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离岗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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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实习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参加实习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二)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三)注重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权益保障;(四)实行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管理,形成实习工作合力。

第二章实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生实习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四)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投诉;(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档案,及时归档。

第六条学生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实习岗位,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条件和安全保障;(三)有较强的师资力量,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四)愿意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学生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让学生接触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二)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三)实习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学生实习时间为一年,具体实习时间由学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实习程序第九条学生实习程序如下:(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学院对学生实习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审批;(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四)学生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五)学生到实习企业报到,开始实习。

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实习安全管理制度11、学校、实习单位要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及相应的安全培训,并采取必要的各项劳动安全保障措施。

2、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实习过程中,要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对实习单位所提供的实习环境或安全措施存在隐患的要及时向实习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3、学校、实习单位按有关规定给实习生办理有关保险。

4、基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全方位确保学生进行安全实习。

5、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作息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安全操作规定。

6、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长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7、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各类仪器、设备,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8、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嬉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离岗,不准打嗑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单位组织的其它活动。

9、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机密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10、实习学生不得在外任意租房住宿。

因特殊情况要求租房的,必须由家长出面办理租房手续,经班主任同意后报学生处备案。

11、节约用电、用水,严禁私自接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棒等不安全电器,严禁烧火取暖。

12、做好寝室安全防范工作,寝室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手机、现金必须安全存放。

13、无故不得晚归或不归宿,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14、加强实习生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财务安全、预防疾病安全的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实习安全管理制度21、实习生进入车间必须精神饱满,态度严肃认真,穿戴整齐大方,穿工作服和工作鞋,领头、袖口需扣紧,戴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护用具。

(禁止长头发和带耳环、项链等饰品者进入车间)2、车间的机床设备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习。

要求实习生对机床的性能、操作的基本要领、安全事项认真领会,熟悉以后才可以上机操作。

学生校外见习、跟岗实习实施办法

学生校外见习、跟岗实习实施办法

学生校外见习、跟岗实习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外实习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关键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经。

为加强校外实习培养环节,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外实习,主要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或其它实训中心进行的教学实习、生产实习、企业见习和下企业跟岗实践等(不含就业前的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校外实习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纳入教学计划,强化校外实习过程管理,避免校外实习环节中的随意性。

第四条校外实习是学生必修课程,校外实习考核成绩合格是学生符合毕业资格的条件之一。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校外实习实行带队教师、专业部、教务处、德育处联合管理模式。

教务处代表学校具体协调各部门工作并负责各专业学生校外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六条校外实习中的教学实习,安排专业教师作为带队教师,生产实习、企业见习和下企业学工实践安排班主任作为带队教师。

带队教师具体负责与企业沟通,落实实习单位对校外实习的具体管理事宜。

实习单位应根据学生专业需要结合企业岗位情况安排好学生实习岗位,并安排好企业指导教师。

企业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担任,并做好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客观真实地向学校带队教师反映学生的实习情况。

实习期满,实习单位应对实习学生做出书面鉴定,填写《校外实习鉴定表》,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安排学生校外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

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第三章职责与纪律第八条企业职责(一)成立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或确定基地实习、实训负责人,负责实习、实训工作;(二)根据专业实习计划要求,明确实习任务,做好实习安排;(三)为学生提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下工作。

学生(学徒)考核标准

学生(学徒)考核标准

学生(学徒)考核标准根据我院测绘地理信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方案》精神,为保障本专业实习学生的权益,确保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切实掌握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规范学生实习考核制度,特制定本标准。

凡依照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按时参加由企业安排的“师带徒”学习的学生(即学徒)适用本标准。

一、实习模式1 .实习对象实习对象是指按人才培养方案及校企共同安排部署,参加“师带徒”跟岗实习(工学交替实习)或顶岗实习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学生。

凡参加此类实习期间,学生应具有双重身份即四学生身份和企业学徒身份。

2 .实习时间跟岗实习一般在第二学期的下半学期(2个月制),第四学期(4个月制),顶岗实习在第六学期(4个月制)。

3 .实习方法采用岗位达标方法。

在学校确定的实习单位,按照本专业实习岗位技能要求和训练时间安排,每位师傅带5个左右徒弟,组成学习小组,对某个岗位进行限定时间的工作学习,学习结束后方可进行考核。

若学生(学徒)在实习期间表现良好的,可申请提前考核,考核经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并达标后,可安排到下一个实习岗位学习,并更换实习师傅。

