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19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7.1.6大副负责与港方联系,及时将垃圾送往接收设施,并索取具体说明所接收垃圾估计量的收据或证明,而且该收据或证明与《垃圾记录簿》一起保存。
7.2航行中
7.2.1塑料及其制品禁止排放。
7.2.2食品废弃物,当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外并且不在特殊区域内,经粉碎后且直径不大于25MM的可排放入海。未经粉碎的废弃食物,在特殊区域外距岸12海里以上排放。
6垃圾的收集和存放
6.1应使用密封良好的垃圾袋或垃圾桶存放垃圾,收集垃圾用的容器应分放在餐厅、厨房、卫生间、洗室、船员生活区走廓、机舱和甲板等处所。
6.2垃圾应分类收集储存,一般在后甲板上放置严密、有坚固盖子的垃圾桶储存,并应在垃圾桶上做好标记,含有害物质或危险物质的垃圾应单独存放。
6.3垃圾桶不得悬挂在舷外。
3.3水手长负责甲板垃圾的收集和船舶垃圾的处理。
3.4机匠长负责机舱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3.5大厨负责厨房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3.6全体船员都应收集垃圾和遵守本规定。
4总则
4.1船舶应配备《船舶垃圾记录簿》和经船籍港海事局批准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4.2应按要求张贴标有《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第3条和第5条内容的
6.4船舶垃圾在船舶离港前尽可能申请港方接收处理。
7垃圾处理
7.1在港口
7.1.1在港内禁止排放垃圾。
7.1.2具备焚烧炉的船舶在港口禁止焚烧。
7.1.3无焚烧炉的船舶,以及对航行中未能处理或不允许处理的垃圾,应申请各港专业单位接收处理(已订立合同的港口由合同单位接收)。
7.1.4凡含有毒、有害垃圾,在到港后应事先报告港口海事机关,经批准后才能进行处理。
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1.引言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海洋环境、维护航行安全和遵守国际法规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介绍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其背景、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具体的处理管理措施等。
2.背景随着全球船舶运输的不断发展,船舶废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废弃物的排放和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还可能给人类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
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规和标准,对船舶废物进行监管。
3.目的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能够合规地处理废物,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的产生。
它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废物的排放、妥善处理产生的废物,并加强对船舶废物处理的监督和管理,从而保护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适用范围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内外船舶在我国境内航行的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固体废物、油污、渣泥等各类废物。
不同类型的废物在船舶废物处理中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来确保其环保处理和处置。
5.处理管理措施(1)废水处理:船舶应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并按照国际标准对废水进行处理。
废水处理设施需要定期维护和检修,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
(2)固体废物处理:船舶应设立固体废物分类存放区域,并建立相应的废物分类制度。
废物应根据其性质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妥善处置。
(3)油污处理:船舶应配备油污分离设备和储油设施,并遵守国际海洋污染预防法规。
在船舶加油和油污处理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油污洒入海洋。
(4)渣泥处理:船舶应定期清理船舱、舱底和机舱等地,防止渣泥产生和积聚。
渣泥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海洋。
6.监督与管理为了确保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相关部门将建立监督和管理体系。
船舶将受到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不符合标准的将被纳入违规名单,并依法处以相应的罚款或其他制裁措施。
7.结论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保护海洋环境和维护航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为防止船舶对沿海水域及施工水域、码头造成污染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船舶条件和施工水域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船舶垃圾是指船舶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两大类。
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厨房垃圾、残肴饭菜等;生产垃圾包括破旧的滤芯、油污的棉纱和破布、灰渣、积垢、包装材料,船舶维修和保养产生的油漆废料、铁锈、机械设备的废料等垃圾。
2、全体船员必须重视和努力做好防污染工作,尤其是领导船员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防污染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和各个港口的防污染规定,并经常组织船员学习船舶防污染知识,制定本船的垃圾处理实施细则。
3、船舶生活垃圾不得任意倒入港区或施工水域,平日应倒入带盖、不渗漏并有明显标志的生活垃圾储存容器或聚已烯材料制成的垃圾袋中,当船舶停靠后海基地或施工区域靠泊点时,可以向陆地指定的垃圾箱倾倒;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的水域处理入海。
并做好记录。
