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利益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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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部门利益分配方案

团队部门利益分配方案

团队部门利益分配方案团队部门利益分配方案在一个组织中,团队部门的利益分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团队整体的工作效率。

一个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可以激励团队成员的工作动力,促进合作,提高团队的整体表现。

以下是一个可以参考的团队部门利益分配方案。

首先,利益的分配应该以绩效为基础。

每个团队成员应该评估其个人的工作表现,并根据其绩效水平分配利益。

绩效评估的指标可以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

绩效评估应该由团队领导和上级主管共同参与,采取客观公正的方式进行评估。

在分配利益时,绩效优秀的成员应该获得更多的奖励,而绩效较差的成员则获得较少的奖励。

其次,利益的分配应该考虑到每个团队成员的贡献。

不同的成员在团队中可能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和职责,他们对团队的贡献程度也不同。

因此,在分配利益时,应该根据每个成员在团队中的价值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回报。

这可以通过给予特殊奖励、额外福利或晋升机会等方式体现。

此外,利益的分配还应该考虑到成员的个人需求和福利。

人的需求和福利包括了经济收入、个人发展、工作环境等方面。

团队成员在参与团队工作时,需要得到适当的回报,满足基本的生活和工作需求。

同时,团队成员也应该有机会进行个人发展,通过培训和晋升获得更高的收入和福利。

在分配利益时,应该尊重每个成员的个人需求和权益,确保他们的发展和福利受到关注和保障。

最后,利益的分配还应该考虑到团队部门的整体利益。

团队部门在组织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的表现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整个组织的利益。

因此,在分配利益时,应该优先考虑团队部门的整体利益,合理分配团队成员的奖励和回报。

这可以通过给予团队成员一定的权益和激励措施,鼓励他们为团队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总之,一个公平合理的团队部门利益分配方案可以激发团队成员的工作动力,促进合作,提高团队的整体表现。

在分配利益时,应该以绩效为基础,考虑成员的贡献和个人需求,以及团队部门的整体利益。

地方性法规中的“部门利益”研究

地方性法规中的“部门利益”研究

和利益 , 地方 性法 规 制定 过程 中争要 处罚 、 可 和 在 许
这些实践中的地方性法规所存在的部门利益倾
收费权 , 对应 当承担 的责任和义务则规定得很少。 向问题是 当前制约我国地方立法质量 的突出问题 , 如 20 年 , 0 7 由…西省太原市劳动保障部门起草 既有损公 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 , 又不利于 制定的《 社会保险条例》 草案 , 在初次提交该市人大 政府 职能 的转变 和 服 务效 率 的提 高 , 重破 坏 了 法 严 常委 会进 行 审 议 时 被要 求 大 范 围修 改 。原 来 , 草案 律 的公 平 公 正 , 为广 大人 民群众 关 注 和反 映 强 烈 成 的大部分内容是围绕执法部门如何征收与如何征缴 的热 点 、 难点 问题 , 亟待 我们认 真研究 解决 。 二 、 f N益与公 共 利益 的一致性 部 - I 社 会 保 险金 , 对群 众 利 益 如何 维 护 以及 部 门 对 资 而 金使用如何监管则寥寥几笔, 显得十分单薄。为此 ,
地方性 法 规在 实践 中所存 在 的“ 门利益 ” 向 部 倾 并 ' - J 从 太原 市 人 大 常委 会 明确 要求 , 草案 制 定部 门应 当从 问题 , 不 能否 定部 JN益存 在 正 当性 的一 面 , 应
社 会保 险 金 的征 缴 、 会保 险金 征收 部 门的服 务 、 社 社 然 性 的 角度 看 , 门利 益 与公 共 利益 或 人 民利 益 是 部
口 林 兴 乐


实践 中地 方性 法规 的“ 门利 益” 向 问题 部 倾
会 保险金 的监管三 方 面重新加 以修订 。 又 如在 2 1 年 , 徽省 淮南 市 出 台 的地 方 性法 00 安

部门利益理论与新规制经济学

部门利益理论与新规制经济学
作为 一 种利 益集 团 , 它对 政府 监 管具 有 特 殊 的影 响力 , 利益 集 团 总是 能 够说 服 政 府运 用 其 权 力 为本 集 团的利 益 服务 , 正是这 两者 的结 合 为政 府监 管 的俘 获 理论 提供 了现 实基 础 。 其后 , 由芝 加 哥学 派 的佩 尔兹 曼 、 波斯 那 、 克尔 等人 相 继发 展 的 “ 制 俘 获理 论 ”Catr Thoy 贝 规 ( pue er o glin 完善 了施 蒂格 勒 的思想 , 核心 内容 是 : 有 特殊 影 响力 的利益 集 团— — 被 监管企 业 , fKeuao ) t 其 具 针
的理论空间 , 进一步促成 了新规制经济学 的形成 。 关键词 : 门利益理论 ; 部 放松规制 ; 新规制经济学
中 图 分 类 号 :09 F 1 文 献 标 志码 : A
出于对传统 规制理论 的质疑 , 国芝加 哥学 派 的施 蒂格 勒对 11 到 13 年 间美 国 电力 部 门的价 美 92年 97
格监管进行了著名 的实证研究 , 并于 16 年发表了《 92 管制者能管制什么—— 电力部 门实例》 一文 , 开创
了从部 门利益集 团的角度解 释政府规制 的起 源和实际效果 的先河 , 出了一种对政府监 管的反对声音 。然 发 后, 所形 成 的部 门利益 理论 (et nlneet hoyo glin  ̄仅 引发 了以放 松规 制 为重 心 的政 sco aIt sT er fReuao )q i r t 府 监 管经 济 政策 变 革 , 并且 开 辟 了可 竞 争 市场 和激 励 规 制 的理 论 空 间 , 一 步促 成 了新 规 制经 济 学 的 进
取 向进 行 了深 入 、 阔的分 析 。部 门利益 理论在 实证 分析 的基 础上 , 开 将研 究 角度扩 展 到规制 的制 定过程