4 .实习地点学生(学徒)由企业统筹安排。

二、教学模式1 .实施“双导师”制。

学校确定专业教师作导师,下实习单位指导学徒理论学习;实习单位选派技术人员作师傅,负责学徒岗位技能传授。

2 .推行工学结合。

学徒期间,学校指导教师按照专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中每个岗位的理论知识要求,到实习单位对学徒进行现场理论教学;带教师傅按照专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中每个岗位的技能要求,在企业对学徒进行专业技能教学,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的融合,推动教、学、做的统一。

三、考核模式1 .考核时间一般岗位实习结束后进行考核。

但个别表现突出,提前申请考核合格的。

可转入下一个岗位工作学习,若在实习结束前,未完成岗位达标要求的,实习考核结果,以第一次考核为准;若在实习结束前,完成下一个岗位实习达标要求的,可再次参加考核,实习考核结果以两次中最高等级确定。

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为用人单位输送“纪律严明,素质优良,品行端正”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上班制度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实习生进入工作场地前按实习单位要求穿戴好服装、鞋帽等,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实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实习生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7.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师傅,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

8.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二、考勤制度1.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考勤制度:即所在实习单位的班组(师傅)代为考勤或所在实习单位的实习小组组长考勤(学校指定)。

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将不定时抽查。

2.实习小组组长(实习单位为一人者,自己填写考勤表)须将考勤情况表交所在实习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每学期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实训处,并将考勤情况向班主任汇报。

毕业生实习或提前离校就业协议书格式版(6篇)

毕业生实习或提前离校就业协议书格式版(6篇)

毕业生实习或提前离校就业协议书格式版甲方:乙方:_____ 性别:_____年龄:身份证:所在学校:专业:联系电话:乙方本着提高自身专业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精神,自愿到甲方单位实习。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一、实习要求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本人实际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出具相应有效证明,如乙方提供的身份证、体检证明等资料有弄虚作假或欺骗甲方之事实,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二、实习期限1、实习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

2、如实习期满后,即使乙方已领取毕业证书,则甲方也无义务必须录用其为正式员工。

如实习结束,经双方协商愿意建立劳动关系的,则甲方将优先录用乙方为正式员工。

三、实习岗位及工作时间1、甲方根据客观情况并结合乙方的专业知识和个人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在不同或同一实习部门进行实习,其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实习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同意甲方和实习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或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变动乙方的实习岗位。

3、乙方承诺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同意认真、主动、及时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和任务。

4、乙方工作时间按实习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习部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乙方将获得调休或加班工资,乙方应积极配合实习部门安排的加班工作。

如乙方因工作需要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公司规定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加班,未经审批确认的,不视为加班亦不得作为调休依据。

四、实习管理1、实习期间甲方指定部门主管负责乙方的日常管理,实习期满以后,应对乙方的实习表现做出客观鉴定。

2、如果实习期内,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工作标准,甲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3、在实习期间,若乙方未按规定作业、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导致伤害事故或任何民事、刑事纠纷或赔偿发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顶岗实习手册(学生)

顶岗实习手册(学生)

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专业姓名学号指导教师(企业)(校内)辅导员实习单位实习地点实习时间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目录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践(顶岗实习)职责 (3)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践(顶岗实习)考核办法 (4)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自行了解顶岗实习审批表 (6)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践(顶岗实习)任务书 (7)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践(顶岗实习)周记 (8)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践(顶岗实习)过程评价指标 (20)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践(顶岗实习)过程鉴定表 (21)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践(顶岗实习)职责一、学生顶岗实习前须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明确实习任务,并签订《学生实习承诺书》。

二、按时到实习单位报到,开始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未经学院及实习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若由于实习单位方面原因,确实需要学生离岗的,必须通报校内指导教师,由校内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了解证实后,方可办理相关的离岗手续,并调换到新的实习单位,不允许先离岗后报告。

三、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校方指导教师,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校方指导教师,以便指导教师抽查指导。

可通过电话、QQ、E-mail、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每两周至少与校方指导教师保持了解一次,汇报自己的实习情况。

四、学生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五、按照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

六、收集好有关的图纸、资料等,按要求填写《顶岗实习手册》,撰写实习报告(毕业设计等),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事必须向校企双方指导教师请假,不得擅自离岗,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