4、船舶生产垃圾(如油污的棉纱和破布、灰渣、积垢、铁锈等),港口施工船舶或停靠码头船舶应妥善将生产垃圾积存在铁桶内,存满时可向陆地指定垃圾箱倾倒,无指定垃圾箱时,应申请港口垃圾接收设备进行处理,不得任意倒入港口、施工水域;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陆地 12 海里以外的水域处理入海。
并做好记录。
5、一切塑料制品(包括塑料合成缆绳及一切粒状、块状的塑料衬垫物料、包装材料、聚纤维织物、食品用具、塑料袋等塑料垃圾)任何时候不得投放入海。
船上垃圾过多,无法续存时,应申请港口垃圾接收设备处理。
6、施工驳船甲板上的泥沙、混凝土、石块等生产垃圾、平时应收集在甲板上四周围蔽的区域,当船舶靠泊码头时,将垃圾送到码头垃圾箱中。
7、所有船舶不得任意在港内冲洗甲板和舱室,确需冲洗时,事先必须申请当地海事部门批准。
8、航行在内河的所有船舶,严禁排放任何船舶垃圾。
船舶垃圾处理规则
船舶垃圾处理规则
船舶垃圾处理规则是指船舶在航行或停靠期间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的处理与处置规定。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
1. 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规定了船舶垃圾的种类、收集、分类、存储、处置等规定,旨在保护海洋环境。
2. 国家海洋局颁布的《船舶垃圾、油污污染应急处置预案》:该预案明确了船舶遇到垃圾、油污污染时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方法,并要求船舶和港口设施加强预案的推广和培训。
3. 中国海事局发布的《船舶废弃物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船舶产生的废弃物应如何分类、贮存、交接以及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强调了船舶管理者应当履行废弃物管理的职责。
4. 相关标准和指南:例如《船舶固体垃圾管理规范》、《船舶废水管理规范》、《船舶废气管理规范》等,这些标准和指南为船舶管理者提供了实际操作上的具体指导。
总的来说,船舶垃圾处理规则是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维护航行安全,必须要严格执行。
船舶管理者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相应规定,确保船舶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不给环境造成任何影响。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船舶垃圾处理是保护环境和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对于海洋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船舶乘员、船舶管理者和船舶相关人员都应了解并遵守船舶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
下面是船舶垃圾处理的须知。
一、船舶垃圾的分类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船舶垃圾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食品垃圾:包括食物残渣、厨房废弃物等。
2. 塑料垃圾:包括塑料袋、瓶子、容器等。
3. 纸张垃圾:包括纸巾、书报等。
4. 废弃物:包括损坏的设备、家具等。
5. 危险品:包括废弃的化学品、电池等。
6. 油污垃圾:包括油渣、燃油残余等。
7. 渣土垃圾:包括粉尘、灰烬等。
二、船舶垃圾处理的原则1. 分类处理:将不同种类的垃圾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储存安全:垃圾应保存在封闭、密封、耐腐蚀的容器或垃圾袋中,以防止泄漏。
3. 清理规范:垃圾应定期进行清理,保持舱内清洁。
4. 污染预防:防止垃圾和污水进入海洋,以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5. 合规处理:按照国际、国内法规规定的方式处理垃圾。
三、船舶垃圾处理的流程1. 污水处理:船舶垃圾处理的第一步是处理污水。
使用适当的污水处理设备将船舶污水处理成符合排放标准的水质后排放。
2. 压实垃圾:将塑料垃圾、纸张垃圾等进行压实处理,减少垃圾的体积,方便储存和运输。
3. 垃圾分拣:进行食品垃圾、废弃物、危险品等不同种类的垃圾分类处理。
4. 垃圾储存:将不同种类的垃圾存放在相应的容器或垃圾袋中,确保垃圾不会泄漏。
5. 垃圾处理:根据不同种类的垃圾进行相应的处理。
例如,食品垃圾经过高温处理后可以用于生物质能源发电,塑料垃圾可进行回收再利用等。
6. 垃圾销毁:无法进行有效处理的垃圾应当经过合规的销毁,以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船舶垃圾处理的法规船舶垃圾处理受到一系列国际和国内法规的监管,主要包括:1. 国际公约:国际海事组织的《船舶垃圾污染预防公约》(MARPOL)和《船舶垃圾管理规则》(GGM)是船舶垃圾处理的基础法规。
2023年油渣及舱内废物清除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油渣及舱内废物清除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舱内环境安全、防范油渣和舱内废物对船舶航行和人员健康的危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船舶,在舱内进行油渣及废物清除作业时必须遵守。
第三条油渣指涉及石油及其产品的渣滓和污染物,包括但不限于漏油、泄漏、倾倒、剩余油渣等。
第四条舱内废物指在舱内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和污染物,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化学废物、粪便、污水等。
第二章责任和义务第五条船舶的船长、船员和相应的船舶管理人员应当切实履行油渣及废物清除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舱内环境安全。
第六条船舶船长和相关的船员应当熟悉舱内油渣和废物清除的操作程序,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知识。
第七条船舶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培训并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为船员开展油渣及废物清除工作提供支持。
第八条船舶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舱内环境检查,确保船舶舱内无油渣和废物的积存或泄漏。
第三章油渣及废物清除操作程序第九条船舶在进行油渣及废物清除前,必须编制清除计划和程序,并提交船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船舶在进港前、停港期间或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进行舱内油渣和废物的清除及处理。
第十一条清除油渣和废物过程中,应当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穿戴防护设备、使用专业工具等。
