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合集下载

船舶污染物处置制度范本

船舶污染物处置制度范本

船舶污染物处置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我国海洋环境,防止船舶污染物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沿海和内河水域从事船舶活动的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等。

第三条船舶污染物处置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全程控制、多元共治。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船舶污染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船舶污染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污染物分类与处置要求第五条船舶污染物分为以下几类:(一)生活污水;(二)船舶垃圾;(三)油类污染物;(四)有毒有害物质;(五)其他污染物。

第六条船舶污染物处置要求:(一)生活污水:船舶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水处理设备,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二)船舶垃圾:船舶应当分类收集船舶垃圾,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将船舶垃圾交由有资质的接收单位进行处置。

(三)油类污染物:船舶应当配备油水分离器等设备,对油类污染物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四)有毒有害物质:船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并交由有资质的接收单位进行处置。

(五)其他污染物:船舶应当对其他污染物进行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排放、丢弃或者倾倒。

第三章污染物处置流程与责任第七条船舶污染物处置流程:(一)船舶污染物产生后,船舶应当及时进行分类收集;(二)船舶应当将污染物交由有资质的接收单位进行处置;(三)接收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对污染物进行处理,确保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四)船舶和接收单位应当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置情况,并相互确认。

第八条船舶污染物处置责任:(一)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应当依法履行船舶污染物处置义务,保证船舶污染物的合规处置;(二)有资质的接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对船舶污染物进行处置,确保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理;(三)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舶污染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等依法进行处罚。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范本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范本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范本一、引言船舶垃圾处理是船舶运营中的重要环节,正确处理船舶垃圾不仅关乎环境保护,还与船舶运营者的形象和法律责任紧密相关。

本文旨在规范船舶垃圾的处理行为,保护海洋环境,遵守国际法律法规,提供船舶垃圾处理须知范本。

二、船舶垃圾的分类和处理方法1. 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处理方法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食物残渣、包装物、纸张等,应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

船舶运营者应在船舶上设置合适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定期将垃圾投放到响应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 厨余垃圾的分类和处理方法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剩饭剩菜、果皮、蔬菜残渣等,应设立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并及时密闭、密封。

运营者可以选择将厨余垃圾进行堆肥处理或与其他垃圾一同进行焚烧处理。

3. 有害垃圾的分类和处理方法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油漆等,应放置于特殊垃圾容器中进行收集,并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进行专门处理。

4. 渣土垃圾的分类和处理方法渣土垃圾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岩石碎片等,运营者应定期将渣土垃圾投放到指定的渣土处理场所进行处理。

5. 甲板垃圾的分类和处理方法甲板垃圾主要包括结冰剂、过期药品、废弃维修用品等,应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存放,并按照国际海运法规的要求进行储存和处理。

三、船舶垃圾处理的注意事项1. 不得在海洋中随意倾倒垃圾,以免污染海洋环境。

船舶垃圾应在适宜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分类投放或暂存,并交由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垃圾处理。

2. 船舶运营者应定期检查船舶垃圾容器的存储情况,确保容器没有破损或漏底,并及时清理垃圾容器。

3. 除非遇到特殊情况,船舶垃圾应在航行或驻泊时进行处理。

不得将垃圾留存在岸上设施。

4. 在航行过程中,船舶垃圾应妥善存放,避免对船舶和环境造成威胁。

特别是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应采取闭袋密封等措施,防止异味和污染。

5. 运营者应配备合适的垃圾处置设备和设施,并购买或租赁必要的处理设备,以便及时处理船舶垃圾。

船上垃圾分类与处理措施

船上垃圾分类与处理措施

船上垃圾分类与处理措施
船上垃圾分类与处理措施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 垃圾分类:船上设立垃圾分类区域,将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2. 再利用和回收:船舶上可以设立回收站点,收集可回收物如纸张、塑料和金属等,并将其进行分类和压缩,以便于后续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3. 有害垃圾处理:有害垃圾如电池、灯管和废油等需经过专门处理,船上可以设立特定的存放区域,并定期将其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理或回收。

4. 厨余垃圾处理:船上可以设立专门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将厨余垃圾进行分解、腐烂和消毒等处理,可以进行堆肥处理或利用特殊设备转化为可再利用的能源。

5. 其他垃圾处理:其他垃圾如纸巾、餐具和破损物品等可以进行焚烧处理或采用特殊的化学处理方式。

6. 控制垃圾产生:船舶上可以进行垃圾的源头控制,例如通过减少包装材料、提供可重复使用的餐具和购买环保产品等方式,减少垃圾的产生。

7. 宣传教育:船舶上可以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向船员和乘客传达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正确的处理方法,提高他们的环
保意识和参与程度。