部门利益至上整改措施

部门利益至上整改措施

部门利益至上整改措施问题背景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由于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可能会导致部门利益置于企业整体利益之上的情况。

这种情况对企业的发展和绩效产生负面影响,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部门利益至上的现象是企业管理中的常见问题,整改的目标是实现企业整体利益与部门利益之间的平衡,在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同时确保各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整改措施1.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以实现企业与部门之间绩效目标的统一。

绩效考核的依据应包括财务绩效、市场绩效、客户满意度、员工满意度等指标,确保各部门的运营目标与企业整体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2. 加强沟通与协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建立起跨部门的合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心得等方式加强沟通,消除误解,提高相互信任度,从而实现部门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的可持续发展。

3. 建立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利益分配机制,明确各部门的权责与收益,确保各部门运营活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在利益分配上给予合理的考虑,以达到企业与部门的平衡。

4. 建立制度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的制度约束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防止各部门超出职权范围造成负面影响,确保各部门运营活动在企业规范与要求内进行,从而使企业与部门之间权责分明、管理清晰。

5. 提高领导水平企业领导应具备较高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推动整个企业向前发展。

同时,领导团队应注重队伍建设,发挥团队的智慧和力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实施效果通过以上整改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各部门的管理水平和协作能力,实现部门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之间的平衡。

同时,也可以优化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加速企业发展的步伐。

结语在现代企业管理过程中,部门利益至上的问题常见,在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同时,也应统筹考虑各部门的发展和利益。

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来规范管理,实现部门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的平衡,以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部门利益对政策制定的影响及其治理对策

部门利益对政策制定的影响及其治理对策
扰 。一 些 能 维 护 、增 进 国 家利 益 的 重 大决 策 ( 反垄 断 法 》 如 、
承担 ,而主要是 由党组织和 内部的各级官 员们来体察和认定
的。中国特殊 的政治环境决定 了政策过程是 由政府 自身进行 利益聚合的表达 ,政治动力构成 了政策形成的客观环境。如 权 力 的私 人 归 属性 、政 府 官 员的 经 济 人理 性 、法 律 制 度 不健 全等。 在这样的特点下 , l l 部f#J 益作为一种畸形的利 益诉求 , 真实地影响着政策的制定。由于缺少利益的博弈 与抗衡 ,加
展 ,作为社会活动领域的利益部门已经进入成长的轨道 ,并
从政治领域 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 力量。计划经
济 体 制 强调 利 益 的 一 致性 ,排 斥利 益 的 多 元化 。但 在市 场 经
济条件下 ,国家既强调整体利益,也保护个人利益 ,这就意 味着肯定人们追求 自身的正当利益。加之 改革开放 后西方各 种思想观念的大力冲击,使人们对于满足 自身物质利益的需
政策制定主体发挥能动J l 生确立起来的。在拟定预案阶段 ,政 策制定主体必须谨慎地、全面地思考政策内外部生态系统中
之缺乏有效的决策监督机制 ,一些政府部门利用这种 “ 内输
入” 的机制, 自身利益放入政策制定的重要考虑前提之 中。 将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 ,由于缺乏一个外在于国家权威的 自治 的社会领域生存发展的资源空 间,也就没有利益部门成长 的 基本条件 。部 门利益的形成既与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运作有 关 ,同时与实行市场经济后私人利益的觉醒有关 。随着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发
表现为以下几点 :
对行政事 务管理所要求的成本控制 、 技术保障 、 安全标准 、 环

总裁如何平衡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利益?

总裁如何平衡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利益?

总裁如何平衡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利益?一、制定明确的公司愿景和目标在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常常因为利益冲突而产生分歧。

为了平衡各部门的利益,总裁首先需要制定明确的公司愿景和目标,使得每个部门都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定位和所要追求的目标。

这样,各个部门就能够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减少利益冲突的发生。

二、建立开放的沟通渠道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利益冲突往往源于信息的不对称和沟通的不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总裁需要建立开放的沟通渠道,使得各个部门之间能够及时、有效地交流和沟通。

通过沟通,各个部门可以更好地理解彼此的需求和利益,从而减少冲突的发生。

三、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为了平衡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利益,总裁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

通过制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和评价体系,各个部门的工作成果能够得到客观评价。

这样,各个部门就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表现和所面临的改进方向,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利益冲突的发生。

四、促进团队合作和协作为了平衡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利益,总裁需要积极促进部门间的团队合作和协作。

通过组织各类团队活动和培训,总裁可以增进部门之间的了解和互信,打破彼此的壁垒,促进跨部门的合作。

这样,各个部门就能够共同协作,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五、提供公正公平的机会为了平衡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利益,总裁需要提供公正公平的机会。

通过建立合理的选拔晋升制度和薪酬福利体系,总裁可以确保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工作和付出得到公正的认可和回报。

这样,各个部门就能够积极工作,为公司的整体利益贡献力量。

总裁如何平衡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利益,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