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

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实习生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为用人单位输送“纪律严明,素质优良,品行端正”合格的技术人员,根据有关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制度为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实习顺利进行,特作以下规定:1、在每位学生实习前,班主任﹑带队老师对所有参加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健全安全组织,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建立实习安全领导小组。

3、下实习单位前均应分成若干实习小组,组长为该组安全员。

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

发现有不安全苗头,及时向带队老师报告。

4、在上岗前,均应在学好《劳动法》的同时,自觉接受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遵守实习单位各项结合岗位实际所制定出来的切实可行的安全上岗制度。

5、在宿舍,应注意寝室安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电茶壶、热得快等用具;不准熄灯后点蜡烛;离开寝室要及时关门上锁。

6、不在寝室接待同学、朋友。

休息日外出要事先向学校带队老师做好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厂。

7、建立汇报制度。

如出现事故、同学患急病不能坚持工作、有同学擅自外出不归等现象,应立即告知单位、学校和带队老师。

8、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注意交通安全。

不在上班时间,因自己擅自外出等原因而发生事故由实习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实习期间因公致伤、致残、致死的,由实习单位按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善后处理、赔偿。

10、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自己对安全事故的严重性缺乏认识或因违规操作而对自己、他人、设备造成伤害的,由实习学生自己承担后果责任。

二、上班制度1、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3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3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根据国家教育____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完成专业理论学习和课题基本技能训练后,到校外企业进行专业对口的顶岗实习____年,让学生与企业零距离接轨,扎实掌握操作技能。

为加强我校学生校外实习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学生校外实习行为,提高校外实习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学生校外实习的目的和要求:校外实习是职业学校实现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育教学环节,是一体化教学向企业的延伸,对于学生进一步充实先进的专业理论、掌握专业核心技能和辅助技能、积累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提高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校外实习管理部门职责及管理程序校外实习是一项全校性、综合性的工作,由招生就业办、教学处两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其工作分工如下:(一)招生就业办公室:1、统一负责各专业的校外顶岗实习及单位落实。

各专业教研室可充分利用与企业的良好关系配合就业办安排学生校外顶岗实习。

2、积极对外联络具备实习条件的对口企业,确保各专业学生的校外顶岗实习专业基本对口。

3、负责实习生实习结束后的就业手续办理和推荐就业工作。

(二)教学处:1、根据各专业的实习需要,制定明确的校外实习教学计划和目标。

2、负责选派和组织带队老师对校外实习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确定校外实习带队老师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岗位纪律。

4、负责定期对带队老师进行考评、考核。

5、对实习的学生提出具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内容,并进行随机考察。

6、向学生所在实习企业提出加强学生专业训练的建议和意见。

7、实习结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评定工作。

(四)管理程序:教学处按教学计划提前____天通知招生就业办,班主任提供学生相关资料,在学生在校学习(实习)结束前,将名单提供给就业办,招生就业办接到教学处通知后根据专业落实岗位,学生校内学习(实习)结束后即能顶岗实习,按学生工作部提供的名单安排学生实习岗位。

二、校外实习学生的管理1、校外实习学生必须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到达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不得擅自调换单位和离开,否则按旷课处理,直到开除学籍。

国有企业实习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企业实习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企业实习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习生的管理,正确评价实习生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实习质量,合理确定实习生薪酬,集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实习生是指在某一专业的在校大学生,申请到公司学习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非正式劳动用工,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章资格及程序第三条资格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在校学生;(四)年龄在18-28周岁;(五)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专业;(六)身体健康。

第四条实习程序(一)实习生个人申请;(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初核后提交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审定。

(三)签订《**公司实习生协议》。

第三章实习管理第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要与实习生签订《**公司实习协议书》。

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实习生应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工作;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和实习生本人都不得随意解除实习协议,若实习生确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实习协议的,须征得公司同意。

第六条实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第七条实习期间,发生以下情形的,公司可终止与学生的实习协议。

(一)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二)旷工或外出连续超过7天的;(三)病假超过1个月或事假超过15天的;(四)不遵守实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五)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留在实习岗位上的。

第八条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可参照公司正式员工享受丧假。

第四章工资待遇第九条实习期间实习生生活补助费按最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市)执行,差旅费、伙食补助按公司规定执行,不缴纳“五险二金”,参照《**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为实习生缴纳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高职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高职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高职学生实习管理办法高职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重要途径。

为规范和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顶岗实习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

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有保障以及生产经营范围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第七条、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

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为学生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提供条件。

