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经营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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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集团关于授权经营的管理办法
按照集团公司“板块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差异化管控、集团化运行”的经营理念,为更好地提高经营绩效,突出目标责任管理,提升并发挥所属单位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经营能力、应变能力,深化企业产权和经营权改革,集团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实行了授权经营的管理模式。为更好地推进授权经营管理模式规范运行,实现放权运作和监管考核有机统一,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授权经营管理遵循的原则
1、效率和效益为主的原则,充分下放权力,运用激励机制,体现被授权者主体职能,实现效益最大化。
2、结合企业实际,实行“一企一策”的原则,即根据授权企业自身的性质特点,授予相应的权力,对不同单位授予不同的权力。
3、安全指标一票否决的原则,在安全方面,任何单位都没有特权,必须执行集团公司安全1号文件,违反安全规定的要接受处罚并取消有关资格。
4、放权运作和监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授权后,集团公司与授权单位之间主要是考核与监督的关系。
二、授权经营的内容
集团公司在给授权经营单位下达的授权经营管理规定
(或授权经营协议书)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1、对该单位实施授权经营的背景,包括目前经营现状和授权经营的目的。
2、授权经营期限和范围。
3、授权经营的目标
(1)授权期限的总目标或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
(2)年度目标。根据授权期总目标集团公司对授单位下达分年度目标。
(3)月度目标。授权单位根据年度目标分解到月度,并报集团公司对口业务部门备案,作为监督考核的依据。
(4)根据授权单位的性质确定考核指标,经营单位包括利润、收入、安全等经济效益性指标,建设单位包括工期、质量、造价、安全、达产达效指标;服务性单位还要有一些远景目标、服务水平达标等体现提升服务效益的指标。
4、授权企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的权力,对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用工和薪酬管理、利润分配等要有明确的规定。
5、授权企业的职责。一是授权企业要有健全的资产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审计监督管理制度和薪酬、考核、人事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党务管理等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三重一大”内部管控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对口业务部门备案;二是要完成所承担的授权期内的各项经营目标,给予集
团应有的回报,并接受集团公司监督检查和考核;三是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和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
6、对授权企业在对外合作和投资方面要有明确的权责规定。
7、在保证既完成当年目标又完成授权期总目标方面要有明确的约定,比如完成当年目标后,给予当年薪酬兑现,但可预留一部分在授权期总目标完成后一并发放;如果总目标完不成,预留薪酬不发。
8、授权到期后,对完不成授权经营总目标的单位班子除经济处罚外,要进行行政问责,问责规定要明确。
9、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授权经营的管理
1、授权程序。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提出授权经营申请或集团公司产权管理部提出对某下属企业实施授权经营的建议后,由集团公司产权管理部负责根据上述授权原则和内容进行授权经营的可行性分析论证,提交集团公司研究决策。
2、对已授权单位的监管与考核。
(1)经营业绩考核
授权经营单位纳入集团公司月度、年度业绩考核体系,以授权目标作为考核指标,月度考核按照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行评价排名定级;年度和授权期考核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门牵头,相关专业部门和相关单位参与,对经营业绩、
财务情况和其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出具报告,认定指标完成情况,作为经营业绩考核的依据。
(2)日常运营监管
集团公司业务部门根据正常业务程序对授权经营单位进行监管,授权经营单位将各项生产经营报表分月度或按要求报至集团公司对口业务部门。
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授权单位利润和收入等主要经营指标的监督检查;
集团公司基建部负责授权单位工期、质量、造价等指标的监督检查;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考核认定的经营指标,核定授权单位月度应发放的薪酬额;
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党工团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程序,依据政府和行业规定、授权管理规定和授权单位的内部管控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集团公司生产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照政府、行业和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授权单位接受政府和行业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和考核意见,属于生产经营方面的,通过集团公司业绩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属于其他方面的,报集团公司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处理。
在月度人力资源部未出具工资发放意见、年度集团公司未出具审计报告和考核意见前,授权单位不得发放工资和考核兑现。
3、授权期内发现设定目标和实际存在重大偏差和变化时,要及时修正授权目标和条款。
4、授权单位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出现超越授权范围的事项时,重大事项按程序报集团公司审议,通常事项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业绩考核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