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工作服成品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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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静电工作服成品检验规范
编号:BW-QT-002 1.目的:本检验规范规定了防静电工作服的质量要求、安全性能、检验规则,以及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2.适用范围:适用于火灾及爆炸危险所穿用的耐久性防静电工作服。
3.引用标准
GB/T250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521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1335 服装号型系列
GB2668 男女单服上衣规格系列
GB2669 男女单长裤规格系列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2912 甲醛的测定
GB/T3920 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1 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
GB/T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3923 机织物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定(条样法)
GB4288 家用电动洗衣机
GB4385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
GB/T4841.3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2/1、1/3、1/6、1/12、1/25
GB5296.4 消费者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5711 色牢度试验耐干洗色牢度
GB/T5713 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GB/T7573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6529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17592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21294 服装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
GB/T21295 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
FZ/T01053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80002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80004 服装成品出厂检验规则
4.术语
4.1 防静电工作服:为了防止衣服的静电积聚,用防静电织物为面料缝制的工作服。
4.2 防静电织物:为防止衣物的静电积聚,在纺织时,大致等间隔或均匀地混入导
电纤维或防静电合成纤维或者两者混合交织而成的织物。
4.3 导电纤维:全部或部分使用金属或有机物的导电材料或亚导电材料制成的纤维
的统称。
5.要求
5.1 使用说明
成品的使用说明按GB5296.4、GB12014及GB18401规定执行。
编制:审批:版本:A/0
5.2 号型规格
5.2.1 号型规格参考GB1335、GB2668、GB2669规定选用GB12014附录C。
5.2.2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按GB1335、GB2668、GB2669的有关规定自行设计。
5.2.3 对号型规格以外的特殊体型及行业特殊需要,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3 原材料
5.3.1 面料
按有关纺织面料标准选用符合防静电工作服质量要求的面料。
5.3.2 里料
一般不使用衬里。必须使用衬里(衣袋、加固布等)时,衬里的露出面积
占全部防静电工作服内面露出面积的20%以下;超过20%(如防寒服或特
殊服装)时,应做成面罩与衬里为可拆式。
5.3.3 填充物
按有关标准选用符合要求的纤维或其制品,填充物质量应符合GB12014规定。
5.3.4 辅料
5.3.4.1 衬布: 按5.3.2规定。
5.3.4.2 缝线
采用适合所用面辅料质量的缝线;绣花线的性能应与面料相适应;钉钮线
应与扣的色泽相适宜;钉商标线应与商标底色相适宜(装饰线除外)。5.3.4.3 钮扣、拉链及其他附件
服装上一般不得使用金属附件,必须使用(钮扣、拉锁等)时,应保证穿
着时,金属附件不得直接外露。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钮扣(装饰扣除外)、
拉链及其他附件,无残疵,经洗涤和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生锈。5.4 经纬纱向
5.4.1 领面、前后身、袖子的允斜程度不大于3%,前身底边不到翘。裤子的允斜
程度不大于2%。
5.4.2 色织格料纬斜不大于3%。
5.5 色差
5.5.1 领面、袋与大身色差高于4级,裤侧缝色差高于4级,其他表面部位色差不
低于4级。
5.5.2 衬布影响或多层料造成的色差不低于3-4级。
5.5.3 上装与裤子的色差不低于4级。
5.6 外观疵点
成品各部位的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表1规定。成品各部位划分见图1。每
个独立部位只允许疵点一处,未列入本标准的疵点按其形态,参照表1相
似疵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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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状粗纱不允许不允许不影响外观色档不允许不影响外观轻微
斑疵(油、锈、色斑)不允许不影响外观0.2cm2以下
图1
图1(续)
5.7 缝制
5.7.1 针距密度按表2规定(特殊设计除外)。
表2
项目针距密度备注
明暗线3cm不少于12针特殊需要除外
包缝线3cm不少于9针—
锁眼细线1cm不少于12针—粗线1cm不少于10针—
钉扣细线每眼不少于8根线缠脚线高度与止口厚度相
适应;金属扣除
外。
粗线每眼不少于4根线
5.7.2 各部位缝制平服,线路顺直、整齐、牢固,针迹均匀。上下线松紧要是适宜,
起止针处及袋口应回针缉牢。
编制:审批:版本:A/0
5.7.3 商标、号型标志、原料的成份标志、洗涤说明标志位置端正,内容清晰正确。
5.7.4 领子平服、不反翘,领子部位明线不能有接线。
5.7.5 所有外露缝份应全部包缝(特殊设计除外)。
5.7.6 各部位缝份宽度不小于0.8cm。
5.7.7 眼位不偏斜,锁眼针迹美观、整齐、平服。
5.7.8 钉扣要牢固,不得钉在单层布上(装饰扣除外),绕脚高度与止口厚度相适
宜,收线打结应结实完整。
5.7.9 四合扣牢固,吻合适度,无变形或过紧现象。
5.7.10 扣与扣眼及四合扣上下要对位。
5.7.11 绱门襟拉链平服,左右高低一致。
5.7.12 各部位30cm内不得有两处单跳针和连续跳针,链式线迹不允许跳线。
5.8 规格允许偏差:成品主要部位规格允许偏差按表3规定。
5.9.1 各部位熨烫平服、整洁,无烫黄、水渍及亮光。
5.9.2 覆粘合衬部位不允许有脱胶、渗胶及起皱。
5.10 理化性能
5.10.1 物理性能要求见表4。
5.10.2.1 面料色牢度允许程度按表5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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