只有通过明确公司的愿景和目标,建立开放的沟通渠道,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团队合作和协作,以及提供公正公平的机会,才能够有效地平衡各个部门的利益,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通过总裁的努力和智慧,我们相信公司的各个部门定能和谐共赢,实现共同的利益。

有效协调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

有效协调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

有效协调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领导者有一定的智慧和策略来解决。

在一个大型的企业中,各个部门往往会因为自身的利益而产生分歧和矛盾。

然而,协调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是组织成功运转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一些有效的方法来处理和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领导者需要明确组织的整体目标和使命。

一个组织的各个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的总体目标和愿景。

当组织的使命清晰明确,领导者能够将各个部门的利益与整体目标相同步时,利益冲突就会减少,进而为更好的协调提供了基础。

其次,设立明确的沟通渠道和机制。

在一个组织内部,不同的部门有着不同的职能和责任,也有着不同的信息和资源。

为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领导者应建立明确的沟通渠道和机制,确保信息的畅通有效流动。

通过定期的会议、团队建设活动以及跨部门工作组的设立,可以增进各部门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促进利益的平衡。

此外,建立目标共享机制是协调组织内部各部门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

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目标和KPI(关键绩效指标),然而,过于独立的目标设定可能会导致在利益之争中互相对立。

通过建立目标共享机制,可以将各个部门的目标纳入整体考核体系中,形成一种共同的利益诉求,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互补。

此外,领导者应注重激励机制的建立。

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促进各部门之间的积极合作和共赢。

通过设定合理的激励机制,例如提供奖金、晋升机会和培训等,可以激发各部门的积极性,增强合作和协调的意愿。

同时,激励机制也应根据各部门的不同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以确保激励的公平和有效性。

最后,有效的组织文化也是协调组织内部各部门利益关系的重要因素。

一种积极向上、具有共同价值观的组织文化能够激发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协作。

领导者应该创造一个开放、包容的工作环境,鼓励跨部门的交流和合作,倡导团队精神和合作文化。

通过培养良好的组织文化,可以有效地减少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提升整体效能。

部门间的利益冲突

部门间的利益冲突

部门间利益冲突利益是个人和组织的一切行为的内驱动,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也有利益满足的需要。

在代行政条件下,随着利益分化和利益群体的不断产生和发展,必然出现多元化的利益及利益关系,而这些利益关系往往表现为对抗与矛盾。

行政不同群体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对立、不同类型的行政群体之间和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有了比以往更为直接和明显的体现。

部门利益冲突的直接原因是公权力与经济利益挂钩。

在当今利益博弈的社会,公权与公权、公权与私权、私权与私权间之所以冲突不断,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经济利益的驱使,没有利益的冲突大家都相安无事,一旦切身利益受到其他相关博弈个体的侵害,各个社会主体间的冲突马上显现。

而我国的公权力在现阶段是和经济利益紧密挂钩的,例如行政审批权,其行使可以带来很可观的经济利益,因为市场经济实体为了得到自己经营的便利和许可都积极地向拥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送去经济报酬,使审批部门一方面为满足本部门的利益需求,另一方面为求得上级部门的嘉奖,在行使国家公权力的时候不断的去争夺与自己部门相关联的经济利益。

(二)部门利益冲突的间接原因是政府机构分工过细,且有重叠。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政治行政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日益突出,困扰公共利益的社会经济问题也随之增多。

政府往往根据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设置一个机构,有时问题解决了或者问题转化成了其他问题后,为之设置的机构仍然存在,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民生、就业、保险、医疗等许多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展仍在增多,政府机构的繁殖能力也在不断增强,机构的分工也越来越细,造成了多个政府部门对某种经济社会事务拥有交叉的管理权,特别是涉及到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事务,各部门都凭借自己的管理权进行垄断管理。

同样拥有管理权的其他部门不甘心利益争夺的失衡,也参与利益争夺,间接造成了部门利益的冲突。

(三)部门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职能划分不清,职责交叉严重。

政府职能范围不清,造成了越位和缺位;而机构间职能划分不合理,又导致职位交叉重叠。

科学设置部门权力 努力克服部门利益

科学设置部门权力 努力克服部门利益

科学设置部门权力努力克服部门利益在立法活动中,部门利益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指立法中部门过度强调的不合理权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利益,是一个否定概念。

部门权力是政府部门为生产、分配和生活提供预期、安全、秩序而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决策、立法、执行的手段与保障。

一般来说,部门权力的有效划定,能够有力维护和增进公益和社会发展,但是部门权力不合理的增减很容易形成部门利益,不但发挥不了上述作用,还会产生遏制、破坏个人权利的正当行使。

当前,很多地方性法规草案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起草的。

主管部门作为法规草案的拟定者,很容易以法扩权,使部门利益法治化。

作为起草单位的主管部门,能够很好地在扁平化管理体系下统计综合各级的共性与差别,有助于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的制定;基层一线行政主管部门长期从事法规案涉及到的行政管理工作,对当地的实际情况最为熟悉,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在工作中形成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土办法”。

去年我市在开展禁牧的立法调研工作中,了解到一些地区在禁牧工作中对放牧者发放放牧证。

关于放牧证,是根据草原承包经营者确权后承包的草场面积,按照草畜平衡的相关标准,核定放牧的草原地理位置、羊单位的数量,这样,既可以方便行政执法和管护机构的检查监督,也有利于牧民互相监督,其性质只是草牧场经营者同当时乡镇签订的草畜平衡责任书内容上的简化记载,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便于检查。

