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金融审判庭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正式建立.doc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是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
主要职能包括:1、审理法律规定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3、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4、按照权限管理本院的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监察工作;管理本院经费和物资装备。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6、承办应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单位设31个内设机构,包括:院长室、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法警支队、审管办、行装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民六庭、民七庭、刑庭、行政庭、审监庭、少年庭、执行局、自贸区法庭、惠南法庭、周浦法庭、南汇新城法庭、川沙法庭、陆家嘴法庭、六里法庭、金桥法庭、外高桥法庭。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单位:万元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注: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理解与适用
《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8.08.07•【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6次讨论通过,于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
《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规定》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基础性文件。
下面结合具体条文,就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
一、出台《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规定》背景和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23号)明确提出,根据需要设立金融公诉和审判机构,健全涉众型金融纠纷案件诉讼机制,完善行政和解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明确上海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上海市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明确上海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上海金融法院设立之前由上海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管辖案件的具体范围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
制定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是落实《方案》和《决定》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上海法院已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金融审判体系和审判工作机制,积累了丰富的金融审判实践经验,建立了一支较强的金融审判队伍。
在《决定》作出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有利于增强中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有利于国家金融战略的深入实施、有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建设”的指示要求,我们立即开展起草工作,充分调研了上海金融审判实际,全面听取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规定》(稿)的意见建议。
国家公务员最新时事:提升审判质效,为创新护航
国家公务员最新时事:提升审判质效,为创新护航时事政治: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被认为是承载着鼓励创新、推动司法改革的重要尝试。
知识产权审判庭已在上海设立20年,目前上海正在积极申请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不久前对外宣布,就美国高通(Qualcomm)在中国使用“高通”造成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人民币1亿元。
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表示,公司成立于1992年,主打产品是字库芯片,成立之初就注册了“高通”商标。
美国高通(Qualcomm)是世界知名的手机芯片公司,1998年进入中国市场后,开始使用“高通”字样作为其产品和服务商标。
目前,上海高院已受理该案。
“这是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朱丹说,“近年来,知识产权案激增。
上海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以持续超过20%的年均增幅快速增长,商标纠纷案增长尤其迅速。
”案件激增带来审判压力,需要有效整合司法资源《2013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显示,2013年,上海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682件。
其中,受理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1172件,同比增加165.7%。
知识产权案件迅速增长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上海集聚众多企业研发中心,拥有一批国家级科技园区,是中国创新发展的重要基地。
去年,上海自贸区成立,各项改革推动着创新发展,也催生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自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初步形成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体制。
1993年,北京市高、中级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
1994年,上海浦东法院在全国基层法院率先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
目前,上海已在市高院、一中院、二中院以及浦东、黄浦、杨浦、普陀、徐汇、闵行六个基层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形成三级法院专业化审判格局。
据了解,到2020年上海要力争建设成为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以及亚太地区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的首选地之一。
《金融审判理论与实务研究 浦东法院专业化金融审判的探索与实践》读书笔记模板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金融行政审判法律问题 第三节 非法集资犯罪 第四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 第五节 涉虚构房屋交易贷款诈骗罪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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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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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券纠纷 第二节 票据纠纷
第一节 新型金融合同纠纷 第二节 金融行政及刑事案例
第一章 银行专题 第二章 保险专题
第三章 准金融专题
第四章 互联金融专 题
第五章 金 融行政及刑
事专题
后记
第一节 银行被诉案件法律问题 第二节 银行卡法律问题 第三节 担保法律问题 第四节 理财产品法律问题 第五节 掉期合同法律问题 第六节 电子银行法律问题
金融审判理论与实务研究 浦东法 院专业化金融审判的探索与实践读笔记模板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读书笔记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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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
保险
内容摘要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市场安全、高效、稳健的运行,离不开优良的金融法治环境保障。2008 年11月13日,为更好地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适应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需要,我院在新区区委和 市高院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在...
