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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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附属东江中学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方案

广州大学附属东江中学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方案

广州大学附属东江中学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方案为加强我校社团工作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打造精品社团,对接学校“源善教育”评优评先体系,促进社团工作规范化,特制订以下评选方案,具体如下:一、评选对象学校社团指导教师二、评选准则1.具有坚定的政治思想,积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学生和社团工作。

2.工作中能严格要求自己,扎实为基层服务、为青年群众服务、为社团社团学生提供良好的指导;3.按时参加社团活动,积极组织并创造性完成的学校安排各项社团活动。

三、评选打分标准1.每周社团活动时间到场指导总数,占比25%(每次3分,总分不超过25分,社团部学生与团委老师进行考勤);2.社团指导(授课)计划,占比15%;3.社团学生对指导老师进行评分,占比20%(按比例折算,满分20分,社团部学生与团委老师期末进行问卷调查);4.社团活动成果展示,占比40%:人文社科类:(1)登上校园文化艺术节比赛(单项)舞台,参加社团活动展示周活动,以社团为单位参加科技节活动等,30分/次(活动方案5分,活动开展20分,活动照片5分,方案、照片以上交为准)(2)登上元旦晚会表演(以节目单为准),40分/次(如初赛已经上交材料,无需重复上交其他材料)。

体育类:(1)参加校内各项比赛活动,顺利完成各项比赛的,30分/次(活动方案5分,活动开展20分,活动照片5分,方案、照片以上交为准)。

出现参赛队伍冲突、不尊重裁判、安全事故等现象,此项得分为零;(2)代表学校参加县级以上比赛,40分/次。

说明:一学期内学校未提供统一活动平台的,可先向团委申请,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开展与本社团有关的公益性活动,参照标准(1)赋分。

其他未说明的相关活动,按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除参加各项活动的节目单之外,其他素材由指导老师在期末上交学校团委,以此作为评分素材依据。

以学年为单位,考核排名前30%的指导老师评为“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共青团广附东江中学委员会2018年8月。

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评选办法

浙江建设学院十佳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育人作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鼓励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为繁荣我院学生社团文化努力工作,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奖励对学生社团的发展有较大贡献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二条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学生社团必须在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登记注册,并且在当年社团考核中被评为三星级以上。

第三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院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社团健康、文明、和谐的发展。

第四条热爱社团工作,有强烈责任感,能够积极指导社团开展健康、文明的社团活动,并能给社团开展活动提供各种有效帮助。

第五条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协助社团管理,注重社团干部的培养,形成较好的社团文化。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六条十佳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的四月份开展,由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具体负责。

第七条十佳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推荐,由各系团委根据老师的实际工作表现推荐,经推荐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本人填写《浙江建设学院十佳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推荐表》。

第八条院级学生社团的申报名单由院社团中心办公室会议讨论后确定;系级学生社团的申报名单由系社管分会审核后确定。

第九条被申报的指甲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经院团委的最终审核后最终生效,获得“十佳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荣誉称号的个人由团委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等光荣榜,给予奖励。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条例由院须生社团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浙江建设学院社团管理中心
二○○五年六月。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考核及奖励办法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考核及奖励办法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考核及奖励办法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社团发展,充分发挥社团指导教师在学生社团建设中的指导作用,推动学生社团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各社团工作需要,每个社团配备一至两名指导教师。

社团指导教师由学生处、团委组织聘任,部分社团根据工作需可由学校进行指定。

聘期为一年,可续聘,聘任后颁发证书。

一、聘任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业务基础较好、态度认真、治学严谨。

2、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关心学生,深受广大社团同学敬爱。

3、热爱社团工作,尤其在学生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内有一定造诣。

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和组织活动能力,熟悉学生社团工作。

4、社团可聘任校内外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专家、学者、企业家等担任本社团的顾问。

二、工作职责1、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指导所在社团准确定位,加强社团内涵建设,掌握本社团基本情况,树立良好的社团精神风貌。

2、关心学生社团干部的成长,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其教育培养,帮助其树立创新思维,提升他们的工作层次。

