56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否可以免缴营业税?(2012-04-09) 563·如何理解享受免税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按邮政企业报刊发行收入的70%计算?(2012-04-09)562·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如何缴纳营业税?(2012-04-09) 561·跨境设备租赁老合同取得的收入仍免营业税吗?(2012-04-09)560·招聘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2012-04-02)559·个人汽车被盗后,是否还需要缴纳车船税?(2012-04-02)558·如何确定个人销售通过无偿受赠取得的房产的购房的时间?(2012-04-02) 557·公司取得的其他单位的赞助款是否缴纳营业税?(2012-04-02)556·污水处理费是否应缴纳营业税?(2012-04-02)555·专利代理机构取得收入如何计算缴纳营业税?(2012-04-02)554·邮政企业代办速递物流业务是否有营业税优惠?(2012-04-02)553·试点地区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是否可以不提供收汇核销信息?(2012-03-26)552·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2012-03-26) 551·储备仓库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12-03-26)550·营业税纳税人发生退款后,已缴纳的营业税如何处理?(2012-03-26) 549·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餐饮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2012-03-26)548·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2012-03-26)547·补交采暖费发生的滞纳金,能否取得发票?(2012-03-19)546·已取得退税款的国产设备对外出售,是否需要缴回已退税款?(2012-03-19) 545·商贸企业以前年度少缴税款如何处理?(2012-03-19)544·如何处罚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却不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2012-03-19)543·安置残疾人单位可否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2012-03-19)54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如何进行税务处理?(2012-03-12)541·矿泉水、纯净水缴纳增值税税率是多少?(2012-03-12)540·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汉字化处理后对外销售,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12-03-12)539·销售宠物饲料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2012-03-12)538·清算所得与剩余资产有何区别?(2012-03-12)537·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是否免征增值税?(2012-03-12) 536·“营改增”地区如何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2012-03-12)535·因水灾冲毁的材料是否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2012-03-05)534·企业从政府部门取得的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12-03-05) 533·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如何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2012-03-05)532·有进出口业务的内资企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吗?(2012-03-05)531·发票“备注”栏的折扣额能否抵减销售额?(2012-03-05)530·农业生产者将自产的山核桃炒制后销售,能否免缴增值税?(2012-02-27) 529·月销售额未达到5000元的企业缴纳增值税吗?(2012-02-27)528·电梯维修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2012-02-27)527·申请办理逾期抵扣应提供哪些资料?(2012-02-27)526·企业开采矿产资源应缴纳何种税?(2012-02-27)525·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2012-02-20)524·法定假日加班费是否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2012-02-20) 523·如何办理车船税迁移?(2012-02-20)522·如何确定城建税的纳税地点?(2012-02-20)521·用拆迁补偿款重新购房如何缴纳契税?(2012-02-20)520·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2012-02-20)519·事业单位改企后承受的土地房屋是否缴契税?(2012-02-20)748问:技术转让含配套设备,配套设备收入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二条规定,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技术转让收入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答房地产企业税务疑难提问集锦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答房地产企业税务疑难提问集锦说明:下列答疑仅供参考,因为答疑并不是总局税政部门人士回答,而是从各地抽取了业务骨干进行的答疑,可能有回答错误的地方,具体执法以地方税务主管部门掌握口径为准。
1、在异地进行建筑安装如何申报缴纳营业税?问:我单位从事钢结构安装,2009年度承揽了外市的安装工程。
请问我单位应在何地申报缴纳营业税?答:《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1、在异地进行建筑安装如何申报缴纳营业税?问:我单位从事钢结构安装,2009年度承揽了外市的安装工程。
请问我单位应在何地申报缴纳营业税?答:《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贵公司提供属于建筑业安装劳务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申报纳税。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2、从政府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问:因市政开发,我公司需搬迁,我公司从政府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1.企业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费热点问题一问一答手册
税费热点问题一问一答手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税费热点问题及其解答:
1.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收入的一种税收。
政府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来获得财政收入,并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2.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涉及到收入类型和扣除项目。
一般来说,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根据不同的收入类型,有不同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3. 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
政府通过征收企业所得税来增加财政收入,并促进企业发展。
4. 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涉及到企业的利润和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
一般来说,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的利润总额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和行业,有不同的税率和优惠政策。
5. 增值税是什么?
增值税是对商品和服务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政府通过征收增值税来增加财政收入,并促进商品和服务的流通。
6. 如何计算增值税?
增值税的计算涉及到商品的销售额或服务的营业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
一般来说,应纳税额是销售额或营业额乘以税率。
根据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类型,有不同的税率。
7. 印花税是什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书立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政府通过征收印花税来增加财政收入,并规范经济活动行为。
8. 如何计算印花税?
印花税的计算涉及到所书立的凭证和税法规定的税率。
一般来说,应纳税额是凭证金额乘以税率。
根据不同的凭证类型和行业,有不同的税率和优惠政策。
税务热点答疑
减情况表)中的第三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该行第2列
“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第4列“本期实 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需要抵减的税额,未抵减完的税额会形 成第5列“期末余额”。同时,主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填 本期需要抵减的税额;
3.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已在建筑服务 发生地预缴的税款,应如何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填写进行抵减?本期未抵减完是否可留到下期抵减?