学校应当设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机构。

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实习辅导员制度。

要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辅导员,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管理。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

大学学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的教育实习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的必修综合实践课。

我校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参加教育实习并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我校教师教育类专业的学生教育实习分为顶岗支教实习和非顶岗教育实习两种组织和实施方式。

顶岗支教实习由顶岗支教指导中心负责。

本办法所称教育实习仅限非顶岗教育实习。

第二章教育实习的任务内容与要求课程教学第四条教育实习期间,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承担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关学科的课程教学任务,自主完成备课(含教学内容分析、学生学情分析、教学方案设计、课前教学准备等)、上课(含指导实验)、批改并讲评作业(或实验报告)、课后辅导、课程考试与试卷讲评、组织课外专题学习活动等教学过程。

第五条课程教学工作实习的具体要求是:1.每周课堂教学时数一般不少于2节。

2.授课前认真钻研教学大纲、新课程标准和教材,按照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编写教案,要求注重素质教育,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内容组织科学严谨,教学方法与手段选用基本合理。

3.实习教案需在授课前一周送双方指导教师审阅。

经签字同意后,由指导教师主持,实习学生进行试讲。

凡教案未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或试讲不通过者,不得实施授课。

4.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语言要简洁、流畅、生动。

板书文字要规范、工整、美观。

5.批改作业和写作业批语要认真、审慎,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6.及时了解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加强课程辅导的针对性,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7.同一实习小组的学生应相互听课并认真进行课后评议。

学生管理与教育第六条教育实习期间,学生须在原班主任指导下,以见习或助理班主任身份承担一个教学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实习的具体要求是:L听取原班主任的班级情况介绍,结合查阅学生学籍资料与学生交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附件: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暂行)为了深入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思路,进一步探索工学结合的有效途径,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规范提前离校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妥善处理社会需求与学生学业管理的矛盾,结合我院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用人单位需求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规范教学管理运行、有利于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的原则。

制订本管理办法(暂行)。

一、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条件(一)第五学期申请离校顶岗实习条件1. 根据二级学院教学安排,向学院提出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申请。

2.由学生本人提出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申请。

3.申请人的顶岗实习单位已经由二级学院确定。

4.申请人无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

5.申请人已交清应缴费用,无欠费。

6.办理了大学生平安保险和大学生实习保险。

(二)第四学期申请离校顶岗实习者除符合第五学期提前顶岗实习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1.离校顶岗实习的学生须专业对口,且达到一定的规模方可申请,由二级学院报送教务处审核,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按有关流程办理。

2.申请人课程没有不及格项。

3.申请人对未完成的课程学习和毕业顶岗实习提出完成方案,并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批。

二、学生办理提前离校的程序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

(二)提供与接受单位签订的用人合同、录聘用证明或顶岗实习协议。

(三)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四)与二级学院签订顶岗实习承诺书。

(五)向二级学院提供未完成课程学习方案。

三、学生离校实习期间的要求(一)服从实习单位的教育、管理,认真实习。

(二)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及纪律要求。

(三)每周向二级学院指导教师汇报一次本人的工作及生活情况。

(四)按学院要求完成毕业顶岗实习周记,并准时上交。

(五)实习结束后,需向教务处提供经二级学院审核的由实习单位考核的置换岗位课程考核成绩表。

(六)进入顶岗实习学期后应服从学院统一规定管理。

医院实习管理制度

医院实习管理制度

医院实习管理制度医院实习管理制度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实习管理制度篇1凡来院实习的实习生,统一岗前培训后进入实习岗位,为加强实习生队伍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实习生管理要求:1、实习生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实习生进科要持科教科(护理部)实习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和人数进入临床科室实习,实习期满要进行鉴定,按时办理离科手续,实习生不能私自延长实习时间。

2、服从医院和科室的领导,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公益劳动以及其他服务性工作。

3、端正实习态度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理念,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允许与患者发生争吵,有问题向带教老师反映,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

4、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求着装整洁,佩戴胸卡,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

5、实习生必须严格按实习轮转计划实习。

如有特殊情况需换科实习,应与科教科(护理部)联系,不得自行换科实习。

6、实习生在科室实习期间,直接服从科室管理,必须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制度。

不迟到,不早退,每天应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主动做好准备工作。

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不看与实习无关的书。

上班时间不穿硬底高跟鞋、拖鞋,不穿奇装异服,不得浓妆艳抹,不戴耳环、戒指。

不准穿工作服到餐厅、到医院外,工作时间请把手机调成震动,不准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离开病房时应先请示带教老师。