3、关注、研究全校社团发展动态,参加各级社团组织举办的社团工作研讨会,对全校社团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可行性建议。

4、利用自身专业优势,指导社团的管理以及重大活动的开展;指导所在社团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并做好总结工作,提高社团活动的品质。

5、了解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对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与指导,并定期对社团会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三、聘任程序1、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工作在每年社团负责人换届后,新学期社团注册前完成。

2、社团指导教师由学校组织聘任,也可由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3、学生处、团委递交指导教师详细介绍,报校长室批准。

4、经学校批准的学生社团需填写《威海市第二中学学生社团及指导教师登记表》,于新学年注册时递交学生处、团委备案。

5、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期为一年。

社团优秀指导老师考核细则

社团优秀指导老师考核细则

考核总分为100分,根据指导老师的工作表现和所指导的社团实绩(即十佳社团等),对指导老师进行考核。

社团实绩占30%,指导老师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占20%(可酌情多加10%),微博投票成绩占20%,拓荒实体投票占30%。

其中,社团实绩主要为十佳社团的评选工作,以及社团在学校等的影响度;
指导老师工作实际量化考核可向社团成员及协会会长副会长等了解情况,考核人员适当给分;
微博投票由社团联合会官方微博发起,限时投票推动,评选出网上最受欢迎的社团指导老师;拓荒可摆摊位,社团可以进行自己的展示,指导老师可现场参与。

社团实绩中,十佳社团根据得分高低分别获得30分至20分,非十佳社团根据社团一年内获得的成绩进行评定,最高不超过20分。

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细则(总分25分,可酌情上调10分)
1.参与社团组织的活动、课程、训练、演出等,每次出席得1分,上限4分;
2.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指导本社团的学生作学术报告或技术指导,加4分,
3.指导社团成员参加校级以上的演出或校级以上竞赛的,加4分;
4.在学期末或活动结束后作出汇报总结,推动社团进步的,加4分;
5.社团成员的评价占4分;
微博投票得分根据评选次序,第一名20分,第二名18分,以此类推,第6-10名10分,11-20得5分。

拓荒投票得分根据评选次序,第一名30分,第二名27分,以此类推,第6-10名15分,其余参展社团10分。

福建农林大学十佳社团指导老师评选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制)。

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评选细则

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评选细则

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大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社团活动的水平,带动社团全面繁荣和发展,同时鼓励指导老师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生社团活动中并给予学生社团方向性、专业性、技术性的指导,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每年评选一次,评选采取量化考核的办法。

每年根据指导老师所指导社团工作情况,对指导老师进行认真考核评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评分排在前10%的指导老师为本学年的“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第二章评选细则第四条参与“优秀社团指导老师”评选的老师,必须是所指导的社团已经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且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未受过通报批评或以上处罚的。

第五条对指导老师考核的项目分为社团建设、活动开展、社团获奖情况、社团成员对指导老师的评价四部分。

(一)社团建设:(1)指导老师本人或组织相关人员为所指导的社团进行专业知识的讲座或培训,一次计5分,以提交《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培训指导活动登记表》为准;(2)指导老师指导社团制定关于社团发展、社团运作的规章制度,每项规章制度计5分,以社团规章制度在校社联的备案为标准;(3)指导老师指导所在社团刊物发行和出版,每次计8分,以校团委出版的刊物期数为准;(4)指导老师参加所指导社团举行的会议,每次计3分,以社团会议记录为准。

(5)指导老师监督学生社团每月公布一次会费使用情况,总分为15分,缺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以社团会议记录为准。

(二)活动开展:指导社团组织或参加校内外各项社团活动(1)指导社团学生参加校级活动,每次计5分;(2)指导社团学生参加市级活动,每次计10分;(3)指导社团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活动,每次计15分;(4)指导社团组织策划校级活动,每次计10分;如果所指导的社团参加校外重大活动,指导老师随队指导的在相应级别上再计5分。

以记录为准。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办法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办法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办法第一条:社团指导教师的培训指导工作由社团联合会负责登记,团委备案。