总之,船上垃圾分类与处理措施需要根据船舶的情况和特点进行具体规划和实施,旨在减少船舶产生的垃圾,加强垃圾分类与处理,保护海洋环境。

19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19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目录1目的2适用范围3职责4总则5船舶垃圾种类6垃圾的收集和存放7垃圾处理8安全管理记录编写:海务经理审核:指定人员批准:总经理1 目的旨在规范船舶垃圾的处理,防止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船舶垃圾的处理。

3 职责3.1 船长负责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实施。

3.2 大副负责船舶垃圾处理的监督和指导,联系港口有关部门的垃圾收。

3.3 水手长负责甲板垃圾的收集和船舶垃圾的处理。

3.4 机匠长负责机舱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3.5 大厨负责厨房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3.6 全体船员都应收集垃圾和遵守本规定。

4 总则4.1 船舶应配备《船舶垃圾记录簿》和经船籍港海事局批准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4.2 应按要求张贴标有《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第3条和第5条内容的中英文书写的垃圾管理公告标牌,每船至少三块。

4.3船舶垃圾的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排放标准》、《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的规定和船舶的《垃圾管理计划》。

5 船舶垃圾种类船舶垃圾包括船舶的生活垃圾、扫舱垃圾、维修保养后的垃圾、塑料垃圾、含有害物质或危险物质的垃圾等。

6 垃圾的收集和存放6.1 应使用密封良好的垃圾袋或垃圾桶存放垃圾,收集垃圾用的容器应分放在餐厅、厨房、卫生间、洗室、船员生活区走廓、机舱和甲板等处所。

6.2 垃圾应分类收集储存,一般在后甲板上放置严密、有坚固盖子的垃圾桶储存,并应在垃圾桶上做好标记,含有害物质或危险物质的垃圾应单独存放。

6.3 垃圾桶不得悬挂在舷外。

6.4 船舶垃圾在船舶离港前尽可能申请港方接收处理。

7 垃圾处理7.1 在港口7.1.1 在港内禁止排放垃圾。

7.1.2 具备焚烧炉的船舶在港口禁止焚烧。

7.1.3 无焚烧炉的船舶,以及对航行中未能处理或不允许处理的垃圾,应申请各港专业单位接收处理(已订立合同的港口由合同单位接收)。

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要求

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要求

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要求一、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一、总体要求: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向海洋排放的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废气等污染物以及压载水,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船舶应当将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排放要求的污染物排入港口接收设施或者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

船舶不得向依法划定的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滨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水域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海域排放船舶污染物。

二、对船舶污染接收单位的要求1、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应当具有与其作业风险相适应的预防和清除污染的能力,并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2、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应当落实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

进行污染物接收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并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防止污染物溢漏。

3、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在污染物接收作业完毕后,向船舶出具污染物接收单证,如实填写所接收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并由船长签字确认。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上应当注明作业单位名称,作业双方船名,作业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地点,以及污染物种类、数量等内容。

船舶应当携带相应的记录簿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到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并将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保存在相应的记录簿中。

4、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处理的规定处理接收的船舶污染物,每月应将船舶污染物的交付单位名称、交付的污染物种类、数量和处理情况报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三、对船舶的要求1、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处置的作业,应当在相应的记录簿内规范填写、如实记录,真实反映船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数量、处置过程和去向。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不需要配备记录簿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在作业当日的航海日志或者轮机日志中如实记载。

船舶垃圾处理规则

船舶垃圾处理规则

船舶垃圾处理规则
船舶垃圾处理规则是指船舶在航行或停靠期间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的处理与处置规定。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
1. 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规定了船舶垃圾的种类、收集、分类、存储、处置等规定,旨在保护海洋环境。

2. 国家海洋局颁布的《船舶垃圾、油污污染应急处置预案》:该预案明确了船舶遇到垃圾、油污污染时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方法,并要求船舶和港口设施加强预案的推广和培训。

3. 中国海事局发布的《船舶废弃物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船舶产生的废弃物应如何分类、贮存、交接以及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强调了船舶管理者应当履行废弃物管理的职责。

4. 相关标准和指南:例如《船舶固体垃圾管理规范》、《船舶废水管理规范》、《船舶废气管理规范》等,这些标准和指南为船舶管理者提供了实际操作上的具体指导。

总的来说,船舶垃圾处理规则是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维护航行安全,必须要严格执行。

船舶管理者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相应规定,确保船舶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不给环境造成任何影响。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船舶垃圾处理是保护环境和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对于海洋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船舶乘员、船舶管理者和船舶相关人员都应了解并遵守船舶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

