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三查制度
贷款“三查”制度
贷款“三查”制度-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XX银行贷款“三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贷资产是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主要资产,信贷资产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本行自身的生存发展和正常经营,对存款人的利益,对地方金融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因此,本行必须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出发加强对信贷资产的管理,对贷款实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第二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本行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是本行辖内各支行、直属分理处、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支行)办理贷款业务应遵循的操作规范。
第二章贷前调查第四条支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核实抵押物、质物及保证人情况,预测贷款的风险程度等。
贷前信贷人员要上门到户开展现场调查,与借款人及其亲属、邻居等面谈,全面深刻地了解借款申请人的家庭成员、财产情况、经济状况和社会信用及贷款的真实用途等。
第五条支行信贷人员接到借款人书面贷款申请报告后,应在总行规定的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的工作,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1.借款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场所是否在本行所辖范围内;2.借款人主体是否合法(工商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个体户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他经济组织应有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借款人经营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3.借款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资金结算情况如何;4.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以自然人个人名义在本系统内辖各机构有无贷款;5.借款人有无合法有效的贷款卡,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代表人的品行、素质及管理能力情况;6.借款企业有无完整的财务制度,能否按时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财务数据资料;7.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的支持范围;8.调查了解客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部、销售部等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品行、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是否有个人不良记录等;9.本行其他方面要求。
贷款三查制度
贷款三查制度贷款三查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金融管理制度,旨在避免金融风险和加强贷款风险控制。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贷款三查制度。
一、什么是贷款三查制度?贷款三查制度是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开放性贷款时的一项制度,其目的是控制贷款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三查是指:第一查信用,第二查存款和第三查用途。
在贷款前,贷款机构应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存款情况和贷款用途进行审查,确保贷款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二、贷款三查制度的作用1.避免信贷风险贷款三查制度可以避免银行对信誉状况不佳、偿债困难的借款人进行贷款,以避免因此带来的信贷风险。
同时,银行在审查借款人信贷记录时,会注意到过去是否有过不良记录,如果有,就会视情况调整贷款额度或婉拒。
2.确保贷款用途的真实合法性贷款三查制度中的“三查用途”环节可以保证贷款的用途真实、合法。
银行在审查借款人贷款用途时,会根据借款人自我申报和相关证件的齐全性等途径申请人的用款具体情况,确保贷款用途合法、真实,避免资金被用于非法或违法用途。
3. 利于资金的流转贷款三查制度的实施能够避免大量不良贷款的出现,保证了银行资金流转的正常,利于银行向社会提供多方位的服务。
通过贷款三查制度的实施,银行不需要对那些信誉较低、借款风险较高的借款人进行贷款,从而避免了资金的短缺和浪费。
三、贷款三查制度的不足尽管贷款三查制度可避免很多违法和不良贷款的出现,但也存在其不足。
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制度运行成本较高由于银行贷款时需要进行大量的审查和筛选,奉行贷款三查制度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相对较高,繁琐的借款审查流程也增加了机构运营的成本。
2. 对相关方的频繁询问有可能引起反感在银行的贷款审查过程中,应用贷款三查制度的审查标准,对借款人的信誉状况,存款情况及用款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
相关部门的频繁询问和调查可能引起借款人和其他相关方的反感。
3. 某些情况下难以发现不良贷款尽管运用贷款三查制度能够提高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和风险管理效率,但仍有一些其他原因造成的贷款违约事故难以被预期和发现。
贷款三查制度
贷款三查制度贷款三查制度是指对贷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贷款审批过程中以及贷款发放后进行三次核查的制度,旨在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不良贷款风险。