第十二条在清除油渣和废物时,应当先将其储存在特定的容器或设备中,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三条清除油渣和废物的储存容器应当设置于固定位置,避免摇晃和倾泻。
第四章安全防护和风险管理第十四条船舶在进行油渣及废物清除作业时,应当设立专门的清除区域,并设置明显的禁止通行标识。
第十五条清除作业现场应当进行必要的隔离和保护措施,防止油渣和废物泄漏或扩散。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应当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头盔、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十七条清除作业现场应当保持通风良好,避免油渣和废物的气味和有害气体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第十八条清除作业现场应当配备灭火和应急救援设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火灾和事故。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船舶垃圾处理规定随着世界各地航运业的快速发展,船舶垃圾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各国纷纷制定了船舶垃圾处理规定,加强对船舶垃圾的管理与处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首先,船舶应当按照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船舶垃圾管理手册》进行操作。
该手册规定了船舶垃圾的分类、存放、处理和报告等方面的要求,并详细说明了船舶垃圾的处理方法。
垃圾的分类是船舶垃圾处理的基础。
船舶垃圾一般分为船舶生活垃圾、船舶运营垃圾和船舶危险垃圾三类。
船舶生活垃圾包括食品残渣、厨房垃圾、纸张、塑料制品等。
船舶运营垃圾主要包括船舶维修垃圾、废旧设备和零件等。
船舶危险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液、废弃油漆、废药品等。
垃圾的存放是确保船舶垃圾处理的关键。
船舶应当配备垃圾存放设施,垃圾应当分类、密封、垫底,并妥善进行存放。
特别是对于危险垃圾,应当进行单独存放,并采取防溢漏措施以避免泄漏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垃圾的处理应当按照国际标准进行。
对于可回收垃圾,船舶应当尽量进行再利用或回收。
对于不可再利用的垃圾,船舶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将其交由专业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对于危险垃圾,船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垃圾的报告是船舶垃圾管理的重要环节。
船舶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在进入或离开港口时,将船舶所产生的垃圾情况向港口管理机构报告,并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这样可以方便港口管理机构对船舶垃圾的管理和监督。
违反船舶垃圾处理规定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根据各国的法律法规,违反船舶垃圾处理规定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刑事处罚,并可能导致船舶被扣押或勒令停止航行。
总之,船舶垃圾处理规定是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举措。
船舶垃圾应当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分类、存放、处理和报告,以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船舶运营者和相关机构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对船舶垃圾处理规定的宣传、培训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船舶垃圾处理的良好氛围。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2013.03.15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SMIC08-1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1总则
为妥善处理船舶垃圾,防止污染水域,制定本规定。
2职责和适任人员
.1大副对垃圾处理负领导、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联系港口垃圾接收设备及安排垃圾搬移工作。
并保管“垃圾记录簿”。
.2适任人员:厨值人员负责厨房、餐厅垃圾的收集及处理;水手负责甲板垃圾的收集及处理;机工负责机舱垃圾的收集及处理。
3实施步骤
3.1垃圾的收集及存放:
.1使用密封良好的垃圾袋或垃圾桶存放垃圾;
.2垃圾应分类收集以红色桶装含有有害物质或危险物质(不能排放入海)的垃圾;黄色桶装玻璃器具类的垃圾;绿色桶装食物类的垃圾。
.3油污垃圾应妥善照管,防止油污泄漏或自燃。
3.2垃圾港内接收处理:
.1严格执行港口有关垃圾处理规定;
.2不得将垃圾桶悬挂在舷外;
.3需使用港口接收设备时,应按港口规定联系;
.4垃圾从船转移到接收船/车的过程中应防止散落入水;
.5使用港口接收设备处理垃圾后,船舶应当携带记录簿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到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并将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保存在相应的记录簿中。
.6按规定填写“垃圾记录簿”。
3.3垃圾排放处理:
.1不得将塑料制品处理在水域中;
.2食品及纸制品、破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等垃圾可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外处理入海,塑料垃圾袋应收回;如上述垃圾业经磨碎且能通过筛眼不大于25mm的粗筛,可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外处理入海;
.3按规定将处理情况记入“垃圾记录簿”。
版本1.0 厦门永丰嘉成船务有限公司修改 01。
船舶污染物接收与处置管理制度201910
船舶污染物接收与处置管理制度201910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等XXX的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本公司码头的船舶污染物控制,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靠泊本公司码头的内河船舶产生的污染物,不涉及海船和国际航行船舶。
