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治思维与逻辑演讲稿课件ppt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少数派、强势群体或弱势群 赋人权”观念那样具有“绝对命
体、国家和个人所共同接受 令”的性质。这就为中国权力和
提供了最重要的动因和保证 权威的转型制造了一些独特的障
中国人是不大守法的,过于守法的人,往 往被认为谄媚、软弱、没有出息。奉公守 法而不顾亲友情面的,不但不受尊敬,反 而不免被人唾骂。注意私谊,厚待其亲戚 邻里者,虽然大家明知其不免贪污舞弊, 但大半都肯予以原谅,而使之在社会上留 得一个美名。至于劫富济贫,梁山泊式的 犯法行为,更是广泛群众最欣赏幻想对象 。(《从法制史上看东方及西方法律观念之形成》

瞿同祖(1908—2008)曾说 :在中国,无论研究法律史 或现行法的人,从不曾想到 这严重的问题,只一味注重 法典条文,从未想到这条文 是否有效?推行的程度如何 ?于人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只能说是条文的、形式的 、表面的研究,而不是活动 的、功能的研究。(《中国 法律与中国社会》)
传统中国法制,社会秩序要 靠诸多规范的协力运作,才 能稳定地维持,但是,从历 史发展看,传统法文化的规 范结构与实效结构却有极大 的差距。法典的颁订是回事 ,实际的施行又是另一回事
参照物。
多元化,会诱发整合困境:“一
市场化、多元化、国际 放就乱,一统就死” ;(限制权
化,新的权力结构和权 力)
威体系当然要以这些为
参照……多层次、变动 第三,树立一个真正得到人民内 复杂的局面,很难继续 心认同,自愿遵守的权威体系,
采取一元化的绝对权力 防止各行其是,无法合成公共选
来控制。
择的乱象。(加强权威)
,需要对权力进行适 当限制,还需要树立 一种新的权威凝聚共Baidu Nhomakorabea
执政合法性危机,只能推迟危机 的爆发……
(“今天是个好日子”,“永远 跟你走”……)
识,协调行为的轴心 。
在这一过程中,倒很有可能促进 社会的结构性腐败,为新的社会
革命创造条件。
现代法治的制度设计
现代法治的制度设计,
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现代法治 秩序):
2015年法治思维与逻辑演讲稿
法治思维的逻辑与经验:
基于中西法治历史的观察和认知
题记: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Oliver Wendell Holmes (霍姆斯)
主讲者:程波 湘潭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法学博士
程波,1963年生,湖南 华容人。湘潭大学法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法理学、西方 法律思想史、法律社会 学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 。已公开发表法学学术 论文50多篇,主持国家 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课题1项,完成教育部 和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 基金项目课题3项,出 版学术专著3本。
儒家的权威观 “士无定主”(顾炎武)
儒家不是不重视
合则留,不合则去。个人对国家缺乏归 属感,而立足于日常人伦和内省。
人的“欲求”, 而是对 “欲求”
在这种状况下,法律不被认为是给人赋 予主体性的权威,反过来,法律却要发
的道德评价;
挥抑制人的“欲求”作用,具有刑事制
例如:儒家的“ 诉讼”观特别强 调对人格评价。 倾向于从刑事是
徐道邻(1906—1973)曾留学德国且对中国法史 有颇深造诣。他曾在一篇文章里,以“守法”为例 ,比较了东西方法律观念的差异。
谈到守法,凡是到过西洋留过学的人,第 一感到的,就是他们一般人民的普遍的守 法的精神。这种对于公共规律和秩序的尊 敬,在他们认为理所当然的,在我们却实 在不容易看到。
架不断动摇乃至溃散。 组织起来”,重塑了一元化
1905年废除科举,是传 权力结构。
统权威体系开始分崩离 它在一定时期内,能够有效
析的标志。
地重新凝结个体、动员民众
1911年辛亥革命,引起 的革命意识形态、超凡领袖
传统的权力结构的解体 作为新的权威或者是制度性

权威的替代品。
二、全球化的背景下的现代法治秩序
既能限制权力对自由和 第一,扩大公民自由、团体自主
自治的侵犯,又能为多 和地方自治的空间。(保障自由
层多样的社会确立统一 与维护统一)
的规范,还能提供价值
上的正当性根据,这是 第二,防止权力滥用。如果要“
我们考虑重塑权力结构 权力不任性”,放权和分权就是
和权威体系时选项或者 应有之义,这又意味着权力结构
”、“过程”、“形式”这 力的干扰。
两组成对的概念之间保持适 当的平衡。
另外,儒家式权威体系所提供的 价值核心“仁”以互惠的双方具
这就注定了对功利主义的保 体的契约关系为特征,属于“情
留态度,也为法治在多元化 境伦理”的范畴,具有因在制宜
、差异化的社会环境里作为 、因时制宜的可变性和复杂性,
新的权威体系,为多数派和 而不像西欧的“自然法”、“天
巨变
巨变叠加一起,造成中国社
第三,借助君父大义和 会长期无法整合,军阀混乱
修齐治平的推演方式使 ,地方割据,宗族裂变。
这样的权力结构和权威 体系耦合在一起。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种极其强 大的整合力量,把个体从血
19世纪中期以后,传统 缘和地缘的共同体以及关系
的“权力——权威”框 网络中解放出来,或者说“
裁的本位特征。因此,在儒家思想体系 中,人的主体性与国家秩序是脱节的, 甚至是对抗的。当国家对置身度外的个 人宣布命令,决定以及规则时,个人倾 向于根据道德、情理不断追问“为什么
、公共治安的视 我必须这么做”,而不会无条件服从法
角来把握各种诉 律条文。为此,法律也必须加强道德性
讼活动。一切权 ,把重点转移到根据具体情节和情况反 威均来自道德。 复说理的沟通中。
20世纪晚期的市场化
大量个体以原子化的形态游离于 社会结构之外,新的权威或者制
、国际化所造成的社 度性权威的替代品已经衰落,越
会多元化结构,不应 来越依靠一元化的权力……而这
该、也不可能仅凭借 种权力结构本身也再次面临瓦解
赤裸裸的权力或强势 的险境。
的集权政治进行整合 经济绩效本身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法治不会无视国家目的,也 不会放弃“目的/手段”式思 维。(功利主义)
但由于血缘性、地缘性以及对人 际关系的特殊关注,中国社会具 有非常强韧的关系网络,很难把 个人从各种身份性纽带中剥离出
但却一定会在“目的”、“ 来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也很难
结果”、“实质”与“条件 防止横向互动关系对法律执行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