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舞厅经营许可条件

(经营管理)舞厅经营许可条件
(经营管理)舞厅经营许可条件

舞厅经营行政许可条件

舞厅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未犯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列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所列地点;

4、房屋用途为住宅、工厂(厂房)、仓库(仓储)的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陵园、公墓、学校、医院、机关、车站、机场、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内以及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禁止开办娱乐场所;

5、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中小学校;

6、具有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及配套设施;

7、舞厅营业面积(是指舞厅的休息座位区域和舞池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吧台、衣帽间等其他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8、舞厅舞池面积占营业场地面积的比例:交谊舞厅为40%以上,迪斯科舞厅和歌舞厅为30%以上;

9、舞厅舞池和休息座分开设置;

10、有衣物寄放室;

11、有演出活动的,应设置固定的演出舞台;

12、有必要的照明设备和停电应急措施;

13、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合理,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出入口设置明显指示牌,门向外开启,设置两个以上的出入通道;

14、卫生、通风等设备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15、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6、有必要的管理制度;

17、舞厅设置卡拉喔凯设备的,同时具备卡拉喔凯厅的开办条件。

(二)卡拉喔凯厅、卡拉喔凯包房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未犯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列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所列地点;

4、房屋用途为住宅、工厂(厂房)、仓库(仓储)的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陵园、公墓、学校、医院、机关、车站、机场、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内以及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禁止开办娱乐场所;

5、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中小学校;

6、具有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及配套设施;

7、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合理,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出入口设置明显指示牌,门向外开启;

8、营业场地超过120平方米的,应当设置两个以上出入通道;

9、卡拉喔凯厅营业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卡拉喔凯包房10间以上(崇明县5间以上),每楼层设置卡拉喔凯包房必须二间以上,且须是紧临的,每间包房营业面积在8平方米以上;

10、有包含1000首以上歌曲的合法音像制品;

11、包房的照明设备由室外或者中央控制室调节,房内不得设置内锁装置、洗手间和其他辅助用房;

12、包房门或者沿过道一侧的隔离墙离地1.2米起安装透明材料,透明材料面积在0.4平方米以上,透视清晰,无死角;

13、有演出活动的,设置固定的演出舞台;

14、有必要的照明设备和停电应急措施;

15、卫生、通风等设备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16、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7、有必要的管理制度。

(三)音乐茶座、音乐餐厅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未犯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列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所列地点;

4、房屋用途为住宅、工厂(厂房)、仓库(仓储)的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陵园、公墓、学校、医院、机关、车站、机场、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内以及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禁止开办娱乐场所;

5、具有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及配套设施;

6、营业场地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

7、设置固定的演出舞台;

8、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合理,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出入口设置明显指示牌,门向外开启;

9、营业场地超过120平方米的,设置两个以上出入通道;

10、有必要的照明设备和停电应急措施;

11、卫生、通风等设备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12、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3、有必要的管理制度。

(四)台球室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未犯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列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所列地点;

4、房屋用途为住宅、工厂(厂房)、仓库(仓储)的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陵园、公墓、学校、医院、机关、车站、机场、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内以及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禁止开办娱乐场所;

5、具有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及配套设施;

6、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合理,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出入口设置明显指示牌,门向外开启;

7、营业场地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

8、营业场地超过120平方米的,设置两个以上出入通道;

9、台球室内台球台间距在1.5米以上;

10、卫生、通风等设备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11、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2、有足够的光亮,夜间开放有必要的照明设备和停电应急措施;

13、有必要的管理制度。

(五)游艺机房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未犯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列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所列地点;

4、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中小学校;

5、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合理,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出入口设置明显指示牌,门向外开启,设置两个以上的出入通道;

6、具有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及配套设施;

7、注册资金人民币700万元(实际到位);

8、游艺机房营业场地面积在800平方米(是指同一平面、完整一间、设置游艺机机种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吧台、卫生间等其他面积)以上,场所内通道宽2米以上;

9、游艺机120台以上(供多人游艺的组合类机种,如模拟赛车、抓斗机等可按每人独立使用的投币口计算台数),机种型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游艺机房设置的机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游艺机房设置的有奖游艺机机种数量不得超过游艺机总数的50%;