定义或分类:本制度所述船舶污染物包含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生活污水(免费接收)、油污水、含油固废、洗舱水等。
职责:安全XXX、采购部、行政部以及物流部共同负责制订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等相关制度,并与第三方签订接收转运处置协议,对码头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进行指导和监督。
码头负责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和相关台账记录。
工厂服务部负责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设备设施进行维修。
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码头区域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接收设备设施,如空桶、分类垃圾桶及分类标识、自吸泵、通岸接头等,并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码头区域应设置免费接收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告示牌以及接收转运处置流程图。
码头应对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备设施进行实操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船舶要求生活污水上岸时随时可予以安全接收。
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管理:船舶污染物接收上岸后,码头主管向船方签发《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码头留好存根),同时填写转移联单并做好台账记录。
接收的船舶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达到一定存量后通知协议接收单位吴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前来转运出区,在接收时的联单上填写转运部分。
船舶油污水由XXX(或今后中标的其它有资质处置废油污水的专业单位)负责接收转运和处置。
含油危废暂存入危废仓库的,废品仓库和安全XXX等部门按固废转移流程操作。
安全与防污染主体责任:待删除。
注:删除的段落为“7.安全与防污染主体责任”)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审批者:XXX公司负有对码头区域的安全与防止环境污染的主体责任。
各部门、岗位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职责逐级分解,落实各自的安全与防污染责任。
如果未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导致违反安全环保规定的事项发生,将依照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纪律处分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垃圾的管理,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计划规定。
第二条本计划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包括但不限于货船、客船、渔船、油船、化学品船等。
第三条船舶垃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公众参与;(四)统一监管,分类处理。
第二章船舶垃圾的分类第四条船舶垃圾分为以下几类:(一)生活垃圾:包括食物残渣、厨余垃圾、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等;(二)船舶操作垃圾:包括油桶、油漆桶、机油、滤油棉、金属屑、缆绳、锚链等;(三)船舶备品备件:包括轮胎、电池、油漆、涂料等;(四)船舶废弃物:包括船体、船用设备、备件等。
第五条船舶垃圾处理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确保分类准确。
第三章船舶垃圾的收集与储存第六条船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收集容器,并按照船舶垃圾的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收集。
第七条船舶垃圾收集容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具有足够的容量,能够满足船舶垃圾的收集需求;(二)具有明显的分类标识,便于识别和分类;(三)易于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
第八条船舶垃圾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储存设施应密封,防止垃圾渗漏;(二)储存场所应远离生活区,避免影响船员健康;(三)储存场所应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
第四章船舶垃圾的处理第九条船舶垃圾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选择无害化处理方式;(二)鼓励资源化利用;(三)禁止随意排放。
第十条船舶垃圾处理方式包括:(一)焚烧:适用于有机垃圾,如食物残渣、厨余垃圾等;(二)填埋:适用于无机垃圾,如塑料、玻璃、金属等;(三)回收利用:适用于可回收的废弃物,如轮胎、电池等;(四)焚烧与填埋结合:适用于有机和无机垃圾混合的废弃物。
第十一条船舶垃圾处理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二)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船舶垃圾的处理需求;(三)具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处理效果。
船舶生活垃圾处理协议
船舶生活垃圾处理协议1. 背景介绍随着船舶运输的不断发展,船舶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并有效管理船舶生活垃圾的处理,制定了船舶生活垃圾处理协议。
本文档旨在规范船舶生活垃圾的处理流程,为船舶公司提供指导和参考。
2. 定义•船舶生活垃圾:指船舶内产生的包括厨余废弃物、食品残渣、餐厨垃圾、纸张、塑料制品、废玻璃瓶、废金属、塑料制品和其他可燃、可降解的杂物。
•船舶生活垃圾处理设备:指用于处理船舶生活垃圾的设备,包括厨余垃圾处理器、垃圾压缩机等。
3. 船舶生活垃圾处理流程1.船舶在进入港口前,船舶公司应制定船舶生活垃圾管理方案,并向港口管理部门提供备案。
2.船舶进入港口后,船长或船员应将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并分类存放,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垃圾。
3.船舶生活垃圾应按照日常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特殊垃圾四类进行分类,分别存放在相应的垃圾箱中。
4.船舶公司应配备符合规定的船舶生活垃圾处理设备,确保垃圾的安全存放和处理。