在草案修改过程中,有的同志担心这是农牧业部门为扩大自己权力而设定的行政许可。

经过深入讨论、论证,明晰了放牧证制度的性质,将这种长期的实践做法上升为法规。

试想,如果没有此证,羊倌每天都要带上并要保存好一大份草畜平衡协议书去放牧,或者当执法部门进行检查时羊倌再回去取,则十分不便。

放牧证——一个便携的硬皮小本,可以省去来回往返的麻烦,并且有助于增强放牧经营者守法意识。

至于部门权力的增减,是通过各种力量的博弈实现的,不能一概而否。

在审查合法性的基础上,把合理性与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盘考虑,不能说增加公权力就是错误,增加经费就是谋利。

政府部门利益化问题及解决对策

政府部门利益化问题及解决对策

政府部门利益化问题及解决对策作者:孟鑫鑫来源:《经营管理者·下旬刊》2016年第04期政府部门利益化所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已经成为亟待社会反思和研究的重要问题。

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政府部门被赋予了更高的责任和义务,其必须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

但是,受到政府权力行使不当和管理不力等因素的影响,许多地区政府部门利益化现象越来越明显,严重侵害了社会利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此,必须加强对部门利益化现象的治理,约束和杜绝相关行为的产生。

一、政府部门利益化的危害政府部门利益化问题,首先将直接损害公共利益,造成大量公共资源被侵占。

政府部门的利益化,是指掌握公共权力,承担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的行政部门为实现或保护部门及个人利益,动用行政权力,在不惜牺牲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谋取本部门和个人私利的现象。

政府部门的利益化,首当其冲的是对公共利益造成巨大侵害。

政府部门与社会大众之间进行资源的争夺,以行政权力的方式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最终结果必将是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并使政府的地位和形象受到严重损害。

政府部门利益化问题,还会影响到政府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甚至出现权力滥用等严重后果。

政府行政部门掌握公共权力,肩负地区公共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职能。

但是,正是由于政府部门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监管,从而导致权力部门化、利益部门化和部门利益法律化的现象发生。

据调查反映,群众普遍表示政府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水平较差,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政府权力高度集中所造成的。

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之下,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将受到严重制约。

政府部门利益化问题,还会引发严重的违法腐败问题。

政府部门掌握审批权、处罚权、收费权和许可权等,这些管理权力都与地区经济息息相关。

地方企业为获取项目审批,动辄行贿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最终这些资金都流入了部门领导的腰包,而直接原因,就是政府部门利益化问题所造成的。

利益的内涵

利益的内涵

利益的内涵利益是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涉及到个人、团体或整个社会的福利、利益、利害关系等方面。

我们常常听到关于利益的词汇,例如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等等。

利益的内涵十分丰富,并且涉及到伦理、经济、政治等多个领域。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利益的不同层面和重要性,并进一步探究如何平衡不同利益之间的关系以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

利益首先涉及到个体层面。

个体利益是指个人追求和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益。

这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物质利益指个体通过获取财富、享受物质福利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和欲望。

而精神利益则涉及个体对自由、尊严、平等、安全和幸福等价值的追求。

在现代社会中,个体利益往往与私有财产、自由权利以及隐私等个人权益紧密相关。

利益也涉及到集体层面。

集体利益是指一个群体或组织的总体利益。

这包括企业、社区、民族、国家等不同层级的集体利益。

群体利益体现了成员的共同目标和共同价值观,旨在满足群体成员的集体需求。

比如,企业的利益追求包括盈利、增长和发展;社区的利益追求包括安全、和谐和发展;国家的利益追求包括安全、发展和繁荣等。

此外,利益还涉及到更宽泛的社会层面。

这包括国际社会、地球社会和未来世代的利益。

国际社会的利益是指国际社会共同的利益和目标。

这包括全球化、环境保护、人权等议题。

地球社会的利益强调的是人类与地球生态系统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

未来世代的利益则强调当前决策与政策对后代所产生影响的责任。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考虑到可持续发展、资源保护以及环境保护等因素。

利益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不同利益之间常常存在着相互冲突与竞争的现象。

例如,个体追求个人利益可能会对集体利益造成损害。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可能会与社会公益发生矛盾。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必须寻求不同利益之间的平衡和妥协。

在追求利益平衡的过程中,有几个原则是值得我们考虑的。

首先是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强调的是平等、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在利益分配过程中,应该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制度,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的机会和待遇。

部门利益法制化例子

部门利益法制化例子

部门利益法制化例子
1. 汽车年检制度:一些地方的汽车年检制度过于繁琐,检测项目过多,收费过高,给车主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

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但也有一些部门借此谋取利益,导致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2. 金融监管法规:某些金融监管法规可能过于严格,限制了金融机构的创新和发展。

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但也可能导致金融市场的竞争不足,影响了整体经济的活力。

3. 药品审批制度:一些药品审批制度可能过于繁琐,导致新药上市时间过长,增加了患者的治疗成本。

这一制度的本意是为了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但也可能导致一些有效的新药无法及时进入市场。

这些例子表明,部门利益法制化可能导致法律规定偏向某一部门,而忽视了整体的公共利益和社会效益。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政府部门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政府部门利益化的现状研究