未申报的培训指导活动视为未进行,不计入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

第二条: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负责社团指导教师的业绩考核,每个学期考核一次。

第三条:社团指导教师具体的考核细则如下:(一)关心社团发展,指导社团制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确定工作重点并做好工作总结,占10%。

(二)做好培训计划,设计好培训内容、方式和目标,按要求给所带社团上好培训课,占30%。

(三)指导学生社团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及活动,并在活动期间随队指导,每学期参与社团活动次数不得少于3次,占20%。

(四)对学生之优良事迹或严重过失,做好记录,及时表扬或批评。

占10%。

(五)出席社团指导教师会议,并协助学校处理有关社团活动之特殊问题与重大事件,占10%。

(六)了解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监督社团会费的收取及使用,加强与社团联合会和团委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正当权益,占10%(七)关心社团干部的成长,注意加强与社团干部的联系沟通,协助做好社团考核及各种优秀评选工作,占10%具体为:1.社团综合评分,按照《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考核办法》进行,每学期考核一次,学期考核满分为100分,年度考核分数为两学期考核分数的平均数。

如下半年(9月)成立的社团,则该学期的社团考核分数即为年度考核分数。

社团年度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以上为良好,60分(含)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社团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社团指导老师的聘期自动结束。

并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新社团。

2.由社团联合会在社团会员中以问卷的形式,采用不记名方法,对指导教师进行满意度测评。

90%及以上社员满意计100分;70%及以上社员满意计80分;60%及以上社员满意计60分;低于60%的满意度将按相关程序调整该社团的指导教师。

指导老师奖励制度

指导老师奖励制度

社团联合会‎指导老师奖‎励制度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指导老‎师工作积极‎性,完善社联工‎作机制,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各位指导老‎师。

三、奖励方式:考核奖励(奖励金额视‎考核结果而‎定)四、指导老师职‎责五、奖励方式(1)在完成本协‎会工作、活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影响的;(2)对本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5)对本协会成‎员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7)全年活动出‎满勤的;(8)该协会享有‎良好声誉的‎;(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社团联合会‎2011-10-10 江东区骨干‎教师奖励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落‎实“教师发展工‎程”,加大骨干教‎师激励机制‎,培养出一批‎在区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教师‎、名校长,造就一支适‎应时代需要‎、素质较高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对骨干教师‎实行专项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在全区直属‎各单位教育‎教学和管理‎一线工作且‎能认真履行‎职责的省特‎级教师,宁波市名教‎师、名校长、学科骨干教‎师,江东区名教‎师、名校长、学科骨干教‎师,省教坛新秀‎获得者,市教坛新秀‎一、二等奖获得‎者,区教坛新秀‎一等奖获得‎者以及指导‎帮助教师获‎得省教坛新‎秀,市教坛新秀‎一、二等奖等荣‎誉称号的导‎师。

二、奖励方法1、省特级教师‎,市名教师、名校长、市首批学科‎骨干教师由‎市有关部门‎进行奖励。

区学科骨干‎教师一次性‎奖励300‎0元;区名教师、名校长一次‎性奖励50‎00元;区教坛新秀‎一等奖、市教坛新秀‎二等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市教坛新秀‎一等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省教坛新秀‎获得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不重复奖励‎)。

2、设立优秀导‎师奖,对指导帮助‎教师获得市‎教坛新秀一‎、二等奖,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的导师,给予一次性‎相应奖金基‎数的一半。

小学指导教师奖惩制度范本

小学指导教师奖惩制度范本

小学指导教师奖惩制度范本一、奖励制度1. 教育教学成果奖: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2. 优秀教案奖:对提交的教案被评为优秀等级的指导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3. 教学竞赛奖: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4. 优秀班主任奖:对在班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5. 师德标兵奖:对在师德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6. 功勋教师奖: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指导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

二、惩罚制度1. 教学事故处理:指导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生教学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2. 教案不合格处理:指导教师提交的教案未达到规定要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 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指导教师违反师德规范,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并在师德考核中予以体现。