目录分析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2012年-2022年)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2012年-2022年)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2.10.09•【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2012年-2022年)前言上海市虹口区金融产业作为区域经济驱动核心近年来高速发展,创新金融犹如雨后春笋,新型业态异彩纷呈。
2012年8月,虹口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挂牌成立。
2018年8月,庭室正式更名为虹口法院金融审判庭,作为全市仅四家基层法院设立的特色庭室,继续伴随着区域金融发展的日新月异,发挥金融审判职能。
2022年是虹口法院金融审判庭设立十周年,庭室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十年征程初心如磐,围绕“创”“精”“实”砥砺奋进不断谱写新篇章。
虹口区金融审判立足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战略大局,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服务金融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首要目标,秉持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审判理念,积极贡献解决金融纠纷的“虹口智慧”。
持续探索审判新思路、新机制,通过司法裁判规范和引导金融交易行为,激励和保护金融发展,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扎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区域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部分金融审判基本情况一、案件收案、结案情况2012年8月至2022年7月,虹口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108303件,审结108014件,审结率为99.73%。
收案数量自2015年大幅增长,2018年收案突破2万件。
收结总体平衡,审判工作运行平稳。
二、案件类型分布情况2012年8月至2022年7月,总收案数量排名前三的案件类型为:信用卡纠纷、保险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合计占金融案件收案总数的94.78%。
信用卡纠纷稳居收案数量首位,于2015年持续攀升直至2020年占比逐渐下降。
保险类纠纷中涉机动车保险纠纷为绝对主导,责任险、保证保险纠纷自2019年起增速明显。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自2016年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且增量稳定,于2020年案件数量超过保险类纠纷案件成为第三大案由。
司法资格考试(试卷一)提升训练试卷B卷 含答案
省(市区) 姓名 准考证号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考试须知:123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统治者的同意”。
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的( ) A 、法治原则 B 、人权原则 C 、人民主权原则 D 、“分权制衡”原则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 A 、两个月内审结 B 、三个月内审结 C 、六个月内审结 D 、一年内审结3、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
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
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B 、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C 、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D 、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4、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 )提出。
A 、开庭审理前 B 、立案后 C 、审理终结前 D 、提交答辩状期间5、《禁毒法》规定,( )应当依法加强对邮件的检查,防止邮寄毒品和非法邮寄易制毒化学品。
A 、海关 B 、公安机关 C 、边防 D 、邮政企业6、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 );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A 、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B 、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C 、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D 、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7、 因受贿而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 ) A 、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 B 、按吸收犯,以重罪吸收轻罪 C 、进行数罪并罚 D 、按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8、某乡政府为有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作出了下列规定,其中哪一规定是合法的?( )A、村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由乡政府审议B、村民会议制定和修改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报乡政府备案C、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由乡政府作出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D、村委会组成人员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由乡政府任命新的成员暂时代理至本届村委会任期届满9、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提升金融审判水平防范金融市场风险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外资银行案件的调研报告
提升金融审判水平防范金融市场风险———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外资银行案件的调研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0.11.11•【分类】司法调研正文提升金融审判水平防范金融市场风险———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外资银行案件的调研报告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
而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外资银行日益成为我国金融市场重要且不可或缺的主体。
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功能区和主战场,当前,浦东新区已经吸引了外资银行法人18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115家、资产金额1.09万亿,分别占到全国外资银行总数的54%、分支机构总量的85%、资产总额的72%,成为国内最大的外资银行集聚地。
随之,涉外资银行纠纷开始出现,专业要求高、新型案件多、法律空白多、国际性与超前性强等特点也日渐突出。
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项审判庭,浦东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自2008年11月成立以来,集约审理了一批涉外资银行金融案件,总结分析了其业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障碍和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外资银行案件的整体情况及特点两年来,浦东法院凭借金融案件专项审判平台,受理涉外资银行的金融案件178件,涉及外资银行主体20家,案件标的额高达3.1亿余元,分别占所有金融案件的1.8%、32%、16%,案件凸显出了以下三方面特点:◎案件类型集中,前沿法律问题突出外资银行案件类型集中,主要分布在金融借款纠纷和委托理财纠纷两类纠纷中。