政府部门利益化的现状研究

是 利 用 行 政 权 力 收费 ; 目前 全 同各 级 政 府 部 门 每年 收 费 总
断 , 原 有 经 济 机 制 下 形 成 的 许 多 思 想 观 念 , 惯 了 的 传 统 思 想 而 习
自觉或 不 自觉 地 阻 碍 政 府 职 能 的 转 变 ; 目前 我 国 政 府 部 门 的 职
随着 十 六 届 四 中 全 会 中共 中央 提 m构 建 和谐 社 会 , 政 学 界 行
在 于 现 行 的 政 治 权 力 结 构 , 以 形 成 有 效 制 约 行 政 权 力 的 内 在 难
机 制 , 政 府 部 门执 行 公 共 政 策 的 监 督 力 度 不 够 ; 使 得 行 政 权 对 它 力 的 内 部分 配 出 现 某 种 程 度 的脱 节 、 序 和 混 乱 。 失 二 、 门 益 化 的 现 实表 现 部
1 部 门 权 力 化 、
政 府 部 门 在 行 政 管 理 过 程 中 不 仅 作 为 行 政 主 体 , 且 成 为 独 立 而 的 经 济 利 益 主 体— — “ 济 人 ” 在行 政 过 程 中 致 力 于 获 取 特 殊 的 经 ,
部 门 利益 , 用 行 政 权 力 以 执行 公 务 的 形 式 谋 取 部 门私 利 。它 包 利 括 横 向 的政 府 部 门 的 利 益 和 纵 向 的 政 府 部 门 的 利 益 。 前 者 体 现 了 同一 政 府 机 关 内 部 不 同 部 门 之 间 的 利 益 差 别 , 者 体 现 了 中 后 央 与 地 方 、 级 与 下 级 政 府 部 门之 间 的利 益差 别 。 我 国 政 府 体 制 上 转 型 时 期 带 来 的利 益 结 构 的 重 大 变 化 , 得 政 府 部 门 在 充 当 公 使

部门利益至上整改措施

部门利益至上整改措施

部门利益至上整改措施近年来,部门利益至上的问题在各行各业中屡屡发生。

这种情况下,部门成员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整个团队或组织的利益,不仅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效率,也影响了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因此,对于部门利益至上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要解决部门利益至上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1.明确权责边界。

对于每一个部门,必须明确其权责边界,避免各部门之间权力的交叉和干扰。

2.建立考核制度。

要想有效地遏制部门利益至上的现象,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考核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或者优胜劣汰。

3.加强监督机制。

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违规的部门或个人进行惩戒,不断提高部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规范各部门的行为。

二、加强团队沟通和协作要避免部门利益至上的发生,必须加强团队沟通和协作,发挥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优势。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1.定期召开组织协调会议。

在会议上,各个部门要公开自己的优势和困难,为其他部门提供帮助和支持,加深相互间的联系。

2.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

对于一些大型项目,不同的部门需要相互协助才能顺利完成。

此时,可以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设立合作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实现高效配合。

三、加强参与意识要解决部门利益至上的问题,必须加强参与意识,让各部门充分了解并参与到组织的整体目标中。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1.明确组织目标。

组织必须对自己的目标进行明确,让各部门和成员在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和目标的同时,认识到自己的行动会影响到整个组织的实现目标。

2.参与目标制定。

在组织目标制定的过程中,应该吸收各个部门并照顾他们的利益,充分倾听各部门的意见,让各部门能够参与制定组织的目标。

四、加强职业素养教育要解决部门利益至上问题,还必须加强职业素养教育,对于职业道德、党纪国法、职业素质等进行培训和教育。

部门利益与地方政治

部门利益与地方政治

部门利益与地方政治仝志辉地方政治有种种乱象,其中各个政府部门利益的彰显与骄横即是这种乱象的组成部分。

部门利益加剧了地方政治的困局。

从部门利益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凸现地方政治的问题,并可能借此发现整个中国政治的问题。

地方政府由各个部门组成,部门作为政府的分支机构,执行一部分政府职能,同级地方政府是各部门的上级,同时部门还有自己的纵向管理系统。

本来这种关系是有法制规范,顺畅有节的。

但是,在地方政治场域中,我们却看到了种种不正常现象,部门“绑架”地方政府,甚至与地方政府合谋侵犯公众利益,也常见部门之间各求其利,对各自公共职能推诿漠视,甚至在相互争夺地盘和控制权中造成公众利益的进一步受损。

这些乱象在改革之前范围不大,被归为对人民利益漠视推诿的官僚主义并受到抵制,但是,在今日的中国社会,却是被视为政府部门的通病,好像已经见怪不怪了。

部门利益如何从一个轻微病症变成了一个挥之不去的内在的毒瘤了呢?谈及部门营利的发展,不能不回到改革之初。

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中国的改革走了一条放权让利的道路,对于政府的各个部门,中央和综合管理部门也尽量将权力下放,以发挥其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增大社会财富和活力。

这时候的部门行为出于更好地行使自身职能,对于社会公益是有促进的,部门权力的扩大带来了社会公益的扩大,部门扩权给自身带来的好处和社会公众从中获得的利益是一致的。

但随后的发展却使部门逐渐成为具有自身特殊利益的封闭性的结构。

这种特殊利益一是产生于与社会利益的分化中,二是产生于与其他部门的权力争夺中。

共同获得的扩权空间需要更加明确的界分。

于是,虽然有各条战线、各个系统,但改革之前战线、系统的统一性日益被战线内部、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独立利益所分割。

在改革给予的扩权争利的空间之后,部门在怎样更好地扩展自己的部门利益上有着不同的路径,并且和各个领域的改革政策息息相关。

但总体来看,作为政府部门,其行政职能不受社会监督,并自主或在上级默许下“开发”经营性业务,使得部门成为利益竞逐场上的健将。

部门间的利益冲突

部门间的利益冲突

部门间利益冲突利益是个人和组织的一切行为的内驱动,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也有利益满足的需要。