下面是船舶垃圾处理的须知。

一、船舶垃圾的分类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船舶垃圾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食品垃圾:包括食物残渣、厨房废弃物等。

2. 塑料垃圾:包括塑料袋、瓶子、容器等。

3. 纸张垃圾:包括纸巾、书报等。

4. 废弃物:包括损坏的设备、家具等。

5. 危险品:包括废弃的化学品、电池等。

6. 油污垃圾:包括油渣、燃油残余等。

7. 渣土垃圾:包括粉尘、灰烬等。

二、船舶垃圾处理的原则1. 分类处理:将不同种类的垃圾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储存安全:垃圾应保存在封闭、密封、耐腐蚀的容器或垃圾袋中,以防止泄漏。

3. 清理规范:垃圾应定期进行清理,保持舱内清洁。

4. 污染预防:防止垃圾和污水进入海洋,以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5. 合规处理:按照国际、国内法规规定的方式处理垃圾。

三、船舶垃圾处理的流程1. 污水处理:船舶垃圾处理的第一步是处理污水。

使用适当的污水处理设备将船舶污水处理成符合排放标准的水质后排放。

2. 压实垃圾:将塑料垃圾、纸张垃圾等进行压实处理,减少垃圾的体积,方便储存和运输。

3. 垃圾分拣:进行食品垃圾、废弃物、危险品等不同种类的垃圾分类处理。

4. 垃圾储存:将不同种类的垃圾存放在相应的容器或垃圾袋中,确保垃圾不会泄漏。

5. 垃圾处理:根据不同种类的垃圾进行相应的处理。

例如,食品垃圾经过高温处理后可以用于生物质能源发电,塑料垃圾可进行回收再利用等。

6. 垃圾销毁:无法进行有效处理的垃圾应当经过合规的销毁,以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船舶垃圾处理的法规船舶垃圾处理受到一系列国际和国内法规的监管,主要包括:1. 国际公约:国际海事组织的《船舶垃圾污染预防公约》(MARPOL)和《船舶垃圾管理规则》(GGM)是船舶垃圾处理的基础法规。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船舶垃圾处理规定随着世界各地航运业的快速发展,船舶垃圾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各国纷纷制定了船舶垃圾处理规定,加强对船舶垃圾的管理与处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首先,船舶应当按照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船舶垃圾管理手册》进行操作。

该手册规定了船舶垃圾的分类、存放、处理和报告等方面的要求,并详细说明了船舶垃圾的处理方法。

垃圾的分类是船舶垃圾处理的基础。

船舶垃圾一般分为船舶生活垃圾、船舶运营垃圾和船舶危险垃圾三类。

船舶生活垃圾包括食品残渣、厨房垃圾、纸张、塑料制品等。

船舶运营垃圾主要包括船舶维修垃圾、废旧设备和零件等。

船舶危险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液、废弃油漆、废药品等。

垃圾的存放是确保船舶垃圾处理的关键。

船舶应当配备垃圾存放设施,垃圾应当分类、密封、垫底,并妥善进行存放。

特别是对于危险垃圾,应当进行单独存放,并采取防溢漏措施以避免泄漏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垃圾的处理应当按照国际标准进行。

对于可回收垃圾,船舶应当尽量进行再利用或回收。

对于不可再利用的垃圾,船舶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将其交由专业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对于危险垃圾,船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垃圾的报告是船舶垃圾管理的重要环节。

船舶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在进入或离开港口时,将船舶所产生的垃圾情况向港口管理机构报告,并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这样可以方便港口管理机构对船舶垃圾的管理和监督。

违反船舶垃圾处理规定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根据各国的法律法规,违反船舶垃圾处理规定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刑事处罚,并可能导致船舶被扣押或勒令停止航行。

总之,船舶垃圾处理规定是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举措。

船舶垃圾应当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分类、存放、处理和报告,以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船舶运营者和相关机构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对船舶垃圾处理规定的宣传、培训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船舶垃圾处理的良好氛围。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2013.03.15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SMIC08-1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1总则
为妥善处理船舶垃圾,防止污染水域,制定本规定。

2职责和适任人员
.1大副对垃圾处理负领导、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联系港口垃圾接收设备及安排垃圾搬移工作。

并保管“垃圾记录簿”。

.2适任人员:厨值人员负责厨房、餐厅垃圾的收集及处理;水手负责甲板垃圾的收集及处理;机工负责机舱垃圾的收集及处理。

3实施步骤
3.1垃圾的收集及存放:
.1使用密封良好的垃圾袋或垃圾桶存放垃圾;
.2垃圾应分类收集以红色桶装含有有害物质或危险物质(不能排放入海)的垃圾;黄色桶装玻璃器具类的垃圾;绿色桶装食物类的垃圾。