4. 旷工、迟到、早退处理:指导教师违反考勤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5. 违规收费处理:指导教师乱定学习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奖惩实施与监督1. 奖励与惩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末进行一次集中评审。

2. 奖励与惩罚结果应当在学校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3. 指导教师对奖励与惩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诉,学校教务处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比赛指导老师奖金制度范本

比赛指导老师奖金制度范本

比赛指导老师奖金制度范本一、奖金设立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比赛指导工作,提高学校比赛成绩,特设立比赛指导老师奖金。

奖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奖金数额。

二、奖金发放条件1. 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团队在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参赛团队指导老师分别对应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

2. 指导老师积极参与比赛准备工作,对学生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3. 指导老师在比赛过程中,严格遵守比赛规程和纪律,积极配合赛事组织工作。

4. 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团队在比赛中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

三、奖金数额1. 一等奖指导老师奖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元。

2. 二等奖指导老师奖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

3. 三等奖指导老师奖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

四、奖金发放程序1. 比赛结束后,赛事组织单位对获奖团队及指导老师进行审核,确定获奖名单。

2. 赛事组织单位将获奖名单及奖金数额报学校领导审批。

3. 审批通过后,赛事组织单位通知获奖指导老师领取奖金。

4. 获奖指导老师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奖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特殊情况处理1. 若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团队在比赛中获得多个奖项,则按照最高奖项的奖金数额发放。

2. 若指导老师在比赛中同时获得多个奖项,则按照最高奖项的奖金数额发放。

3. 若指导老师因特殊情况无法领取奖金,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

六、本奖金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七、本奖金制度解释权归赛事组织单位所有。

通过设立比赛指导老师奖金制度,可以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比赛指导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的比赛成绩。

同时,也有利于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指导。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优秀社团指导老师评选办法(试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社团活动的水平,带动社团全面繁荣和发展,鼓励指导教师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生社团活动中并给予学生社团方向性、专业性、技术性的指导,根据《渤海船舶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学院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年度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活动。

具体情况及说明如下:一、参加优秀指导教师评比的候选条件:1.所指导的社团需成立一年以上(包括一年)且无违规现象发生、未受过通报批评或以上处罚,且所指导社团负责人通过培训班结业考试;2.积极指导并参与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在社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各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均可参加本次评选;二、评选办法:1.凡符合候选条件的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均具有评选资格,可由所指导的学生社团或挂靠单位推荐参加,也可以自荐参加本次评选。

报名时应填写《渤海船舶职业学院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申请表》,并按照评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2.被推荐的指导老师的评比分为初选、评审两部分进行;3.评选委员会根据被推荐指导教师所上交的指导社团的相关工作业绩、工作特色及自己所参与的活动等材料,最终评选出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4.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的评选将与社团的评优挂钩,其所指导的社团或社团成员在省级以上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或社团活动被省级以上媒体予以报道者优先考虑。

5.整个评比过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6.如社团被评为优秀社团,则该社团指导老师可直接被评为优秀社团指导老师7.所有社团的指导老师(包括社团已被评选为优秀社团的社团指导教师在内)需自行申请优秀社团指导老师的评选资格。

三、评比细则:1.指导教师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师德良好,关心社团学生思想动态,积极引导学生社团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2.注重社团日常指导,关心社团发展,经常性地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细则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细则

麻旺镇中心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目标追求,打造学校社团建设的品牌文化,进一步提升师生在校的幸福指数,结合本校社团发展的现状与发展,特制订本年度社团指导教师奖励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分为四大块,每一块考核计相应的分值。

考核总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社团指导教师享受社团考核优秀奖励;考核总分值在90分以下,80分以上(含80分)的的社团指导教师享受社团考核良好奖励;考核总分值在80分以下,70分以上(含70分)的的社团指导教师享受社团考核合格奖励;考核总分值达70分以下社团指导教师不享受社团考核奖励,只享受学校人均社团考核奖励50%的工作量津贴。