其中,金融借款案件169件,占94.94%;委托理财纠纷4件,占2.25%;融资租赁纠纷、信用证议付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掉期合同纠纷各1件,占2.81%。
169件金融借款案件,追讨逾期贷款案件为120件,占71%,与内资银行同类案件比例相差无几。
在借款合同的操作上,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确认、约定浮动利率、借款担保方式、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等方面与内资银行存在较大差别,涉及这四方面的案件为30件,占到18%。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龙源期刊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作者:来源:《中国知识产权》2014年第05期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知识产权庭(民三庭)成立于1994年,系全国基层法院的首家知识产权审判庭。
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自1996年1月起正式试点集中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逐步建立起一整套知识产权的立体司法保护机制,被著名知识产权法学家郑成思教授称之为“浦东模式”。
先后荣立上海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二等功。
201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我院为首批“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
庭长陈惠珍被授予“上海审判业务专家”、“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等称号,被《人民法院报》评为“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自成立以来至今,浦东法院知产庭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848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566件。
其中大宇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诉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杜国发商标侵权案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徐楚风、姜海宇侵犯著作权罪案入选“全国法院三十年来百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4件案件入选历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10件案件入选上海法院“三十年经典案例”和“三十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另有26件案件分别入选“上海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例”等。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宣传,浦东法院知产庭与张江高科技园区合作,于2009年7月30日,开通了“浦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这是全国首家基层法院主办的知识产权专业网站,被评为第三届“上海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新闻事件”。
当前网站点击率已近68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资产管理类案件审判情况通报(2021.8-2022.7)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资产管理类案件审判情况通报(2021.8-2022.7)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10.11•【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资产管理类案件审判情况通报(2021.8-2022.7)引言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以下简称《引领区意见》)正式发布,根据文件要求,浦东新区要进一步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机构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发展跨境贸易结算和海外融资服务,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提升重要大宗商品的价格影响力。
在这一过程中,大力发展资产管理行业,建设有全球影响力的资管中心对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引领区意见》发布一年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立足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保障金融体制改革的审判理念,通过公正高效审理金融资产管理类案件(以下简称金融资管案件),提升金融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有效助力浦东引领区和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市场秩序,支持上海全球资管中心建设,浦东法院对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间金融资管案件审判情况、服务保障金融资产管理市场工作举措、金融资管案件反映的主要法律问题及相关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供各方参考。
上篇审判情况及服务保障举措一、金融资管案件基本情况金融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资管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本情况通报所称的金融资管案件是指投资者因资产管理业务起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资管机构及相关主体引发的纠纷。
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浦东法院共计受理金融资管案件213件,另有进入先行调解程序的案件500余件。
法院机构设置
人民法院内设机构知多少?作者:南门徙木文章来源:高魁法律博客点击数:1058 更新时间:2011-11-1一、典型的审判业务庭(一)民事审判庭最高院设置民事审判庭4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置民事审判庭3个或4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民事审判庭2至6个(如北京二中院、上海一中院、昆明中院、东营中院、深圳中院均设立6个民事审判庭),绝大多数中院民事审判庭数为3个或4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民事审判庭2至6个(如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就设立6个民事审判庭),绝大多数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数为2个(不含派出人民法庭)。
(二)刑事审判庭最高院设置刑事审判庭5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置刑事审判庭2至4个(西藏高院为2个),绝大多数高院设刑事审判庭数为3个或4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刑事审判庭2至4个,绝大多数中院刑事审判庭数为3个或4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刑事审判庭1至3个(如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就曾设立刑三庭,北京市朝阳区、海定区法院,山西省尧都区法院等就设立2个刑事审判庭),绝大多数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数为1个。
(三)行政审判庭最高院、高级人民法院均设立行政审判庭1个,绝大多数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设立行政审判庭1个。
(四)审判监督庭最高院设置审判监督庭1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置审判监督庭1至3个(如西藏、宁夏、安徽、陕西高院设1个,河南、山东、新疆高院设2个,河北、湖南、湖北高院设3个);大多数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监督庭1,部分中级人民法院设立2个审判监督庭,如吉林中院、长春中院、邵阳中院、焦作中院、哈尔滨中院、南京中院、大连中院等;基层法院普遍设置审判监督庭1个,没有发现基层法院设立两个以上审判监督庭的报道。