(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八条规定:纳税
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
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4、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 费返还,是否需缴纳增值税?
【解答】根据相关规定,需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
第十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
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扣除凭证;对
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
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其他特殊情况可查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
16、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电 子普通发票要如何认证抵扣?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 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 ,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 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按照有关 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 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 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
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
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更新至2011年4月19日248-304个)问304:炼油厂将自产成品油用于本单位客运汽车,是否免缴消费税?4.18一家生产成品油的炼油厂,将自产的成品油用于本单位的客运汽车(接送员工上下班),是否可以免缴消费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98号)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
对用于其他用途或直接对外销售的成品油照章征收消费税。
从2009年1月1日到本通知下发前,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予以退还。
因此,该单位将自产成品油用于汽车(接送员工上下班)不符合上述规定,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问303:房开司将开发产品转自用,是否要视同销售计缴营业税?4.18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转为出租用或固定资产),是否要视同销售计缴营业税?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因此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也没有取得经济利益收入,即没有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问302:装饰装潢公司为客户代购辅助材料应如何缴纳营业税?4.18某装饰装潢公司为客户代购辅助材料,主要原材料则由客户自购。
请问,该装饰装潢公司应如何缴纳营业税?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据此,该装饰装潢公司应以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确认计税营业额,并计算缴纳营业税。
问301:公司转包的技术服务费用在计征营业税时,能否从营业额中扣除?4.18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税局官方解答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14个热点问题
一、小型微利企业1.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是什么?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1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优惠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
3.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的措施有哪些?答: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58号),推出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措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表单。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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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软件能否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答:根据《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2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如果能够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的销售额,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凡不能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不予退税。
超过90日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进项税额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同时,超过90日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单位不得再开具红字发票,购货单位应将增值税税额全部计入成本,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该如何抵扣进项税额?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某公司取得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标有两个单位名称,请问该如何抵扣增值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6〕32号)规定,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即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一个单位抵扣税款。
申报抵扣税款的委托进口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否则不予抵扣税款。
消费者丢失、被盗机动车销售发票该如何处理?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
具体程序是,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某公司把货物运到物流中心或者配货点(均在异地),然后向各购货单位送货、配货,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行为?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1.向购货方开具发票;2.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
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境外企业在境外为境内企业提供服务是否应缴纳营业税?问题内容:2008年,一家境外公司为我公司在印尼承接工程提供了咨询服务,帮助我公司接到了该工程,并在2008年签订了咨询服务的合同。
现我公司需按合同向该境外公司支付咨询费,银行要求提供《对外支付扣税证明》方可对境外支付,请问该境外公司需要按2009年的新营业税条例缴纳营业税吗?(提供劳务的公司是境外企业,提供劳务的地点也在境外)回复意见: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跨年度老合同实行营业税过渡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2号)规定:“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令第52号,以下简称新细则)的顺利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现对2008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签订的在上述日期前尚未执行完毕的劳务合同、销售不动产合同、转让无形资产合同(以下简称跨年度老合同)的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跨年度老合同涉及的境内应税行为的确定和跨年度老合同涉及的建筑、旅游、外汇转贷及其他营业税应税行为营业额的确定,按照合同到期日和200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孰先的原则,实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3)财法字第4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的过渡政策。
上述跨年度老合同涉及的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扣缴义务人、人民币折合率、减免税优惠政策等其他涉税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应按照新条例和新细则的规定执行。
文到之前纳税人已缴、多缴、已扣缴、多扣缴的营业税税款,允许从其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抵减或予以退税。
”根据上述规定,您2008年与一家境外公司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涉及到垮年度,境内应税行为的确定按照合同到期日和200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孰先的原则,依旧法规定执行过渡政策,因此境外公司在境外为贵公司在2008年提供的咨询服务应按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但涉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等涉税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应按照新条例和新细则的规定执行。
企业购进一套自动控制机床的软件,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问购进软件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因此,上述企业购进软件,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大型商业企业取得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能否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答:根据《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按“平销返利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计算公式,来确定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
医药公司购进的药品存放过期,是否属于正常损失?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纳税人生产或购入在货物外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中注明有使用期限的货物,超过有效(保质)期无法进行正常销售,需作销毁处理的,可视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正常经营损失,不纳入非正常损失。
软件企业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款扩大生产而购进设备,能否计提折旧?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如果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则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综上所述,软件企业将即征即退的税款用于扩大生产而购进设备,不能计提折旧。
某卷烟批发企业,按规定从2009年5月1日起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请问该企业在缴税时,能否扣除卷烟生产厂家已缴的消费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第九条规定,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所以上述企业在计算应纳消费税时,不得扣除生产环节已缴的消费税税款。
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能否适用20%的优惠税率?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也就是说,核定征收企业自2008年起,一律执行25%的法定税率。
一般纳税人购买用于企业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用于非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属于集体福利,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新办生产企业出口自产产品,申请退税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