7、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中“查对制度”,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对学生超越老师的指导进行诊断、治疗性操作而发生差错时,要作书面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发生事故,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将停止实习,退回学校处理。

8、爱护实习单位各种医疗、教学仪器,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各种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避免发生误会和纠纷。

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顶岗实习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第三条依据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期内基本在校外进行生产性实习活动,而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学院各系、各专业、职能部门的管理必须延伸到校外学生顶岗实习点;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院各系、各专业、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院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工作;第二章安全教育第四条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员工的重要素质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第五条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顶岗实习前有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习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结束后有安全总结;第六条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第七条在按顶岗实习操作规程、顶岗实习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个顶岗实习岗位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学生顶岗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院与各院、系二级负责制;由教务处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统一负责管理,各院、系及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第九条教务处职责1.研究制定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顶岗实习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审核;3.成立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巡查组,代表学院负责顶岗实习的安全巡查工作;4.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教学过程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5.负责督查各院、系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第十条院、系职责1.各院、系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单位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实习活动的安全、有序、规范;2.负责学院有关安全规定的落实、本单位实习相关安全管理细则的制定、实习指导教师的安全管理培训及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3.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就学生安全实习工作进行协调、沟通;4.负责检查本系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5.负责实习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和一般性突发事故的处理;第十一条校内指导教师职责1.指导教师是顶岗实习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2.指导教师代表学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院、系领导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等;3.指导教师安全工作要求1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应变技能,才能指导学生的顶岗实习教学;2学生校外实习出发前,应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编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男、女生混合编组,尽量避免女学生单独编组,同时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应变能力;3到达实习单位,组织实习学生了解实习单位所在地及食宿场所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察看安全通道,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4必须本着“预防为主,安全为首”的原则,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顶岗实习期间,至少每半个月要与实习学生联系一次,强调安全问题;第十二条实习单位在提供对口的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落实具体顶岗实习任务的同时,需做好实习学生的入厂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企业指导教师有对实习学生岗位安全操作等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与义务;第四章实习学生安全规定第十三条学生安全纪律要求1.自觉遵守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和有关纪律及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认真接受老师及用人单位的教育和管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加强自我管理,不做违法违纪的事,确保顶岗实习安全进行;2.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在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并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场,方能操作该设备;3.校外集中顶岗实习学生应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带队,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宜在有安全隐患处活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或单独进行活动,外出应报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返回;若未经允许擅自外出者后果自负,学院不承担责任;4.外出实习期间,必须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及习惯,避免与当地群众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做到宽容与谦让;上下班及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不得单独在外留宿、闲逛;必须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随时注意身边的安全,并及时提醒其他同学注意安全;5.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参与非法的娱乐活动或从事与顶岗实习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严禁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违规用电;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或者无专业救护人员的场所游泳等;6.顶岗实习学生必须每半个月内与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安全等情况,如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指导教师、院、系报告;学生无故离岗,实习小组组长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情况;7.凡违反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不承担责任;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8.学生在非学院安排的实习中,在放假期间,在学生自行上下班、离厂校、返厂校途中等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可协助处理,但不负安全责任;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当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时,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企业有关负责人、实习小组组长等应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事件快速作出处理,并将情况反馈回院、系;第十五条当发生学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时,首先应联系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报告系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中断手里的一切事务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第十六条当发生一般财产损害情况时,在场指导教师与学生应保护好现场,另外视情况报告学院及公安机关,请求调查处理;第十七条当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并迅速通知指导教师和院、系;同时视情节轻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救灾;第十八条当发生重大事故后,学生应第一时间向指导老师报告,指导老师立即向院系负责人和学院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将事故发生过程以书面形式上报;第十九条因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忽视安全生产等造成实习学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的相应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未涉及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参照有管理部门和学院的相关文件执行;第二十一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见习规章制度

见习规章制度

见习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青年职业见习是我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司见习人员管理工作,现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来我司见习的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6个月。

第三条、本规定适合在我司见习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6-25周岁(特殊需要可适当延伸到30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就业愿望的持有劳动手册的未就业青年。

(具有符合见习专业的岗位要求条件,有对见习人员负有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家长)进行担保。

二、行政部工作职责1、行政部与各部门确定见习人员需求,并制定《见习人员需求计划》办法。

2、行政部确定见习人员报名、筛选、笔试、面试以及体检、见习等工作。

3、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4、在见习过程中定期与见习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活动,了解见习情况,可邀请见习学生的带教老师参加。