12、每台游艺机正面醒目处,应当用中文注明游戏方法;

13、使用游艺机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应当将奖品样品在柜(橱)中展示,并标明奖品名称和游戏彩票可兑换的奖品数量;

14、房屋用途为住宅、工厂(厂房)、仓库(仓储)的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陵园、公墓、学校、医院、机关、车站、机场、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内以及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禁止开办娱乐场所;

15、卫生、通风等设备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16、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7、有必要的照明设备和停电应急措施;

18、有必要的管理制度;

19、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或中国内地或中国大陆投资者依法设立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凡设立此类合资经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中国或中国内地或中国大陆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设立合作经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中国或中国内地或中国大陆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

(六)文化游乐场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未犯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列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所列地点;

4、房屋用途为住宅、工厂(厂房)、仓库(仓储)的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陵园、公墓、学校、医院、机关、车站、机场、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内以及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禁止开办娱乐场所;

5、有与游乐内容相适应的营业场地和配套设施;

6、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出入口设置明显指示牌,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合理,室内营业场地在120平方米以上的,设置两个以上出入通道,门向外开启;

7、夜间开放的,有必要的照明设备和停电应急措施;

8、游乐器具的安装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技术标准;

9、卫生、通风等设备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10、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1、有必要的管理制度

12、文化游乐场内开设其他项目的,还须符合该项目的申请条件。

(七)棋牌室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未犯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列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所列地点;

4、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中小学校;

5、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出入口设置明显指示牌,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合理,营业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6、具有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及配套设施;

7、房屋用途为住宅、工厂(厂房)、仓库(仓储)的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陵园、公墓、学校、医院、机关、车站、机场、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内以及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禁止开办娱乐场所;

8、营业场所面积在40平方米(是指同一平面、完整一间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服务台、卫生间等其他辅助功能区面积)以上,且每张棋牌桌占地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9、单独设立包房的,包房应不少于5间;棋牌室内附设包房的,包房应不少于2间。单独设立包房和棋牌室内附设包房的,同一楼层包房均不得少于2间。每间包房的场地实际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以上,且每张棋牌桌占地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10、包房的照明设备由室外或者中央控制室调节,包房内不得设置隔断、内锁门装置以及洗手间和其他辅助用房。

11、包房房门或者沿过道一侧的隔离墙离地1.2米起安装透明材料,透明材料面积在0.4平方米以上,透视清晰。

12、卫生、通风等设备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13、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4、有必要的管理制度。