5.港口管理部门应派遣工作人员定期检查船舶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和处理情况,并出具相应的检查报告。
6.港口管理部门可根据情况设立船舶生活垃圾接收点,接收船舶生活垃圾并进行处理。
4. 船舶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船舶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压缩处理:将可压缩的垃圾进行压缩处理,减少体积。
- 焚烧处理:将可燃的垃圾进行高温焚烧,减少体积和有害物质。
- 堆肥处理:将厨余废弃物等可生物降解的垃圾进行堆肥处理,减少污染。
- 分类回收:将可回收的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如纸张、塑料制品等。
5. 船舶生活垃圾处理的责任分配•船舶公司责任:船舶公司应配备船舶生活垃圾管理人员,负责船舶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和安全存放。
•港口管理部门责任:港口管理部门应负责指导和监督船舶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处理设备和设施。
•经营者责任:船舶经营者应配备专职垃圾处理人员,并确保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船舶垃圾处理处置实施方案
船舶垃圾处理处置实施方案背景在海洋环境中,包括河口的港口和航道,船舶垃圾的处理成为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船舶产生的垃圾可以包括废弃物、拆卸物、危险物、厨余垃圾等各种种类,有的需要立即处理,有的需要长期储存,还有部分垃圾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制定一份全面的、可持续的船舶垃圾处理处置实施方案对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目的本文旨在提出一份船舶垃圾处理处置实施方案,以确保船舶垃圾可以在环境友好的情况下被永久处理,从而保护海洋环境,维护人们的健康和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
执行步骤1.命名一名专人负责监督并协调船舶垃圾处理工作,包括垃圾收集、存储、运输和处置。
2.采用“分类处理、规范操纵”的原则,将船舶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危险品以及其他垃圾四大类,采用专门的船舶垃圾箱进行收集,保证不同类型的垃圾分别处理,减少污染。
3.改善收集系统,确保垃圾箱的位置合理,并提供足够的容积,以保证它们在使用期间不会溢出垃圾。
收集箱需要根据垃圾数量和种类及时进行清理。
同时在船舶停泊或靠岸时,相关船员需要接受垃圾处理的培训和规范操纵的指导。
4.采用先进的垃圾处置技术,如回收、压缩、破碎、焚烧等,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垃圾需在国家或地方的检疫检验机构指定的处置处进行处理。
针对不同的垃圾种类,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确保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彻底清理。
5.定期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跟踪和技术更新。
为了保持垃圾处理的先进性,需要及时更新设备,提高垃圾处理效率。
预期成果执行此船舶垃圾处理处置实施方案,预计将获得以下成果: 1. 环境保护。
船舶垃圾得到规范化处理,有效减少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海洋环境健康。
2. 船员培训。
加强船员培训和引导,提高船员对船舶垃圾管理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度。
3. 经济高效。
采用科学合理的处理方式和设备,提高垃圾处理效率,避免浪费垃圾和消耗不必要资源,达到经济高效的目的。
总结制定全面详细的船舶垃圾处理处置实施方案是保障海洋环境健康和维护人们健康的重要工作。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范本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垃圾的规范处理和环境保护,保障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船舶垃圾处理须知。
第二条本须知适用于所有进入本港口的船舶,并适用于所有从本港口启航的船舶,包括商船、客船、渔船、工程船等。
第三条所有船舶及其船员应遵守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船舶垃圾管理条例》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船舶垃圾的分类、贮存、处理、报告等义务。
第四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船舶垃圾处理设施和管理机制,提供船舶垃圾收集、贮存、处理等服务。
第五条船舶垃圾应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的要求进行分类,并在船舶上进行物理隔离,以保持环境卫生。
第六条船舶船员应定期接受船舶垃圾管理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提高垃圾处理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船舶垃圾分类和贮存第七条船舶垃圾应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的要求进行分类,分为食物垃圾、塑料垃圾、纸张和纸板垃圾、金属垃圾、玻璃垃圾、危险垃圾、生活垃圾等。
第八条船舶垃圾分类贮存设施应设置在船舶上易于操作和清洁的位置,确保垃圾的安全贮存和隔离。
第九条船舶垃圾贮存容器应具备防水、防漏功能,以防止垃圾泄漏污染海洋环境。
第十条厨余垃圾和食物残渣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避免产生异味和污染。
第十一条塑料垃圾、纸张和纸板垃圾、金属垃圾、玻璃垃圾应分别存放在相应的容器中,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危险垃圾应存放在专门的容器中,并进行标识,以示警示和提醒。
第十三条船舶生活垃圾应分别存放在干湿两个容器中,以减少垃圾湿润带来的异味和滋生细菌的可能性。
第十四条船舶垃圾贮存设施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保证垃圾贮存环境干净卫生。
第三章船舶垃圾处理第十五条船舶垃圾应在进入港口前进行分类和贮存,并及时向港口管理部门报告垃圾贮存情况。
第十六条港口管理部门应根据船舶垃圾类别、数量和贮存情况安排垃圾收集和处理服务。
第十七条船舶垃圾收集服务由港口管理部门或授权的第三方机构提供,船舶应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安排垃圾收集。