5、配合见习部门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见习期满组织见习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三、各见习部门工作职责1、结合见习人员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见习岗位、岗位见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见习的实效性;2、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见习效果;3、负责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见习工作质量管理;4、负责见习人员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见习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行政部;5、加强与见习人员的沟通交流,关心见习人员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见见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6、见习期满负责见习鉴定。

四、工作流程1、入职:见习人员经劳动保障部门推荐,由行政部办理见习入职手续,(告知职业见习人员须知、做见习学员上岗测试题、签订见习协议书),行政部负责建立见习生个人档案、见习生台账、定期考勤表报上交劳动保障部门。

学生实习纪律

学生实习纪律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无锡办学点实习手册(20年月日——20 年月日)姓名学号专业班级指导教师学生实习纪律一、严格遵守国家法令,维护社会安定。

二、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窜岗;有事须向实习单位指导人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双方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尊重实习单位的员工,服从实习单位的指挥,团结同事,礼貌待人,虚心向他们学习和接受他们的指导,严禁与实习单位人员发生冲突。

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保证实习安全。

五、按时优质完成实习过程记录和实习报告。

六、应主动和指导老师保持联系,虚心接受指导老师的询问、指导和批评。

七、严格遵守学校与实习单位有关实习事宜的协调处理程序,遇到矛盾和争端应向指导老师反映,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不得擅自处理或集体起哄。

八、实习期间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严禁私自下河游泳;严禁夜不归宿;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赌博。

九、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离校前应与系部签署协议,并对校外实习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责。

实习考核注意事项一、考核内容1.实习过程记录:实习过程记录是学生撰写实习报告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学生实习情况的一个重要方面。

必须以工作任务为单位填写工作过程内容。

至少要完成6个工作任务的实习记录。

2.实习报告: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完成一份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包括企业文化适应、与工作相关的专业能力提高和综合职业素质养成三个专题。

每个专题的字数应在1000字以上。

3.实习单位评价:企业相关部门根据学生的出勤情况、纪律遵守情况、适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并将各项成绩录入《毕业实习鉴定表》,加盖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

二、权重分配1.实习报告:40%2.实习单位评价:60%无实习过程记录的不能参加实习成绩评定。

三、成绩记录:毕业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登记,60分以上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

四、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取消考核资格,不能取得毕业资格:1.实习时间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准就业实习时间的2/3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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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离岗处理办法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离职处理办法(试行)
实习是高职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体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的最好方式,也是我校学生教学培养的重要部分,必须完成方可毕业。

为了让学生能够顺利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顶岗实习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学校在三方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学生顶岗实习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实习单位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直接负责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以实习单位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

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在每一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职业素养、协作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

如学生在实习期间自行离岗,须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双方协商进行处理。

主要如下几个方面。

一、退学、休学导致离职
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与休学申请,需向学校提出并说明情况(书面形式或私人电子信函),学校同意后告知实习单位准予离岗,返校办理手续。

二、未办理手续离职
学生未向校方及实习单位提出离职申请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参照学籍管理规定按旷课处理,每工作日等同4课时,累计旷课达到规定课时予以相应处分。

旷工期间,由校方、公司与同学共同联系学生,了解情况,告知家长。

三、跳槽转岗
学生实习环节是由校企结合共同考核,给予实习评定,实习期间严禁未得到校方允许转至其它单位实习或工作,违者按第二条“未办理手续离职”处理。

四、生病离职
学生在实习期间,因生病不得不住院诊疗或者宿舍休养,学生需要向实习单位提出申请或请假,并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病历诊断和相关医疗材料,具体申请办法按实习单位员工管理制度执行。

若情况严重无法在实习单位继续实习,需向学校提出并说明情况,学校同意后告知实习单位准予离岗并返校:
情况1、病情不适合在实习单位实习,但病情较稳定者可向学校申请在校内完成实习。

情况2、病情不适合任何形式的实习,根据学生本人意愿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申请休学养病或退学。

四、其他情况离职
因其他原因申请离职需按程序向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对申请理由核准后通知实习单位核准并办理离职,离职后需立即返校处理后续事宜,未返校者参照学籍管理规定按旷课处理。

五、附则
1、对于学生离职的成绩处理以《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定》为准。

2、未尽事宜参考《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及《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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