歌舞厅的消防安全管理

歌舞厅的消防安全管理(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物质文化和业余文化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舞厅、卡拉OK(歌舞茶座)日渐成为人们喜爱的娱乐场所,因此这些场所的利用率较高。这些单位有的存在结构设计不合理、电气使用不当、管理不严等问题,火灾危险性大,因此,舞厅、卡拉OK厅等场所已成为防火工作的一个重点。 一、歌舞厅的火灾危险性 (一)耐火等级低、可燃材料多,布局不合理 1.除与宾馆、饭店配套建设的歌舞厅外,大部分的歌舞厅都是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改建或扩建而成的,由于受条件限制,无法完全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改造,致使歌舞厅的耐火等级低,无法按功能进行分区,与周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较小。 2.歌舞厅为追求豪华气派的形式和高贵典雅的气氛,对室内装饰十分讲究,不惜大量采用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进行装潢。室内摆放各式的家具及装饰品,也大都采用可燃材料,不仅使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而且人为降低了耐火等级,一旦发生火灾,势必燃烧猛烈,蔓延迅速。 3.一些大型歌舞厅不仅设有餐厅、厨房,而且为安置大量的工作、服务人员,还在歌舞厅内搭设员工宿舍,或让员工留宿在歌舞厅内。 (二)电气设备多 1.歌舞厅常采用多种照明的配光灯具,功率大,灯具表面温度高,长时间使用,能烤着周围可燃物。照明灯具发生故障后,若不影响室内照明,常不及时修复,使灯具带故障运行。 2.各种电气线路,一般都隐蔽在吊顶、装饰夹墙内,不仅日常难以进行检查维修,而且易因短路、过负荷等引燃周围的可燃装饰材料。 3.安装在室内外的大型广告霓虹灯,都采用可燃材料制作,而且霓虹灯使用高电压、功率大,运行时间较长,常发生故障。 (三)人员多,疏散困难 1.歌舞厅由于对人员数量控制不严格,顾客的随意性较大,歌舞厅常处于满员、甚至超员的状态,一旦起火,人群拥挤,秩序混乱,极易造成伤亡事故。 2.歌舞厅在改建、扩建时,装饰墙及各种装饰物占据一定的宽度,使出口及通道过于狭窄,而且歌舞厅常将主要出口之外的其他出口锁死,或将吧台、休息椅及其他家具摆放在出口上。通道和出口又无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或者损坏未能及时修复等,都严重影响了顾客的安全疏散。 (四)未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器材 大型歌舞厅在装潢时来设计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灭火系统,投入使用后,未能配足、配齐灭火器,或将灭火器放置在隐蔽处,不便于取用。安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歌舞厅,当系统出现误报时,未能及时查找原因,消防误报,使值班人员对报警系统产生不信任感,将所有警报都按误报论处,延误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有利时机。 二、歌舞厅发生火灾的原因 一是发展速度快,但消防管理相对滞后。近几年,歌舞厅、卡拉OK厅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全国各地兴起,从乡村小镇到大中小城市,娱乐场所随处可见,而消防建设未跟上其发展。 二是拜金主义经营者多,忽视消防安全管理。在娱乐业兴旺之时,很多国有、集体、个人经营的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只顾赚钱,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漠不关心。许多歌舞厅、卡拉OK厅承包给个人经营,有的还二手转包。这些承包人只盯着钱,不顾防火安全。 三是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为了迅速赚取利润,业主往往擅自降低歌舞厅建筑的耐火等级,有的连三级火耐火等级都不够,如许多歌舞厅由旧房扩、改建而成,外表装修、内部装璜看起来挺漂亮,可内里隐藏着诸多隐患,如电气设备、线路陈旧,娱乐设施线路不合理,超负荷运载等等,潜在着许多火险隐患。

(经营管理)舞厅经营许可条件

舞厅经营行政许可条件 舞厅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未犯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列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所列地点; 4、房屋用途为住宅、工厂(厂房)、仓库(仓储)的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陵园、公墓、学校、医院、机关、车站、机场、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内以及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禁止开办娱乐场所; 5、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中小学校; 6、具有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及配套设施; 7、舞厅营业面积(是指舞厅的休息座位区域和舞池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吧台、衣帽间等其他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8、舞厅舞池面积占营业场地面积的比例:交谊舞厅为40%以上,迪斯科舞厅和歌舞厅为30%以上; 9、舞厅舞池和休息座分开设置; 10、有衣物寄放室; 11、有演出活动的,应设置固定的演出舞台; 12、有必要的照明设备和停电应急措施; 13、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合理,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出入口设置明显指示牌,门向外开启,设置两个以上的出入通道; 14、卫生、通风等设备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15、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6、有必要的管理制度; 17、舞厅设置卡拉喔凯设备的,同时具备卡拉喔凯厅的开办条件。 (二)卡拉喔凯厅、卡拉喔凯包房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未犯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列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所列地点; 4、房屋用途为住宅、工厂(厂房)、仓库(仓储)的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陵园、公墓、学校、医院、机关、车站、机场、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内以及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禁止开办娱乐场所; 5、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中小学校; 6、具有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及配套设施; 7、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合理,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出入口设置明显指示牌,门向外开启; 8、营业场地超过120平方米的,应当设置两个以上出入通道; 9、卡拉喔凯厅营业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卡拉喔凯包房10间以上(崇明县5间以上),每楼层设置卡拉喔凯包房必须二间以上,且须是紧临的,每间包房营业面积在8平方米以上; 10、有包含1000首以上歌曲的合法音像制品; 11、包房的照明设备由室外或者中央控制室调节,房内不得设置内锁装置、洗手间和其他辅助用房; 12、包房门或者沿过道一侧的隔离墙离地1.2米起安装透明材料,透明材料面积在0.4平方米以上,透视清晰,无死角; 13、有演出活动的,设置固定的演出舞台; 14、有必要的照明设备和停电应急措施; 15、卫生、通风等设备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16、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7、有必要的管理制度。 (三)音乐茶座、音乐餐厅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介绍几种酒吧经营的好方式