(五)派出人民法庭基层人民法院普遍设有派出人民法庭,截止2010年底,我国共有人民法庭9880个,平均到全国3119个基层法院,平均每个法院设立3个人民法庭。
目前从网上查到的设立派出人民法庭最多的法院是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共设立10个人民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2001]8号【颁布时间】2001-01-21【生效时间】2001-01-21【时效性】(法[200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全国地方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大单位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级法院:现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供参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对金融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对金融犯罪的有关规定,更加准确有力地依法打击各种金融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在座谈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座谈会总结交流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讨论了刑法修订以来审理金融犯罪案件中遇到的有关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意见。
纪要如下:一座谈会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我国金融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革,金融业务大大扩展且日益多元化、国际化,各种现代化的金融手段和信用工具被普遍应用,金融已经广泛深刻地介入我国经济并在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国民经济的“血液循环系统”,是市场资源配置关系的主要形式和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金融的安全、有序、高效、稳健运行,对于经济发展、国家安全以及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如果金融不稳定,势必会危及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影响改革和发展的进程。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破产适用浦东新区法规的实施规则(二)主要内容解读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破产适用浦东新区法规的实施规则(二)主要内容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10.11•【分类】地方司法文件解读正文主要内容解读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管理人的履职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办理破产进程和破产审判质效,对破产程序各方参与者具有重要影响。
《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各地方法院制定的相关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人的工作要求、具体职责和考核办法,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2021年11月25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浦东若干规定》是中央授权立法的浦东新区法规,法规从司法行政部门、破产管理人协会、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等多个维度,对管理人的管理体制机制作出若干创新和补充,在加强管理人履职保障的同时,注重对管理人的监督管理,促进管理人整体执业水平的提升。
《浦东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应当建立管理人履职情况的个案监督和指导机制。
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应当督促管理人勤勉履职。
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对管理人的个案履职评价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这是首次从法规层面,对管理人个案履职的监督、指导、评价机制作出全面明确的规定。
因此,建立管理人个案履职监督评价机制,不仅是破产审判部门对管理人规范化指导和动态化监督的必然要求,更是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实施浦东新区法规的法定职责所在,对促进办理破产质效、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2022年1月正式设立专门破产审判庭以来,经过一年多的审判实践和深入调研,在市、区两级人大有关部门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在进行多次研讨论证并征求管理人协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办理破产适用浦东新区法规的实施规则(二)》(以下简称《规则二》),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发布并施行。
全国首家金融法院诞生了!
全国首家金融法院诞生了!作者:严剑漪张巧雨来源:《上海人大月刊》2018年第09期8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揭牌后的第二天,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内人影穿梭,窗外的雨淅淅沥沥、不紧不慢。
下午五点半,地面上还有早上大雨残留的一丝湿意,忙碌了一天的立案庭法官和法官助理们正在用红色文件袋将厚厚的案件材料一份份装好。
当天,上海金融法院共计立案20起,诉讼标的总额超过10亿元。
没有人急着下班,大家凑在一起,讨论着“开张第一天”遇到的各类案件情况。
最热门的管辖指南“金融机构、律师和当事人最关心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今天立得最多的就是金融商事案件,还有两三位来申请保全,我们金融法院特设的专职调解员上午还接待了一位当事人的咨询……’负责窗口接待的法官助理李丹青细数着工作中的点点滴滴。
2018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案件管辖规定),明确从今年8月10日起,上海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具体为: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民商事纠纷;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以上海市辖区内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涉金融行政案件;以住所地在上海市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为被告或者第三人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等。
符望对这份案件管辖规定有着特殊的感情。
符望原任上海二中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后被借调到上海金融法院筹建小组,曾多次往返京沪两地,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调研和座谈会,一个月前,他刚被任命为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作为上海审判业务专家的他,对参与起草案件管辖规定的日子记忆犹新。
“台风在上海登陆时,我正好和筹建组其他成员准备搭乘航班去北京,后来航班取消了,我们赶紧改乘高铁,到北京下榻的酒店时已经凌晨一点了。
”谈起当时的争分夺秒,符望笑了笑。
为了让更多的当事人能够理解司法解释中关于管辖规定的内容,上海金融法院在法院大楼外的电子公告牌上作了管辖公告,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入口右侧,自助取号机的旁边设置了一列三层的小架子,上面整齐摆放着四种不同颜色的小册子,有中英文不同版本,封面以东方明珠为背景,同时配以象征公正司法的独角兽雕像。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意见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关于浦东新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关于浦东新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的意见为贯彻市金融聚焦浦东的战略部署,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浦东发展,促进金融机构创新,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浦东新区发展。