防止船舶垃圾和沿岸固体废物污染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防止船舶垃圾和沿岸固体废物污染长江水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ﻫ第一条为防止船舶垃圾和沿岸固体废物污染,保护长江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ﻫ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长江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以及码头装卸设施所有人(经营人);长江沿岸城市的一切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垃圾接收处理的单位和作业人员。
ﻫ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长江水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防治船舶垃圾污染长江水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沿岸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ﻫ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沿岸各级人民政府,应将长江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防止船舶垃圾和沿岸固体废物污染长江水域的对策、措施和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ﻫ第二章防止船舶垃圾污染ﻫ第五条总长度为12米及以上的船舶应设置统一监制的告示牌,告知船员和旅客关于垃圾管理的要求及处罚的规定。
ﻫ第六条凡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和经核定可载客15人及以上的船舶,均须备有港航监督部门批准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和签发的《船舶垃圾记录簿》。
船舶垃圾处理作业应符合《船舶垃圾管理计划》中所规定的操作程序,有关作业情况如实记录,《船舶垃圾记录簿》应在船上保存二年。
ﻫ第七条不足400总吨的船舶和经核定载客不足15人的船舶,有关垃圾处理情况应如实记录于《航行日志》中,以备港航监督部门检查。
ﻫ第八条禁止将船舶垃圾排放入江。
ﻫ船舶应配备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或实行袋装,及时运往垃圾接收设施。
ﻫ第九条船长和船员应熟悉船上《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并接受港航监督部门的检查。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船舶,港航监督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船舶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准其离港。
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一、引言近年来,全球海洋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其中船舶生活垃圾的不合理管理成为致使海洋环境污染的一大主要因素。
船舶生活垃圾主要包括船员餐厨垃圾、废纸、废塑料、玻璃瓶及其它杂物等。
这些垃圾在航行中,如果不得到妥善的处理,将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伤害。
为此,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一致认识到建立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海事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船舶的监管力度。
二、船舶生活垃圾管理法规目前,国际海事组织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标准,旨在规范和规定船舶生活垃圾的管理和处理。
最具代表性的是《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公约》(MARPOL公约),其中附则V规定了船舶生活垃圾的处理要求,规定了船舶应该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贮存、处理和排放等。
根据MARPOL公约的规定,船舶生活垃圾应该按照不同的种类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其中包括:1.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船员餐厨垃圾、厨房废油和食品残渣等,应该进行分门别类的收集和储存,避免与其它垃圾混合。
2. 废纸类垃圾:包括各类纸张、纸板等,应该进行分类收集和贮存,以方便后续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3. 废塑料类垃圾:包括塑料袋、瓶子、包装袋等,应该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尽量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4. 玻璃瓶及其它杂物:应该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以避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三、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的建立针对船舶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性,船东和船员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船舶在航行中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合规的处理。
以下是一些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的建议:1. 制定船舶生活垃圾管理手册:船东应该制定具体的管理手册,详细规定船员在船舶上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存储、处理和排放等各个环节的要求,确保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船舶应该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垃圾袋和垃圾分类标识等设备,确保船员能够便利地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和临时贮存。
3. 进行船员培训:船东应该对船员进行相关的生活垃圾管理培训,使其了解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和要求,提高其对生活垃圾的意识和管理能力。
船上垃圾管理制度
船上垃圾管理制度船上垃圾管理是船舶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合理的垃圾管理制度不仅有助于保护海洋环境,而且也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法规要求。
