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09年朔黄铁路营业线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在施工前需与公司、分公司签订安全协议; (5)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 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 (6)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 管理和安全教育; (7)进入朔黄铁路施工的人员和设备必须符合公 司的资质认证和准入制度; (8)应认真填记施工日志,接受分公司、工队监 督检查; (9)必须按批复后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在施工 中不得超范围施工。
第184条 营业线施工期间行车设备安全责任交接 184条 的规定 施工单位与分公司办理行车设备安全责任交接时 间以施工单位与分公司签订的安全协议相关内容 为准,安全协议中未明确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为准,安全协议中未明确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扰动枕底道床的封锁施工项目在恢复常速后24 .扰动枕底道床的封锁施工项目在恢复常速后24 小时; 2.顶桥等扰动路基、道床的慢行施工在恢复常速 后48小时; 48小时; 3.未扰动枕底道床的轨道施工恢复常速后24小时; .未扰动枕底道床的轨道施工恢复常速后24小时; 4.集中、非集中联锁设备、自动闭塞、半自动闭 塞设备施工完成,试验正常,运营部门开始使用 后24小时未发现异常; 24小时未发现异常;
第187条 加强汛期施工安全作业规定 187条 汛期施工安全作业是保证营业线施工安全的重要 内容。各施工单位除认真执行铁ຫໍສະໝຸດ Baidu部《 内容。各施工单位除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外还应做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站场、区间排水系统的 畅通。 2.对可能影响路基、桥涵、隧道等设施设备稳定 的作业原则上不准施工,必须施工时,施工单位 应制定详实的安全防护预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方准施工。
①施工单位和分公司所属工队应于每月10日前将 施工单位和分公司所属工队应于每月10日前将 次月施工计划上报分公司运输生产部,经专业人 员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平衡汇总,由分公司主管 副经理批准后,于15日前报公司运输部。 副经理批准后,于15日前报公司运输部。 ②运输部每月25日前组织各分公司、业务部(室) ②运输部每月25日前组织各分公司、业务部(室) 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召开施工计划审查编制会议, 编制次月施工计划。 ③运输部于当月28日前以文件形式将次月的月度 ③运输部于当月28日前以文件形式将次月的月度 施工计划下发给各分公司,并上报股份公司运输 管理部。
③月度施工计划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 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同一区间同一 线别慢行处所不超过一处。 3.对突发性设备故障需紧急抢修时,不需要施工 计划。由设备主管工队按规定进行登记,车站值 班员应迅速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及时发 布调度命令抢修。 4.施工计划变更 (1)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必 须变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3 须变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3日向公司运输部提出 书面申请,运输部调整施工计划后下达相关单位。
对行车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填发“ 对行车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填发“朔黄铁路营 业线施工安全检查通知书”(见附表4 业线施工安全检查通知书”(见附表4),及时通 知施工负责人予以解决。对违章作业、安全措施 不落实,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施工安全监督员 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视具体情况填发“ 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视具体情况填发“朔黄 铁路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见附表5 铁路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见附表5),发给 施工单位并报公司有关部室备案;发现危及行车 安全险情时,要采取拦停列车的措施,严禁冒险 放行列车。
Ⅲ级施工由分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或分公司指定 的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由分公司 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和工队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监 理单位人员组成。 2.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审定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和安 全措施,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协调并解决施工、 运输、安全问题。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 的准备工作、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掌握施工进 度。 (3)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 总结。
2009年朔黄铁路营业线 2009年朔黄铁路营业线
施工管理办法
第177条 营业线施工组织基本要求及原则 177条 1.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 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 程》等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 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 2.营业线施工要贯彻施工组织是运输组织重要组 成部分的指导思想。坚持运输、施工两兼顾,切 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 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 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5.改变接触网悬挂状态的施工投入运行后24小时。 .改变接触网悬挂状态的施工投入运行后24小时。 在正式竣工验收前,相关工队应加强行车设备养 护,施工单位应配合分公司对设备故障进行抢修。 第185条 多个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 185条 施工作业时的补充规定 1.