.3油污垃圾应妥善照管,防止油污泄漏或自燃。

3.2垃圾港内接收处理:
.1严格执行港口有关垃圾处理规定;
.2不得将垃圾桶悬挂在舷外;
.3需使用港口接收设备时,应按港口规定联系;
.4垃圾从船转移到接收船/车的过程中应防止散落入水;
.5使用港口接收设备处理垃圾后,船舶应当携带记录簿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到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并将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保存在相应的记录簿中。

.6按规定填写“垃圾记录簿”。

3.3垃圾排放处理:
.1不得将塑料制品处理在水域中;
.2食品及纸制品、破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等垃圾可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外处理入海,塑料垃圾袋应收回;如上述垃圾业经磨碎且能通过筛眼不大于25mm的粗筛,可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外处理入海;
.3按规定将处理情况记入“垃圾记录簿”。

版本1.0 厦门永丰嘉成船务有限公司修改 01。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规定(3篇)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垃圾的管理,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计划规定。

第二条本计划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包括但不限于货船、客船、渔船、油船、化学品船等。

第三条船舶垃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公众参与;(四)统一监管,分类处理。

第二章船舶垃圾的分类第四条船舶垃圾分为以下几类:(一)生活垃圾:包括食物残渣、厨余垃圾、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等;(二)船舶操作垃圾:包括油桶、油漆桶、机油、滤油棉、金属屑、缆绳、锚链等;(三)船舶备品备件:包括轮胎、电池、油漆、涂料等;(四)船舶废弃物:包括船体、船用设备、备件等。

第五条船舶垃圾处理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确保分类准确。

第三章船舶垃圾的收集与储存第六条船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收集容器,并按照船舶垃圾的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收集。

第七条船舶垃圾收集容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具有足够的容量,能够满足船舶垃圾的收集需求;(二)具有明显的分类标识,便于识别和分类;(三)易于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

第八条船舶垃圾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储存设施应密封,防止垃圾渗漏;(二)储存场所应远离生活区,避免影响船员健康;(三)储存场所应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

第四章船舶垃圾的处理第九条船舶垃圾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选择无害化处理方式;(二)鼓励资源化利用;(三)禁止随意排放。

第十条船舶垃圾处理方式包括:(一)焚烧:适用于有机垃圾,如食物残渣、厨余垃圾等;(二)填埋:适用于无机垃圾,如塑料、玻璃、金属等;(三)回收利用:适用于可回收的废弃物,如轮胎、电池等;(四)焚烧与填埋结合:适用于有机和无机垃圾混合的废弃物。

第十一条船舶垃圾处理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二)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船舶垃圾的处理需求;(三)具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处理效果。

船舶生活垃圾处理协议

船舶生活垃圾处理协议

船舶生活垃圾处理协议1. 背景介绍随着船舶运输的不断发展,船舶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并有效管理船舶生活垃圾的处理,制定了船舶生活垃圾处理协议。

本文档旨在规范船舶生活垃圾的处理流程,为船舶公司提供指导和参考。

2. 定义•船舶生活垃圾:指船舶内产生的包括厨余废弃物、食品残渣、餐厨垃圾、纸张、塑料制品、废玻璃瓶、废金属、塑料制品和其他可燃、可降解的杂物。

•船舶生活垃圾处理设备:指用于处理船舶生活垃圾的设备,包括厨余垃圾处理器、垃圾压缩机等。

3. 船舶生活垃圾处理流程1.船舶在进入港口前,船舶公司应制定船舶生活垃圾管理方案,并向港口管理部门提供备案。

2.船舶进入港口后,船长或船员应将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并分类存放,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垃圾。

3.船舶生活垃圾应按照日常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特殊垃圾四类进行分类,分别存放在相应的垃圾箱中。

4.船舶公司应配备符合规定的船舶生活垃圾处理设备,确保垃圾的安全存放和处理。

5.港口管理部门应派遣工作人员定期检查船舶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和处理情况,并出具相应的检查报告。

6.港口管理部门可根据情况设立船舶生活垃圾接收点,接收船舶生活垃圾并进行处理。

4. 船舶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船舶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压缩处理:将可压缩的垃圾进行压缩处理,减少体积。

- 焚烧处理:将可燃的垃圾进行高温焚烧,减少体积和有害物质。

- 堆肥处理:将厨余废弃物等可生物降解的垃圾进行堆肥处理,减少污染。

- 分类回收:将可回收的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如纸张、塑料制品等。

5. 船舶生活垃圾处理的责任分配•船舶公司责任:船舶公司应配备船舶生活垃圾管理人员,负责船舶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和安全存放。