一个完善的船上垃圾管理制度,不仅能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而且也有助于船员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本文将介绍船上垃圾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垃圾的分类、储存、处理和处置等方面。
一、垃圾分类在船上,垃圾主要分为生活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和特别管理垃圾四类。
其中,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食物残渣、纸张、纤维类、可降解塑料、废布等;可燃垃圾主要包括木材、纸张、布类、塑料、果皮、蔬菜、煤渣等;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油、废涂料、废灯泡、废电池、废过滤物等;特别管理垃圾主要包括人体排出的生理废物、传染性垃圾等。
因此,船上的垃圾需要根据不同的性质进行分类,以便后续的储存、处理和处置。
二、垃圾储存船上垃圾的储存主要是指生活垃圾、可燃垃圾和有害垃圾的临时储存,并要求分装密封。
生活垃圾和可燃垃圾一般采用密封袋或容器储存,而有害垃圾则需要专门的容器进行储存。
此外,船舶上还要配备相应的垃圾储存装置,以便为船员提供方便的垃圾处理设备。
在储存过程中,船舶要求定期进行垃圾收集和清理,防止垃圾产生二次污染。
三、垃圾处理船上垃圾的处理应按照垃圾管理规定进行。
生活垃圾和可燃垃圾需要进行压缩处理或焚烧处理,而有害垃圾需要进行隔离储存和专门处理。
船舶上应配备相应的处理设备和设施,以确保垃圾处理的安全和高效。
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规定和标准,以保障船舶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四、垃圾处置船上垃圾的处置主要包括回收、进港处理和垃圾转移等环节。
船舶应根据不同的垃圾性质和规模,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
对于可回收垃圾,船舶应尽可能进行分类回收和利用;对于需要进港处理的垃圾,船舶应事先申报并按照港口的要求进行垃圾处置;对于需要垃圾转移的情况,船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垃圾转移,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总之,船舶在垃圾处置过程中要遵守国际和国内的法规要求,以保护海洋环境和维护船舶运营秩序。
船舶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船舶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一、引言船舶是国际贸易和旅游业的重要交通工具,在全球贸易和旅游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随着船舶数量的增加,船舶垃圾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船舶垃圾的随意排放不仅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危害,还对人类健康和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规定来管理和防治船舶垃圾污染。
本文旨在总结和介绍船舶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以期促进全球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船舶垃圾分类与处理船舶垃圾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油脂类垃圾、船舶产生的渣土以及船舶排污等。
为了便于管理和处理,船舶垃圾一般按照其性质和来源进行分类。
具体分类请参照国际海事组织有关指南,如《船舶垃圾管理手册》。
根据不同类型的垃圾,船上应设置相应的容器,并遵守相应的处理方法和规定。
三、船舶垃圾污染防治设施要求为了有效防治船舶垃圾污染,船上应配备相应的垃圾处理设施。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船舶应当配备垃圾储存设施,并设置防液漏、防异物入侵的措施。
其次,船舶应当配备油水分离设施,以及符合国际标准的垃圾处理设备。
最后,船舶还应当设置与垃圾管理相关的告示牌和标识,以提醒船员注意垃圾处理以及保护环境。
四、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措施为了确保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的有效实施,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船舶应当配备垃圾记录簿,记录垃圾产生和处理情况,并随时向港口或相关当局提供。
其次,船舶应当遵守国际规定的进入港口的时间限制,并与港口当局进行垃圾处理的协商。
最后,各港口当局应当制定相应的执法和监管措施,对违反垃圾处理规定的船舶予以惩罚,并保障相关法律的有效运行。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
国际海事组织是推动国际合作和交流的重要平台。
各国可以通过该组织共同研究和制定船舶垃圾管理规定,并分享经验和技术。
此外,各国还可以加强合作,共同开展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以促进全球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规则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规则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就是船上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守则”,这个规则是国际上和各国法律定下来的,目的是不让船上的垃圾污染我们的大海。
简单来说,就是这么几条:垃圾分类丢:船上得设好几个垃圾桶,就像家里厨房、客厅、卧室的垃圾桶一样,把垃圾按照能烧的、不能烧的、剩菜剩饭、塑料瓶、铁罐子、玻璃瓶、废油、化学品等分别丢进不同的桶里。
记账报账:船上每天产生的垃圾多少斤两、是什么类型的,怎么处理的,都要像记账一样记下来,这个记录得特别详细,必要时还要交给港口或者所属国家的监管部门看。
严禁乱扔:根据国际海洋保护的规定,很多垃圾是绝对不能随便往海里倒的,尤其像塑料袋、剩饭剩菜这些,除非到了特别远的地方,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按规定处理掉。
船上处理:船上会有专门的设备来处理部分垃圾,比如剩菜剩饭可以用粉碎机打碎,然后再在远离陆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投放到海里。
上岸处理:当船靠港的时候,要把船上处理不了的垃圾运到岸上的垃圾处理站去。
学习培训:船员们都得学习这套垃圾管理知识,知道怎么正确分类垃圾,怎么处理垃圾,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制定详细计划:船上得有一个详细的“垃圾管理作战图”,包括怎么分垃圾、怎么收垃圾、怎么存垃圾、怎么处理垃圾、怎么记账,全都得规规矩矩地写出来,然后严格执行。