一、社团人数考核校级社团的学生人数在20人或20人以上的定为满学额,可获得20分基础分,20人以上每增加5人加一分;20人以下的获得20分。

二、社团课程建设考核考核方式以文本留档资料检查为主。

社团指导教师应按学校对社团管理的规定要求做好如下工作:1、开发社团课程内容;2、制定课程落实计划;3、制定社团考核技能标准,包括技能参数与技能达标要求;4、完成社团活动教程设计;5、汇总社团建设课程建设体系材料并及时送交社团管理人员检查。

以上五项每项分值为5分,社团管理人员分阶段检查,按质按量的评定各人的得分值。

三、社团活动过程考核社团指导教师能按计划有序、有效的指导学生活动,以学校行政或社团管理人员巡查记录为主要考核依据,考核总分值为25分。

凡在组织社团活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社团管理人员将酌情扣分。

1、迟到:扣1分;2、组织无序:扣2分;3、缺席:扣5分。

因特殊原因不能组织某一次社团活动的教师,应主动联系并确定代理社团指导教师,完成相应社团活动工作交接并告之社团管理人员,一次缺席扣3分,以此类推。

四、社团展示、成果展示考核社团指导教师应以充分展示自己社团的方式、完成社团组织架构并制定成果展示计划。

主要内容为社团名称、指导思想、社团成员展示、培养目标、社团机构、成果展示计划或活动展示计划。

小学社团评奖制度细则范本

小学社团评奖制度细则范本

小学社团评奖制度细则一、评奖目的为了鼓励我校小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提高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特制定本评奖制度。

通过评选出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和优秀指导教师,激发学生和教师参与社团活动的热情,推动我校社团活动的发展。

二、评奖范围与条件1. 评选范围:全校所有注册社团。

2. 评选条件:(1)优秀社团:① 社团活动计划明确,组织严密,活动开展正常;② 社团成员积极参加活动,表现出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③ 社团活动在校园内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有一定的知名度;④ 社团成果丰硕,有一定的展示和交流机会。

(2)优秀社团成员:①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表现出色,有突出特长;②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③ 在社团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了一定的荣誉;④ 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为社团的发展作出贡献。

(3)优秀指导教师:① 认真指导社团活动,有丰富的教学经验;② 能针对学生的特点,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提高学生综合素质;③ 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④ 所指导的社团在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评奖程序1. 申报:各社团、成员和指导教师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

2. 初评:由学校社团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社团、成员和指导教师。

3. 复评:成立评审小组,对初评合格的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排序。

4. 公示:将复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5. 颁奖:在学校社团文化节等场合,对获奖的社团、成员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四、奖励措施1. 优秀社团: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校园宣传栏、学校网站等进行宣传展示;2. 优秀社团成员: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各项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3. 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在职称评定、优秀教师评选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五、注意事项1. 各社团、成员和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2. 评审小组要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3. 本细则解释权归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所有。

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载体和学生素质教育的主要阵地,是学校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

在新高考、新课程背景下,推动社团活动课程化、人才培养多元化的发展,是我校社团工作的主要方向。

为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工作,规范管理,加强指导力量,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按《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成立的学生社团,文中“社联”全称为社团联盟理事会,“团委”全称为共青团委员会。

第二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是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教师,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课程教学、组织建设、发展规划等工作进行指导,指导教师的工作是规范学生社团发展的必要条件。

第二章社团指导教师聘任第三条社团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1、师德师风良好,关心学生发展与成长,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2、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热爱学生活动工作;3、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内有一定造诣;4、体育类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有教师资格证书、教练员证书或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5、愿意接受学校及团委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社团指导教师需从本校教师中选聘,如因专业、特长等其他需要,可增设校外指导老师,从校外进行选聘,聘任前须经社联和团委审核批准。

第五条每个社团原则上配备一名指导教师,社团会员人数超过40人或因其他特殊需要,可设两名指导教师岗位。

第六条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经校团委审批,由学校统一聘用并颁发聘书。

社团指导教师聘期为1年,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原则上随社团年度注册工作一并完成。

第七条社团指导教师如需变更,要按照本章要求重新聘任。

第三章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第八条社团指导教师在课堂教学及各种活动中,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校社团指导教师评优办法