介绍几种酒吧经营的好方式 酒吧目前分为几类: 1.演艺酒吧: 顾名思义,以演艺为主导,酒吧的演艺视为重要,演员的质量,节目的质量,演出的形式,都要精心打造根据地域不同,当地的文化不同要结合客人的口味来制作节目,赢得客人的喜欢,但还要在酒吧中体现时尚,引导时尚的概念,无论是少男少女都喜欢时尚的东西,在酒吧中无疑体现,在演艺方面要精心策划时常变换节目的人员和节目形式。 2.慢摇酒吧: 与上者略有不同在穿插演出项目之外,大多已DJ的慢摇舞曲来作为主流,此种酒吧属于时尚店,生命力不长,属于时代流行产物,但在开设的一段时间里根据酒吧装修的豪华程度可短时间赚钱。 3.主题酒吧: 如阿伦故事酒吧此为具有独创性独特的风格,但此种酒吧的经营者必须有灵敏和不断创意的头脑,长远的眼光,不断的更新,对经营者的经营素质要求是很高的,如果只采用一种模式,那将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4.品味酒吧: 此种酒吧以俱乐部会员形势,只接待某一阶层的消费群体,无论装修设计,人员素质,都要以最好的形式出现,此种酒吧的投资比较大,酒吧定位于服务会员方便会员提供无论是会员的平常生活,工作,商务的一切信息和援助,大到商务服务,如商务资金流动,各项商务帮助,小到为会员预订机票,换煤气罐等等,此种酒吧已经不再存在夜场经营含义。 5.作坊酒吧: 小面积休闲随意酒吧,此种酒吧需要经营者的耐性,因为在开始的一段时期很可能客人很少,但是需要坚持,用时间来经营,一般属于两夫妻或单独女性来经营无需很多的人员,一两个人就可以应付,此种酒吧的利润很小。

开酒吧必看贴!! 酒吧主要是为客人提供饮料及其服务的场所。 ●酒吧表现形式 ■主酒吧(Main Bar or Pub) 主酒吧大多装饰美观、典雅、别致,具有浓厚的欧洲或美洲风格。视听设备比较完善,并备有足够的靠柜吧凳,酒水、载杯及调酒器具等种类齐全,摆设得体,特点突出。许多主酒吧的另一特色是具有各自风格的乐队表演或向客人提供飞镖游戏。来此消费的客人大多是来享受音乐、美酒以及无拘无束的人际交流所带来的乐趣,因此,对调酒师的业务技术和文化素质要求较高。 ■酒廊(Lounge) 这种酒吧形式在饭店大堂和歌舞厅最为多见,装饰上一般没有什么突出的特点,以经营饮料为主,另外还提供一些美点小吃。 ■服务酒吧(Service Bar) 服务酒吧是一种设置在餐厅中的酒吧,服务对象也以用餐客人为主。中餐厅服务酒吧较为简单,酒水种类也以国产为多。西餐厅服务酒吧较为复杂,除要具备种类齐全的洋酒之外,调酒师还要具有全面的餐酒保管和服务知识。 ■宴会酒吧(Banquet Bar) 这一类洒吧是根据宴会标准、形式、人数、厅堂布局及客人要求而摆设的酒吧,临时性、机动性较强。外卖酒吧(Catering Bar)则是根据客人要求在某一地点,例如大使馆、公寓、风景区等临时设置的洒吧,外卖酒吧隶属于宴会酒吧范畴。 ■多功能酒吧(Grand Bar) 多功能酒吧大多设置于综合娱乐场所,它不仅能为午、晚餐的用餐客人提供用餐酒水服务,还能为赏乐、蹦的(Disco)、练歌(卡拉OK)、健身等不同需要求的客人提供种类齐备、风格迥异的酒水及其服务。这一类酒吧综合了主酒吧、酒廊、服务酒吧的基本特点和服务职能。有良好的英语基础,技术水平高超,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娱乐方面的有关知识,是考核调酒师能否胜任的三项基本条件 ■主题酒吧(Saloon) 现实比较流行的“氧吧”(Oxygen Bar)、“网吧(Internet Bar)等均称为主题酒吧。这类酒吧的明显特点即突出主题,来此消费的客人大部分也是来享受酒吧提供的特色服务,而酒水却往往排在次要的位置。