多个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施工作业时, 必须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并由施工领导小组指定施 工主体单位,主体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 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 单位必须服从主体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 工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配合施 工时,施工主体单位应确保配合单位必要的调试 整细时间,并在施工协调会上明确。 2.多个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 由主体施工单位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的作业范 围及分界点,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第186条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 186条 1.施工单位应执行以下规定: (1)应按照招投标的承诺配齐管理、技术、安全 负责人,并接受公司有关部门资质审查。施工单 位主要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须更换时由公司领 导批准; (2)应制订详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公 司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公 司安全监察室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施工单位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由 有关分公司安全监察室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 岗;
第182条 施工计划实施补充规定 182条 1.各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月度施工计划,于每日 10:00前,向分公司运输生产部提报次日施工计划。 10:00前,向分公司运输生产部提报次日施工计划。 2.分公司运输生产部根据运输部批复文电及月度 施工计划,平衡、汇总次日施工计划,于当日 12:00前报公司调度指挥中心。 12:00前报公司调度指挥中心。 3.调度指挥中心根据运输部下发的月度施工计划 及领导批复的文电,对分公司提报的施工计划进 行平衡,经调度指挥中心值班领导审批,纳入调 度次日班计划,并于当日17:00前,将次日施工计 度次日班计划,并于当日17:00前,将次日施工计 划下发至分公司运输生产部。对于限速时间超过4 划下发至分公司运输生产部。对于限速时间超过4 小时的施工地段,应将相关限速命令下达到机辆 分公司调度室和相关折返段值班室。
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Ⅰ级施工:正线封锁5小时以上、影响信联闭8小 级施工:正线封锁5小时以上、影响信联闭8 时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大型信联闭 改造、大型电气化改造施工、大型换梁、上跨铁 路结构物施工;跨公司管界的施工。 Ⅱ级施工:正线封锁4小时以上,影响全站(全场) 级施工:正线封锁4 信联闭6 信联闭6小时以上的施工;跨分公司管界的施工。 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以外的各类施工。 级施工:除Ⅰ级、Ⅱ
4.分公司运输生产部接到调度指挥中心批复次日 施工计划后,于当日18:00前传达到有关单位,施 施工计划后,于当日18:00前传达到有关单位,施 工单位据此做好次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第183条 动用既有行车设备的规定 183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需动用既有行车设备时按照下 列规定办理: 1.施工单位应向分公司主管部门提报施工方案, 双方商定后,报公司运输部审批。 2.分公司与施工单位应交换相关技术资料,制订 具体实施办法,签订安全、配合协议,并派胜任 人员全过程进行监控。 3.施工单位动用既有行车设备施工结束后,应及 时恢复,并配合设备所属单位进行试验检测,确 认符合列车放行条件后方可消记。
第179条 营业线施工组织领导的规定 179条 1.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组织领导,应按照施工所属 等级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 Ⅰ级施工由公司主管运输副总经理担任施工领导 小组组长,其他主管安全、工程、物资等公司领 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设计、 施工、监理负责人组成。 Ⅱ级施工由运输部经理担任组长,安全、工程、 物资等有关部(室)及分公司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成员由有关部门和分公司、设计、施工、监理的 主管人员组成。
(2)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停 止施工,因专特运、事故、自然灾害及调整车流 等原因停止施工时,由公司运输部将施工计划变 更情况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 第181条 施工计划审批权限的规定 181条 Ⅰ级施工计划由运输部组织分公司、施工单位、 公司相关部室审核施工组织方案,报公司领导批 准,列入月度施工计划。 Ⅱ级施工计划由运输部组织分公司、施工单位、 公司相关部室审核施工组织方案;Ⅲ 公司相关部室审核施工组织方案;Ⅲ级施工计划 由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相关站、工队审核施工 组织方案,经运输部批准,列入月度施工计划。
(2)月度施工计划提报的有关要求 ①首次提报施工计划,施工单位须随“ ①首次提报施工计划,施工单位须随“施工计划 申请表”(见附表3)提供《施工安全协议》 申请表”(见附表3)提供《施工安全协议》、批 复的开工报告、经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 ②对站场、线路、信号、联锁、闭塞设备及接触 网设备的改造施工,施工单位还应提报审查批准 的站场、线路平纵断面图、信号平面图、联锁表、 接触网示意图等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并与 分公司协商签订安全协议后再行提报施工计划。 以上资料应提前10个工作日提供给分公司1 以上资料应提前10个工作日提供给分公司1份,公 司运输部2份,公司安全监察室、工程技术部各1 司运输部2份,公司安全监察室、工程技术部各1 份。
第180条 施工计划编制的规定 180条 1.施工计划分为月度施工计划、临时施工计划两 类。 (1)月度施工计划是由公司运输部制定,是调度 指挥中心安排日班施工计划和分公司、施工单位 安排施工作业的依据。 (2)临时施工计划是因设备故障、灾害等急需对 设备进行抢修需要安排的临时性施工。 2.月度施工计划的编制办法 (1)运输部负责编制月度施工计划,管内营业线 所有施工(抢险、救援除外)均应列入月度施工 计划。编制程序如下:
2.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职责做好施工监理工作。监 理单位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公司安 全监察室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分公司应委派熟悉设备的胜任人员兼任施工安 全监督员;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 开通、逐步提速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实行 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确保设备完好和行车 安全。对既有隐蔽行车设备情况不明时,责令施 工单位开挖探沟,判明情况后方可继续施工。
3.凡进入朔黄铁路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 工资质。 4.凡在公司所属线路上进行封锁线路、限速运行、 接触网停电、信联闭及通信设备停用等影响正常 运输生产的施工,均须经公司运输部批准后方可 进行。 5.凡在公司所属线路不影响设备稳定、使用和行 车的施工,须经分公司主管部室审批后,方可施 工。 第178条 施工等级划分的规定 178条