在贷款申请前的第一次核查中,主要目的是对贷款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信用状况以及还款能力进行评估。
首先,核查贷款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贷款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真实可靠。
其次,通过查询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记录,了解其过去的还款记录、征信情况以及是否有其他贷款逾期等不良记录,从而判断其贷款信用风险等级。
最后,通过评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包括月收入、负债状况等经济指标,来判断其能否按时还款。
在贷款审批过程中的第二次核查,主要目的是对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这包括对贷款申请人提供的个人收入证明、资产证明、房产证明等贷款材料进行核查,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网核实。
在此过程中,还会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贷款用途合理,不用于非法和违规用途。
在贷款发放后的第三次核查,主要目的是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贷款资金能够正常流转和按时归还。
贷款发放后,银行或金融机构会定期对贷款资金的流向进行监控和核查,确认贷款资金是否用于规定的用途和过程,并核实贷款人的还款情况。
同时,还会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网核查,确认贷款人在其他机构是否存在逾期还款等情况。
贷款三查制度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可以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保护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其次,它能够提高贷款的审批效率和质量,减少操作风险,提升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
最后,它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加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
然而,贷款三查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例如,信息不对称问题可能导致贷款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相关信息,从而绕过核查制度。
此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核查能力和技术水平也会影响制度的有效性。
因此,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提升相关机构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贷款三查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
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的操作
贷款基本情况调查 信用状况调查 贷款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调查
贷款用途调查
担保情况调查
调查内容——担保情况调查
担保是借款人最后的偿贷动力,是偿还贷款的保证, 是必要条件。担保方式是可议的。 房产抵押
产权归属、是否有纠纷、房屋质量、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地理位置、周边环境、 升值潜力
保证担保
贷款用途调查
担保情况调查
调查内容——贷款用途调查
贷款用途 消费合理性是关键
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二手房)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其他个人消费贷款
客户经理必须认真了解客户真实的贷款需求,并做好对客户提供的证明贷款
用途的相关合同(协议)的审查,要着重审查合同(协议)真实、合理、合规、 有效,要素填写齐全。
调查内容——贷款用途
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的重要依据。
制度规定——贷款尽职调查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 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 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 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 成调查评价意见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金特供2008第1期《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操作和风险提示 》
贷前调查要做什么?
核查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对借款申请资料不完整的进 行补充收集,对所收集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合 规性负责。 对当事人的个人基本情况、信用状况、贷款用途、收 入及资产状况、担保方式及还款能力等贷款信息进行调查、 核实,并作客观真实的反映。 根据调查资料及调查核实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政策 制度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存在的风 险须充分予以揭示。 根据调查分析出具全面、明确的调查意见。
银行贷款三查原则
谈贷款“三查”===从授信风险管理看贷款的“三查”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贷款“三查”工作,提高贷款“三查”质量,为授信业务行为奠定良好的参考和决策基础,推动风险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授信风险。
贷前调查是指贷款报批前授信业务部门内部的贷款调查和初审工作。
贷时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批贷条件落实情况;借款人(项目)还贷来源的真实可靠性;担保措施;贷款用途和发放进度、贷款资金流向等。