鼓励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在浦东新区落户;鼓励金融机构在浦东新区设立法人金融子公司;对在浦东发起设立多家法人金融子公司的,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浦东新区开设分支机构,促进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业务网点布局;鼓励各类中外资金融机构在浦东新区设立办事处或代表处。
二、鼓励全国性和区域性金融机构在浦东新区设立包括支付、清算、结算、资金运营、市场营销、产品设计、金融信息等在内的各类功能性业务总部,促进浦东新区金融核心功能建设。
三、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政府服务。
努力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支持金融机构在浦东新区长期发展;按照“功能优先、能级优先”的原则,为金融机构在浦东新区发展提供良好的办公空间;大力强化服务意识,协助金融机构解决工商登记、税务征管、机构选址、楼宇建设、场所装修、燃气供应等问题。
四、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
——结束——。
浅析金融法院建立的必要性
浅析金融法院建立的必要性作者:吴长伟来源:《财讯》2018年第20期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纠纷相应增长迅猛,由于金融业的特殊性、专业性,再加上没有专业金融司法机关,居民金融消费权益遭受侵害后获得的司法救济严重不足,许多纠纷久拖未决,迫切需要尽快设立金融法院。
金融法院当面对银行、保险、证券、小额贷款公司等处于强势地位的金融服务提供商,消费者金融权益遭受损害时,还大量存在着法律保障渠道不够通畅,诉讼无门、判决不当、惩处不力等现象。
此前陆续就有法學界、金融界人士建议,借鉴最高院设立互联网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的成功经验,在上海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
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决定在上海成立我国第一家金融法院。
为什么要建立金融法院(1)金融发展的要求。
时代的发展需要设立金融法院,近年发生在金融领域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不但影响到国家的金融安全,也关系到民生福祉。
过去5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503万件。
以上海为例,过去5年来共审结一审金融案件47.8万件,同比上升了358.3%。
这当然与上海市作为金融中心的因素有关,发达地区才会面临这种情况。
(2)司法实际的需要。
由于金融的专业性,各地金融领域的刑事、民事案件也呈现复杂化趋势。
因为金融领域案件往往涉及人员多、影响大,地方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往往会考虑到地方的社会稳定及营商环境,采取“大事化小”的态度。
这实际上既损害了法制权威,也损害到案件当事人的权益,形成事实上的利益捆绑。
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可以为防止地方行政的“过度保护”进行试点,有利于维护司法的权威性,维护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专业金融司法机制的趋势。
专业的事情须有专业的部门来解决,由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专业性,一般法院的金融专业人才不够,很容易出现各类涉及金融的案件判决不一致的情形。
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可以集聚金融方面的法律专业人才,形成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案例,进而为整个金融领域提供裁决参考。
《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4.25•【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说明——2018年4月2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按照会议安排,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我就《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一、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重大举措。
一是有利于增强中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世界近代史表明,经济强国必然是金融强国。
我国要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掌握国际金融交易规则的话语权至关重要,而金融法治环境是其中的基本要素和重要保障。
从世界范围来看,英美等发达国家和阿联酋、哈萨克斯坦等新兴市场国家均建立了专门的金融司法体系。
通过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交易规则制定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好的国际环境。
二是有利于国家金融战略的深入实施。
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不仅需要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政策的有效性,也需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
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不仅有利于依法保障金融改革顺利推进,引导金融行业“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同时也有利于人民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市场监管,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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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金融审判庭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
院正式建立-
全国首家金融审判庭今天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正式建立。
12名法官全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其中5人拥有硕士学位。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支专家型的金融审判队伍,专人专案专家型审理。
院长丁寿兴向记者介绍说。
随着近年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这里的金融案件数量猛增,涉案标的也不断飙升。
据统计,2006年以来,浦东法院受理的各类金融民商事案件已高达五千六百余件,案件范围遍布银行借款、信用卡、担保、证券、期货、保险等各个领域,涉案标的总金额达16.55亿元;受理金融犯罪案件158件178人,主要包括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系统腐败犯罪等三大类型;受理涉金融机构执行案件2508件。
而今年以来,该院审理的国内首批汽车抵押贷款信托资产证券化纠纷、因大小非解禁而产生的法人股证券权益纠纷,更是开了国内金融审判领域先河。
与此同时,该院受理金融案件的标的额也不断攀升,短短两年间上升了十倍。
数据显示,仅今年受理的1000万元以上标的金融案件就有11件。
丁寿兴院长表示,全球性的金融海啸已对浦东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甚至实体经济都产生巨大影响,原有的审判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的要求,因此建立金融
庭势在必行。
他表示,该院今后将加强与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信息交流与沟通,并及时提供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动态。
同时,关注金融行业的司法需求,通过案件数据统计和案例分析对金融机构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