•港口管理部门责任:港口管理部门应负责指导和监督船舶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处理设备和设施。

•经营者责任:船舶经营者应配备专职垃圾处理人员,并确保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二篇)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二篇)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本须知规定了船舶垃圾处理办法,旨在防止船舶垃圾污染水域。

2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公司进入安全管理体系的所有船舶。

3参考文件3.1MARPOL73/78公约xx年修正案(附则Ⅴ)3.2《防止船舶垃圾和沿岸固体废弃物污染长江水域管理规定》4定义垃圾:系指船舶在营运生产过程中,自身正常产生的船员生活垃圾、炉渣、垫、隔舱和扫舱物料,以及船上损耗报废的工索具和机器零件等。

5职责5.1船长负责《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在本船的实施和培训工作。

5.2大副具体负责船舶垃圾的日常处理工作,大副应征得船长同意后对外联系垃圾接收事宜。

6船舶垃圾的防污染管理6.1船舶垃圾的存放与管理6.1.1船舶应备有密封良好的专用塑料袋和专用垃圾桶。

6.1.2红色标记的容器用于存放塑料和混有塑料制品的垃圾。

6.1.3绿色标记的容器用于存放食品废弃垃圾。

6.1.4蓝色标记的容器用于存放其他垃圾。

6.1.5含有害或危险物质成分的垃圾和油污垃圾,应与其它垃圾分开存放,以便到港后办理接收。

6.1.6来自有疫情港口的船舶垃圾,应提前向卫生检疫部门申请进行卫生处理。

6.2航行中的垃圾处理6.2.1船上的任何塑料制品垃圾(包括合成纤维绳和渔网,各种包装用塑料纸、绳、袋、容器、捆扎啤酒罐的塑料环以及存放垃圾的塑料袋等)严禁在任何水域投弃,船上应专设盛放此类垃圾的容器。

6.2.2距最近陆地25海里内,不得将漂浮物、垫舱物料、衬料和包装材料投弃入海。

6.2.3距最近陆地12海里内,不得将食品废弃物、纸制品、破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和一切废弃物处理入海。

6.2.4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外,可将被粉碎且直径小于25毫米的食品垃圾处理入海。

6.2.5在海上按规定的区域处理垃圾入海时,应将装存其它垃圾的塑料袋或其它塑料网具等收回,不得一起处理入海。

6.3抵港垃圾处理6.3.1船舶抵港禁止向港口水域倾倒垃圾和废弃物。

6.3.2抵港船舶禁止使用焚烧炉焚烧垃圾。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范本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范本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垃圾的规范处理和环境保护,保障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船舶垃圾处理须知。

第二条本须知适用于所有进入本港口的船舶,并适用于所有从本港口启航的船舶,包括商船、客船、渔船、工程船等。

第三条所有船舶及其船员应遵守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船舶垃圾管理条例》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船舶垃圾的分类、贮存、处理、报告等义务。

第四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船舶垃圾处理设施和管理机制,提供船舶垃圾收集、贮存、处理等服务。

第五条船舶垃圾应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的要求进行分类,并在船舶上进行物理隔离,以保持环境卫生。

第六条船舶船员应定期接受船舶垃圾管理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提高垃圾处理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船舶垃圾分类和贮存第七条船舶垃圾应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的要求进行分类,分为食物垃圾、塑料垃圾、纸张和纸板垃圾、金属垃圾、玻璃垃圾、危险垃圾、生活垃圾等。

第八条船舶垃圾分类贮存设施应设置在船舶上易于操作和清洁的位置,确保垃圾的安全贮存和隔离。

第九条船舶垃圾贮存容器应具备防水、防漏功能,以防止垃圾泄漏污染海洋环境。

第十条厨余垃圾和食物残渣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避免产生异味和污染。

第十一条塑料垃圾、纸张和纸板垃圾、金属垃圾、玻璃垃圾应分别存放在相应的容器中,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危险垃圾应存放在专门的容器中,并进行标识,以示警示和提醒。

第十三条船舶生活垃圾应分别存放在干湿两个容器中,以减少垃圾湿润带来的异味和滋生细菌的可能性。

第十四条船舶垃圾贮存设施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保证垃圾贮存环境干净卫生。

第三章船舶垃圾处理第十五条船舶垃圾应在进入港口前进行分类和贮存,并及时向港口管理部门报告垃圾贮存情况。

第十六条港口管理部门应根据船舶垃圾类别、数量和贮存情况安排垃圾收集和处理服务。

第十七条船舶垃圾收集服务由港口管理部门或授权的第三方机构提供,船舶应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安排垃圾收集。

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一、引言近年来,全球海洋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其中船舶生活垃圾的不合理管理成为致使海洋环境污染的一大主要因素。