贷后管理是指借款合同签订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之前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对借款人的管理、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管理、对贷款质量的管理、对不良贷款清收和处置的管理等。
一、贷前调查(一)、贷前调查内容1、借款人基本情况综合调查:借款人及其法人代表资信、借款人借款资格、注册资本、营业场所、股本结构和股东实力、组织结构、信用评级评估、高层管理人员经验和能力等;2、市场调查:借款人从事行业和经营历史、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借款人的行业竞争地位,市场份额等;3、借款人经营情况调查:借款人近年来的成本和利润水平、管理水平,借款人的成长性、盈利水平和变动趋势;4、借款人财务状况:借款人资产真实性调查,如存货、无形资产、应收帐款等,借款人偿债能力、获利能力、履约能力等;5、借款人债务情况及与我行关系:借款人在我行开立账户情况、借款情况、结算业务量、综合效益等,借款人与其他银行的关系与结算、借款等情况,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及或有负债情况等;6、借款用途、性质和还款来源:用途是否合法合规,借款是否可行,借款种类、利率、期限等是否合理,还贷来源是否真实、可靠、充足,现金流量能否保障还款计划的实施等;7、担保措施:保证人的资信、保证资格、担保能力等;抵(质)押的合法性、手续的有效性、权属、价值,抵(质)押率及处置变现能力,是否办理保险手续,保险权益是否转让我行等;8、贷款综合收益分析。
(二)、贷前调查方式1、客户经理应坚持现场调查方式对借款人进行综合性调查,获取真实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贷款三查建议书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贷款三查建议书
尊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我们向您提出以下关于贷款三查的建议书,希望能够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
1. 增加贷款机构监管力度:加强对贷款机构的监管,建立更严格的审批机制和监督体系,确保贷款机构在进行贷款业务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定期对贷款机构的资金流向、还款情况、利率设置等进行全面审核,确保贷款机构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 提高贷款产品透明度:要求贷款机构在向消费者推销贷款产品时,必须提供详细的贷款信息,包括利率、还款方式、费用等,并让消费者充分了解和知情。
消费者在签署贷款合同之前应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比较,确保自己做出明智的决策。
3. 加强贷款利率监管:对贷款机构设置的利率进行监管,确保贷款利率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过高或过低。
同时,要求贷款机构在向消费者提供贷款时,必须清楚地说明利率计算方式和贷款利率的变动规则,以避免消费者在还款过程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4. 加强贷款信息保护:对贷款机构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监管,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不被侵犯。
贷款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保护制度,采取技术手段和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并明确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和目的,消费
者有权利拒绝信息的使用和披露。
总之,通过以上建议,我们希望能够加强对贷款机构的监管,提高贷款产品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
希望贵部门能够认真考虑我们的建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消费者在贷款过程中的权益得以保护和实现。
谢谢。
此致
敬礼。
贷款三查
• (5)授信决策过程中超越权限、违反程序的; • (6)未按照规定实施授信后管理,致使授信风险未及时防 范、控制的; • ( 7)发现授信客户发生重大变化和突发事件,未及时报告, 未及时进行实地调查,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 • (8)未将客户违约信息及时向银行业监管机构报告的; • (9)不配合授信工作尽职评价人员的工作或提供虚假信息, 对授信尽职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逾期不予纠正的;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贷款申请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商 业 银 行 贷 款 程 序
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贷款调查 贷款审查、审批 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发放 贷后检查管理 贷款收回和不良贷款的处置 贷款资料整理归档
贷款调查—பைடு நூலகம்控制贷款质量的基础
• 多年来,持有质量不断下降的贷款就像看 日落,你除了在那里等它落山,其他一点 办法都没有。所有的分析重点都应集中于一 项交易的事前阶段,以极力避免一项不良资 产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上。 ——蒙特利尔银行副总裁博瑞逊 启示:控制风险要从源头开始
流动性短期资金需求应关注:
( 1 ) 融资需求的时间性(常年性还是季节性,避免 “短借长用”); (2) 对存货融资,要充分考虑当实际销售已经小于或 将小于所预期的销售量时的风险和对策,以及存货本 身的风险,如过时或变质; (3) 应收账款的质量与坏账准备情况; (4) 存货的周期。
设备采购和更新融资需求应关注:
客户业主或主要股东或关联企业有重大违约行为; 客户业主或主要股东,或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 员发生变动; 客户发生购并、重组或产权变更; 其他。
8. 商业银行的授信工作尽职评价制度
• 根据授信工作尽职评价人员的评价结果,对具有以 下情节的授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1)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重大信息的; • (2)未对客户信息资料进行核实,对异常情况未作 进一步调查的; • (3)隐瞒真实情况的,特别是隐瞒与借款人关系, 或隐瞒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业主的不良信用记录等; • (4)未按照规定对抵(质)押物进行实地核查的;