《酒吧服务与管理(第3版)》课程教案(一)

《酒吧服务与管理(第3版)》课程教案(一) 模块一酒吧产品认知 [教学目标] 了解酒吧的主要类型 掌握酒吧经营所需的设备和用具 了解酒吧的空间布局和吧台设计 [教学重点] 酒吧的类型 酒吧常用的设备及用具 [主要概念] 酒吧、直线形、U形、中心吧台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 项目一酒吧概述 一、酒吧的定义 酒吧是指提供酒水和服务,以营利为目的,有计划经营的一种经济实体,常作为人们休闲、聚会和商务洽谈的场所。 二、酒吧的类型 根据服务方式,酒吧可以分为六种类型:立式酒吧、服务型酒吧、鸡尾酒廊、宴会酒吧、歌舞厅酒吧以及其他类型的酒吧。 (一)立式酒吧 立式酒吧实际上是典型的传统酒吧。在立式酒吧里,顾客不需要人员到位服务,而是自己直接到吧台上点取饮料。 (二)服务型酒吧 服务型酒吧与立式酒吧的不同,就在于需要通过服务员将酒水端到顾客的面前。这样的酒吧多见于酒店的餐厅、娱乐和休闲型酒吧。在服务型酒吧里,调酒师通常不和顾客接触。

(三)鸡尾酒廊 鸡尾酒廊比立式酒吧更具有舒适自如的气氛。酒廊内设有桌椅及雅座,供顾客聚会之用。除供应各种鸡尾酒和清凉饮料外还备有精美小食。 (四)宴会酒吧 宴会酒吧又称临时性酒吧,它是为各种宴会临时设立的。宴会酒吧的大小和造型由各种宴会和酒会的规模和形式决定。 (五)歌舞厅酒吧 歌舞厅酒吧经营各种酒品、冷热饮料、小食品,往往设有乐队、舞池、卡拉OK、时装表演等,其吧台在总体设计中所占空间较小,而舞池较大。此类酒吧气氛活泼、热烈,青年人较喜欢这种刺激、豪放类酒吧。 (六)其他类型的酒吧 总之,酒吧设计和经营是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变化的,其经营方式与方法不应受到种类的限制。 三、酒吧的空间布局 酒吧一般由吧台区、音控室、主题活动区、座位区、包厢(单间)、卫生间和娱乐活动区组成。 (一)吧台区 吧台区是酒吧向顾客提供酒水及其他服务的工作区域,是酒吧的核心部分。吧台区通常由吧台(前吧)、吧柜(后吧)以及操作台(中心吧)组成。吧台区大小以及组成形状,也因具体条件有所不同。 (二)音控室 音控室是酒吧灯光音响的控制中心。音控室不仅为酒吧座位区域或包厢的顾客提供点歌服务,而且对酒吧进行音量调节和灯光控制,以满足顾客听觉上的需要,通过灯光控制来营造酒吧气氛。 (三)主题活动区 主题活动区是一般酒吧不可缺少的空间,需要突出个性化的品位及独到的文化特色并以此反映酒吧的特色。根据酒吧的主题可以设计出具有一定功能的活动区。 (四)座位区 座位区是顾客的休息区,也是顾客聊天、交谈的主要场所。因酒吧类型不同,座位区布置也各不相同,如火车座式、圆桌围座式。