船舶生活垃圾主要包括船员餐厨垃圾、废纸、废塑料、玻璃瓶及其它杂物等。

这些垃圾在航行中,如果不得到妥善的处理,将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伤害。

为此,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一致认识到建立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海事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船舶的监管力度。

二、船舶生活垃圾管理法规目前,国际海事组织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标准,旨在规范和规定船舶生活垃圾的管理和处理。

最具代表性的是《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公约》(MARPOL公约),其中附则V规定了船舶生活垃圾的处理要求,规定了船舶应该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贮存、处理和排放等。

根据MARPOL公约的规定,船舶生活垃圾应该按照不同的种类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其中包括:1.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船员餐厨垃圾、厨房废油和食品残渣等,应该进行分门别类的收集和储存,避免与其它垃圾混合。

2. 废纸类垃圾:包括各类纸张、纸板等,应该进行分类收集和贮存,以方便后续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3. 废塑料类垃圾:包括塑料袋、瓶子、包装袋等,应该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尽量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4. 玻璃瓶及其它杂物:应该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以避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三、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的建立针对船舶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性,船东和船员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船舶在航行中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合规的处理。

以下是一些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的建议:1. 制定船舶生活垃圾管理手册:船东应该制定具体的管理手册,详细规定船员在船舶上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存储、处理和排放等各个环节的要求,确保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船舶应该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垃圾袋和垃圾分类标识等设备,确保船员能够便利地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和临时贮存。

3. 进行船员培训:船东应该对船员进行相关的生活垃圾管理培训,使其了解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和要求,提高其对生活垃圾的意识和管理能力。

船舶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船舶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船舶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一、引言船舶是国际贸易和旅游业的重要交通工具,在全球贸易和旅游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随着船舶数量的增加,船舶垃圾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船舶垃圾的随意排放不仅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危害,还对人类健康和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规定来管理和防治船舶垃圾污染。

本文旨在总结和介绍船舶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以期促进全球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船舶垃圾分类与处理船舶垃圾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油脂类垃圾、船舶产生的渣土以及船舶排污等。

为了便于管理和处理,船舶垃圾一般按照其性质和来源进行分类。

具体分类请参照国际海事组织有关指南,如《船舶垃圾管理手册》。

根据不同类型的垃圾,船上应设置相应的容器,并遵守相应的处理方法和规定。

三、船舶垃圾污染防治设施要求为了有效防治船舶垃圾污染,船上应配备相应的垃圾处理设施。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船舶应当配备垃圾储存设施,并设置防液漏、防异物入侵的措施。

其次,船舶应当配备油水分离设施,以及符合国际标准的垃圾处理设备。

最后,船舶还应当设置与垃圾管理相关的告示牌和标识,以提醒船员注意垃圾处理以及保护环境。

四、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措施为了确保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的有效实施,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船舶应当配备垃圾记录簿,记录垃圾产生和处理情况,并随时向港口或相关当局提供。

其次,船舶应当遵守国际规定的进入港口的时间限制,并与港口当局进行垃圾处理的协商。

最后,各港口当局应当制定相应的执法和监管措施,对违反垃圾处理规定的船舶予以惩罚,并保障相关法律的有效运行。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

国际海事组织是推动国际合作和交流的重要平台。

各国可以通过该组织共同研究和制定船舶垃圾管理规定,并分享经验和技术。

此外,各国还可以加强合作,共同开展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以促进全球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规则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规则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规则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就是船上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守则”,这个规则是国际上和各国法律定下来的,目的是不让船上的垃圾污染我们的大海。

简单来说,就是这么几条:垃圾分类丢:船上得设好几个垃圾桶,就像家里厨房、客厅、卧室的垃圾桶一样,把垃圾按照能烧的、不能烧的、剩菜剩饭、塑料瓶、铁罐子、玻璃瓶、废油、化学品等分别丢进不同的桶里。

记账报账:船上每天产生的垃圾多少斤两、是什么类型的,怎么处理的,都要像记账一样记下来,这个记录得特别详细,必要时还要交给港口或者所属国家的监管部门看。

严禁乱扔:根据国际海洋保护的规定,很多垃圾是绝对不能随便往海里倒的,尤其像塑料袋、剩饭剩菜这些,除非到了特别远的地方,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按规定处理掉。

船上处理:船上会有专门的设备来处理部分垃圾,比如剩菜剩饭可以用粉碎机打碎,然后再在远离陆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投放到海里。