商业银行三查制度
商业银行三查制度下的风险管理一、风险识别在商业银行三查制度下,风险识别是最为重要的一步。
银行需要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以确定潜在的风险程度。
在这一步骤中,银行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资产质量:银行需要对各类资产的质量进行评估,包括贷款、存款、债券等。
银行需要了解资产的真实价值、还款能力以及还款意愿等因素,以判断资产的风险程度。
2. 市场环境:银行需要了解市场环境,包括宏观经济形势、政策法规变化等。
银行需要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资产质量的影响进行评估,以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3. 内部控制:银行需要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内部管理、操作流程、人员素质等方面。
银行需要评估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以防止内部风险的发生。
二、风险评估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商业银行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产风险:银行需要对各类资产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贷款、存款、债券等。
银行需要根据资产的性质、期限、利率等因素,对资产的风险进行评估。
2. 市场风险:银行需要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资产质量的影响进行评估,以判断市场风险的大小。
银行需要对买入和卖出债券、股票等资产的风险进行评估,以确保市场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 信用风险:银行需要对各类客户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等。
银行需要对客户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方面进行评估,以判断客户的信用风险。
三、风险控制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商业银行需要进行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风险管理策略:银行需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银行可以采用风险容忍度、风险控制指标等方式,以有效控制各类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银行需要根据风险管理策略,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银行可以对高风险资产进行限制,对高风险客户进行限制,对高风险操作进行限制等。
3. 风险控制报告:银行需要定期向监管部门和总行汇报风险情况,制定风险报告制度,以保证银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什么是贷款三查制度
什么是贷款三查制度贷款三查制度是指在贷款过程中对借款人进行三方面的查验,包括征信查验、财务状况查验和资产查验。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减少风险,提高贷款经营效益。
首先,征信查验是贷款三查制度的核心。
征信是指通过向征信机构查询借款人的信用记录,以评估其还款能力。
通过征信查验,银行能够了解借款人的债务情况以及过去的信用记录,从而判断其还款能力和偿债能力。
如果借款人信用良好,还款记录良好,银行将更加愿意给予贷款;而如果借款人信用差,还款记录不佳,银行可能会拒绝申请贷款或要求提供更多的担保措施。
其次,财务状况查验也是贷款三查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财务状况查验是指银行通过审核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包括收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财务状况查验,银行可以判断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债务负担情况。
如果借款人的收入稳定、负债合理,即使信用记录不佳,银行还是有可能通过贷款申请;相反,如果借款人的收入不稳定、负债过高,即使信用良好,银行也可能会拒绝申请贷款。
最后,资产查验是贷款三查制度的另一重要环节。
资产查验是指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产情况进行核实,包括房产、车辆、股票、存款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资产查验,银行可以了解借款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还款来源,从而决定是否给予贷款。
如果借款人拥有较高价值的资产,并能提供充足的担保,银行会更加愿意给予贷款;相反,如果借款人没有或者资产价值较低,银行可能会要求提供更多的担保措施或者拒绝申请贷款。
总之,贷款三查制度是对借款人进行全面、综合评估的制度安排,以确保贷款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通过征信查验、财务状况查验和资产查验等环节的审核,银行能够较为准确地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偿债能力,从而降低贷款风险,保护银行资产,同时也为借款人提供了一种公平、合理的贷款环境。
《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三查制度工作规范》(可编辑).doc