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规章制度

娱乐场经营规章制度 1、根据行业特点,各文化经营场所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种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责任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总责。 2、歌舞厅、游戏厅、网吧、台球室、乒乓球馆、旱冰场营业期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畅通,消防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应急照明装置必须正常有效。 3、歌舞厅、游戏厅、网吧、台球室、乒乓球馆、旱冰场在营业期间防火巡查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因人为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法人代表及业主的安全责任。 4、各营业场所要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严禁吸烟,严禁在经营场所内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5、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公众娱乐场所营业时间只限于8时至24时,严禁网吧超时营业或反锁门窗留宿上网人员。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的,业主将承担一切责任。 7、网吧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严格按照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对网吧违规经营者,按照《互联网管理条例》及十四部委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8、严禁网吧登陆黄色网站或传播有害信息,经发现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游戏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严禁利用游戏机进行赌博,违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违反规定发生火灾意外事故的,法人代表及业主将承担一切责任。 10、歌舞厅内不得留宿闲杂人员,包厢、包间应安装透明门窗,不得有内锁装置,严禁从事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11、公众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室外音箱,室内音响声量不得超标,严禁噪音扰民。 12、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规定,遵纪守法,确保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 13、文化娱乐场所内严禁聚众赌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14、各文化娱乐场所每季度须书面向贺兰县文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安全情况一次,出现安全问题要及时向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报告。

2016年歌舞厅娱乐KTV行业分析报告(完美版)

(此文档为word格式,可任意修改编辑!) 2016年3月

目录 一、行业监管体制和政策法规 4 1、行业监管体制 4 2、产业政策 5 3、法律、法规及标准 6 二、行业发展现状7 1、行业概况7 2、行业发展现状8 (1)第三产业迅猛发展,娱乐消费大幅增加8 (2)音乐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量贩式KTV行业终将受益 10 三、行业进入壁垒13 1、行业经验壁垒13 2、资金壁垒13 3、人才壁垒13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14 1、有利因素14 (1)第三产业增速腾飞带动生活性服务消费14 (2)音乐产业复苏14 (3)大众对量贩式KTV认知相对成熟,消费习惯已养成14 (4)大众对线下互动娱乐空间的需求15

2、不利因素15 (1)经营成本逐步提升15 (2)行业新入者可能加剧市场竞争15 (3)娱乐多元化对消费族群的分流15 五、行业竞争状况16 1、KTV在中国的分类16 2、量贩KTV的崛起16 3、竞争格局16

一、行业监管体制和政策法规 1、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娱乐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化部、公安部、环保总局等,上述国家部、委通过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管理规章制度等间接对娱乐业企业生产经营施加影响。 2、产业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围绕人民群众对生活性服务的普遍关注和迫切期待,着力解决供给、需求、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着力提升文化服务内涵和品质,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服务业发展,大力推进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服务需求。积极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艺术,鼓励创造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服务产品。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推动文化服务产品制作、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推进动漫游戏等产业优化升级。

《酒吧服务与管理(第3版)》教案(模块一)

模块一酒吧产品认知 [教学目标] ●了解酒吧的主要类型 ●掌握酒吧经营所需的设备和用具 ●了解酒吧的空间布局和吧台设计 [教学重点] ●酒吧的类型 ●酒吧常用的设备及用具 [主要概念] ●酒吧、直线形、U形、中心吧台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 项目一酒吧概述 一、酒吧的定义 酒吧是指提供酒水和服务,以营利为目的,有计划经营的一种经济实体,常作为人们休闲、 聚会和商务洽谈的场所。 二、酒吧的类型 根据服务方式,酒吧可以分为六种类型:立式酒吧、服务型酒吧、鸡尾酒廊、宴会酒吧、 歌舞厅酒吧以及其他类型的酒吧。 (一)立式酒吧 立式酒吧实际上是典型的传统酒吧。在立式酒吧里,顾客不需要人员到位服务,而是自己 直接到吧台上点取饮料。 (二)服务型酒吧 服务型酒吧与立式酒吧的不同,就在于需要通过服务员将酒水端到顾客的面前。这样的酒吧多见于酒店的餐厅、娱乐和休闲型酒吧。在服务型酒吧里,调酒师通常不和顾客接触。 (三)鸡尾酒廊