上岸处理:当船靠港的时候,要把船上处理不了的垃圾运到岸上的垃圾处理站去。

学习培训:船员们都得学习这套垃圾管理知识,知道怎么正确分类垃圾,怎么处理垃圾,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制定详细计划:船上得有一个详细的“垃圾管理作战图”,包括怎么分垃圾、怎么收垃圾、怎么存垃圾、怎么处理垃圾、怎么记账,全都得规规矩矩地写出来,然后严格执行。

总的来说,就是船上的垃圾得管得严严实实的,既要做到源头减量,又要科学分类和处理,保证我们的海洋少受污染,大家都得照规矩来。

船舶设置垃圾管理规定(3篇)

船舶设置垃圾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垃圾管理,保护海洋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国管辖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

第三条船舶垃圾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垃圾管理制度,落实垃圾收集、储存、处理和排放等各项措施。

第五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船舶垃圾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船舶垃圾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垃圾分类与收集第六条船舶垃圾分为以下几类:(一)生活垃圾:包括食物残渣、纸屑、塑料瓶、金属罐头等;(二)危险废物:包括油漆、溶剂、电池、药品等;(三)一般工业垃圾:包括废油、废机油、废油漆桶等;(四)其他垃圾:包括塑料袋、绳索、网具等。

第七条船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包括:(一)生活垃圾收集袋;(二)危险废物收集容器;(三)一般工业垃圾收集容器;(四)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第八条船舶垃圾收集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标识清晰,易于识别;(二)容量充足,便于操作;(三)材质安全,不易破损;(四)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第九条船舶垃圾收集操作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不得与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垃圾等其他垃圾混合;(二)危险废物应当单独收集,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三)一般工业垃圾应当单独收集,不得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四)其他垃圾应当分类收集,不得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垃圾混合。

第三章垃圾储存与处理第十条船舶垃圾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储存设施应当密封良好,防止垃圾渗漏、溢出;(二)储存设施应当通风良好,防止垃圾发酵产生有害气体;(三)储存设施应当便于检查和清理。

第十一条船舶垃圾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选择无害化处理;(二)鼓励资源化利用;(三)不得擅自排放。

油渣及舱内废物清除安全管理规定

油渣及舱内废物清除安全管理规定

油渣及舱内废物清除安全管理规定概述油渣和舱内废物清除是维持船舶航行安全和环保管理的重要工作。

因为这些废物会导致船舶减速、易滞留和影响燃油经济等,同时,这些废物若没有妥善清理和处置,会对船舶和海洋生态造成长期的不良影响。

因此,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和环保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规定内容一、船舶甲板清洗规定1.在进行任何的船舶甲板清洗作业前,工作人员必须穿上防护鞋、防护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具,以保证他们不会因清洗作业受到任何伤害。

2.在进行任何的船舶甲板清洗作业前,工作人员需要检查洗甲板水管是否完好无损,确保其能正常供水,并开启船体侧壁水口,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3.在进行船舶甲板清洗作业时,工作人员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指南,了解所有安全措施,避免做出任何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为。

4.在进行任何的船舶甲板清洗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制定详细的清洗计划,并确保清洗的时空不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伤害。

5.在船舶甲板清洗作业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全面的清理、消毒和检查,确保甲板环境干净整洁,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二、油渣和废物清理规定1.对于油渣和舱内废物的清理和处置,必须根据相关的国际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

2.在进行油渣和舱内废物清理工作时,必须穿上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口罩和工作服等个人防护用具,以保护工作人员不受伤害。

3.工作人员应当使用合适的清洁剂,以充分清除舱内的油渣和废物,并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以确保工作人员在清理过程中的安全。

4.对于所清理的油渣和废物,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妥善的处置和回收,以保障环保和船舶运行的顺畅。

5.在进行收取油渣和废物的作业时,必须使用专用的油污收集桶,并将其准确地存放在指定的处置地点,以避免对海洋生态的不良影响和船舶的运输安全。

三、其他注意事项1.对于油渣和舱内废物的清理工作,必须做好安全提醒和警示工作,以避免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伤害和意外。

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为防止船舶对沿海水域及施工水域、码头造成污染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船舶条件和施工水域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船舶垃圾是指船舶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两大类。

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厨房垃圾、残肴饭菜等;生产垃圾包括破旧的滤芯、油污的棉纱和破布、灰渣、积垢、包装材料,船舶维修和保养产生的油漆废料、铁锈、机械设备的废料等垃圾。

2、全体船员必须重视和努力做好防污染工作,尤其是领导船员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防污染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和各个港口的防污染规定,并经常组织船员学习船舶防污染知识,制定本船的垃圾处理实施细则。

3、船舶生活垃圾不得任意倒入港区或施工水域,平日应倒入带盖、不渗漏并有明显标志的生活垃圾储存容器或聚已烯材料制成的垃圾袋中,当船舶停靠后海基地或施工区域靠泊点时,可以向陆地指定的垃圾箱倾倒;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的水域处理入海。