《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三查制度工作规范》(可编辑)精选资料陕农信联社发〔〕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三查制度工作规范》的通知各办事处西安市各区(县)联社:现将《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三查制度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主题词:业务发展贷款三查工作规范通知内部发送:省联社各领导业务发展部、稽核审计部、资产风险部、办公室、档()联系人:苍伟博联系电话:(共印份)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年月日印发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三查制度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信贷工作机制规范信贷业务管理明确信贷工作尽职要求促进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稳健发展依据银监会和省联社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工作规范是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办法也是贷款程序的重要环节。
通过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努力做到贷前调查全面细致、贷时审查严肃认真、贷后检查跟踪到位确保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第三条本工作规范的制定旨在指导授信工作人员在授信工作中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信贷资金安全。
第四条本工作规范的制定有利于贷款“三查”制度的执行在贷款出现风险后可以作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免责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贷款三查制度基本要求第五条本规范中的贷款“三查”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
贷款三查制度是对授信工作人员从贷款受理到归还的授信工作尽职要求即基本工作规范。
第六条本规范中的贷款“三查”按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受理程序分为调查岗、审查岗、决策岗、授信后检查岗和尽职调查岗五个岗位。
第七条贷前调查是指贷款发放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调查并对其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和可发放的贷款额度做出初步判断调查的重点主要包括申请人资信状况、经营情况、申请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贷款担保情况等。
浅谈做好银行“贷款三查”制度
浅谈做好银行“贷款三查”制度作为一名客户经理,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信贷业务,这是一份工作, 更是一份责任。
贷款不是简单的发放贷款,更多的是贷款风险的把控, 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如何把控风险一直是我们永恒的话题。
在具体工作当做我们一直强调“尽职免责”,那何为“尽职”呢?主要是我们要认真履行好“三查”制度。
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确保“三查”质量,是防范新增贷款风险的根本环节,是及时准确预警贷款风险和缓解或消除贷款风险的基础保证。
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
(一)贷前调查1.要查客户流水,通过流水看客户平时资金使用情况,推测客户的还款能力;2.查征信,通过征信信息查看客户负债情况,查看客户平时贷款及信用卡还款情况,及近6个月信贷资金使用情况,查看客户是否在短期内突然增加负债的不正常情况。
通过公积金缴纳情况,核实客户工作情况,通过公积金缴纳金额,可以反应客户工作性质(是否正式员工)。
通过征信对外担保情况,查看客户是否有不良的或有负债。
通过征信查询记录,查看客户近期是否有频繁查询征信的不正常行为, 如果近期客户频繁查询征信,要提醒客户经理,核实客户最近资金是否紧张,短期内四处申贷。
3,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网。
通过这两个网站查询客户是否涉诉,是否有被执行信息,是否被列为失信人。
4•核实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通过“企查查” “企业信息公示网”等,查询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是否是最新资料。
也可通过企业公示信息查看企业(工商户)经营者情况,通过企业变更记录查看企业是否稳定,通过查询企业风险信息查看企业是否涉诉,是否被行政处罚,环保处罚等其他重大事项等。
4•调查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通过实地调查,入户或者左邻右舍寻访了解客户的家庭情况和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二)贷时审查1.客户签字,首先审核签字的人是否是本人。
通过对比身份证,结婚证照片。
贷款三查制度
贷款三查制度为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小贷公司信贷资金安全,同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贷款“三查”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复查。
贷前调查贷款前的调查是“三查”制度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贷前调查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贷款决策的正确与否和贷款发放后的风险。
当小贷公司在评估借款人的借款时,往往遵循所谓的特定优质贷款原则,其原则包括信用品质、签约能力、偿付手段、借款目的、借款金额、借款偿付来源、借款担保、另外还有借款利息、借款佣金、附加条件。
一、信用品质借款人的信用品质经常是贷款前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当然,名誉和诚实并不就是信用品质考虑的全部内容。
一般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两种方法来测定借款人的信用品质:过去的信用记录。
小贷公司可以通过检查借款人用银行的往来账户,来考核借款人过去的财务控制情况。
面谈审查。
可以通过同借款人直接接触来评估客户的信用品质,特别是亲临客户的工厂,进行实地考察。
当然,仅仅是凭借同客户面对面的接触和个人印象,小贷公司还是无法判断借款人是否具有良好的信用品质以及很强的经济实力,还必须借助相关方面的真实信息来帮助评估客户的品质二、签约能力这里的能力是指客户是否有资格同小贷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能力。
所以,在提供贷款之前,小贷公司还有必要确定行政主管是否有公司法人条款中所赋予的权利。
三、偿付手段借款人应该给小贷公司一个良好印象,让小贷公司觉得借款人能够适应公司业务、技术的快速发展,并且拥有必要的厂房、机器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工作人员,能够按既定的方式使用贷款。