鸡尾酒廊比立式酒吧更具有舒适自如的气氛。酒廊内设有桌椅及雅座,供顾客聚会之用。 除供应各种鸡尾酒和清凉饮料外还备有精美小食。 (四)宴会酒吧 宴会酒吧又称临时性酒吧,它是为各种宴会临时设立的。宴会酒吧的大小和造型由各种 宴会和酒会的规模和形式决定。 (五)歌舞厅酒吧 歌舞厅酒吧经营各种酒品、冷热饮料、小食品,往往设有乐队、舞池、卡拉OK、时装表演等,其吧台在总体设计中所占空间较小,而舞池较大。此类酒吧气氛活泼、热烈,青年人较喜 欢这种刺激、豪放类酒吧。 (六)其他类型的酒吧 总之,酒吧设计和经营是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变化的,其经营方式与方法不应受到种类 的限制。 三、酒吧的空间布局 酒吧一般由吧台区、音控室、主题活动区、座位区、包厢(单间)、卫生间和娱乐活动区 组成。 (一)吧台区 吧台区是酒吧向顾客提供酒水及其他服务的工作区域,是酒吧的核心部分。吧台区通常由吧台(前吧)、吧柜(后吧)以及操作台(中心吧)组成。吧台区大小以及组成形状,也因具体条 件有所不同。 (二)音控室 音控室是酒吧灯光音响的控制中心。音控室不仅为酒吧座位区域或包厢的顾客提供点歌服务,而且对酒吧进行音量调节和灯光控制,以满足顾客听觉上的需要,通过灯光控制来营造 酒吧气氛。 (三)主题活动区 主题活动区是一般酒吧不可缺少的空间,需要突出个性化的品位及独到的文化特色并以 此反映酒吧的特色。根据酒吧的主题可以设计出具有一定功能的活动区。 (四)座位区 座位区是顾客的休息区,也是顾客聊天、交谈的主要场所。因酒吧类型不同,座位区布置也各不相同,如火车座式、圆桌围座式。 (五)包厢(单间)

歌舞厅的消防安全管理

歌舞厅的消防安全管理(一) 信息来源:最佳东方信息作者: 字体:【大中小】发布时间:2006-4-29 12:09:42 打印关闭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物质文化和业余文化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舞厅、卡拉OK(歌舞茶座)日渐成为人们喜爱的娱乐场所,因此这些场所的利用率较高。这些单位有的存在结构设计不合理、电气使用不当、管理不严等问题,火灾危险性大,因此,舞厅、卡拉OK厅等场所已成为防火工作的一个重点。 一、歌舞厅的火灾危险性 (一)耐火等级低、可燃材料多,布局不合理 1.除与宾馆、饭店配套建设的歌舞厅外,大部分的歌舞厅都是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改建或扩建而成的,由于受条件限制,无法完全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改造,致使歌舞厅的耐火等级低,无法按功能进行分区,与周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较小。 2.歌舞厅为追求豪华气派的形式和高贵典雅的气氛,对室内装饰十分讲究,不惜大量采用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进行装潢。室内摆放各式的家具及装饰品,也大都采用可燃材料,不仅使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而且人为降低了耐火等级,一旦发生火灾,势必燃烧猛烈,蔓延迅速。 3.一些大型歌舞厅不仅设有餐厅、厨房,而且为安置大量的工作、服务人员,还在歌舞厅内搭设员工宿舍,或让员工留宿在歌舞厅内。 (二)电气设备多 1.歌舞厅常采用多种照明的配光灯具,功率大,灯具表面温度高,长时间使用,能烤着周围可燃物。照明灯具发生故障后,若不影响室内照明,常不及时修复,使灯具带故障运行。 2.各种电气线路,一般都隐蔽在吊顶、装饰夹墙内,不仅日常难以进行检查维修,而且易因短路、过负荷等引燃周围的可燃装饰材料。 3.安装在室内外的大型广告霓虹灯,都采用可燃材料制作,而且霓虹灯使用高电压、功率大,运行时间较长,常发生故障。 (三)人员多,疏散困难 1.歌舞厅由于对人员数量控制不严格,顾客的随意性较大,歌舞厅常处于满员、甚至超员的状态,一旦起火,人群拥挤,秩序混乱,极易造成伤亡事故。 2.歌舞厅在改建、扩建时,装饰墙及各种装饰物占据一定的宽度,使出口及通道过于狭窄,而且歌舞厅常将主要出口之外的其他出口锁死,或将吧台、休息椅及其他家具摆放在出口上。通道和出口又无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或者损坏未能及时修复等,都严重影响了顾客的安全疏散。 (四)未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器材