并做好记录。

4、船舶生产垃圾(如油污的棉纱和破布、灰渣、积垢、铁锈等),港口施工船舶或停靠码头船舶应妥善将生产垃圾积存在铁桶内,存满时可向陆地指定垃圾箱倾倒,无指定垃圾箱时,应申请港口垃圾接收设备进行处理,不得任意倒入港口、施工水域;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陆地 12 海里以外的水域处理入海。

并做好记录。

5、一切塑料制品(包括塑料合成缆绳及一切粒状、块状的塑料衬垫物料、包装材料、聚纤维织物、食品用具、塑料袋等塑料垃圾)任何时候不得投放入海。

船上垃圾过多,无法续存时,应申请港口垃圾接收设备处理。

6、施工驳船甲板上的泥沙、混凝土、石块等生产垃圾、平时应收集在甲板上四周围蔽的区域,当船舶靠泊码头时,将垃圾送到码头垃圾箱中。

7、所有船舶不得任意在港内冲洗甲板和舱室,确需冲洗时,事先必须申请当地海事部门批准。

8、航行在内河的所有船舶,严禁排放任何船舶垃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7.1.5接收单位在进行垃圾接收处理作业时,船方应与接收单位密切配合,防止垃圾散落水中。
7.1.6大副负责与港方联系,及时将垃圾送往接收设施,并索取具体说明所接收垃圾估计量的收据或证明,而且该收据或证明与《垃圾记录簿》一起保存。
7.2航行中
7.2.1塑料及其制品禁止排放。
7.2.2食品废弃物,当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外并且不在特殊区域内,经粉碎后且直径不大于25MM的可排放入海。未经粉碎的废弃食物,在特殊区域外距岸12海里以上排放。
6垃圾的收集和存放
6.1应使用密封良好的垃圾袋或垃圾桶存放垃圾,收集垃圾用的容器应分放在餐厅、厨房、卫生间、洗室、船员生活区走廓、机舱和甲板等处所。
6.2垃圾应分类收集储存,一般在后甲板上放置严密、有坚固盖子的垃圾桶储存,并应在垃圾桶上做好标记,含有害物质或危险物质的垃圾应单独存放。
6.3垃圾桶不得悬挂在舷外。
3.3水手长负责甲板垃圾的收集和船舶垃圾的处理。
3.4机匠长负责机舱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3.5大厨负责厨房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3.6全体船员都应收集垃圾和遵守本规定。
4总则
4.1船舶应配备《船舶垃圾记录簿》和经船籍港海事局批准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4.2应按要求张贴标有《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第3条和第5条内容的
6.4船舶垃圾在船舶离港前尽可能申请港方接收处理。
7垃圾处理
7.1在港口
7.1.1在港内禁止排放垃圾。
7.1.2具备焚烧炉的船舶在港口禁止焚烧。
7.1.3无焚烧炉的船舶,以及对航行中未能处理或不允许处理的垃圾,应申请各港专业单位接收处理(已订立合同的港口由合同单位接收)。
7.1.4凡含有毒、有害垃圾,在到港后应事先报告港口海事机关,经批准后才能进行处理。
8安全管理记录
垃圾排放入海、排入接收设施或排入其它船舶。在排放的当天由大副进行记录并签字。《垃圾记录簿》每记完一页都应由船长签字。
8.2《垃圾记录簿》在船上由大副负责保管,用完后保存二年。
中英文书写的垃圾管理公告标牌,每船至少三块。
4.3船舶垃圾的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排放标准》、《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的规定和船舶的《垃圾管理计划》。
5船舶垃圾种类
船舶垃圾包括船舶的生活垃圾、扫舱垃圾、维修保养后的垃圾、塑料垃圾、含有害物质或危险物质的垃圾等。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目的
适用范围
职责
总则
船舶垃圾种类
垃圾的收集和存放
垃圾处理
安全管理记录
编写:海务经理
审核:指定人员
批准:总经理
1目的
旨在规范船舶垃圾的处理,防止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船舶垃圾的处理。
3职责
3.1船长负责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实施。
3.2大副负责船舶垃圾处理的监督和指导,联系港口有关部门的垃圾收。
7.2.3纸张、碎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和类似废弃物,在特殊区域外距岸12海里以上排放。
7.2.4经粉碎且直径小于25MM的垃圾,包括纸张、碎布、玻璃等在特殊区域外距岸3海里以上排放。特殊区域内禁止排放。
7.2.5被油或者有毒化学品物质污染的垃圾,必须经严格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再排放入海或送往港口接收设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