总的来说,就是船上的垃圾得管得严严实实的,既要做到源头减量,又要科学分类和处理,保证我们的海洋少受污染,大家都得照规矩来。
船舶设置垃圾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垃圾管理,保护海洋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国管辖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
第三条船舶垃圾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垃圾管理制度,落实垃圾收集、储存、处理和排放等各项措施。
第五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船舶垃圾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船舶垃圾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垃圾分类与收集第六条船舶垃圾分为以下几类:(一)生活垃圾:包括食物残渣、纸屑、塑料瓶、金属罐头等;(二)危险废物:包括油漆、溶剂、电池、药品等;(三)一般工业垃圾:包括废油、废机油、废油漆桶等;(四)其他垃圾:包括塑料袋、绳索、网具等。
第七条船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包括:(一)生活垃圾收集袋;(二)危险废物收集容器;(三)一般工业垃圾收集容器;(四)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第八条船舶垃圾收集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标识清晰,易于识别;(二)容量充足,便于操作;(三)材质安全,不易破损;(四)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第九条船舶垃圾收集操作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不得与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垃圾等其他垃圾混合;(二)危险废物应当单独收集,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三)一般工业垃圾应当单独收集,不得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四)其他垃圾应当分类收集,不得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垃圾混合。
第三章垃圾储存与处理第十条船舶垃圾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储存设施应当密封良好,防止垃圾渗漏、溢出;(二)储存设施应当通风良好,防止垃圾发酵产生有害气体;(三)储存设施应当便于检查和清理。
第十一条船舶垃圾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选择无害化处理;(二)鼓励资源化利用;(三)不得擅自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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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总则
5船舶垃圾种类
6垃圾的收集和存放
7垃圾处理
8安全管理记录
编写:海务经理
审核:指定人员
批准:总经理
1 目的
旨在规范船舶垃圾的处理,防止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船舶垃圾的处理。
3 职责
3.1 船长负责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实施。
3.2 大副负责船舶垃圾处理的监督和指导,联系港口有关部门的垃圾收。
3.3 水手长负责甲板垃圾的收集和船舶垃圾的处理。
3.4 机匠长负责机舱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3.5 大厨负责厨房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3.6 全体船员都应收集垃圾和遵守本规定。
4 总则
4.1 船舶应配备《船舶垃圾记录簿》和经船籍港海事局批准的《船舶垃
圾管理计划》。
4.2 应按要求张贴标有《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第3条和第5条内容的
中英文书写的垃圾管理公告标牌,每船至少三块。
4.3船舶垃圾的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
污染排放标准》、《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的规定和船舶的《垃圾管
理计划》。
5 船舶垃圾种类
船舶垃圾包括船舶的生活垃圾、扫舱垃圾、维修保养后的垃圾、塑料
垃圾、含有害物质或危险物质的垃圾等。
6 垃圾的收集和存放
6.1 应使用密封良好的垃圾袋或垃圾桶存放垃圾,收集垃圾用的容器应分
放在餐厅、厨房、卫生间、洗室、船员生活区走廓、机舱和甲板等
处所。
6.2 垃圾应分类收集储存,一般在后甲板上放置严密、有坚固盖子的垃圾
桶储存,并应在垃圾桶上做好标记,含有害物质或危险物质的垃圾
应单独存放。
6.3 垃圾桶不得悬挂在舷外。
6.4 船舶垃圾在船舶离港前尽可能申请港方接收处理。
7 垃圾处理
7.1 在港口
7.1.1 在港内禁止排放垃圾。
7.1.2 具备焚烧炉的船舶在港口禁止焚烧。
7.1.3 无焚烧炉的船舶,以及对航行中未能处理或不允许处理的垃圾,应
申请各港专业单位接收处理(已订立合同的港口由合同单位接收)。
7.1.4 凡含有毒、有害垃圾,在到港后应事先报告港口海事机关,经批准
后才能进行处理。
7.1.5 接收单位在进行垃圾接收处理作业时,船方应与接收单位密切配合,
防止垃圾散落水中。
7.1.6 大副负责与港方联系,及时将垃圾送往接收设施,并索取具体说明所
接收垃圾估计量的收据或证明,而且该收据或证明与《垃圾记录簿》
一起保存。
7.2 航行中
7.2.1 塑料及其制品禁止排放。
7.2.2 食品废弃物,当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外并且不在特殊区域内,
经粉碎后且直径不大于25MM的可排放入海。
未经粉碎的废弃食物,
在特殊区域外距岸12海里以上排放。
7.2.3 纸张、碎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和类似废弃物,在特殊区域外
距岸12海里以上排放。
7.2.4 经粉碎且直径小于25MM的垃圾,包括纸张、碎布、玻璃等在特殊区
域外距岸3海里以上排放。
特殊区域内禁止排放。
7.2.5 被油或者有毒化学品物质污染的垃圾,必须经严格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再排放入海或送往港口接收设施。
8 安全管理记录
8.1 每次垃圾排放作业都应记录在《垃圾记录簿》中,包括垃圾排放入海、
排入接收设施或排入其它船舶。
在排放的当天由大副进行记录并签
字。
《垃圾记录簿》每记完一页都应由船长签字。
8.2 《垃圾记录簿》在船上由大副负责保管,用完后保存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