四、借款目的小贷公司必须确认借款的使用目的,并且可以接受借款人的自己用途。
也就是说,确认这种使用方式产生的风险可以承受,或者并不超越正常的商业运作的情况下,小贷公司才能够提供贷款。
五、借款金额小贷公司提供的贷款金额必须同借款资金用途一致,同时也不能超过客户能够按时全额支付欠款的能力范围,并且必须根据客户的经营状况的风险,来考虑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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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显示,20户企业中,财务报表明显失实的有10家企业,占50%;明显高估抵押物价格的有6家,占30%。
信贷人员在贷前信贷准入、贷时风险防范、贷后信贷管理方面明显存在履职不到位的现象,为贷款的安全收回埋下了隐患,小企业贷款“三查”质量亟待提高。
贷前调查不实信贷人员听任企业“包装”财务数据。
某金融机构规定,企业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方可贷款。
调查中发现,一些信贷人员对于这一规定采取消极态度,默认甚至帮助企业在财务报表上动手脚以满足信贷准入要求。
(1)信贷人员故意隐瞒借款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银行对小企业信贷评级中十分注重企业法人代表的信用素质,关注其在其他银行贷款的形态,而且将之作为贷款的必要条件。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银行客户经理为使贷款申请项目获得上级批准,对企业存在的不良信用记录视而不见,故意避开,加以隐瞒。
(2)信贷人员对企业关联关系未能作深入调查。
尽管银监会在201X年出台了《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但是,商业银行在发放小企业贷款时,过分依赖第二还款来源,对于企业法人关联情况、资本金的关联情况、经营项目的关联情况不愿作深入了解。
有的信贷人员,为了减少工作量,方便贷款的操作,在明知贷款将被关联企业挪用的情况下,也不愿将关联客户的情况纳入统一授信。
(3)贷时审查不严高估抵押物价值。
抵押担保不足是制约小企业贷款的瓶颈。
根据小企业贷款的有关规定,一般的国有划拨土地抵押折率为42%,设备抵押折率为50%。
在企业抵押物不足的情况下,有的银行对抵押物的价格不经有权部门评估,自行确定,确定的价格有失公允。
落实贷款“三查”制度问题探析
落实贷款“三查”制度问题探析作者:暂无来源:《当代县域经济》 2019年第12期刘俊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
贷款“三查”是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环节,要使该项制度落实到位,调查是基础,审查是关键,检查是保证。
在实际工作中,金融机构在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时,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从而导致部分贷款风险增加,造成信贷资产损失。
做实贷款“三查”制度亟须进一步加强。
执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贷前调查流于表面,不能有效识别风险。
一是信贷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前,准备工作不充分,使得现场调查的质量和效率不高。
信贷人员没有提前做好充足的贷前调查准备工作,就直接进行实地调查。
信贷人员没有查阅相关资料、没有了解客户经营行业的情况及特点、没有提前拟定好调查提纲。
二是信贷人员不能灵活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开展现场及非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方面,部分客户经理没有充分运用贷前调查技术,实地调查、核实能力不足;更缺乏数据比较分析能力。
非现场调查方面,部分客户经理不能通过分析、研究现场调查收集到的材料,了解借款申请人真实经营情况和真实的贷款需求。
三是贷款调查缺乏有力的科技支撑,对借款人的情况掌握不足。
现在各行各业都在主动运用大数据支撑经营,某些金融机构的科技支撑比较薄弱,没有整合社保、公安等信息,对借款人信息掌握不足,不能全面、有效地进行贷款风险分析。
四是借款用途调查、分析不到位。
借款人的贷款真实用途是影响信贷决策的重要因素。
信贷人员在对借款用途进行调查时,没有对借款用途进行深挖,没有根据企业的行业特征、现金流情况,分析、掌握借款真实用途。
五是注重第二还款来源而忽视第一还款来源分析。
部分信贷人员只要贷款有抵押,不论借款是何用途,第一还款来源如何,就敢发放贷款,甚至对第二还款来源的调查也很“粗放”。
——贷时审查止于形式,不能有效揭示风险。
一是审查人员专业素质不过硬。
贷款审查和审批人员必须要对风险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方可胜任。
贷款三查制度
贷款三查制度一、贷前调查贷前调查是指贷款发放前对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调查,并对其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和可发放的贷款额度做出初步判断。
调查的重点主要包括申请人资信状况、经营情况、申请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贷款担保情况等。
贷前调查的方法1.现场调研——直接现场会谈(企业经营和发展的思路,内部的管理)、实地考察(生产、产品、账款、固定资产、周围状况)2.搜寻调查——间接搜寻调查指通过各种媒介物搜寻有价值的资料开展调查。
这些媒介物包括:杂志、书籍、期刊、互联网资料、官方记录等。
搜寻调查应注意信息渠道的权威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3.委托调查:委托调查可通过中介机构或银行自身网络开展调查。
4.其他方法:业务人员可通过接触客户的关联企业、竞争对手或个人获取有价值信息,还可通过行业协会(商会)、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如工商局、税务机关、公安部门等机构)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
☆贷前调查中存在的问题1、贷前调查流于形式,没有按照贷款操作规程中规定的要求去深入细致的进行实地调查。
2、有的信贷人员仅仅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作为贷前调查的情况,而造成贷前调查失实。
3. 信贷员在贷前调查过程中没有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外部调查,没有摸清申请人的真实背景。
4.有的信贷员凭经验和感觉办事,没有进行贷前调查便形成了调查报告。