在代行政条件下,随着利益分化和利益群体的不断产生和发展,必然出现多元化的利益及利益关系,而这些利益关系往往表现为对抗与矛盾。

行政不同群体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对立、不同类型的行政群体之间和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有了比以往更为直接和明显的体现。

部门利益冲突的直接原因是公权力与经济利益挂钩。

在当今利益博弈的社会,公权与公权、公权与私权、私权与私权间之所以冲突不断,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经济利益的驱使,没有利益的冲突大家都相安无事,一旦切身利益受到其他相关博弈个体的侵害,各个社会主体间的冲突马上显现。

而我国的公权力在现阶段是和经济利益紧密挂钩的,例如行政审批权,其行使可以带来很可观的经济利益,因为市场经济实体为了得到自己经营的便利和许可都积极地向拥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送去经济报酬,使审批部门一方面为满足本部门的利益需求,另一方面为求得上级部门的嘉奖,在行使国家公权力的时候不断的去争夺与自己部门相关联的经济利益。

(二)部门利益冲突的间接原因是政府机构分工过细,且有重叠。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政治行政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日益突出,困扰公共利益的社会经济问题也随之增多。

政府往往根据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设置一个机构,有时问题解决了或者问题转化成了其他问题后,为之设置的机构仍然存在,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民生、就业、保险、医疗等许多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展仍在增多,政府机构的繁殖能力也在不断增强,机构的分工也越来越细,造成了多个政府部门对某种经济社会事务拥有交叉的管理权,特别是涉及到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事务,各部门都凭借自己的管理权进行垄断管理。

同样拥有管理权的其他部门不甘心利益争夺的失衡,也参与利益争夺,间接造成了部门利益的冲突。

(三)部门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职能划分不清,职责交叉严重。

政府职能范围不清,造成了越位和缺位;而机构间职能划分不合理,又导致职位交叉重叠。

关于地方立法中部门利益倾向的若干思考

关于地方立法中部门利益倾向的若干思考

关于地方立法中部门利益倾向的若干思考(2006-09-25 09:39:47)转载胡玉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738(2006)03004403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然而,地方立法的质量关系到当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

当前,我国地方立法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其中一个突出问题是部门利益倾向问题。

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会破坏法制的统一,妨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降低立法效率和行政效率,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滋生腐败。

如何有效地防止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不仅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立法工作者面临的一个难题。

一、地方立法中部门利益倾向的主要表现及其危害所谓部门利益是指政府各部门独立于政府本身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特殊集团利益或行业利益。

[1]部门利益倾向表现为政府部门借起草法规草案之机,不适当地扩大本部门的权力,热衷于设臵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罚款等职权。

其实质是没有正确处理立法中的公权与私权的关系。

有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参与,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认、肯定,可使部门利益固定化、合法化,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及个人都不得干预。

目前地方立法中部门利益的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不适当地增设行政机构行政机构的设立应该取决于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然而,一些行政部门不是出于实际工作的需要,而是为了达到增加行政编制和经费的目的,通过地方立法来增设行政机构。

这些行政部门通常强调某项工作的重要性,进而要求地方性法规对开展这项工作的机构作出明确规定,如增设政府部门内的二级处室,增设下属事业单位,或者给已有的部门内二级处室增加一块事业单位的牌子等等。

这类做法,其目的主要是以地方性法规的外衣增强新设机构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也方便在今后政府机构精简改革时保留编制、机构和人员。

这样做既降低了地方立法的重要程度,又会给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带来困难。

行政规章中部门利益的防范

行政规章中部门利益的防范

行政规章中部门利益的防范一、行政规章中部门利益的类型行政规章中的部门利益是行政规章中的一种客观存有,在当前我国已经生效的行政规章中绝绝大多数都有部门利益的影子。

③我们知道,行政规章在行政法体系的排列中其位次是非常低的,它实质上所反映的是政府行政系统行政管理的实施路径和过程,因为在一定层级的行政主体有行政规章的制定权,当他们在制定行政规章时实质上在实行着一定事项的行政决策,在这样的行政决策中理应生动地体现行政系统或者行政规章制定主体的行政执法理念。

不过,从当前我国存有的大量行政规章来看,其所体现的理念并不是现代行政服务的理念,而是计划经济年代下的行政管理理念,以2009年国务院政府法制部门公开网站公布的120件行政规章为列,其中102件或以管理的名称命名,或者内容体现了以管理为宗旨,充分体现了行政主体的强制权力和行政相对人的广泛义务,诸多行政规章中的内容设计都以方便行政主体的管理为原则,④由此衍生的部门利益更是形式多样,不一而足。

为了对行政规章中部门利益有一个全面了解,作者认为理应从理论上对其实行合理分类,试以下列标准对行政规章中部门利益的内容作初步划分。

第一,以行政规章中部门利益的利益主体为标准,分为行政主体利益与利益集团利益。

任何利益都是具有主体的,进一步讲,一定的利益总归属于一定的主体之中,而在法律过程和社会过程中每一个主体都具有自身的利益。

行政规章中部门利益也不能例外,其也有相对应的利益主体。

毫无疑问,在行政规章的部门利益中,整体上的利益主体是行政系统,确切地讲是制定行政规章或者行政规章涉及具有行政管理权限的政府机关的利益。

但是,在行政规章所体现的利益格局的实践中,利益主体却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这个利益主体就是行政主体,它包括规章制定机关自身和执行规章的行政机关两个具体方面。