学校社团指导教师评优办法

学校社团指导教师评优办法学校社团是学生课余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社团指导教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社团指导教师的评优办法,可以有效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促进社团教育的发展。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学校社团指导教师评优办法的设立。

一、设立评优办法的背景近年来,学校社团教育日益受到关注,社团指导教师在学生发展中的作用愈发凸显。

为了鼓励社团指导教师在教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评优办法应运而生。

二、评优依据与标准评优依据应以教师的业绩和成就为基础,包括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学生能力的提升以及社团文化的传承等。

评优标准则可以细化为责任心、创新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

通过量化的评估体系,可以更科学地评估社团指导教师的工作。

三、评优办法的程序评优办法的程序应包括申报、审核、评审三个环节。

首先,社团指导教师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自己的申报材料。

然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

最后,由专家组织进行评审,评选出综合素质较高的社团指导教师。

四、评优办法的公正性评优办法的公正性是保障评选结果客观、公正的重要条件。

为了确保评优过程的公开、公平,应设立专门的评优委员会,由不同学科的专家组成,评审的结果应由多人参与决策,减少主观因素的干扰。

五、评优办法的激励机制评优办法的设立应该能有效激励社团指导教师。

一方面,可以设立奖金或津贴,作为物质奖励,鼓励他们在社团活动中发挥更大的创造力。

另一方面,可以提供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的机会,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

六、评优办法的时间安排评优办法应该合理安排时间,不过分占用社团指导教师的课余时间。

可以将申报、审核和评审等环节与常规的教学安排相结合,以确保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社团指导教师的时间兼顾。

七、评优办法与教学相结合评优办法应该与教学相结合,将社团指导教师的评选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

通过社团指导教师的评优,激发他们更加敬业和投入,提高学校社团教育的质量。

八、评优办法的宣传与交流评优办法的宣传与交流应该得到重视。

优秀指导教师奖励制度范本

优秀指导教师奖励制度范本

优秀指导教师奖励制度一、背景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其职业素养和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和国家未来的发展。

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激励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我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指导教师。

三、奖励条件1.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2. 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所指导的学生在各类竞赛、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3.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具有推广价值;4. 关心学生成长,善于激发学生潜能,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5.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四、奖励方式1. 精神奖励:给予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等荣誉称号,增强其职业荣誉感;2. 物质奖励: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以表彰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优异表现;3. 晋升机会:优先考虑获奖教师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方面的需求,为其职业发展提供便利;4. 培训机会:优先安排获奖教师参加国内外的教育教学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提升其教育教学水平;5. 其他奖励:根据具体情况,为获奖教师提供其他形式的奖励和支持。

五、评选程序1. 教师自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向学校提交自荐材料,包括教育教学成果、荣誉证书等;2. 部门推荐:各教学部门根据教师的教学业绩、学生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3. 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获奖教师名单;4. 公示:在学校范围内对获奖教师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5. 奖励颁发:学校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六、奖励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本奖励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实施;2. 学校设立监督小组,对奖励制度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奖励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3. 获奖教师应珍惜荣誉,继续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4. 对于获奖教师在奖励期间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违法乱纪等行为的,学校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及相关奖励。

校级学生社团年度表彰奖励条例

校级学生社团年度表彰奖励条例

校级学生社团年度表彰奖励条例第一条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学生社团活动不断蓬勃开展,激励和调动学生社团组织和广大干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促进社团工作的开展,根据《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有关条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大学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和会员。

第三条评定项目为:年度明星社团四个、优秀社团八个、年度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长十二名、优秀社团会员(每个社团三名)、最佳宣传社团、最佳进步社团、最佳组织社团、最佳社风奖。

第四条参评条件(一)、年度明星社团参评条件:1、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自身特点,在社团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财务工作、活动开展等防哪个面表现突出,受到广大同学欢迎肯定的社团;2、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秀社团”。

(二)、年度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参评条件及办法1、所指导的社团在评定期内为年度明星社团;2、在指导社团活动、监督社团财务、组织干部培养选拔等方面工作认真负责;3、由所指导的符合条件的学生社团负责推荐。