河北省歌舞厅管理办法.doc

河北省歌舞厅管理办法[已被修正] 发文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 发布日期:1993-7-31 执行日期:1993-7-31 生效日期:1998-12-1 第一条为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发育和繁荣,丰富公民的文化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办营业性歌舞厅(含卡拉OK厅、音乐茶座和有乐队伴奏或演唱的酒吧、咖啡厅、夜总会,下同)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歌舞厅的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注重社会效益。 第四条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歌舞厅实行分级管理,其具体职责分工由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五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依法对歌舞厅实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开办歌舞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适合从事歌舞活动的固定场所,房屋建筑坚固安全,出入口宽敞畅通; (二)有物品寄放处; (三)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音响设备和安全照明(包括应急照明)设备; (四)有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卫人员; (五)消防设备齐全有效,设置得当; (六)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条开办歌舞厅的单位应持其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

有关材料,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同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发给《文化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市、地、县(含县级市、市辖区)公安部门核发《安全合格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登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 个人开办歌舞厅应持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经营歌舞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人员容量定额须符合安全要求; (二)营业期间工作人员须佩戴标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维护内外秩序; (三)按《河北省舞厅、游艺游乐、书、报、刊经营活动管理费收取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缴纳管理费; (四)严禁演奏、演唱或播映内容反动、淫秽的曲目和图像;

公共场所培训材(歌舞厅)

公共场所培训材料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规范 一、培训目的:为了加强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提高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 二、概念:文化娱乐场所系指供人们休闲娱乐,具有维护结构的场所。如影剧院、俱乐部、录像厅(室)、游艺厅、电于游戏厅(室)、舞厅、迪士高、卡拉OK厅、夜总会、咖啡馆、茶座、酒吧及多功能文化娱乐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我国在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针对原来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时间较早,不能完全适应今下社会需要,于2011年5月1日颁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三、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一)、健康管理 1、文化娱乐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立即停止从业并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3、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卫生知识培训 1、文化娱乐场所卫生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必须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规、基本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 2、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酒吧舞厅财务管理制度方案

酒吧舞厅财务管理制度 方案

1、结合总经理室对经济活动的安排,计划期内客源、货源、内务价格等变化情况,并作出详细分析和充分估计,以审定、编制财务计划。 2、依据总经理审定的酒店财务计划,按各部门的不同经营范围、计划期的多方面因素和历史资料,参考部门年初的上报计划,分摊酒店计划指标,下达给各业务部门实施。 3、财务计划分为年度、季度计划: (1)每年第三季度进行酒店财务内审,每年第四季度各部门向财务部提交用款计划,经综台平衡后,提出每二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报酒店总经理室和财务部。 (2)财务部按标准的收支计划,合理安排比例,下达定额指标给各部门。 (3)各业务部门根据上报酒店总经理审批后的季度计划指标,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按月分摊季度任务指标作为本部门季内各月指标检查尺度。 (4)对各业务部门的计划检查按季进行,全年清算。 4、财务计划内容:

(1)财务部应编制: 流动资金计划、营业计划、费用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利润计划、偿还债务计划及基建计划、利润分配计划等。 (2)各部门应编制: ①销售部及前台:客源计划(包括外联部分)、费用计划、营业计划和利润计划等。 ②客房部:备品使用计划(含耗用品)、费用计划、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等。 ③餐饮部:营业计划、利润计划、费用计划、食品原材料及物品采购计划、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等。 ④商场部:销售计划(分批发与零售)、商品进货计划(分进口商品和出口产品)、利润计划、费用计划、外汇使用计划、流动资金计划、商场装修计划、设备维修及购置计划、印刷品付印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⑤西餐歌舞厅:营业计划、利润计划、利润计划、费用计划、食品原材料及商品采购计划、耗用品购进计划和设备养护计划等; ⑥采购部:物料进货计划、工衣工鞋订做计划和加工订货计划等; ⑦旅游部:客源计划、营业计划、利润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