因为我国行政规章的部门行政管理特性,决定了制定规章的行政主体与执行规章的行政主体有职权上的隶属性,其利益关系常常是高度一致的,基于此,行政规章中行政主体的利益能够作为一个单一的利益来看待,能够作为一个利益整体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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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机构中的部门利益问题日益突出当警惕部门利益部门利益是指:有关的权力部门在从事立法、司法或行政行为的活动过程中,不适当地强化、扩大本部门及其成员的职权,巩固/扩大本部门的可控制资源的倾向。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央政府机构中的部门利益问题日益突出。

在决策或履行职能过程中,有些部门过多从本部门利益出发,过于强调、维护与谋取本部门利益,影响了决策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损害了社会公正与大众利益,增添了国家经济及政治风险。

部门利益膨胀突出特征一是部门利益最大化部门利益是指行政部门偏离公共利益导向,追求部门局部利益,变相实现小团体或少数领导个人的利益,其实质就是“权力衙门化”与“衙门权力利益化”。

过去,部门利益多体现为政治利益。

市场经济发展,使部门(包括一些虽已“公司化”但仍有行政管理权的机构)不仅作为一个行政主体,而且还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

由于中央政府各部门没有完全落实职权法定原则,相关职权又处于调整之中,一些部门便从“部门利益最大化”出发,努力巩固、争取有利职权(如审批、收费、处罚等),冷淡无利或少利职权,规避相应义务。

集中体现为超编(部门领导通过扩张政府部门来扩张自己的权力)、超支(突破财政预算、拓展预算外收入)倾向,极端体现是部门领导个人或集体腐败。

二是部门利益法定化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制及政权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但是中央机构广泛存在借法律规章来巩固、谋取部门利益的现象。

如通过“职权法定”、“行为法定”与“程序法定”使部门利益法定化。

由于立法机构本身的因素,导致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多由政府部门起草。

近20年来,在人大通过的法律中,由国务院各相关部门提交的法律提案占总量的75%~85%。

此外,还有大量由行政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些政府部门利用政策资源优势,在制定有关法律草案时,千方百计为部门争权力、争利益,借法律来巩固部门利益,获取法律执行权,进而获得相应的机构设置权和财权。

三是部门利益国家化部门代表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本应维护国家利益。

但是,在现行体制下,有些政府部门在制定决策过程中,为积极巩固、谋取本部门利益,将部门意志(其实往往是部门领导或小团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或将国家意志歪曲为部门意志,以部门利益取代国家利益,借维护国家利益之名,强化行业管理之由,行谋取部门利益之实,使部门利益出现比较严重的国家化倾向。

四是部门利益国际化随着开放日渐扩大,有的中央机构打着“与国际接轨”的旗号,利用增进对外交往、加强对外合作等时机,以“接受国际惯例”、“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国际资源控制力”等为借口,挟洋以自重,巩固、谋取部门利益;有的中央机构的部门利益与境外集团商业利益的交织正日趋紧密,在一些重大涉外政策上,有时甚至不顾国家、民族利益,成为境外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带来的隐性危害降低行政效率,助长行政腐败长期以来,我国行政的突出特点是,决策与执行不分,机构设置偏多,职权交叉重叠。

在具体行政过程中,凡是能巩固、谋取部门利益的,则积极“作为”;凡是与部门利益相抵触、难以谋取部门利益的,则消极“不作为”。

这使得一些能维护、增进国家利益的重大决策(如《反垄断法》、燃油税、内外企统一税率、数字电视标准等)迟迟未形成共识而难以出台,而一些对国家利益有消极影响的重大决策(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行业垄断、外企“超国民待遇”以及很大一部分出口退税等)迟迟难以取消或调整。

行政执法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督管理,这也是矿难频发的重要原因。

部门利益膨胀降低行政效率,助长行政腐败部门职权与资源配置结合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审批(特许与垄断经营权等)。

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审批必然引起“寻租”盛行,导致行政腐败。

如国家某“委”本应是一个主管中长期规划的超脱部门,但实际上,既承担宏观调控,又负责项目审批,权力过度集中。

实践证明,部门利益必然使之忽略宏观趋势把握,重视具体项目审批;借宏观调控之名,强化行政审批。

例如2004年全年审批20万元及以下项目高达800个,与该“委”职工数相当。

这不仅造成宏观调控手段的错位(以行政手段代替经济手段),而且引发与其他中央政府部门职责冲突,并和相关地区、行业利益紧密连在一起,成为中央政府部门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焦点。

增加经济运行成本部门利益膨胀使得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隐形超编”(从外部“借调”)普遍,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开支50%以上用于“养人”(发达国家一般在20%左右)。

某教育机构年招收学员约1200人,而在册工作人员1400多人,农民工1500多人,退休员工800多人,教职员与学员的比例约为3:1,效率明显低下。

部门利益膨胀使得行政收费难以清理取消,损害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

借权谋利正使公权部门向自利性组织演变。

研究显示,各级政府部门每年收费总收入约为8000亿元。

若能够规范清理收费,全国每年将增加60万~80万户中小企业,可新增600万~800万个就业岗位。

能源、电信、铁路等行业,借助垄断,维持垄断高价,获得垄断利润,造成财富分配扭曲和资源配置恶化,“煤电油运”全面紧张与行业垄断存在紧密关联。

增大国家经济风险长期以来,先部门利益后国家利益,重部门利益轻国家利益,以部门利益取代国家利益,甚至为部门利益而不惜牺牲、损害国家利益等行为,影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增大国家的经济风险。