5.贷前调查中没有用影像图片等有效手段记录借款申请人的真实经营情况,不能给贷款审批人员提供直观的原始的审批依据。
☆贷前调查的建议贷前调查主要分为个人贷款与企事业单位贷款两种。
个人贷款相比企业贷款而言,它的贷前调查较为直观,着重查看客户以前的信用记录,其次可以看一下客户的学历、经历、经营管理能力、业绩、社会关系、爱好、生活习惯、品行、年龄、健康状况等等,最后再查看一下第二还款来源情况。
企事业单位贷款的贷前调查较为复杂,关键点:1、确认借款企业法人主体真实性、合法性。
首先按照企业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查对与借款人名称是否相符;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该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法定代表人是否有变更;经济性质是否相符;贷款期限是否超过规定经营期限;借款用途是否在企业经营范围内。
贷款三查不到位具体处罚案例
贷款三查不到位具体处罚案例
贷款三查不到位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在进行贷款审查时,未能充分核实借款人的真实身份、收入情况、信用记录等相关信息。
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借款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银行工作人员未尽职责,从而给银行和借款人带来潜在的风险和损失。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处罚案例:
1. 罚款,银行或金融机构可能会对未能进行充分审查的工作人员进行罚款。
罚款的金额可能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通常会根据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来确定。
2. 内部调查,银行或金融机构可能会进行内部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管理上的问题或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
如果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相关人员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包括警告、停职、降职或解雇等。
3. 法律诉讼,如果借款人因为银行或金融机构未能进行充分审查而遭受损失,他们可能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
银行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借款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4. 信用记录受损,对于借款人来说,如果他们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一旦被发现,他们的信用记录可能会受到严重影响。
这可能导致他们无法获得其他贷款或信用产品,或者在未来的借贷过程中面临更高的利率和更严格的审查。
总之,贷款三查不到位可能会导致多方面的处罚和影响,包括罚款、内部调查、法律诉讼和信用记录受损等。
这些处罚旨在保护银行和借款人的利益,确保贷款审查程序的严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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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贷款“三查”制度
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
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同时,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情况,也是在贷款出现风险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免责的重要依据。
贷款“三查”制度的执行
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确保“三查”质量,是防范新增贷款风险的根本环节,是及时准确预警贷款风险和缓解或消除贷款风险的基础保证。
(1)要制定完善明晰的贷款“三查”流程图、贷款“三查”规范以及检验“三查”工作质量的标准,使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有路径、有标准、检查贷款“三查”工作落实执行的好坏评判有依据、有准绳。
(2)贷前调查要重点抓贷款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
要对借款人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纳、分析和判断,关键是要通过行之成效的途径和方法验证借款人有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以增强贷款审查决策的有效性。
同时,贷前调查应当实行双人制,即贷前调查至少要有
两人一起参与,共同完成贷前调查报告,以提高贷前调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3)贷时审查要重点抓风险量化预防控制管理。
要以风险系统方式量化每项内容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论证贷款发放的风险隐患程度,根据风险度判断掌握是否同意发放贷款,选用适当的贷款方式,使贷款决策从定性分析转向定量分析,以增强贷款决策的科学合理性。
关键是要使审贷分离制度落实到位,严格执行;贷款审批要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以确保贷款审查工作做深做细,增强贷款审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贷后检查要重点抓贷款风险生长的预警和处置管理。
一是要强化贷后跟踪检查制度的刚性,贷后检查的行动、内容、质量要到位。
对于贷后检查工作薄弱的行处,要坚决取消其新增贷款审批权。
二是要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地反馈贷款风险生长情况的预警信息。
三是要根据贷款风险预警信息,区别各种贷款风险生长节点,及时果断地采取与之相适宜的贷款风险处置途径和措施,以提高贷款风险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是要理顺与政府、执法部门、人民银行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高依法化解新增贷款风险的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