(三)、优秀社长参评条件及评选办法:1、所在的学生社团在考评期内考评优秀或良好;2、评定的社团干部必须为任职的干部;3、评定期内学习成绩全部合格;4、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5、品德优良,在同学中的威信高;6、评定时间内无任何违纪处分。

(四)、优秀学生社团会员参评条件及办法:1、所在学生社团为优秀社团;2、入会时间满一年;3、评定期内学习成绩全部合格;4、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品行良好,工作积极认真,成绩突出;5、评定时间内无任何违纪处分;6、由各社团按照各自社团会员考核办法在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评定推荐。

(五)、社团联合会(社团联合会)参与优秀社团干部评定、参评条件及办法1、评定期内须是在社团联合会任职;2、品德优良、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在社团中的威信较高;3、所带领的社团工作成绩显著;4、按时按量完成校团委、社团联合会交派的任务;5、评定期内学习成绩合格;6、评定期内无任何违纪处分;7、按社团联合会考核办法及社团联合会指导老师评定推荐。

指导老师奖励制度

指导老师奖励制度

指导老师奖励制度社团联合会指导老师奖励制度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指导老师工作积极性,完善社联工作机制,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各位指导老师。

三、奖励方式:考核奖励(奖励金额视考核结果而定)四、指导老师职责五、奖励方式(1)在完成本协会工作、活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影响的;(2)对本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5)对本协会成员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7)全年活动出满勤的;(8)该协会享有良好声誉的;(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社团联合会2011—10—10江东区骨干教师奖励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落实“教师发展工程”~加大骨干教师激励机制~培养出一批在区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教师、名校长~造就一支适应时代需要、素质较高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对骨干教师实行专项奖励~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励对象在全区直属各单位教育教学和管理一线工作且能认真履行职责的省特级教师~宁波市名教师、名校长、学科骨干教师~江东区名教师、名校长、学科骨干教师~省教坛新秀获得者~市教坛新秀一、二等奖获得者~区教坛新秀一等奖获得者以及指导帮助教师获得省教坛新秀~市教坛新秀一、二等奖等荣誉称号的导师。

二、奖励方法1、省特级教师~市名教师、名校长、市首批学科骨干教师由市有关部门进行奖励。

区学科骨干教师一次性奖励3000元,区名教师、名校长一次性奖励5000元,区教坛新秀一等奖、市教坛新秀二等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市教坛新秀一等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省教坛新秀获得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不重复奖励,。

2、设立优秀导师奖~对指导帮助教师获得市教坛新秀一、二等奖~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的导师~给予一次性相应奖金基数的一半。

3、资助科研经费~市级和区级名教师、名校长每年可享受教育参考资料费600元~拨给省特级教师、名教师、名校长所在学校5000元/人的活动经费~用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考察进修、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等.4、成立名师工作室~为部分获得市名师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成立名师工作室.每个名师工作室安排启动经费2至3万元~每年每个名师工作室安排工作经费1至2万元~每月给予主持名师300元的工作补贴~工作周期结束时经验收考核优秀的~对主持名师进行适当的奖励.5、自获得荣誉称号当月起~市名教师每月享受正校级职务岗位津贴待遇,市学科骨干教师、区名教师每月享受副校级职务岗位津贴待遇,区学科骨干教师每月享受学校中层领导职务岗位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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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马小学社团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有效指导学生社团,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中特长得以发挥,个性得以彰显,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实现“多彩致美”的育人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参与社团指导的全体教师。

二、评选办法
1.社团优秀指导教师每学期评选一次,成绩由平时成绩与期末验收成绩两部分组成。

2.平时成绩:每周星期四下午七、八节课为社团活动时间,学校组织人员对各社团教师指导学生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打分,满分为1 0分。

3.验收成绩:期末进行社团活动验收评比,满分为1 0分,取平均分。

4.最终成绩:按平时成绩占60%,验收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最终得分,评出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名额占所有社团个数的30%,优秀社团的指导教师获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奖。

三、奖励办法
学校为社团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奖励现金1 0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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