部门利益的一个重要外在体现,就是机构超编、预算超支,由此造成财政开支压力不断增大,使得政府本应承担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公益事业得不到有效实施。

正是由于部门利益作祟,外企长期享受“超国民待遇”未能适时调整,这不仅不利于中资企业与民营经济的发展,而且加重我经济对外依赖。

更不利的后果,是制约我有关产业的长远发展,使得国内比较完善的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严重受损,尤其是作为“工业之母”的装备制造业面临严峻态势,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排头兵”有些为外资企业所控制。

由于行政力量保护,垄断企业内部治理普遍存在严重缺陷,隐含着重大经济风险,“中航油”、“中棉储”以及国有银行大案要案不断等,就是集中体现。

增大国家政治风险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如果不代表人民利益,而是代表集团或个人利益,损害大众利益,必然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与权威,损害党与政府在人民中的形象。

一些部门决策往往反映的是强势集团的利益,社会大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利益被严重忽视。

因为部门利益,政府袒护地产开发商,被拆迁户利益得不到保障,“抗法”与“上访”不断;火车票每年到点调价,而且总在普遍反对声中“听证成功”,引发大众不满;工商、质检等肆意收费,导致创业艰、就业难等。

部门利益使一些改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严重偏离社会公正方向,威胁社会稳定与和谐。

部门利益膨胀的缘由公共权力市场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部门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自成体系的“条条”格局,改革开放以来,在不同的部门中仍多多少少存在或新生一些下属企事业或中介组织。

随着经济市场化的发展,部门本位主义由此而不断增强,主管部门与下属企事业逐渐演变为利益共同体,主管部门给予下属企事业以行政垄断或特许经营,而下属企事业则向主管部门输送经济利益;经济改革激发了人们的利益观念,一些“利益觉醒”的政府部门成为了事实上的利益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开始用手中的权力主动牟取利益,寻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转型期,政府职能也处于转变中,各部门的职责难以清晰、科学界定,部门关系还有待理顺。

因此,有的“利益觉醒”部门趁机不断强化、扩展职权,巩固、谋取部门利益。

利益集团施加影响随着市场化的发展以及政府拥有广泛资源与强大干预能力,我国的各种“利益集团”迅速产生和发展起来,对政府的决策以及政策的执行施加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是众多境外与涉外利益集团,如各国在华商会以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务部下属的行业协会),通过母国政府或政治游说,或收买、利用高干子女、亲属,或聘请一些部门领导与职员做咨询师(拿咨询费),或将相关课题并配以丰厚的课题经费,给予各大部委研究机构与学者等途径,对我相关部门决策与立法施加巨大影响。

这是我大量政经信息外泄、经济高度对外依赖、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受损、外企长期保持“超国民待遇”不变以及内外企税率未能统一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症结所在。

二是金融(四大银行、一大保险)、能源(电力、石油)、邮电(邮政、电信)、运输(铁路、民航)、基础建设等领域的国有垄断企业,长期依托行政垄断,拥有强大的博弈能力。

为维护龙头地位、持续获得垄断利润,有些垄断企业在政界、学界、传媒界网罗代言人,影响甚至操纵话语权,为其垄断地位辩护,极力排斥行业竞争与民营经济介入,抵制《反垄断法》等于己不利的法律政策出台,或以本行业的特殊情况(如自然垄断、国家安全、为政府赚钱等)为由要求从相关法律政策中得到豁免,维持垄断。

三是众多行业的一些民营企业家或通过显形与合法途径,争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利用人大与政协这两大政治舞台,来声张、谋取其利益;或私下聘请相关专家学者担任独立董事,为其摇旗呐喊(即所谓“黑嘴”);或通过行贿等不正当的利益输送直接影响行政决策。

自中央推行宏观调控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的政策出台后,有的房地产开发商迅即与一些专家学者、房地产研究机构、部分媒体、甚至官员联手,强占行业话语制高点,并形成一个行业性的“话语链”,以对抗宏观调控。

财政制度不健全现有的财政体制缺失强化了部门利益。

至今,我国尚未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制度。

西方国家很早就实行“零基预算”,每年在制定预算时,皆从零开始,重新编制。

如今一些国家采用更为先进科学的“绩效预算”。

我国名义上引进“零基预算”,实质仍按“基数预算”运作,即确保上年预算基数,并逐年上升。

因此,有关财政政策可以说是建立在对既得利益的确认上,导致财政开支刚性,部门机构超编超支。

立法体制不规范一方面,我国立法机构存在缺陷,人大在立法中的绝对主导地位尚待确立,人大代表不是职业化,相关专家比例低,不能或难以自主立法,只能委托行政职能部门代为起草。

另一方面,对行政部门制订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有时监督不力。

国务院有关法制机构在相关人员数量与素质上难以保证;而在立法的公正性与执法的便利性上,难免向部门倾斜。

因此,“部门立法”与“法出多门”情形突出。

部门内部制约力缺失长期以来,我国行政职能部门实行的是“一把手”负责制,容易导致行政监督与制约缺失,往往使得领导个人意志成为部门意志,而所谓“部门利益”往往也是部门领导利益。

市场化使行政职能部门作为经济利益主体更加突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多元化,使领导集体易于形成“利益共同体”。

在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缺乏明确的维护力量与衡量标准的情形下,职能部门便从“部门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国家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来制定本部门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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